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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风云 - 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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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思将车开出教堂。他想,一个简单的农村社区的事情显然一点也不简单。实际上,大城市的生活倒比较简单,而在这里,他们关心你的灵魂,并使你为之思虑,搞得真复杂。
  基思沿着黑暗的乡村公路行驶。他知道,警察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以任何借口拦住他,而他只得屈从。他在其他国家也曾落到过警察手中,因此熟悉他们那一套,知道何时他们仅仅想吓唬你一下,何时他们打算殴打你一顿。他从未有过真正被严刑拷打的经历,显然也没有面对过行刑队,尽管几年前有一次在缅甸被捕时,他听到对方在谈论对他行刑的事。
  作为一个几次被捕的老战士,他想象不出斯潘塞城警察局能对他造成多少恐怖,但只有你到了那里并目睹他们的所作所为后,才能了解他们头脑里到底是怎么想的,被警察拘留时死亡的可能性不大,拒捕而导致死亡的可能性则大大增加,因而也更为令人不安,尽管在文明国家里拒捕要普遍得多。基思并不幻想如果他在乡村公路上被击毙后会有详细的调查,尤其是他死后警察把一件武器塞在他手中。但他们必须塞上他们自己的一件武器,因为他没带,尽管他希望自己要带上就好了。
  然而,难道这伙警察真的会在犯罪和邪恶的道路上滑得那么远吗?他认为不会。不过,克利夫-巴克斯特当然会的,尤其是被基思-兰德里诱使以后。
  他瞥了一眼后视镜,没有看到任何汽车前灯,他转上好几条农场道路,再绕弯路向家驶去,但基本情况是,只有一条公路经过他的农场,也只有一条路进入农场,如果他们稍微聪明一点的话,只要在那条公路的一头等他就行了。
  他一面开车,一面思忖着在教堂和牧师寓所听到的那些话,更不用说教堂外发生的事了。这都归咎于克利夫-巴克斯特,他的妖雾遮蔽了一度曾是阳光明媚和幸福安乐的乡村。
  英雄、救星上场,“不,英雄下场。这里每个人将得到他们应得的东西,不论好坏。”威尔克斯说得对。听凭上帝安排,或由安妮,由波特夫妇,由任何首先行动的人来决定,“切勿自己卷入到这里面去。”
  “问题就在这里,兰德里——如果安妮不是克利夫-巴克斯特的妻子,你会为了正义的利益而投入这场战斗吗?”
  他想:好了,他已经这样做得够多的了,尽管他是领取报酬的。但与他冒的风险比起来,这点钱并不算多,很明显,他这样做是出于爱国主义和正义感。然而,当这两点消退时,他的动机就变成追求冒险和升官晋级的自私欲望了,不过还远远不止。在斯潘塞城这里,他发现可以一举数得:通过杀死巴克斯特,他可以为小城和他自己做件好事,解放安妮,然后也许还能拥有安妮,但那似乎不像是有正当理由的光明正大的事,不管他如何进行分析。
  他发觉自己行驶在通往28号国道的一条公路上,那是他的路。他不愿开到28号国道上去,于是将雪佛兰车驶离公路,上了一条拖拉机泥土路;这条路穿过马勒农场的玉米地。他将雪佛兰车调到四轮驱动,用仪表盘上的罗盘来导向,终于开到了他的农田,上面种着马勒家的玉米。不到十分钟,他开出玉米地,进入自己农场谷仓旁的空地上。
  他关掉前灯,转弯向他家的房子开去,在后门边停下车。
  基思下车,开了门锁,进入黑洞洞的厨房。他感到自己既可笑,又愤怒;他没有开灯,静静地听着。他知道,他不会再在晚上经常开车;如果他要开,他也应带上格劳克手枪或M-16步枪。
  他考虑是否要上楼取手枪,但他的本能告诉他这里是安全的。如果不安全,他最好离开这厨房中央,到门边去。他打开冰箱,取出一罐啤酒。
  “那么,我该不该像威尔克斯建议的那样,忍气吞声地离开呢?”然而,这不是他生活的目标。
  他打开啤酒罐,站着喝了一大口。“与其让巴克斯特在后面追踪,倒不如我悄悄跟踪他,那样岂不更好?等他从他的情妇家出来,我应当袭击他,割断他的喉管。暗杀行动,再干一次,对,人们猜想是我干的,可其他的怀疑对象有成百上千,没有人会太认真追究。”
  看起来是个好主意,但那会留下一个寡妇和两个没有父亲的孩子,也许你不是因为他是一个坏丈夫、一个腐败的警察和一个欺凌弱者的家伙而杀了他,“但为什么不?作恶比他少的人我都杀过。”
  他喝完一罐啤酒,又取了一罐,“不行,我不能谋杀这个混蛋。我就是不能那样干,所以我得离开。”他走到厨房饭桌边,凭借从后门和后窗射来的微弱亮光,找寻刚才留在桌上的信,却找不到了。他打开悬在桌子上方的灯,在椅子和地板上寻找,信不在那儿。
  他警觉起来,关掉灯,放下啤酒罐,他细听着,但没有声音。他想贝蒂姨妈或诸如此类的人也许来打扫过卫生或送过食物。他们看到信,捎带去寄发了,不过,那似乎又不大可能。
  如果屋内还有人,他们会知道他也在屋里。楼上的枪也不用去拿了,因为即使他上得了楼,那枪早已不在了。
  他悄悄地向后门走去,手放在门把上。
  他听到起居室方向传来一声熟悉的吱吱声,接着又听到一声。他从后门折回,进入过道,里面没人,再进入起居室;持续的吱吱声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他打开落地灯,说道:“你在这里多久了?”
  “大约一小时。”
  “怎么进来的?”
  “钥匙在工具间的工作台下面,放在那里有一百年了。”
  他看着她,她坐在摇椅里,穿着牛仔裤和套衫,那封信放在她膝上。
  她说:“我以为你在家,可你不在。我几乎要走了,忽然记起了钥匙,所以决定给你一个惊喜。”
  “我感到惊喜。”但他刚才似乎已预感到是她在起居室内。
  “我进来你不介意吧?”
  “不。”
  “它仍使我感到像我的第二个家。”
  基思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觉得这不是真的,像是一场梦:他试图回想起他什么时候睡着的。
  她问:“就你一个人吗?”
  “是的。”
  “我想我听到你在厨房里谈话,所以我就坐在这里,像耗子一样不出声。”
  “就我一个人。我自言自语来着。你的车呢?”
  “在谷仓里。”
  “好主意。巴克斯特先生呢?”
  “在市政厅开会。”
  “那你在哪里?”
  “在路易丝姑妈家。”
  “噢……你刚才听到我在说什么?”
  “我只能听到语调。你为什么事在生气吧?”

  “不,我只是在跟自己辩论。”
  “谁赢了?”
  “善良的天使。”
  “但你神色忧虑。”
  “那是善良天使胜利的缘故。”
  她微微一笑。“哦,我曾跟我自己争辩要不要到这里来,这并不是一次街上的偶然相遇。”
  “对,不是。”
  她举起了那封信。“这是写给我的,所以……”
  “是的,信你拿着吧。还省我一张邮票。”
  她站起身,向他走过来。“是的,我确实理解你信中所说的。你说得对。我们无法……你还记得那首我们俩都喜欢的诗吗?‘虽然草中辉煌、花中荣耀的时光已无法重返,我们将不会悲伤,而是在余下的时空中汲取力量。’”她又说,“我想我们喜欢它,是因为我们早知道我们俩命里注定将是一对不幸的恋人,那首诗是我们的安慰……”她犹豫了一下,然后向他俯过身去,在他脸颊上吻了一下,说道,“再见,亲爱的。”她离他而去,走进过道。
  他听到她进入厨房,又听到后门开了又关,要坚强些,高尚些,勇敢些,但切勿当一个十足的白痴。正当纱门关上时,他已转身快步走进厨房。“等一下!”
  他走出门外,她回头说:“基思,请别这样。你说得对,这样不行。我们无法……那太复杂了……我们一直在欺骗自己……”
  “不,听着……我们必须……我们需要理解……我必须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的意思是……”他找不到他想说或者需要说的词语,于是说道,“安妮,我们不能再一走了事。”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不能待在这里。我是说屋子外面。”
  “请进来。”
  她想了一下,然后走回厨房。
  他说:“你能待一会儿吗?”
  “好,可以……我们最终可以喝那杯咖啡了。咖啡壶呢?”
  “我不喝咖啡,我要喝点酒。”他开了水斗上面的小灯,走到食品橱前,取下一瓶威士忌酒。“喝一杯吗?”
  “不,你也不要喝。”
  “对。”他放回酒瓶。“你让我好紧张。”
  “你紧张?我能听见我的心跳声,我的双膝也在颤抖。”
  “我也是。你要坐下吗?”
  “不要。”
  “好……我知道你冒了风险到这里来……”
  “我冒了两个险,基思。一个,不能被人盯梢;另一个,我不能让我的心给揉碎了。不,对不起。我不能把这一点归咎于你。”
  “不要抱歉。你来了我很高兴。我高兴极了。瞧,我写了那封信……”
  “别解释,我理解。真的。”
  他们站在厨房两头,相互对视,过了一会儿基思说道:“这不是我原来想象的情景。”
  “你是怎样想象的?”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走向她,将她抱住,“像这样。”
  他们互相拥抱并接吻。他真切地记起了在他怀中她给人怎样的感觉,她散发出怎样的气味,她给人怎样的味觉感受,以及她的嘴和身体怎样贴着他的同样部位蠕动。
  她挣脱开,然后将她的脸伏在他肩头,他意识到她在哭,她的身体在颤抖,而后又浑身战栗。她止不住哭泣,他不知所措,只得紧紧地抱住她。
  最后,她往后退去,从牛仔裤袋里拿出一张棉纸,擦了擦眼睛,又擤了擤鼻子,破涕为笑。“哦,天啊……瞧我……我知道自己会这样……别笑我。”
  “我不笑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擦擦她的脸颊。“我的上帝,你真漂亮。”
  “当然-,我的鼻子在流鼻涕。”她擦擦鼻子,然后抬头看他。“嗯……”她清了清嗓子,“嗯,兰德里先生,再次见到你我很高兴。你送我上车好吗?”
  “别走。”
  “我必须走。”
  “开完会他会打电话到你姑妈家吗?”
  “会的。”
  “她会说些什么?”
  “说我正在回家的路上。我告诉过克利夫我的汽车电话坏了,所以他无法打电话给我,我姑妈会打电话到这里来的。”
  “她知道你在哪儿吗?”
  “知道。来电话时请你接,告诉她我正在回家的路上。”
  “为什么我们不坐等她的电话呢?”
  “因为我现在要走。”
  “为什么?”
  “因为……我是说,我们可以另约时间谈谈……我们必须谈谈,但我不想今晚发生什么事。”
  他笑了。“这正是我们失去童贞的那个晚上你对我说的话,那年你十六岁。”
  “不过,这一次我是当真的。”她大笑,“上帝作证,我离不开你。”
  他们再次拥抱,接吻。她把脸颊贴在他胸膛上说:“抱着我。”
  他抱着她,用手指梳理她的头发。
  她把脸仍贴在他胸前,说道:“我刚才正想上楼到你的房间去,让你大吃一惊呢。”
  他没吱声。
  “后来我又想,如果你带人回家怎么办?如果楼上有人怎么办?”
  “没有,楼上没人。自我回来一直没人。”
  “据我所听到的,不是因为没有爱慕你的人。”
  “可我什么也没听到,我只关心我自己的事。”
  “很好。”她又说,“你不必……我是说,如果你……也没关系。我这话真傻,你知道,因为这不干我的事……”
  “安妮,我只有你。”
  她更紧地搂着他,然后踮起脚尖,开始吻他的脸颊、嘴唇、前额和脖子。她说:“我想我不善于隐瞒我的感情。我不该这么外露。我该怎样表演这个角色,基思?”
  “这一次让我们坦诚相见。”
  “好吧。我爱你。我一直爱着你。”
  “我爱你,始终爱你。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回来。我无法不想念你。”
  “我诅咒我让你走的那一天。”
  “不是你让我走的,是我自己要走。我早向你求婚就好了。”他望着她。“你当时会怎样回答我?”
  “我会说不。”
  “为什么?”
  “因为你想走。你对生活感到厌烦了,基思。你眼看朋友们都上了战场,你被电视上的战争消息迷住了。我看得出来,同时,你还想要其他女人。”
  “不。”
  “基思。”
  “唉……想和做是两码事。”
  “我知道,你本来不会对我不忠,你憎恨没有一点性爱冒险的生活,天啊,基思,除了我们俩之外,人人都有这种经历。”
  他试图说个笑话,说道:“我对你没有很大把握。”
  她笑了,接着说:“我可以说实话吗?我想尝试一下其他男人。我俩都想体验一下,但我们无法这样,因为我们相互有一种理解、一种责任,我们当初是乡村的两个少男少女,爱得发狂,做了爱又觉得有罪,却又想着其他人,而更加觉得有罪。我的意思是,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比结婚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想你说得对。”他笑笑。“所以你想其他男人?”
  “有时候。我脸红了吗?”
  “有一点儿。”他想了一会儿,然后问,“我们当时该做些什么呢?”
  “我们不必做任何事。世界为我们做了安排。天意。”
  “是这样。可为什么我们没有再次团聚呢?”
  “你不能接受我有其他男人的事实。”
  “对,我不能,你呢?”
  “女人不一样。我只希望你摆脱掉你的旧观念。”
  “哦,我已经摆脱了。”
  “我也是。”她又说,“我从未有过风流韵事。”
  “如果你有,我也不在意,你有也是情有可原的。”
  “不,听我说。我守旧得不可救药。但对于你,兰德里先生,我将破例。”
  “嗯……此刻我别无他求。可是……我们必须懂得后果,如果我们……”
  “基思,我根本不管什么后果。我们澄清了过去,这就够了。现在就对我做爱吧,让将来见鬼去。”
  他挽住她的臂膀,带她走向楼梯。他的心怦怦乱跳,害怕电话铃会响,又害怕它不响。
  他甚至记不清他是怎样进入卧室的,但他们已经入内,并开了灯。他觉得她看上去有点紧张,于是说:“你想喝点酒吗?”
  “不,我喜欢头脑清醒着做爱。”她环顾卧室。“我们曾经在这里做过一次爱,当时你们全家都出门访友去了。”
  “对。我当时假装生病,留在家里。”
  她似乎不在听他说话,只顾四下观看,后来盯着一个衣柜,他注意到这衣柜开着。他俩都能看到柜里挂着的枪套、防弹背心、剑、制服和M-16步枪。她转身面向他,但并未评论,只说了句:“我看出你知道怎样保持房间整洁。”
  “我是个爱干净的单身汉。”
  他尴尬地站着,与她面对面,似乎闲聊不下去了。她把套衫从牛仔裤里拉出来,说道:“好吧,我来开个头。”她把套衫从头上脱下,扔在一边,然后解开乳罩的扣子,滑落乳罩,让它掉到地板上。“行了吧?”她伸出双手,他握住她的手。她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Rx房上。他爱抚着她的双乳,感觉到她的乳头慢慢坚挺起来。
  她伸出手,解开他的衬衫钮扣,然后双手在他胸前抚摩。“你摸上去同以前一样,基思。”
  “你也是。”
  她把双乳贴紧他的胸膛。他们开始接吻,同时她脱下他的衬衫。她一面仍接着吻,一面解开自己的牛仔裤,拉下裤子,连同内裤一起拉到大腿。她把他的手引到自己的两腿之间,里面湿漉漉的。
  她向后退了一下,坐在床上,脱掉她的鞋子、短袜、牛仔裤和内裤。现在她已完全赤裸了,看着他,向他微笑。“这真的在发生吗?”
  “我的上帝,安妮,你真美。”
  她忽然站起,双臂搂住他。“我爱你。”
  他抱起她,把她放回床上,放在被子上,把她的双腿搁在床脚上。他弯下身子,吻她的Rx房、肚子,然后跪在地上,用舌头舐她柔软的大腿内侧。她张开双腿,使他能吻到她的三角区。她拱起身子,于是他把双手垫在她的屁股底下,他的脸深深埋在她的双腿之问。
  他慢慢站起来,解开皮带和裤子。
  她躺在床上,呼吸急促,然后往后滑,将头放在枕头上,看着他脱衣服。当他靠近时,她观察着他的每一个动作;当他近到可以触及时,她抓住他的双手。
  他跨在她身上,吻她的脸颊。他说:“好吗?”
  她点点头。
  他俯下身去,她让他进入了自己体内。
  他们轻柔地接吻,温柔地拥抱,互相爱抚,慢慢蠕动,仿佛他们拥有世界上所有的时光。
  他们侧身躺在床上。她躺在他背后,双臂搂着他,两腿缠着他的腿,像迭套在一起的汤匙一样。她吻吻他的脖子。“睡着了?”
  “没有。在做梦。”
  “我也是。”她搂紧他,双脚在他的小腿肚子上摩擦。
  “我喜欢这样。”
  他翻过身来面对着她。他们仍侧身躺着,双手双腿缠在一起。她说:“如果你知道我怎样常常幻想这样,那就好了……”
  “我幻想得更多。”
  “真的?”
  “真的。”
  她说:“我说过我从未与人私通,甚至没有尝试过。”
  “有没有都没关系。”
  “对我来说有关系。这对我特别重要。”
  “我理解。”
  “我这样说的意思,不是要你认为你必须娶我。我已经结婚了。我只是说这次对我来说是很不一般的,假如结果表明这是终了,我将理解,这次是我希望的全部。这又一次。”
  “你真是那个意思?”
  “不。”
  他大笑。
  她弄乱了他的头发,然后坐起来,“告诉我……我知道,你有其他女人,但有没有一个真正喜欢的女人?”
  “没有值得写信告诉家人的。”他想了片刻,说道,“说实话,我无法把你从我心头抹去,所以我不能……我是说,没有理由结婚。”
  她半天没答话,然后说:“也许如果我没有生过孩子,有一天我会在你门前台阶上出现。”
  “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我连一级台阶都没有。这对我们来说不是一种像样的生活。”
  “事情很难预料。有时候我羡慕你,有时候我又以为你已死去……”
  “而有时候你希望我死去。”
  她想了一会儿,然后回答道:“不,我是生气,我为你的安全祈祷。”她接着说,“但有时候我倒希望我自己死去。”
  “对不起。”
  “现在好了。”她又说,“我跟一个我不爱的男人睡了二十年。那是罪过。但我决心不再犯这个罪过了。”
  他不想问,但又感到他必须问,故而说道:“安妮,为什么你与他生活在一起?”
  “我每天都在问自己这个问题,我想是因为孩子……家庭关系、社区……”
  “你是说如果你申请离婚……?”
  “我必须离开。他会变得……”
  “狂暴?”
  “我说不清,总之,我过去总希望他死去,希望有人会杀了他。那是件可怕的事。为此我恨自己。”
  “那没什么,现在你不必等待别人来杀他了。”
  她没吱声。他想她会考虑他话中的双重含义,于是又说:“你可以一走了事。”
  “我会的。”她没有向他要求帮助或任何保证,只是说,“也许我在等你,我始终知道你会回来的,但我不要从你那里得到什么东西,不要你承诺照顾我,也不要你去处置他。我要自己来做到这一点。既然我女儿已经上了大学,我可以离开了。”

  “不过,你知道我要帮助你,所以……”
  “基思,他很危险。”
  “他只是个二流角色。”
  她用一只时撑起身来,俯视着他。“如果你出什么事,我发誓我会自杀的。答应我不要与他冲突。”
  电话铃响了,安妮说道:“那是我姑妈。”
  基思拿起听筒。“喂。”
  “嗳,我看到你屋里好像有灯光。你是怎样回到家里的?”
  “你是谁?”
  “沃德警官。例行检查一下你的行踪,你睡了?”
  “当然。今晚玩了个痛快。”
  “我没有,今晚我可不快活。”
  “我回电话可不是为了使你快活。”
  安妮靠过来,耳朵凑近听筒,基思扭过脸,对着话筒说:“别再打来了。”他挂上电话。
  她问:“是谁?”
  “汽车推销员。”
  她看看他,要说什么,然而电话铃又响了。基思拿起听筒。“喂?”
  一个女人的声音,带着老派的中西部口音说道:“兰德里先生吗?”
  “我是。”
  “我是辛克莱夫人,安妮-巴克斯特的姑妈。”
  “夫人好。”
  “安妮说,她在回家的路上也许在你那儿停留一下。”
  基思对路易丝姑妈说话的语调感到有些好笑。他说:“她停留不到一分钟,辛克莱夫人,没下车。我们透过纱门就农产品价格谈了大约十五秒钟——”
  基思感到臂上有人捣了一下,听到安妮笑着小声说:“别胡扯。”
  基思继续说:“然后她就急急地回家了。”
  “我估计她在回家的路上,巴克斯特先生打电话来找她时,我就是这样告诉他的。我说,她很快就该到家了。”
  “我肯定她将到了,辛克莱夫人。”
  “跟你通话真愉快,兰德里先生。你保重。”
  “谢谢你,辛克莱夫人。感谢你来电话。”他挂了电话。
  安妮滚到他身体上面,将鼻子贴住他的鼻子。“你真逗。”
  “你姑妈也一样。她做这样的风流事吗?”
  “几乎不做。她属于老派。每次我去她那儿,都得带上一瓶老派人喜欢的那种蒲公英酒。”她大笑并吻他,然后从他身上滚下来,滑到地板上。“我得走了。”她一丝不挂地走出房间,接着基思听到了浴室内哗哗的流水声。
  他下了床,开始穿衣服,把格劳克手枪塞在衬衣下。
  她从浴室回来,说道:“我可以送自己出门。”她把衣服归拢起来,扔到床上。“我不想穿衣服。我要为你整夜、整星期赤身裸体。”
  “对我来说是件乐事。”
  她戴上乳罩,套上套衫,坐在床上,再穿上内裤和短袜。
  他说:“你穿衣服还是从上到下。”
  “不是每个人都这样吗?”她穿上牛仔裤,再穿上鞋子站起来。“好了,你送我下楼?”
  “这是一个绅士应该做的。”
  他们手拉手一起走下楼梯。她不停地瞅他,然后说:“你能相信这是真的吗?”
  “简直不能。”
  “我感到自己又像个小姑娘了。我从未这样匆忙过,自从……嗯,自从离开你以后。”
  “你真好。”
  “我说的是心里话,我的心还在怦怦跳,两条腿软绵绵的。”
  “而且你脸上有红晕,眼睛发亮。到家里可要小心。”
  “哦……”她用手捂住自己的脸。“对,我要小心。天哪,你认为……?”
  “只要心中想象与路易丝姑妈过了一夜,到家的时候你就正常了。”
  他们走到厨房门口,她开了门,“基思,我们打算怎么办?”
  “你说,我做。”
  “你爱我吗?”
  “这你知道。”
  她嫣然一笑。“我的床上功夫好吗?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说这样的话。再见。我会打电话给你。”
  他抓住她的臂膀。“不。”
  “我必须走了。”
  “我知道。但……你丈夫的手下人有时会监视这所房子。”
  “噢……”
  “他们没看到你进来,因为那时他们还没开始监视;如果监视的话,他们见我离开就会跟踪的。我先走。如果现在有人监视,他们会跟踪我。你等十分钟以后再走。”
  她沉默良久,然后说:“这真可怕……”她看着他。“基思,对不起。我不能让你经受这种……”
  “这不是你的过错,而是他的过错。我能对付这个。你行吗?”
  她点点头。“为了你,我能。”
  “好。喏,记住——你整夜都在路易丝姑妈家里。不管怎样,坚持这个说法。”
  她点点头。
  他问:“你开的是什么车?”
  “林肯牌。白色的。”
  “过十分钟再走。”
  “小心,基思。”
  他出门,上了雪佛兰车,向她挥挥手,把车开到公路上。他转弯向城里驶去,开了几英里,一直到十字路口才停下。
  后面没有汽车前灯尾随,他继续往前开,发现一座半倒塌的谷仓,于是关了前灯,从公路转入通向谷仓的泥土路,将雪佛兰车轻轻开进倒塌的木头堆中。
  他下了车,观看公路,约五分钟后,他看到从他的农场方向有亮着前灯的汽车快速驶来,他跪在一丛灌木后面等着。
  这辆车飞驰而过,根据其外形他能认出是一辆淡色的林肯车。
  他又等了十分钟,然后回到雪佛兰车上,开回家去。
  他对她是否安全没有把握,但如果巴克斯特盘问她,而她坚持她的说法,那就不会有问题。
  他忽然有种不安的感觉:自己喜欢私通,这是肾上腺素分泌引起的一种亢奋。但这又何妨?此等乐趣是人生最大的快事。
  同时,他毫无疑问地认为,安妮在某种程度上也喜欢这种私通。当他们过去设法寻找时间和地点做爱时,她一向是如此。她从危险、浪漫和偷来的禁果中获得刺激,而偷来的禁果味道总是更甜。
  然而,今天晚上,他在她的眼睛中看到了真正的恐惧。她勇敢,精神抖擞,愿意承担风险。不过,一旦被捉住就不仅是被学校开除或者永远不能出头的问题,而是要遭殴打或杀害,那就毫无乐趣可言了。他意识到,他必须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他想着她,回味着他们的云雨之欢及枕边情话,明白他们又在一起了,他们跋涉了许多路程,经历了许多年头,克服了一切艰难险阻,终于在他的老卧室里团聚,赤身裸体拥抱着。肉体和灵魂都得到了满足;肌肉颤抖,精神升腾,心儿欢唱。几周来第一次,也是几个月来第一次,基思-兰德里发觉自己心情快乐,面带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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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胡绳60年前,侵华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惨案,是日本法西斯在中国所犯严重罪行之一,是中国现代史上极其惨痛的一页。虽然日本当时当权者和以后当权者中的许多人竭力否认有这样的惨案,企图隐瞒事实真相,但事实就是事实,不断有身经这个惨案的人(包括当时的日本军人)提供了揭露惨案真相的材料。最近,江苏人民出版社和江苏教育出版社共同翻译出版了《拉贝日记》。 [点击阅读]
挪威的森林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编者语我们为什么选择村上春树?不是因为他连获日本文艺界的奖项:也不是因为他的作品高居日本畅销书榜首:更不是因为他的作品掀起年轻一代的抢购热潮,突破四百万部的销量!那么,为什么?答案是:他和他的作品带给我们思想的特异空间,而轻描淡写的日常生活片断唤起的生活气氛令我们有所共鸣。更重要的是他以六十年代的背景道出九十年代,甚至世世代代的年轻心声。 [点击阅读]
推销员之死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前言阿瑟·米勒,美国剧作家,1915年出生在纽约一个犹太人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一个时装商人,他在哈莱姆上小学,布鲁克林上中学,中学毕业以后工作了两年,后来进入密执根大学,大学期间开始戏剧创作,写了4部剧本,并两次获奖。他第一部在百老汇上演的剧作是《鸿运高照的人》(1944),成名作是1947年创作的《全是我的儿子》,作品获当年度的纽约剧评界奖。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