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无字 - 第一部第一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1尽管现在这部小说可以有一百种,甚至更多的办法开篇,但我还是用半个世纪前,也就是一九四八年那个秋天的早上,吴为经过那棵粗约六人抱的老槐树时,决定要为叶莲子写的那部书的开篇——“在一个阴霾的早晨,那女人坐在窗前向路上望着……”只这一句,后面再没有了。这个句子一撂半个多世纪……2她为这部小说差不多准备了一辈子,可是就在她要动手写的时候,她疯了。也许这没有什么值得遗憾的地方,一个案不过于造就那个案有关联的事物才有意义,对他人,比如说读者,又有什么意义呢?而且这件事也不值得大惊小怪,每时每刻有那么多人发疯。事实上你并不能分辨与你摩肩接踵,甚至与你休戚相关的人,哪个精神正常,哪个精神不正常。但吴为的疯却让人们议论了很久。当然,这不仅和她是一个名人有关,还因为她从小到老,一言一行,总不符合社会规范,在她那个时代、那一代人中间,甚至说是很不道德。哪怕与她仅有一面之交的人,也能列举出她的种种败行劣迹,——虽然现代人会对此不屑一顾。所以她的疯,在疲软、需要靠不断制造轰动效应来激活的人际社会,实在是个再好不过的淡资,至少有那么——会儿显得不那么萧条。在她发疯之前却没有显出蛛丝马迹。相反,据她的一些朋友说,她甚至活得意趣盎然——就在不久前,由她出面,为一位年届八秩,门前车马稀落的前辈,安排了一个生日聚会;她刚从西藏旅游回来,给每个朋友都带了礼物,那些礼物晶位不俗,总能引起朋友们的意外喜悦;还给自己买了一套意大利时装,据说价格不菲;又请了几次客,并亲自下厨,偶尔露峥嵘地做了一两个菜,在她并不稳定的厨艺记录上,那儿道菜肴的口味真是无可挑剔;还有人说,在一场盛大的、庆祝什么周年的文艺活动中看到她,装扮得文雅人时;一个要发疯的人,怎么可能对已经沦落到不三不四的日子,还有这样的兴味?在别人看来,她的发疯实在没有道理——不幸如叶莲子者并没有疯,吴为又疯的什么意思?虽然她发疯的那天早晨,有位记者打过一个电话,开门见山地问:“听说你有个私生子?”她语焉不详地放下了电话。想不到三十多年后,还有人,特别是一个男人,用这个折磨了她一辈子的事情羞辱她。但她已不像三十多年前,像美国小说《红字》的女主人公那样,胸脯上烙了一个大红A字,赤身裸体地成为众矢之的,任人笑骂羞辱那样人地无门了。要是这样的羞辱能解救她反倒好了。惨就惨在她的伤痛是这样的羞辱既不能动摇,也不能摧毁的。有多少年,她甚至期待着这样的羞辱,以为如此可以赎去她的罪过,按照以毒攻毒的赎罪理论,总有“刑满释放”的一天。这种电话算得了什么!比这更惨绝的羞辱她忍受了几十年,可她的灵魂从未感到轻松,没有,一点也没有。不但没有,反倒越来越往深处潜去。有那么一天,她豁然开朗,便不再空怀奢望,撑起心肠,归置好她的万千苦楚,明明白白地留下一处规矩方圆的地方,端端正正地安置好这只能与她同归于尽的耻辱。每当想起这些,她的眼前就漫起一片冥暗、混沌。在那冥暗混沌之后,一道咫尺天涯、巨无尽头、厚不可透的石墙就会显现,渐渐地,又会有一束微光射向那石墙的墙面。那束微光的光色,与叶莲子去世数天后她看到的那缕暗光的光色分毫不差。在那个凛冽的冬日,趁黑夜尚未交割清楚的时刻去到天坛公园,并在那几百年来不知存储了多少奇人脚步的小径上流连。一板一眼,按照一位据说能开天眼伪高人指点,应在受到无论什么由头的惊吓时猛然回头——突然,她被凌空飞来的一嗓剧嗽吓得一惊,回头一看,果然有一缕暗光在她身后一闪即逝;据说那就是母亲对她最后的关爱、眷顾。回家的路上,天色仍旧晦暗,她走在行人还很稀少的路上,仰面朝对沉暗的天幕。那时,只有众生顶上的苍穹才能包裹她的创痛,且得是不见光明的、晦暗的。除了这晦暗的苍穹,一事一物似乎都在不过几步之遥却无望消抹的距离之外冷眼相望,毫无恶意却着实戳痛着陷于孤绝的她。走着走着,她猛然看见天幕上出现了一个大大的“恕”字。这个“恕”字,是她很少想到,也很少用到的一个字,遍查她所有的作品,的确很难找到。“恕”字和“谅”字不同,它只能解释为对他人所犯之大罪,相对以牙还牙这一极端的另一种极端,如宽恕、饶恕、恕罪等等。那恰恰是叶莲子的典型语言,是她从幼年时代就沦落于苦难之中学会的第一课:如何掂量这个世道的轻重?这不也是对吴为不孝的回答?在重要的关节上,吴为总能于冥冥中看到什么文字或是形象。好比每每面对那石墙,便会在溟蒙中看到有铭文在墙上时隐时现,铭刻着与她休戚相关而又不可解读的文字。起先那铭文像是刚刚镌刻上去的,而后如遭风霜雨雪的经年琢磨,反倒越来越深地蚀人石墙,或那石墙如血肉之躯不断生长,渐渐将那些文字无痛无觉地嵌入自己的身坯。那是一种莫测的,说有形又不可见,说无形又很具体的力量,日夜镌刻不息的结果。之后,她安安静静地吃完了一顿早餐,包括一片奶酪,一片抹了黄油和果酱的烤面包片,一杯咖啡和一杯牛奶,一只很大的梨,然后去厨房洗刷她用过的餐具。她刷得很仔细,连叉齿中间的缝隙,也用洗洁布拉锯般地擦了很久。到了二十世纪末,除了英国的皇家御厨,或是已然寥若晨星却仍固守旧日品位的高档饭店,或是某个冥顽不化的贵族之家,还有多少人在擦洗餐具的时候,擦洗叉齿中间的缝隙呢?可能因为她是作家,对细节有着非常的兴趣。当初,从方方面面来看,胡秉宸和吴为还分别处于两个极端到绝无碰撞可能的地界时,吴为正是惊鸿一瞥地从胡秉宸一个站姿断定,总有一天,他们之间必有一场大戏上演。而胡秉宸的触点却截然不同。他在对吴为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首先认识的是她的舌头。事实上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即便不在茫茫的大雪中,他也不可能看见吴为的舌头,但他日后一直固执地坚持,他看到了她的舌头。在几十年前那场茫茫大雪中,胡秉宸走在“五七干校”四野空寂的田间小路上,正享受着一刻“独处”的自在,却迎头撞见一个女人站在旷野里。像大多数有了阅历的人那样,他已经非常习惯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扮演一个角色。但他自己也不甚明白,如他这种背景的人,大方向尽可无穷变幻,而诸多最具本质意义和再生能力的细节却难以泯灭。即便有所改变,也不过是一时一事的权宜之计,也可以说,是一种自觉或是不自觉的韬晦,一旦环境有变,仍会还原旧我。由于他的执著或软弱,清醒或迷茫,不论旧我或角色,都已深入骨髓,有时连他自己也难以区分哪一个是真正的自己。好比对“独处”的这份心领神会。那时,他刚刚从“文化大革命”强加于他的种种罪名中解脱出来。凛冽的风雪裹挟、抽打着他,有如置身一场冬浴,五脏六腑、从里到外,感到了一番略带刺疼的洗刷。他一面享受着这沐浴后的洁净,一面眯着眼睛回想历次政治运动,因了他的睿智、严谨,更因了他的幸运(纯粹是幸运吗?)而从未伤及皮毛,惟独“文化大革命”未能幸免……在这之前,也不是没有过独处独省的时刻,但他的思绪总是零乱驳杂,而这一天却流畅顺达。也许那一日四野飞絮,渺无人迹,天地间有一种混沌初开的气势,面对混沌初开的浩淼,难免让人生出沉潜其心、细说从头的心思。要是人们以为他在怜惜抚爱自己可就小瞧他了。像他这种从小就在“场面”中浸润的人,这一次落难真算不了什么。出于对历史的爱好,他禁不住把纵横上下几十年的经历,做一个宏阔的题目来温习。他不曾意识到,这温习早已成为一部乐曲中的主旋律,曾在,也将在他生命的每一个乐章中反复出现。而每一次出现,都像(命运交响曲》中那几声敲打命运之门的重击,反复叩问着一个世纪的疑惑。或许他本就是那疑惑中的一个部分,这温习也就始于疑惑,止于疑惑,终究不得其解,长期处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一阵劲风平地旋起,在风雪强劲的旋涡中,他平添了身不由己、漂浮悬坠的感觉。从幼年时代起,抱负远大、方方面面堪称卓著的胡秉宸,不得不在这风雪交迫的裹挟中,发出“嗨!——”的一声长叹。也许因为他的漫想。也许因为那雪。他突然想起祖宅里那几棵腊梅,还有腊梅散发着的淡极并沁着泥绿色的幽香。那祖宅早巳隐去,就像从未存在过地消失在他以后的空间里。可彼时彼刻,他却毫无道理地想,他没有在那宅子里白白生长。他的作为,他的遭际,似乎都与那老宅子不无关系。否则当时也不会有一份心情。正是这一份心情,才使他对迎头撞见的那个女人发生了兴趣。纷纷扬扬的大雪模糊了她的身影和她身后的老树、丘陵,还有丘陵后的山峦、灌木、由野。他只注意到她奋力向上延展着躯体,长伸着舌头,专心致志地去承接那根本不可能接住的雪花,却没有注意到,当所有“五七战士”都在这大雪纷飞的日子偷得一日闲地拥在炉边取暖的时候,这女人却优哉游哉,独自潜入雪寰那份“野渡舟横”的情致。他马上拐人另一条小路,爬上一道小丘,在确信无人发现的情况下,对这个景致注视了一会从田埂上跑来一只摇头晃脑的狗。只见她弯下身子,在雪地上拢起一捧雪攥成雪球,向那只狗打去。她没有打中,狗儿却兴高采烈地欢叫起来。她似乎也没有想要打中的意思,只是因为这雪、这狗、这了无人迹,才想攥一个雪球。他突然涌起一阵冲动,想要攥个雪球向她甩去,相信一定甩中。随即又摇了摇头,觉得自己实在荒唐。然后嘴角上带着一抹连他自己也不甚察觉、了解其含意的笑意离开了,随即也就忘掉了这个大雪纷飞的日子和雪中这个独一无二、不意之中闯入他视野里的女人。不过他小看了那一个雪日的经历。只有在和吴为后来的邂逅中,这个雪日的情景才重新浮现出来,并常常用来佐证他对她的爱始自彼刻、年深日久、源远流长,而并非因为吴为后来地位的变化。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如果人们把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情翻来覆去想了又想,最终就会为那事情找到一个他自己也深信不疑的源头。而这的确是个很好的铺垫。至少说明他对她的“印象”自彼而始。3同样,吴为这个擦洗叉齿的细节就有点耐人玩味。4正在她擦洗叉齿间的那些算不得污垢的污垢时,电话又响了。她想,可能又是那个记者,便有了准备地去接那个电话。但不是那记者,而是一个久已不见的胡秉宸的熟人。他又说天气又说股票又说儿女们的出息……突然猝不及防又并非十分意外地向她一袭,“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不过我是不相信的……大家都说你把胡秉宸一脚踹了,又嫁了一个比他有钱有势的人。”开始她还真以为是误会,“人们是不是听错了,把胡秉宸再婚当成了我?”随即想起,她已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有谋有划的流言了。更有一种说法是她长期滞留国外,又嫁了个“老外”,她是彻底地把胡秉宸抛弃了,所以根本不给胡秉宸写信,他连她在国外的行止都无从得知。难道他多次要求离婚,乃至到了叩首相求,言称全家老少将会为此感谢她大恩大德的信,没有寄到她的手中而是寄到外星去了?幸好她把那些信都交给了律师。可她有必要让律师将那些信公之于世,或是影印给所有认识他们的人吗?而她不正是为了逃避胡秉宸蓄意制造离婚口实——哪怕一个茶杯放得不是地方也成为闹事的借口——才不得木效仿当年的托尔斯泰,逃离在外,有家不能归的吗?在一个家庭里,如果配偶一方已经打定主意离婚,那么,比之一个茶杯放得不是地方的细节实在太多,太不胜枚举。对这样的不胜枚举,吴为这种只有小聪明却无雄谋大略的人,是太缺乏胜任能力了。除了逃遁,“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还有什么盾牌可以抵挡?胡秉宸要求离婚,自然有他要求离婚的道理,但这无论如何只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她到底是嫁了一个比胡秉宸更有钱有势的人,还是嫁了一个“老外”?可惜她太老了,否则他们说她当街卖婬也未可知。在胡秉宸和她离婚之后,不知道谁在运作这样的舆论,沸沸扬扬,很有成效。这就是她在和胡秉宸近三十年的关系中,甚至他们离婚以后,事无巨细都得面对的局面——永远处在四面埋伏之中。
或许您还会喜欢:
深宅活寡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7
摘要:许开祯的长篇小说《深宅活寡》讲述了在大西北荒原上一个叫菜子沟下河院中发生的家族兴衰的故事。菜子沟下河院是片具有百年历史的老院。现时的东家庄地的父亲庄仁礼为了独占财产,假土匪麻五之手“挑”了二弟、三弟,从此这个大院里奇事怪事屡见不鲜,血光之灾不断。小说的故事开始于庄地的独子命旺命悬一线,听了后山半仙刘瞎子神神乎乎的几句话,决定让十五岁的命旺娶后山舅舅、中医刘松柏的二十二岁妥儿灯芯进院“冲喜”。 [点击阅读]
暗算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5
摘要:第1节:序曲序曲听风者看风者捕风者原谅我,不能在此津津乐道地向你们复述所有具体的细节。我们的时间不多。尽管如此,我还要说,"复述"本来就是我所有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是它们的高xdx潮。没有复述的活动是无从着落的,复述就是复活。 [点击阅读]
沙僧日记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11
摘要:3月3日其实我和大师兄,二师兄早已破了荤戒。我们经常背着师傅一起去化斋。在路上,我们捉到个兔子、野鸡什么的就马上烤来吃,可解馋了!然后再化点儿斋饭带回去给师傅吃。想想师傅没得荤腥吃着实怪可怜的。于是,我们三个决定今天把兔子肉打碎拌在饭里,让师傅也吃点儿好的。我们端着混着肉的饭回来后却遍寻不到师傅,这可把大家急坏了!最后在一个小山洞里终于发现了师傅。 [点击阅读]
蒲柳人家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7
摘要:七月天,中伏大晌午,爇得像天上下火。何满子被爷爷拴在葡萄架的立柱上,系的是挂贼扣儿。那一年是一九三六年。何满子六岁,剃个光葫芦头,天灵盖上留着个木梳背儿;一交立夏就光屁股,晒得两道眉毛只剩下淡淡的痕影,鼻梁子裂了皮,全身上下就像刚从烟囱里爬出来,连眼珠都比立夏之前乌黑。奶奶叫东隔壁的望日莲姑姑给何满子做了一条大红兜肚,兜肚上还用五彩细线绣了一大堆花草。 [点击阅读]
1980年代的爱情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7
摘要:编者按:经出版方授权,本网刊载野夫先生新著《1980年代的爱情》部分精彩章节,以飨读者。0.在一个类似京城的城市,午后的茶艺馆萧条而寂寥。我坐在窗前懒洋洋的阳光下,对座的阴影中坐着一个女人--她像是我的情人或者女友,抑或其他接近暧昧的关系。她的面庞隐居在日光背后,只有性感的声音翻越了那些窗棂构成的光柱,散漫地抚摸着我的耳朵。 [点击阅读]
于丹重温最美古诗词
作者:佚名
章节:61 人气:2
摘要:内容概要:2012年,和于丹一起,重温最美古诗词,回归自在大人生。从解读儒家经典《论语》到赏析中国传统文化最源远流长、普及率最高的古诗词,于丹回归古典文学专业,17年大学授课精髓,厚积薄发,让传统文化的精髓进一步走近大众、走近当下中国人的精神世界。 [点击阅读]
王跃文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5
摘要:刘茁松身居湖南的王跃文在文坛一跃而起,使我想起鲁迅“文坛无须悲观”的预言。多年前我也曾在刊物做当代文学编辑,编着编着,就有点像鲁迅看当年的“城头变换大王旗”似的,渐渐地有点“颓唐起来”了。近年来有缘埋头一项等身的古籍整理,与当代文学可说是分道扬镳啦。因此,当我在书店发现与我工作地仅一湘之隔的王跃文在长江黄河两河之隔的北京出了长篇小说《国画》,并且已在全国各地形成洛阳纸贵之势,我是惊讶惊叹又惊喜的。 [点击阅读]
万物生长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3
摘要:我在洗车酒吧遇见秋水,第一印象是他的眼睛亮得不寻常。洗车是我常去的酒吧之一。洗车在工人体育场东门靠南一点,原来真的是一个洗车的地方。等着洗车的人想坐坐,喝点什么,聊聊,后来就有了洗车酒吧。如果从工体东路过去,要上座桥,过一条水渠,穿一片柏树林子,挺深的。酒吧用红砖和原木搭在原来洗车房的旁边,洗车房现在还接洗车的活。 [点击阅读]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余华
章节:33 人气:2
摘要:一、中文版自序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 [点击阅读]
夏日落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4
摘要:羊年十一月初,步兵三连孕生一样大案:先是枪丢了一枝,其后,兵又死了一个。枪是新枪,铁柄全自动;兵是新兵,下士军衔,籍系郑州二七区,父为小学教师,母是环卫工人。事情乒然发生,震炸兵营。一时间,满地沸扬,草木皆惊,营连空气稀薄,整座营房都相随着案情颤动。事发时候,连长赵林和指导员高保新正在操场交心,其时正值夏末,黄昏网着世界。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