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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5)
大家兴致勃勃地漫无边际地闲聊着。一个人从保罗找不到车钥匙的事说起,其他人七嘴八舌推测可能摆放钥匙的地方,最后简总结道:“万物皆有容身之处。”她把这句话重复了好几遍。
我默默地坐在一边,一直盯着破地毯上的图案,这个设计中一定包含了重要的信息。
随后的几个晚上,我谢绝了烟斗。
保罗说:“安妮不用抽烟,她在自我陶醉中就能飘飘欲仙了。”
每当我回顾在阿什维尔的时光,我总是会联想起保罗的音响里经常放的一首歌:“死去的灵魂”,是快乐小分队这支乐队的作品。
我睡得少,吃得少,晃晃悠悠,虚度时光,除了呼吸,什么都没干。我经常在临晨三点左右感到不舒服,甚至觉得自己快死了。我没有精力找母亲了。我想,我应该打道回府,修养一段日子——但我父亲会怎么想?
有时候我觉得窗外有人,于是在窗口徘徊。有时候我害怕得不敢去看。要是利迪的鬼魂出现,我该怎么办?不过我并没有看到什么。
每天早晨,我在镜子里看自己的脸,镜中抖动的映像没有一丝变化。不过,与刚离开萨拉托加温泉市的时候相比,现在的我显得更健康一些。我稀里糊涂地混过了大部分时光,要不就是和简出去逛。
简认为,生活中的一大享受就是睡个懒觉,吃饱喝足,然后在阿什维尔逛逛街,定时用手机和保罗聊聊天。(保罗在一家三明治店打零工,每天晚上他都会带回一些免费食物。)她精于节俭之道(常常在二手商店搜罗宝贝);她走进一家商店,可以迅速将货架上的衣服扫个遍,精确地定位到她要的东西,整个过程用不了几秒钟。她会说:“天鹅绒夹克,第三条走道中间,”或者来一句:“一堆破烂,我们走。”
逛完服装店,我们会去咖啡吧或者“新世纪”书店,我们会在书店里看书和杂志,但从来不买。有一次,简从店里偷了一副塔罗牌,我为此还难受了很久。这样做对得起良心吗?我很想跟她说些什么,让她把东西还回去。但我没有开口。一个杀人犯有什么资格跟一个小偷谈道德是非呢?
每星期我们要去超市好几次,简负责采购杂货。每当我准备付钱的时候,她总是说:“算了吧,你胃口那么小,可以忽略不计。”
我通常吃得不多。但偶尔一阵阵饥饿会向我袭来,这时,我就一顿狼吞虎咽,把能找到的食物一扫而光。我从小一直吃素食,但现在我爱吃肉了——越生的肉越带血的肉越合我胃口。一天晚上,我独自在房里吃掉足足一磅生牛肉饼,我体内的能量立刻猛增,但没过几个小时就消耗殆尽了。我想,肯定有更好的办法解决我的问题。
有时,我们和巫师以及狼人玩角色扮演游戏。他们塑造的形象比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生动有趣得多。为什么把自己看成辍学的大学生,或者技工,或者快餐厅打杂工呢?在游戏中你可以成为巫师、狼人或者吸血鬼。
一天晚上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俱乐部碰头。那地方像个仓库,房子是长方形的,天花板很高。里面的电子舞曲震耳欲聋,幽暗的蓝光在舞池闪耀。我靠着一面墙站着,后来和一个跟我差不多高的男孩子一起跳起舞来——这个男孩脸蛋甜美,皮肤光洁,头发又黑又卷。
我们跳了一会儿,一同走到外面的一条小巷子里。他抽了一支烟,我抬头仰望着天空。天上没有星星,也看不见月亮。我有那么一瞬间感到茫然若失,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身处何方。等我回过神来,想起了《在路上》中描述的一个情景,萨尔醒来,发现自己在一家陌生的旅馆里,他不记得自己是谁了。他说他的生命是个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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