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是未来的希望(9)儿童的身心发展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儿童,尤其是处在幼儿时期的儿童,思维中没有理性的成分,认识事物是感性的。另外,儿童还有看问题片面、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等年龄特征;即便是少年,还是阅历浅,认识事物的能力不是很强,对很多客观事实不易分清是非、善恶、美丑、荣辱等界线,他们的分辨是很肤浅的,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所以做错了事也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即使有他人提醒后还是不能马上认识错误的危害,后来还可能犯同样错误。另外,作为家长和老师,往往希望孩子看问题想事情一步到位,然而,这种做法违背了孩子的年龄特征,起不到什么好的效果。遇事讲道理,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认识能力,增强他们的道德感、理智感,使他们明辨是非、识别善恶、知美丑、体验荣辱,才能使他们坚持正确的言行,将错误彻底改正。因此,犹太人认为儿童品德教育的“基本建设”就是说理。有的家长对犯了错的孩子不是打就是罚。经常可以听到有些家长说:“你又犯了错误,再不改就揍你!”但往往没什么效果。打、罚很省事,家长的满肚子气有可能一下子消了,但很多情况下,孩子仍然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至于危害及后果,就更不知晓了。这样,他们下次还会犯同样的错误。况且,打罚时刺激了孩子的大脑,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摧残了他们的身心,还往往有造成逆反心理的负作用。其实,只要是懂事的孩子,对于自己犯的错误,必然会产生一种内疚和恐惧感,心理上会有压力。如果这个时候,家长训斥或惩罚了他们,他们的内疚及恐惧感会得到释放。他们往往会这样想:我犯了错,你们打也打了,罚也罚了,现在应该互相抵消了。我们常常遇到这样的事,孩子做错了事,就会说:“你们打我一顿吧!”这是孩子悔恨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发自内心的呐喊。可如果父母真的把他揍了一顿,那他的内疚和恐惧感就会瞬间消失。但若采取无声的教育或采取其他更恰当的诱导,让他从心底深处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从而使其内疚增加,记忆深刻,痛改前非,岂不是效果更好吗?某犹太人教育家认为:“常常受到父母打罚的孩子,长大了很少有成为最好的人的。”因此,如果把打罚比做冲向禾苗的暴风骤雨,那么,说理感化则是流向孩子心灵的清泉。犹太人教育家提醒我们,和孩子说理,要讲究方法和方式。一、说理要同实际联系起来。“理”不是指空泛的大道理,说理也不是指说教。对于空泛的大道理及说教,大人都讨厌,孩子则更不爱听。我们说理要多引用一些实际的例子或引导孩子观看一些健康的电视节目及书籍,多给他们讲一些有益的故事,引导孩子用正确道理评价现实,从而使其受到生动深刻的教育。二、“理”要体现道理真谛,抓住孩子心中盲点。比如孩子的学习成绩不好,不能紧盯着孩子的分数去和他讲道理,而要从学习的意义上着手,从根本上讲清为什么要认真学习。再如,青少年若出现早恋现象,不能总是很直白地说出早恋的危害,而要用隐晦、心平气和的方式或正确的诱导才有助于扭转思想。三、说理要有启发性、针对性和趣味性。启发性:说理时要善于把儿童的兴趣调动起来,启发儿童积极思考。针对性:说理时“对症下药”,防止空对空;说理深度要适应儿童的年龄特征;针对儿童不同的个性,说理方式有所区别;要针对儿童的思想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说理教育。
|
目录 上页 下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