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太阳照常升起 - 《太阳照常升起》全文·第一部——第 第一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罗伯特.科恩一度是普林斯顿大学中量级拳击冠军。别以为一个拳击冠军的称号会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但当时对科恩却是件了不起的事儿。他对拳击一点也不爱好,实际上他很讨厌拳击,但是他仍然痛苦而一丝不苟地学打拳,以此来抵消在普林斯顿大学被作为犹太人对待时所感到的低人一等和羞怯的心情。虽然他很腼腆,是个十分厚道的年轻人,除了在健身房里打拳,从来不跟人打架斗殴,但是想到自己能够把瞧不起他的任何一个人在地,他就暗自得意。他是斯拜德.凯利的得意门生。不管这些年轻人的体重是一百零五磅,还是二百零五磅,斯拜德.凯利都把他们当作次轻量级拳击手来教。不过这种方法似乎对科恩很适合。他的动作确实非常敏捷。他学得很好,斯拜德马上安排他跟强手交锋,给他终生留下了一个扁平的鼻子。这件事增加了科恩对拳击的反感,但也给了他某种异样的满足,也确实使他的鼻子变得好看些。他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最后一年里,读书过多,开始戴眼镜。我没见过他班上的同学还有谁记得他的。他们甚至记不得他曾是中量级拳击冠军。我对所有坦率、朴实的人向来信不过,尤其是当他们讲的事没有漏洞的时候,因此我始终怀疑罗伯特.科恩大概从来也没当过中量级拳击冠军,也许有匹马曾踩过他的脸,要不,也许他母亲怀胎时受过惊吓或者看见过什么怪物,要不,也许他小时候曾撞在什么东西上,不过他这段经历终于有人从斯拜德.凯利那里给我得到证实。斯拜德.凯利不仅记得科恩。他还常常想知道科恩后来怎么样了。从父系来说,罗伯特.科恩出身于纽约一个非常富有的犹太家庭,从母系来说,又是一个古老世家的后裔。为了进普林斯顿大学,他在军事学校补习过,是该校橄榄球队里非常出色的边锋,在那里,没人使他意识到自己的种族问题。进普林斯顿大学以前,从来没人使他感到自己是一个犹太人,因而和其他人有所不同。他是个厚道的年轻人,是个和善的年轻人,非常腼腆,这使他很痛心。他在拳击中发泄这种情绪,他带着痛苦的自我感觉和扁平的鼻子离开普林斯顿大学,碰到第一个待他好的姑娘就结了婚。他结婚五年,生了三个孩子,父亲留给他的五万美元几乎挥霍殆尽(遗产的其余部分归他母亲所有),由于和有钱的妻子过着不幸的家庭生活,他变得冷漠无情,使人讨厌;正当他决心遗弃他妻子的时候,她却抛弃了他,跟一位袖珍人像画家出走了。他已有好几个月尽考虑着要离开他的妻子,因为觉得使她失去他未免太残酷,所以没有那么做,因此她的出走对他倒是一次很有利的冲击。办妥了离婚手续,罗伯特.科恩动身去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他投身于文艺界,由于他那五万美元还略有剩余,所以不久就资助一家文艺评论杂志。这家杂志创刊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卡默尔,停刊于马萨诸塞州的普罗文斯敦。科恩起初纯粹被看作一个后台老板,他的名字给登在扉页上只不过作为顾问之一,后来却成为唯一的编辑了。杂志出刊靠他的钱,他发现自己喜欢编辑的职权。当这家杂志因开支太大,他不得不放弃这项事业时,他感到很惋惜。不过那时候,另外有事要他来操心了。他已经被一位指望跟这家杂志一起飞黄腾达的女士捏在手心里了。她非常坚强有力,科恩始终没法摆脱她的掌握。再说,他也确信自己在爱她。这女士发现杂志已经一撅不振时,就有点嫌弃科恩,心想还是趁有东西可捞的时候捞它一把的好,所以她极力主张他俩到欧洲去,科恩在那里可以从事写作。他们到了她曾在那里念过书的欧洲,呆了三年。这三年期间的第一年,他们用来在各地旅行,后两年住在巴黎,罗伯特.科恩结识了两个朋友:布雷多克斯和我。布雷多克斯是他文艺界的朋友。我是他打网球的伙伴。这位掌握科恩的女士名叫弗朗西丝,在第二年末发现自己的姿色日见衰退,就一反过去漫不经心地掌握并利用科恩的常态,断然决定他必须娶她。在此期间,罗伯特的母亲给了他一笔生活费,每个月约三百美元。我相信在两年半的时间里,罗伯特.科恩没有注意过别的女人。他相当幸福,只不过同许多住在欧洲的美国人一样,他觉得还是住在美国好。他发现自己能写点东西。他写了一部小说,虽然写得很不好,但也完全不象后来有些评论家所说的那么糟,他博览群书,玩桥牌,打网球,还到本地一个健身房去打拳。我第一次注意到这位女士对科恩的态度是有天晚上我们三人一块儿吃完饭之后。我们先在大马路饭店吃饭,然后到凡尔赛咖啡馆喝咖啡。喝完咖啡我匀喝了几杯白兰地,我说我该走了。科恩刚在谈我们俩到什么地方去来一次周末旅行。他想离开城市好好地去远足一番。我建议坐飞机到斯特拉斯堡,从那里步行到圣奥代尔或者阿尔萨斯地区的什么别的地方。“我在斯特拉斯堡有个熟识的姑娘,她可以带我们观光那座城市,”我说。有人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我以为是无意中碰着的,所以接着往下说:“她在那里已经住了两年,凡是城里你想要了解的一切她都知道。她是位可爱的姑娘。”在桌子下面我又挨了一脚,我一看,只见弗朗西丝,就是罗伯特的情人,撅着下巴,板着面孔呢。“真混帐,”我说,“为什么到斯特拉斯堡去呢?我们可以朝北到布鲁日或者阿登森林去嘛。”科恩好象放心了。我再也没有挨踢。我向他们说了声晚安就往外走。科恩说他要陪我到大街拐角去买份报纸。“上帝保佑,”他说,“你提斯特拉斯堡那位姑娘干啥啊?你没看见弗朗西丝的脸色?”“没有,我哪里知道?我认识一个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国姑娘,这究竟关弗朗西丝什么事?”“反正一样。不管是哪个姑娘。总而言之,我不能去。”“别傻了。”“你不了解弗朗西丝。不管是哪个姑娘,你没看见她那副脸色吗?”“好啦,”我说,“那我们去森利吧。”“别生气。”“我不生气。森利是个好地方,我们可以住在麋鹿大饭店,到树林里远足一次,然后回家。”“好,那很有意思。”“好,明天网球场上见,”我说。“晚安,杰克,”他说完,回头朝咖啡馆走去。“你忘记买报纸了,”我说。“真的。”他陪我走到大街拐角的报亭。“你真的不生气,杰克?”他手里拿着报纸转身问。“不,我干吗生气呢?”“网球场上见,”他说。我看着他手里拿着报纸走回咖啡馆。我挺喜欢他,可弗朗西丝显然弄得他的日子很不好过。
或许您还会喜欢:
冒险史系列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一歇洛克-福尔摩斯始终称呼她为那位女人。我很少听见他提到她时用过别的称呼。在他的心目中,她才貌超群,其他女人无不黯然失色。这倒并不是说他对艾琳-艾德勒有什么近乎爱情的感情。因为对于他那强调理性、严谨刻板和令人钦佩、冷静沉着的头脑来说,一切情感,特别是爱情这种情感,都是格格不入的。我认为,他简直是世界上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但是作为情人,他却会把自己置于错误的地位。 [点击阅读]
冤家,一个爱情故事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第一章1赫尔曼·布罗德翻了个身,睁开一只眼睛。他睡得稀里糊涂,拿不准自己是在美国,在齐甫凯夫还是在德国难民营里。他甚至想象自己正躲在利普斯克的草料棚里。有时,这几处地方在他心里混在一起。他知道自己是在布鲁克林,可是他能听到纳粹分子的哈喝声。他们用刺刀乱捅,想把他吓出来,他拚命往草料棚深处钻。刺刀尖都碰到了他的脑袋。需要有个果断的动作才能完全清醒过来。 [点击阅读]
午夜的五分前
作者:佚名
章节:2 人气:2
摘要:店内的摆设几乎没有变化。除了满眼遍布的令人一看便联想到店名“圣母玛利亚号”的轮船模型、老旧航海图和小小的地球仪勉强算得上个性外,它与学生街上数不清的各色咖啡馆并没有太多分别。虽然没有特别吸引我的地方,不过想要喝杯咖啡的时候,学生时代的我总是来到这家店。在我和小金井小姐面前摆上两杯水,为我们点菜的店老板也没有变化。他穿着白色衬衫和灰色西装裤,显然这样的装扮与咖啡店店主的身份不甚相称。 [点击阅读]
吉檀迦利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冰心译1你已经使我永生,这样做是你的欢乐。这脆薄的杯儿,你不断地把它倒空,又不断地以新生命来充满。这小小的苇笛,你携带着它逾山越谷,从笛管里吹出永新的音乐。在你双手的不朽的按抚下,我的小小的心,消融在无边快乐之中,发出不可言说的词调。你的无穷的赐予只倾入我小小的手里。时代过去了,你还在倾注,而我的手里还有余量待充满。 [点击阅读]
吸血鬼德古拉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东欧,一四六二年自从她的王子骑马出征后,伊丽莎白王妃每晚都被血腥恐怖的恶梦折磨。每一夜,王妃会尽可能保持清醒;然而等她再也撑不住而合眼睡去后,她很快便会发现自己徘徊在死尸遍野、处处断肢残臂的梦魇中。她又尽力不去看那些伤兵的脸——然而,又一次,她被迫看到其中一人。永远是他那张伤痕累累的囚犯的脸,然后伊丽莎白便在尖叫声中醒来。 [点击阅读]
呼吸秋千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我所有的东西都带在身边。换句话说:属于我的一切都与我如影随行。当时我把所有的家当都带上了。说是我的,其实它们原先并不属于我。它们要么是改装过的,要么是别人的。猪皮行李箱是以前装留声机用的。薄大衣是父亲的。领口镶着丝绒滚边的洋气大衣是祖父的。灯笼裤是埃德温叔叔的。皮绑腿是邻居卡尔普先生的。绿羊毛手套是费妮姑姑的。只有酒红色的真丝围巾和小收纳包皮是我自己的,是前一年圣诞节收到的礼物。 [点击阅读]
哭泣的遗骨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2
摘要:初、高中的同班同学——现在长门市市政府下属的社会教育科工作的古川麻里那儿得知了这一消息。麻里在电话里说:“哎,我是昨天在赤崎神社的南条舞蹈节上突然遇到她的,她好像在白谷宾馆上班呢。”关于南条舞蹈的来历,有这么一段典故,据说战国时期,吉川元春将军在伯老的羽衣石城攻打南条元续时,吉川让手下的土兵数十人装扮成跳舞的混进城,顺利击败了南条军。 [点击阅读]
回忆录系列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银色马一天早晨,我们一起用早餐,福尔摩斯说道:“华生,恐怕我只好去一次了。”“去一次?!上哪儿?”“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我听了并不惊奇。老实说,我本来感到奇怪的是,目前在英国各地到处都在谈论着一件离奇古怪的案件,可是福尔摩斯却没有过问。他整日里紧皱双眉,低头沉思,在屋内走来走去,装上一斗又一斗的烈性烟叶,吸个没完,对我提出的问题和议论,完全置之不理。 [点击阅读]
园丁集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2
摘要:1仆人请对您的仆人开恩吧,我的女王!女王集会已经开过,我的仆人们都走了。你为什么来得这么晚呢?仆人您同别人谈过以后,就是我的时间了。我来问有什么剩余的工作,好让您的最末一个仆人去做。女王在这么晚的时间你还想做什么呢?仆人让我做您花园里的园丁吧。女王这是什么傻想头呢?仆人我要搁下别的工作。我把我的剑矛扔在尘土里。不要差遣我去遥远的宫廷;不要命令我做新的征讨。只求您让我做花园里的园丁。 [点击阅读]
国王鞠躬,国王杀人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2
摘要:每一句话语都坐着别的眼睛我小时候,村里人使用的语言,词语就住在它们表述的事物表面。所有名称与事物贴切契合,事物和自己的名字如出一辙,二者像缔结了永久的契约。对多数人而言,词语和事物之间没有缝隙,无法穿越它望向虚无,正如我们无法滑出皮肤,落进空洞。日常生活的机巧都是依赖于直觉、无须语言的熟练劳动,大脑既不与它们同行,也没有另辟蹊径。脑袋的存在只是为了携带眼睛和耳朵,供人们在劳作中使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