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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光 - 第11章 重访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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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班恩双手插兜,站在堪萨斯大街和戴尔特雷街交叉的拐角上,看着计程车走远了。他想尽力忘掉午饭时大家做出的危险决定。却怎么也忘不掉,总是想起从比尔的幸运喜饼里爬出来的那只灰黑的苍蝇,脉纹清晰的翅膀耷拉在背上。他想到自己的成功,来转移注意力,但是过不了5分钟他就又想起了那只苍蝇。
  我只是想要证明一下,他想,那仅仅是数学统计意义上的,与良心道德无关。房屋的建筑要遵循一定的自然规律;自然规律可以用公式来表达;公式就一定要得到证明。可是半个小时前所发生的一切又如何解释呢?
  算了吧,他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你无法证明它,那就由它去吧。
  一个很好的建议,但问题是他无法接受这样的建议。他想起在冰雪封冻的运河上见到干尸之后,他的生活还是照样继续。他知道不管那个差点掳去他的生命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他的生活都没有丝毫的变化。一切就那么自然地融进了他的生命。他们天生相信有一个无形的世界,相信一切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他们决不会让这个世界停止下来。10点钟发生的任何巨变都不能让他们在午饭时少吃一两个面包。
  但是等你长大了,一切都变了。你无法将所发生的一切自然地融进你的生活。就像小猫用脚爪扒拉线球,你的思想总是回到那上面……直到最后,要么被逼疯,要么脑子一片空白,无法行动。
  如果发生那样的事,班恩想,它就捉住我了。我们所有的人。
  他沿着堪萨斯大街走着,不知自己向何处去。突然想到:我们用那块银币做什么了?
  他还是想不起来。
  那块银币,班恩……贝弗莉用它救了你的命。你的……所有人的……特别是比尔的命。它差点撕开我的肚子,如果不是贝弗莉……什么呢?她做了什么?那块银币如何就能起作用?她打退了它,我们一起帮助她。但是怎么打退它的呢?
  他突然想起一个字,一个对他没有任何意义,却让他浑身紧张的字:Chud.他低头看见人行道上好像有一只粉笔画的海龟。整个世界都在眼前旋转。他使劲眨眨眼睛,才看清原来是孩子们玩跳房子游戏时在地上画的方格。已经被小雨弄得模糊不清了。
  Chud.什么意思?
  “不知道。”他大声说。他赶紧环顾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到他在自言自语。他转过堪萨斯大街,来到卡斯特罗大道。午饭时,他告诉别人班伦是德里淮一让他感到快乐的地方……但是那不是真的。还有一个地方。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来到那个地方:德里公共图书馆。
  他在那里站了有一两分钟,手还插在兜里。它一点没变,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喜欢它那充满矛盾的线条:坚固与纤巧、敦实与挺拔。这些矛盾使它不落俗套,令他油然而生一股喜爱之情。
  他穿过图书馆的草坪,想去看一看那条将成人馆和儿童馆连为一体的玻璃通道。一点没变。站在柳树下,可以看得见里面来来往往的读者。曾经的快乐又汹涌而来,他真的忘记了聚餐结束时发生的一切。他记得小的时候,踩着齐腰深的积雪,踏着暮色来到这里,也同样是这些自相矛盾的特征吸引着他。
  那边,离他不到40码远的地方,是一条灯火通明的通道。那是多么奇妙的景观啊。神奇的是那光与生命组成的闪闪发光的圆柱就像一条生命的通道,将两座漆黑的建筑连接在一起。神奇的是人们通过这里可以安然无恙地穿过黑暗的风雪,使他们看起来那么可爱、神圣。
  带着这样一种悲喜交集的怀旧情结,班恩推开那扇包着铁皮的大门,走进宁静的图书馆中。当他置身于那柔和的灯光下,回忆的力量使他感到一阵晕眩。这种力量不是身体上的——不像砸在下巴上的一记重拳或者一记耳光,而更似那种奇怪的时光轮回的感觉。他从前也体会过这种感觉,但是从没有像这一次如此强烈,使他迷失了方向。
  一时间,他就站在那里,感到自己完全迷失在时间的隧道里,不知自己的年龄是38还是11岁。
  还是那样的宁静,偶尔传来几声低语。图书管理员在图书或者逾期通知单上盖戳发出略略的轻响。翻阅报纸、杂志的声音。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喜爱这里的光线,从高高的窗子斜射进来,令人困倦欲睡。
  他走过磨得已经掉了色的油地毡,还像从前一样小心翼翼,生怕脚上的足球鞋发出怪响。通向书架顶层的旋转楼梯还在那里。但是他也看到那里已经多了一部小电梯。那使他感到些许轻松——打破了那令人窒息的怀旧情结。
  他觉得自己像一个非法入侵者,来自异国的间谍。他一直盼望着图书管理员抬起头,看着他,用清晰洪亮的声音质问他,使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他的身上:“你!对,就是你!在这里做什么?这里没有你的事!你是局外人!你是过去的人!回到你来的地方去!现在就回去,不然我就叫警察了!”
  他经过一段狭窄陡峭的铸铁楼梯,往儿童图书馆走去。发现自己又像儿时一样,抬起头,希望看到一个穿裙子的女孩子走下来。他还记得曾经在儿童图书馆呆呆地坐了足足20分钟,想象着他和贝弗莉结了婚,住在郊区的一所小屋,尽享生活的乐趣。班恩感到很有意思——现在长大了,还保留着这个习惯。
  他缓步走过那道玻璃走廊。这里没一点变化。但是——那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又袭上来。在这种感觉面前他感到无助,但是这一次自己就像一个溺水的人,在水里扑腾了半个小时,还是游不到岸边,隐隐感到一阵恐惧。
  现在正是讲故事的时间。十几个孩子挤在一个角落,坐在小椅子上听得入迷。“是我,脾气粗暴的山羊比利,在你的桥上做了手脚。”
  怎么可能是同一个故事?我能相信那只是巧合吗?因为我不会……妈的,我就是不相信!“
  我应该和谁聊一脚,他想,感到十分恐惧。麦克……比尔……某个人。难道具有某种力量将过去和现在订在一起,还是我的想象?我——看到借阅台,他的心停止了跳动,跟着又加快了速度。那张宣传海报如此简单、僵硬……熟悉:请铭记宵禁时间晚7点德里警察局一刹那,一切都清清楚楚地回到他的记忆里——像一道可怕的光一闪而过。德里有一种回声,死亡的回声。他们所能希望的一切就是那回声能有利于他们,使他们能活着逃回来。
  “上帝啊!”他低声自语,不由自主地用手掌使劲搓了搓脸颊。
  “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先生?”身边突然传过一个声音,把班恩吓了一跳。是图书管理员。看着她那友善又有几分怀疑的眼神,班恩想起了自己再不属于这里——他是小人国里的巨人。一个入侵者。
  “不,谢谢。”他说,然后又毫无道理地加了一句:“我在找我的儿子,长得很壮实,有点儿像我。如果你看到他,麻烦您转告他爸爸在回家的路上来这里找过他。”
  他穿过玻璃走廊回到成人馆,一时冲动,向借阅台走去……但是今天下午他们应该听从自己的直觉。听从直觉,看自己会被带到哪里。
  “我能为您做点儿什么?”丹纳女士问道。
  “我想是,”班恩说,“我是说,我希望如此。我想办一张借阅卡。”
  “好的,”她说着拿出一张表格,“您是德里居民吗?”
  “现在不是了。”
  “家庭住址?”
  “乡村之星路2号,海明堡区,内布拉斯加州。区号59341。”
  “这是个玩笑吧,汉斯科先生?”
  “绝对不是。”
  “你要搬到德里来吗?”
  “没有想过。”
  “来这里借书路很远啊,是吗?内布拉斯加州没有图书馆吗?”
  “这只是感怀过去。”班恩说。他原以为对一个陌生人讲这些事情很难为情,但是他最后发现事情并非想象的那样。“我在德里长大,这是我第一次回到这里。我四处走走,看看这里的变化。突然想到从3岁到13岁,我曾经在这里度过大约10年的时光。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件事都想不起来了。我只是想留下一点童年的纪念。”
  丹纳女士笑了。“我想那一定很美好。”她说。“您随便看看书,10到15分钟之后回来,我就会把您的卡片准备好的。”
  班恩微微笑了笑。“我想得交一点钱吧。”
  “您小的时候办过借阅卡吗?”
  “当然办过。”班恩笑了。“除了朋友,我想借阅卡对我是最重要的了——”
  “班恩,你能到这里来一下吗?”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像一把锋利的刀刺破图书馆的宁静。
  他吓得转过身去。却没有看见一个认识的人……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根本没有人抬头,没有人露出惊讶或不满的神情。
  他又转回身,眼前的这个年轻的女人疑惑地看着他。
  “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班恩笑着说,“我觉得听到了什么声音。我想是时差综合症。您刚才说什么?”
  “哦,是您在讲话。我是想说如果在您是本地居民的时候曾经办理过借阅卡,那么档案里就还有您的名字。”她说。“现在我们把资料都记在缩微胶片上。我想这和你小的时候有所不同。”
  “是的,”他说,“德里的许多地方都变了……但是也还有许多事物保持着原样。”
  “我查一查,给您办一张新卡。不收钱。”
  “那太好了。”班恩说。他的“谢”字还没出口,那个声音又一次穿透了图书馆神圣的寂静,更响亮,透着险恶的快意:“上来,班恩!
  快上来,你这个胖小子!这是你的生命,班恩·汉斯科!“
  班恩清清嗓子。“谢谢了。”他说。
  “不用谢。”丹纳女士歪头看着他。“外面又热了吗?”
  “有点儿,”他说,“怎么了?”
  “您——”
  “班恩·汉斯科干的!”那个尖利的声音从书架上传来。“班恩·汉斯科杀了那些孩子!抓住他!抓住他!”
  “——出汗了。”她说。
  “是吗?”班恩傻乎乎地说。
  “我马上就把这个办好。”她说。
  “谢谢。”
  班恩慢慢地走开了,心跳剧烈。是的,他在出汗。他抬头看见小丑潘尼瓦文正站在书架上,看着他。它脸上涂着白色的油彩。血红的嘴唇露出杀手般的冷笑。空洞洞的眼窝。一只手拿着一把气球,另一手拿着一本书。
  不是它,班恩想。1985年暮春的一个下午我站在德里公共图书馆圆形大厅的中央。我是一个成年人,直面我童年的噩梦。直面它。
  “上来,班恩,”播尼瓦艾喊着,“我不会伤害你。我给你找了一本书!一本书……和一个气球!快上来!”
  班恩张开嘴,想要答复它。‘办果你以为我会上去,那你就疯了。“却突然意识到如果他真那样做,大家都会看着他,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会想:“那个疯子是谁?”
  “哦,我知道你不能回答,”潘尼瓦文咯咯地笑着,“刚才差点把你懵住,是吧?‘请问,先生,您有罐头里的阿尔伯特王子吗?……您有……您最好还是把那个可怜的人放出来吧!请问,夫人,您的冰箱在跑吗?……在跑?……那么您还不赶紧追它去吗?”说完,站在楼梯平台上的那个小丑仰天大笑起来。那笑声像一群黑色的编幅在圆形大厅的屋顶上盘旋回响。班恩极力克制自己,才没有用手去捂耳朵。
  “快上来,班恩。”潘尼瓦艾冲着下面喊着。“我们谈谈。你说怎么样?”
  我不会上去的,班恩想。等我去找你的时候,你就不会想见我了。我们要杀了你。
  小丑又阴阳怪气地笑起来。“杀了我?杀了我介突然传来理奇的声音,准确地说不是理奇的声音,而是它模仿小黑奴说话的声音:“别杀我,先生,我是一个好黑人,不要杀死我这样的黑孩子,干草堆!“说完又尖声笑个不停。
  浑身颤抖,脸色苍白,班恩走过成人馆那狞笑不绝于耳的中心大厅。他站在一排书架前,随手抽出一本,冰凉的手指胡乱翻着。
  “这是你的一个机会,干草堆!”声音又从身后传来。“离开这个镇子。天黑之前就离开这个镇子。今晚我就去找你……你、还有其他的人。你们年纪太大啦,阻止不了我的行动。班恩。你们都老了。老得什么也做不成,只会送了命。快滚吧,班恩。你今晚想看到这一切吗?”
  他慢慢转过身,冰凉的双手还握着那本书。他不想看,但是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把他的下巴越抬越高,越抬越高。
  小丑消失了。一个来自远古,脸如树根似的人形的东西站在那里。死神一般惨白的脸,紫红的眼睛。张开的大嘴露出满嘴的吉列刀片。好像是死神的迷宫,走错一步,你便会粉身碎骨。
  “快滚!”它尖叫着,闭上下巴。黑红的鲜血从它嘴里洪水一般地倾泻而出。一块块被切掉的嘴唇掉在白色丝绸衬衫上,留下一道道血痕。
  “斯坦利·尤利斯死前看到了什么?”站在楼梯平台上的那个吸血鬼尖叫着,张开血盆大口,狂笑着。“他看到了什么?你也想看吗?
  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了什么?“又是一阵刺耳的笑声。班恩觉得自己就要尖叫出来了,鲜血像淋浴一样从楼梯平台上倾泻下来。有一滴滴在一位正在看报的老人的手上,顺着他的指缝流下去。他既看不见,也感觉不到。
  班恩以为自己就要喊出来了,像一道深长的刀伤……或者满嘴剃须刀片那么令人恐怖。出乎意料的是他没有叫喊,而是用颤抖的、小的像在祈褥一样的声音说:“我们用它做成弹丸。我们把银币做成了弹丸。”
  丹纳女士突然站在身边,充满关切地看着他。“您病了吗,汉斯科先生?我知道这么说很不礼貌,但是您看上去脸色很不好。如果您想躺一下的话,汉伦先生的办公室有一张小床。您可以——”
  “不,谢谢,真的不用。”他现在并不想躺下,而是想尽快离开这里。他抬头看看楼梯平台。小丑已经消失了。吸血鬼也消失了。但是一只气球系在楼梯扶手上,上面写着:祝您日安!今晚你死定了!
  丹纳女土递给他一张橘红色的小卡片,上面印着“德里公共图书馆”的字样。班恩感到非常好笑——这还是他有生以来第一张成人图书馆的借阅卡。丹纳女士正把一本书放在那台记录图书借阅情况的扫描仪器上。班恩感到一种几乎是歇斯底里的快乐。这是那个小丑学小黑奴说话的时候,我随手从架子上抽下来的。25年了,我第一次从德里公共图书馆借书。我还不知道那书是什么名字。而且,我也不在乎。只要就让我离开这里吧,好吗?那就足够了。
  “谢谢您。”他说着,把书夹在腋下。
  “非常欢迎您的到来,汉斯科先生。您真的不需要吃一片阿司匹林吗?”
  “真的不用。”他说——然后又有些犹豫。“您大概不认识斯塔瑞特夫人吧?她原来是儿童图书馆的负责人。”
  “她去世了。”丹纳女士说。“3年前,中风。她那时还不算太老……五十八九岁。”
  “哦。”班恩感到心里空落落的。多年以后当你回到故园的时候,人们已经忘记了你,或者先你而去,或者掉光了头发和牙齿。你还发现有的人疯了。哦,活着真好。
  “对不起,”她说,“您很喜欢她,是吗?”
  “所有的孩子都喜欢斯塔瑞特夫人。”班恩说。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快哭了。
  “您——”
  如果她再问我我是否真的没事,我就真的会哭了。或者大叫。或者做出别的什么事情。
  “祝您日安,汉斯科先生。”
  当然。因为今晚我就死了。
  班恩朝大门走去,又回头看看左边书架上方的楼梯平台。气球还在那里飘着,但是那上面的字却变了:我杀了斯塔瑞特夫人!
  ——小丑潘尼瓦艾他扭过头,感觉自己的心跳剧烈。他赶紧走出图书馆。乌云已经散开,5月末温暖的阳光照下来,使草地更加清翠葱宠。班恩觉得心口有什么东西慢慢浮起,好像他已经把那承受不起的重担留在图书馆里了……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不经意间抽出的那本书,不禁打了个寒战——《推土机》。为了躲避亨利一伙人,他跑进班伦的那一天曾经从图书馆借过这本书。封皮上还有亨利的大头皮鞋留下的脚印。
  班恩颤抖着双手摸索着那本书,翻到封底。他明明看见图书馆已经采用了缩微胶片借出系统,但是书后还有一个小纸袋,里面塞着一张卡片。卡片的每一行都写著名字,后面还有图书管理员用戳子打上的归还日期。卡片的最后一行有他自己用铅笔一笔一划写的稚嫩的签名。
  班恩·汉斯科1958年7月9日“哦,上帝啊!”班恩低声说。他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似乎只有这一句能够表明他的心情。“哦,上帝,上帝啊!”
  他站在阳光里,突然想到其余的人会遇到什么事情呢。
  2
  艾迪在堪萨斯和卡苏巷交汇处的拐角下了车。卡苏巷向下延伸一英里多,突然变成碎石土路,缓缓延伸到班伦低地。他也搞不清为什么选这个地方下车;卡苏巷对他没有任何意义,在这一带他没有一个认识的人。
  看着公共汽车慢慢驶远,他很怀疑自己到这里来到底要做什么,站在一个无名的小镇上的一个无名的街角。500英里之外,麦拉在为他担心,每日以泪洗面。他突然感到一阵晕眩,摸摸上衣口袋,才想起来自己把各种备用药品都留在了德里镇宾馆。幸好他随身带了几片阿司匹林,于是他干嚼了一片,沿着堪萨斯大街往前走,迷迷糊糊地想他可以去公共图书馆,或者去卡斯特罗大街。他的目标逐渐明确了:去百老汇西区,再看看那里维多利亚式的老房子。小的时候他常去那里——漫不经心地走过百老江西区,好像他要去别的地方似的。
  那时萨莉家就在威产姆大街和百老汇西区交汇的路口上。还有格莉塔家。有一次他看见格莉塔一手拿着柠檬,一手拿着打担球的木褪,苗条漂亮(在9岁的艾迪眼里,她那晒得黝黑的肩膀也漂亮得不得了),正追着一个被打飞的球。那时他真的有点爱上格莉塔了。
  对,他想着,便漫无目的地沿着堪萨斯大街往回走。我应该到百老汇西区,再看看那些老房子……萨莉家、格莉塔家、希尔医生家。
  图雷克兄弟家——提到这最后一个名字,他的思路一下子被打断了,因为他已经到了这里,正站在图雷克兄弟的卡车车库前。
  “还在这里。”艾迪大声说着,笑了。
  百老江西区的这座房子属于一对单身汉菲利普和托尼·图雷克两兄弟。这可能是整条街上最可爱的一座房子,维多利亚中期的白色建筑,配上绿色的草坪和花圃。每年秋天他们的车道就要重新修补一次,所以看上去总是黑亮黑亮的,像面镜子。在房子的斜顶上立着一块块石板招牌是纯正的薄荷绿。人们总是在这里停下来,拍下那些与众不同的直很窗子。
  这个卡车车库与图雷克兄弟的住宅就截然不同了,这是一座低矮的红砖房。有些地方的砖头已经又破又旧,脏兮兮的橘红色房屋,镶着一圈乌黑的底边。除了调度员办公室的一块圆形小床之外,所有的玻璃都无一例外地胜。调度员在日历上做了记录,由孩子们轮流把这扇窗子擦得一尘不染。谁若没有完成任务,绝对不能进入后面的停车场玩棒球。
  这两兄弟尽量把车都停在房子后面远离停车场的地方,因为他们都是十足的棒球迷,也喜欢孩子们到这里来打棒球。菲利普亲自驾车,所以很少能见到他。但是托尼,一个粗胳膊、大肚子的男人,负责管理账目。一到夏天,他就总在那里,他的叫喊声几乎成了比赛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艾迪记得他从来不喊你的名字,一律都是“嗨,红毛,嗨,黄毛,嗨,四眼儿,嗨,小矬子”。
  艾迪忍不住笑了,走上前去……突然他的笑容僵住了。那一排曾经井井有条的砖房如今一片黑暗、寂静。石缝中长着杂草,两旁的院子里没有一辆卡车……只有一个锈迹斑斑的值班亭孤零零地立在那里。
  图雷克兄弟破产了,他寻思着,很惊讶自己竟为此而感到分外悲伤……好像有人死去了。现在他很庆幸自己没有走到百老汇西区。如果连图雷克兄弟都死了——他们似乎应该是长生不老的——那么他儿时喜欢走过的那条大街上会发生一些什么意想不到的变化呢?他一点都不想知道。他可不想看到格莉塔头发花白,身材臃肿的样子;还是离开这里比较好——比较安全。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这么做,离开这里,这里没有我们的事。回到你曾经出生成长的地方就像练瑜咖功,把脚伸进嘴里,把自己吞下去,一点不剩;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都会高兴地发现那不可能……托尼和菲利普遇到了什么事?
  托尼也许得了心脏病,他实在太胖了,结果心脏停止了跳动。那菲利普呢?也许路上出了意外。艾迪也是吃这碗饭的,他很清楚开车路上的危险。老菲利普也许被撞断了肋骨,也许雨中驾车刹车失灵,一头撞进了天堂。
  “哦,可恨时光如流水。”艾迪低低地叹了口气,竟然没有觉察到自己在自言自语。
  既快乐又难过,艾迪沿着房子转过去,想看看小时候玩棒球的那块停车场。平底鞋踩在砾石铺就的小路上嘎吱作响。
  停车场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只要看一眼就知道这里已经不再有棒球赛了。这里已经看不出孩子们踩出的跑垒道,碎石小路上长着一块一块野草。摔碎的汽水瓶、啤酒瓶闪着光芒。惟一没变的就是停车场后面那道12英尺高、生满了铁锈的钢丝网眼栅栏。
  那是本垒打区域,艾迪想着,双手插在口袋里,呆呆地站在刀年前曾是本垒的那块地方。他们把飞过栅栏,跳进班伦的球叫“自动驾驶”。他不禁大笑起来,又紧张地看看四周,好像是一个鬼在那里大笑,而不是一个衣着体面的绅士,一个健壮得像……健壮得像……像……
  别胡说。艾茨。好像是理奇的声音。你的身体一点儿也不好,只是近几年来咳嗽得不太厉害了。是吧?
  “是的,没错。”艾迪低声说着,踢着石子。
  事实上,他只看到两个球飞出停车场后的栅栏,而且两个都是同一个孩子的击球:贝尔茨。哈金斯。贝尔茨长得膀阔腰圆,12岁时个头就有6英尺,体重达170磅。
  艾迪看到贝尔茨击出的两个球简直是奇迹。第一个球没找回来,虽然一帮孩子在伸进班伦腹地的陡坡上来来回回找了半天。
  但是第二个球找回来了。球是另外一个六年级孩子的,1958年春末夏初的那段日子一直用的都是那个球。结果,那再也不是红色针线缝在一起的白色小球;在它一路翻滚跳过外场的石子路时,擦破了表皮,沾了草汁,还划了几道口子。一个地方的缝线已经断开。艾迪知道一会儿就会有孩子拿来绝缘胶布,为那小球包扎一番,对付着还能用一个星期。
  但是还没等到那一天,一个七年级的男孩向贝尔茨投出一个“变速球”。贝尔茨算准了时间,用力一击,结果小球的表皮一下脱落开来,像一只白色的大飞蛾飘飘悠悠地落在地上。小球还是不断地上升、上升,一层一层剥落开来,飞过钢丝网眼栅栏,还在上升。未等小球落地,6个孩子就爬上栅栏。艾迪还记得托尼发疯似地,笑着叫道:“那个球都能飞出扬基体育馆了!你们听见没有?那个球肯定能飞出扬基体育馆!”最后一个孩子在小溪旁找到了只剩3英寸大,比网球还小的小球。
  艾迪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从本垒走到投手上堆,又走到游击手活动的区域。站了一会儿,为这里的死寂感到震动。然后慢慢踱到栅栏边。那里生满铁锈,长满了爬行的蔓藤,但是总还在那里。从那里放眼望去,地面缓缓下降,树木绿得通服。班伦比任何时候都更像丛林。
  班伦。
  听起来很不吉利,甚至有几分凶险。但是它在脑中引起的联想不是恣意蔓延的草木,而是无时不在移动的沙丘,裸露的岩石和一望无际的沙漠。班伦。麦克说他们都没有孩子。7个人,都没有小孩。
  他透过锈迹斑斑的菱形网眼望着远方,听着堪萨斯大街上汽车驶过的声音和下面潺潺的流水声。他看到下面的溪水像镜子一样闪烁着光芒。竹林还在那里,一片惨白,在一片绿色的包裹中像是一块块霉菌。远处是肯塔斯基河两岸的沼泽地,据说那里有流沙。
  我就是在那片乱草丛中度过童年最快乐的时光,这个想法使他浑身颤抖。
  他刚要转身离去,突然看到顶端扣着铁盖子的水泥圆柱。那东西大概齐腰高,铁盖上还印着“德里公共工程局”的字样。走过去,你就能听到里面很深的地方传出嗡嗡的声音,一种机器声。
  我们去过那里。8月末。我们爬下去,走进下水道,但是走过一段就不是下水道了。是……是……什么呢?
  帕特里克·霍克塞特趴在那里。跟亨利·鲍尔斯有关,对吗?是的,我想是。还有——他突然转过身,朝那个废弃的停车场跑过去,不想再多看班伦一眼,不喜欢班伦在他脑中引起的联想。他想回家,回到麦拉身边。他不想待在这里。他……
  “接球,孩子!”
  他应声回过身,看到一个球跃过栅栏,朝他这边飞过来。球落在碎石路上,弹起来。艾迪想也没想,伸出手,身手敏捷地接住了那个球。
  他低头看着手里握的这个东西,顿觉浑身冰凉。刚才分明还是一个棒球,现在却变成一个细线连缀的小球,因为外面那层包皮已经被打掉了。正是飞过栅栏,消失在班伦的那个球。
  哦,上帝,他想。哦,上帝,它在这里,它就在我身边——“下来玩玩,艾迪。”栅栏那边传过一个声音。艾迪有点害怕,听出那是贝尔茨,1958年8月在德里地下的坑道里被杀。贝尔茨本人正在挣扎着爬上栅栏那边的堤岸。
  “它穿着纽约扬基队的细条队服,上面粘着树叶,染上了绿色。
  它是贝尔茨,也是那个麻风病人,一个从潮湿的墓穴中爬出来的危险的动物,阴沉沉的脸上挂着一条一条的肌肉,一个眼窝空无一物,头发上蛆虫蠕动,一只手戴着长满苔踪的棒球手套,右手腐烂的手指抓住栅栏上的网眼。当他晃动栅栏的时候,艾迪听到一阵令他发疯的可怕的声响。
  “那个球肯定能飞出扬基体育馆。”贝尔茨说着咧嘴一笑。一只白色、剧毒的癞蛤模蠕动着从它的嘴里掉出来,滚在地上。“你听到了没有?那个球肯定能飞出扬基体育馆!顺便问一下,艾迪,你想要xx交吗?一次一毛钱。嗨,免费。”
  贝尔茨的脸变了。那个像果冻一样的鼻头掉了,露出艾迪在梦里见到的那两条血红的通道。头发粗糙,梳在脑后,像蜘蛛网一样灰白。前额上腐烂的皮肤裂开了,露出粘满粘液的白骨。贝尔茨消失了,面前站着的是内伯特大街29号门廊下的那个怪物。
  那东西嘴里念念有词,开始往栅栏上爬,在铁网上留下一片片碎肉。重压之下,栅栏嘎吱嘎吱叫个不停。所到之处爬行的蔓藤都变成了黑色。
  艾迪的胸口一阵刺痛。他低头看到鲜血从小球的缝线中喷涌而出,滴在碎石路上,溅在他的鞋上。
  他把球扔在地上,趔趄着倒退几步,瞪大了眼睛,在前襟上蹭了赠手上的鲜血。那个麻风病人已经爬上栅栏的顶端。它那可怕的头颅来回摆动,像是万圣节的南瓜灯。舌头吊着,有4英尺长,也许有6英尺,像毒蛇的舌头那样一伸一编。
  一会儿在那里……一会儿又消失了。
  它没有消失得无影无踪,只不过假装消失了。但是艾迪听到了一个声音,证明它的存在:“砰”的一声,就像拔出香滨酒瓶塞的声音,是气流聚集在那个麻风病人所在的地方发出的声音。
  他转身就跑,但是还没跑出10英尺远,就看见那座废弃的停车场的装卸间下的阴影里直挺挺地飞出4个影子。开始他还以为是编幅,尖叫着捂住脑袋。后来才看清楚是4块帆布——大孩子在这里玩的时候,用来当垒的帆布。
  它们在空中静静地飞舞旋转,他不得不闪身才躲过一块。4块帆布拍起一阵尘土,落在原来的位置上:本垒、一垒、二垒、三垒。
  艾迪气喘吁吁地跑过本垒,紧咬嘴唇,脸色煞白。
  艾迪两腿无力,呻吟了一声,停在那里。从本垒到~垒的地面凸起来,好像下面有一只硕大的北美地鼠在飞快地打洞。那个东西爬到垒下,帆布就砰地一声飞上空中。一垒和二垒之间的土地开始隆起,二垒上的那块帆布也砰地一声飞上了天,还没落下来,那东西又跑到三垒,再跑回本垒。
  本垒也拱起来,那个东西就砰地钻出地面,是托尼·图雷克,脑壳上还挂着几块黑趣越的肉,白衬衫已经烂得一条一条的了。他从本垒的泥土里伸出上半身,像一条奇形怪状的虫子来回蠕动。
  “打球的时候就不要怕喘不过气来。”托尼·图雷克的声音坚定。
  柬洱。“没关系,气管炎,我们会抓到你,你和你的朋友。我们一起来玩球!”
  艾迪尖叫一声,踉跄着往后退。他的肩膀上搭着一只手。他想甩掉那只手。那只手紧紧地握着,又松开了。他回头看见格莉塔。她死了,半个脸没有了;蛆虫在剩下的那半边脸上爬来爬去,手里拿着一只绿色的气球。
  艾迪倒退几步,双手掩面。它朝他走过来,鲜血滴在它的腿上,结成一个个污点。
  他看见它身后最恐怖的一幕:帕特里克·霍克塞特正从外场摇摇晃晃地向他走来,它也穿着纽约扬基队的队服。
  艾迪拔腿就跑。格莉塔一把抓住他,撕破了他的衬衫,在他的衣领后洒下一道可怕的粘液。托尼·图雷克也爬出地面。帕特里克也跌跌撞撞地走过来。艾迪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力气,拼命地跑开了。
  他一边跑着,看见眼前浮着一行字,格莉塔拿着的那只气球上写着这样一行字:中央大街药店提醒您:哮喘药物可能致癌!
  艾迪不停地向前跑,在麦卡森公园附近昏倒在地止。一群孩子躲开了他,因为他看上去像个酒鬼,也许得了什么可怕的病,甚至也许就是那个杀手。他们说要报警,但是最后还是没去。
  3
  贝弗莉从德里镇宾馆出来,漫不经心地走在梅恩大街上。她没有想自己要去哪里,而想起了那首小诗:你的秀发是冬天里的火焰,一月里的余火,我的。心在那里燃烧。
  她想认为那是比尔写给她的情诗,那是很自然的……不,她已经知道是谁写的。后来——在某个时候——作者不是向她承认了吗?是的,班思曾经对她坦白过,虽然他的爱就像她自己对比尔的爱一样深埋在心底。可爱的胖班思。
  这段三角恋最后还是结束了,但是她始终想不起来是如何结束的。只记得班思承认是他写的那首情诗,她告诉比尔她爱他,永远爱他。而且不知是何原因,这两个爱情的自白救了他们所有人的性命……他们?她想不起来了。这些记忆就像一座座小岛,实际上并不是小岛,而是伸出水面的珊瑚触角。每当你想潜到深处去看看其余的部分,一种令人无法忍受的形象就介入进来:每年春天飞回新英格兰的白头翁。它们挤在电线上、树枝上、屋顶上,3月末的空气中部是它们唧唧喳喳的叫声。
  我要回家,她闷闷不乐地想,但是还是继续往前走。
  这个街区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少了几棵树。房子看上去有点儿俗气;到处是碎玻璃窗,好像比她小的时候还多。有的钉上了木板,有的还那么碎着。
  她站在梅思南大街127号那套公寓前。还在这里。那剥落的白色墙皮现在变成了剥落的棕色墙皮,但是肯定错不了。
  爸爸可能还住在这里,哦,是的。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他决不会搬走的。走过去,贝弗莉。看看信箱。如果上面还写着“马什”,那你就可以按响门铃,一会儿就能听到恢拉吸拉的拖鞋声,门就打开了,你就能看见他。去吧,贝弗莉,按响门铃,他就会出来的。他已经老了,满脸皱纹,剩下几颗黄牙。他会看着你说,啊是贝弗莉,贝弗莉回家来看老爸了,快进来贝弗莉。看到你可真高兴。我太高兴了,因为我一直为作担心,担心极了。
  她沿着小路慢慢地走过去,崩裂的水泥路缝里长出的杂草拂着她的裤脚。她看看信箱。一楼——她的呼吸停止了——马什。
  但是我不会敲门的。我不想见到他。我不会敲门的。
  那是一个坚决的决定!一个决心打开通往充实、有益的一生的决定!她沿着这条路走回去!回到市中心!回到宾馆!收拾行李!叫辆的土!坐上飞机!成功地生活!幸福地死去!
  她还是按响了门铃。听到那熟悉的“叮略”声从客厅里传出来。
  寂静无声,没人。她站在门廊上,忐忑不安。
  没人在家,她松了口气。现在我可以走了。
  可是她又按响了门铃:叮步!没人回答。她想起班思写的那首小诗,想回忆起到底班思是在什么时候、怎么跟她坦白的,为什么。突然又想起那成千上万只白头翁,落在电线上、屋顶上,唧唧喳喳叫个不停。
  我要走了。我已经按了两次门铃,足够了。
  但是她又按了一次。
  叮咚!
  这一次她听到有人走来,正是她想象中的那个声音:一双旧拖鞋疲惫地趿拉着。她紧张地看看四周,几乎想转身跑开。她能跑到这条水泥路的尽头,拐过街角,让她父亲以为是孩子们在搞恶作剧吗?
  她长舒了一口气,控制着自己才没有笑出来。根本不是她父亲。
  站在过道上正望着她的是一个70多岁的老妇人。美丽的长发几乎全白了,只露出金黄的几缕。无边眼镜后面一双湛蓝的眼睛,紫色的丝绸长裙虽然旧了但仍然显得很高雅,慈祥的脸上刻满了皱纹。
  “什么事,小姐?”
  “对不起。”贝弗莉说。她注意到那老妇人劲上戴着一枚浮雕项坠,好像是象牙的,镶着一道细细的金边。“我肯定是敲错门了。”或许是故意敲错的,她想。“我是想找马什家。”
  “马什?”老妇人的额头布满了细细的皱纹。
  “对,您——”这里没有姓马什的。“老妇人说。
  “但是——”
  “莫非……你指的是艾尔文。马什,是吗?”
  “正是!”贝弗莉说。“我父亲!”
  那个老妇人抬手摸摸那个浮雕项坠,笑了……笑容里带着一丝悲哀。
  “你们怎么就失去了联络呢?小姐。我,一个陌生人,真不愿——第一个告诉你这个消息,但是你父亲已经过世5年了。”
  “但是……门上……”她又看了一眼,不禁低叫一声,感到有些迷惑。刚才她太激动,那么肯定她的老父亲一定还住在这里,结果把克尔什看成了马什。
  “您……认识我父亲吗?”
  “不太熟。”克尔什太太说。贝弗莉又觉得想笑,什么时候开始她的情绪变得这么反复无常?她也想不起来了——恐怕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吧。“他先我粗了一层的公寓。我们见过面,我来,他走,也就几天的工夫。他搬到洛瓦德巷去了。你知道那里吗广”知道。“贝弗莉说。离这里四个街区远的一条小巷,那里的房子更小、更破。
  “我曾经在卡斯特罗大街市场上见过他,”克尔什太太说,“洗衣店倒闭前,在那里也见过他。我们——姑娘,你脸色苍白,对不起。
  进来我给你泡杯茶吧。“
  “不,我不能。”贝弗莉无力地说,但实际上她真的感到很乏力。
  她可以喝杯茶,在椅子上坐一会儿。
  “你可以,你会的。”克尔什太太热情地说。“告诉你这么~个悲惨的消息,我只能做这么一点来弥补我的过失了。”
  贝弗莉还没来得及推辞,就已经被领进了幽暗的门厅,走进曾经住过的家。这里现在看上去小了些,但是很安全——安全,她想着,因为这里的一切都不同了。原来那张粉红色的小桌换成一张小圆桌,上面还摆着一瓶绢花。炉子虽小,但是烧得很旺。明亮的蓝色窗帘,窗外还摆着几盆花。油毡地板已被撤掉,露出木头的原色。
  克尔什太太正在烧水,抬起头问她:“你在这里长大?”
  “是的。”贝弗莉说。“但是现在大不一样了……这么干净和整洁……真太好了!”
  “水还没开,你随便看看吧,小姐!”
  “不,我怎么能——”
  她还是看了。她父母的卧室现在是克尔什太太的卧室,变化很大。屋子里更明亮、更通风了。一只大大的雪松木箱上刻着R.G两个字母,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她的房间改成了缝纫室。一面墙上挂着耶稣像,另一面墙上挂着肯尼迪的画像。
  最后她走进卫生间。
  这里重新装饰成玫瑰红色,所有的东西都是新的。但是当她走进那个面盆的时候,她还是感到那个古老的噩梦又一次紧紧地抓住了她;她低头看那黑洞洞的下水口就会听到那低语声,就会看到鲜血她弯下腰,盯着水槽的下水口,等着那个声音:笑声,呻吟声,鲜血。
  她不知道自己弯着腰在那里站了多久,等着27年前看到、听到的一切。克尔什太太的声音把她唤醒:“喝茶,小姐!”
  她猛地惊醒过来,转身离开卫生间。如果从前下水道里有什么邪恶的巫术,那么现在已经消失了……或者睡着了。
  “请坐,”克尔什太太说,“小姐,请坐,我给你倒茶。”
  “我不是小姐。”贝弗莉说着伸出左手给她看结婚戒指。
  克尔什太太笑着一甩手。“我把漂亮的姑娘都称做小姐,”她说,“习惯而已。请别在意。”
  “不,”贝弗莉说,“没关系。”但是不知怎的,她感到一丝不安:那老妇人的笑容里好像带着点儿……什么?不快?虚伪?狡黠?但是这种想法很可笑,是吗?
  “我真喜欢您这里的布置。”
  “是吗?”克尔什太太给她倒好茶,那茶水看起来又黑又混。贝弗莉觉得自己并不想喝……而且突然间她根本就不想再留在这里。
  门上的确写的是“马什”,她突然想起来,感到很恐惧。
  克尔什太太把茶递给她。
  “谢谢。”贝弗莉说。茶水看上去混浊不清,但是味道醇香。她尝了一口。别神经过敏了,她告诉自己。“特别是那个雪松木箱。”
  “那是件古董卢克尔什太太说着大笑起来。贝弗莉注意到老妇人身上有一个缺陷,破坏了她的扭力。她的牙齿很糟糕——看上去很坚硬,但是精透了。一口黄牙,两颗门牙交错在一起。两颗犬牙很长,像大象的长牙。
  她的牙齿雪白……她打开门冲你笑的时候,你心里还想她的牙齿多白啊。贝弗莉突然感到有些恐惧。突然间她想……需要……离开这里。
  “非常老了,哦,是的!”克尔什太太呼喊着,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喉咙里发出咕略咕略的声响。她冲贝弗莉微笑着——阴险地笑着——贝弗莉看到那个妇人的眼睛也变了。混浊不清的眼角布满了血丝。她的头发也变得稀薄了;发辫暗无光泽,不再是露着几缕金丝的银发,而是一片灰白。
  “很老了。”克尔什太太好像在追忆往事,一双狡猾的黄眼睛看着贝弗莉,充满恶意地咧嘴笑着,露出令人恶心的断牙。“我从家里带来的。上面刻着R.G,你注意到了吗?”
  “是的。”她的声音好像很遥远,意识的某一个角落在不停地大声说:“如果她不知道你注意到了那些变化,那么你也许不会有事,如果她不知道,没看见——”
  “我父亲。”她说起话来口齿不清,贝弗莉看到她的衣服也变了,变成粗糙、破烂的黑衫。浮雕项坠竟是一颗张着大嘴的头颅。“他的名字叫罗伯特。格雷,更多的人知道他叫鲍伯。格雷,更多的人称他是跳舞的小丑潘尼瓦艾。虽然那也不是他的真名。他就是喜欢开玩笑,我父亲。”
  她又大笑起来,有的牙齿已经变得乌黑,脸上的皱纹更深了,白皙红润的皮肤变成病态的黄色。手指变成爪子,例着嘴,冲贝弗莉笑着。“来点儿吃的吧,亲爱的。”
  “不了,谢谢。”贝弗莉的声音听起来像是个吓坏了的孩子。
  “不?”那个女巫笑着说。她的爪子在盘中刮擦出刺耳的响声。她抓起甜饼、蛋糕胡乱塞进嘴里。她那可怕的牙齿一伸一缩咀嚼着,又长又脏的指甲插进小甜点;下巴上粘满碎屑。她的呼吸散发着死人的腐臭,她的笑是死人的狞笑。她的头发越来越少,露出几块光亮的秃顶。

  “哦,他很喜欢开玩笑,我父亲!这就给你说个笑话,小姐,如果你喜欢的话:我是我父亲生的,而不是我妈妈生的。他从屁脆把我拉下来!嘿!嘿!嘿!”
  “我得走了。”贝弗莉听到自己受伤了似地尖叫。可是她的腿却软弱无力,隐约感到茶杯里不是茶,而是尿,从德里地下的下水道里取来的尿。她竟然喝了,虽然不多,只有一口。“哦,天啊,哦,天啊,哦,万能的上帝,请,请——”
  那个妇人在她面前一点点缩小,现在坐在她对面的是一个干瘪丑陋的老太婆,尖声笑着,前仰后合。
  “哦,我父亲和我是一体,”她说,“只有我,只有他,亲爱的,如果你够聪明就跑吧,跑回你来的地方,快点儿跑,因为留下来就意味着比死更惨的结局。你以前就知道,现在相信了吧。”
  贝弗莉慢慢地站起来,惊恐、怀疑地退后几步。怀疑因为她才意识到这个干净整洁的小餐桌不是橡木做的,而是牛奶软糖。那个女巫还笑个不停,古老的黄眼睛诡秘地瞥了一眼屋角,折断一块橡木,塞进黑洞洞的嘴里。
  杯子原来是涂了蓝色糖霜的树皮。耶稣和肯尼迪的画像是棉花糖,贝弗莉看到耶稣吐着长舌,肯尼迪邪恶地眨了眨眼睛。
  “我们都在等你!”女巫尖叫一声,她的手在奶油软糖上抓来抓起,在光滑的表面上留下深深的疤痕。
  “哦,天啊。这就是那个可怕的女巫,因为她吃小孩——”
  “你和你的朋友!”女巫放声大笑。“你和你的朋友!装在笼子里!
  装在笼子里等火炉烧热了!“她又尖声笑起来。贝弗莉朝门口跑去,却跑不快。女巫的笑声像一群编幅在她头顶盘旋。贝弗莉尖叫一声,门厅里散发着蔗糖、奶油杏仁糖、太妃糖和人造草海酱的恶臭。进来时还崭新光亮的把手现在也变成了一块大冰糖。
  “我为你担心,贝弗莉……我很担心!”
  贝弗莉回过头,看见老父亲穿着女巫的黑衫,戴着女巫的头颅项坠,正蹒跚着向她走来;父亲臃肿的胖脸上眼睛像黑色的矿石,像个醉汉似地咧嘴笑着。
  贝弗莉惊叫一声,拉开门,跳到外面铺着牛奶软糖的门廊上。视线中的汽车好像很遥远、模糊,在那里游来游去。
  我得离开这里,她的意识还有一点清晰。外面就是现实,只要我能走到人行道上——“跑对你可没有任何好处,贝弗莉,”她父亲大笑着,“我们已经等了很久了。这会很有趣的。你会成为我们肚子里的美餐。”
  她又回过头,看见她死去的父亲穿的不是女巫的黑衫,而是缀着橘黄色大扣子的小丑的衣服。一只手拿着一把气球,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孩子的大腿,就像拿着一只鸡腿。每个气球上都写着“它来自外星”。
  “告诉你的朋友,我是一个已经灭亡的种族里剩下的最后一个。”
  它一边说着,笑着,东倒西歪地走下台阶。“是一个灭亡的星球上惟一的幸存者。我来到这里抢劫所有的女人……还要强xx所有的男人它疯狂地笑起来,一手拿着气球,一手拿着流血的大腿。小丑的衣服在不停地翻腾、飞舞,但是贝弗莉感觉不到有风吹过。她的腿绊在一起,一下子趴在人行道上。
  小丑又向她走来,把那条割下来的大腿扔在一边。贝弗莉在人行道上趴了一会儿,意识中有一个声音告诉她,她必须尽快醒来,这不可能是真的,一定是梦——小丑那双弯曲的利爪还没碰到她,她立刻就意识到她的想法不是真的。它是真的,它可能会杀掉她,就像杀掉那些孩子一样。
  “那些白头翁知道你的真名!”她尖叫着,脱口而出。它退缩了,红色油彩画出来的笑容由于憎恨和痛苦而扭曲在一起……也许还有几分恐惧,也许只是她的想象。她全然不知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些疯话,但是那至少为她赢得了一点时间。
  她站起来就跑,恍惚中听到汽车急刹车发出的尖锐的声音,司机疯狂的叫骂,还感到身体左边隐隐作痛。她站在对面的人行道上,喘着粗气。
  小丑消失了,那条腿也没了。房子还在那里,但是现在那座房子破落颓废,窗子都已经封死,通向门廊的台阶也破碎断裂了。
  我真的到过那里,还是一场梦?
  但是她的牛仔裤脏了,黄色罩衫粘满了泥土,手指上还粘着巧克力。
  她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快步离开这里。她的脸滚烫,但是后背冰凉。随着剧烈的心跳,眼球好像要跳出来似的。
  我们打不过它。不管它是什么,我们都打不过它。它甚至想让我们试试——它要了给那笔旧账。我们应该离开这里……赶紧离开。
  什么东西蹭着她的小腿。
  她尖叫一声跳开了。是一只黄气球。上面写着一排蓝色的大字:那就对了,姑娘。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气球在暮春轻柔的微风里,轻轻地飘走了。
  4
  那天亨利和他的朋友追我——就在放假前,那是……
  理奇正走在运河外街上,经过巴斯公园。他双手插兜,站在那里,心不在焉地眺望开心桥。
  我藏在弗里希玩具店,躲过了他们……
  自从聚餐会上做出那个疯狂的决定,他一直都心不在焉,想尽量忘记幸运喜饼里爬出的那些可怕的东西……他想很可能那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一直在谈论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谋杀,所以大伙都产生了幻觉。最好的证明就是老板娘根本什么都没有看到。当然贝弗莉的父母也从来没有看到下水道里涌出的鲜血,但这一次与从前不同。
  不同吗?为什么不一样?
  “因为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他嘀咕着,却发现自己的想法没有丝毫的说服力和逻辑性,就像孩子们跳绳时唱的歌谣没有任何意义。
  他继续往前走。
  我走到城市中心广场,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儿,那时我看见了……
  他又停了脚步,眉头紧锁。
  看见什么了?
  ……只是一个梦。
  是吗?真是梦吗?
  我就在这里,他想。回到了这个狗屁城市中心广场。那个幻觉发生的地方。或者是梦,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
  别人都以为他是班上的小丑,一个爱炫耀的疯子。现在他又轻而易举地扮演起从前的角色。啊,难道你没注意到吗?我们都轻轻松松地扮演起过去的角色。但是那有什么奇怪的吗?在任何一个中学同学聚会上都会看到同样的景象。
  但是你提到成年人。现在听起来简直是一派胡言,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为什么,理奇?为什么?
  因为德里还是像从前那样诡谲。为什么我们不能由它去呢?
  因为事情并非那么简单。
  他是个滑稽人物,每分钟都在制造笑料。最后他终于忘记了那些噩梦,或者自以为如此。知道今天“成年人”这几个字突然失去了真正的意义。在这里有一些事情要处理,或者至少要想想清楚;这里就是耸立在城市中心广场前的那座高大、愚蠢的保罗·班扬的塑像。
  我肯定是个例外,比尔。
  你肯定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理奇?一点没有?
  在城市中心广场……我觉得我看见了……
  他的眼睛又感到一阵针刺般的剧痛,双手捂住眼睛,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转眼间疼痛消失了。但是他已经闻到了什么东西,是吗?
  那东西此时不在这里,但是曾经出现在这里,那东西使他想起了——我就在你身边,理奇。抓住我的手,能抓得到吗?
  麦克·汉伦。是那烟雾刺得他双眼流泪。27年前他曾经闻过这种烟雾;最后只剩下麦克和他自己,他们看到——但是记忆的信号又中断了。
  他走近那座塑料塑像,还像儿时惊叹它的高大那样,深深地为它那兴致勃勃的庸俗感到惊讶。记得那时人们还为是否应该耗费巨资造这么一座塑像而争论不休。最后终于在1957年5月13日纪念小镇150周年诞辰的那一天被屹立在这里。
  那是第二年春天,筋疲力尽、万分恐慌的理奇惊险地躲过那几个小混蛋,坐在塑像前的长椅上。鲍尔斯、克里斯和哈金斯追着他,从德里小学穿过大半个镇子,最后在弗里希玩具店他才把他们甩掉。
  他从弗里希跑出来,大约跑了一英里左右,来到城市中心广场前……他真诚地希望自己已经躲过了危险。至少眼下。他累极了,坐在保罗。班杨左边的一条长椅上,想静静地歇一会儿,缓缓力气再回家。
  坐在那里可以看到草坪那边城市中心广场的遮篷,上面写着半透明的蓝色大字:嗨,年轻人!
  5
  3月28日请来此观看!
  精彩的摇滚乐音乐会!
  有益身心的娱乐之夜!
  理奇很想去看演出,但是他知道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在妈妈心里有益身心的娱乐可不包括摇滚乐。在这个问题上,妈妈的意见是不能推翻的——至少要等他长到十六七岁——妈妈坚信,到那时举国上下的这种摇滚热就该凉了。
  但是理奇认为摇滚乐是永远也不会消失的。他喜欢摇滚乐,那种节奏带给他的不仅仅是快乐。那种节奏使他感到自己更成熟、更强壮。那种音乐里有一种力量,属于所有瘦骨嶙峋的孩子、臃肿肥胖的孩子、丑陋的孩子、害羞的孩子——这个世界上的失败者。总有一天,他能够想什么时候听摇滚乐就什么时候听——他坚信等到妈妈终于让步,他可以听摇滚的那一天,还流行着摇滚乐——但是那不是在1958年3月28日……或者1959年……或者……
  他的视线离开那个遮篷,然后……然后他肯定是睡着了。这是谁一行得通的解释,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只能是在梦中。
  现在终于拥有了他喜欢的摇滚乐的理奇又回到这里。他的目光又落在城市中心广场门前的那个遮篷上,还是用同样的蓝色字体写着:7月14日重金属!
  牧师犹大铁少女下面好像还写着“有益身心的娱乐之夜”,但是就我所知那正是惟一不同之处,理奇想。
  理奇又回头看看那尊塑像——传说中德里的圣人。
  老保罗,他抬头看着那尊塑料塑像。自从我走之后,你在这里都干了些什么?又创造出新的河床,疲惫不堪地拖着你的大斧回到家里吗?因为想要一个足够大、能够舒舒服服地泡澡的澡盆,又制造了新的湖泊了吗?像那天你吓唬我那样又吓坏了更多的孩子吗?
  啊,突然他回忆起发生的一切。
  他就坐在那儿,沐浴着3月温暖的阳光,打着吃儿,想着回家还能赶上听最后半小时的摇滚乐节目。突然一股暖风吹在脸上,扬起额前的头发。他抬头看见保罗。班杨那张塑料大脸正在眼前。它弯腰的时候带来那股气流……虽然它看上去不再像保罗。它低着头,红鼻头里伸出一撮一撮鼻毛;血红的眼睛,有一只还有点儿斜视。
  斧子不再扛在它的肩上。保罗弯腰握着斧柄,斧头在水泥小路上砸出一道深坑。它还咧着嘴,但是没有丝毫的笑意。巨大的黄牙缝里散发着动物腐烂的味道。
  “我要吃了你!”那个巨人发出低低的隆隆声,仿佛地震中巨石撞击发出的巨响。“如果你不还回我的母鸡、竖琴、黄金,我就把你吃了,不剩一根骨头!”
  巨人说话时喷出的气流吹起理奇的衬衫,像飓风中的帆扑啦啦直响。他头发倒立,被包裹在一团腐尸的气味中,缩身靠在长椅上。
  巨人狂笑起来。它双手握住斧柄,将斧头从地上的大坑里拔出来,举过头顶。斧子发出一阵致人死地的呼啸。理奇这才突然明白过来,那个巨人想把他劈成两半。
  但是他感到自己动弹不得,感到一种懒散倦怠。有什么关系呢?
  他在打盹,做梦。司机随时都会对闯过马路的小孩鸣笛,就会叫醒他的。
  “没错,”巨人声如响雷,“到了地狱你就醒了!”在最后的一刹那,当斧子在巨人的头顶停住的那一刻,理奇意识到这根本不会是梦……即使是,也是一个会杀人的梦。
  理奇想喊,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他一下子从长椅上滚到塑像基座下平整的沙土地上。斧头呼啸着坠落下来,巨人的笑容变成杀手狰狞的面目。它的嘴唇咧着,露出红色的塑料牙龈。
  斧刃砍在理奇刚才坐着的长椅上,将长椅劈成两半,露出白森森的木茬。
  理奇躺在那里,扭动着身体,沙土从脖领、裤子灌进去。那里就是保罗,瞪着铜铃般的眼睛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看着一个蜷缩在沙土上的小男孩。
  巨人向他迈近一步,那只黑色的靴子落地的时候,地动山摇,扬起一阵沙尘。
  理奇翻了个身,挣扎着站起来。他还没站稳,撒腿就跑,结果又扑倒在地上。他看见远处的汽车还像平日那样悠哉悠哉地来来往往,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好像车里的人谁也看不见保罗。班杨复活了,从基座上走下,用它的巨斧在谋杀一个孩子。
  阳光被遮住了,理奇躺在巨人的影子里。
  他爬起来,甩开臂膀飞奔而去。他听到身后那可怕的低语声越来越响,压迫着他的皮肤和耳鼓。
  地面摇晃。理奇的牙齿磕碰在一起,像地震中瓷盘子撞击的声响。他不用回头就知道保罗的巨斧深深地砸在身后的人行道里。
  他跑出巨人的身影,忍不住大笑起来。呼味呼味喘着粗气,肋下又感到一阵剧痛,这才敢回过头来。
  只有保罗·班扬的塑像,站在基座上,肩上扛着斧子,仰头看天,嘴边挂着神话英雄的乐观永恒的微笑。被劈成两截的长椅完好无损。
  刚才巨人保罗的大脚踏过的地方平整如初,只有理奇滚落的地方有些擦痕,当时他——(正躲避那个巨人)
  正在做梦。水泥路上没有脚印,也没有斧子砍过的痕迹。四周空无一人。
  “妈的。”理奇的声音还有些颤抖。接着他满腹狐疑地笑了起来。
  他在那里多站了一会儿,等着看看那尊塑像是否还会再动——也许眨眨眼,也许把它的斧子从一个肩膀换到另一个肩膀,也许还会再走下来追他。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瞌睡。一个梦。仅此而已。
  该回家了。虽然穿过城市中心广场更近一些,他还是决定不走那条路。他再也不想靠近那尊塑像。于是他绕了个远,到晚上就差不多把这事全忘了。
  直到现在。
  这里坐着一个男人,他想,这里坐着一个仪表堂堂的男人,回想着一个男孩做过的梦。这里坐着一个成年人,看着同样一尊塑像。
  晦,保罗,高大的保罗,你一点没变,你一点也他妈的没老。
  他还是相信从前的那个解释:一场梦。
  他的眼睛又感到那种针扎般的剧痛。如此突然,他不禁痛苦地大叫出来。这一次情况最糟,痛得更深,痛得更久。他双手捂住眼睛,下意识地想要取出隐形眼镜。也许是感染了,他想。但是上帝啊,疼死了。
  他正要摘掉眼镜,那种突如其来的痛感便消失了。流了一点消,很快就止住了。他慢慢地低下头,心跳加速,随时准备摘下眼镜。但是他的眼睛却没有再疼。他突然想起小时候真正让他感到恐惧的一部恐怖电影。也许是因为他太注意自己的眼镜,总是在想他的眼镜。那部电影叫做《爬行的眼睛》。看着那只粘乎乎长满触角的眼睛出现在雾蒙蒙的银幕上,理奇吓得透不过气来。后来他梦到自己用一根大针刺进自己的瞳孔。当他的眼眶里充满鲜血的时候,他只感到一阵麻木,水淋淋、软绵绵的。他记得——直到现在还记得——醒来的时候床上已经湿了一片。他庆幸自己的视力还在。
  “去他妈的。”理奇低声骂道,声音有些颤抖,站起身来。
  他准备回到德里镇宾馆,睡一会儿。如果这是“记忆的通道”,他更愿意走在格杉矶高峰时的高速路上。他的眼病很可能是过度疲劳和时差造成的,再加上一下子见到所有的老朋友所造成的紧张,太刺激了。他不喜欢自己的思路这样跳来跳去。我已经受了不少惊吓,该回去睡一会儿,休息一下大脑。
  他站起身时,又看到城市中心广场上的那块遮篷。一下子瘫坐在那里。
  理奇。多杰千声之人重回德里为庆祝臭嘴理奇荣归故里城市中心真诚奉献理奇。多杰最精彩的摇滚演唱会欢迎理奇回家!
  你也死定了!
  他感觉好像有人抽走了他的底气……接着又听到了那个声音,那个压迫皮肤和耳鼓的声音。他一下子从长椅滚倒在沙土上。
  他翻了个身,抬头看着保罗的塑像——发现那已经不是保罗·班扬了。站在那里的是那个耀眼、华丽、怪异的小丑。滑稽演员常穿的那种顾大的皱领上伸出一张涂满油彩的脸。橘黄色的塑料绒球扣子有排球那么大,从上至下缀在银色的外套前襟上。它没有扛着斧头,却抓了一把塑料气球。每只气球上都镌刻着这样两行字:对我来说那还是摇滚乐;理奇。多杰最精彩的摇滚演唱会。
  理奇连滚带爬地向后退,沙土灌进裤子。他翻了个跟斗,站起来,跌跌撞撞地边跑边回头张望。那个小丑正看着他,一双湿漉漉的眼睛在眼窝里滴溜溜转着。
  “吓着你了吗,伙计?”它的声音如雷声轰隆隆地滚过。
  理奇惊魂未定。“只不过是一场虚惊罢了c”
  小丑笑着点点头,例了咧涂得血红的嘴唇,露出像刀片一样锋利的尖牙。“如果我想杀你,我现在就可以杀了你。”它说。“但是这样更有趣。”
  “我也感到很有趣。”理奇听到自己的声音。“等我们采取你狗头就更有趣了。宝贝。”
  小丑的嘴越咧越大。它抬起一只戴着白手套的手,就像27年前那样,一阵狂风掀起他额前的短发。小丑的食指指着他。粗得像根柱子。
  粗得像根柱——理奇想。突然袭来一阵剧痛,好像眼里被刺进生锈的铁钉。他尖叫一声,捂住脸。
  “在从你的邻居眼里取出沙粒之前,自己先留神这根柱子。”小丑念念有词,像轰隆隆的雷声。理奇再一次闻到那股腐尸的味道。
  他抬起头,倒退几步。小丑正弯下腰来。
  “还想玩吗,理奇?如果我指着你的睾丸,让你得膀肤癌怎么样?
  或者我指着你的脑袋,让你的脑袋里长个大瘤子?我可以指你的嘴,让你那条愚蠢的絮絮叨叨的舌头烂成脓汁。我做得到,理奇。想试试吗?“
  它的眼睛越睁越大,黑色的瞳仁像垒球那么大。理奇看到只有天际才有的可怕的黑暗;他看到那眼中流露出令他发疯的那种卑鄙的快乐。就在那时他明白了它是无所不能的。
  尽管如此他还是听到自己说话了。但是这一次不是他自己的声音,而是一个完全崭新的声音——洪亮、傲慢、自嘲、尖锐。“拨开,你个该死白脸鬼!”他大声叫道,突然大笑起来。“少在那里胡说八道,混蛋!如果你再敢胡言乱语,你就死定了!懂吗,你个白脸混蛋!”
  理奇觉得小丑畏缩了,但是他不敢再留在那里看个究竟。他甩开胳膊,飞快地跑,甚至没注意到一个抱着孩子的父亲警惕地看着他,好像看着一个疯子。实际上,伙计们,理奇想,我觉得自己已经疯了。哦,上帝,我疯了。那肯定是历史上最拙劣的模仿,但是竟然奏效了,莫名其妙地——身后响起小丑震耳欲聋的声音。那位父亲没有听到,但是那个蹒跚学步的孩子嚎啕大哭起来。那个父亲不解地抱起儿子,紧紧地搂在怀里,小丑的声音里夹杂着愤怒和快乐,也许只有愤怒:“我这儿有一只眼睛,理奇……听见了吗?那只会爬的眼睛。如果你还不想离开,那你就到这里来看看这只巨眼吧!随时都可以来看。听见了吗,理奇?带上你的游游球。让贝弗莉穿一条有四五条衬裙的大裙子。让她把她丈夫送给她的结婚戒指戴在脖子上!让艾迪穿上他的草鞋!我们会播放一些爵士乐,理奇!我们将要播放所有轰动一时的音乐!”
  一直跑到人行道上,理奇才敢回头,所看到的一切让他无法轻松。保罗·班扬消失了,小丑也消失了。那里耸立着一尊20英尺高的巴迪·霍利的塑料塑像。它那格子运动衫的窄领上缀着一颗扣子,上面写着:理奇。多杰的最精彩的摇滚表演。
  巴迪的一条眼镜腿用胶布缠着。

  理奇往回走着……
  (我的腿可千万不要软)
  尽量不去想……
  我们将要播放所……有轰动一时的音乐!
  刚才发生的一切。
  他又回过头,看到保罗回到了原位,肩上扛着斧头,仰面笑着,这使他感觉好多了。理奇加快脚步,跑起来。他刚想着这可能是幻觉,眼睛便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使他叫出声来。这一次举起食指,如些迅速,差点捅着自己的眼睛。他扒开下眼皮,想着,我肯定搞不下眼镜来。摘不下眼镜,就会一直疼下去,直到我的眼睛瞎了,瞎但是他一眨眼,眼镜掉了出来,清晰的世界变得一片模糊。虽然他在人行道上找了足有15分钟,却没有找到一只镜片。
  理奇好像听到小丑在身后大笑。
  6
  那天下午比尔没有看见潘尼瓦艾——但是他的确看见了鬼。一个真鬼。比尔相信肯定是鬼,而且之后发生的各种事件都不能改变他的看法。
  他在威产姆大街上走着,在1957年州月乔治丧命的那个下水道口停了一会儿。他蹲下来,往里瞧。心跳剧烈,但他还是直面那个黑洞。
  “出来,为什么不出来!”他低声说。比尔觉得他的声音一定会越过黑暗、潮湿的通道,在交错纵横的下水道里不断回响。
  “出来,不然我们就进去捉——捉你。”他紧张地等待着,却没有任何回响。
  他正要起身,头顶投下一道影子。
  比尔猛地抬起头,同时充满着渴望,准备面对一切可能发生的不测……只是一个孩子,一手拿着冰棍,一手抱着滑板。
  “你总对着下水道说话吗,先生?”孩子问道。
  “只在德里。”比尔说。
  他们神情严肃地看着对方,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
  “我想问你一个愚蠢的问、问题。”比尔说。
  “说吧。”孩子很爽快。
  “你听到过下水道里传出说话声吗?”
  孩子看着比尔好像精神错乱的样子。
  “算、算了,”比尔说,“忘了我的问、问题吧。”
  他刚走出几步——他正朝山上走,想看看自家的老屋——突然孩子叫道:“先生?”
  比尔转过身。那孩子仔细打量着他,好像后悔自己多嘴。然后耸耸肩,好像在说:“哦,无所谓了。我听到过。”
  “听到过?”
  “是的。”
  “说了些什么?”
  “不知道,说的是外国话。我听到那个声音从班伦的一个泵站传出来。”
  “我明白你的意思。是孩子的声音吗?”
  “开始是孩子的声音,后来听起来像个大人。”孩子顿了顿。“我怕极了。跑回家告诉我爸爸。他说也许是从谁家的管道传过去的回声。
  “你相信吗?”
  孩子不情愿地摇摇头。
  “后来又听到那些声音了吗?”
  “有一次我洗澡的时候,”孩子说,“是个小女孩的声音。只是哭,不说话。我很害怕,赶紧拔掉塞子,因为我想我可能会淹死她的。”
  比尔点点头。
  孩子那双晶亮、迷人的大眼睛坦率地看着比尔。“你也听过那些声音吗,先生?”
  “听过,“比尔说,”很久很久以前。你认识那些被害的孩、孩子吗?“
  孩子的眼神暗淡下来,充满警惕和不安。“我爸爸说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他说谁都可能是凶手。”孩子向后退了一步,站在一棵榆树斑驳的树影中。
  “我不是,孩子,”他说,“我一直住在英格兰,昨天才到德里。”
  “那我也不应该和你说话。”孩子回答他。
  “说的对。”比尔附和着。“这是一个自、自、自由的国家嘛。”
  过了一会,孩子又说:“从前我常和约翰尼。福瑞一起玩。他是个好孩子,我哭了。”孩子说完把剩下的一点冰棍都送进嘴里。
  “离下水道远点儿,”比尔平静地说,“不要去空旷无人的地方。不要去货运场。但是最重要的是,不要靠近那些下水道。”
  孩子的眼睛又有了光彩。他站在那儿,好一阵子不说话。“先生?你想听一个可笑的故事吗?”
  “当然。”
  “你知道那个食人鲨鱼的电影吧?”
  “谁不知道。《鲨、鲨、鲨吻》”
  “我有个朋友,叫汤米。维克南萨,他的脑子不太灵。有点不正常,明白吗?”
  “明白。”
  “他说在运河里看到了鲨鱼。几个星期前他一个人去巴斯公园的运河边玩,他说他看见的鲨鱼的鳍,有八九英尺高,光鳍就有那么高。他说:“就是那个东西杀死了约翰尼和别的孩子。我知道是鲨鱼,因为我以前看过那个电影。‘我说:“运河污染得连条小鲤鱼都活不了。你却说看到鲨鱼。你脑子有问题了吧。汤米。’汤米说那条鲨鱼跃出水面,想咬他,幸亏他躲闪及时。挺可笑,是吗,先生?”
  “脑子有问题,是吧?”
  比尔犹豫了一下。“离运河远点儿,孩子。你明白吗?”
  孩子失望地叹了口气。好像羞愧难当,耷拉着脑袋。“是的。有时候我觉得我的脑子肯定有问题。”
  “我明白你的意思。”比尔走过去。孩子抬头看了他一眼,但这一次却没有躲开。“那块滑板会把你的膝盖摔碎的,孩子。”
  孩子看看自己结满血痴的膝盖,笑了。“我也这么想。有时我从上面往下跳。”
  “我能试试吗?”比尔突然问道。
  孩子张大了嘴看着他,大笑起来,“肯定很好玩。”他说。“我还从没见过大人玩滑板呢。”
  “我给你25美分。”比尔说。
  “我爸爸说——”
  “不要陌生人的钱或者糖果。好主意。我还是要给你25美分。你说怎么样?就滑到杰、杰克逊大街拐角。”
  “钱就算了。”孩子说。他大笑起来,笑得那么天真无邪。“我不要你的钱。我刚刚得了两块钱。有钱着呢。不过我倒想见识见识。要是摔坏了哪儿,可别怪我。”
  “别担心,”比尔说,“我买了保险。”
  比尔用手指轻轻动一个轮子,喜欢它飞速旋转的样子。那动听的声音唤醒了他心中酝酿已久的感觉——热切的愿望、真挚的爱。
  “你在想什么?”孩子问。
  “我想我会摔死自己。”孩子听了笑个不停。
  比尔把滑板放在人行道上,踏上一只脚,试着来回滑动。他想象自己站在滑板上飞行的样子。突然又想到自己浑身打满石膏,躺在医院里,听医生数落自己。
  他弯腰捡起滑板,递给孩子。“我想还是算了。”他说。
  “胆小鬼。”孩子毫不客气地说。“好了,我得回家了。”
  “小心点儿。”比尔叮嘱着。
  “玩滑板怎么能小心呢?”孩子看着比尔,好像他脑子也出了问题似的。
  “对,”比尔说,“但是一定不要靠近下水道。一定不要离开你的朋友。”
  孩子点点头。“我家就在附近。”
  我弟弟也是这样,比尔想着。
  “这场噩梦很快就会结束了。”比尔告诉那个孩子。
  “会吗?”
  “我想会的。”比尔答道。
  “好了,后会有期……胆小鬼!”
  孩子踏上滑板,飞也似地消失在街道的拐角。
  比尔经过自家老屋,却没有停下来,他只是放慢了脚步。一位母亲正抱着孩子坐在那里,看着两个大一点的孩子在草地上玩耍。
  房子还是原来那种深绿的颜色,门上的扇形窗还在。但是妈妈的花圃已经不在了。他看见后院里爸爸用捡来的废旧管子为他们修建的“丛林体育馆”,想起有一天乔治从上面摔下来,磕掉一颗牙。他哭得伤心死了!
  看着这些东西(有的还保存着,有的已经消失了),想走过去问候那个抱小孩的妇女。告诉她自己曾经住在这里。还能有什么呢?他能问她他在阁楼的房梁上精心雕刻的他和乔治用来练飞嫖的那张脸还在那里吗?他能问她是不是她的孩子在特别热的夏夜也睡在屋后封闭的门廊上,压低嗓门说悄悄话吗?他想他或许能问一些这样的问题,但是觉得一旦开口,自己会结巴得连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况且他真想知道那些问题的答案吗?乔治死后,这个家就变得冷冰冰的,而且他这次回到德里的目的决不在于此。
  于是他头也不回,转过街角,向右拐去。
  比尔走在堪萨斯大街上,返回市里。他在人行道边的栅栏前站了一会儿,眺望班伦。一切如初。推一不同的是从前焚烧垃圾冒出的滚滚浓烟不见了,代之而起的是一座现代化的垃圾处理厂。一道长长的天桥腾空飞过班伦,那是延伸到这里的收费高速公路。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涓涓的流水声、宽阔的肯塔斯基河,还有那种味道——腐烂的味道,来自地下的气息。
  从前就是在那里结束的,这一次还将在那里了结。比尔想着,不禁打了个冷战。在那里……在城市下面。
  他在那里多站了一会儿,相信一定能看见什么——他回到德里与之决斗的恶魔——的出现。什么也没有,只有叮略的流水声,使他想起他们曾在那里建造的水坝。微风轻轻拂过树梢,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没有一点迹象。
  他继续往市中心走,半梦半醒,回想过去,路上又遇到一个小姑娘——一手拍球,一手抱着洋娃娃。
  “嗨!”比尔叫住她。
  她抬起头。“嗨!”
  “德里哪家商店最好?”
  她想了想。“对我,还是对别人来说?”
  “你。”比尔说。
  “二手玫瑰,二手服装。”她毫不犹豫地答道。
  “那是一家商店的名字?”
  “当然。我妈妈说那是家垃圾店,但是我喜欢。那里有各种旧东西。从没听过的唱片。还有明信片,有股阁楼的味道。我要回家了,再见。”
  她头也没回,抱着娃娃,拍着球,走了。
  “嗨!”比尔高声叫她。
  她奇怪地回过头。“又有什么事?”
  “那家商店!在哪儿?”
  她回头看看,说:“就在前面的路上,阿普孜尔山脚下。”
  比尔心中又涌起那种时光重迭的感觉。他本来没想跟那个小姑娘搭茬,那些问题也是随口说出来的。
  他下了阿普故尔山,往市中心走去。记忆中的那些仓库、罐头厂大部分都已经不在了。新增了一家免下车银行和一家面包店。原图雷克兄弟附属公司所在地立着一块招牌,上面写着“二手玫瑰,二手服装。”
  比尔慢慢地走过去,又感到一阵昨日重现的感觉。后来他告诉大家他还没有见到那样东西,就已经知道自己要看到什么鬼了。
  在一堆杂七杂八的旧货中,比尔的视线一下就落在那上面。他瞪大眼睛,怀疑地看着那东西,浑身起鸡皮疙瘩,额头发烫,双手冰凉。那一刻,好像记忆的闸门全部打开,他记起了一切。
  锈迹斑斑,破烂不堪的银箭就立在那里。
  比尔擦干脸上纵横的泪水,走进了那家店铺。
  店里弥漫着陈年腐朽的味道,货物杂乱无章地堆在一起。在一堆19世纪的画像的衬托下,一台收音机摆在高高的架子上。店主——一个40来岁,瘦得皮包骨头的男人——就坐在架子下面,双脚搭在桌子上,正专心致志地看着一本小说。桌子前方的地板上,一根理发店旋转标志彩柱在不停地旋转。
  “您需要什么吗?”店主从桌子后面抬起头。
  “是的。”比尔想问橱窗里那辆自行车的价钱。但是还未开口,一个常浮现在心头的句子占据了整个大脑,挤走了所有的想法。
  他用力一拳砸在柱子上,还是觉得自己见到了鬼。
  上帝,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用力)
  “有目标吗?”店主的声音虽然很客气,但是却在仔细地打量比尔。
  “是的,我有兴、兴、兴趣——”
  (一拳砸在柱子上)
  “——看看那柱、柱、柱子——”
  “您指的是理发店旋转标志彩柱吗?”店主眼中流露出一个听结巴讲话的人的焦急,好像恨不得跳起来,替他说完后半截话。好让这个可怜的小子住嘴。这种眼神从儿时起就让他恨入骨髓。但是我不结巴!我早就克服了它!我他妈的才不结巴!我——(还是认为)
  这些字那么清晰,好像脑中有另外一个人在说话,自己仿佛被恶魔控制了。但是,他听得出来,那是他自己的声音。比尔觉得脸上大汗淋漓。
  “我可以给你——”
  (他看见了鬼)
  “便宜些。”店主说。“跟你说实话吧,少了两块半我不卖。不过一块七毛五卖给你,怎么样?这是这里惟—一件真正的古董。”
  (柱子)
  “彩柱。”比尔几乎要尖叫起来,店主退后几步。“我喜欢的不是那根柱子。”
  “您没事吧,先生?”店主问道。平静的语气掩饰了他眼中的警觉。比尔理解,店主以为他要打劫。
  (他用力一拳砸在杜子上,还是觉得自己见到了鬼)
  这句话打乱了他所有的思路。来自何处呢?
  (他用力)
  一遍一遍地重复。
  比尔鼓足了勇气,打退了这个在脑中纠缠不休的句子。
  “我不需要那种破玩意儿。”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们再来一、一次,”他说,“假设我刚刚进、进来。”
  “好的,”店主态度和蔼地说,“您刚走进来。需要什么?”
  “橱窗里那辆自、自行车,”比尔说,“多少钱?”
  “20美元。”店主听起来轻松了好多。他的眼睛打量着比尔。“大车子。您都可以骑。”
  想到那个孩子的绿色滑板,比尔说:“我想我骑自行车的日子早结束了。”
  店主耸耸身。“给儿子?”
  “是、是的。”
  “他多大啦?”
  “十、十、十一岁。”
  “对11岁的孩子来说,这辆车子可是够大的了。”
  比尔掏出旅行支票,填上20美元。店主仔细核对了笔迹,写好账单。
  店主举起自行车,一转身,把它放在屋子的空地上。比尔握住车把,感到又一阵战栗通遍全身。银箭。再一次。银箭又握在他的手里。
  (他用力一拳打在柱子上,还是觉得自己见到了鬼)
  他尽力把这个想法赶出大脑,因为那使他感到晕眩、怪异。
  店主为他开门。比尔推着自行车,向左拐,朝梅恩大街走去。他在中央大街与梅恩大街交叉的拐角上停下来。
  链条都锈住了,他想。拥有这辆车的人根本就没有好好照管它。
  他站了一会儿,皱着眉头,使劲想回忆起关于银箭的事。他把它卖掉了吗?送人了?丢了,也许?想不起来,却又想起了那句疯话。
  (他用力一拳打在杜子上,还是觉得)
  比尔摇摇头。那个句子破碎了,化成一阵烟雾。
  7
  比尔推着银箭进了麦克的车库,把车子靠在墙上。两个人看着那辆自行车,半天没说一句话。
  “是银箭。”最终是麦克先打破了沉默。“我以为你可能弄错了。
  但是的确是它。你准备怎么打发它?“
  “我要知道就好了。你有气筒吗?”
  “有。我还有补胎的工具。内胎坏了吧?”
  “过去也总坏。”比尔弯下身看看扁平的轮胎。“没错,内胎坏了。”
  “还准备骑这辆车吗?”
  “当然、然,不,”比尔没好气地说,“我只是不愿看到它瘪着轮胎,躺、躺、躺在那么一堆破烂里。”
  “不管你说什么,老大,你都是老板。”
  比尔生气地回过头,麦克已经去拿气筒和补胎工具了。比尔饶有兴趣地看着那个崭新的小盒。
  “你弄这东西来不光是摆设吧?”
  “不,”麦克表示同意,“上个星期才买的。”
  “你有自行车吗?”
  “没有。”麦克的目光很严肃地注视着他。
  “只是碰巧买回来的?”
  “一时冲动。”麦克的眼睛还注视着比尔。“一觉醒来,觉得这东西可能会派上用场。一整天脑子里都是这个想法。于是……我就买了这盒补胎工具,你来这里用上了。”
  “我到这里来用它,”比尔附和着,“这一切都意味着什么,亲爱的?”
  “问其他的人吧,”麦克说,“今天晚上。”
  “你觉得他们都会来吗?”
  “不知道,比尔。”他顿了顿接着说道,“我觉得很有可能全都来不了。有一两个悄悄地走了。或者……”他耸耸肩。
  “如果那样我们该怎么办?”
  “不知道。”麦克指指那盒补胎工具。“我花了7块钱买来的。你准备用它做点儿什么还是看看而已?”
  比尔这才把车子翻过来,倒立在地上,小心地转动后轮。他不喜欢生锈的车轴发出吱吱的尖叫声。上点油就解决问题了,他想着。给链条上上油也没什么坏处。结果却锈成这个样子……还有纸牌。轴条上还应该别上一些纸牌。麦克肯定会有。很好的纸牌。纸牌,对,还得有晾衣夹来固定——他突然停下来,感觉浑身冰凉。
  你到底在想什么?
  “出了什么问题,比尔?”麦克轻声问道。
  “没什么。”那个奇怪的句子又清晰地浮现在脑海中:“他用力一拳砸在柱子上,还是觉得自己见到了鬼。”但是这一次这个声音,他的声音后紧跟着母亲的声音:“再来一遍,比尔,刚才差一点就说对了。”
  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他摇摇头。到现在我也不能流利地说完那句话。他想,突然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明白了那句话的含义。但是倏然间又消失了。
  他打开那盒补胎工具开始干活。麦克一直靠墙站着,嘴里哼着小曲。比尔费了半天功夫,才把那辆车子鼓捣得像点样子。他几乎忘记了麦克的存在。他正要把车子翻转过来,突然听到身后传来纸牌的扑啦啦的声响。他猛地转过身。看见麦克正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握蓝色的自行车用纸牌。“需要这个吗?”
  比尔长舒了一口气。“我想你也准备了晾衣夹了?”
  麦克从衬衣口袋里掏出4个晾衣夹。
  “我猜,也是碰巧买来的?”
  “对,碰巧买来的。”麦克说。
  比尔接过来,想洗洗纸牌。他的手颤抖着,纸牌撒了一地。到处都是……但是只有两张牌面冲上。比尔看看那两张纸牌,又看看麦克。麦克紧咬着嘴唇,吃惊地看着散落一地的纸牌。
  那两张牌都是红桃A.“不可能,”麦克说,“我刚刚拆开这副纸牌。一副牌里怎么可能有两张红桃A呢?”
  比尔弯下腰,捡起那两张纸牌,看了看,又递给麦克。一张背面是蓝色,一张背面是红色的。
  “上帝啊,麦克,你使我们陷入什么样的境地?”
  “你准备怎么办?”麦克冷冷地说。
  “哦,都别上去片比尔突然大笑起来。”我想应该这么做,是吗?“如果世间真有使用魔力的先决条件,那么这些条件都已经准备好了。是吧?”
  麦克没做声,看着比尔把那些纸牌一张一张地别在后轮上。比尔的手还在颤抖,费了好半天的功夫才弄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屏住呼吸,转动后轮。在寂静的车库里,那些纸牌发出一阵机关枪的声响。
  “来吧,”麦克轻声说,“进来吧,老大。我给咱们弄点儿吃的。”
  他们狼吞虎咽地吃了几个汉堡,坐在那里抽烟,看着后院里越来越浓的暮色。比尔拿出钱夹,抽出一张名片,把那句让他一天都不得安宁的句子写下来,递给麦克。
  “你能看懂吗?”比尔问。
  麦克点点头。“是的,我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那好,告诉我吧。或者给我点提示,让我自己去想?”
  “不,”麦克说,“这一次我想告诉你也没关系。这是一句绕口令。
  常用来训练那些口齿不清和结巴的人。那年夏天你妈妈总是让你练习这句话。1958年夏天。你走到哪儿说到哪儿。“
  “是吗?”比尔自问自答。“对。”
  “你肯定特别想讨你妈妈的欢心。”
  比尔突然觉得自己想哭,却只点了点头。此刻,他不敢开口讲话。
  “你从来都说不好,”麦克告诉他,“我得清清楚楚。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可你的舌头还是绕不过弯。”
  “但是我真的流利地念出过那句话,”比尔说,“至少一次。”
  “什么时候?”
  比尔一拳砸在小餐桌上,非常用力,弄疼了自己的手。“我不记得了!”他大喊,然后又麻木地说:“我真的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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