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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 - 亨利·米勒《南回归线》tx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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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过,我那时候一个法语词也不认识,这是真的,但是我正要作出一个伟大的发现,这个发现将弥补香杨梅大道和整个美洲大陆的空虚。我几乎已经到达了被叫作埃利·富尔的法兰西大海洋的岸边,这是法国人自己也几乎没有航行过的一个大洋,他们还似乎错把它当成了内陆海。甚至读着他用类似于英语的一种已经凋谢了的语言写的作品,我也能明白,这位在袖口上描绘人类光荣的人,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亚特兰蒂斯的宙斯父亲。我称他为海洋,但他也是一首世界交响曲。他是法国人造就的第一位音乐家;他兴奋而有节制,一个畸形物,一个法国的贝多芬,一个伟大的心灵医生,一根巨大的避雷针。他也是随太阳旋转的向日葵,总是畅饮阳光,总是生气勃勃,光焰照人。他既不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也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人们也不能说这海洋是仁爱或恶毒的。他相信人类。他使人类恢复了尊严,恢复了力量,恢复了对创造的需求,从而使人类又高大了一点儿。他把一切都看作创造,看作阳刚的欢乐。他没有把这以有条不紊的方式记录下来,而是用音乐的方式。法国人没有音乐感,他也无所谓——他同时也在为全世界谱曲。几年后,我来到法国,看到没有人为他立一块纪念碑,也没有一条街以他的名字命名,我有多么吃惊!更糟糕的是,在整整八年当中,我一次也没有听到一个法国人提到他的名字。他不得不死去,为的是要被放在法兰西神明们的先贤词里——在这光焰照人的太阳面前,他的被奉为神明的同时代人一定显得多么病态!如果他不是一个内科医生,因而被允许另外谋生,他有什么事情不会遇到哩!也许是又一个清扫垃圾的能手呢!作埃及壁画的人由于这些壁画火焰般的色*彩而活龙活现,可他也许会为了观众所喜欢的一切而饿死。但是他是海洋,批评家淹死在这海洋里,还有编辑、出版商、读者观众。他永远也干涸不了,蒸发不完,而法国人也永远不会有音乐感。
  如果没有音乐,我就会像尼任斯基一样到疯人院去(大约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发现尼任斯基疯了)。人们发现他把钱分发给穷人——始终是一个不祥之兆!我的心中充满神奇的珍宝,我的鉴赏力敏锐而挑剔,我的肌肉十分强健,我的胃口极好,我的心肺正常。我没有别的事好做,只有改进自己,由于我每天做的改进,我都快要发疯了。即使有一个工作让我去做,我也不能接受,因为我需要的不是工作,而是更充裕的生活。我不能浪费时间当一个教师、一个律师、一个医生、一个政治家,或社会可以提供的任何其他什么。接受卑下的工作更容易些,因为这使我的思想保持自由。在我被开除清扫垃圾的工作之后,我记得我同一个福音传教士交往密切,他似乎十分信任我。我类似于当招待员、募捐人、私人秘书。他让我注意到整个印度哲学的世界。晚上我有空时,我就会同朋友们聚在艾德·鲍里斯家里,他住在布鲁克林的贵族区。艾德·鲍里斯是一个古怪的钢琴家,他一个音符也读不上来。他有一个好朋友叫乔治·纽米勒,他经常与他一起弹二重奏。在艾德·鲍里斯家聚会的有十二个人左右,几乎个个都会弹钢琴。我们当时都在二十一岁至二十五岁之间;我们从来不带女人来,在这些聚会中也几乎从不提到女人的话题。我们有大量啤酒可喝,有整整一大幢房子供我们使用,因为我们聚会是在夏天,他家里人都外出了。虽然还有一打其他这样的家我可以谈论,但是我提到艾德·鲍里斯的家是因为它代表了我在世界其他地方从未碰到过的东西。
  艾德·鲍里斯和他的朋友们都不怀疑我正读着的那一类书,也不怀疑正在占据我思想的那些东西。当我突然来到的时候,我受到热情问候——作为小丑。我被指望让事物开始运行。整个大房子里大约分布着四架钢琴,更不用说钢片琴、管风琴、吉他、曼陀铃、小提琴等等。艾德·鲍里斯是一个疯子,而且是一个非常和蔼可亲、非常富于同情心的慷慨疯子。三明治总是最好的,啤酒喝也喝不完,如果你想过夜,你可以在长沙发上把自己安顿好,要多舒服有多舒服。走到街上——一条宽大的街,倦怠而又奢华,一条全然与世隔绝的街——我可以听到一层楼大厅里钢琴的叮咚声。窗户敞开着,当我进到视力所及的范围内时,我可以看到艾德·布尔格或康尼·格林伸开四肢躺在大安乐椅里,脚翘在窗台上,手里拿着大啤酒杯。也许乔治·纽米勒脱掉了衬衣,嘴里叼着一支大雪茄,正在即兴弹着钢琴。他们又说又笑,而乔治则急得团团转,寻找着一个开头。他一想到一个主旋律,就立即叫艾德,而艾德就会坐到他旁边,以他非专业的方式推敲一下,然后,突然猛击琴键,作出针锋相对的响应。也许在我进门的时候,有人正在隔壁房间里试着倒立——一层楼有三间大房子,一间通另一间,房间背面是一个花园,一个巨大的花园,有花、果树、葡萄藤、塑像、喷泉等等。有时候天气太热,他们就把钢片琴或小风琴搬到花园里(当然还有一桶啤酒),我们就坐在黑暗中又唱又笑——直到邻居强迫我们停下来。有时候每一层楼的音乐同时响遍全屋。那时候真是很疯狂,令人陶醉,如果有女人在周围,就会把事情搞糟。有时候就像看一场耐力竞赛——艾德·鲍里斯和乔治·纽米勒坐在大钢琴前,每个人都试图使对方精疲力竭,连交换位子也不停下,还相互交叉着手弹琴,有时候干脆用食指弹奏筷子曲,有时候把钢琴弹得像一架沃利策。始终有令你发笑的东西。没有人问你干什么,想什么,等等。你到艾德·鲍里斯家里时,你就核对一下你自己东西的特征。没有人管你戴多大的帽子,或你花多少钱买的。一说开始,大家就寻欢作乐——三明治和饮料都是免费的。开始以后,三四架钢琴、钢片琴、管风琴、曼陀铃、吉他,同时响起,啤酒流得到处都是,壁炉架上放满了三明治和雪茄,一阵阵微风从花园里吹来,乔治·纽米勒上半身一丝不挂,像魔鬼般地抑扬顿挫地弹奏着,这比我看到过的任何演出都强,而且一分钱不用花。平时我从未见过他们当中的任何人——只有在整个夏天的星期一晚上,当艾德敞开家门的时候。
  站在花园里听着这喧嚣的声音时,我几乎不能相信这是在同一城市。如果我张开嘴,把我心里想的事讲出去,那就全完了。世人认为,这些家伙中没有一个算得了一回事。他们只是些棒小伙儿,小孩子,一些喜欢音乐、喜欢快活的家伙。他们对这些东西喜欢得不得了,有时候我们都不得不叫救护车。例如有一天晚上,艾德·布尔格给我表演他的一种绝技,扭伤了腿。每个人都这么快活,沉浸在音乐中,脸上放光,以致他花了一个小时才说服我们,他真的很痛。我们试图把他送到医院去,但是医院太远了,而且,我们觉得很好玩,不时把他掉到地上,弄得他像疯子一样叫喊。于是,我们最终就在报警亭打电话请求帮助,救护车来了,同时也来了巡逻车。他们把艾德送到医院,我们其余的人则被送到班房去。在路上,我们扯着嗓子唱歌,在我们被保释出来后,我们仍然感觉很好,警察们也感觉很好,于是我们都集中到地下室,那里有一架破钢琴,我们就接着又弹又唱。这一切就像历史上公元前的某个时期,它的结束不是因为战争,而是因为甚至一个像艾德·鲍里斯家那样的地方,都不能免受周围环境渗出的毒汁的影响。因为每一条街都正在变成一条香杨梅大道,因为空虚正充满从大西洋到太平洋的整个大陆。因为,在某一段时间之后,你在全国各地哪个地方也不可能走进一幢房子,看见一个人倒立着唱歌。不再有这样的事。哪儿也没有两架钢琴同时弹奏,没有两个人愿意整夜弹琴,只为了取乐。能像艾德·鲍里斯和乔治·纽米勒一样演奏的两个人,都被广播电台或电影业雇去了,他们的天才只用上了一小点儿,其余的都被扔到垃圾桶里去了。根据公开展示来判断,在偌大一个美洲大陆,竟没有人知道可以使用什么样的天才。后来,我就听专业人员扮着怪脸的演奏来消磨下午的时光,这就是我之所以常常坐在汀潘街住家门前台阶上的原因。那音乐也很美,但是不一样。其中没有乐趣,这是一种永久的演习,只是为了挣钱而已。在美国的任何一个人,只要有一点点幽默,他就把它积累起来,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

  他们当中也有一些了不起的疯子,一些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人,一些没有留下姓名的人,他们是我们造就的最优秀人才。我记得凯思夜总会有一个无名的表演者,他大概是美国最疯狂的人,也许他为此每周挣五十美元,一个星期里,他每天都演出,而且一天三次,他的演出使观众目瞪口呆。他不按场次来表演——他只是即兴表演。他从不重复他的玩笑或绝技。他十分投入,我也不认为他是吸了毒才这样投入的。他天生像只秧鸡模样,他身上的能量和欢乐是那样强烈,没有什么东西能包皮容得住他们。
  他会演奏任何乐器,跳任何舞步,还能当场编出故事,一口气讲出来,一直讲到铃响。他不仅满足于自己的表演,而且也会帮助别人摆脱困境。他会站在舞台两侧,等待适当时机,闯入到另一个家伙的演出中。他就是全部演出,这种演出包皮含着的治疗方法比现代科学的整个武库都多。他们应该把美国总统拿的工资付给这样一个人。他们应该解雇美国总统和整个最高法庭,确立这样的人当统治者。这个人可以治疗有史以来的任何疾病,而且,他也是那种有求必应、不取报酬的人。这是一种能腾空疯人院的人。他不建议治疗——他使每一个人发疯。在这种解决方法和一种永久的战争状态即文明之间,只有一条其他出路——这就是我们每个人最终要走的道路,因为其他的一切都注定要失败。代表这唯一道路的那种象征物长着一个有六张险、八只眼睛的脑袋;脑袋是一个旋转的灯塔,顶上不是可能会有的三重冕,而是一个洞,给那里很少的一点儿脑髓通气。
  我是说,只有很少脑髓,因为只有很少行李可以带走,因为生活在全意识中,那灰色*的物质就变成了光。这是人们可以置于喜剧演员之上的唯一一种类型的人;他既不笑也不哭,他超越了痛苦。我们还不认识他,因为他离我们太近,事实上,就在皮肤底下。当喜剧演员使我们捧腹大笑的时候,这个人,我猜想他的名字也许叫上帝,如果他必须有一个名字的话,他大声说起话来。当整个人类都笑得前仰后合,我意思是说,笑得肚子痛,那时候,每个人便上了正道了。那一时刻,每一个人既是上帝,也是任何别的什么。那一时刻,你消灭了二元、三元、四元、多元意识,这是使那灰色*物质以丝毫不差的褶层在脑壳顶部盘绕起来的东西。在那时刻,你会真正感到头顶的那个洞,你知道你曾经在那里有过一只眼睛,这只眼睛能同时将一切尽收眼底。这只眼睛现在不在了,但是当你笑到眼泪直淌、肚子直痛的时候,你真的是在打开天窗,给脑髓通风哩!在那时刻没有人能说服你拿起枪来杀死你的敌人,也没有任何人能说服你打开厚厚的一卷书,来读里面形而上学的世上真理。如果你知道自由意味着什么,我指的是绝对自由而不是相对自由,那么你必须承认,这是你达到自由的最近的捷径。如果我反对世界的状况,这不是因为我是一个道德家——而是因为我要笑得更多。我不说上帝是一阵大笑,我说,在你能成功地接近上帝以前,你必须放声大笑。我的整个生活目标是接近上帝,也就是更接近我自己。这就是为什么走哪条路对我来说无所谓,然而音乐十分重要。音乐是松果腺的滋补剂。音乐不是巴赫,不是贝多芬,音乐是灵魂的开罐器。它使你内心十分平静,使你意识到,你的存在有一个归宿。
  生活中令人寒心的恐惧不包皮含在祸患与灾难之中,因为这些东西唤醒人们,人们变得十分熟悉它们,亲近它们,于是它们最终又变得驯顺了……这更像是在一个宾馆的客房里,比如说在霍博肯,口袋里的钱只够再吃一顿饭。你在一个你绝不指望再来的城市,你只须在你的房间里度过一个晚上,然而要在那房间里呆着,却需要拿出你拥有的所有勇气和精神。某些城市,某些地方,激起如此的厌恶与畏惧,一定是有理由的。一定有某种永久的谋杀在这些地方进行。和你属于同一种族的人们,他们像任何地方的人们一样做生意,他们盖同一种房子,也不更好,也不更坏,他们有同样的教育体制,同样的货币,同样的报纸——然而他们绝对不同于你认识的其他人,整个环境不同,节奏不同,张力不同。这差不多就像看自己以另一个肉体出现。最令人烦恼的是,你确切知道,支配生活的不是金钱,不是政治,不是宗教,不是训练,不是种族,不是语言,不是习俗,而是别的东西,你一直试图扼杀的东西,它现在实际上正在扼杀你,因为否则你就会突然被吓坏,想知道如何逃走。有些城市,你甚至不必在其中过夜——只要过一两个小时就足以使你精神失常。我想起贝荣就是那个样子。我带着别人给我的几个地址在夜里来到那里。我胳膊底下夹着个文件包皮,里面装着《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简介。我被指望趁着黑夜去把那讨厌的百科全书推销给几个想要改善自己的可怜人。如果我被扔在赫尔辛基,我也不会像在贝莱街上行走那样感到不安。我觉得这不是一个美国的城市。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城市,而是在黑暗中蠕动的一条大章鱼。我来到的第一家看上去如此令人生畏,我甚至都没有自找麻烦去敲门,我就像那样走了好几家,才终于鼓起勇气去敲门。第一个地方,我看了一眼,差点儿没把我的尿吓出来。我的意思不是说我胆小或不知所措——我指的是恐惧。这是一张泥灰搬运工的脸,一个无知的爱尔兰人,他会欣然用斧子把你砍倒,就像往你眼睛里吐唾沫那么轻松。我假装是我把名字搞错了,匆匆前往另一家。每次门开开的时候,我都见到另一只怪兽。然后,我终于来到一个可怜的糊涂虫那里,他真的要改善自己,这使我哭了起来。我真为自己,为我的国家,为我的种族,为我的时候感到羞愧。我很难过地劝他不要买这他妈的百科全书。他天真地问我,那我为什么要到他家里来呢——我毫不犹豫地向他撒了一个弥天大谎,这谎言后来证明是一个伟大的真理。我告诉他,我只是假装来推销百科全书的,为的是要多接触人,好写关于他们的事情。这使他十分感兴趣,甚至胜于百科全书。他想要知道,如果我肯说的话,我将怎么来写他。回答这个问题花了我二十年的时间,但是现在有了。贝荣城的约翰·多厄,如果你还想要知道的话,那么这就是……我欠了你很多很多,因为在我对你撒了那个谎之后,我离开你家,把《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给我的简介撕得粉碎,扔在水沟里。我对自己说,我再也不以假借口到人那里去,哪怕是去送给他们圣经呢。我就是饿死也绝不再推销任何东西。我现在要回家去坐下来,真正写关于人们的事情。如果有人来推销什么东西,我会请他进来,说:“你为什么要做这事呢?”如果他说,这是因为他必须要谋生,我就会把我手头的钱给他,再一次请他想一想他在做什么。我要阻止尽可能多的人们假装他们因为必须谋生而不得不做这做那。这不是真的。一个人可以饿死——这好得多。每一个自愿饿死的人都多少减缓了那个自动过程。我宁愿看到一个人为了得到他需要的食物而拿枪杀死他的邻居,也不愿看到他假装他不得不谋生而保持那个自动过程。这就是我想要说的,约翰·多厄先生。

  我继续说。不是对灾难和祸患的令人心寒的恐惧,我说,而是那自动的大倒退,是灵魂返祖挣扎的大暴露。北卡罗来纳的一座桥,在田纳西州的边境附近。在茂盛的烟草地里,到处冒出矮小的木屋和新木材燃烧的气味。在一个混浊的泛着绿波的湖里度过了一天。几乎看不到一个人,然后,突然有一块空旷地,我面对一个很大的干谷,上面有一座摇摇晃晃的木桥。这是世界的尽头!以上帝的名义,我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为什么我到这里来,我都不知道。我怎么去吃饭呢?即使我吃了能想象到的最丰盛的一顿饭,我也仍然会很悲哀,十分悲哀。我不知道从这里去哪儿。这座桥就是尽头,我的尽头,我的已知世界的尽头。这座桥是疯狂:它没有理由要立在那里,人们没有理由要从桥上过。我拒绝再挪动一步,不敢走上那座疯狂的桥。
  附近有一堵矮墙,我靠在上面,试图考虑干什么,去哪里。我平静地认识到,我是多么可怕的一个文明人——我需要别人,需要谈话、书籍、戏剧、音乐、咖啡馆、饮料,等等。当文明人是可怕的,因为你来到世界的尽头,你没有东西可以经受得起孤独的恐怖。文明也就是有复杂的需求,而一个人在充分发展的时候,是不需要什么的。我整天都在穿越烟草地,变得越来越不耐烦。我跟所有这些烟草有何相干?我正一头扎进什么里面?到处的人们都在为别的人们生产庄稼和商品——我像一个幽灵似地不知不觉地陷入所有这些愚蠢的活动中。我要找某种工作,但是我不要成为这事情的一部分,这地狱般的自动过程。
  我经过一个城市,翻看报纸想知道那城里及其近郊发生的事情。
  我觉得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钟停了,但这些可怜虫却不知道。
  而且,我有一种强烈的直觉,有谋杀即将发生。我可以闻到它的味道。几天前,我经过想象中的南北分界线。我不知道,直到一个黑人赶着一辆马车前来;当他和我肩并肩的时候,他在座位里站起来,十分尊敬地脱帽示意。他有一头雪白的头发,一张非常尊严的脸。这使我感到可怕:这使我认识到仍然有奴隶。
  这人不得不向我脱帽表示敬意——因为我是白种人,而我本应该脱帽向他表示敬意的!他作为一个白人加于黑人的恶毒折磨的幸存者,一本该我来向他致意的。我应该先脱帽致敬,让他知道,我不是这制度的一部分,我请求原谅我所有的白人同胞,他们太无知,太残酷,无法老老实实作出公开的姿态。今天,我感到他们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他们从门背后、树背后注视我。一切似乎都很平静,很安宁。黑鬼从来不说什么。黑鬼总是唯唯喏喏。白人认为黑鬼知道自己的地位。黑鬼什么也不学习。黑鬼等着。黑鬼看白人做一切。黑鬼什么也不说,不,先生,不,先绅(生)。但是黑人也同样把白人杀光!每次黑鬼看到一个白人,他就把匕首刺进他的胸膛。正在消灭南方的,不是天气热,不是钩虫,不是庄稼歉收——而是黑鬼!黑鬼正在有意无意地散发毒气。南方受到黑鬼毒气的刺激和麻痹。
  继续说……坐在詹姆士河旁的一个理发馆外面。我是坐下来歇歇脚的,只在这里呆十分钟。我对面有一个旅馆和几家商店;一切都迅速变小,像开始的样子一样而告结束——不为任何理由。我打心底里同情这些在这里出生而后死去的可怜虫。没有世俗的理由说明为什么这个地方会存在。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要穿过街道,刮刮脸,理理发,甚至要一块嫩牛排。人们听着,给你们自己买条枪,互相残杀吧!把这条街从我心目中永远消灭掉——它毫无疑义。
  同一天,在夜幕降临以后,继续苦干,越来越深入到南方。
  我正离开一个小城镇,走一条通向公路的近道。突然我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不久有一个年轻人急匆匆从我身边经过,呼哧呼哧喘着气,以他全部力气诅咒着。我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很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听到又一个人急匆匆过来;他年纪较大,还拿着一把枪。他呼吸相当轻松,嘴里一言不发。正当他进入视野的时候,月亮从云里钻出来,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脸。他是一个追捕逃犯的人。当其他人来到他后面时,我往后站。我怕得直发抖。这是警长,我听到一个人说,他正去抓他。可怕。
  我向公路移动,等着听将结束这一切的枪声。我什么也没听到——只有那年轻人沉重的呼吸和跟在警长后面的那一群人迅速急切的脚步声。正当我接近干道的时候,一个人从黑暗中走出来,十分安静地来到我跟前。“你去哪儿,小子?”他说,相当平静,几乎很温柔。我结结巴巴地说去下一个城镇。“最好就呆在这里,小子。”他说。我二话没说。我让他把我带回城里,并把我像喊一样移交给当局。我和其他大约五十个家伙一起躺在地板上。我做了一个奇妙的性*爱梦,最后以断头台告终。
  我继续苦干……回溯同前进一样艰难。我不再有是一个美国公民的感觉。我来自美国的那一部分,在那里我有某些权利,在那里我感到自由,而现在,它在我身后这么遥远的地方,以致它开始在我的记忆中变得模模糊糊。我感觉好像总有个人拿着一把枪在背后顶着我。不要停下来,这似乎是我听到的一切。
  如果一个人同我说话,我就竭力显得不太聪明。我竭力假装我对庄稼、对天气、对选举十分感兴趣。如果我站住,他们就看我,白人和黑人都看我——他们彻底看透了我,好像我水淋淋的,可以食用。我不得不再走一千哩上下,好像我有一个遥远的目的,好像我真的要去某个地方。我也不得不做出感激涕零的样子,为的是不至于有人会想用枪打我。我既令人沮丧又令人振奋。你是一个被监视的人——然而没有扣动扳机。他们让你平平安安地直接走进墨西哥湾,你可以在那里自溺而死。
  是的,先生,我到达墨西哥湾,我直接走进去,溺死自己。
  当他们将尸体捞出来的时候,发现它标明布鲁克林香杨梅大道,船上交货;它被送回去,货到付款。我后来被问到,我为什么要自杀,我只能想了想说——因为我要电击宇宙!我说那话只是指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特拉华,拉克万纳和西部遭过电击,沿海航空公司遭过电击,但人类的灵魂却仍然在大篷车阶段。我出生在文明当中,我接受文明十分自然——还有什么别的好干呢?但可笑的是,没有一个别的人认真对待它。我是公众当中唯一真正文明化了的人,可至今没有我的位置。然而我读的书、我听的音乐使我确信,世界上还有其他像我一样的人。
  我不得不去墨西哥湾自溺而死,为的是有一个借口,继续这种假文明的存在。我不得不像除去虱子一样除去我自己鬼魂般的身体。
  当我意识到,只要事物的这一体制在运转,我就狗屎不如时,我真的变得相当快活。我迅速失去了一切责任感。要不是因为我的朋友们厌烦了,不愿再借钱给我,我也许还在继续不断地浪费时间。世界对我来说就像一个博物馆:我看不到有什么事情好做,除非是吃掉前人扔到我们手上的这块奇妙的巧克力夹层蛋糕。看到我美滋滋的,谁都会恼火。他们的逻辑是,艺术是很美的,哦,是的,不错,但是你必须干活谋生,然后你会发现你太累了,不可能去考虑艺术。但是,当我威胁着要依靠自己给这块奇妙的巧克力夹层蛋糕增加一两层的时候,他们却冲我大发雷霆。这是最后的关键。这意味着我肯定疯了。首先,我被视为一个无用的社会成员,然后有一段时间,我被认为是一具有着惊人胃口的鲁莽的行尸走肉;现在我已经变疯了。

  (听着,你这个杂种,你给自己找了份工作……我们和你断绝关系!)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令人精神振作的,这种看法上的改变。
  我可以感觉到风从门厅里吹过来。至少“我们”不再因风平浪静而停滞不前。这是战争,我作为一具新的尸体,还足以让一场小小的战斗留在我身上。战争使人恢复生气。战争激荡着血液。正是在我已经忘记的那场世界大战当中,发生了这内心的改变。我一夜之间结了婚,要问所有人显示,我什么也不顾。在他们心目中,结婚很好。我记得,借助结婚广告,我立即筹到了五块钱。我的朋友麦克格利高尔付了结婚证书的钱,甚至还付了理发刮脸的钱。为了结婚,他坚持要我去理发刮脸。他们说你不刮脸是不行的;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刮脸理发就不能结婚,不过,由于不用我付钱,我就认了。看到大家都如何迫切地要为我们的生计做点儿什么,这是很有趣的。突然,就因为我流露出一点儿意思,他们就成群结队来围着你——他们能为我们做这,能为我们做那吗?当然,假设的前提是,现在我肯定要去工作,现在我明白生活是严肃的事情。他们从来没有想到,我会让我老婆为我工作。开头我确实对她还不错。我不是严厉的监工。我要求的一切就是车费——为了寻找神话般的工作——和一点点零用钱,好买香烟,看电影,等等。买重要的东西,如书、音乐唱片、留声机、上等牛排等,我发现,既然我们结了婚,就可以赊帐。分期付款是专为我这样的家伙发明的。现付的那部分很容易,其余的我就听天由命了。人必须得活,他们总是这样说。现在,上帝作证,这也是我对自己说的话——人必须得活!先活后付钱。如果我看见一件我喜欢的大衣,我就去把它买来。我还要超前于季节一点儿买,表明我是一个态度认真的家伙。妈拉巴子,我是一个结了婚的男人,不久也许就要当爸爸了——我至少有资格要一件过冬的大衣,不是吗?当我有了大衣的时候,我就想到要配上耐穿的皮鞋——一双我梦寐以求却从来买不起的高级厚牛皮鞋。当天气寒冷刺骨,我还要出外寻找工作的时候,我往往会饿得不得了——像这样一天又一天在城里风里来,雨里去,哪怕下雪下冰雹,也不停地奔波,这真是很有益于健康的——于是我时常光顾一家舒适的小酒馆,给自己要一份鲜美的上等牛排加洋葱和法国式炸土豆。我还加入了人寿保险和事故保险——你结婚以后,做这种事情很重要,他们这样告诉我。假如我有一天倒毙——那时候怎么办呢?我记得那家伙那样对我说,为的是要使他的论据更加无可怀疑。我已经告诉过他,我会签约,但他一定是忘记了。我由于习惯的作用,已经告诉过他,是,立即就告诉过,但是我要说的是,他显然忽略了这个——要不然,在你把宣传动员加入保险的话充分说清楚以前就让一个人签约承担责任,是违背准则的。总之,我正准备问他,需要多久你才能按保险契约给贷款,他却提出这个假设性*的问题:假如有一天你倒毙——那时候怎么办呢?我对这个问题笑成那种样子,我猜他认为我有点儿疯了。我笑得泪流满面。最后他说——“我并没有说过什么事,会那么有趣吧?”“那么,”我说,变得严肃了片刻,“好好看一看我。现在告诉我,你认为我是那种管他妈的死后发生什么事的人吗?”他显然对此十分吃惊,因为他接下去说的是:“我不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合乎道德的态度,米勒先生。我相信你不会要你的妻子……”“听着,”我说,“假如我告诉你,我不管我死后老婆会遇到什么事——那又怎么样?”由于这话似乎更加伤害了他的道德感情,我另外加上了几句——“就我而言,你不必在我嗝屁的时候支付赔偿金——我加入保险只是为了使感觉良好。我正努力促进世界的发展,你不明白吗?你必须得活,是不是?好,我只放一点点吃的在你嘴里,就这样。如果你还有什么别的东西要推销,就请便吧。我买任何听起来似乎不错的东西。我是一个买主,不是一个卖主。我喜欢看到人们高高兴兴的样子——这是我买东西的原因。现在听着,你说每个星期的金额是多少?五十七美分?很好。五十七美分算什么?你看那架钢琴——那是每星期大约三十九美分,我想。看看你周围……你看到的一切每星期都值那么多。你说,如果我死了,那时侯怎么办?你认为我会死在所有这些人手里吗?开玩笑!不,我宁愿让他们来把东西搬走——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付不起帐的话……”他坐立不安,眼睛瞪得木呆呆的,我想。“对不起,”我说,打断了自己的念头,“你不想喝点儿什么吗?——来庆祝保险契约?”他说他不想,但是我坚持要喝,此外,我还没有签署文件,我的尿必须拿去检查,得到认可,还得盖各种各样的图章和印鉴——我打心眼里知道所有这些玩艺儿——所以我想咱们还是先喝两口。以此来延长这严肃的买卖,因为老实说,买保险或买任何东西,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真正的乐趣,使我感到,我就像每一个其他的公民一样,是一个人,怎么样!不是一只猴子。于是我取出一瓶雪利酒(这是允许我有的一切),我慷慨地为他斟上满满一杯,暗想,看到这雪利酒被喝掉真是好极了,因为也许下一次他们会为我买更好的东西。“以前我也推销保险,”我说,将酒杯举到嘴边。“当然,我可以推销任何东西。只是——我很懒。拿今天这样的日子来说——呆在家里,看看书,听听留声机,不是更好吗?为什么我要出去为一家保险公司奔波呢?如果我今天一直在工作,你就碰不上我了——不是吗?不,我认为最好安下心来,当人们前来的时候,就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例如,就像你的情况。买东西要比卖东西好得多,你不这样认为吗?当然,如果你有钱的话。在这幢房子里,我们不需要很多钱。正如我刚才所说的,钢琴每星期付大约三十九美分,也许四十二,而……”“对不起,米勒先生,”他打断我,“你不认为我们应该认真着手签署这些文件吗?”
  “嘿,当然。”我快活地说。“你把文件都带来了吗?你认为我们应该先签哪个?顺便问一下,你没有一支你想要卖给我的自来水笔吗?”
  “就请签在这儿,”他说,假装没有听到我的话。“还有,在这儿,行。那么现在,米勒先生,我想我要说再见了——几天后听公司的消息吧。”
  “最好快一点儿,”我说着,把他领到门口,“因为我会改主意,会自杀的。”
  “嗨,当然,嗨,行,米勒先生,我们当然会快的。那么再见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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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星期五的早晨,六点十三分,露西.安格卡特尔睁开了她那蓝色的大眼睛,新的一天开始了。同往常一样,她立刻就完全清醒了,并且开始思考从她那活跃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头脑中冒出来的问题。她感到迫切需要同别人商量,于是想到了自己年轻的表妹米奇.哈德卡斯尔,昨天晚上才来到空幻庄园的年轻人。安格卡特尔夫人迅速地溜下床,往她那依然优雅的肩头披上一件便服后,就来到了米奇的房间。 [点击阅读]
茨威格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战争爆发前十年,我有一回在里维耶拉度假期,住在一所小公寓里。一天,饭桌上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渐渐转变成忿怒的争吵,几乎闹到结怨动武的地步,这真是万没料到的。世上的人大多数幻想能力十分迟钝,不论什么事情,若不直接牵涉到自己,若不象尖刺般狼狠地扎迸头脑里,他们决不会昂奋激动的,可是,一旦有点什么,哪怕十分微不足道,只要是明摆在眼前,直截了当地触动感觉,便立刻会使他们大动感情,往往超出应有的限度。 [点击阅读]
蝴蝶梦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影片从梦中的女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我'回忆往事开始。夜里,我又梦回曼陀丽。面对这堆被焚的中世纪建筑废墟,我又想起很多过去……那是从法国开始的。做为'陪伴'的我随范霍夫太太来到蒙特卡洛。一天,在海边我看到一个在陡崖边徘徊的男子。我以为他要投海,就叫出了声。他向我投来愤怒的一瞥。我知道我想错了,他可真是一个怪人。很巧,他竟同我们住在同一个饭店里。 [点击阅读]
质数的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追忆似水年华
作者:佚名
章节:129 人气:2
摘要:《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 [点击阅读]
邦斯舅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一谈及巴尔扎克,人们首先会想到他的《高老头》、《欧叶妮·格朗台》、《幻灭》,而《邦斯舅舅》恐怕就要稍逊一筹了。然而,我们却读到了也许会令中国读者意外的评论。安德烈·纪德曾这样写道:“这也许是巴尔扎克众多杰作中我最喜欢的一部;不管怎么说,它是我阅读最勤的一部……我欣喜、迷醉……”他还写道:“不同凡响的《邦斯舅舅》,我先后读了三、四遍,现在我可以离开巴尔扎克了,因为再也没有比这本书更精彩的作品了。 [点击阅读]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1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