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末日逼近 - 第43-45章(1)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43章
  俄克拉荷马州梅镇的梅恩大街中间横着一具尸体,一动不动。
  尼克并不感到惊讶。自从离开纽约之后,他见过的尸体已经不计其数。他怀疑一路上的死人超过1000具,可能还有他没见到的。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死尸味道,简直可以让你当场昏厥过去。再多一个死人,或多或少,区别不大了。
  但当这具尸体突然坐起来的时候,他的心里“轰”地一下子,极度的恐慌使他再一次控制不住自行车。一阵轻微地摇晃,接着剧烈地抖动,最后哗啦一声倒在了地上,把尼克重重地扔在俄克拉荷马州3号大街的人行道上。双手擦伤,前额也跌破了。
  “伟大的家伙,哦,先生,你跌跟头了。”尸体说道,迈着可以称作友好的步子,摇摇晃晃地向尼克走来。“你没有参加赛车?我的天啊!”
  尼克没有听见这句话。他盯着人行道上他双手之间的那块地方,血从他额头的伤口一滴滴落在这里,不知道受的伤有多严重。那双手落在他的肩上时,他突然想起尸体这回事,于是挣扎着用手掌心和鞋跟撑在地上爬起,眼睛从那块地方抬起来,充满了恐惧。
  “不要这样害怕。”尸体说话了。尼克这才看清他根本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快乐地看着自己,一只手紧握着一瓶威士忌。现在尼克明白了。这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醉倒在道路中间的酒鬼。
  尼克冲他点了点头,用大拇指和食指划了个圈。这时,一滴热乎乎的液体慢慢地流进雷·布思折磨过的那只眼里,引起一阵刺痛。他掀起眼罩,用前臂擦了擦。今天,他恢复了一些视力,但合上那只好眼时,世界又成了斑斑驳驳的一片混沌。他重新戴好眼罩,慢慢走到路边,紧靠着一辆挂着堪萨斯城牌照的普利茅斯车一屁股坐下来。
  汽车保险杠映出前额的那块伤口,他看得清清楚楚,看起来骇人,但不是很深。他应该找个医院,给伤口消消毒,然后贴上块“邦迪”。他想全身组织里残存的盘尼西林还能抗御一切感染。一想起大腿上的枪伤,他又立刻害怕起来。他挑出手掌里的一些碎石渣,痛得龇牙咧嘴。
  手里攥着威士忌酒瓶子的人无动于衷地看着这一切。如果尼克抬头的话,他会立刻感到晕眩,非常难受。当他掉过头去再仔细观察从汽车保险杠上映出的伤口时,那个男人那张整齐光洁、没有一丝皱纹的脸却已经没有了生气,显得毫无表情。他穿着褪色的“比利”裤,脚上是一双笨重的工人靴。他身高5尺9寸,金黄色的头发,眼睛明亮有神,纯蓝色,如玉米穗一样的睫毛。毫无疑问,他肯定有瑞典或挪威的血统。看起来不会超过23岁。
  他站在那里,脸上毫无表情,像一个被拔掉插头的机器人。之后,渐渐地,开始有了血色,被威士忌浸红的眼睛开始闪烁出光芒。他微笑着。他已经记起来了,眼前发生了什么事。
  “嘿,先生,你跌跟头了。难道你刚才没有跌跟头吗?我的天啊!”他对尼克额头大量流出的鲜血感到惊讶。
  尼克从衬衫口袋里找出便笺和一支笔;这两样东西跌倒时没摔出去。他写道:“你刚才吓坏了我。在你坐起来之前,我一直以为你是个死人。我没事。这个镇上有没有药店?”
  他把那张纸递给穿工装的那人看。他接过来,看了一下,又微笑着递了回来,说“我是汤姆·科伦。我不识字。我只上到小学三年级,那时我就16岁了。爸爸让我退了学,说我岁数太大了。”
  这怎么办,尼克想。我不能说话,而他又不能识字。一时间,他完全不知如何是好。
  “尊敬的先生,你跌跟头了。”汤姆·科伦冲着尼克大声喊道。这是他们之间第一次这样对话。“我的天啊,你刚才跌跟头了吗?”
  尼克点点头,收起了纸和笔。他把一只手盖在嘴上,然后摇着头。又把两只手竖成嗽叭状,放在耳后,然后摇着头。他又将左手放在喉咙上,摇了摇头。
  科伦咧嘴笑着,摸不着头脑。“牙痛?我也有过一次。哎呀,疼起来了。是不是?我的天啊!”
  尼克摇了摇头,又继续他的手势。这次科伦猜他是耳朵痛。尼克伸出手,伸向他的自行车。车漆被蹭掉了许多,但看起来没什么大毛玻他骑上车,朝着大街蹬了几步。很好,车子没事。科伦在旁边摇摇晃晃地跟着,快乐地微笑着。他的眼睛就没离开过尼克。近一个星期里,他还从没有见过一个人。
  “你不想聊一聊吗?”他问。尼克没有回头,好像没有听见他说什么。汤姆抓住他的袖子,重复着他的问话。
  骑车的那个人把手放在嘴上,又摇了摇头。汤姆皱起了眉。现在那人支起自行车,正在盯着店面看。他仿佛看见了要找的东西,因为他穿过人行道,走向诺顿先生的药店。如果他想进去,可能不行。因为药店已经关门,诺顿先生早就离开了镇子。似乎每个人都锁上门离开了镇子。除了妈妈和她的朋友布莱克莉夫人。她们都已经死了。
  现在,那个不说话的人正试着敲门。汤姆本想告诉他,门上虽然挂着“营业”的标牌,但根本没什么用。标牌是在骗人。汤姆非常想喝一杯冰淇淋苏打水。它比威士忌可好多了。威士忌开始喝起来舒服,后来就使他昏昏欲睡,最后让他头痛欲裂。他已经睡了好长时间,头痛,却做了许多疯狂的梦,总是梦到一个穿黑衣服,打扮如来沃特·德丰贝克一样的人。那个黑衣人在梦中追赶他,简直是一个恶魔。他长醉烂饮、嗜酒如命,主要是因为爸爸过去一直不让他喝酒。妈妈也不让他喝。可现在,所有的人都已经走光了,还有谁管他呢?他想喝,就可以喝个够。
  可那个不说话的家伙正在做什么?拾起人行道上的垃圾箱,他正准备要……什么?打碎诺顿先生药店的玻璃?砰,哗啦!天啊,该死的,他竟这样做了!现在,他要跳进窗户,打开大门……
  “喂,先生,你不能这样做!”汤姆大声叫道,他的声音因愤怒和兴奋而颤抖。“那是违法的!打家劫舍是违法的。你知道不知道?……
  可是那个人已经进去了,他根本就没有回头。
  “你这家伙,怎么啦?聋啦?”汤姆愤怒地大叫,“天啊,你要……”
  他的声音渐渐地低了下来,脸上兴奋不已的神情消失了。他又变成了被拔掉插头的机器人。每到5月份,人们常常会见到虚弱不堪的汤姆这种神情。那张略圆如斯堪达胡维安似的脸上,带着永远快乐的表情。他朝着一家又一家的商店橱窗东张西望,突然间,他会像死尸般停下来,一副茫然失措的表情。这时就会有人大声喊道:“汤姆来了!”立时响起一片笑声。如果爸爸在他身旁的话,他就会绷下脸来,用胳膊杵他,甚至用拳头不断地猛捣他的肩头,直到他清醒为止。可是自1988年的上半年之后,父亲在他身边的时间越来越少。因为他总陪着一个在布摩斯·格利酒吧工作的长着红脸蛋的女侍者。她的名字是迪迪·帕卡罗黛(关于这名字还有一些笑话)。大约一年前,她和汤姆的父亲一起私奔了。仅有一次,有人看见他们出现在离这儿不远的斯拉布特市的一间廉价汽车旅店里。这是人们最后一次见到他们。
  大多数人把汤姆这种突然失忆看作是弱智进一步发展的迹象。但事实上,这正是临近正常思考的一种显示。人类思考的过程是基于推论和归纳之上的。(心理学家这样告诉我们)。智力迟钝的人不能进行推论和归纳这两种思维行为。汤姆·科伦不是非常迟钝,他能够进行一些简单的联想。在大脑失忆那段时间里,他能不时地进行较为复杂的推论思维或是归纳思维。他进行上述思维活动的感觉就像正常人有时感到一个名字就在嘴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的那种感觉一样。当这种感觉来临的时候,汤姆会觉得整个世界不过是一阵一阵的感觉刺激。他会把世界的一切都抛之脑后。他仿佛在一个陌生的黑屋子里,一手握着电灯线的插头,一边跌跌撞撞地在地板上爬,一边用另一只手摸索着寻找电源插座。如果他找到的话——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屋子里会猛然地一亮,他把屋子(或者说那种念头)看得清清楚楚。汤姆是一个敏感的人,他最喜欢的事情包皮括喝诺顿先生用泉水做成的冰淇淋苏打水,站在墙角等着看穿短裙的漂亮姑娘横穿马路,或是闻丁香花的香味,用手抚摸丝绸等等。但最令他喜爱的是那种朦朦胧胧、无法触知的感觉,那种一旦思路突然接通,思维突然畅通无阻(至少瞬间地),黑屋子里一片光明的感觉。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常常是转瞬即逝。不过这次没有。
  “你究竟要干什么?聋啦?”他记得他说了这句话。
  那个人除了几次回头看了看他外,似乎并没有听见他的话。毫不理会他,甚至连个哼也没有。有时,人们对汤姆的问题总是不予理会,因为他脸上的表情已经表明,他的大脑里是一片空白,茫茫然然。但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不愿说话的人似乎总是有些愤怒或是怜悯或是因困窘而脸红。然而这个人并没有这样——他用大拇指和中指划了一个圈,汤姆知道这意味着好,好极了。但他仍没有说话。
  他把双手捂在耳朵上,摇了摇头。
  他又把双手放上嘴上,又摇了摇头。
  他把双手抱在脖颈上,同样又摇了摇头。
  黑屋子一下亮了起来,他的思路豁然开朗。
  “我的天埃”汤姆说道,他的脸上又恢复了生气。他那布满血丝的眼睛闪着光。他冲进诺顿先生的药房,忘记了这样做是违法的行为。那个不说话的家伙正在往棉团上喷洒味道类似疤克酊的东西,然后用棉团擦额头。
  “喂,先生,”汤姆边说边冲了进去。那个一声不吭的家伙并没有回头。汤姆一时间愣在了那里,而后又记起来他要做什么。他用手轻轻地在尼克的肩上拍了拍。尼克转过头来。“你又聋又哑,是吗?不能说,又不能听,对不对?”
  尼克点了点头。汤姆的反应几乎令他大吃一惊。只见汤姆跳了起来,一个劲地拍击自己的手掌。
  “我想到了,太棒了,我自己想了起来。汤姆·科伦,你太棒了!”
  尼克不得不抿上嘴乐了。他想不起来,自己的残疾什么时候令别人这么开心过。
  法院大楼前面的广场上矗立着一个身着二战时期武器装备的海军陆战队员。雕塑下角的匾牌上标明,此雕塑是为了纪念哈珀县的一群男孩子们。他们为了祖国作出了最后的牺牲。在纪念雕像的阴影中,坐着尼克·安德罗斯和汤姆·科伦,他们正吃着辣味火腿和外裹着马铃薯片的辣味鸡。尼克左眼上方的前额上用“邦迪”创可贴粘了一个十字。他正盯着汤姆的嘴巴(汤姆正在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嘴里塞食物。因此,嘴唇的样子很怪诞),脑子里闪烁着却是,他讨厌罐头食品。他真正爱吃的是配料齐全的大块牛排。
  自从他们坐下来之后,汤姆就一直说个没完没了。他的话翻来覆去总是那几句,还不时地夹杂着许许多多的“我的天氨,“那不正是吗”等口头禅。尼克并不介意。在未遇到汤姆之前,他心中多么盼望着能见到其他的人。他内心一直有一种担心,担心自己可能是全世界的唯一的幸存者。脑海里甚至还出现这样的念头:疾病可能使每一个死亡,但聋哑人却例外。现在,他一边内心里暗暗地发笑,一边想他是否能推测出,除聋哑人和弱智的人外,疾病使其他所有人死亡的可能性有多大。在盛夏的正午两点钟,有这样的想法真是可笑。但在夜幕降临时,当这个念头重又浮现在脑海中的时候,似乎就不那么有趣了。
  对于汤姆认为所有人会去的地方,他感到奇怪。他从汤姆那里听到,父亲和一位比他小12岁的女侍者一起私奔了。他还听到汤姆在罗布特先生的农场作杂务工以及两年前,罗布特先生认为汤姆工作得非常好,于是可以放心地让他用斧子干活了。还听说了一群“大孩子们”晚上踢汤姆,汤姆于是就“与他们全力搏斗,直至他们气息奄奄,受了伤。其中的一个人屁股被他打得开了花,送进了医院里。这就是汤姆·科伦所做的事。”他还听到了汤姆怎样在布莱克莉夫人的屋子里找到了他的妈妈,发现她们双双死于起居室里,于是汤姆就偷偷地跑了。“如果有人在旁观看的话,耶稣就不会降临,把死人带进天堂,”汤姆说。(尼克认为,恰恰相反,汤姆所说的耶稣实际是一种圣诞老人。他将死者带进烟囱里,而不是带着礼物下来。)但他丝毫没有提梅镇中人迹罕见的情况,或是在通往小镇的街道上也空空如也,没有任何东西来来往往的情况。
  他将手轻轻地放在汤姆的胸膛上,阻止他滔滔不绝地讲话。
  “干什么?”汤姆问。
  尼克用他的胳膊朝着闹市区的建筑划了一个大圈,脸上作出困惑不解的滑稽表情,皱着眉,勾着头,用手搔着后脑勺。然后,他用手指在草地上作了一个散步的动作,最后,他抬起头,带着询问的目光望着汤姆。
  他看到的景象十分恐怖。汤姆坐着,面目表情僵硬,俨然如僵尸一般。他的眼睛,片刻前在他滔滔不绝、畅所欲言的时候,还一眨一眨的;转眼间,现在如同蓝色的云纹大理石一般呆滞无神。嘴巴半张着,尼克能看得见舌头上面混合着唾液的马铃薯片碎屑。双手无力地垂在腰间。
  尼克关切地伸出手去拍他。在刚出手之前,汤姆的身子猛地抽搐了一下。眼皮扇动着,一道灵气如同一股清泉一样注满了他的眼睛。他开始咧嘴笑了,如果那盏标有“我想出来了”的明灯在他的脑海里倏地一闪的话,外面世界的任何事物也丝毫不能使他沮丧抱怨。
  “你想知道人们都到哪里去了?”汤姆问道。
  尼克重重地点了点头。
  “我想他们可能去了堪萨斯城了,”汤姆答道,“我的天啊,是的,每个人都说这个镇子太小了,枯燥乏味死气沉沉。连旱冰场也关门了。现在这里只剩下了汽车餐馆。妈妈总是说,人们都走了,没有人会回来,就像爸爸一样。他带着布摩斯·格莱酒吧的一个女招待员跑了,她的名字叫摩-恩,姓迪迪·帕卡罗黛。我想大家在这里都呆腻了,然后在同一个时间都走光了,肯定是去堪萨斯城了。我的天啊,他们是刚刚去的吗?那里是他们必须去的地方,除了布莱克莉夫人和我的妈妈之外。耶稣把她们带到天堂里去了,使她们永远不受伤害。”
  汤姆又开始了他一个人滔滔不绝的独白。
  “去堪萨斯城了,”尼克想,“就我所知道的而言,可能是这样。上帝为每一个留在贫困、可怜的星球上的人,或是使他们永久地不受伤害,或是使他们重新在堪萨斯城定居。
  他向后靠着,眼皮眨动着。这样,汤姆的话渐渐变成了一首现代诗,没有大写字母将句子分开,就如同吉·卡明斯的现代诗一样。
  妈妈说
  不要去
  而我对他们说,我说
  你最好
  不要插手此事
  前一天晚是一个噩梦,那时他在一个马厩里安身。现在,他的肚子饱饱的,他现在最想做的是……
  我的天啊,
  摩-恩是那样拼写的
  我确实想……
  尼克睡着了。
  醒来时,他迷迷糊糊,就像你在一个香甜的午觉之后,懵懵懂懂的那种感觉。他首先奇怪的就是为什么身上出了那么多的汗。坐起来之后,他明白了。现在是下午3点45分了,他已经睡了两个半小时。阳光已经从战争纪念碑的后面移了出来。然而,还不止是这些原因。汤姆·科伦出于对他的关心,给他盖了厚厚的一层东西,以免他着凉。是两条毛毯和一床被子。
  他把它们推到了一边,站了起来,伸伸懒腰。汤姆并不在身边。尼克慢慢地向广场的主大门踱去,心里想着他将如何对待汤姆,或是让汤姆做些什么事。那个反应迟钝的家伙在小镇广场一侧的超级市场吃饱喝足,正从那里走出来。他对到那里胡作非为毫无内疚之感,只知道根据罐头标签上的图案挑选他喜欢吃的东西。因为据他说,超级市场的大门已经被人撬开了。
  尼克懒懒地猜测,如果没有食品的话,汤姆可能会做出什么举动。他想当汤姆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就会毫无顾忌,或是暂时把顾忌搁置一旁。但如果没有了这些食物,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这一点其实并不是汤姆最使他烦恼的原因。最使他烦恼的是汤姆对他的那种惹人爱怜的依恋。他可能是有一些痴呆,但还没有痴呆到感觉不到孤独的程度。他的妈妈和事实上作为抚养人的那个女人都已经去世了。他的父亲很久之前就和一个女人私奔了。他的老板,罗布特先生和梅镇里的所有的其他人都在一夜之间偷偷跑到了堪萨斯城,只留下他一个人像一个精神错乱的游魂一样在大街上东游西逛。于是他就对一些使他无事可做的东西上了瘾,如威士忌。他若再喝醉的话,身体肯定会受不了。而如果他身体不行而又没有人照顾他的话,很可能意味着他生命将会终结。
  但是,要一个又聋又哑的人和一个头脑弱智的人在一起?用什么办法使他们能彼些相互沟通?一个人不能用嘴说,一个人不会用脑想。这是不公平的。汤姆至少应当能思考一些问题,但他却不识字。尼克不知道,他对这种与汤姆猜谜式对话的耐心还会坚持多久?汤姆当然不会对此厌烦。天啊,他永远不会的。
  他在人行道上停了下来,恰巧停在了公园的门口。他把双手插进口袋里。嗯,他决定了“我可以今晚与他留在这里。一个晚上不要紧。至少我会给他做一顿相当丰盛的晚餐。
  想到这里,他的精神为之一振,开始寻找汤姆。
  那天晚上,尼克睡在了公园里。他不知道汤姆睡在哪。第二天清晨醒来时,他身上虽带着几丝露水,却觉得格外的清爽。他穿过小镇广场,首先见到的就是汤姆。汤姆正蜷缩一团,身子压在玩具卡车和一个塑制大型车站模型的上面。
  汤姆肯定已经明白,如果尼克闯进诺顿药店没什么事的话,那么他闯进另一家店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他正坐在“5元10元店”门前的路沿边上,背朝着尼克。大约有40个玩具汽车沿着人行道排成一队。模型的旁边是汤姆用来撬开玩具店展览柜的改锥。这堆模型里有美洲豹,奔驰、劳斯莱斯、带加长暗绿色外壳的按比例缩小的本特利、一辆兰博、一辆考特、一辆4英寸长的定制的庞蒂亚克·本艾维莱、一辆护卫舰、一辆梅塞拉蒂和一辆1933年车型的摩恩车。汤姆一丝不苟地弓着背,推着这些车进进出出那个玩具车库,用玩具油泵给它们加油。修理站里的一台吊车也正在工作。尼克看见,汤姆不时地会吊起一辆车,装模作样地在车底下做些修理。如果他有听觉的话,他还可能听见,在周围一片寂静之中,汤姆·科伦工作时所想象出来的声音——如当他驾驶着车在柏油碎石道上时,嘴唇颤动发出“蹦蹦蹦……”的声音:加油泵工作时“嗒-嗒-嗒-叮”的声音;吊车上下启动时“咝咝咝……”的机器声音。事实上,他甚至还可能听见加油站管理员同车里的小人的一些对话:“加满了吗,先生?”“标准汽油,你敢保证?”“让我摘下整流罩看看。我想是你的化油器出了问题。我把它拿出来,看一看油浮子。”“你肯定?”“厕所在哪里?”“就在围墙的附近。”
  说完这些话之后,他带着玩具车在各个方向转了一圈,幻想着这个小小的地方就是整个世界。
  尼克想,我不能把他一个人留下来。我不能这样做。他突然感到一阵伤心,一股突如其来的难过之情涌入他的心头。这种感觉是如此强烈,以致于他认为再过一会儿他就可能泪流满面。
  “他们全都到堪萨斯城去了,”他想,“事情就是这样。他们全都到堪萨斯城去了。”
  尼克穿过大街,拍了拍汤姆的胳膊。汤姆一下子跳了起来。他转过头,那张大嘴夸张地、略带歉意地笑着。他的脸一直红到脖子根。
  “我知道这是小孩子们玩的游戏,不是成年人玩的。我知道,是爸爸告诉我的。”
  尼克耸了耸肩,微笑着伸开他的手。汤姆神情自然了很多,“它们现在是我的。如果我想要的话,它们就是我的。你能进到药店里拿东西,我就能到5元10元玩具店里拿一些东西。我的天,难道我做的不对吗?你不会让我把它们放回去吧,是不是?”
  尼克摇了摇他的头。
  “是我的!”汤姆高兴地叫了起来,转身回到了修理厂。尼克再次用手轻轻地拍了拍他,汤姆回过头来问道:“什么事?”
  尼克拽着他的袖子,汤姆乖乖地站了起来。尼克领着他沿着大街来到他停靠自行车的地方。他指了一下自己,然后又指了指自行车。汤姆点了点头。
  “当然,那个自行车是你的。玩具车库可是我的。我不会要你的自行车,但你也不能要我的汽车修理厂。好不好?”
  尼克摇了摇头。他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自行车。然后走到大街上,挥了挥手,作了个再见的姿势。
  汤姆一下安静下来。尼克等待着。汤姆吞吞吐吐地说:“你要走了,先生?”
  尼克点了点头。
  “我不让你走!”汤姆一下子叫了出来。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眼角闪出了泪花,“我喜欢你。我不让你也去堪萨斯城!”
  尼克把汤姆拉到了身边,用胳膊搂住他的腰,用手指着他自己,又指了指汤姆,再指指自行车。意思是我们要一起出城。
  “我猜不出来。”汤姆说。
  尼克耐心地又做了一遍动作。这次他加了一个挥手再见的动作。情急之下,他举起汤姆的手也挥了挥,作着再见的动作。
  “想让我跟你一起走吗?”汤姆问,脸上闪现出一种难以置信的快乐的笑容。
  尼克宽慰地点了点头。
  “当然!”汤姆叫了起来。“科伦想去!汤姆·科伦……”他突然停住了,快乐的神情一下子从脸上消失了,小心翼翼地看着尼克,“我能带上我的汽车修理厂吗?”
  尼克想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太棒了!”汤姆又咧开嘴笑了,笑容像钻开乌云的阳光一样灿烂。“汤姆·科伦要走了!”
  尼克把他领到自行车前。他指了指汤姆,又指了指自行车。
  “我从没有骑过这样的车子。”汤姆眼睛扫着车子的变速器和又高又瘦的车座,很不自信地说道。“我想我最好是不骑它。汤姆·科伦会从这么漂亮的车子上掉下来的!”
  但尼克从他这句话中得到了鼓励。“我从没有骑过这样的车子”意味着他曾骑过某种自行车。唯一的问题是要找到一种结构简单的车子。汤姆可能骑不快,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毕竟不会慢太多。不管怎么说,他有什么可着急的?梦毕竟只是梦。然而,他的确感到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种焦急,一种强烈的不可言状的焦虑。这股焦虑化作了潜意识里的一个命令。
  他把汤姆领回到玩具加油站的地方。他用手指着它们,向着汤姆微笑着点了点头。汤姆急切地蹲了下来,之后,当他的双手刚要伸向那堆玩具车时,停在了空中。他抬起头看了看尼克,脸上显然是迷茫和怀疑的神情:“你不会丢下汤姆·科伦一个人走吧,对不对?”
  尼克肯定地摇了摇他的头。
  “好极了。”汤姆说着,转过身自信地望着他的那堆玩具。尼克有些气恼,之后又控制住了自己。汤姆抬起头看了看,害羞地冲他笑着。尼克也对他报以微笑。不,他不会留下他不管的。这一点是肯定的。
  直到中午时分,他还没有找到他认为适合汤姆骑的自行车。他并不抱有能在最近的地方找到车子的幻想。但令他吃惊的是,绝大多数的人都把他们的房子、车库以及其他建筑物上了锁。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他不得不通过肮脏的、布满蜘蛛网的窗户向阴暗的屋子里张望,希望能在里面发现他想找的车子。他整整花了大约3个小时,从一条街走到另一条街,步履沉重,汗流满面,阳光照得后背火辣辣地痛。他走回去重新检查一家“西部汽车店”,却失望而归:两辆摆在橱窗里的自行车都是男女通用的那种三速车,而其他的所有车都是散件。
  最后,他在小镇最南端的一个小小的独立式车库里找到了他要找的车子。车库的门锁着,却有一只窗户可以容一个人钻进去。尼克用石头把玻璃敲碎,然后小心地从破旧老化的油灰中挑出残留的玻璃碎碴。一股热浪从车库里面迎面扑来,夹杂着浓重的灰尘和机油味道。那辆车——老式的施温牌男式车,就紧挨着一辆外胎磨秃、嵌板磨薄,约有10年历史的手推车的旁边。
  “没准我的运气又很糟,这车子又是一辆破货。”尼克想,“没有链条,车胎也是瘪的,或是什么地方有毛玻”不过,这次他却非常幸运。车子运转自如,轮胎气很足,甚至连车胎外花纹都还很新,所有的螺栓和齿轮也很牢固。只是没有车筐。他得自己安一个。不过车子上却装有一个传动护链板。墙上挂着的搂耙和雪铲之间,一件东西令他喜出望外:是一个几乎全新的布里格斯牌手压打气筒。
  他进一步搜索,又在架子上找到了一筒三合一机油。尼克在已经裂了缝的水泥地面上坐了下来。顾不上炎热,他仔细地给链条和齿轮注好润滑油。加完油之后,他重新把油筒盖好,小心翼翼地放进裤子口袋里。
  他用绳子将手压打气筒绑在自行车后挡泥板上面的货架上,然后打开车库大门,骑车出来。他从来没有感觉过外面的新鲜空气是如此的香甜。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蹬着自行车上了路,一直骑到梅恩大街上。车子骑着很舒服。倘若汤姆能骑它的话,可真是天生为汤姆准备的。
  他把车子和自己的那辆拉雷夫牌自行车并排停在一起,然后走进了“伍元拾元店”。在仓库后面的一堆杂乱的运动物品中,找到了一个大小正好的金属丝自行车车筐。当他用胳膊夹着它,正要转身离开的时候,有一件物品引起了他的注意。是一把饰有铬制铃铛和红色橡胶球的克来松牌喇叭。尼克咧开嘴笑了,边笑着,边把它放进了车筐里。他又来到五金区,从那里找到一把改锥和一个可调式管钳。他回到了外面。汤姆正躺在小镇广场那座破旧的二战海军陆战队队员铜像下的荫凉处,四肢张开,懒洋洋地打着瞌睡。
  尼克把那个车筐安在了那辆施温车的车把手上,又把那个克来松喇叭系在筐的旁边。他重新回到了“五元拾元店”,拎着一只大尺码的背包皮走了出来。
  他拎着背包皮,来到了食品店,往包皮里装肉罐头、水果和蔬菜。当他正停留在一筒罐装咖哩豆前时,突然看到对面的走廊外一条人影倏地一晃。倘若他的听觉还在的话,他就会知道汤姆已经发现了那辆为他准备的自行车。克来松喇叭被他使劲地按着,发出“噢-啊-噢”的响声,如同从嗓子里挤出来的声音一样。车子在街头上骑来骑去,不时地伴随着汤姆·科伦那“咯咯咯”痛快的笑声。
  尼克从超市的大门出来时,看到汤姆正在梅恩大街上飞快地骑着自行车。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和他的衬衫后领被风吹了起来,啪啪地作响。他用力地按着喇叭上的橡胶球,让它发出最大的响声。在标有商业区尽头的车站,他转了一个圈子,又掉转车头,骑了回来。他满脸洋溢着抑制不住的、胜利笑容。那个廉价玩具车库就放在自行车前面的车筐里。裤子口袋里和卡其布衬衫的口袋里鼓鼓囊囊地塞满了他的那些模型车。自行车的轮辐在明媚的阳光下变成一道闪亮的光圈。尼克真渴望他能听见喇叭的声音,仅仅是想知道,那声音是否能像取悦汤姆一样,也使自己感到同样的快乐。
  汤姆向他挥了挥手,继续在街上骑车。在远处商业区的边缘,他又突然转了个圈,掉头骑了回来。他起劲地按着喇叭。尼克伸出手,打出一个警察命令停车的手势。汤姆的车子嘎嘎地响着,打着滑,在他面前停祝他的脸上渗出大滴大滴的汗珠。他气喘吁吁,咧开嘴傻笑。
  尼克指了指镇子,挥手作了一个告别的手势。
  “我能带着我的玩具车吗?”
  尼克点了点头,把背包皮的背带套在了汤姆公牛般的脖颈上。
  “我们现在就要出发?”
  尼克又点了点头。他用大拇指和中指在空中画了一个圈。
  “去堪萨斯城?”
  尼克摇了摇头。
  “去任何我们想去的地方?”
  尼克点了点头。“是的,任何他们想去的地方,”他想,“但任何地方都可能会和内布拉斯加的一些地方一样。”
  “喔!”汤姆兴奋地叫了起来。“太棒了!喔,噢!”
  他们沿着283号公路向北骑。两个半小时后,大片的乌云开始在西边堆积起来。很快,暴雨就倾盆而下,织成半透明的密密的雨帘。他们在雨帘中继续行驶。尼克听不见雷声,却能看见云端之间划出的一道道闪电。雪亮的闪电过后,眼前是一片绛紫色的残影,令人眩晕。当他们到达罗斯通的郊区时,尼克示意向东拐到64号公路上,雨渐渐的停下来,天空一片寂静,变成了令人惊奇的黄色,似乎是不祥之兆。左颊上那股凉风也渐渐消逝了。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开始感到极度不安,身子也感到奇特的笨拙。没有人告诉过他,人的本能和低等动物是一样的,会对气压的突然和大幅度的降低作出一致的反应。
  之后,汤姆拉了拉他的衣袖,非常用力。
  尼克转过来看他。他吃惊地发现,汤姆的面无血色,眼睛瞪得滚圆。
  “龙卷风!”汤姆尖叫着“龙卷风就要来了!”
  尼克开始寻找漏斗云,却什么也没有发现。他转过头来,心里想着得找一个办法安慰汤姆一下。回头时,发现汤姆已不在身后了。他正骑着自行车向公路右边的田野里一阵狂奔。高高的草地被车子压出一道深深的、蜿蜒的车辙。
  “真他妈的一个蠢蛋!”尼克气愤地想,“你会把该死的车轴弄断的!”
  汤姆飞速地向1/4英里外的一个带地窖的马厩骑去。尼克心中不安,骑着车也下了高速公路。他把车子举过牲口门,然后沿着土路骑向那个马厩。汤姆的车子扔在了外面的一个土丘上。他甚至没有想着要把自行车的车支子放下来。如果不是看见汤姆用过几次话,尼克肯定会把这件事归为汤姆的健忘。尼克想,他那思维简单的脑袋已经给吓坏了。
  内心中的一阵不安,使他不由自主地回过头,向着身后的方向望最后一眼。眼前的场景使他像雕塑一样呆呆地愣在那里。
  西部是一片可怖的黑暗。这不是云;它更像是阳光被完全吞噬的感觉。呈漏斗形,一眼望去约有1000英尺高。上部比底部要宽得多,底部并没有完全地与地面相接触。在它的顶部,仿佛有一股神秘的斥力,将云朵从它的里面推了出来。
  在尼克望着它的时候,它在大约3/4英里的地方落了下来。一个长方形的波纹金属建筑物——可能是个自动粮仓或是木材储存库——“砰”地一声炸开了。当然,他听不见这一声响。然而,他感觉到了这股震颤。他不禁向后退了两步。那座建筑物似乎是从内部炸开的,仿佛漏斗云吸空了里面所有的空气。紧接着,马口铁的屋顶断成了两截。断裂的屋顶向上翻滚着,旋转着,像一个失去头脑的疯子。尼克被这一幅场景迷住了,他伸长了脖子,等着看下面将要发生的事。
  “我要看一看最骇人的景象究竟是什么样子?”尼克想,“尽管它有时看起来像一位巨人,可它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它是龙卷风。一个从西方天空中掉下来的巨大的、黑色的、无所不能的风柱。它可以将任何东西都吸上天空,所有挡道的东西都是那么地不幸!它是……”
  正在他想的时候,他的两只胳膊被人抓住,整个身子结结实实地被抱起来,然后进了马厩。他转过头来,看见了汤姆·科伦。瞬间,他非常惊讶。当他呆愣愣地痴迷于龙卷风的时候,他已经完完全全地忘记了汤姆·科伦的存在。
  “下来!”汤姆喘着粗气,“快点下来!快!哦,我的天啊,是龙卷风,龙卷风!”
  尼克潜意识里升起一阵特别的恐惧。直到他从半痴迷半清醒状态清醒过来,他才意识到自己所处的地方和身边的人是谁。当他沿楼梯下到地窖时,他开始感到一种奇怪的、节奏乱七八糟的震颤。这种震颤他从来没有经历过,它来自离他最近的物体,仿佛是他头脑里面那种持续不断的疼痛。之后,当他跟在汤姆后面下楼梯的时候,他看到了他永远也不能忘记的情景:马厩四周用作栅栏的厚木板被一块接一块地连根拔起,彻底地被拔了出来,旋转着升入空中,就像腐坏的牙齿被一种无形的力量一颗一颗拔出的一样。散落在地面上的干草也开始上升,在数十个小型龙卷风漏斗中旋转,上下摇摆,时而骤然降落,时而忽地升起。那种乱七八糟的颤动持续得更久了。
  汤姆推开一扇沉重的大门,将他塞了进去。尼克闻到了一股潮湿和腐烂的味道。借着最后一缕光线,他发现他们正和几个被老鼠咬过的死尸共处一室。汤姆砰地一声将大门关上。屋子里顿时一片漆黑。震颤减弱了,但却并没有完全消失。
  他心底里一阵恐慌。由于黑暗,他的触觉和味觉都减弱了,这两种感觉中没有一种令他感到舒服。他能感到脚下地板不断震动。那是死亡的气息。
  汤姆胡乱地抓着他的手。尼克把这个反应迟钝的家伙拽到了身边。他感觉到汤姆的身体在不断地颤抖。他想汤姆是否在哭或是可能要对他说些什么。这种想法减弱了他自身的恐惧。他用一只胳膊搂住汤姆的两只肩膀。汤姆也用胳膊搂住他。他们在黑暗中浑身绷得笔直,紧紧地偎依在一起。
  那股震颤在尼克的脚下变得更强烈了,甚至他面前的空气也在轻微地抖动。汤姆把他抱得更紧了。他耳不能听,眼不能看,只等待着下面可能发生的事。这时他的脑海里翻来覆去的是,雷·布思是否弄瞎了他的一只眼。如果那样的话,那他的整个生活就可能会和现在的感觉完全一样了。真要是这样,他相信,几天前他就应用枪射中自己的脑袋,而且他也会早就这样做了。
  后来,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手表。手表显示出他们在地窖的黑暗中仅仅才呆了15分钟。尽管理智告诉他表一直在走,时间肯定是对的,可是他一生中从没有体验过时间是如此容易被人想当然地臆断。似乎时间至少过去了1个小时,可能是2个或3个小时。紧张过后,他渐渐相信,他和汤姆在这里并不孤单。哦,里面还有尸体。一些穷人把全家带到这里,可能是出于这样一种过高的推测:既然他们在这里曾经历过其他的自然灾难,他们也就能安然地度过这一次。然而,他指的不是这些尸体与他相伴。对他来说,尸体就是一件物品,与一把椅子,或一台打字机或是一块小地毯等东西没有什么区别。一具尸体只是一件占用了空间的没有生命力的东西。他感觉到的是一件活的东西的存在。他越来越相信,它(或他)是存在的。
  那个黑衣人,那个在他的梦中出现的人,那个他从旋风中曾嗅到气息的家伙,正在某一个地方……在拐角或正在他身后——他正在注视着他。等待着。在某一时刻,他就会触摸到他和汤姆。他们两个会同时……什么?恐惧得发疯吗?当然。他能看见他们。尼克确信他能看见他们。他有一双猫眼,像超自然的外星生物一样,能看清黑夜里的东西。可能就像那部《捕食者》电影里的那个外星生物一样。对,就像那个外星生物一样。那个在黑衣人能看见而常人眼睛看不见的光谱,对他来说,任何事物看起来都是暗淡发红的,就仿佛整个世界在鲜血的染缸里已经被手工浸染了一遍。
  最初,尼克能把现实与想象区分开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来越确信,他的想象就是现实。他认为他能感觉到那个黑衣人在脖子后面的呼吸。
  他要冲到门口去,打开门逃到楼梯上。那只搂在尼克的肩膀上的胳膊突然无影无踪。紧接着地窖的门“砰”地一声开了,一股刺眼的阳光射了进来,尼克不得不举起手来挡住他的眼睛。他一眼瞥到如幽灵般晃动的汤姆跌跌撞撞地向着楼梯跑去。他跟着跑了出去,在刺眼的光线中摸索着。当他到达顶部的时候,眼睛已经调整过来了。
  他想,在他们下到地窖的时候,阳光还没有这么强烈。而后,他一眼就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了。马厩的房顶已经被掀走了。房顶像是做过外科手术一般被切掉了。手术做得如此干净彻底,没有任何碎片,原先堆满杂物的地板上也几乎看不到任何零碎的东西了。屋梁从柱子的两侧垂了下来,原先围栏上的木板已经被拔得一块也不剩了。站在这里,就如同站在一具刚被挖掘出的史前怪物的骷髅前一样。
  汤姆没有停下来检查所受的损失。他正逃离马厩,仿佛魔怪就在他身后。他只回过头望了一次,眼睛瞪得大大的,充满了恐惧,样子真令人好笑。尼克禁不住回过头,看了一眼地窖里面。楼梯一头倾斜,向下滑落到暗影中,破旧的木料裂成碎片,散落在每个撑柱的中间。他看见了地板上散乱的稻草和从阴暗处伸出的两具尸体的手。尸体的手指已经被老鼠啃得露出了骨头。
  如果还有其他人在下面的话,尼克也也看不见。
  他也不想看见。
  他跟着汤姆出去了。
  汤姆正站在他的自行车旁,一个劲地颤抖。瞬间,尼克也被飓风任性的举动逗乐了。狂风卷走了所有的马厩,对他们的自行车却不屑一顾。他看见汤姆在抹眼泪。尼克走到他身边,用胳膊搂住他的肩膀。汤姆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盯着马厩那被吹塌了的两扇门。尼克用大拇指和中指划了一个圈。汤姆的眼睛立刻被吸引了过来,但汤姆的脸上并没有出现尼克所希望见到的笑容。他又转过头去盯着那扇门,眼神中一片迷茫,呆愣愣地盯着一处一动也不动。尼克不喜欢这种眼神。
  “有人在这里,”汤姆出其不意地说道。
  尼克微笑着,但很快微笑就僵滞在他的嘴唇间。他不知道自己强作的微笑有什么效果,却自己也觉得很无聊。他指了指汤姆,又指了指自己,之后一甩手,在空中作了一个快速横切的手势。
  “不,”汤姆说道,“不只是我们两人二还有另外一个人。有人从旋风中出来。”
  尼克耸了耸肩。
  “我们现在就走?好吗?”
  尼克点了点头。
  他们骑着自行车压着被飓风连根拔起的草,穿过坑坑洼洼的土地,回到了高速公路上。风在罗斯通的西部停留过,切断了东西走向的283号道路。公路护栏和钢丝缆绳像钢琴的弦线一样被乱七八糟地抛向空中。飓风还绕过马厩的左侧,将前面的矗立着——曾经矗立的房屋,夷为平地。向前再走400码,飓风穿过野地的痕迹意外地减弱了许多。现在,那朵云已经开始上升(尽管它尚未平息,但已经减弱了许多),鸟儿正在若无其事地放声鸣叫。
  尼克望着汤姆的衬衫下那健壮的肌肉。汤姆正在举起他的自行车跨过高速公路边缘的护栏板和缆绳。“那个家伙救了我的命,”他想,“我从没见过龙卷风。如果按照我以前的想法,把这个家伙留在梅镇,我现在肯定已经变成一具尸体。
  他将自己的自行车举过破碎的缆绳,拍了拍汤姆的后背,冲他笑着。
  我们一定要找到其他的人,尼克想,我们一定要找到其他的人,这样我就可以向他道谢,并告诉他我的名字。他现在甚至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因为他不识字。
  他在那站了一会儿,被这一想法逗乐了。然后他们跨上自行车,上了路。
  那天晚上,他们在罗斯通青年商会的少年球队棒球场的左场地宿下营。夜空晴朗无云,满天星星。尼克的睡意很快就来了,一夜无梦。第二天清晨醒来时,他又想,有一个人在身边是多好的一件事啊,它与一个人孤零零的大不一样。
  这确确实实是内布拉斯加州的波克县。他肯定与某个人交谈过,那个人提起过波克县,或是他出自波克县。而他的意识中却恰恰忘记了它。这里也有30号公路。但他实在不能相信——至少在这样一个明朗的一个早晨——他不能相信,他们事实上要找一位坐在玉米地中间、身边放着一把吉它、嘴里哼着歌的一位黑人老妇女。他不相信预知或是预见。但似乎重要的是,他们要去一个地方寻找人类。他与法兰妮·戈德史密斯和斯图·雷德曼急于聚集在一起的想法一致。在这种想法能够被实现之前,任何事情都是奇异的和互不相连的。四处布满危险。你看不见它们,但你能感觉到。这种想法就和他昨天在地窖里觉得黑衣人存在的那种感觉有些相似。你感觉到危险四伏,无处不在,房中、高速路的下一个拐弯处,甚至可能在遍布公路的卧车和卡车里面。如果危险不在那里的话,它就在日历中,藏在两页或三页纸的下面。存在的任何迹象,都似乎在低声诉说危险的存在。桥断了。40英里长的坏路。它仿佛在说:“我们对那些从这个地方继续向前走的人们不负责任。”
  产生这种感觉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乡村这种空旷和寂寥而使心理受到一种强烈的震惊。只要在纽约,就可能部分地受到保护。这与硕尤是否空无一人毫无关系,至少影响不很大,因为纽约在一系列的事件中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四处游荡,危险就仿佛……。他记起小时候他曾看过的迪斯尼电影里的一个镜头。一支郁金香占据了整个屏幕。漂亮得令人不禁为之窒息。之后,镜头突然以极快的速度拉回,你看到了遍地的郁金香。它使你泄气,感到无聊。它造成一种感觉上的压抑和沉重,仿佛在你的内心世界与外部世界之间有一个断路器在“咝咝”熔断,断开了你的内心与外部世界的交流。这太令人难受了。而这种感觉却正是这一旅行的真实体验。硕尤已经人去城空,他能对此处之泰然;但马克那波、特克萨卡那、斯潘塞维尔也是人走城空;阿德莫尔却化为灰烬,这简直令人无法忍受。他沿着81号公路向北走,只见到了鹿。他曾两次见到可能有人存在的痕迹:一堆可能是两天前燃着的篝火,一只被射杀并被掏空洗净的鹿。但却不见人的踪影。这足以令你心情紧张,因为你正在渐渐地察觉这场灾难和危险是多么的巨大!它不仅仅是硕尤或马克那波城或特克斯卡那城受灾;灾害袭卷了整个国家。美国像一只被抛弃的巨大的空锡铁罐头盒,只有几粒被人遗忘的豌豆在底部滚来滚去。而在美国之外,整个世界也可能都如此。想到这里,尼克心中不禁泛起一阵阵的寒意,他不得不放弃了这种想法。
  他弯腰伏在地图上沉思。如果继续骑下去的话,他们的队伍可能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幸运的话,他们可能会在这里到内布拉斯加的路途上遇上别人(或者说如果他们遇到大群人的话,他们自己可能会被收容。)到内布拉斯加后,他想他们应再到另一个地方。就像一种没有结果的追寻——他们永远不会找到梦寐以求的东西,所有美好的希望都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们可以从东北方向插到堪萨斯城。沿着35号高速公路,他们可能会到81号公路的另一条支线上,而沿着81号公路他们就会到达内布拉斯加州的斯韦德霍尔姆市。那里是81号公路与内布拉斯加的92号公路的十字交叉口。另一条高速公路——30号公路,与这两条路都相连,恰好构成直角三角形的一条斜边。而在那个三角形的某个地方,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地方。
  想到这里,他浑身不由得一阵颤栗。
  视线的顶端的一丝动静,引得他抬起了头。汤姆坐在那里,两只拳头揉着眼睛。深深的一个哈欠似乎盖住了整张脸的下半部分。尼克冲他笑了笑,他也对着尼克咧嘴一笑。
  “我们明天会走得更远吗?”汤姆问道。尼克点了点头。“嗯,太好了。我喜欢骑我的自行车。天啊,是的。我真希望我们永远骑下去!”
  尼克把地图推在一边,想:天知道会不会这样?可能真要满足你的愿望呢。
  那天早晨,他们向东拐,在离俄克拉荷马州和堪萨斯城边境处不远的一个十字路口吃午餐。这一天是7月7日,天气并不热。
  停车吃饭前,汤姆注意到一个半截埋在路肩中的水泥墩座上的路标。尼克也看了看它。路标上写着:您正在离开俄克拉荷马州的哈泊县,进入俄克拉何马州的伍兹县。
  “我能认得它们,”汤姆说。如果尼克能听到的话,他可能会被汤姆高扬的、细长尖锐的朗诵式的声调所感染。“您正在离开哈珀县,进入伍兹县。”他转过头来,对着尼克,“你知道吗?先生?”

  尼克摇了摇头。
  “我一生中从没有离开过哈珀县。是的,汤姆·科伦从没有离开过。但有一次爸爸带我离开过这里,把路标指给我看。他说,如果他要是在路标的另一侧抓到我的话,就会狠狠地揍我一顿。我特别希望别在伍兹县被抓到。你认为他会吗?”
  尼克重重地摇了摇头。
  “堪萨斯城在伍兹县里面吗?”
  尼克又一次摇了摇头。
  “但我们去其他地方前,正在进入伍兹县,对不对?”
  尼克点了点头。
  汤姆的眼睛闪着光:“这里就是世界吗?”
  尼克并没有理解他的话。他皱起了眉头……锁起了他的眉毛……耸了耸肩。
  “我指的是世界,”汤姆说,“我们正在进入世界,是吗,先生?”汤姆迟疑着,之后又犹犹豫豫地问道:“伍兹就是‘世界’这个词所指的地方?”
  慢慢地,尼克点了点头。
  “好吧,”汤姆说道。他盯着路标看了一会儿,然后擦了擦明亮的大眼睛,滚出了一大滴泪。然后他跳上自行车。“好吧,我们走!”他一声不吭地骑过县界,尼克跟在他的后面。
  天黑之前,他们拐进了堪萨斯城。饭后,汤姆变得闷闷不乐,无精打采。他想玩他的车库;他想看电视。他不想再往前骑了。因为他的屁股被车座磨坏了。他对州界毫无概念,当他们经过另一块路标时,他丝毫没有尼克那种欢快的心情。这块路标上写着:“您现在进入堪萨斯城。”那时,天色已经非常昏暗,在夜色中,白色的字母似乎是漂浮在棕色的路标上,如同幽灵一般。
  他们在离边境约1/4英里的钢架水塔下面宿了营。汤姆一爬进睡袋就睡着了。尼克躺了一会儿,望着夜空出现的星星。对他们来说,这块地方非常黑,也太过安静。他刚想爬进自己的睡袋,一只乌鸦落在附近的围墙上,似乎在盯着他。它的黑眼睛中间有一圈半圆形的血色——那是已经悄悄升起的夏日桔黄色月光的反射。乌鸦令尼克不安。他找到一块土疙瘩,冲着乌鸦扔了过去。乌鸦扇了扇它的翅膀,似乎对他怒目而视地盯了一阵儿,然后飞入夜空。
  晚上,他梦见那个没有面孔的黑衣人站在高高的屋顶上,手伸向东方;后来又梦见玉米——玉米比他的头还高——之后是音乐。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知道这是音乐,而且这时他才知道,它是吉它的声音。临近天亮的时候,他被一股尿意憋醒,他的耳边响着她的那句话:他们叫我阿巴盖尔妈妈……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下午晚些时候,当他们沿着160号高速公路向东穿过科曼奇县时,发现一群水牛——一共约有12头——正悠然地在公路上走来走去,寻找肥美的草地。路北,有一排安着倒钩的护路栏,但似乎已经被牛撞开了。
  “它们是什么?”汤姆害怕地问,“那些不是黄牛!”
  因为尼克不能说话,而汤姆又不识字,尼克无法告诉他这是什么。这一天是1990年7月8日,他们睡在迪尔海德以西40英里的一个乡村的开阔地上。
  这一天是7月9日,他们在一家农舍小院前的老榆树下吃午饭。汤姆一手拿着罐装香肠,大口大口地咀嚼,一边把他的小汽车一辆接一辆地从他的加油站拖出来。他嘴里反复地哼唱着一支流行歌的调子。尼克根据汤姆的嘴唇形状知道他在说什么:“宝贝,你满意你的男人吗?他是一个正直的人——宝贝,你满意你的男人吗?”
  这个县太大了,尼克有些沮丧,还有些害怕。以前真是没意识到,在知道迟早会有一辆车停下来让你搭便车的时候,伸出大拇指该是多么简单。一辆轿车会停下来,通常是一个男人开着车,他的胯部大多时候总是挂着一听啤酒。他想知道你要去多远的地方,这时你就会递给他一张藏在胸前口袋里的纸片,纸片上这样写着“你好,我叫尼克·安德罗斯。对不起,我又聋又哑。我将去某某地。非常感谢您让我搭一会儿便车。我能唇读。”事情就这么简单。除非那家伙歧视聋哑人(一些人可能会这样,但是少数),这时你就可能跳进车里,去你想去的地方,或是到那个方向上的某个地方。汽车在路上飞奔,眨眼间,几英里在排气管下一闪而过。汽车是心灵运输的一种形式。它对地图不屑一顾。然而,现在没有汽车,如果你细心的话,你会发现,在这种公路上,轿车是最实用的运输工具,它一口气就可以奔上70或80英里。如果受阻的话,你只需把你的车子放在一边,换乘另一辆。然而没有汽车,就像在一座巨人身上慢悠悠地爬,艰难地从一个乳投到另一个乳投。尼克半是期望,半是幻想,他们最终能遇到其他的人(他一直认为会这样),这样他们就可以仍旧像以往那些无忧无虑的搭乘一样:在下一个小山山头上会闪现出熟悉的铬的光芒,金属反射的阳光照得你睁不开眼,令你眩晕又心喜。这可能是相当普通的美国车,一辆雪佛莱或一辆坦博斯特,转动着令人喜爱的底特律车轮。在他的梦想中,从来不是本田或是马自达或是斯拉夫牌汽车。漂亮的美国车出现后,他会看到车上的小伙子。小伙子大摇大摆地伸着被阳光晒得黝黑的臂肘,逞能地探出窗外。他可能会笑着对你说:“嘿,你好,哥们!我他妈的遇见了你这家伙。来,上车!上来,告诉我你要去哪里!”
  但那天,他们没有见到一个人,直到第10天,他们遇见了朱丽叶·劳里。
  那是一个大热天。他们骑了大半个下午,浑身湿透,衬衫紧贴在腰上。皮肤也被晒得像印第安人一样变成了棕色。他们没把时间都用来骑车,主要是因为那些苹果,那些绿色的苹果。
  他们在一个农家小院的老苹果树上,发现了这些苹果。它们青绿青绿,又小又酸。他们很久没尝过新鲜水果的滋味,尼克吃了2个,汤姆却贪婪地吃了6个,一个接一个,吃得只剩个核。尼克示意他不要再吃,他却置之不理;他要是有了一个主意,就会像个4岁的任性儿童一样可爱。
  这样,从上午11点开始,一直持续了一个下午,汤姆一直拉肚子。汗水不住地从他的身上流下来。他呻吟着,哼哼着。他不得不从车上下来,推车前进。除了对他浪费时间有些恼火外,看着他那样子,尼克禁不住又怜惜又感到好笑。
  下午4点左右,他们到了柏拉德小镇。尼克决定今天就到这儿。汤姆感激地一屁股瘫在树荫下的公交车站的候车长椅上,立刻打起了瞌睡。尼克离开他,沿着空无一人的大街去商业区找药店。他要找一些派朴多(一种肠胃药)。汤姆醒来的时候,无论他是否愿意,都要逼着他喝下去。如果需要一瓶的药才能控制住汤姆的病情,他就得找到一瓶药。尼克想在明天,自己得配一点儿药。
  他在柏拉德剧院和挪威人家之间找到一家药店。他通过开着的大门溜了进去,站了一会儿,闻到了那股熟悉的陈腐气味,混杂着其他一股令人发腻的刺鼻味道。香水味最浓烈。也许是因为天气热,有些瓶子可能炸裂了。
  尼克扫了两眼,搜寻着肠胃药,试图回忆起派朴多在高温下会不会融化。标签上都标明了。目光掠过一个人体模特和右面的两排架子,看到了他要找的东西。他向前走了两步,突然意识到以前从没在药店里见到过人体模特。
  他回过头来,看到的是朱丽叶·劳里。
  她安详地站着,一手拿着香水,一手拿着通常用来涂香水用的细玻璃棒。浅蓝色的眼睛瞪得又圆又大,布满了惊讶和难以置信的神情。一头棕色的秀发飘洒下来,系在发梢上的丝巾也垂在她的后背。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迷你汗衫,下身是一件非常短的以至常被误认为是短衬裤的蓝色工装短裙。前额上有一小块皮疹,下巴正中间也长了一个很大的脓疱。
  她和尼克之间隔着半个店堂,彼此注视着,都愣住了。紧接着,那瓶香水从她指间滑落,像枚炸弹般“砰”地炸开了,散发着一股臭味,屋子里闻起来俨然像座停尸间。
  “主啊,你真是人吗?”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尼克的心又开始跳动起来。他能感觉到太阳穴的血管一个劲地砰砰直撞。目光也开始有些颤动了,视野里一片色彩斑斓。
  他点了点头。
  “你不是鬼魂吧?”
  他耸了耸肩。
  “那么你开口。如果你不是鬼,你就开口说句话。”
  尼克把一只手放在嘴上,然后又放在喉咙上。
  “你这是什么意思呢?”声音里有种歇斯底里的腔调。尼克听不到。但他能通过看她脸上的表情,感觉到这句话的意思。他不再走近一步,因为这样的话,她会跑开。他认为她不害怕见到人。她担心见到的是一种幻觉。那样她的精神就会崩溃。他再一次感到很沮丧。要是他能开口说话该多好!
  他又开始了他的手语。毕竟,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这一次,姑娘理解了。
  “你不能说话?你是一位哑巴?”
  尼克点点头。
  她大声地笑了起来,更多的是失望。“你是谁?好不容易出现了一个人,却是一个哑巴?”
  尼克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冲着她歪嘴一笑。
  “嗯,”她说道,从走廊中走了过来。“你的样子还不算难看。是这样。”她把一只手放在尼克的胳膊上,鼓胀的胸脯几乎要碰着他。他能闻到她身上三种不同香水的味道,以及夹杂着难闻的汗味。
  “我叫朱丽叶。朱丽叶·劳里。你叫什么名字?”她咯咯地一乐。“你不会告诉我,对不对?可怜的你!”她靠着他更近了,胸脯贴在他的身上。他开始感到热乎乎的。天啊,他想,她还是一个孩子呀!
  他挣脱了她的身体,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片,开始写字。他写下了一行左右的字,她依在他的肩上,看他在写什么。天埃她没戴胸罩。他确信她已经完全从刚才的惊吓中恢复过来了。
  “哦,喔。”在他写的时候她叫了起来,仿佛他是一只能做特别复杂把戏的猴子。尼克低下头看他的纸片:没有“读”她所说的话,但能感觉到她那吐气时的那股痒酥酥的温暖。
  “我是尼克·安德罗斯。我又聋又哑。我与一位叫汤姆·科伦的人一起旅行。他有些迟钝。他不识字也不懂许多我能示意的事情,除了特别简单的事。我们正在向内布拉斯加前进,因为我想人们可能在那里。你愿意的话,和我们一起走吧。”
  “当然,”她立刻说,之后立刻记起他是一个聋子,于是非常认真地做出每个字的口型。她问道,“你能读唇语吗?”
  尼克点了点头。
  “好,”她说,“只要能见到人我就非常高兴,管他是又聋又哑还是傻子呢。这个怪地方,自从电厂爆炸之后,每晚我都不能入睡。”脸上因痛苦而布满皱纹,使她看起来不像一个真正的人,更像肥皂剧里的女主人公。“妈妈和爸爸两个星期前就死了,你知道。每个人都死了,只有我还活着。我非常孤独。”她抽泣着扑进尼克的臂膀里,在他怀里颤动着,一副强作痛苦令人作呕的样子。
  当她从尼克的怀里抽出头时,她的眼角是干的,一闪一闪的。
  “哎,不提这件事了。”她说,“你真是一个聪明的家伙。”
  尼克直勾勾地盯着她。我才不信她的鬼话呢,他想。
  但这绝对是真实的。她拽着他的腰带。“来吧,我吃过药,很安全。”她停了一会儿,“你行吗?我是说,虽然你不能说话,但不一定你就不能……”
  他伸出他的手,仿佛是伸向她的肩膀,但事实上他发现摸到了她的乳防。这意味着他可能有过的抗拒就到此结束。他只好听从感觉的安排。他把她放倒在地板上,占有了她。
  事后,他来到门口,边系着腰带,边向外张望,查看汤姆的动静。他还在停车场的长椅上无动于衷地呆坐着。朱丽叶拥着他,不经意地摆弄着一个新的香水瓶。
  “就是那个迟钝的家伙?”她问。
  尼克点了点头,并不喜欢这个词。这个词似乎非常尖刻。
  她开始谈起她自己的身世来,当尼克发现她已经17岁,而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小时,松了口气。她的妈妈和朋友常常叫她天使费思或就叫她天使,因为她看起来那么年轻。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她告诉了他许多关于她的事情,尼克感到他已经分不清孰真孰假了……。她可能很早就期待着他这样的人到来,因为他永远不能打断她无休无止的独白,永远不会。尼克盯着那张不停翕动的粉红色嘴唇,他已经盯累了。但只要一挪开眼睛,看看汤姆或是望一望对面成衣店里没了玻璃的窗户,她就会扶正他的脸颊,把视线推回到她的嘴唇上。她希望他能“听”,把所有的事情一丝不漏地听进去。最初他有些气愤,之后就感到厌烦了。他不敢相信,才过去一个小时,他就开始希望当初没有遇见她,或是她决定不跟他们一起走。
  她对摇滚音乐和大麻着过迷,也喜欢被她称之为“哥伦比亚短圈”和“炸爹地”的食品。她有过一位男朋友,他极其讨厌“规规矩矩”地在当地高中上学,于是在去年4月从玛丽安斯中学退了学。自此之后,她就一直没见过他,但每周仍和他通信。她和她的女朋友鲁丝·霍宁格和玛丽·柏斯·克鲁茨,从没有漏过一场在威奇托市举行的摇滚音乐会。去年9月份她们还想尽办法搭乘便车到堪萨斯城参加音乐会,一睹了“重金属魔鬼”的丰采。她自称与“唐肯”乐队的贝斯手做过爱,并说那是“她一生中最棒的最刻骨铭心的体验”;她在母亲和父亲死后每天24小时一个劲地哭啊哭啊,尽管她的母亲“令人恶心地粗鲁”,她父亲对她离开镇子加入海军陆战队的男朋友罗尼表示“要踢他的屁股”;她也曾计划高中毕业后在威奇托市当一名选美明星,或是搭车到好莱坞,在那些捧出一茬又一茬明星的公司里找份工作。“我对室内装饰十分在行,玛丽·柏斯说过她会一直陪着我。”
  这时,她才想起玛丽·柏斯·克鲁茨已经死了,成为选美名星或是为明星们进行室内装饰的机会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似乎激起了她心中真切的伤痛。但这不是情感的暴风雨,只不过是一小会儿的嚎啕大哭。
  这滔滔不绝的言语刚开始有点枯竭,她就再一次要求跟他“莋爱”(她十分羞涩地说出了这两个字)。尼克摇了摇头,她立刻噘起了嘴。“我也许根本就不想与你们一起去,”她说。
  尼克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
  “蠢货!蠢货!蠢货!”她突然尖声地叫起来。眼睛闪闪发亮,充满敌意。一会儿,她笑了“我不是说不想去。刚才只是开玩笑。”
  尼克看了看她,脸上毫无表情。她刚才曾恶毒地辱骂过他。他非常讨厌她身上的某种东西——一种无休止的不安份。她要是对你生气,不会大叫或是扇你的脸:她不是这种人。她这种人可能会抓你的脸。他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她可能隐瞒了她的真实年龄。她不是17岁,也不是14岁或是21岁。只要你需要她,你渴望她时,你希望她多大,她就变成多大……她看上去性感,尼克认为性感只是她个性的一部分外现……一种外露症状。症状这个词是用来形容一个病人的。她不就是病人吗?难道她没有病态?在某种程度上,他是这样认为的,他突然害怕起来,担心她对汤姆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嘿,你的朋友醒了!”朱丽叶叫道。
  尼克环视了四周。是的,汤姆正坐在停车场的长椅上,搔着乱蓬蓬的头发,迷迷糊糊地四处张望。尼克突然记起了那瓶派朴多。
  “嘿,”朱丽叶嗲声嗲气地叫着,穿过大街,朝汤姆走去,胸部在紧身衫下诱人地弹动着。汤姆大大的眼珠现在瞪得更大了。
  “嘿?”他犹豫地答道,看着尼克,似乎要从他那儿得到证实或是解释。
  掩饰住不安之后,尼克耸了耸肩,点了点头。
  “我叫朱丽叶,”她说,“你叫什么?小帅哥?”
  心事重重、惴惴不安的尼克回到了药房继续找汤姆需要的药。
  “哦,哦,”汤姆摇着头,向后退了退。“哦,哦,我不要。汤姆·科伦不喜欢药,天啊,那滋味真难受。”
  尼克拿着盛着派朴多的三角药瓶,一边看着汤姆,心里又沮丧,又厌烦。他转过来看了看朱丽叶,她的那副样子引起他的注意。他看到,当她叫汤姆小帅哥时,眼里闪着捉弄的目光。这种不是兴奋的闪现,而是非常非常的失望和郁闷的流露。这种目光,表明在一个人准备拿别人取乐时,他或她心中根本就没有幽默逗乐的意图。
  “对了,汤姆,”她说,“咱不喝它,是毒药。”
  尼克冲着她瞪了瞪眼。她却双手背在后在,冲他咧嘴乐,挑战似地要跟他比一比汤姆将听他们之间谁的话。这可能就是她美丽的报复,对他拒绝与她莋爱的报复。
  他回过头看了看汤姆,一仰头,喝了满满一大口药水。他感到太阳穴气得已经鼓胀起来。他把瓶子递给汤姆。汤姆还是不相信。
  “哦,不,汤姆·科伦决不喝毒药,”他说。看到汤姆吓呆了的样子,尼克越来越生气。“爸爸说不能喝。爸爸说如果它能杀死粮仓里的老鼠,它就能杀死汤姆。不要毒药!”
  尼克突然转向朱丽叶,再也不能忍受她那自鸣得意的笑容。他张开手打她,使劲地打她。汤姆瞪大了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
  “你……”她开始说话,一时间找不出合适的字眼。她突然似乎又变成了一个瘦孝调皮和一直受溺爱的孩子。“你这又聋又哑的家伙简直是一个怪胎!我不过是开个玩笑,你这个混蛋!你不能打我!你不能打我,你这该死的家伙!”
  她猛地扑过来,他又把她推了回去。她跌坐在地,抬头望着他,咆哮着。“我扯碎你的卵蛋”,她喘着粗气,“你不能这样做!”
  尼克双手颤抖,头气得一个劲摇晃。他取出笔,草草地在一张大纸片上写下了一行字。他撕下这张纸,递给她。她怒目而视,气极败坏,一下把它打在一边。他捡起它,提住她的后颈,拿着纸条在她眼前晃动。汤姆在一旁儿一声不吭,低声呜咽。
  她尖叫着:“好了,好了。我看它。我看你那讨厌的纸条!”
  上面写着6个字:“我们不需要你!”
  “操你妈!”她叫了起来,挣脱他的手掌。她向后一直退到人行道上。她的眼睛仍像他在药店里差一些撞到她时那么又大又蓝,但现在射出的是仇恨的火焰。尼克感到很疲惫。他为什么偏偏遇上她呢?
  “我不会呆在这儿”,朱丽叶·劳里说,“我偏要去。你拦不住的。”
  但他可以。难道她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的,尼克想,她没有意识到。对她来说,所有的一切都似乎是好莱坞电影里的一段情节,一部现实的灾难电影,在影中她扮演的是一个明星角色。是在电影中而不是在现实生活中,朱丽叶·劳里也被称作天使费思,她总是得到她想要的东西。
  他从枪套中抽出左轮手枪,指着她的脚。她立即吓得一动也不动,脸上的潮红也退去了。目光变了,她看起来与刚才大相径庭,和最初见面时的那副样子有些相像。她的世界中突然出现了使她不能,至少使她认为自己不能控制场面的东西。是只枪。尼克突然感到又累又乏。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说,“对天发誓,我会做你要我做的任何事情。”
  他用枪示意她离开。
  她转过身,开始往前走,边走边回头看。她走得越来越快,之后一下子小跑起来。她转弯就不见了。尼克将枪插进枪套。他有些颤抖。他感到心情郁闷、烦躁,仿佛朱丽叶·劳里一直不是个人。说她是个人,不如说更像你在一棵枯树下发现的正在爬动的冷血甲虫。
  他四处望了望,寻找汤姆,但汤姆不见了。
  他疾步回到了阳光暴晒的街头,脑袋奇怪地突突作痛,被雷·布思折磨过的那只眼睛也一阵剧痛。他花了近20分钟才找到了汤姆。他正蜷缩在距商业区有两条街道远的一个大门处,坐在一个生锈的摆动式躺椅上。那个玩具汽车修理厂正像摇篮似的吊在胸口上。看到尼克,他开始放声大哭。
  “求你不要让我喝它,求你不要让汤姆·科伦喝它,天啊,爸爸说过,如果它能毒死一只老鼠的话,它也就能毒死我……求求你!”
  尼克发现自己仍拿着那瓶药,就把它扔在一边,向汤姆展开空荡荡的两只手。他的痢疾只能顺其自然了。谢开谢地,朱丽叶终于走了。
  汤姆走下台阶,啜泣着“对不起,”他说了一遍又一遍,“对不起,汤姆·科伦真对不起。”
  他们又一起回到了梅恩大街……两人双双停下来,目瞪口呆。他们的自行车被人弄翻在地。车胎撒了气。包皮裹里的东西也从街的一头一直散落到另一头。
  正在这时候,有一个东西紧擦着尼克的脸高速而过——他感觉到了——汤姆尖叫着,跑了起来。尼克愣了一会儿,四周看了看,正巧看到了第二发子弹在枪口一闪。子弹来自柏拉德饭店二楼的一间窗户。有件东西像高速织补机的机针一样,从衬衫衣领的纤维中一掠而过。
  他转过身,紧跟着汤姆跑。
  他不知道朱丽叶是否再次开了枪。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当他追上汤姆时,他们两个人都没有被射中。他想,至少我们已经摆脱了这个坏蛋,然而事实上,他们只摆脱了一半。
  晚上,他们睡在了柏拉德向北3英里处的一个粮仓里。汤姆不断被噩梦惊醒,之后他就叫醒尼克,问梦中的情形是不是真的,从尼克那里得到确信之后才又睡去。第二天上午11时左右,他们到了艾尤卡,在一个叫“运动和骑车”的商店中找到了两辆好车。尼克终于开始从遇见朱丽叶时的烦恼中摆脱出来。他想他们只有在大本德城才能重新装备起来,可到那里至少需要14天。
  然而,在7月12日的那天下午2点45分,他突然从车把的后视镜中看到亮光一闪。他停了下来(汤姆心不在焉地跟在他后面,一下子压住了他的脚,尼克却几乎没有注意到),掉过头向后望。一道亮光从正他们身后的小土坡上升起,宛如一颗晨星,让他感到满眼欢喜和眩晕——他几乎不敢相信这一事实。这是一辆老式雪佛莱牌轻便车,旋转着老式底特律车轮,在美国281号公路的狭窄车道中绕过四处抛锚的车辆,慢慢地曲折前进。
  车在他们的身旁慢慢地刹住(汤姆使劲地挥着手,而尼克只能叉开腿,骑跨在车梁上,一动也不动)。在司机露出头之前,尼克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可能是朱丽叶·劳里,拿着那只用来杀死他们的手枪,一脸胜利的笑容。这么近的距离,她不会打偏的。女人发起狠来,比地狱都要可怕。
  出乎意料,车里露出的是一张40岁左右男人的脸。他戴着一顶草帽,帽子上系着一条天鹅绒丝带,带上斜插着一根羽毛,桀骜不驯地翘起来。咧嘴笑的时候,他的脸像一条闪烁着宜人阳光的干河床,布满皱纹。
  他接着说的话是“圣诞节要开一场喧闹的酒会来庆祝,我遇见你们这两个小伙子会高兴吗?我猜会的!来,上车吧,让我们看看我们要去哪里。”
  这就是尼克和汤姆最初遇见拉尔夫·布伦特纳的情形。
  第44章
  他的精神正在垮掉——宝贝,你难道一点儿也不知道?这是休伊·皮亚诺史密斯的一支曲子,现在……想起来了。记忆的大门顿开,令他为之一颤。休伊·皮亚诺·史密斯的曲子!他记起了它的曲调。啊-啊-啊-啊,嗒……都-都-都-都……啊-啊-啊-埃天资聪明,才华横溢,这是公众对休伊·皮亚诺·史密斯的评价。
  “去他妈的公众评价!”他说,“休伊·皮亚诺·史密斯已经不属于我们这个时代了!”
  几年之前,约翰尼·里弗斯录过休伊的一首名叫“洛基肺炎和布基伍基流感”的歌。拉里·安德伍德还能清楚地回忆起那只曲子。这只曲子与现在的处境简直是天作之合。妈的,约翰尼·里弗斯干得真不错!休伊真他妈的棒!”
  “去他妈的!”拉里又一次想。他看起来很可怕——脸色苍白、身体孱弱,像幽灵一般跌跌撞撞地爬上了新英格兰高速公路。“还是让我回到60年代吧!”
  没错,就是60年代,就是那个时代!60年代中叶,60年代后期。“花之魅”。“为吉恩而拒绝毒品”。安迪·沃霍尔戴着粉红镶边的眼镜,提着“布里罗”牌吉它,在天鹅绒的地板上弹奏着“从约巴·琳达归来的生物”。诺尔曼·斯宾拉德,诺尔曼·梅勒,诺尔曼·托马斯,诺尔曼·罗克韦尔和贝茨·摩特尔家族的老诺尔曼·贝茨,嗳-嗳-嗳。迪伦扭断了他的脖子。巴里·麦圭尔声嘶力竭地唱着那首“毁灭之夜”!黛安纳·罗丝激起了全美每一个白肤色的儿童的情感……拉里迷迷糊糊地想,所有的这些乐队都是很棒的乐队,让我回到60年代吧,去他妈的80年代!当摇滚乐开始出现时,60年代已经如同金帐可汗大军的最后一次战役一样,溃不成军。米青.液,嬉皮士,毒品。格拉斯·斯列克在飞机上大声地歌唱,诺尔曼·梅勒弹着主音吉它,而老诺尔曼·贝茨充任鼓手。甲壳虫乐队。他们是谁?啊,死亡……
  他脚下一软,头重重地撞在地上。
  整个世界天旋地转,一片昏暗,过了好一会儿,才又在一片碎光中重现眼前。他用手揩过太阳穴,沾了一些血沫。不算太严重。去他妈的,在光辉与荣耀的60年代中叶,他们常常这么说。整整一个星期,他每天噩梦不断、常常在尖叫声快要脱口而出的那一时刻醒来。如果你大声地尖叫,又被自己的尖叫声吓醒的话,你会更加惊恐不安。
  又是回到林肯隧道的梦。有一个人跟在身后,它不是丽塔,是魔鬼,正露出狰狞的笑容,蹑手跷脚地跟在他的身后。这个黑衣人不是行走的僵尸;他比僵尸更可怕。拉里被看不见的死尸绊了一下。那些死尸就像躺在车一子里。他知道,那些车子本来有地方可去,可是大家却偏偏一齐挤在拥挤的车流中,最后导致交通堵塞无路可逃。这些死尸正从车中瞪着鼓胀的、玻璃球般闪亮的眼睛,带着对世界的无限眷恋,直愣愣地盯着他。看着它们,他的心中一阵抑制不住的恐慌。他不由自主地撒腿奔跑。那个黑色魔鬼,带着魔法的人,在黑暗中如同戴着一副红外线眼镜般能将他看得清清楚楚,跑又有什么用呢?过了一会儿,那个黑衣人开始对他低声呼唤:“过来,拉里,过来,让我们在一起。拉里……”
  他感觉到那个黑衣人就正对着他的肩头呼吸,当他挣扎着从睡梦中苏醒过来,就会感到,那声尖叫或是像一块热骨头一样粘在喉咙上,不吐不快;或是正从嘴中叫喊出来,声音大得足以震醒死人。
  白天,黑衣人的形象就会消失。他每晚准时地出现。白天,折磨他的是孤独,一种无法抗拒的孤独,像只老鼠或是鼬鼠,不知疲倦地啃噬他的神经。白天,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丽塔的身影。可爱的丽塔。他望着她那双撕裂的、像一只受到惊吓和疼痛折磨致死的动物一般的眼睛,那只他曾经吻过的、现在塞满难闻的淡绿色呕吐物的嘴巴时,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浮现出她过去俏丽的身影。她那么轻易地死了,而“在那个晚上,在同一个睡袋中,他们曾……”而现在,他正在……
  他正在垮掉。难道不是这样吗?这就是正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情。他在一点一点地垮掉。“我正在一点点地垮掉,”他悲叹道,“哦,我快要发疯了!”
  他大脑中清醒的那一部分还在说“这可能是真的”。但现在,最令他饱受苦楚的是心力衰竭。自从丽塔出事之后,他不敢再骑摩托车了。这实质是一种精神障碍。他脑海中反复出现自己在高速公路上车子失控、最后一头栽进沟里的情景。自此之后,他不得不步行。他究竟走了有多少天?4天?8天?9天?他不知道。自今天早晨10点之后,这也许已经是第90天了,现在已经快4点了,太阳正火辣辣地照在身上,他却没戴帽子。
  他想不起来是多少天前他骑摩托车栽进了沟里。不是昨天,也可能不是前天(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车已经摔坏了,齿轮箱断了,油门把手歪了,离合线也掉了。它就像一只脱缰的野马,前轮翘起,后轮着地,一直飞过康科德正东方9号公路附近的一段堤岸,翻滚着摔落下去。他想起了那个毁掉他的摩托车的地方可能叫戈斯维尔,但这一点根本就无关紧要。事实上是,那辆车已经对他毫无用处。时速不敢超过15英里。即便时速在15英里时,他的头脑中也会出现他从车把手上摔出去撞折头骨或是在一个死角拐弯,“砰”地与一辆翻倒在地的卡车撞上,变成一团火球的幻影。过了一会儿,该死的过热显示灯又亮了起来,当然,它已经亮了。他似乎能在在小红灯泡上方的塑料外壳上看到上面印着几个端端正正的小字——“胆小鬼”。当他从将骑摩托车认为是件自然而然的事,到事实上能享受骑车时那种疯狂的感觉,那种风擦双颊、大地在脚底下6英寸的地方一掠而过的感觉时,其中是否经过了一段时间?是的,当丽塔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在丽塔变成一具嘴巴塞满腥臭的绿色呕吐物、双眼撕裂的僵尸之前,他就享受这种非常刺激的感觉。
  所以他开着摩托车一下子冲过了大堤,掉进了杂草丛生的溪沟里。之后他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恐惧心情打量着它,仿佛它会无缘无故地冲起来,把他甩一个跟头。来吧,他想,来吧,别抛锚,你这个吸血鬼。等了很久,那辆摩托车仍没有往前动弹。它咆哮了好久,咆哮声在溪谷中渐渐地低沉下去。后轮毫无作用地空转着,饥饿的传动链吞食着秋天的落叶,抛出棕色的、呛人的尘土。镀铬的排气管中喷出蓝色的烟雾。他不由得想得很远,想到如果能有一种超自然的东西附在车身,将车子扶正,使它从陷落之地冲出去,把他重重地摔伤在地上……或是他在某一天下午回来听到了引擎咆哮的声音,看见他的摩托车——那只可恶的摩托车呼啸着从高速公路上向着他冲过来,时速达80公里,却没有陷进泥沟不能动弹。弯腰伏在车把上的是那个黑衣人,那个冷面无情的人。坐在车后座上、一袭丝制宽身长裤在风中飘摆的姑娘就是丽塔·布莱克莫尔,面色如粉笔一样白,眼睛眯成一条缝,头发像冬天的玉米地一样又干又枯。接着,那辆摩托车开始冒烟,轧轧作响,最终还是熄了火。他低下头来看着它,心中一阵难过,仿佛他伤害的不是摩托车而是身体的一部分。没有摩托车,面对周围的一片寂静,他感到束手无策,只有摩托车才是他向这片寂静挑战的唯一武器。寂静比对死亡的恐惧或是在事故中严重受伤还要可怕。自此之后,他就一直步行。他沿着9号公路穿过了几个小镇。小镇里有摩托车商店,在展室里摆放的车子的右把手上,明晃晃地挂着车钥匙。如果他长时间盯着它们的话,眼前就会清清楚楚浮现出他躺在公路上,身下一滩血迹的情景。这场景的颜色是那么如此艳丽刺眼,艳丽得令人心惊肉跳,仿佛像是极度可怕又极度迷人的查理斯·邦德主演的恐怖电影里的一个镜头——那种人在巨型卡车轮下奄奄一息的镜头或是巨大的、叫不出来名字的、肚满肠肥的臭虫,内脏破碎、血肉横飞的那种令人惊骇不止的镜头。然而他还要继续步行,忍受着令人恐惧的寂静,面色苍白、浑身颤抖地向前走。他的唇鼻之间和太阳穴的凹窝中渗出来的一丛丛细碎的汗珠。他继续向前走。
  他明显地瘦了下去——怎么不会这样呢?天天永不停息地朝前走,从日出走到日落。晚上,他又睡不着觉。凌晨4点钟的时候,他就会被噩梦惊醒,然后点亮他那盏硬硼钙石灯,蜷缩在灯旁,等待着太阳升起。那时他才敢走路。他继续向前走,直到天几乎完全黑了下来、看不清路的时候,他才偷偷摸摸地、匆匆忙忙地像一名在逃犯般迅速地支起帐篷。在帐篷搭好之后,他还要醒着躺上一会儿,就像瘾君子在吸了两克可卡因后那一阵神经的兴奋。哦,宝贝,摇摆,晃动,天旋地转。他像是可卡因瘾君子,其实他没有尝过多少,他对这些毒品他从没有渴望过。可卡因不会增加人的食欲,恐惧也不会使人胃口大开。自从很久前加利福尼亚州那场宴会之后,拉里已很久没有碰过可卡因了。但他时常心神不安。林子里的鸟叫声也会令他浑身抽搐。一些小动物在被大动物吞食时的发出的叫声也把他吓得魂飞魄散。他渐渐地瘦了下去,瘦得皮包皮骨头。他面容憔悴,长出了长长的一圈胡子,相当引人注目。胡子是茶色的,略带金红色,比头发颜色要浅。眼窝深陷,两只眼睛在眼窝中闪闪发光,像是两只掉进了两个一模一样陷井里濒临绝望的小动物。
  “我垮掉了。”他又一次低声哀叹了一声。有气无力的哀叹中透露出的绝望之情也使他感到惊骇。他真的是山穷水尽,走投无路了吗?他还是那个创下中型拳击纪录,梦想成为他那个时代的艾尔顿·约翰的拉里·安德伍德吗?……哦,天啊,杰里·格拉恰知道了将会怎样嘲笑他呀……现在那个曾不可一世的家伙已吓破了胆,正在南新罕布什尔州的东南部的某个地方慢慢地爬行,爬行,像王蛇爬行一样地慢。这就是现在的他。那个拉里·安德伍德与现在这个正在爬行的胆小鬼当然毫无任何关系……这……
  他试图想起来,却失败了。
  “哦,真他妈的见鬼。”他说,半是大笑半是哭泣。
  一栋白色的新英格兰式农家小楼蜿蜒深展,从公路那边约200码的一座小土丘上,像美丽的海市蜃楼一样隐隐约约地闪现出来。绿色的墙皮,绿色的镶边,绿色的屋顶。下面是绿色的草坪,看起来稍有些杂乱。在草坪的底部,一条小溪在潺潺流动。他能听见小溪那汩汩的流水声和哗哗的水浪声,这是水流在涌进来。一栋石墙,沿着小溪的一侧蜿蜒曲折,大概是院墙吧。粗壮茂密的榆树斜倚在墙内。他只想以他那“世界著名的爬行胆小鬼的缓慢速度”到达那里,坐在树荫下休息一会儿。这是他要做的事。然后,当他感觉……感觉全身状态有些好转时,他将把脚伸出来,在溪水里浸泡一会儿,痛痛快快地饮上几口溪水。他浑身可能气味难闻,那又怎么样?现在丽塔已经死了,谁还会闻他身上的气味呢?
  她现在还躺在那个帐篷里吗?他忧郁地想。尸体已经肿胀了吗?招了许多苍蝇?她在地狱干什么呢?与鲍勃·霍普一起在帕姆·斯皮伦斯打高尔夫球?
  “主啊,这真是可怕。”他低声叫道,然后爬过公路。当他终于到达了树荫下的时候,他感到他确实应脱下他的鞋子,然而这似乎要很费些力气。他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回过头来向来时的道路诡秘地扫了几眼,确信那辆摩托车没有对着他冲过来。
  树荫下的温度只有15度,拉里长长地呼了一口气,感觉到一阵舒畅和轻松。他将手放在脖子后面,那是太阳整天火辣辣地照射的地方,一阵轻微的疼痛。他又把手缩了回来。太阳灼射的?抹一点利多卡因。所有的他妈的滚蛋,让这些东西从太阳底下滚蛋。灼痛,宝贝,火辣辣的灼痛。沃茨。还记得那个叫沃茨的地方吗?记忆中的那次狂欢。一次全人类彻底的狂欢节,一次令人终身难忘的狂欢节。
  “人类,你发疯了!”他说道,将头倚在了榆树的粗大的树干上,闭上了眼睛。阳光透过树叶照射下来,光斑在眼皮上晃动,一阵红一阵黑。水声,汩汩声和哗哗声,是那么可爱和温柔。过1分钟他就要到溪边,喝上几口水,洗洗身子。再过1分钟。
  他困了。
  时间分分秒秒地飞快地过去了,他的瞌睡逐渐转成了几天来的第一次深沉的睡眠,没有梦的干扰。两只手松弛地放在大腿上,瘦弱的胸膛时起时伏,那圈胡须令他的那张脸——这张从难以置信的大屠杀中逃离出来的孤独流浪者饱经风霜的脸更显瘦削。渐渐地,那张饱受灼晒的脸上的一道道皱纹开始一平缓地舒展。他不知不觉地把身子扭了过来,像一只躲在阴凉的泥土中正夏眠的水生小动物。太阳渐渐落下去了。
  溪边茂密的灌木丛中轻轻摇摆了几下,仿佛有件东西在悄悄地穿过,稍停,又动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出现了一个男孩,光着身子,只穿一个短裤。全身被晒成枣红色,只有短裤腰带上的两条吊带刺眼地白,身上留着被蚊子和沙蚤叮咬过的痕迹,有一些是新痕,大多是旧疤。他右手拿着一把屠刀。刀叶有1英尺来长,刀锋已呈锯齿状,阳光底下烁烁闪光。
  他轻轻地弯着腰接近了榆树和石墙,一直站到了拉里背后。他那双眼珠,碧蓝得像一汪海水,在眼角轻轻地转动着。这眼睛毫无表情,略带凶狠。刀子在他手中举起。
  一声女人的断喝,温柔而又坚定——“不要!”
  他转过来面对着她,低下头,听她说话。刀子仍在手中举着。那副神情既有些不解又有些失望。
  “我们看看再说。”那个女人说道。
  男孩子停了下来,看看刀子又看了看拉里,然后带着一种渴望的表情看着他的刀子。他又从来时的路退了回去。
  拉里醒了。
  醒来时,拉里第一个感觉就是他很舒服。第二个感觉就是很饿。第三个感觉是太阳有些不对劲——看起来它转过天空又回来了。第四个感觉是他不得不——请原谅这种表述——像一匹赛马一样撒尿。
  他站了起来,听着伸腰时那种噼啪的肌肉舒展声。他意识到他不只睡了一小会;他睡了整整一个晚上。他低下头来看看表,明白了为什么太阳的位置不对劲。现在是早晨的9点20分。饿。大白房子里肯定有些吃的东西。罐装汤,没准还有腌牛排。他的胃开始咕咕作响。
  起身之前,他跪在河边,脱下衣服,用手撩着水洒在身上。他注意到自己正在变得多么瘦削——他没有力气再发上手网球了。他站了起来,用他的衬衫擦干了身子,又穿上裤子。两块大石头露出小溪的水面。他踩着石头过了小溪。在小溪对岸,他吃惊地愣住了,盯着灌木丛里茂密的方向一动不动。恐惧,那种在他醒来这前就一直笼罩在他心中的恐惧,像爆炸的松节一样突然地燃烧起来,之后又迅速地退了回去。可能是只松鼠或是只花白旱獭,也可能是只狐狸。不会有其他东西。他又毫不在意地转过身去,开始穿过草坪,向着大白房子走去。
  半路上,突然一个念头在他的头脑中像一只气泡般升起,然后砰地一声爆炸了。这个念头偶然地、悄悄地产生,但它的暗示却使他死一般地愣住了。
  这个念头是:为什么你不骑车呢?
  他站在草坪中央,在这个到小溪和房子等距的地方站住,被如此简单的念头惊得目瞪口呆。自从他把他的“哈雷”车开进沟里之后,他就一直步行。步行,使他精疲力竭的步行,再加上阳光的灼晒或是其他与此非常相近以致没有什么区别的事物的折磨,他最终非完蛋不可。要是他喜欢的话,他本可以骑辆自行车。他可以慢些骑,比跑步快不了多少。那样,他现在就可能已经到达了海滩上,选好了避暑住房,把车子存了进去。
  他禁不住笑了起来,起初笑得很轻。在周围的一片寂静中,他的笑声把自己也吓了一跳。在没有别人在旁嘲笑你的时候,你一个劲地狂笑是表明头脑开始混乱失常的一种迹象。然而,笑声听起来是如此发自内心地真诚,所以去他妈的头脑健康吧。他喜爱这种方式的笑,不加掩饰,听其自然。他站在那里,双手叉在腰间,头向后仰起,面对天空,为自己惊人的愚蠢而发出公牛般的狂笑。
  在他身后的小溪边最茂密的灌木丛中,有一双蓝绿色的眼睛始终盯着这里发生的一切。他们一直注视着拉里,看着拉里最后沿着草坪向白房子走去,边走边笑,不时地摇着他的头。他们看着他走上台阶,敲门后才发现门是虚掩着,就消失在门里面。之后,草丛里又是一阵晃动,发出刚才拉里听见却又没有理会的那种细微之声。那个男孩子钻了出来,仍然光着上身,穿着短裤,挥舞着那把屠刀。
  接着另一只手伸了出来,抚摸着他的肩膀。那个男孩立刻停了下来。那个女人出现了——她个子高挑,身形挺拔,似乎根本就没有碰动那片树丛。她的头发浓密,亮丽的黑发中夹杂着纯白,引人注目,令人惊叹。头发编成了一条辫子,从她的一只肩膀上垂下来,一直垂到她那高耸的胸前。当你注视这个女人的时候,你首先就会注意到她的身高,之后你的目光就会被她的头发吸引过去,它令你遐想翩翩,使你相信,用目光就能感觉到它粗壮而又油光鉴亮的质地。如果你是一个男人,你会不由自主地想象,那一袭长发在月光下散落于枕头上的情形。你会想象她躺在床上时迷人的姿态。事实上,她从未投入过男人的怀抱中。她是纯洁的。她在等待。她有过梦想。在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叫“神灵”的乐队曾走进过她的心扉。她现在又一次奇怪,这个男人是否就是乐队里的一员呢?
  “等一等。”她对男孩说。
  她把男孩那充满痛苦神情的脸扭过来,对着自己平静安详的脸。她知道是什么原因使男孩如此痛苦。
  “房子会没事。他为什么会破坏房子呢?乔?”
  “他走的时候,我们要紧跟着他。”
  他恶毒地摇着他的头。
  “是的。我们不得不这样做。我不得不这样做。”她感到这种感觉变得强烈起来。他可能不是那种人,但即使他不是,他也与她寻找多年的一条线索有关,现在这条线索正在接近谜底。
  乔——这并不是他的真实姓名——狂暴地举起了他的刀子,仿佛要将刀子戳进她的胸膛。她没有作出任何保护自己或是企图逃逸的反应,他的刀子渐渐地低了下来。他转过身来,把刀子向着房子方向刺去。
  “不,你不能,”她说,“因为他是一个人,他将领着我们找……”她感到无言可说。她的意思是指其他人。她要说的话是他是一个人。他将领着我们找到其他的人。但她不敢确信这就是她所要表达的意思,或者即使是这个意思的话,她的话里没有夹杂别的含意。她立时感到她正面临两条路的选择。她开始希望他们从没有看见过拉里。她想再次安抚一下那个男孩,但他气愤地闪到了一边。他抬起头,望着那栋白房子,眼睛中闪着怒火和妒意。过了一会儿,他又溜回了灌木丛里,用谴责的目光瞪着她。她跟在他身后,以确信他不会有什么问题。他躺了下来,像婴儿一样蜷曲着身子,将刀子倒立在胸前。他把大拇指放进嘴里,闭上了眼睛。
  纳迪娜回到了小溪汇成一个小小的池塘的塘边,跪了下来。她用手掬起一捧水,饮了几口,然后坐了下来,望着那栋房子。她的目光冷静安宁,脸庞极其酷似拉弗尔·玛利娅。
  下午晚些时分,拉里沿9号公路的一段林荫路骑车前进时,前头隐现出一个绿色的反光路牌。他停下车看牌子的内容,感到有些惊讶。牌子上说,他正在进入缅因州的度假村。他几乎不敢相信;他肯定在半迷糊半恐惧中走了相当长的距离。他正准备骑上车子再次出发时,突然一个声音——从林子里传来的或者就在头顶上——使他立刻扭回过头来。没有任何东西,只有9号公路与新罕布什尔相连,依旧是那么荒凉。
  在那个白房子里停留之后——他在那里吃了些干玉米片,从罐头里挤出一些奶酪,抹在有些变味的饼干上,做早餐的时候——他有一种正在被监视和被跟踪的感觉。他听到了一些声响,甚至从眼角的余光中看到了一些动静。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中,他全身都充满警觉。任何一丝细小甚至微不足道的情况,都会引起他的警惕;那些细微的甚至不过使他产生一种模模糊糊的预感——那种被“监视”的感觉,都会使他无休无止地紧张。这种感觉并没有和其他感觉一样让他感到恐怖。它不会让他感到是幻觉或者神志不清的臆想。如果有人正在监视他并躲在一旁,可能是他们害怕他。如果他们对可怜的、瘦弱不堪的、胆小得连摩托车也不敢开到时速20公里的老拉里·安德伍德还感到恐惧的话,那他根本就用不着担心什么。
  现在,他双腿跨在他从白房子向东4英里处的一家运动物品商店里取出的自行车上,声音清晰地叫道“如果有人在附近,为什么你不出来。我不会伤害你。”
  没有回答。他站在公路上的路标旁边,观察着,等待着。一只小鸟鸣叫着,从空中掠过。没有任何其他动静。过了一会儿,他推着车继续前行。
  晚上6点的时候,他到了北贝里克城的一座小镇。小镇位于9号公路和4号公路的交叉点。他决定在这里宿营,明天早晨再继续向着海边前进。

  在9号和4号公路交叉路口上有一家小小的商店。他从商店断了电的冰柜里拿出一包皮六罐装的啤酒。是他从没有尝过的“黑标志”牌——可能是一个地方品牌。他还拿了一大包皮汉普蒂·邓普蒂牌醋制薯片和两听“壮摩尔人”牌炖牛肉。他把这些东西放进包皮里,走出门外。
  街对面是一家餐馆。就在他从商店出来的这一瞬间,他忽然瞄见两只人影倏地一闪,从餐馆后退了回去,不见了。这也可能是他一时眼睛发花,但他却不这样认为。他想穿过高速公路,去看一看他是否能将他们从藏身之地驱赶出来:好了,好了,游戏该结束了,孩子。但他没有这样做。他知道是恐惧是什么滋味。
  相反,他沿着高速公路走了一小段路,推着他的自行车,车把上晃晃荡荡地挂着背包皮。他看见了学校的砖制院墙,墙内是一排树木。他从小树林中搜寻了足够多的木柴,点起一堆像样的火。火堆点在了学校用沥青铺成的操场中间。附近有一条小河,穿过一家纺织厂,从高速公路下面流过。他把啤酒放在河里降温,还用罐头盒将一听炖牛肉热好,然后坐在操场的一只秋千上,一边从童子军专用的野炊炊具里吃着饭,一边荡来荡去,在篮球场褪色球界间投下一条长长的身影。
  他开始想他为什么没对跟踪他的人产生丝毫恐惧感——他确信有人现在在跟踪他。至少有两个人,可能更多。自然而然地,他开始琢磨,为什么他这些天来始终感觉良好,仿佛自那天睡足了觉之后,神经里的一些不良毒素都排了出去。难道真是需要休息吗?就这些,再没有别的原因吗?似乎太简单了吧。
  他想,逻辑上看来,如果跟踪者企图伤害他的话,早就会设法这样做了。他们可以在暗地里给他一枪或是至少用他们的武器对他开枪,逼迫他投降。他们也早就拿走想要的东西了……但再一次从逻辑上推理(进行逻辑思考对他很有好处,因为这些天来,所有的思维都因恐惧而变得乱七八糟),他什么东西值得那些人想要呢?目前这种状况,每一个人都能得到想要的任何东西,因为现在几乎没有任何人留下来。以往坐在屋子里,抱着“希尔斯”商品目录表时梦寐以求的东西,现在可以从全美国任何一家商店的橱窗中随手取来,为什么还要费事去偷、去杀呢,况且还要冒着你的生命危险呢?你只要打碎橱窗,走进去,随手拿就可以了。
  你现在可以得到任何东西,除了没有人与你相伴。拉里清清楚楚地明白,现在最缺少相伴的伙伴。他没有感到害怕的真正理由是,他知道,那些人肯定也最需要有人相伴。迟早,他们的渴望会战胜恐惧。他可以一直等到这个时候。相反,过早行动会使他们像一群鹌鹑一样被吓跑,事情可能会变得更糟。两天前,如果他见到一个人的话,很可能也会偷偷地溜走。因为他那时有些精神迷乱,不能做其他任何事情。所以,他现在需等待。他确实非常想见到其他人。后来,他真的见到了。
  他走回到小河边涮洗饭碗。他将6听一扎的啤酒从水中捞出来,回到秋千上。“啪”的一声,拉开第一听啤酒的拉环,冲着刚才见到人影的方向举起了啤酒。
  “味道真棒!”拉里说着,一口气喝下了半听。
  6罐啤酒喝完时,已经是7点半,太阳就要落山了。他把篝火里的余烬踢了出来,收拢起所有的木柴。在半醉半醒、感觉良好的状态下,他骑着自行车上了9号公路。骑了约有1/4英里后,他找到了一家带纱窗走廊的房屋,将车子停在草坪上,取出睡袋,用改锥撬开走廊的大门。
  他再一次环顾四周,希望看见他或她或他们——他们仍继续跟着他,他感觉到了这一点——然而,大街上空空荡荡,空无一人。他耸了耸肩,走进屋里。
  时间现在还早,他希望至少能清醒地躺上一会儿。可是显然,他有了一些睡意。躺下15分钟之后,他睡着了,呼吸缓慢而均匀。步枪放在右手上。
  纳迪娜感到疲倦。这一天似乎是她生命中最长的一天。她两次感到肯定被人发现,一次是在斯特拉福德附近,另一次是在缅因州到新罕布什尔州的公路线上,当他回过头来向后看并大声叫的时候。对她来说,她并不在乎是否被他发现。这个男人并没有像10天前从白房子经过的那个人一样疯狂。那是一名士兵,背着枪、手榴弹和子弹带。他狂笑着,大叫着,威胁着要把一个叫莫顿中尉的卵蛋打掉。他们并没有看见莫顿中尉,如果他还活着的话,没有出现在这里对他来说真是幸运。乔也害怕那名士兵,在这种情形下,这可能是件好事。
  “乔?”
  她环顾四周。
  乔不见了。
  她的一点睡意一下子全无踪影了。她把毛毯推到一旁,站了起来,身上的疼痛不由得使她皱了一下眉头。骑了那么长时间的自行车,过了多长时间了?可能没多长时间。他们一直作着持续不懈的努力,试图寻找一种离他不近不远的办法。如果他们跟得过紧,他就会发现他们,这将使乔心中不安。如果他们离他过远,他可能会离开9号公路拐到另外一条路上,这样他们就可能失去目标,这将使她不安。她从没有想过拉里可能会骑回来,跟在他们后面。幸运的是(至少对乔来说),拉里也从没有想过这样做。
  她不停地告诉自己,乔会逐渐明白,他们需要这个男人……他们不仅仅需要他一个人。他们不能孤独。如果没有其他人,他们很可能会孤独地死去。乔将会习惯这种想法。乔以前在真空似的环境中生活了很长时间。其他人已经养成了与他人共同生活的习惯。
  “乔,”她又叫了一声,声音很轻柔。
  他可能像越共游击队员钻树丛一样寂静无声,但她的耳朵在近三个星期以来,已经适应了他的动静。今天晚上还有月光。她听到了轻微摩擦地面的声音和沙砾层咔嗒咔嗒的脚步声,她知道他要去哪。顾不上身上的疼痛,在后面紧紧跟随着他。现在已是10点15分了。
  他们的自行车存在了餐馆后面的小棚子里。穿过杂货店,在北贝里克戈维尔宿了营,(如果你想把两条放在草地上的毛毯称之为“营地”话)。被他们跟踪的那个人已在街那头学校的操场上吃过饭,(“如果我们到那里去的话,我敢打赌,他将把自己的晚餐送给我们,乔”,她圆滑地说,“天气很热……,它们的气味闻起来不舒服吗?它不比大腊肠要好闻得多吗?”乔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射出许多白光,他冲着拉里的方向不怀好意地挥了挥手中的刀子),之后他就骑上车子进了一间带纱窗走廊的房屋。她从他骑车的方式上猜想他可能是有些醉了。他现在正睡在房间的走廊里。
  她加快了脚步,不时有小石头弄痛脚上的水泡,痛得她直皱眉头。左侧有一栋房子。她穿过房前一直通向田野的草坪。她赤裸的小腿不时刮着沾满露水的青草,扑面是一股芳草的清香。这使她思考起她和男孩如果在满月而不是现在这种月亏的情况下,穿过这样的草地所需的时间。她感到下腹部一股胀起的激情,她确确实实地感到两只乳防像性器官一样饱满而挺胀。月光使她感到了有些醉意,脚下的青草,带着夜中的露水,湿漉漉地打在小腿上,也让她不能自控。她明白,如果男孩要和她莋爱的话,她会把贞节献给他。她像印第安人穿玉米地一样飞快地跑着。他是否会占有她?现在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跑得更快了,跳过一块在夜色像冰一样闪着光的水泥路。
  乔就站在那里,站在那个男人正在睡觉的走廊边缘。他那白色的短裤在夜色中非常醒目。事实上,男孩子的皮肤非常黑,以致于第一眼望去,你会认为只有那个短裤悬挂在空中,或是被威尔小说中的隐形人穿着。
  乔来自爱普瑟姆,她就是在那儿遇到了他。纳迪娜来自爱普瑟姆东南部约十五英里的南巴恩斯特德小镇。当时她正在寻找其他健在的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她以家为中心,四处寻找健在的人。圈子越走越大。她只找到了乔。当时他被某种动物咬了一口,神志不清,发着高烧。从伤口判断,可能是老鼠或是松鼠的。他坐一家房屋前的草坪上,上身赤裸,只穿一条短裤,手中拿着屠刀,像石器时代的原始人或是濒临死亡却杀气十足的俾格米人。她以前有过对付感染的经验。她把男孩带进屋子。他就一个人吗?她想可能是这样,却不敢确定,除非乔告诉她。她找到了一家诊所,那里有抗感染药、抗菌药和绷带。她不知道哪一种抗菌药有用。她知道如果弄错的话,可能会致男孩于死地,但如果不治疗,他也会死亡。咬的伤口在脚踝上,肿得像自行车内胎。幸运总是与她相伴。三天之后,伤口消了肿,恢复了正常大小,烧也退了。男孩于是信任她。显然,他不相信任何人,只有她是个例外。她常常在早晨醒来,他常常会紧搂着她。他们曾到那个白房子里去过。她叫他乔,但这不是他的名字。在她执教生涯中,任何不知道名字的女孩,她总是叫她们简。不知道名字的小男孩,她总叫他们乔。那个士兵路过这里,狂笑着大叫着,怒骂着一个叫莫顿的中尉。乔曾想冲上前去,用刀子杀死他。现在这个男人……她不敢从男孩的手上取下刀子,因为这是乔的护身符。这样做,可能会使男孩与她为敌。他睡觉时,手中一直摸着刀子。有一天晚上,她想把刀子从他手中拔出来,只是想看一看她是否能够这样做而并不是真正夺下刀子。他立刻惊醒了,一动也不动。转瞬又很快睡着了。第二天,那双碧蓝色的类似中国人的眼睛,惊疑不安地望着她,露出几分暴戾之气。他低声咆哮着,将刀子抽了回来。
  现在他正要举起刀子,放下,又举起。他一边从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咆哮声,一边向着纱窗捅了过去。他可能正要冲进门去。
  她跟在他身后,没有刻意放轻脚步,但他没听见。乔正沉陷在自己的世界中。刹那间,她一把攥住他的手腕,顺着逆时间方向掰了过来。
  乔发出咝咝的喘气声,拉里·安德伍德从睡梦中略微惊醒,转了个身,又安静下来。刀子掉在他们之间的草坪上,锯齿状的刀锋在月光下反射出银色光芒,宛若亮丽的雪花。
  他气愤地望着她,目光中透露出责备和不信任的神情。纳迪娜毫不妥协地回瞪着他。她指了指他们来的路。乔充满恶意地摇了摇头。他指了指纱窗和屋子中睡袋里裹着那个黑影。他明明白白地做了一个可怕的手势——将大拇指卡在喉结上。之后,他咧嘴笑了。纳迪娜以前从没有见他笑过,他的笑使她有些毛骨悚然。如果那排洁白的牙齿被锉成尖尖的话,没有比它更凶蛮的了。
  “不,”她轻轻地说,“否则我就会弄醒他。”
  乔看起来吃了一惊。他飞快地摇了摇头。
  “那么跟我回去睡觉。”
  他低下头看了看刀子,然后再一次向着她举了起来。至少那股凶气现在没有了。他不过是一个被人抛弃的小孩,他想要他的衬裤或是那条从他婴儿时代就一直与他相伴、现已没有多少毛的旧毛毯。纳迪娜隐约地觉得这是使他放弃刀子的时候,可她只能坚决地摇着头表示“不”。之后会是什么样子?他会尖叫起来吗?在那个精神错乱的士兵离去之后,他曾大声尖叫。一声又一声地尖叫,含糊不清的、高声的尖叫,充满了恐惧和愤怒的尖叫。她难道想与睡袋里的这个男人在这种刺耳的尖叫声中相识?
  “你跟不跟我回去睡觉?”
  乔点了点头。
  “没事了,走吧。”她平静地说道。他迅速地弯下腰,把刀子捡了起来。
  他们一同走了回去。他充满信赖地趴在她身旁。刚才的那段插曲已经过去了,至少暂时过去了。他手揽着她,睡着了。她感觉到了腰间的一股疼痛,比刚才疼得更厉害了,范围也更广。这是女人的经痛,对此她毫无办法。她感到困了。
  第二天的早上,她醒了过来——她没有戴手表——感到浑身冰凉、僵硬和一阵心悸。她突然担心乔会狡猾地等她睡着,然后悄悄地溜回那个男人的屋子里,趁他睡着的时候,切断他的喉咙。乔的胳膊没搂在她身上。她感到自己应对这个孩子负起责任。她总是觉得自己应对那些与这个世界有些格格不入的小孩子负有责任。而在他想加入到这个世界中时,她不会再让他漂泊流浪。视生命为儿戏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没有外援,她不敢单独与乔长时间呆在一起。就仿佛与一只脾气乖戾的狮子呆在一个笼子里。乔像狮子一样,不能说话(或是不愿说话)。他只会从他那已失去童音的喉咙中发出低低的咆哮声。
  她坐了起来,看见男孩仍躺在她的身边。他睡着的时候,把手抽了回去。情况就是这样。他像胎儿一样蜷曲着身子,拇指放在嘴中,手握着刀把。
  她再一次感到全身困倦,起来到草地上小便之后,又躺回毯子中。第二天清晨,她不敢确信她在夜里曾醒来过,还是只在梦中梦到自己醒来。
  如果我做梦的话,拉里想,肯定都是好梦。他记不起来梦见的是什么。他感觉找回了原来的自己,他想今天的天气肯定不错。今天就能见到大海了。他卷起睡袋,绑在车子的后架上,又回头取背包皮……他一下子呆住了。
  与走廊的台阶相连的是一截水泥小路,小路的两旁长着高密的青草。路右面紧靠着走廊的一侧,沾着露水的青草被人踩倒了。露水蒸发后,青草会直立起来,但现在青草上面留下的是一行脚樱他是在城市中长大的,没有在森林中生活过,但他想,你得装作视若无睹,不要想通过脚印来了解来过这里的两个人: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夜里,他们曾走近纱窗,偷偷地看他。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个冷战。他不喜欢这种偷偷摸摸的方式。
  他想,如果他们不很快现身,我就要设法逼他们出来。正是这种想法,使他重新找回了自信。他迅速地背上背包皮,启程上路。
  到中午时,他已到了威尔斯的美国1号公路。他抛了一枚硬币,硬币落地时是背面朝上。硬币亮闪闪地丢在泥土中。他没有理会硬币,继续沿着1号公路向南拐。20分钟后,乔发现了它。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它,好像它是催眠师的法器一样。他把硬币放进嘴中,纳迪娜又逼着他吐了出来。
  走了两英里之后,拉里第一次见到了大海——它好像一只巨大的碧蓝色的动物,今天有些懒散而迟缓。它与太平洋或是长岛所在的大西洋完全不同。那些海洋看起来有些洋洋自大,同时不知怎的,也有些驯服温顺。而这片海水颜色很深,是那种与钴的颜色相近的深蓝色。海浪接连不断地冲击着陆地,拍打着岩石,在空中激起像蛋白一样浓浓的泡沫,四处溅落。浪涛咆哮着,不停地冲击着海岸,发出隆隆的轰鸣声。
  拉里把自行车停好,朝着大海走去。心中有一股说不清的激动和兴奋。他费尽艰辛来到了大海旁。这里是最东端。这里是陆地的尽头。
  他穿过一片湿软的土地。鞋子在趟过四周环水的小丘和芦苇丛生的地方时,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涨潮时那种富饶的、浓厚的气息。当他走近陆岬时,薄薄的陆地渐渐消失了,露出光秃秃的花岗岩陆基——花岗岩,这才是缅因州最后的真实。海鸥惊起,鸣叫着,哀号着。蓝天将海鸥洁白的颜色衬托得格外清楚。他从没有见过一个地方有这么多的鸟。不禁想,尽管这些海鸥的颜色是那么洁白,却是以吃腐肉为生的。接下来的想法是几乎无以言状的兴奋,在他开口说出之前,这个念头已经在他的大脑中完全成形:过会儿赶潮肯定是一件非常有趣。
  他继续向前走,鞋子在阳光烤晒的岩石上沙沙作响。绝大多数时候,岩石四面的缝隙中溅落了许多浪花,湿漉漉的。缝隙中长满了藤壶。海鸥吃完肉后吐出的贝壳像枪榴弹爆炸后四溅的飞片一样遍布岩石四周。
  片刻之后,他站在了裸露的陆岬上。海风猛烈地刮在身上,将他浓密的头发从前额吹到后面。他抬起头,脸迎着海风,迎着那浓重又新鲜洁净、充满咸盐味道的大海的气息。拍击在海岸的浪花,闪着玻璃般光泽的蓝绿色,缓缓地向前移动。当浪涛下面露出浅浅的水底时,波涛明显地形成坡形。浪尖先是吐出一圈白色的泡沫,之后形成凝乳般的浪峰。最后,像最初时一样,它们猛地、自杀般地向海岸的岩石一头撞去,撞得自己粉身碎骨,也撞掉了陆地上一块极其微小的边角。当海水被迫挤进几千年蚀刻出的半淹没在水中的岩石沟壑时,发生一阵隆隆的、如咳嗽般的轰鸣声。
  他先左转过身,又转向了右边,极目四望,到处都是类似的场景……卷浪,波涛,浪花,无休无止的蔚蓝色,与天际相连。这幅壮丽的情景不由得使他静气屏息。
  他现在位于陆地的尽头。
  他坐下,双脚垂在岸边,感到一种心灵的震颤。他坐了约半个小时或者更长。海风激起了他的食欲,他在背包皮里摸索着,寻找午饭。他大口大口地吞吃着。四溅的浪花打湿了蓝色的牛仔裤。他感到如沐浴般的清爽。
  他穿过湿地,走了回去,盘踞脑中的仍是最初那种念头:那些叫声应该是海鸥的叫声。他甚至准备抬起头来,仰视天空。忽然,他心中猛地一震,突然意识到这是人的尖叫。是呐喊声。
  他向下望去,看到一个小男孩穿过公路,健步如飞地迎着他跑来。他手持一把长长的屠刀,他上身赤裸,只着一个短裤,胳膊上布满了被刺藤划破的伤痕。在他的身后,一位姑娘正从公路的另一侧的灌木丛和荨麻丛中钻出来。她脸色苍白,眼中满是担忧的神情。
  “乔!”她叫道,然后就跟在他身后跑,仿佛男孩的行为很令她伤心。
  乔继续向前跑,没有理会她的叫喊。他的赤脚在沼泽地中溅起薄薄的泥水。他脸上凝结着那种紧张的、凶手般的笑容。屠刀在他手中高高地举起,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拉里想,他要来杀我!这种念头使他目瞪口呆。这个孩子……难道我做过什么对不住他的事情?
  “乔!”那个姑娘叫喊着,声音尖锐、忧虑又充满绝望。乔继续向前跑,与他的距离更近了。
  拉里突然想起来他的步枪丢在自行车上了,这时,男孩尖叫着冲他扑了过来。
  当男孩的挥刀劈来,在空中划了一个长长的、大弧角的弧形时,他几乎要瘫在地上。他向旁边退了几步,不假思索地抬起右脚,湿漉漉的黄色工作靴一脚踹在男孩肚子上。这时他才感到有些怜悯:男孩根本就弱不禁风……他瘦得像根细麻杆。他看起来气势汹汹,根本就不堪一击。
  “乔!”纳迪娜叫了起来。她被一个小沙丘绊倒,一下子跪在地上,白色上衣上溅满了泥水。“不要伤害他。他只是个孩子!求您,不要伤害他!”她支起身,挣扎着站起来。
  乔仰面躺在地上。整个身形展成一个X形——双手张开成一个V字,双脚张开呈一个倒置的V字。拉里向前跨了一步,脚踩在男孩右腕上,牢牢地将攥刀的手钉在泥地里。
  “把刀子放开,孩子!”
  那个男孩咝咝地喘着粗气,嘴里发出像火鸡一样“咕噜咕噜”声和“咯咯咯”之声。他的上嘴唇紧紧绷着,露出一口白牙。那双与中国人相似的眼睛火辣辣地瞪着拉里。脚踩在男孩的腕上,就像踩着一只受伤但仍十分凶狠的蛇。他能感觉到男孩试图抽出他手,根本就不在乎这样做可能会使他皮肤流血、肌肉受伤甚至骨头折断。他猛地半坐起来,试图要伸嘴咬拉里那只裹在牛仔裤里的腿。拉里踩在男孩手腕上的力气更大了,乔发出一声尖叫——不是因疼痛而叫,而是一种挑战之声。
  “把刀放下,孩子!”
  乔继续反抗。
  如果不是浑身沾满泥浆、气喘吁吁,因极度担心而站立不稳的纳迪娜最终赶来的话,这场僵持将会一直持续下去,直至或是乔把刀子放下或是拉里把乔的手腕踩折。
  纳迪娜没有来得及看拉里一眼,她一下子跪了下去。“把刀子放开!”她轻声地但非常坚决地说。脸上满是汗水,却十分沉着。她握住刀子,刀子离乔扭曲变形的脸只有数寸之遥。他突然像狗一样咬住了她,继续反抗。拉里一脸严肃,他努力保持身子平衡。如果男孩现在挣开的话,他可能会把那个姑娘撞倒。
  “把……它……放下!”纳迪娜说道。
  男孩咆哮着。唾液从紧咬的牙齿间流了出来。右颊上沾了一道泥浆,像一个问号。
  “我们会离开你,乔。我将离开你。我会和他一起走。除非你听话。”
  拉里感到他脚下的那只胳膊的肌肉又紧绷起来,之后放松了。男孩用一种伤心责备的眼神瞪着姑娘。当他的目光转移到拉里身上时,拉里能感觉到里面那种忌妒的神情。尽管他身上已是汗流浃背,在这种目光注视下依旧感到心中有凛凛寒意。
  她继续平静地跟他说话。没有人会伤害他。没有人会离开他。如果他把刀子放下的话,所有的人都将是他的朋友。
  拉里渐渐地感觉到脚下的那只手慢慢松开了,最终把刀子扔在一边。男孩静静地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仰望着天空。他已经妥协了。拉里把脚从乔的腕上抽出来,迅速地弯下腰,拾起那把刀子。他转过身,用力把刀子向着陆岬方向甩出。刀片旋转着,在阳光下闪着光芒。乔用一种奇特的眼神盯着刀子的路线,他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充满痛苦和不满的叫声。刀子在岩石上弹了一下,发出轻微的“啪”的一声,掠过水面,掉进了海里。
  拉里回过头来看着他们。姑娘正盯着乔的右胳膊。拉里靴子底上华夫饼似的纹路,深深地嵌在了男孩的胳膊上,变成一团愤怒的、似要叫喊出来的红色。她那双黑色的眼睛又抬起来注视着拉里的脸。眼光中充满哀怜。
  拉里感觉到那套自我辩解的话似乎要脱口而出——我不得不这样做。听着,姑娘,这不是我的错,他想要杀我——因为他认为自己能从那双哀怜伤心的眼神中读到这样的判决:你做得也够狠的。
  但最终他一句话也没说。情况就是这样,他是被男孩逼出来的。看着那个男孩——他现在已坐了起来,身子蜷缩在双膝上,孤零零地坐着,一只拇指含在口中——拉里不禁怀疑是否真是这个男孩一手造成了刚才的场景。然而,情况也可能产生更坏的结局——他们中的其中一个人被砍伤甚至被杀死。
  于是他一句话也没有说,迎着那个姑娘温柔的眼神,他想:我想我可能已经变了。不管怎么样。我不知道变化了多少。他想起了巴里·格里格对他谈起过的一个来自洛杉矶名叫乔里·贝克的节奏吉它手的一些事情。这名吉它手总是非常守时,从没有错过一场排练,或是搞砸过一次录音。他之所以最吸引你,不是因为他是一名节奏吉它手,也不是像安格斯·扬或爱迪·万·哈伦那样的自我炫耀,而是他超人的才华。有一次,巴里说,乔里·贝克曾是一个名叫“斯巴克斯”乐队的主力队员。每个人都看好这个乐队,认为其将与“极其相似”乐队和“成功”乐队齐驱并驾。他们能弹出一种类似早期的“信念”乐队所奏出的那种重金属吉它摇滚乐。绝大多数的作词和所有的作曲都是由乔里。贝克填写和创作的。后来,一次车祸撞断了他的骨头,在医院里注射了大量的麻醉剂。出院后,正如约翰·普里恩的歌中所唱的那样,他变得心灰意冷,吸毒成瘾。从杜冷丁到海洛因他都尝过,被捕过许多次。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变成了一个在格雷宏德车站双手颤抖、日渐削瘦,整日无所事事闲逛的街头瘾君子,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后来,不知何故,过了18个月后,他戒了毒,一直没有再吸。他改变了许多。他不再是“极其相似”乐队和“成功”乐队以及其他所有乐队的主力队员了,但他仍总是非常守时,不错过任何一场排练或是搞砸任何一次录音。他不爱讲话,但左胳膊上的一排排针眼消失了。巴里·格里格说过这样一句话:他展示了他的另一面。就这些。没有人能告诉你,你希望成为什么样的人物和你事实上正在成为什么样人物之间的关系。没有人能勾画出在你堕落时那种忧伤和孤独的情形。没有任何变化轨迹图。你不过……在展示你的另一面。
  或者你没有展示。
  我不知怎的就已经变了,拉里糊里糊涂地想,我也展示了我的另一面。
  她说:“我叫纳迪娜·克罗斯。这是乔。很高兴能遇见你。”
  “拉里·安德伍德。”
  他们握了握手,这场戏剧性的相见使他们彼此微微一笑。
  “我们到那边公路上再谈吧。”纳迪娜说。
  他们开始肩并肩地向前走,走了几步之后,拉里回头向后看了看乔。乔正跪坐于地,吮吸着他的拇指,显然没有注意到他们已经走了。
  “他会跟来的。”她轻轻地说。
  “你确信?”
  “我敢保证。”
  当他们走上高速公路的砾石路肩时,她被绊了一下,拉里抓住了她的胳膊。她感激地看了看他。
  “我们能坐一会儿吗?”她问。
  “当然。”
  他们于是在人行道上面对面地坐了下来。过了一小会儿,乔跟了上来。他低头望着自己的赤脚,慢慢地向前走。他在离他们不远处坐了下来。拉里警惕地看了他一眼,又转过头去看纳迪娜·克罗斯。
  “你们就是一直跟踪我的两个人。”
  “你怎么知道的?哦,是的,我想你已经察觉到了。”
  “多少时间了?”
  “已整整两天了。”纳迪娜说道。“我们就住在爱普瑟姆的白房子里。”看到他疑惑的表情,她补充道:“在小溪边。你在石墙边睡着了。”
  他点了点头。“昨天晚上在我睡着的时候,你们两个过来监视我。可能要看看我是不是头上长角或是屁股上有根红尾巴吧。”
  “那是乔,”她轻轻地说,“当我发现他不见了的时候,我就跟着他过来了。你怎么知道的?”
  “露水使你们留下了痕迹。”
  “哦!”她仔细地看了看他,察看他的反应。尽管拉里非常想低下头,也看看她,但最终他的视线没有落下来。“我不想让你生气。”
  “乔是他的真实名字吗?”
  “不,只有我这样叫他。”
  “他就像电视节目《国家地理》中的一个野人。”
  “是的,非常像。我是在一栋房子前的草坪上发现他的——那栋房子可能是他家的房子,那个地方叫罗克威——当时他正生着玻他不会说话。他只能大声咆哮和低声哼哼。在今天早晨之前,我一直管着他。但我……你看,我有些累了……而且……”她耸了耸肩。她外罩上的泥浆已经干了,像一团团中国的方块字。“我最初给他穿衣服。但除了短裤之外,他把其他衣服都脱掉了。最后,我也不想再试了。他根本就不在乎蚊子的叮咬。”她停顿了一下,“我想我们与你一起走。我想,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这不该羞于出口的吧。”
  拉里在想,如果他要是告诉她关于那个想与他一起走的最后一个女人的故事,她会有何想法。但他永远不会说。这段插曲已深埋在他的心底,即使这个女人问也不会说。他不会像一个在客厅谈话中聊起受害者名字的凶手一样,急于道出丽塔的名字。
  “我不知道我要去哪儿,”他说,“我从纽约来,我已走了很远的路。我计划在海边找到一幢房子,一直住到10月份或者更晚些时候。可是我走的越长,越渴望遇到其他人。我走得越远,所有的一切越令我感到恐惧。”
  他的表情很难受,似乎只有讲出丽塔或是他在噩梦中遇见的黑衣人,他才会感到好受些。
  “很多时候,我一直担惊受怕。”他小心翼翼地说道,“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我相当多疑。就好像我预计印第安人会向我突然扑过来,割下我的头皮。”
  “换句话说,你停下来找房子,希望能找到其他人。”
  “是的,可能是这样。”
  “你找到了我们,这真是一个惊喜。”
  “我确实相信你们找过我。可是,纳迪娜,那个男孩真让我担心。我不得不时时警惕。他的刀子不在了,可是这个世界上处处都有刀子,时时都在等待着他去拾。”
  “是的。”
  “我不想说话残忍……”他把话又咽了回去,希望她能接着他的话说,可是她根本就一声不吭,只是用那双深沉的眼睛望了望他。
  “你想过没有要离开他?”他的话终于出口了,像一块硬邦邦的石头,很不客气……但难道让一个十多岁的精神病小男孩把他们杀死,使情况变得更坏,这就对嘛?这就公平了么?他告诉过她,他说话很残忍。他想,他说的话是够残忍的。然而,他们现在就处于这样一种残忍的环境中。
  这时,乔那双古怪的海蓝色眼睛盯住了他。
  “我不能这样做,”纳迪娜平静地说,“我了解现在这种危险,我知道这种危险可能主要是针对你。他有些忌妒。他害怕你在我眼中,会成为比他重要的人。他可能想方设法……设法除掉你,除非你能和他做朋友,或是至少使他相信你并不打算……”她的话渐渐变低了,下面的话有些含糊不清。“如果我们留下他,无疑是致他于死地。我不会这么做。许多想杀死更多人的人现在都已经死了。”
  “如果他在一天夜里切断我的喉咙,你就会这样做了。”
  她埋下了头。
  拉里说:“如果昨天晚上你没跟过来,他可能已把我杀了。是不是这样?”他的声音非常轻,只有她能听清(他不知道正在一旁注视他们的乔是否听到了他们谈论的话题)。
  她柔声地说道:“事情可能会这样。”
  拉里大笑:“圣诞节的幽灵,走还是留?”
  她抬起头:“我想跟你一起走,拉里。但我不会扔下乔。你得拿主意。”
  “这件事可真不容易。”
  “这些天的日子本来就不怎么容易。”
  他想了一会儿。乔坐在公路的路肩上,望着他们。在他们的身后,大海无休无止地拍击着岩石,击打海水在陆地上冲击出的暗壑,隆隆作响。
  “好吧,”他说道,“我想你的心太软会造成危险的,可是……就这样。”
  “谢谢你,”纳迪娜说道,“我将会对他的行为负责。”
  “如果他真杀死我的话,对我将是最大的解脱。”
  “在我的余生中我会永远感到内疚和不安。”纳迪娜说道。她突然想到,她那些关于生命神圣的话可能在不久的某一天会必然地、不可避免地变成对她的一种嘲讽。这种念头犹如一阵寒风,使她浑身一阵哆嗦。“不,”她对自己说,“我不会害死他的。不会这样。永远不要这样。”
  那天晚上,他们在威尔斯公共海滩上柔软的沙滩上宿了营。拉里在海藻滩上燃起了篝火。海藻滩上还残留着以往涨潮时的痕迹。乔坐在另一侧,远离他和纳迪娜,往火里填着小树枝。偶尔,他会把一根粗大的枝条插进火堆中,直到它像火把一样燃起来的时候才抽出来,高高地举起。火把像一支燃着的生日蜡烛。他们起初还能看清他,后来看到的就只是一团移动的火把,随着他的狂蹦乱跳在风中上下飞舞。海风渐渐起来了,温度比前几天都要低。拉里模模糊糊地记起,就在那次超级流感像一列高速的货运列车一样袭击纽约之前,在他突然发现母亲奄奄一息的那天下午,下起了一阵雨。他记起了电闪雷鸣,白色的雨幕狂野地击打着公寓的情景。他浑身抖了一下,风从篝火中卷起一团火星,盘旋着升到星光点点的夜空中。灰烬升得更高,在空中忽隐忽现,隐约闪烁。他想,现在距秋天虽然还有一段时间,却已不像在6月的那一天时——在他发现他的妈妈一动不动地躺在地板上,神志不清的那一天——那样遥远。他浑身抖了一下。北面远处的沙滩上,乔的火把在空中时起时伏。这使他感到孤独和全身的寒意——孤零零的火把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时隐时现。浪涛拍岸,涛声轰鸣。
  “你要不要弹一曲?”
  她的声音使他惊得要跳起来,低下头,看到那只吉它盒正躺在他们身旁的沙滩上。当他们闯进一家大房子寻找晚餐时,发现了这把斜靠在乐器室“斯迪威”钢琴上的吉它。他往背包皮里装了足够多的罐头,以补充他们这些天所吃光的食物。冲动之下,他也把这只吉它盒装了进去,当时甚至没有看一看盒子里装的是什么——在这样豪华的房间发现的,肯定错不了。自从那次在玛利布伊的狂欢晚会之后,他就一直没有再弹过吉它。那已是6个星期之前的事了。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
  “好,我弹。”他说着,同时发现心里真的想弹,不是为了她,而是因为在某些时候,弹琴能使感觉变得好些,使你的神经感到轻松舒缓。当你在沙滩上点起一堆篝火的时候,总有人想要弹起吉它。这已经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了。
  “让我们看一看里面是什么。”他说道,打开了盒子。
  他曾预料里面会是一件很好的东西。打开时,里面的物品仍使他感到一阵惊喜。这是一把“吉布森”12弦琴,一件非常精美的乐器,很可能是专门定做的。拉里对吉它的鉴赏力并不很专业,所以他还不敢确定这是一把专门定做的琴。他不知道嵌有回纹雕饰的盒子是真正的含珠之蚌。他只是看到了篝火在琴身上反射出桔红色的光泽。他让琴身正对着篝火的焰光,使光泽变得更亮。
  “它很漂亮。”她赞叹道。
  “的确很漂亮。”
  他拨了一下琴弦,很喜欢它的音色。尽管声音有些发空,调子也不很准,音色却比六弦琴要饱满和丰富得多。声音和谐,毫不尖锐刺耳。这就是钢弦吉它的优点,你会听到悦耳的低音。琴弦是“黑钻石牌”的,镀着一层漆,略显浮华,但声音还是相当朴实醇厚的。当你换和弦时,声音有些生硬。他微微地笑了,想起了巴里·格里格对这些平板吉它琴不屑一顾的神情。他一直把这些琴称为“昂贵的骗子”。可爱的老巴里,他还希望等他长大之后成为史蒂夫·米勒一样的人物呢。
  “你在笑什么呢?”
  “旧时光。”他说道,感到一阵难过。
  他用耳朵听了听音,把音调校准,心中仍在想着巴里、约翰尼·麦考尔和韦恩·斯图克这些人。当他正要结束校音时,她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抬起了头。
  乔站在火堆旁,手中持握着那只火把。火已经灭了。那双奇异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带着一股着迷的神情,嘴巴张得大大的。
  他非常安静,如此安静必是他在陷入自己心中的遐思。纳迪娜说,“音乐有一种魅力……”
  拉里开始在吉它上弹出一种非常浑放的旋律,那是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他从艾来克特拉民歌集锦中选出的一首古老的忧伤之曲。他想,可能是由柯纳、雷和格洛韦尔最早创作的。当他认为自己找到了准确的旋律时,琴声开始在沙滩上自由地响起,伴随着他的歌声……他的歌声总是比他的琴声要棒得多。
  “你看见我从遥远的地方走来,
  我将把黑夜变成黎明,
  因为我在这里
  我从故乡走来,走了很远,
  当你听到落在我黑瘦身躯上的巴掌声时,
  你就会知道我的到来。”
  小男孩现在咧开嘴笑了,这种笑容是当某人发现一件令他快乐的秘密时,所露出的惊喜的笑容。拉里想,他似乎像一个很长时间内受尽了后背上疥疮的折磨,却不能触及痒处的人。最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个确切地知道要在哪里搔痒的人。他搜索着长久封闭的记忆,寻找着第二段歌词,终于找到了。
  “我能做一些别人做不到的事情,妈妈
  他们不能找到那些数字,不能在征服者的国土上工作,
  但我可以,因为我离家很远,
  你知道,当你听到落在我黑瘦身躯上的鞭子声,
  就能听见我的到来。”
  男孩那满脸兴奋的笑容也使他的眼睛熠熠发光,仿佛陷入了某种遐思。拉里意识到,这种目光很容易使年轻的小姑娘们迷上他。他把手伸向琴马,用手从上面摸过。琴马也很不错。他的手指从吉它上拨出准确的音符:清脆,华丽,略有些艳俗,像展出一堆可能是偷来的、在街头的纸箱中出卖的旧珠宝。他将琴声弹得略有些浮华,之后趁着琴声还没有杂乱时,他将三指并在一起,迅速地重复原先的E调。最后的一段所有歌词和曲调他已经记不完整了,它们是关于铁路轨迹的内容,于是他又重复到第一段的词曲,然后停祝
  当琴声静下来时,纳迪娜边笑边拍打着她的双手。乔已将点火把的棍子扔在了一旁,在沙滩上上下下地跳动着,发生快乐的叫声。拉里不敢相信男孩的变化,他不得不告诫自己不要过分欣喜。这样将会有失望的危险。
  音乐有着抚慰那个野蛮小家伙的魅力。
  他发现自己不敢相信,事情就这么简单。乔向他打着手势,纳迪娜说:“他想让你弹一点别的曲子。你能不能?真是太棒了。我的感觉真是棒极了,棒极了。”
  于是他弹奏了杰夫·米尔道的那支“进入繁华区”和他自己的那支“赛莉的弗雷斯诺忧伤曲”。他弹了“春季之山的灾难”和阿瑟·克留达普的那首“不要担心,妈妈”。他把曲子换为简单的摇滚曲——“奶牛忧伤曲”“花花公子吉姆”“20分钟航空摇滚曲”(弹奏这种布基伍基合唱乐时,尽管他的手指变得越来越慢,现在已变得麻木和疼痛,他仍尽其所能地用力弹奏)。最后一支曲子是他一直喜欢的那首“无尽的睡眠”,原唱是乔迪·雷诺。
  “我弹不动了!”他对乔说。乔一动也没有动,站在那里静静地听完整支曲子。“我的手指。”他把手指伸出来,显示琴弦在手指上留下的深印和指甲上的碎屑。
  男孩伸出了双手。
  拉里犹豫了一下。他先把吉它挂在了男孩的脖子上。“要多练习才行。”他说。
  然而,接下来他听到了他一生中最为震惊的声音。男孩几乎一个音符也不错地弹出了“花花公子吉姆”这支曲子,边弹边唱——与其说是唱出每个词,不如说是狂吼出来的,他的舌头就像粘在了上牙膛一样。同时,很显然,他一生中从没有弹过吉它——他不会在琴弦上用力,让琴弦发出正确的声响,和音在变化时也有些模糊和凌乱。他弹出的声音柔弱和苍白无力——仿佛弹的是一只塞满了棉花的吉它——然而,尽管如此,他把调子模仿得与拉里刚才弹的曲调几乎一模一样。
  在乔弹完的时候,他低下头,好奇地看着他自己的手指,仿佛在设法弄明白,为什么用它们弹出的曲子和拉里所弹的一样,声音却是那么嘶哑孱弱?
  拉里听见自己淡淡地说:“弹弦的力度不够,就这些。你得弹出老茧——在指尖上长出硬皮才行。左手的肌肉也是如此。”
  当他说话的时候,乔仔细地盯着他,拉里并不知道孩子真的听懂了没有。他转过来对纳迪娜说:“你知道他会弹吉它吗?”
  “不,我也和你一样惊奇。他真是一位天才,对不对?”
  拉里点了点头。男孩又弹起了“不要担心,妈妈”这首歌。拉里在弹奏这支曲子时的每一个细节都被他弹得很不错。然而,有时琴弦被弹得像木头一样砰砰作响,这是因为乔的手指常挡住了琴弦的颤动,使音有些变味。
  “让我给你示范一下。”拉里说道,伸手去拿那把吉它。乔立刻用不信任的目光斜了他一下。拉里猜想,他可能记起了那把被扔在大海里的刀子。男孩向后退了几步,紧紧地握着吉它。“好吧,”拉里说道,“都是你的了。你想学琴的话,就来找我。”
  男孩大叫了一声,像举着一件祭品一样,高举着那把吉它,沿着海岸跑远了。
  “他会把琴弄毁,”拉里说。
  “不,”纳迪娜答道,“我想他不会。”
  晚上,拉里在某一时刻醒了过来,他用肘撑起身体。火堆已熄灭,纳迪娜在离火堆约1/4英尺的地方,裹着三层毛毯,模模糊糊地显出一个女人的身形。隔着火堆,正对着拉里的是乔。他也盖着几层毛毯,脑袋却露了出来。他的拇指紧紧地塞在嘴巴里,双腿蜷缩着,腿中间露出那把吉布森十二弦吉它的形状。另一支手松弛地放在吉它的琴颈上。拉里着迷似的看着他。他曾夺下那个男孩的刀子,把它扔进了海里。而男孩又爱上吉它。“好吧,就把吉它给他吧。“尽管吉它也可以被当作钝器,”拉里想,“用吉它杀人可要费劲得很。”他又睡着了。
  第二清晨时分,当他醒来时,发现乔正坐在岸边的石头上,两腿夹着那把吉它,双脚拨弄着浪花,弹着那支“赛莉的弗雷斯诺忧伤曲”。他比昨天弹得更好了。20分钟后,纳迪娜醒来了,热情地冲着他微笑。拉里心想,她真是一位可爱的女人。这时他的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一句歌词,可能是查克·贝里的那句:纳迪娜,你可真是我甜蜜的宝贝。
  他大声地说道:“我们是不是该吃早饭了?”
  他把火点了起来,3个人紧紧地围在火焰旁,驱赶着身上的夜寒。纳迪娜煮了一锅燕麦奶粉粥,他们又喝了一些罐装的浓茶——一种旅行饮品。乔在吃饭时,还把吉它放在了腿上。拉里发现自己两次对着乔微笑。他心想,你怎能不喜欢一个喜爱吉它的人呢?
  他们沿着1号公路向南环行。乔骑着自行车沿着白线径直向前冲,有时甚至超过他们1英里左右。当他们赶上来的时候,常会发现他沿着路边一边骑着车,一边以非常好笑的方式吃着黑莓——他常常把每一只黑莓抛向空中,在黑蓦落下时,不偏不倚地将黑莓叨在口中。大约过了1个小时之后,他们发现他坐在一个革命战争历史纪念碑上,用吉它弹奏着“花花公子吉姆”。
  快到11点的时候,他们在一个叫奥甘奎特小镇的界边发现一只奇特的路障——3辆明黄色的垃圾车横着停放在公路上,从一侧的路肩一直连到另一侧。从其中一辆车的垃圾桶后面,露出一具被乌鸦啄食后的尸体。尸体四肢伸展着,可能是一个男人。前10天的炎热已经使尸体腐烂,在尸体没有穿衣服的地方,一团团的蛆在蠕动着。
  纳迪娜掉过头来,问“乔到哪里去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在前面的一个地方。”
  “希望他没见到这幅情景,你说他会不会见到?”
  “很可能。”拉里说道。他一直在奇怪,作为一条主干线,1号公路自他们离开威尔斯后,就相当荒凉,抛锚停在路边的车辆才不过十几辆。现在他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了。他们把这种路挡住了。在小镇的另一侧,可能堆积着几百辆,甚至可能上千辆汽车。他明白了她对乔的那种担心。乔不适宜见到这幅场景。
  “他们为什么要把路堵起来呢?”她问他,“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们肯定是想把小镇隔离开。我猜想我们在另一头肯定会发现另一个路障。”
  “还有其他尸体吗?”
  拉里把自行车支起来,看了看,说道:“3具。”
  “好了。我不想看见它们。”
  他点了点头。他们把自行车推过那几辆汽车,又骑了上去。高速公路又向海边拐去。温度也降低了。避暑小别墅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又脏又乱。难道人们就在这些小破房子中度假?还不如直接到哈莱姆区(译者注:纽约黑人居住区),让他们的小孩子在那里的消防水龙头下冲凉呢。
  “不怎么漂亮,是不是?”纳迪娜问道。四周是一片乱糟糟的海滩娱乐区:煤气站,卖油炸蛤蜊的小摊,饮料摊,喷涂着艳丽色彩的汽车旅馆,小型高尔夫球常
  拉里被周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弄得眼花缭乱、心烦意乱。他的心中,似乎有一个声音要对这些粗俗的、喧嚣的景象叫喊起来。而脑海中的另一部分,又由眼前这个凌乱肮脏的海岸线,想象出许多家庭,全家老少兴高采烈地坐在车站大巴上,沿着那条长长的高速公路奔来的情景。他的耳畔,似乎回荡着那些夏日来度假的人们在沙滩上的嘻笑逗闹之声和在这条路上的兴奋欢叫之声。妇女们戴着遮阳帽,穿着紧绷绷的短裙,浑圆的屁股夸张地显露出来。上大学的小伙子们穿着红白条相间的橄榄球衫。姑娘们穿着无袖的沙滩衫,脚下踏着平底人字形凉鞋。小孩子们大声尖叫着,脸上涂抹着冰淇淋。这就是美国人,无论什么时候,当他们聚集成群时——不管这群人是在滑雪胜地阿斯彭还是沿着缅因州的1号公路举行他们那枯燥晦涩的夏季仪式——他们总是带着一股毫不讲究的、非常吸引人的松散浪漫。而现在,所有这些美国人都不见了。一棵树的树枝被雷击落,砸在了冷饮摊巨大的塑料遮阳伞上。那只伞趴在停车场上,一侧斜在地上,像一只苍白的锥形小丑帽。小型高尔夫球场的草开始长高。波特兰城到波特斯摩斯之间的一截高速公路曾是一段70英里的公共露天娱乐场,充满欢歌笑语。现在,这里已经人迹稀罕,死气沉沉,所有的事物都已经停滞了。

  “确实不怎么漂亮,”他说道,“但它曾属于我们。纳迪娜,即使我们以前从没有来过这里,它也曾属于我们。现在却再也不属于我们了。”
  “不会永远这样的。”她平静地说。他看着她,看着她那张洁净、富有光泽的脸。她的前额,犹如一只灯泡,烁烁闪光。她那一头令人惊叹的夹杂着白纹的秀发,从前额上垂了下来。“我不信教。但如果我信教的话,我一定会询问上帝,现在人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100年之后,甚至可能在200年之后,这片海滩可能才会重新属于我们。”
  “200年后,那些汽车不会消失。”
  “是的,但路可能会消失。这些汽车将停在一片田野或是森林之中。这里会长满蒿草,而在人们过去常去的地方,会出现女人的拖鞋。它们不再是从市场上买回来的。它们将是手工制做的。”
  “我想你错了。”
  “我怎么会错呢?”
  “因为我们正在寻找其他的人群,”拉里说道,“你想,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凝视着他,迷惑不解。“可……因为这样做才对。”她说,“人需要其他人。你没有这种感觉吗?当你一个人的时候?”
  “是的,”拉里说道,“如果我们孤身一人,孤独会令我们疯狂。而当我们与他人相处在一起时,群居也会使我们疯狂。当我们群居在一起时,我们建起数里长的避暑别墅,在星期六的晚上,还会在酒吧中滋事斗殴,彼此相残。”他笑了起来。笑声有些凄凉、讥讽和悲伤,没有夹杂着丝毫的诙谐。笑声在空旷中回绕了很久。“没有答案。过来……乔可能在前面等着我们。”
  她双腿跨在自行车上,呆呆地站立了一会儿。那双迷茫的眼睛注视着拉里渐渐远去的背影。然后,她骑上车子,跟上他。他说的不对。不能是这样。如果这样恐怖的事情会无缘无故地发生,那其他事情又有什么意义呢?他们又为什么依旧要活下去呢?
  乔离他们并不远。当他们追上他时,他正坐在一辆蓝色福特车的后保险杠上,手里捧着一本不知从哪里找到的涩情杂志,好奇地翻看。拉里注意到,男孩的荫.经勃起着,这令他很反感。他扫了一眼纳迪娜,她却把视线扭到了别处——很可能是故意的。
  当他们到达行车道时,拉里问道:“走不走?”
  乔将杂志放在了一旁,他没有立即站起来,却手指着天空,喉咙中发出询问的声音。拉里把头迅速抬起,一时间,他以为男孩看见了飞机。这时,纳迪娜叫了起来:“不在天空,在畜棚上!”她的声音短促、高昂,充满兴奋之情。“在车库上!乔,谢谢你。我们从没有见过它!”
  她走到乔的跟前,伸出两只胳膊,把他搂在胸前。拉里转过身去,在畜棚的卵石砌成的屋顶下,清清楚楚地写着几个白色的大字:
  我们已去了佛蒙特州斯托威顿的瘟疫中心。
  在这行字下面画着一条路线图。最末端是这样一行字:
  1990年7月2日离开奥甘奎特
  哈罗德·埃米·劳德
  法兰妮·戈德史密斯
  “我主耶稣啊,当他把最后那句话写上时,他真是头脑发疯了。”拉里说道。
  “瘟疫中心?!”纳迪娜没有理睬他,自己叫了起来,“我怎么就没有想到?不到3个月前,我从一本周末杂志副刊上读到一条文章,说的就是它。他们都去了那里!”
  “如果他们仍活着的话。”
  “仍活着?当然,他们还活着。瘟疫已于7月2日结束了。如果他们能爬上那个车库的房顶,他们当然没有生病!”
  “他们中的一个人还肯定活蹦乱跳的。”拉里对此表示同意。同时,他感觉到自己胃里的一阵不自觉的兴奋。“我打算直接穿过佛蒙特。”
  “斯托威顿在9号高速公路的北部,要走相当长的路。”纳迪娜心不在焉的说道,仍望着那个车库。“他们现在肯定已到了那里。7月2日距今天已有2个星期了。“她的眼睛亮了起来。“你不认为在那个瘟疫中心可能会有别人生存吗,拉里?他们可能还活着,你不这样认为吗?既然他们知道隔离病区和给衣服消毒,他们可能一直研究治疗办法?对不对?”
  “我不知道。”拉里谨慎地说。
  “他们当然正在研究。”她不耐烦地说,语气也有一些粗暴。拉里从没有见过她是如此激动,甚至当乔惟妙惟肖地在吉它上展示他的模仿天才时,她也没有这么激动过。“我敢打赌,哈罗德和法兰妮已经找到了数十个人,甚至有数百名。我们应立刻出发。最快的路线是……”
  “等一会儿,”拉里边说边抓住她的肩。
  “你想怎么办?在这儿死等?难道你意识到……”
  “我意识到既然这些标记可以在这儿等我们已经等了两星期,那么稍长一点也无所谓。我们还是先吃一点午饭吧。你看,我们的小吉它手都坐着睡着了。”
  她向四周扫了一下。乔又在抱着那本涩情杂志看,头却开始垂下来了,瞄在杂志上的目光也呆滞无神。他的双眼旁有了几道眼圈。
  “你说过他发烧刚好。”拉里说道,“而且你们还走了这么长的路……更不要说悄悄跟踪我的这个蓝眼睛吉它手了。”
  “你是对的……我从没想过。”
  “他需要的就是美美吃一顿,好好睡一觉。”
  “当然。乔,我很抱歉,我以前没想到。”
  乔昏昏欲睡,心不在焉地咕哝着。
  拉里一想到接下来必须要说的话,心里就感到害怕,但这是必须要说的。假如他不说,纳迪娜想到也会问的,她迟早会发现他已经改变了主意。
  “纳迪娜,你会开车吗?”
  “开车?你的意思是说我有没有驾驶执照?我有,但是在到处都是车的街上,汽车并不是真正实用的工具,对吗?我的意思是……”
  “我本来想的就不是汽车。”他说道,眼前突然浮现出丽塔坐在神秘黑衣人摩托车后座上的情景(他猜想,这黑衣人是他脑子里对死亡的象征性的表示)。他们俩一黑一白,像基督教启示中古怪的骑马人一样双脚骑跨着一只可怕而滑稽的猪冲向他。这个想法使他口干舌燥,青筋暴出,但是,当他继续朝前走的时候,他的声音平稳下来。如果没有被打断的话,纳迪娜似乎不会注意到。奇怪的是,乔从半梦半睡中醒来,好像注意到一些变化。
  “我刚才在想某种类型的摩托车。我们可以少花点力气,骑着摩托车在毫不……对了,在井然有序的路上兜风。就像我们骑着自行车在那些城镇里兜风,而卡车被抛在身后。”
  她眼里闪烁着朝霞般的光彩。“对,可以这样做。我从来没骑过摩托车,你能骑给我看,对吗?”
  一听说“我从没骑过摩托车”,拉里的恐惧心又加重了。他说道:“对,在你掌握它以前,我要教给你的最重要的是如何缓慢驾车,要非常缓慢。没有一辆摩托车(甚至是一辆小型摩托车)会宽恕人们的过错,假如你在高速路上失事,我不会送你去医院。”
  “那么这就是我们要做的。我们要……拉里,我们遇到你之前,你正骑自行车是吗?你肯定是骑了自行车的,这么快就从纽约赶到这儿了。”
  “我把它扔了,”拉里平静地说道:“一个人骑车我感到紧张。”
  “好了,你再也不会一个人了。”纳迪娜近乎欢快地说道。她转身对乔说:“我们去佛蒙特州,乔!我们将会看到另外一些人!美妙吧?妙极了!”
  乔打着哈欠。
  纳迪娜说她兴奋得睡不着,但她要和乔躺在一起直到他睡着。拉里骑车到奥甘奎特去找摩托车店。那儿没有,他想起在离开威尔士的路上见过一个车行。他回来想告诉纳迪娜,却发现他俩在蓝色福特车遮掩下睡着了,而乔刚才还在那儿阅读《走廊》。
  他在离他们稍远点儿的地方躺下来,然而他无法入睡。终于他越过了高速公路,穿过膝盖高的梯牧草来到有醒目标志的牲口棚。数千只蚱蜢到处跳着避开他。拉里想:“我成了它们的障碍,在它们看来我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
  有牲口棚宽敞的双开门附近,拉里看见了两个空百事可乐罐和三明治的硬外皮。在很早以前,海鸥会摆弄三明治好久,而时代不同了,海鸥也毫无疑问有了更丰盛的食物。拉里用脚踢开三明治硬外皮,然后又踢开其中一个空罐子。
  “顺着右手便是哈罗德他们出发的地方。”
  “你说得对,安德伍德。”
  拉里走进去——里面又黑又热,挤满了轻声拍打翅膀的燕子。干草散发出甜甜的味道。畜栏内没有动物,主人一定是把它们放生了,不是饿死就是病死。
  他粗略地看了一遍地板,发现一张糖纸。他捡起糖纸,里面包皮过一个巧克力糖。糖果已经没有香甜味儿了。而没有香甜味儿的巧克力都是在烈日下暴晒了很久了。
  拉里走到草料棚那儿,在草料棚的一根支撑梁那儿立住了。他爬了上去,汗流浃背,油污满身,却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这儿。在草料棚的中间(他缓慢前,一只眼睛看有没有老鼠出现)。一段极平常的楼梯直通到一个锥形圆顶的小阁楼,楼梯护手上的白漆滴落下来,淅沥作响。
  “我相信我们会有另外的发现。”
  “拉里,我感到惊讶——仅凭你俊朗的外表和异常的生殖器,你的敏锐的推断就超凡脱俗。”
  “别说这个。”
  他爬上阁楼,这里甚至更闷热,因此更容易爆炸。拉里推测:如果法兰妮和哈罗德干工作的时候把油漆留在这儿的话,那么一周以前这个畜棚就会烧掉了。玻璃窗布满了灰尘,结满了蜘蛛网,毫无疑问,这是福特当总统期间结的蜘蛛网。其中一个窗户已经被打破,拉里将身子探出窗外,意外地看见了四周数英里的村庄。
  牲口棚一侧朝东,做为公路边的租借地,它是足够高的。从地面看上去它似乎很难看,就像路边野草一样毫无意义。过了高速公路,是波澜壮阔的大海,从港口北面涌进来的潮水被防波堤一分为二。这片土地像一幅描绘夏日景色的油画,满眼是绿色和金色。一下午都被烟雾笼罩着。他嗅到海水的咸味。顺着屋顶的斜面看过去,可以看到哈罗德写的乱七八糟的标志牌。
  一想到在离地面这么高的屋顶上爬行,拉里的肚子就感到难受。哈罗德肯定是把脚倒挂在屋顶的排雨水檐槽上,在上面写下女孩名字的。
  “他为什么要自找麻烦呢?这是我们必须质疑的问题之一。”
  “假如你这么认为的话,拉里。”
  他顺着走下来,走得很慢,一边走一边还注视着自己的脚步。下面有东西吸引了他的视线,有东西雕刻在一条支撑梁上,那令人吃惊的苍白和鲜艳与牲口棚的肮脏与漆黑形成对比。他越过横梁,凝视着这种雕刻物,然后用大拇指触摸它,又惊讶又奇怪。有人在他和丽塔向北级践行进的时候就已经写下了它。他又用手指抚弄雕刻的字母。
  一颗心上,插着一支箭。
  “我相信,这家伙一定是堕入了情网。”
  “干得好,哈罗德。”拉里说道,随即离开了牲口棚。
  威尔士的车行是一家丰田车特许经销商店。展厅里陈列着一排排的车,拉里推断有两辆车没有了。废纸篓附近有一张揉成团的糖果包皮装纸——他为这第二个发现感到自豪。一个巧克力棒棒糖。看起来似乎是有人(可能是害相思病的哈罗德·劳德)在考虑他自己和他的女情人最喜欢哪辆车时吃了一块巧克力糖。他剥掉了糖纸,扔到废纸篓里,却扔偏了。
  纳迪娜认为他的推断是对的,但是她得出的论据和拉里不一样。她急切地注意到那些自行车。乔坐在展厅门前的台阶上,心满意足地玩弄着吉布森十二弦。
  “听着,”拉里说道,“现在是5点,纳迪娜,到明天,绝不会有什么进展了。”
  “但是白天还剩下3个小时呢!我们不能这样坐着,我们可能忽略了一些东西!”
  “如果忽略了,就忽略了罢。”拉里说道,“哈罗德曾经留下暗示,这些暗示都在顺着路的两侧。如果它们移动了,他很可能会再做一次。”
  “但是……”
  “我知道你很着急,”拉里说道,把手放在她的肩上。他可以感觉到心里滋生起一种不耐烦,但他强迫自己克制祝“你以前从来没有骑过摩托。”
  “我会骑自行车。我还要告诉你,我会用离合器。求求你了,拉里,如果不想浪费时间的话,明晚之前差不多就能到那儿了。我们……”
  “该死的,那不是自行车!”拉里大声叫道,背后的吉它发出刺耳的声音。他看见乔回过头来看着他们,他的眼睛眯了起来,充满了不信任的神情。拉里想,好家伙,我得服从大家。这让他更加气恼。
  纳迪娜温和地说:“你把我弄疼了。”
  拉里定睛一看,发现自己的手指掐进了纳迪娜柔嫩的肩膀里,他的怨气消退下来。
  “对不起。”他说道。
  乔仍然看着他,拉里意识到他刚才破坏了与孩子之间建立的感情基础,或者更多。纳迪娜咕哝着。
  “什么?”
  “我说,告诉我为什么它不像自行车。”
  他的第一反应是想冲她大吼一声,“如果你想知道为什么是这样,你就继续试试吧,看看你是如何用落后的头脑来观察世界的。”拉里克制住自己,想着他不仅丧失了与男孩之间的友情,也迷失了自己。也许他应该从另一边儿过去,然而纳迪娜却跟着他出来,像影子似地尾随着他,在阳光的照射下,影子缩得很小,但还没有完全消失。
  “比自行车更笨重,”拉里说道,“一旦失去平衡,你不可能像扶正自行车一样容易地重新掌握摩托车的平衡。这摩托车有50磅重,你很快会习惯掌握这个重量,但也只是稍微习惯一下而已。在一辆标准变速汽车里,你用手操纵变速器,用脚控制刹车。而骑自行车则颠倒过来:用脚控制变速器,用手控制刹车,而这里是两个刹车而不是一个。右脚控制后轮刹车,右手控制前轮刹车。如果忘记了,就使用手刹,你很灵巧地控制自行车把手,而你也必须习惯带人。”
  “带乔?但我以为你会带他的!”
  “我很高兴载他,”拉里说道,“可是现在我想他不会让我载他,你说呢?”
  纳迪娜久久地看着乔,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不,”她说道,接着又说,“他恐怕更不会愿意和我一块儿骑摩托,那会吓着他。”
  “假如他愿意,你就要对他负责。而我要对你们俩负责。我不想看见你们从车上掉下来。”
  “拉里,这种事发生在你身上过吗?你和别的什么人?”
  “是的,”拉里回答道,“我摔了下来,和我一块儿骑摩托的女人摔死了。”
  “她撞倒了摩托?”纳迪娜神情依旧。
  “没有,一切都发生了。我说那70%是交通事故,而30%是自取灭亡。无论她从我这儿需要什么……友情、理解、帮助,我不知道……她总是不知足。”拉里此时很难过,他的声音沉重,喉咙哽阻,他止住了泪水说道:“她叫丽塔,丽塔·布莱克莫尔。我想对你们做得更好些,就是这样,更好地对你和乔。”
  “拉里,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你的过去?”
  “因为一提起来就会伤人,”拉里坦率地说,“这事很伤人。”这就是事实,但不是全部。这不是做梦。拉里发现自己很想知道纳迪娜是否也做过噩梦——昨晚他醒了一会儿,而纳迪娜辗转反侧,轻声咕哝。然而今天她却什么也没说。那么乔呢?乔做过噩梦吗?当然,他不会了解这些,但是勇敢无畏的安德伍德会担心噩梦……
  “那么,我们明天去,”纳迪娜说道,“今晚教我如何骑摩托车吧。”
  首先这儿有一个问题:拉里选出两辆摩托车。特许经销商店里有打气泵,但是没有电,打气泵无法使用。拉里发现地下储油罐上面覆盖的钢板旁边又有一张糖纸,他推断,足智多谋的哈罗德最近把钢板撬开过。不管他害相思病与否,怪异与否,拉里对哈罗德是很佩服的,几乎是喜欢他了。他在脑子里已经给哈罗德画了像,有可能是个30来岁的农民,高大帅气,极瘦,表面上看起来可能不很聪明,然而却非常地狡猾。拉里咧嘴笑了。在头脑里画一个你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人的像,这是做傻事,因为他们不是你想象得那样。所有的人都知道声音如肠线一般细的每月拿300英镑的无线电唱片音乐节目广播员的事。
  当纳迪娜找来了冰冷的晚餐时,拉里正在特许经销商店四周徘徊。在那儿他找到了一个巨大的垃圾铁筒,一根撬棍斜靠在上面,橇棍头上有一根卷曲的橡皮管。
  “我又找到你了,哈罗德!看看这个。这家伙用吸管从地下储油罐中把油吸走。我很奇怪他没把吸管带走。”
  “拉里,也许他割走了一段,这是剩下的……哦,我是指,它在垃圾筒里。”
  “对啊,你说得对。”
  拉里把撬棍和橡皮吸管拖到储油罐上面盖的钢板旁边。
  “乔,你能到这儿来一会儿,帮帮我吗?”
  男孩吃着奶酪和饼干,他抬起头来,不信任地瞪着拉里。
  “过去吧,一切都会好的。”纳迪娜平静地说道。
  乔慢慢地挪动着脚步走过来。
  拉里把撬棍插到钢板接缝里,对乔说道:“把你的重量都压上去,看看我们能不能把抬起来。”
  有好一会儿,拉里觉得这男孩子不是没明白他的话,就是不愿意去做。接着拉里抓住钢板下的撬棍顶端往上抬。他的胳膊虽然瘦,却鼓出一块块肌肉。穷人出身的工人好像都有这样的肌肉。钢板翘起来了一点,但没有完全翘开,却把拉里手指压在下面了。
  “把钢板挪开。”拉里说道。
  乔用半闭半睁的眼睛冷冷地审视了拉里一会儿,然后稳住橇棍,把整个体重都压了上去,双脚离开地面。
  钢板比先前又抬起来了一点儿,足够高的时候,拉里便在钢板下慢慢挪动他的手指。拉里想,这个男孩是否仍然不喜欢他,现在是他表现这种不喜欢的好机会。假如乔将身体从橇棍上挪开,那么钢板就会啪的一声砸下来,他手上便什么都不会有了,包皮括手指。拉里看出纳迪娜察觉到这一点。她原本盯着摩托车,而此时此刻她已转过身来看着这边儿,她转的角度使她的身体拧得紧紧的。她的眼光离开了拉里,落在乔的膝盖上,乔倾斜着身体压在橇棍上,眼睛看着拉里。那双海水般深蓝的眼睛透着令人费解的神情。而拉里仍没找到赃物。
  “需要帮忙吗?”纳迪娜问道,她一贯冷静的音调此时有一点儿升高。
  汗水流进了拉里的眼里,他用手拭干。他已闻见一股汽油味。
  “我想我们可以摸到它。”拉里直盯着纳迪娜说道。
  过了一会儿拉里的手指在钢板背面摸到一条短凹槽,他把肩膀挪进去,将钢板顶起来扔到一边儿,钢板摔裂了,发出沉闷的铿锵声。他听到纳迪娜一声尖叫,橇棍落在水泥地面上。拉里擦干眉毛上的汗,回头看着男孩。
  “干得好,乔,”拉里说道,“假如你让橇棍滑动了,那我只好用牙扣钮扣来度过余生了,谢谢你。”
  拉里没期望会有人应答(除了当乔又走过去检查摩托车时有可能发出一声轻蔑不满的叫声之外),然而乔用一种挣扎的音调恼火地回答道:“不用谢。”
  拉里瞥了一眼纳迪娜,纳迪娜也正盯着他,接着又看看乔。她的神情是又惊又喜,不知怎么地,即便刚才乔不回答,她也仿佛猜到他作这样回答。拉里以前见过这种表情,但除了他没有人能让他的手指完好无损。
  “乔,”拉里说道,“你是说‘不用谢’吗?”
  乔使劲地点头回答道:“不用谢,你不用谢。”
  纳迪娜伸出双臂,微笑着说道:“太好了,乔,这实在太好了。”乔快步走向纳迪娜,紧紧地拥抱着她好一会儿。然后他又凝视着那些自行车,轻声地自言自语,并窃窃私笑。
  “他开口说话了。”拉里说道。
  “我知道他不会一声不吭的,”纳迪娜回答说,“然而让我惊喜的是看到他能恢复自我。我想他需要我们俩,是我们两个人。他……嗯,我不知道。”
  拉里看见她脸红了,他想他知道原因。拉里开始将橡皮吸管插进水泥板的洞里面,突然他认识到他所做的很容易被看作是愚蠢的表现(甚至更加原始粗野)。他抬起头来看着她。她飞快地转过身去,然而他还是看见她刚才很专心地盯着看他,脸色绯红。
  拉里心里生出一种可怕的恐惧感,他叫道:“上帝保佑,纳迪娜,小心!”纳迪娜全神贯注地盯着手柄,没看见已经到了哪里,她颠抖晃动着,用1小时5英里的速度将本田摩托车直接开着撞向松树。
  纳迪娜抬起头来,拉里看到她惊叫了一声“啊!”,接着猛一转弯,太快了,她从车上摔了下来,本田摩托车停了下来。
  拉里向她跑过去,一颗心都吊到嗓子眼里了。“你没事吧?纳迪娜,你……”
  纳迪娜摇晃着站起来,看了看自己擦伤的手说道:“是的,我很好,我真笨,没看见刚才到哪儿了。我有没有摔坏摩托?”
  “别担心摩托,让我看看你的手。”
  纳迪娜伸出手去,拉里从袋里拿出止痛喷雾剂,喷到纳迪娜手上。
  “你在发抖。”纳迪娜说道。
  “别介意,”拉里比刚才还粗鲁地回答道,“听着,我们最好放下摩托车,这很危险……”
  “所以这么紧张,”纳迪娜静静地回答道,“我想乔会和你一块儿骑的,至少当初。”
  “他不会……”
  “我认为他会,”纳迪娜说道,盯着拉里的脸,“因此你应该这样做。”
  “好了,我们今晚就在这儿,天黑得看不见了。”
  “接着来。”
  乔四处溜达着,嘴里还嚼着从摩托车安全头盔里拿出来的乌饭树浆果。他在特许经销商店的后面发现了大片野生乌饭树丛。他从树上摘下果子,而纳迪娜则得到一次教训,从摩托车上摔了下来。
  “我猜会这样,”拉里泄气地说道,“可是你难道不想看看你要去哪儿吗?”
  “当然,先生,说得对,先生。”纳迪娜行了个礼,微笑地看着拉里。她的脸上是慢慢地绽放出笑容,拉里也报以微笑。现在没别的事可做,当纳迪娜微笑时,乔甚至也笑了。
  这次纳迪娜在原地转了两转,转身骑上了公路,车身剧烈摇摆起来,拉里的心又一次提到喉咙。当他向纳迪娜示意时,纳迪娜却猛一蹬脚,车冲上了山坡,转眼看不见了。拉里看见车的操纵杆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到了二档上面,纳迪娜就在冲刺后再次摔了下来。拉里听见她把操纵杆仅仅挂到了三档上。接着摩托车熄火了。,拉里在黎明的曙光中焦急地等待着,偶尔不经意地拍打一个蚊子。
  乔又四处闲逛着,他的嘴唇发紫。“不用谢,”他说道,咧嘴笑了。拉里也努力地报之一笑。假如纳迪娜不能很快回来的话,他就去找她。他的头脑不断浮现出发现纳迪娜脖子摔破了躺在沟里的情景。
  拉里向另一辆摩托车走去,考虑着是否带上乔,突然他又听见哼哼叽叽的声音,接着本田摩托车引擎的声音越来越大,时针刚敲过4点。拉里有点儿软弱无力了。他愁眉不展,认识到他在纳迪娜骑车没回来以前决不能放松自己。
  可以看见纳迪娜骑着摩托车回来了,摩托车的前灯亮着,一下冲到拉里身边。
  “哈,很棒吧?”纳迪娜已掉过车头来。
  “我正准备去找你,我以为你出事了。”
  “我不会的。”她看出他被惹恼了,于是又解释说:“我开得很慢,转了一圈,忘记抓把手,车失控了。”
  “噢,今晚玩够了,啊?”
  “是的,”纳迪娜答道,“我屁股摔疼了。”
  那晚他躺在毯子里,想着等乔睡着后,是纳迪娜来他这儿呢,还是他去她那儿。他想要她,而且,从她先前看见他用橡皮吸管滑稽可笑的手势时,他想她也需要他。想到最后,拉里睡着了。
  他梦见他在一片玉米地里,迷路了。但那儿有音乐,是吉它乐。乔弹着吉它。如果他找到乔,他就平安了。于是他顺着吉它声走去。穿过一排排的玉米,终于来到一块乱糟糟的空地上。那儿有一座小房子,更像一间小棚舍,院子里的一棵苹果树上挂着一个轮胎做的秋千。刚才并不是乔在弹吉它,那吉它声又从哪里来的呢?乔抓住了他的左手,纳迪娜抓住了他的右手,他们和他在一起。一位老妇人在弹吉它,乐声具有爵士乐性质,如此超凡脱俗,令乔眉开眼笑。老妇人是位黑人,她坐在门廊上,拉里猜测她大概是他一生中曾见过的年纪最大的妇女了。在她身上有一种让他感到美好的东西……一种小时候他母亲曾带给他的美好的感觉,她会突然紧紧地拥抱着他说道:“你是个最出色的孩子,你是艾丽斯·安德伍德最出色的孩子。”老妇人停下来,抬头看着他们说道:
  “听我说,照我说的做。走到我能看得见你们的地方来,我的眼睛已经大不如以前了。”
  于是他们走近了些,3个人手牵着手,当他们经过那把吉它时,乔伸出手去,弹奏起一支古老的乐曲,并随着音乐慢慢摇摆起来。他们站在一片小小的空地上,像玉米地里的一方小岛。一条泥路通向北面的某个地方。
  “你愿意在这个琴上弹一支曲子吗?”老妇人问乔,乔急切地走上去,从老妇人扭曲的手中接过那把旧吉它。他开始弹奏起刚才他们穿过玉米地时听到的曲子,而他比老妇人弹得更好更快。
  “感谢主,他弹得真好。我太老了,现在已经没法让手指滑动得那么快了。我得了风湿玻可是1902年我还在“保护农业社”的大厅里演奏过。我是曾在那儿演奏的第一个黑人,可是第一个埃”
  纳迪娜问她是谁,他们站在一个看上去似乎太阳只差1小时就要落山的地方。杂草丛生的地上,乔忘情地摇摆扭动的影子一直来回晃动着。拉里希望自己和全家能永远呆在这儿,这是个好地方。然而面无表情的乔和纳迪娜是绝不会让他留在这儿的。
  “别人叫我阿巴盖尔妈妈。我猜我是内布拉斯加东部最老的妇人了,而我仍能自己做小饼,你们尽快来看我,在他得到我们的线索之前我们要离开这里。”
  一片乌云遮住了太阳,摇摆的影子不见了。乔停止弹奏刺耳的琴弦声,拉里发觉蝇钩挂在老妇人脖子后面了,而她似乎没注意。
  “在谁得到我们的线索之前?”纳迪娜问道,拉里希望在它跳出来伤害他们之前,叫她别提这个问题。
  “是那个黑衣人。是魔鬼的仆人。我们之间隔着落基山脉,感谢上帝,他们不会让他过来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一起的原因。在科罗拉多,上帝托梦于我,给我们指明了一个地方。但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尽快。因为你们发现了我,别人也会来发现我的。”
  “不,”纳迪娜用冷静的声音回答说:“我们去佛蒙特。只去佛蒙特——这只是一个短途旅行。”
  “如果你不能击败他,你旅途会比我们的更少。”拉里梦境中的老妇人回答道。她难过地看着纳迪娜说:“在这里你找到的是个好男人,他期望表白自己,为什么你不爱恋他,反而浪费他的热情呢?”
  “不,我们要去佛蒙特,去佛蒙特!”
  老妇人怜惜地看着纳迪娜说道:“夏娃的孩子,假如你不仔细地看清楚,你会进地狱。当你去那儿时,你会发现地狱是冰冷可怕的。”
  接着梦醒了,吞噬他的黑暗划破了。然而黑夜中有东西在逼迫他。冷酷无情,接着他很快看见它龇牙咧嘴。
  可是就在这时他醒了。天亮了已有半个小时了,当太阳升得更高的时候,笼罩着世界的白雾散尽了,显露出来的特许经销商店看起来就像煤渣而不是木头做的。
  他旁边有人,不是昨晚和自己相遇的纳迪娜,而是乔。这男孩躺在他旁边,手指塞在嘴里,在梦中打着哆嗦,好像他被自己的梦紧紧地抓住不放。拉里想知道乔做的梦是否和他自己做的不一样……于是他又躺下来,直到1个小时之后别人都醒了,他仍目不转睛地看着白雾,想着那事。
  他们吃完早饭,把东西包皮好放到摩托车上时,雾已经散尽,可以上路了。正如纳迪娜说得那样,乔对于坐到拉里身后没有表示任何疑虑不安,还没问他,他就骑上了拉里的摩托。
  “慢点,”拉里第四次说道,“我们别着急,那会出事的。”
  “好的,”纳迪娜说道,“我真的很兴奋,就像要去探索什么似的!”
  纳迪娜微笑地看着拉里,而拉里却没笑,当他和丽塔一起去纽约时,丽塔也说过类似的话。就在她死的前两天,她说过那样的话。
  他们在埃普索姆停下来吃午饭,他们嚼着油煎的罐头肉,喝着桔子苏打水。拉里宽慰地发现骑摩托车并不像他想的那样糟糕,在许多地方他们完全可以不用严格遵守时间,甚至可以穿梭于村庄之间,只要有必要就在人行道上慢行。纳迪娜在人行道上行驶时非常小心地减速,甚至在空旷的公路上她也要求拉里不超过每小时35英里的常速行驰。拉里想,除非碰上坏天气,否则在19点以前他们可以到达斯托威顿。
  他们停下来吃晚饭,纳迪娜告诉大家走劳德和戈德史密斯走过的路可以节约时间。
  “那儿经常塞车,”拉里充满疑虑地说道。
  “我们可以迂回行进。”纳迪娜充满信心地说,“万不得已时我们可以走辅道。最坏的情况就是我们不得不原路返回找出口,绕二级公路走。”
  晚饭后他们试着走了两小时,实际上只遇到了一次交通阻塞,就从北部边界车道的一端开到了另一端。就在过了华纳路口的地方,一个带有一辆小汽车和卡车活动住屋的小型爵士乐队遭到了杀害,司机和他的妻子,躺在他们的“厄勒克特拉”前排坐上像睡袋的东西里,已经死了好几个星期了。
  他们3人一起使劲,把紧紧夹在汽车和活动屋之间的摩托车拉出来了。之后他们由于太疲惫,没有走得更远,那晚拉里没考虑是否去纳迪娜那里,而纳迪娜将毯子放在离他10英寸的地方(男孩隔在他们中间)。那晚拉里太累了,除了睡觉,不想干别的。
  第二天下午他们又遇到交通阻塞过不去。一辆拖斗卡车翻了,后面有半打汽车撞在一起。好在他们过了路口仅两英里,于是他们又按原路返回。经过了路口弯曲的斜坡,接着他们感觉累了,没了力气,便在小镇停车处停了下来,休息20分钟。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纳迪娜?”拉里问道。当乔最后一次开口说话时,他曾注意过纳迪娜眼里的神情,此时他推测:“你是教师?”
  纳迪娜惊讶地看看他说:“是的,你猜对了。”
  “教小孩子?”
  “对,是一年级和二年级的孩子。”
  这说明她为什么愿意留下乔。至少在她眼里,乔小得好像只是个7岁的孩子。
  “你是干什么的?”
  “很久以前我常常从长岛约请一位语言治疗专家,”拉里说道,“我知道这听起来像是一个来自纽约的笑话的开头,但是我说得是事实。她是为一个名叫“海洋观察”的学校系统工作,这些小孩有语言障碍,有的是豁嘴,有的是兔唇,有的是聋哑。她过去常说纠正这些小孩的发音缺点正是让这些小孩掌握正确发音的方法之一。给他们做示范,念单词,再做示范,再念单词。一遍一遍反复,直到与他们头脑里的发音相吻合。当她谈到这种吻合发生时,她给你的感觉就像乔说‘不用谢’一样。”
  “我也是吗?”纳迪娜若有所思地微笑着问道:“我爱那些孩子。”
  “一种浪漫的想法,对吗?”
  纳迪娜耸耸肩,不屑地说道:“小孩子都是好孩子。如果你和他们在一起,你也会变得很浪漫。这没什么不好,你的语言治疗师不喜欢她的工作吗?”
  “不,她喜欢,”拉里肯定地回答道:“你结过婚吗?以前?”又来了——一个简单而常用的词“以前”,它虽然只有两个音节,却包皮含了所有的意思。
  “结婚?不,我从没结过婚。”纳迪娜看起来又有点紧张。“我是个脾气古怪的老女教师,虽然看起来比实际年纪年轻,但感觉上却比实际年纪老。37岁。”拉里情不自禁地把目光移到了她的头发上,她点了点头,似乎他已经大声说了出来:“你的头发早熟。”她如实地说道:“我祖母40岁前头发就全白了。我想我至少还能坚持5年。”
  “你在哪儿教书?”
  “一所私人学校,非常高级的一所学校,常青藤爬满了墙壁,操场上都是最先进的配备。有一个由两辆宝马,三辆奔驰,两辆林肯和一辆克莱斯勒组成的小车队。”
  “你一定干得很好。”
  “是的,我想我干得不错,”纳迪娜坦率地回答道,然后笑着说:“现在不介意吧。”
  拉里将胳膊搭在她的肩上。她有些吃惊,拉里感觉到她有些僵硬,手和肩有些发热。
  “我希望你别这样。”纳迪娜不舒服地说道。
  “你不想?”
  “不,我不想。”
  拉里充满迷惑地收回了自己的胳膊。事实上她是愿意的。他能感觉到她委婉而又明显的渴望。此时,她激情高涨,极度渴望地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她的手不停地抚弄着衣服下摆,好像两只受伤的蜘蛛。她的眼睛闪烁其间,似乎要哭出来了。
  “纳迪娜……”
  “宝贝儿,你没事吧?”
  纳迪娜抬起头来,他看出她已经缓过劲来。她刚要说什么,乔走过来一把抓过拉里手上的吉它。纳迪娜和拉里都不自然地看着乔,好像他发现他们不是谈话那么简单。
  “夫人,”乔叫了一声,他想和纳迪娜说话。
  “什么事?”拉里问道,他吃了一惊,但没有问下去。
  “夫人!”乔又叫了一声,用手指指着自己的后面。
  拉里和纳迪娜面面相觑。
  突然传来一个声音,那声音尖叫着,激动得说不出话来,那声音就像上帝的声音一样令人吃惊。
  “谢天谢地!”那声音大叫着,“噢,谢天谢地!”
  他们站了起来,看见一个女人正向他们三步跨作两步走地跑过来,她边笑边叫着。
  “见到你们真高兴,”她说道,“见到你们我太高兴了,感谢上帝……”
  她摇摇摆摆地,似乎支持不住了,如果不是拉里过去扶住她的话,她就要昏过去了。拉里猜她大概有25岁左右,穿着蓝色牛仔裤,外罩一件白色棉罩衫。脸色苍白,一双蓝眼睛不自然地盯着拉里,似乎想确证自己没有产生幻觉,眼前看见的这3个人都是真真实实地站在这儿的。
  “我是拉里·安德伍德,”拉里自我介绍道,“这位女士是纳迪娜,这男孩叫乔。我们很高兴见到你。”
  那个女儿又默默地盯着拉里看了一会儿,然后慢慢地离开他,走到纳迪娜面前。
  “我很高兴……”她又开始说,“……很高兴见到你。”她迟疑片刻问道:“噢,我的上帝,你们是真实的人吗?”
  “是的,”纳迪娜回答道。
  这个女人抱住纳迪娜,啜泣起来。纳迪娜搂着她。乔在一辆停在路上的卡车旁边站着,一只手拿着吉它,另一只手放在嘴里。最后他走到拉里身边看着他。拉里牵起他的手,他们俩就那么站着。一本正经地瞧着那个女人。就这样他们遇见了露西·斯旺。
  当他们告诉这个女人他们要去哪儿时,她急切地要跟他们一起去,他们有理由相信至少还有另外两个人也等着跟他们一起走,甚至也许更多。拉里在体育用品商店里给这个女孩买了一个中等大小的背包皮,纳迪娜则跟她来到城郊的住屋帮助她打包皮捆行李……两套换洗的衣服,一些内衣,一双特大的鞋,一件雨衣,以及她已故丈夫和女儿的相片。
  当晚他们在一个名叫克切的小镇住宿,此时他们已经越过了州界,进入了佛蒙特州。露西·斯旺讲述了一个简短而又与他们听过的没有什么两样的小故事。悲从中来,这次打击几乎使她发疯。
  6月25日,她的丈夫病倒了,接下来第二天她的女儿也感染上了。她竭尽全力为他们求治,而她自己正怀有身孕,也患上了一种玻到27号,她的丈夫已昏迷不醒时,恩菲尔德的情况已大为不妙,与外界完全隔绝。电视接收也不正常,全是雪花点。人们像苍蝇一样地死去。在早先的几个星期里,他们就已看见军队沿着公路做着令人惊奇的迁移,而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留恋恩菲尔德这样的地方。6月28号凌晨早些时候,她的丈夫病死了。29号那天她的女儿似乎好一些了,可是当晚病情突然变得更加糟糕。大约在7点钟时死去了。
  到7月3号,恩菲尔德城里除了她和一个名叫比尔·戴茨的老人之外,其他人都死光了。露西说,比尔也病倒了,但他似乎完全摆脱了疾玻接着,在独立日的早上,她发现比尔死在大街上,全身肿胀发黑,就像别的病死的人一样。
  “于是我埋葬了我的亲人,也埋葬了比尔。”当大家围坐在啪啪燃烧的火堆边时,这个女人说道,“我花了一天的时间,也就是把他们埋葬好。于是我想我最好是去康科德,我的父母仍健在。可是我还是没去。”女人哀求地看着他们说,“我是不是犯一个错误?你们认为他们还活着吗?”
  “不会,”拉里盯着燃烧的火苗回答道,“对疾病的免疫力不是直接遗传的,我母亲……”
  “韦斯和我有了孩子,我们必须结婚,”露西说道,“那是在1984年,我高中毕业后的那个夏天。我的父母不愿让我嫁给他。他们想让我到别处去生下孩子,然后把孩子扔了,可我不同意。我母亲说我们最终会离婚。我父亲说韦斯是个穷光蛋,他总是游手好闲,得过且过。而我则回答他们说:‘也许是吧,我们走着瞧。’当时我是想碰碰运气,你们明白吗?”
  “我明白,”纳迪娜回答道。她坐在露西身边,满怀同情地看着这个女人。
  “我们有一个美丽的小家,我从未想过它会就这样完了,”露西带着哭腔说:“我们有了一个真正美好的家,一个三口之家。是马西让韦斯安顿下来,不是我。他的心思整天都放在孩子身上,他……”
  “别伤心了,”纳迪娜说道,“一切都过去了。”
  拉里想:“又是那个词,那个两个音节的单词。”
  “对,一切都过去了。我猜想我已经适应了。不管怎么说,这一切都只存在于我的噩梦中了。”
  “噩梦?”拉里猛地一惊。
  纳迪娜看着乔。几分钟之前,这男孩还在火堆旁打瞌睡,而现在他却眨着眼盯着露西。
  “噩梦,”露西说道,“噩梦不总是一样。最常做的梦是一个男人追我,我没法看清他长得什么样,因为他戴着斗篷(不知你们叫它什么)。他总站在阴影和胡同里。”女人颤抖着说,“一睡觉我就感到害怕。但现在我也许会……”
  “黑衣人!”乔突然叫起来,如此大声大家都跳了起来。乔双脚一跃,双臂一展,在飞跃中他用手指抓住脚趾。“黑衣人!噩梦!追啊!追我啊!”“抱住我!”乔害怕地退缩在纳迪娜身边,满怀疑虑地盯着黑夜。
  四周又恢复了宁静。
  “有点古怪。”拉里欲说又止。大家都看着他,突然间黑夜似乎显得更为漆黑,露西又显出害怕的样子。
  拉里强迫自己继续问道:“露西,你曾梦到过内布拉斯加州的一个地方吗?”
  “有天晚上我梦见一个黑人老妇女,”露西回答道,“但是梦不长。这女人似乎在说,‘你来看我吧。’接着我又回到了恩菲尔德,然后……然后那个可怕的家伙又来追我了,接着我就醒了。”
  拉里久久地看着这个女人,她脸红了,低垂着眼睛。
  拉里又看看乔问道:“乔你梦见过……噢,玉米地吗?一位老妇人?一把吉它?”乔在纳迪娜的怀抱中看着拉里。
  “别问他,你会让他更加心烦意乱的。”纳迪娜说道。她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就让人心烦意乱。
  拉里说道:“一座房子,乔?院子里挂着一个轮胎做的秋千?”
  拉里觉得他看见乔的眼睛亮了一下。
  “别问了,拉里!”纳迪娜叫道。
  “一首摇滚乐曲,令人疲惫讨厌的摇滚乐曲?”
  突然乔在纳迪娜的怀抱中猛地一惊,他的手指从嘴里滑出来。纳迪娜试图抓住他,但乔挣脱了。
  “乐曲!”乔兴高采烈地叫道,“乐曲!乐曲!”乔飞跑起来,先指着露西,后指着拉里说道,“她!你!”
  露西·斯旺看上去有点吃惊和糊涂了。“乐曲?”她说道,“我也记得。”她看着拉里问道:“为什么我们全部都做同一个梦?难道有人在对我们施法术?”
  “我不知道。”拉里看着纳迪娜问道:“你也梦见过吗?”
  “我不做梦。”纳迪娜回答道,紧接着立即垂下了眼睑。拉里心想:“你在撒谎,可是这又是为什么呢?”
  “纳迪娜,如果你……”他刚要开口。
  纳迪娜尖声地叫起来,几乎是歇斯底里地叫起来,“我说过我不做梦!你不能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吗?你非得纠缠着我不放吗?”
  纳迪娜站了起来,几乎是跑着离开了火堆。
  露西看着纳迪娜跑开了一会儿,站起来说道:“我去找她。”
  “好,你去找她比较好,乔,跟我呆在这儿,OK?”
  “好。”乔回答道,并开始弹奏起吉它来。
  10分钟后露西跟在纳迪娜身后回来了。拉里看出她俩刚才吵架了,不过她俩现在似乎又和好了。
  “对不起。”纳迪娜对拉里说道,“其实一直都是我自己惊恐不安,心烦意乱,结果很可笑。”
  “一切都好了。”
  接下来没再发生什么问题。大家坐下来听见乔在弹奏着所有他会的曲目。现在他已经恢复正常了,伴随着乔的哼唱,不时地传来抒情的音乐。
  终于大家都睡着了,拉里和纳迪娜各睡一边,乔和露西睡在中间。
  拉里首先梦见一个黑衣人站在高处,接着又梦见一个黑人老妇人坐在门廊上。只有在这个梦里,他看见黑衣人甩掉身上的黑披风,穿过玉米地,瞪着两只通红的眼睛,向他们走过来,越走越近!
  拉里半夜醒来,觉得气闷,胸口堵得很。其他人睡得像石头一样沉。不知怎么地,他从那个梦里悟出了点什么。那个黑衣人不是空手而来的。他胳膊里带着像祭品一样的东西穿过玉米地。他抓着丽塔腐烂的尸体,尸体现在又硬又肿。
  第45章
  6月20日上午10点40分,她步履蹒跚地走上阳台,拿着咖啡和烤面包皮片,跟往常的每一天一样。厨房窗户外面的“可口可乐”温度计指向50度以上。时值盛夏,这是阿巴盖尔妈妈能回忆起来的,自从1955她母亲于93岁高龄去世那年以来最热的一个夏天,她小心翼翼地在没有扶手的摇椅上坐下来,觉得身边没有多少人能喜欢这么热的天气。但他们喜欢过吗?当然会有人喜欢过:热恋中的年轻人和对寒冬侵袭记忆犹新的老人们。现在,这些年轻的,年老的,还有中年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死去,上帝对人类作出了严酷的判决。
  有人也许会对这一判决愤愤不平,但阿巴盖尔妈妈不在此列。他用水作过一次判决,过些时候,还会用火再作一次判决。她没有资格评判上帝,尽管她希望上帝不曾认为将咖啡杯置于她的唇边——就像他已经做到的那样是恰当的。但要说到评判,她对这样一个答案感到满意,就是当摩西从燃烧的丛林中走出,觉得可以提问的时候,上帝给他的答案。“你是谁?”摩西问,上帝从丛林中折身回来,如你所想的那般衣冠楚楚,答道,“我是我。”换句话说,就是——摩西,别在林子里折腾了,停止做傻事吧。
  她略带喘息地笑出了声,点了点头,将烤面包皮片蘸入咖啡杯宽宽的杯口中,直到它变得足够湿软可以被咬得动。自从她告别自己的最后一颗牙以来已过去了16年。她一颗牙也没有地从母亲身体中诞生,又一颗牙也没有地走向自己的坟墓。曾孙女和她丈夫在她牙掉光的第二年——她自己也步入93岁的那年送给她一副假牙作为母亲节礼物,但这副假牙总是弄疼她的牙床,现在,她只有在知道莫利和吉姆要来的时候才会想起戴上它。如果在莫利和吉姆到来之前还有一些时间的话,她就会对着厨房里那面尽是斑点的镜子冲自己作了个鬼脸,龇着白色的大假牙怪叫几声,然后大笑起来。她看上去就像大沼泽地中年迈的黑鳄鱼。
或许您还会喜欢:
生的定义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我现在正准备在世田谷市民大学讲演的讲演稿。主办单位指定的讲演内容是这样的:希望我把三年前在小樽召开的全北海道残疾儿童福利大会上讲的话继续讲下去。上次大会的讲演记录,业已以“为了和不可能‘亲切’相待的人斗争下去”为题出版发行了。于是我就把该文章重新读了一遍,考虑如何接着往下讲。(该文载《核之大火与“人的”呼声》一书,岩波书店出版。 [点击阅读]
看不见的城市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2
摘要:第一章马可·波罗描述他旅途上经过的城市的时候,忽必烈汗不一定完全相信他的每一句话,但是鞑靼皇帝听取这个威尼斯青年的报告,的确比听别些使者或考察员的报告更专心而且更有兴趣。在帝王的生活中,征服别人的土地而使版图不断扩大,除了带来骄傲之外,跟着又会感觉寂寞而又松弛,因为觉悟到不久便会放弃认识和了解新领土的念头。 [点击阅读]
科学怪人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2
摘要:你那时还觉得我的探险之旅会凶多吉少,但是现在看来开端良好、一帆风顺,你对此一定会深感宽慰吧。我是昨天抵达这里的,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写信给你,让我亲爱的姐姐放心,而且请你对我的探险事业增加成功的信心。我现在位于距离伦敦千里之遥的北方,当我漫步在圣彼得堡的街头,微风带着一丝寒气迎面而来,不觉令我精神一振,一种快意不禁涌上心头。 [点击阅读]
空幻之屋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星期五的早晨,六点十三分,露西.安格卡特尔睁开了她那蓝色的大眼睛,新的一天开始了。同往常一样,她立刻就完全清醒了,并且开始思考从她那活跃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头脑中冒出来的问题。她感到迫切需要同别人商量,于是想到了自己年轻的表妹米奇.哈德卡斯尔,昨天晚上才来到空幻庄园的年轻人。安格卡特尔夫人迅速地溜下床,往她那依然优雅的肩头披上一件便服后,就来到了米奇的房间。 [点击阅读]
茨威格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战争爆发前十年,我有一回在里维耶拉度假期,住在一所小公寓里。一天,饭桌上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渐渐转变成忿怒的争吵,几乎闹到结怨动武的地步,这真是万没料到的。世上的人大多数幻想能力十分迟钝,不论什么事情,若不直接牵涉到自己,若不象尖刺般狼狠地扎迸头脑里,他们决不会昂奋激动的,可是,一旦有点什么,哪怕十分微不足道,只要是明摆在眼前,直截了当地触动感觉,便立刻会使他们大动感情,往往超出应有的限度。 [点击阅读]
蝴蝶梦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影片从梦中的女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我'回忆往事开始。夜里,我又梦回曼陀丽。面对这堆被焚的中世纪建筑废墟,我又想起很多过去……那是从法国开始的。做为'陪伴'的我随范霍夫太太来到蒙特卡洛。一天,在海边我看到一个在陡崖边徘徊的男子。我以为他要投海,就叫出了声。他向我投来愤怒的一瞥。我知道我想错了,他可真是一个怪人。很巧,他竟同我们住在同一个饭店里。 [点击阅读]
质数的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追忆似水年华
作者:佚名
章节:129 人气:2
摘要:《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 [点击阅读]
邦斯舅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一谈及巴尔扎克,人们首先会想到他的《高老头》、《欧叶妮·格朗台》、《幻灭》,而《邦斯舅舅》恐怕就要稍逊一筹了。然而,我们却读到了也许会令中国读者意外的评论。安德烈·纪德曾这样写道:“这也许是巴尔扎克众多杰作中我最喜欢的一部;不管怎么说,它是我阅读最勤的一部……我欣喜、迷醉……”他还写道:“不同凡响的《邦斯舅舅》,我先后读了三、四遍,现在我可以离开巴尔扎克了,因为再也没有比这本书更精彩的作品了。 [点击阅读]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1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