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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逼近 - 第3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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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克里斯托弗·布雷登曼在昏迷中拼命挣扎,像被埋进流沙里。他全身酸疼,脸就像用聚硅酮注射过一样,感觉不是自己的,嗓子针刺似的疼,更可怕的是喉咙开始堵塞,呼吸只能靠缩小到可怕程度的嘴巴呼出吸入。此外,除了疼以外还有全身乏力,有一种像被淹死的感觉。更糟的是,他感到热。他不记得曾有这么热,好像是两年前,从得克萨斯西部到洛杉矶的路上,他追着两个保释后逃跑的政治犯,那时他感到奇热,但这次比那次更热,这次是内热,好像吞了太阳。
  他呻吟着,极力想踢掉被子,但没有一点力气。是他自己躺到床上的吗?他想不是,这屋子里肯定有别人或有什么东西。有人或有东西……他应该记得,但他却没记祝他知道有人(或有什么东西)要来,他不得不……是什么呢?
  他又呻吟了一声,头在枕头上晃来晃去,模模糊糊的眼睛前浮现出一种幻觉:死于1969年的母亲来到这间简陋的小木屋,嘱咐他说:“基特,噢基特,我告诉你别跟那些人搅和在一起,你说你不关心政治上的事,但你接触的那帮男人跟疯狗一样疯狂,那帮女人都是些妓女,基特,你要听话……”母亲的脸消失了,眼前浮现出从黄色牛皮纸裂缝里爬出一批大甲虫。他尖叫着,直至黑色来临,忽然有了杂乱的叫喊声,还有许多皮鞋踩地的走路声……灯,汽灯,浓浓的煤气味。他是在芝加哥掉队的,那是1968年。不知什么地方传来唱颂歌的声音:
  全世界人看吧!全世界人看吧!全世界……
  公园的路沟里躺着一个女孩,穿工装裤,赤着脚,长发上粘满了玻璃渣子,在街灯无情的照射下,本该闪闪发光的脸显得黑黑的,像一个压碎了的昆虫假面具。他将她扶起来。她尖叫着,往后退缩,因为一个外星怪物正从空中飘来,脚穿着闪光的黑色长筒靴,身穿防弹背心,头带面具,露出两只三角眼,一只手拿着一根警棍,另一只手拿着一罐毒气,咧着嘴,龇着牙。当这个外星怪物撕掉面具,显示出它的狰狞面目时,他们两个都尖叫了起来,因为这就是那个他一直在等待的人,基特·布雷登曼一直很怕的那个人,“步行者”。布雷登曼的尖叫把他的梦境打破了。他在科罗拉多州布尔德坎永大道的一套公寓里,夏天的时候,热得穿着短袖汗衫、短裤都汗流浃背。你面前站着那个世界上最英俊的男孩,个子高高,黝黑的皮肤,笔直的身体,他穿着柠檬色三角裤,身体每一凸出的地方都那么地合适,而且你知道,要是他转过脸来,他一定像拉斐尔天使。喂,西尔弗,过来,你从哪儿把他弄来的,在剑桥大学还是自助食堂讨论种族主义的会议上或者是搭乘便车带来的?可能吗?噢,太热了,幸好有水,一大缸水,罐上雕刻着奇形怪状的男女浮雕,水旁边是药丸,不是避孕丸!是那种把他送到穿着浅黄色三角裤的天使那儿去的。那儿活动的手指能写信,却不能继续往前,那儿花能开在死橡木树上,而且小伙子,三角裤里的荫.经是多么地坚挺!基特·布雷登曼曾这么好色,准备莋爱吗?“上床,”你对着那个光滑的皮肤黝黑的后背说,“上床,抚摸我,然后我也抚摸你,你喜欢怎样就怎样。”“你先吃药。”他直截了当地说。你服了药,凉凉的水流过你的喉咙,一会儿眼前一片陌生,有一段时间,你发现你自己正看着廉价衣柜上的那个风扇,然后,你又看镜子里你自己的形象。你的脸看上去又黑又肿,但你没因此烦恼,因为那只不过是药片。只不过是——避孕丸!!你低声抱怨说,“噢,孩子,我和‘上尉之旅’都是好色的……”他开始跑步,起初,你先盯着那三角裤光溜溜的臀部,然后,你的注意力上升到平平的晒黑的腹肌,然后升到漂亮的光光的胸部,最后从细长的绷紧的脖子到脸上……那是他的脸,阴沉、幸灾乐祸,恶狠狠地龇着牙。这不是拉斐尔天使的脸,而是魔鬼的脸,眼睛里隐约出现一张鬼鬼祟祟的脸;你在尖叫,他在向你走来,嘴里喊着:宝贝,“上尉之旅”来了。
  脸和声音是那样地模糊,他记不起来了。
  我的上帝,我快死了吗?
  他极痛苦,极恐怖地打断了这个念头,头热得就像沙暴一样翻滚而来。这时关着的卧室门外传来一种声音,他的急促呼吸突然憋住了。
  布雷登曼起初以为是救火车或警车上的警报器。距离越来越近,声音越来越大,他能听见楼下大厅里很重的参差不齐的脚步声,走过起居室,然后是一群人蜂拥到楼梯上。
  他向后躺回到枕头,惊吓使他张开了口,连眼睛也在虚胖的脸上瞪得更大。声音越来越近,根本不是什么警报器,而是一种尖叫,鬼哭狼嚎似的,不是人类所能发出的,也不是人类能承受的,这是一个女妖或几个小鬼的尖叫声,好像是来带他进地狱的。
  这时,跑步声沿着楼上的大厅向他这边啪嗒啪嗒地响起来。楼板吱吱嘎嘎作响,证明那些人在往下跑。布雷登曼忽然明白是谁,当门被撞开时,他大喊一声,穿工装茄克的凶手跑了进来,他龇牙咧嘴,就像一把刀闪闪发光,他的脸跟一个疯狂的圣诞老人的脸一样兴奋异常,手举着一只镀锌钢桶。“哎……哟……”
  “不要!”布雷登曼大喊一声,双臂交叉护着脸,“不!不要!”
  桶往前斜倾,水流了出来,在浅黄色的灯光下,所有一切立即就像世界上未切割的最大的钻石一样悬挂着。黑暗中,他见那黑衣人被折射成一个巨大的恶魔,就像从最黑暗的地狱来到人间的巨人。水滴在他的身上,凉得他肿大的喉咙,不由自主地张开了,从细胞壁上挤出的大滴血液,使他几乎休克。他极力想踢掉床脚的被子。他抽搐着,身体蜷曲着,痛苦地挣扎着。
  他尖叫了一声又一声,接着就颤抖起来,由于发烧,从头到脚全身湿透了,头痛得厉害,眼睛肿胀。他不得不挣扎着呼吸,身体又开始哆嗦和颤抖起来。
  “我知道这会让你渐渐退烧!”把他当作理查德·弗莱的那人,爽快地喊道。他放下铁桶,铁桶发出铿锵声,“你说呀,你说呀,你知道用了什么诡计。谢谢你,我的恩人,谢谢你对我这么体贴。你感谢我吗?不说?是不是?我知道你不敢。”
  “是的!”
  他跃入空中,两腿绷得直直的。一会儿,水流完了,布雷登曼湿透了的睡衣睡裤中一团粘乎乎的东西从下面流出来,布雷登曼虚弱地叫着。一个膝盖踩着他的胸部,理查德·弗莱穿着蓝牛仔的大腿慢慢地停在他胸口,他的脸就像歌特式小说里描写的地窖火把,烧烤着布雷登曼的脸。
  “快醒醒,哥们,”弗莱说,“我可不希望你死去,我们还没机会聊聊呢。”
  “……救……救……救我……”
  “我没对你说,哥们,起来吧。”
  布雷登曼害怕极了,喘着气,哆嗦着,转着眼睛,避开那张幸灾乐祸的脸。
  “我们谈谈船,海豹或航行中的音乐,谈谈蜜蜂是否有刺,还可谈谈怀疑是你为我做的证件,汽车,汽车钥匙。我在你家里看见的是切夫运货汽车,我知道那是你的。布雷登曼,怎么样?”
  “……别……别谈……证件……”他喘着气,刺耳难听。牙齿在一起打颤。
  “你最好能谈谈,”弗莱伸出大拇指说,“如果你不谈的话,我就把我的钥匙插到你的淡蓝色眼睛上,你将不得不和一条明眼的狗一起到地狱去。”他把大拇指伸到布雷登曼的眼前,布雷登曼无助地缩着头。“你告诉我,”弗莱说,“我会给你好药的,而且,我会扶你起来,你就能吃药,保重吧,哥们,吃了药,就一切都好了。”

  布雷登曼害怕得直发抖,就像着了凉似的,通过颤抖的牙齿,强行说出几句话,“证件……是以兰德尔·弗拉格的名义。楼下梳妆台上。在……有关的证件下。”
  “汽车呢?”
  布雷登曼绝望地回想着,他什么时候买过这家伙的车?太遥远了,神志昏迷似乎涉及到他的一些神经,整个记忆库已经毁坏,就像烧黑了的变压器。不是汽车,而是,这个令人生畏的家伙想知道有关情况,那是一辆1953年产的子弹头,他已经把它漆成粉红色。
  弗莱一只手轻轻地放在布雷登曼的嘴巴上,另一只手捏紧他的鼻孔,布雷登曼拼命挣扎,可怕的呻吟传出弗莱的双手,“这能帮你记忆吗?”
  奇怪的是,确有效果。
  “汽车……”他说,然后像狗似的喘着气,一会儿天旋地转,一会儿静止不动。他想起一点,“车停在……在科诺科车站后面……就在小镇外。51路。”“镇北还是镇南?”
  “南……南……”
  “是那儿!我明白了。继续说。”
  “用一块防水帆布盖着,别……别……别克车。登记证在方向盘轴套管上,上面写着……兰德尔·弗拉格。”他气喘不止,除了看着弗莱,已不能再多说一句。
  “钥匙呢?”
  “在地板蹭鞋垫下面……”
  弗莱一屁股坐在布雷登曼的胸口,布雷登曼一句话说不出,他坐在那儿,就像坐在朋友房间里舒适的垫子上似的。布雷登曼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谢谢,”理查德·弗莱得意地笑着,说,“晚安,基特。”
  基特·布雷登曼一句话说不出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别以为我不仁慈,”黑衣人往下看着他,轻轻地说,“我们得赶紧了,狂欢节早就开始了,他们开设所有的骑马活动和玩命运轮游戏,今晚,我运气好,基特,我感觉到了,我感到非常好。因此我们得快点。”
  到科诺科车站有1里半路,他是在凌晨3点15分赶到那儿的。风越来越大,沙沙作响。走在路上,他已看见了3条狗的尸体,还有一具男尸,男尸穿着制服。星星闪亮,打破了宇宙间的一切沉默。
  盖别克轿车的防水帆布用短桩紧紧地固定在地上,风吹着帆布轻轻飘动,当弗拉格拔起短桩时,防水帆布就像一个巨大的黑色幽灵慢慢地飘向夜空中,飘向东方。问题是,他该往哪儿走?
  他站在别克轿车旁边,别克轿车是一辆保存完好的1975年车。(汽车呆在这外面还挺好,只是有点潮湿,有点铁锈,发动起来会有些困难),夏天气息以及汽车油味,只有在晚上才能闻见。停在荒地的别克轿车整个就像拆卸了零件的运尸车。引擎已被堵塞,车轴看起来像孩子练习的哑铃,轮箍被风吹得呼呼作响,一块挡风玻璃已被砸碎。还有好多,好多。
  他想这些东西最好在舞台上。
  他走到别克轿车后面,举手掀起车盖。“喂,小宝贝,你不知道让他们关上窗户……”他轻柔地唱着,用沾满灰尘的靴子踢掉边上的一个水箱,出现了一堆宝石,红宝石、祖母绿、鹅卵石一般大的珍珠、星星一样美的钻石。猛咬一下手指,一切都消失了,暗淡的星光向他闪烁。他要到哪儿去?
  风呼呼吹着,穿过别克轿车破碎的侧窗。他后面有别的什么东西沙沙作响。他转过身,是基特·布雷登曼,他只穿着滑稽的黄色的三角裤,腰上挂着一个小壶,就像在一场雪崩中死了似的。布雷登曼向他走了过来,越过底特律滚动铁器中成堆的尸骨,一块弹簧铁片刺穿了他的脚,但没有血流出来。布雷登曼的中心是一只黑色眼睛。
  黑衣人猛咬一口手指,布雷登曼消失了。
  他嘻嘻笑笑,走回到别克轿车前面,坐进驾驶座。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他极力坐直,仍嘻嘻笑着。他明白。
  他发动马达,轰大油门,马达轰隆轰隆响。他挂上F档。车子急速驶出加油站,前灯搜索到一对祖母绿,那是野草丛里猫的眼睛。猫嘴里有一只快要断气的小老鼠。猫一看见车灯,圆睁双眼,扔下嘴里的佳肴,露着雪白的牙齿逃跑了。弗拉格朗朗大笑,脑子里什么也不想,只有许多美好的回忆。科诺科的柏油马路已成为高速公路,他向右转弯,开始向南跑去。
  第32章
  凤凰城监狱中的侧厅门敞开着,走廊的铁墙像个天然扩音器,整个上午怪物似的单调的呼叫声一直不停。翻来覆去的回音,劳埃德·亨赖德觉得既像哭声又像惊吓声,令人毛骨悚然。
  “妈妈,”声音沙哑,回音又响了起来。“妈妈……”
  劳埃德盘腿坐在单人牢房的地板上,双手被鲜血弄得粘乎乎的,看起来像戴着红手套。现在是6月29日上午10点,大约是在7点钟,他发现床右前腿松了,自那时起,他一直在努力卸床架下面的螺丝,他用手指作工具,已经卸了6个螺丝中的5个。结果,他的手指看起来像未经过训练的而被打得遍体鳞伤的拳击手。第6个螺丝也已快转出来了,他要等这活干完才开始思索能否得救,否则,他强迫自己不去想。忘却恐慌的最好办法是不去想。
  “妈……妈……!”
  他双脚跺着,鲜血从受伤颤抖的手指上流出,滴滴嗒嗒滴在地板上,头极力伸到走廊上,双手紧紧抓着铁栅栏,怒目圆睁。
  “闭嘴,破嗓子的讨厌鬼!”他尖叫着,“闭嘴,你他妈的给我闭嘴!”
  接下来是长时间的寂静。劳埃德欣赏着这片刻的寂静,就像品尝麦当劳餐厅里滚热的奶昔。沉默是金,他总以为那是一种愚蠢的说法,这时才确信这是很好的观点。
  “妈……妈……”牢房里又传来一声惨叫。
  “上帝,”劳埃德咕哝着,“神圣的上帝。闭嘴!闭嘴!闭嘴,该死的蠢货!”
  “妈……妈……”
  劳埃德走回到床边,冲着床脚乱踢,他希望牢里有什么人盯着他,试着不去理睬手指的颤抖和心里的恐慌。劳埃德上次见过他的律师,事情好像已经很模糊,他极力回想着。在劳埃德的脑子里,储存的过去一个年代的事情,像放电影一样过了一遍。3天前,是的,就是3天前,劳埃德的裆部被马瑟斯的膝盖猛击了一下。两个警卫又把他带回到接待室,肖克利警卫仍在门口,向他致意。为什么,脓包皮,有什么要说吗?肖克利张嘴盯着劳埃德,然后往他脸上吐了一口浓痰。给你点细菌,脓包皮,别人已从监狱长那儿得到了,我觉得你也该同甘共苦,在美国像你这样卑鄙的败类都应该得感冒。然后卫兵们把他带回牢房。德温斯看起来像是含蓄的人,轻易不会透露好消息和坏消息。据说,审理劳埃德案件的法官由于得了流行感冒而变得无精打采,另外两个法官也病了,因此案件就留给了候补法官。也许他们想搁置起来。先等着吧,律师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知道呢?劳埃德问。不到紧要关头也许不会知道的。德温斯回答。到时我会让你知道的,别着急。这之后劳埃德再也没见到他,回想起来,他记得律师也有一个流鼻涕的鼻子。
  “噢……上帝!”
  他将右手指头放进嘴里,吸了吸血液。那倒霉的螺丝只剩那么一点点,他需要再加把劲。走廊尽头的叫喊者已不再拿“妈……妈”来烦他了……至少没那么烦人了,他要努力。他又不得不等着,将会发生什么,他坐在那儿,嘴里吮着手指,休息一会儿,然后,从衬衫上撕下几块布条,把手指包皮扎起来。
  “我知道你和你妈能干什么。”劳埃德咕哝着。
  和德温斯谈话后的那个晚上,他们开始把生病的犯人带出去运走。不会带到好地方,因为他们不会带一个快死的人。劳埃德右边牢房里的人,叫特拉斯克,曾提醒过,绝大多数警卫听起来也尽是流鼻涕的,也许我们能从这儿找突破口,特拉斯克说。什么?劳埃德问。我没想好,特拉斯克说。他瘦高个,看上去像个侦探,他在最为安全的侧厅被指控武装抢劫和故意杀人罪,等待着严厉的处罚。

  特拉斯克在他薄薄的床垫下曾藏有6大块肉,他已经把4块给了一个监狱警卫。警卫们对他似乎挺友善,经常告诉他外面发生的事。警卫说外面的人要离开菲尼克斯,但不知去哪里。大批大批的人都病了。人们怨声载道,政府说有一种疫苗很快就会见效,但是大多数人觉得这只是谎话。加利福尼亚州的许多电台不断地播放恐怖的事情,诸如军事管制法、军队封锁、带有武器的士兵进行活动等,还有传言说已死了1万人,还有的说是长头发的匪徒往水里投毒。
  警卫说他感到好多了,他听说明天早上部队要去17号国道、10号州际公路和80号国道上设路障。他要带上妻儿,带上尽可能多的食物,呆到山上,直到一切平息下来。他说,他在那儿有一个小屋,如果有人在30码内想闯入,他就往他头上打一枪。
  第二天早上,转移一结束,他就得他妈的滚蛋。特拉斯克的鼻子开始流鼻涕,他说发烧了,他几乎一直恐慌地喋喋不休,他对每个警卫都大声嚷嚷。他没得病时,这些警卫都要去戏弄他,现在警卫们甚至看都不看他及其他犯人一眼,其他犯人跟动物园里没吃饱的狮子一样坐卧不宁。通常任何时候都有20个警卫,而如今劳埃德只看见四五张不同的脸。劳埃德开始感到害怕。
  27日那天,劳埃德开始吃通过铁栅栏塞给他的半碗饭时,他省下了一半宝贵的那一点放在床垫底下。
  昨天,特拉斯克突然抽起了风,脸变得比黑桃牌还黑,他死了。劳埃德着急地看着特拉斯克吃剩的半碗饭,他够不着,没办法弄过来。昨天下午还能见到几个警卫,不管犯人是怎么得病的,再也没带任何人到医务室。也许到了医务室里也只是个死,监狱长决定停止无用的努力。没有人来搬走特拉斯克的尸体。
  昨天傍晚,劳埃德打了一个盹,醒来时,监狱走廊空空的,没有人供应晚饭,这时,这个地方看上去真像动物园里的狮子笼。劳埃德不敢想象,如果整个监狱都这样,听起来会有多么地残酷。他不知道还有多少活人,还有多少力气来为自己的晚饭大声呼喊,但是听回音似乎很多。劳埃德确切知道的是在他右边的特拉斯克身上聚集着苍蝇,他左边的牢房是空的,以前关过一个年轻的会花言巧语的黑人,他曾抢劫并杀死一个老妇人,没几天,他就被带到医务室。劳埃德的对面,是两个空着的牢房和一个男人晃动着的双脚,那人在一次赌钱游戏中杀死了他妻子及妻子的兄弟。
  那个晚上,灯是自动亮起来的。此后劳埃德吃了一些两天前省下来的豆子,虽然吃起来有股馊味,但不管怎样他还是吃下去了。他用抽水马桶里的水洗了洗,然后爬到床上,紧紧抱着膝盖,顶着胸部,咒骂波克让他陷入这样的困境。这全是波克的错,劳埃德从没有想过要陷入到这种麻烦中。
  一会儿,劳埃德的胃已平静下来。如果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他会多上几个保险的。脑袋后面有什么东西,他不想回头看,好像是窗帘在飘动,窗帘后有什么东西,如果你想看,那你就能看见窗帘下面有一双瘦骨嶙峋的脚。那是一具尸体的脚。他叫斯塔维森。
  “噢,不,”劳埃德说,“有人要来了,肯定是他们,肯定会他妈的有人来的。”
  他一直记得那只兔子,他忘不了它。在学校的一个杂物推里他捡到了那只兔子和一个笼子。他爸爸不想让他养,劳埃德乞求爸爸,说他会从自己的津贴里拿出钱来好好照料它,喂它,他喜欢那只兔子,他真的会好好照料它。可是不久,他就忘了喂兔的事儿了。事情总是这样的。有一天,他到宾夕法尼亚州马拉松镇的一幢小房子后面,那儿的枫树上挂着一个轮胎,他正坐在轮胎上懒洋洋地摇来晃去时,突然跳了下来,想到了那只兔子。他已经至少两星期没想到兔子了,已彻底地把它遗忘了。
  他跑向用作库房的小棚屋,也是现在这样的夏天,他走进小屋时,一股腐烂的味儿直冲鼻子。他手常喜欢抚摸的皮毛又乱又脏,兔子漂亮的粉红色的眼窝里爬满了白色的蛆。爪子伤痕累累,血迹斑斑。他极力告诉自己,爪子出血是扒笼子扒的,以至于发生了后来的事,但是他脑子却常常隐约而又清楚冒出了一些病态又绝望的想法,即兔子是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吃自己的爪子。
  劳埃德带走兔子,挖了一个深深的坑,把兔子连同笼子一起埋了。他爸爸从没问过兔子的事,也许已经忘记他有过一只兔子,因为劳埃德并没有表现出过分的高兴。逼真的梦境不断地折磨着他,兔子的死已使他做了许多令人可怕的噩梦。现在只要抱膝顶胸坐在床上,幻想中的兔子就会重现,告诉自己有人会来,肯定有人会来,放他走,让他自由。他没有得上这个叫“上尉之旅”的流行感冒,他正饿着,就像那兔子似的一直饿着。
  有时半夜后他才入睡,今天上午,他又开始继续干床腿上的活,这时,看着血糊糊的手指,又一次毛骨悚然地想起兔子的爪子。这么想,他就觉得没多大痛苦了。
  6月29日下午1点,床腿已弄好,最后一颗螺丝啪嗒一声掉到地板上,他就这样愣愣地看着,不知要干什么。
  他走到牢房的前面,开始猛烈地敲击铁栅栏。“喂……”他大喊,铁栅栏发出深深的,铜锣似的声音。“喂,我要出去!我想他妈的离开这儿,明白吗?喂,该死的,喂!”
  他停了下来,听着回音渐渐消失。一会儿,全楼一片寂静,然后从另一头牢房里传出欢天喜地的,声音嘶哑的回答:“妈妈!我在这儿,妈妈!我在这儿!”
  “上帝!”劳埃德叫道,把床腿扔向角落。他已经挣扎了好几小时,手指受到摧残,但就这样他还能他妈的醒过来。
  他坐在床上,掀起垫子,取出一片面包皮,盘算再加一把海枣,脑子告诉自己要节省,但不知怎么的,手还是去抓,一个接一个嘴里品尝那种粘滑的果味。
  他算是吃完了一顿饭,漫无目的地走到牢房右边。他往那边一看,只见特拉斯克张着四肢一半在床上,一半掉在床下,衬裤已被掀起一角。脚穿着犯人统一的布鞋,小腿裸露着。一只毛发光滑的大老鼠正把特拉斯克的腿当午餐,令人厌恶的粉红色长尾巴盘在灰不溜秋的身体上。
  劳埃德走过去,拣起那只床腿,走回来站了一会儿,不知道那鼠有没有发现他。鼠的后背对着他,就如劳埃德所期望的那样,老鼠甚至不知道他在那儿。劳埃德目测着距离,决定用床腿去打。“哈!”劳埃德哼哼着,抡起床腿,随着啪的一声重击,特拉斯克从床上掉了下来。老鼠躺在边上,奄奄一息地吸着气,胡须上沾着几滴血。后腿在移动,但受伤的脊梁已不听使唤,只能慢慢地拖爬着。劳埃德又打了它一下,它终于死了。
  “活该,该死的家伙!”劳埃德说,他放下床腿,慢慢地回到自己的床边,他又热又怕,感到自己想哭。他回过头看,大喊一声:“你应该像老鼠似的死去,你这该死的家伙?”
  “妈妈!”一个声音高兴地大叫,“妈……妈……!”
  “闭嘴!”劳埃德尖叫。“我不是你妈,你妈在印第安那的妓院里!”
  “妈妈?”那声音又响起来,声音带着迟疑,然后是一片寂静。

  劳埃德开始哭泣。他哭泣时跟孩子似的,用拳头擦着眼睛。他想吃牛肉三明治,他想跟他的律师谈话,他想离开这儿。
  最后他躺到自己的床上,一只手臂遮抚着眼睛,一只手搓摸着自己的下体。这是一种催眠的最好办法。
  他醒来时,已是下午5点,监狱死一般地寂静。劳埃德昏昏沉沉地下了床,他开始用床腿敲打铁栅栏,就像农场厨师招呼雇工吃一顿丰盛的乡下晚宴。“晚宴”——居然有这么一个词,曾有过这么好的一个词?汉堡牛排,土豆,番茄汁,肉汁,新鲜的豌豆,牛奶巧克力,并有一碟巨大的草莓冰淇淋当餐后点心,再也没有什么词能比过“晚宴”了。
  “喂,那儿有人吗?”劳埃德大喊,声音嘶哑。
  没有回答。不再有“妈……!”的叫声。这种时候,他也许已经喜欢那种叫声,一群疯子,也比一群死人好。
  劳埃德放下床腿,床发出轰隆一声,塌了。他跌跌撞撞走回床边,翻开垫子,看见还有两片面包皮,两把海枣,半块咬过的猪排,一段红肠。他把这段红肠掰成两份,吃着大的那一半。
  “没有别的了。”他低语着,狼吞虎咽地吃着从排骨里剔下的猪肉。他一边叫着自己的名字,一边哭,他想他会死在这儿的,就像他的兔子死在笼子里,就像特拉斯克死在牢房里。
  特拉斯克。
  他久久地若有所思地盯着特拉斯克的牢房。看着苍蝇盘旋,停下,又飞走。特拉斯克的脸上像一个标准的洛杉矶国际机场,苍蝇总是正好落在脸上。最后,劳埃德拿起床腿,走向铁栅栏,用它去够老鼠。踮着脚,他正好能够上那只老鼠的尸体,把它慢慢地拉近他的牢房。
  已经很近了,劳埃德跪下,将老鼠拉到身边。他提着尾巴,举起老鼠的尸体晃来晃去,然后举到眼前,盯了很长一会儿。最后把它放到床垫下,床垫下苍蝇叮不着。他聚精会神地盯了老鼠很久,才把床垫盖了回去。
  “在这种情况下,”劳埃德·亨赖德静静地对自己说,“在这种情况下,这才是全部。”
  然后他走到床的另一头,双膝顶着下巴,静静地坐着。
  第33章
  司法官贝克办公室门厅的大钟停在9点22分,灯灭了。
  尼克·安德罗斯一直在看一本平装小说,描写一个受惊吓的家庭女教师希望去教英俊男主人的几个儿子,从而想独占几个儿子的房产。虽然尼克才看了不到一半,就知道幽灵就是那英俊男主人的妻子,她可能被锁在阁楼里,像个妓女似的疯了。
  灯一熄灭,他就感到胸口乱跳,一个声音从头脑深处响起。每次入睡,噩梦总是常常萦绕着他,就好像等候着:他为你而来……他现在在外面,在夜晚的公路上……公路上隐藏有一个黑衣人……
  他把书扔在书桌上,走上街头。天还没完全黑下来,街上的灯都黑着。
  办公室的柜子里有一整盒蜡烛,但是有蜡烛的想法并没有使尼克的心踏实下来,灯灭了的事实对他打击更大。他遥望西方,静静地乞求光明别离他而去,不要将他留在这块黑暗的墓地里。
  但灯还是灭了,9点10分尼克走回办公室,摸索着走到有蜡烛的柜子旁。正在右边柜子的搁架上摸索时,后面的门突然打开了。雷.布思从外面晃了进来,戴在手上的戒指发着光。从6月22日晚上,也就是一周前,他就在城近郊的林地里卧床不起。到24日的早晨,他还一直病着,今天晚上,饥饿和恐惧迫使他来到了小镇,除了这个使他陷入困境的该死的哑巴外,他没碰见过任何一个人,当时这个哑巴正穿过小镇广场,走在雷已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这个小镇上。司法官的手枪挂在右侧腰上,也许他以为他真的拥有了这座小镇。雷担心,不管如何他都将死去,但这之前他首先要给这个他妈的不穿制服的哑巴一顿教训。
  尼克转过身来,直到有双手紧紧地勒住他的脖子,他才知道在贝克司法官的办公室……不仅仅是他一人,他刚摸到的蜡烛盒从手里掉下去,蜡烛在地上滚得到处都是。他差点被掐死,但他总算镇静了下来,他突然肯定地觉得,梦中的黑衣人已来到了生活中:从地狱来的魔鬼就在他后面,只要他稍不用力,它就会用有鳞的爪子缠住他的脖子。
  他本能地用双手去掰掐在他脖子上的手,极力想拉开。急促的呼吸吹在右耳边,形成了一股感觉得到却听不见的风流。勒他的双手越来越紧,他感到呼吸越来越困难。
  他们俩在黑暗中扭动着,雷·布思的力气越来越弱,如果他不快点消灭这个哑巴,就根本没有机会了,于是他用全身力气掐住那个骨瘦如柴的小家伙的脖子。
  尼克感到世界消失了。刚开始还能感到脖子的疼痛,这时已麻木到几乎觉不到什么了。他用靴后跟狠狠跺在布思的脚上,同时用后背重重地撞击那个大个子。布思被迫退了一步,他的一只脚踩上了一根蜡烛。蜡烛滚了出去,他在地板上摔了一跤,尼克的后背撞在他头上,他这才从尼克的脖子上松开手。
  尼克翻身滚了出去,气喘不定,除了感觉脖子像破裂似地疼痛外,其他一切都似乎变得虚无缥缈。
  大个子弓着身向他扑过来,尼克想起了枪,用手拼命地抓,枪就在那儿,但怎么也抽不出来,枪被卡在皮套里了。他费劲地拔枪,惊慌之下,不小心扣动了扳机,子弹嗖地飞了出来,蹭破了腿,然后钻进了地板里。
  弓着身的大个子像幽灵似的逼近尼克。
  尼克的呼吸几乎窒息,有一双大手摸索着他的脸,拇指冲着他的眼睛就挖了过来。在暗淡的月光下尼克看见其中的一只手发出一线紫色的微光,他一紧张,嘴巴不由自主地形成了“布思!”的口形。尼克的右手继续使劲拔枪,他感到大腿发出灼热的疼痛。
  这时雷·布思的一个拇指已插进尼克的右眼,剧烈的疼痛向他袭来。他猛力一拔,枪终于拔了出来。布思坚硬结实的拇指时而顺时针,时而逆时针转动着,折磨着尼克的眼球。
  尼克发出一声难以名状的惨叫,他把枪对着布思的身体,扣动扳机,砰地一声!尼克感到猛烈的后座力,枪的准星还勾在布思的衬衫上。尼克看到枪口火焰一闪,之后就闻到火药味和布思衬衫烧焦的糊味。雷·布思直挺挺地往尼克身上倒了过来。
  尼克又痛又怕,用力推掉压在身上的重量,挣扎着从布思的下面爬了出来,腾出手来揉一揉受伤的眼睛。他在地板上躺了很长时间,嗓子火辣辣的,头疼欲裂,好像有一对巨大的卡钳插在他的太阳穴上。
  后来,他四处搜索,终于找到了一根蜡烛,用书桌上的打火器点亮了蜡烛,借着这点微弱的黄光,他看见雷·布思脸朝下躺在地板上,看上去像一只搁浅沙滩的鲸鱼。衬衫上的枪眼有粉盒大小,已经变黑。身边流着一滩血,在蜡烛忽明忽暗的闪烁下,布思的影子映在远远的墙上显得又大又怪。
  尼克呻吟着,东倒西歪地走进小浴室,照了照镜子。他看见鲜血从指缝间渗出,虽然还不能证实,但他想他现在可能既聋又哑而且已经变成了独眼。
  他走回办公室,踢了雷·布思的尸体一脚。
  他对着死人愤愤地说,你这个混蛋,你一直盯着我,先是我的牙,现在是我的眼睛。你高兴了吗?如果你杀了我,你一定会把我的双眼挖出来,挖我的双眼,让我又聋又哑又瞎,生活在死人般的世界里。你喜欢这样,对吧?
  他又踢了布思一脚,踢到死人肉的那种感觉使他难受。他退回床边,双手抱着头坐了下来。
  外面,越来越黑,外面,世界上所有的灯已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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