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命案目睹记 - 第7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我们顶好请伦敦警察厅刑事部的人来帮忙。培根,这就是你的意思吗?”
  郡警察局长怀疑地瞧瞧培根督察。那个督察是一个大块头、很结实的人——他的脸上露出一个对人类极端厌恶的人那副样子。
  “局长,那个女人不是本地人,”他说,“我们有理由可以相信她也许是一个外国人——由她的内衣可以判断。当然啦,”他连忙加上一句,“我暂时不打算泄露这个消息。我们要保守秘密,到举行侦讯的时候。”
  那位郡警察局长点点头。
  “侦讯纯粹是形式,我想?”
  “是的,局长。我已经看到验尸官。”
  “定在——什么时候?”
  “明天。听说这一家其他的人都要来参加。这只是一个机会。他们当中也许有一个人可以认出她的身份。他们全部都会来。”
  他查查他手里的一个名单。
  “哈乐德-克瑞肯索普。他的名字在伦敦是响叮当的——听说是个很重要的人物。阿佛列——他是干什么的,我不大清楚。塞缀克——就是那个住在国外的。他‘画画儿’!”那个督察说到“画画儿”这几个字的时候,特别强调,使这些字充满了不良的意义,那郡警察局长只是低着头笑笑。
  “那么,我们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相信克瑞肯索普一家人与命案有牵连,是不是?”他问。
  “除了尸首是在这个别墅发现的以外,没什么嫌疑。”培根督察说,“当然,他们家的那个艺术家也可能认出她是谁,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关于火车命案那一套离奇的、毫无意义的话。”
  “啊,是的。你已经和这个老妇人见过面了。这个——唔——”他瞧瞧桌上放的那个备忘录。“玛波小姐,对吗?”
  “是的,局长。她对这件事的态度很坚决、很肯定。究竟她说的是不是疯话,我不知道。但是,她坚持她的说法——就是关于她的朋友看到的情形等等。就这一切情形来说,我敢说,这不过是虚构——都是些老太婆的确会捏造的事,象是在园子的尽头看到飞碟啦,在公共图书馆里有间谍啦。但是,有一件事似乎是很明白的:她确实雇用这个年轻女人——这个帮忙家务的女人——并且叫她寻找一具死尸——结果,那女孩子照办了。”
  “而且找到了。”郡警察局长说,“啊,这的确是一番惊人之谈。玛波-珍小姐——不知道哪里听说过。这名字似乎很熟……不管怎么样,我要和伦敦警察厅刑事部联络。我想你说这不是一个本地的案子——不过,我们还不能将这件事大肆宣传。目前,我们对报界的人要尽量少说话。”
  侦讯纯粹是一个形式,没人出来认那个死去的女人,露西应讯出席作证是她发现尸首的。然后,验尸的人提出医学上的证明,说明了死因——勒毙。侦讯的程序到此结束。
  克瑞肯索普一家子由那个举行侦讯的大会堂走出来的时候,天气寒冷,狂风大作。他们一家总共五口人:爱玛、塞缀克、哈乐德、阿佛列、和布莱恩-伊斯特利——那个亡女伊迪丝的丈夫。还有温邦先生——就是办理他们家法律事务那个法律事务公司的经理。他是不辞麻烦特别由伦敦赶来参加侦讯的,他们都站在人行道上,冷得直打哆嗦。四周已经聚集不少人看热闹;“石棺尸首”的详情,非常有刺激性,已经由伦敦和当地的报纸充分地报导。

  一阵窃窃私语声:“就是他们……”
  爱玛大声地说:“我们躲开吧!”
  那辆租来的戴姆勒大汽车开到路边。爱玛上了车,然后向露西招手叫她上来。温邦先生、塞缀克、和哈乐德也跟着上车。布莱恩-伊斯特利说:“我带阿佛列同我一起坐我的小巴士。”于是,司机就关上车门,那辆戴姆勒正准备开动。
  “啊,停!”爱玛叫道,“还有那两个孩子。”
  那两个孩子在侦讯之前苦苦哀求要参加,结果被留在洛塞津别庄了,但是现在却咧着嘴笑嘻嘻地出现了。
  “我们是骑脚踏车来的。”斯妥达-威斯特说,“那警察很好,让我们由大会堂的后门进去。希望你不反对,克瑞肯索普小姐。”他加了一句。
  “她不会反对的,”塞缀克替她说,“一个人只年轻一次。我想,这是你第一次参加侦讯吧?”
  “有点令人失望,”亚历山大说,“这么快就完了。”
  “我们不能停在这里讲话呀,”哈乐德不痛快地说,“那里聚集了不少人,还有那些带照像机的。”
  司机看到他做的手势,便把车子开出路边,那两个孩子愉快地挥挥手。
  “这么快就散了!”塞缀克说,“那是他们的想法,少不更事!这还是刚刚开始呢。”
  “这一切太不幸了,太不幸了!”
  哈乐德说:“我想——”他瞧瞧温邦先生,温邦先生绷紧嘴唇,厌恶地摇摇头。
  “我希望,”他用说教的口吻说,“这件事不久就会澄清,警方是很有工作效率的。虽然如此,整个这件事,就象哈乐德说的,实在非常不幸。”
  当他说话的时候,他一直瞧着露西,而且他的神气明明是很不赞成的样子。“如果不是这位小姐到一个不该到的地方乱翻,”由他瞧着她的神气可以想象到他似乎是这样说。“就不会有这种事发生。”
  这种想法——或者可以说是一种很相似的想法——由哈乐德-克瑞肯索普说出来了。
  “顺便请问——哦——爱斯——爱斯伯罗小姐,你究竟怎么会去看石棺里的东西呢?”
  露西已经在想: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一家人会有一个人想到这一点。她以为警察要问的,首先就是这个。她觉得很奇怪的就是直到这一刻,才有人想起这样问她。
  塞缀克、爱玛、哈乐德和温邦先生都在瞧着她。
  她的答复,不管是真是假,自然已经准备多时了。
  “其实,”她用一种犹豫的声音说,“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确实感觉那个地方需要彻底整理,并且清扫一下。而且,那里有——”她犹豫一下,“——一种非常奇特、让人很不舒服的气味——”

  她已经正确地预料到,一提起那种令人不舒服的气味,每个人都会避之犹恐不及呢。
  温邦先生低声地说:“是的,是的,当然……大约有三个星期了,我想警察局那个医官这样说。你们是明白的,我们都尽量不要多谈这回事。”他微笑地望望爱玛,表示鼓励她振作起来,现在她脸变得面无人色。“记住,”他说,“那个可怜的年轻女人与我们毫无关系。”
  “啊,但是,我们也不敢这么肯定,是不是?”塞缀克说。
  露西-爱斯伯罗有些感兴趣地瞧瞧他。她对于这三个弟兄之间相当惊人的差别已经感到奇怪。塞缀克是个大块头。他有一副饱经风霜的、粗犷的面孔,蓬乱的褐发,和愉快的态度。他由飞机上下来回到家的时候,脸没有刮。现在虽然因为要参加侦讯,刮过脸,可是仍旧穿他刚到时穿的那套衣服,而且,那似乎是他唯一的衣服:一条灰法兰绒的旧裤子,和有补丁的、并且有点磨光的、露出织纹的宽松夹克。他露出自舞台上扮得逼真的、一个放荡不羁的人,而且引以为荣。
  与之相反,他的弟弟哈乐德,百分之百是一个都市绅士和大公司经理的形象。他有高高的、匀称的、挺拔的姿态,褐色的头发,两鬓已经有些秃了。他留着小小的黑胡子,穿一套暗色的、剪裁考究的衣服,戴一条珍珠灰色的领带。他的样子正合他的身份,一个精明的、成功的商人。
  他现在很不自然地说:
  “塞缀克,那实在是一句多余的话。”
  “我不知道是为什么,她毕竟是在我们的仓库里,她到那里干吗呀?”
  温帮先生咳了一声,说:
  “也许,也许是——哦,是来幽会。我听说这里的人都知道钥匙是挂在外面一个饰钉上的。”
  他的腔调里含有很痛恨他们如此大意的意味。因为这种意味很明显,所以爱玛很抱歉地说:
  “那是大战期间开始的,都是为了空袭时民防队员的方便。那里有一个小酒精炉,他们可以自己煮热可可茶喝。后来,因为那里实在没什么别人会拿走的东西,我们就继续把钥匙挂在那里。这样对于妇女协会的人方便些,假若我们把它放在房子里,使用时就不方便——他们有什么举动时需要把那地方整理一下的时候,家里没人把钥匙送给他们。我们只雇用每天来打杂的女人,没雇住在家里的女仆……”
  塞缀克匆匆地、很困惑地瞧瞧她。
  “你好象很烦恼,妹妹,有什么不妥当吗?”
  哈乐德很气恼地说:
  “真的,塞缀克,你还要问吗?”
  “是的,我的确要问。就算一个陌生的年轻女人在洛塞津别庄的仓库里给人害死了(听起来象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通俗剧),就算暂时给爱玛一个震惊——但是爱玛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我不明白她怎么现在还会这么烦恼。该死,我们对样样事情都会习惯的。”

  “有些人对于凶杀案不象你那样见惯了,他们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对凶杀案感到习惯。”哈乐德尖刻地说,“我敢说,在马觉卡,凶杀案一辨士两个。”
  “艾维扎,不是马觉卡。”
  “是一样的。”
  “一点都不一样——那是两个迥然不同的岛。”
  哈乐德继续说下去:
  “我的意思是:你生活在感情容易激动的拉丁人中间,自然会觉得凶杀案是日常见惯的、很普通的事。但是在英国,我们都把凶杀案看得很严重。”他愈来愈生气地加了一句,“真的,塞缀克,穿这种衣服参加公开的侦讯——”
  “我的衣服有什么不对?穿着很舒服呀!”
  “这种衣服不适合在那种场合穿。”
  “这个——不管怎么说,我只有这些衣服。我为了及时同大家一起出席侦讯,匆匆赶回来,没有把衣服装箱带来。我是一个画画儿的,画画儿的喜欢穿得舒舒服服的。”
  “那么,你仍然想画呀?”
  “哈乐德,你要当心,当你说我想画的时候——”
  温邦先生很有威严地打扫一下嗓门儿。
  “这样的讨论是毫无益处的。”他谴责地说,“我亲爱的爱玛,我希望你告诉我,在我回到伦敦以前,还有什么可以为你服务的事吗?”
  他的谴责,产生了效果。爱玛-克瑞肯索普连忙说:
  “谢谢你的好意,来这里参加侦讯。”
  “没什么,侦讯时有人代表这一家人注意进行的情形是好的。我已经同督察安排好在别庄面谈一下。我相信这一切虽然很令人难过,情况不久就会澄清的。在我自己想来,关于发生的事一点没有疑惑。爱玛已经告诉我们了,那个长仓库的钥匙本地的人都知道是挂在门外的,很可能在冬天往往有本地的情侣把那个地方当作幽会之地。毫无疑问的,两个人起了争吵,一个年轻小伙子一时气极,不可控制,终于闯下大祸。他因为自己闯了祸非常惊恐,偶然看到那个石棺,便发现那是一个隐藏尸首的好地方。”
  露西暗想:“是的,这样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那正是一个人可能想到的。”
  塞缀克说:“你说本地情侣——但是,到现在为止,本地人还没一个能认出那女人是谁。”
  “现在为时尚早。毫无疑问,不久就会有人认出来。当然啦,我们所谈的那个男的可能是一个本地的居民,但是,那个女的不知道是由什么地方来的,也许是布瑞汉顿另外一部分地方来的。布瑞汉顿是个大地方——过去二十年来已经扩张很多了。”
  “假若我是一个女孩子来会我的情郎,我就不会叫他带我到几哩之外一个冰冷的仓库里幽会。”塞缀克提出反对说,“我就会在一个电影院里,和他舒舒服服的拥抱着,你会不会这样,爱斯伯罗小姐?”
  “我们有必要谈这些吗?”哈乐德难过地问。
  他刚提出这个问题,车子就在洛塞津别庄的大门口停下来。于是,他们都走出来。
或许您还会喜欢:
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