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马丁伊登 - 第三十二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紧接着玛利亚在第二天下午又因马丁的第二个客人而激动了。这一次她不再手忙脚乱,因为她把布里森登请到她那接待贵宾的豪华客厅里坐下了。
  “我来拜访你不会介意吧?”布里森登说道。
  “不,不,一点也不,”马丁一面和他握手一面回答,然后挥手请他在唯一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自己坐在了床上。“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地址的?”
  “给莫尔斯家打了电话,莫尔斯小姐回了话,我就来了。”他从外衣口袋里扯出一本薄薄的书扔在桌上。“有一个诗人的集子。读一读吧,送给你了。”接着,他回答马丁的抗议道:“我拿书有什么用?今天早上我又吐了一次血。有威士忌么?没有,当然。等一等。”
  他转身便走掉了。马丁望着他那瘦长的身影蜇下了外面的台阶,发现在他转身关门时那原本宽阔的肩膀已在塔拉的胸膛两边垂落,不禁感到心酸。马丁拿出了两个酒杯,开始读起那诗集,那是亨利·伏恩·马罗最新的集于。
  “没有苏格兰威士忌,”布里森登回来说,“那叫花子除了美国威士忌什么也没有。只好买了一夸脱。”
  “我打发一个小家伙去买点柠檬,我们做柠檬威士忌甜酒喝,”马丁建议。
  “我不知道像这样一本书能给马罗带来什么?”马丁拿起诗集说下去。
  “也许五十元吧,”回答是,“如果他能收支平衡,或是能骗到个出版家冒险给他出版,就算是万幸的了。”
  “那么说,靠写诗吃饭是不行的了?”
  马丁的口气和脸色都显得沮丧。
  “当然不行,哪个傻瓜会那么想呢?凑凑韵能吃饭,比如布路斯、弗吉尼亚·斯普玲,还有塞季成克。要写诗么,你知道伏恩·马罗靠什么过日于?——靠远在宾夕法尼亚州一个填鸭式的男校教书。在所有私立的小地狱里这种地方是最糟糕的。哪怕他还能活五十年我也不愿意跟他交换地位。但是他的作品在同时代的凑韵诗人里可是有如胡萝卜堆里的红宝石。但是对他的评论呢!全他妈的扯谈,一批愚蠢的休儒写的!”
  “是些不知道怎样评论作品的人写的,这种人太多了,”马丁表示赞成。“研究史蒂文森和他的作品的卑劣之作就太多,多得叫我害怕。”
  “吃死人的僵尸,女身鸟爪怪!”布里森登咬牙切齿地叫道,“是的,我知道这帮妖精。因为他为达米安神甫①写的那封信就得意扬扬地啄他的肉,撕扯他,折磨他——”——
  ①达米安神甫(184-1889):比利时人,1873年访问了夏威夷的莫罗开麻风寨,从此留在那里为麻风病人服务,十二年后自己也得了麻风病,一直工作到逝世。斯蒂文森写了一封公开信《达米安神甫》,表示对他的敬佩,并驳斥了对他的种种污蔑。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马丁插嘴说。
  ‘对,这话正好不过——满嘴真善美却糟蹋着真善美,最后还拍拍真善美它的肩膀说,‘好狗好狗,忠心耿耿。’滚吧!理查·瑞尔夫弥留那天晚上把他们叫做:喳喳叫的小乌鸦,叫对了。”
  “在大师们流星一般迅速地飞翔时,”马丁热情地接下话头,“专跟星尘找茬的家伙。我写过一篇文章讽刺他们——那些找茬专家,亦称书评家。”
  “让我看看。”布里森登兴致勃勃地提出要求。
  于是马丁翻找出一份复写的《星尘》,布里森登一边读一边格格地笑,搓着手,忘掉了威士忌甜苏打。
  “我的印象是:你就是一个坠落到凡间的星尘,被扔进一群戴了风帽的没有眼睛的作儒之间。”他看完稿子说,“当然,第一家杂志就会叼住它不放的。”
  马丁翻了翻自己的稿件记录本。
  “已经被二十七家杂志退了稿。”
  布里森登开怀大笑,笑了许久,却痛苦地呛咳起来。
  “喂,你用不着告诉我说你没有写过诗,”他喘着大气说,“拿几首来看看。”
  “现在先别看,”马丁请求,“我还想和你谈谈。我把诗扎成一扎,你带回去看。”
  布级森登带走了《爱情组诗》和《仙女与珍珠》,第二天地回来了,对马丁提出:
  “再给我一点。”
  他肯定马丁是个诗人,也让马丁知道了他也是个诗人。马丁被他的作品弄得神魂颠倒,却大吃了一惊,原来他根本没有打算拿它们去发表。
  “让那些出版社滚蛋吧!”马丁主动要求帮他投稿,他却回答。“为美而爱美吧,”他劝告说,“别去找杂志社了。回到你的船上去,海上去——这是我对你的忠告,马丁·伊甸。你在把日于一天一天地浪费,想把美当婊子出卖,去满足杂志王国的要求。那只是在割自己的脖子而已。你那天对我引用过的话是谁说的?——哦,对了,‘人呀,最后的蜉蝣。’你这个‘最后的蜉蝣’拿名气来干什么?你要是出了名,反倒会中毒的。照我看你太年纯,太本色,太理智,靠这种东西是好不起来的。我倒希望你一行也没有法子卖给杂志。你要侍奉的唯一主人就是美。侍奉他吧,让苦芙众生下地狱去!成功!你的成功已经在你的《爱情组诗种为斯蒂文森写的那首十四行诗里了,已经在你那些海洋诗里了。那不是成功是什么?那比亨雷的《幽灵》还要好呢。

  “你获得欢乐不在取得成功,而在写作本身。你不会告诉我,可我明白,你也知道美煎熬着你,使你永远痛苦,是个无法痊愈的伤口,是一把烈焰熊熊的利剑。你干吗去和杂志打交道?就把美当作你的目标好了,为什么要把它变作黄金?好在你做不到,我倒不必激动。读上一千年杂志,你发现的价值也比不上一行济慈的诗。丢开金钱和名誉吧,明天就签合同上船去,回到你的大海去。”
  “不是为了名誉,而是为了爱情,”马丁哈哈大笑,“在你的宇宙里似乎没有爱情的地位;可在我的宇宙里,美不过是爱情的婢女。”
  布里森登怜悯地也佩服地望望他。“你这么年轻,马丁孩子,这么年轻。你想高飞,可是你的翅膀是最精致的薄绍做的,画上了最美丽的颜色。可别让它们给烧焦了,当然,你已经把它们烧焦了。要解释那些爱情诗需要找一个打扮得光彩照人的小姐,丢脸的地方就在这儿。”
  “让小见光彩照人,也让爱情光彩照人。”马丁哈哈大笑。
  “疯狂的哲学,”对方驳斥道,“我在那些风魔的梦里也拿这话安慰过自己。可你要小心,这些资产阶级的城市是会杀死你的。你看看那个生意人的南吧,我是在那里遇见你的。说它腐朽是不够的,在它那气氛里人就清醒不了,它叫人堕落,没有一个人不堕落,男的,女的,全都是些行尸走肉,指引他们的是跟蚌亮一样的聪明和艺术冲动——”
  他突然住了嘴,望了望马丁,然后灵机一动,明白过来。脸上的表情变作了惶惑的恐怖。
  “你那惊人之作《爱情组诗》原来是为她写的,为那个苍白、干瘪的女人写的!”
  转瞬之间马丁的右手已经伸出,紧紧攫住了布里森登的喉头,直摇得他的牙齿答答作响。可是马丁在他的服服却没有看见丝毫畏惧——除了一副惊奇与嘲弄的魔鬼表情之外什么也没有。马丁这才回过神来,揪住脖子一把把布里森登横摔在床上,才放了手。
  布里森登痛苦地、大口大口地喘了一会地气,格格地笑了/
  “你若是把我那点火焰摇灭了,我可要永远感谢你了。”他说。
  “我这些日子烦得快要爆炸了,”马丁道歉说,“希望没有伤害了你。来,让我新调一杯甜威士忌苏打吧。”
  “啊,好个棒小伙!”布里森登说了下去,“我不知道你是否以你那副身坯为骄傲。体壮得像个魔鬼,是只小豹子,小狮子。好了好了,你得为你那身力气付出代价的。”
  “你是什么意思?”马丁好奇地问,递给他一杯饮料。“喝了吧,以后乖乖的。”

  “因为——”布里森登啜着甜酒,很欣赏,微笑了。“因为女人。她们会缠住你,直到把你缠死。她们已经缠过你了,要不然我就算是昨天才出世的奶娃。你把我掐死也没有用;我有话还得说。毫无疑问这是你的童稚之恋;为了美的缘故,下一回回味可要高一点。你拿一个资产阶级小姐有什么用?别沾她们的边。找一个嘲笑生活。戏弄死亡、说爱就爱、火一样燃烧的了不起的女人去爱吧,这样的女人有的是,她们会爱你,不亚于任何一个资产阶级闺阁里培养出的娇小姐。”
  “娇小姐?”马丁抗议。
  “对,就是娇,娇娇滴滴地说些从别人那里听来的道德信条,害怕生活。她们会爱你,马丁,但是她们会更爱她们那些琐碎的道德信条。你需要的是痛快淋漓不受压抑的生活,是伟大的自由的灵魂,是绚烂的蝴蝶,而不是灰色的小飞蛾。哦,所有那些女人都会叫你厌烦的,如果你倒了霉,老是不死的话。不过你不肯生活,不肯回到你的海洋和船上去;因此就绕着城市里这些瘟疫的洞窟转,等到你腐败到骨头里的时候,你就会死去。”
  “你可以训斥我,但是你无法让我跟你辩论,”马丁说,“归根到底你的见解来自你的性格,而我这来自我自己性格的见解也和你的一样无懈可击。”
  两人在对待爱情、杂志和许多问题上的看法都有分歧,但是两人彼此却很喜欢,而马丁的喜欢又很深沉。他们俩天天见面,尽管有时只是布里森登在马丁那令人气闷的屋里呆上一小时。布里森登每一次未必要带一夸脱酒,两人在市中心吃饭时他从头到尾总喝威士忌苏打。他总是付两人的车费,马丁是通过他才明白了食物的美妙的。他喝到了第一杯香按,也见识了莱因葡萄酒。
  但是布里森登永远是个谜。他一脸苦行僧相,体质也越来越弱,可他却是个毫不讳言的酒色之徒。他不畏惧死,对种种生活方式都辛辣尖刻,愤世嫉俗,但是他虽然快要死去,却仍然热爱生命,丝毫不放。一种要活下去、要快活地活下去的狂热攫住了他。他要“在我所从来的宇宙尘埃的空间里玩个够。”他有一次这么说。为了追求新的刺激和感受,他玩过毒品,做过许多古怪的事。他还告诉马丁他曾经三天不喝水。那是自愿的,为了要体验极端的口渴解除时的奇妙的欢乐。马丁从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从哪儿来。他是个没有过去的人;他的未来是即将出现的坟墓;而他的现在就是生活里这苦涩的狂热。
或许您还会喜欢:
最后的莫希干人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初,美国才开始摆脱对英国文学的依附,真正诞生了美国的民族文学。而书写这个文学《独立宣言》的代表人物,是欧文和库柏,他们同为美国民族文学的先驱者和奠基人,欧文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而库柏则是“美国小说的鼻祖”。库柏的长篇小说《间谍》(一八二一),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蜚声世界文坛的小说。他的代表作边疆五部曲《皮裹腿故事集》,影响更为广远;而《最后的莫希干人》则为其中最出色的一部。 [点击阅读]
死亡区域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2
摘要:约翰·史密斯大学毕业时,已经完全忘记了1953年1月那天他在冰上重重地摔了一跤的事。实际上,他高中毕业时已不太记得那件事了。而他的母亲和父亲则根本不知道有那么一回事。那天,他们在杜尔海姆一个结冰的水塘上溜冰,大一点的男孩们用两个土豆筐做球门,在打曲棍球,小一些的孩子则很笨拙可笑地在水塘边缘溜冰,水塘角落处有两个橡胶轮胎在呼呼地烧着,冒出黑烟,几个家长坐在旁边,看着他们的孩子,那时还没有摩托雪车, [点击阅读]
死亡终局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2
摘要:这本书的故事是发生在公元前二○○○年埃及尼罗河西岸的底比斯,时间和地点对这个故事来说都是附带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无妨,但是由于这个故事的人物和情节、灵感是来自纽约市立艺术馆埃及探险队一九二○年至一九二一年间在勒克瑟对岸的一个石墓里所发现,并由巴帝斯坎.顾恩教授翻译发表在艺术馆公报上的埃及第十一王朝的两、三封信,所以我还是以这种方式写出。 [点击阅读]
消失的地平线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烟头的火光渐渐暗了下来。我们也渐渐感觉到一种幻灭般的失落:老同学又相聚在一起,发现彼此之间比原来想象的少了许多共同语言,这使得我们有一些难过。现在卢瑟福在写小说,而维兰德在使馆当秘书。维兰德刚刚在特贝霍夫饭店请我们吃饭,我觉得气氛并不热烈,席间,他都保持着作为一个外交官在类似场合必须具有的镇静。 [点击阅读]
清洁女工之死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赫尔克里-波洛从维拉饭店出来,迈步朝索霍区走去。他竖起大衣领护住他的脖子,他这样做,与其说是一种需要,不如说是处于谨慎,因为这时的夜晚并不太冷。“不过,在我这种年龄,一个人还是别冒什么风险的好。”波洛习惯这样说。他心情愉快,两眼睡意朦胧。维拉饭店的蜗牛实在是美味极了,真是一个好地方,这个地道的小餐馆,这次总算是找对了。 [点击阅读]
猫知道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第一章“再把地图拿来给我看一看,悦子。”站在拐角处向左右两侧张望的哥哥说。我从提包皮中取出一张已经被翻看得满是皱纹的纸片。“说得倒轻巧,很不容易!牧村这家伙画的地图,怎么这么差劲!”哥哥一边嘟嚷着,一边用手背抹去额头顶的汗。就在这时,右边路程走过来一个人。这是一个穿着淡青色衬衫。夹着一半公文包皮的青年男子。 [点击阅读]
琥珀望远镜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猛兽们从深邃的山谷走来看着熟睡中的少女——威廉?布莱克紧挨着雪线有一个杜鹃花遮蔽的山谷,山谷里哗啦啦地流淌着一条乳白色的雪水融化而成的小溪,鸽子和红雀在巨大的松树间飞翔,在岩石和其下簇拥着的又直又硬的树叶间半遮半掩着一个洞。 [点击阅读]
癌病船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第一章处女航一父母及幼小的弟弟、妹妹,四个人正围着一个在梳妆的少女淌眼泪。这是一套两间的公寓住房。父母住一间,三个孩子住一间。当然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有一张桌子。孩子们每天在这狭小的房间里埋头苦读。大女儿夕雨子,已经十三岁了。但她却无法继续学习下去。她得了白血病。开始时觉得浑身无力,低烧不退。父母整天忙于自身的工作,无暇顾及自己孩子。父亲大月雄三,是个出租汽车司机。 [点击阅读]
直捣蜂窝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四月八日至十二日据估计,美国南北战争期间约有六百名妇女参战。她们女扮男装投身军旅。在这方面,好莱坞错过了文化史上重要的一章,又或者就意识形态而言,这段历史太难处理?历史学者经常努力研究那些不遵守性别分际的女性,然而没有其他议题比武装战斗更清楚地画出这条分际线。(直至今日,女性参与瑞典传统的麋鹿狩猎活动仍会引发争议。 [点击阅读]
睡美人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客栈的女人叮嘱江口老人说:请不要恶作剧,也不要把手指伸进昏睡的姑娘嘴里。看起来,这里称不上是一家旅馆。二楼大概只有两间客房,一间是江口和女人正在说话的八铺席宽的房间,以及贴邻的一间。狭窄的楼下,似乎没有客厅。这里没有挂出客栈的招牌。再说,这家的秘密恐怕也打不出这种招牌来吧。房子里静悄悄的。此刻,除了这个在上了锁的门前迎接江口老人之后还在说话的女人以外,别无其他人。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