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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小语 - 散文卷:我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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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长途旅行接近尾声,回家在即的时候,我就会和同行的友伴说:“唉!回去之后,又该看电视‘为生’了!”
  其实,我看电视的时间,和别人比起来,还算是少的,我因为工作的关系,电视节目的黄金时间,我都不在家。但即使如此,我仍然觉得生活中有大部分可贵的时间是被电视占去了。
  特别是周末假日。
  以前没有电视的时候,周末假日是一些值得振奋的日子。大家可以提提意见,做做安排,是去福隆呢?还是去观音山?是约朋友来呢,还是到朋友家去?要不要去西门闹区挤上一场电影,顺便逛逛橱窗?说不定会意外地买到一件合适的衣服或一双好看的鞋。
  至少可以知道今年外面又有了一些什么流行的东西,而且可以自己加以批评和挑选。
  现在不行,没有人要再费神去计划安排。冬天太冷,夏天太热。下雨天、刮风天……
  出去总不如在家的好;反正打开电视,什么都有。荧光幕上有人爬山,有人游泳,有人赛车,有人打球,有人表演时装,有人演戏给你看,唱歌给你听,……你自己呢?什么也不用再劳神去做,看看人家做就行了。
  于是,世界上分成了两种人,一种人是做活动给别人看的;一种人是坐在那里看别人活动的,一面看别人活动,一面听别人告诉你如何如何。包皮括应当买什么药,喝什么冷饮,吃什么糖,穿什么衣服,而忘了自己还有个躯体和头脑,可以活动和为自己做做决定。

  等电视节目收播了,全家人懒洋洋地站起来,像电影散场一样,拉窗帘的拉窗帘,关门的关门,分头就寝去了。连梦都不必做,头脑失去了电视的导引,就会停在那里,一片空白,正像收播之后的荧光幕。
  一家人连谈天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无论什么节目,都先天具有一种不许被打扰的权威。也许是我们教育受得太好了,听音乐会、看戏、听演讲……只要是在做观众,就有保持安静的义务,即使你并不喜欢听,也不能打扰别人。这份做观众的礼貌,很自然地带到了电视机前。只有播广告的时候,大家觉得有权说说话。广告一完,立刻就自动地回到肃静,所以我总是嫌广告太短了,使我来不及把要说的话说完。
  你或许会问,你如果不喜欢看电视,为什么不走开呢?
  这又牵涉到乐享天伦的问题。
  我在我的散文集《现代天伦》里也曾说过,当全家在看电视的时候,你固然可以走开不看,但总难免会使人感到有煞风景,觉得你这人怎么如此孤僻?或怎么如此严肃,不合群?家里别人都爱看,你为什么不合作?所以即使走开,心里也总有点不安。有时单单为了表示“合作”,也会陪着大家坐在电视机前——假装看。或手上拿份报纸或一本书,心不在焉地翻阅,来解除自己的无聊。当大家看到好笑或感动的情节而发出赞叹之声的时候,我就抬头捕捉一鳞半爪,有时也跟着笑笑,表示我真是在看。

  其实,我并不反对电视。相反的,我有时很感谢电视。如果没有电视,我们如何能看到太空人在遥远的月球上踏出他替人类踏出的那一大步?夕回果没有电视,我如何能体尝到深夜拥毯,坐在电视机前,等着看太空人从天外安全降落地球的那惊奇兴奋的一刻?如果没有电视,我怎能认识全世界各重要国家首脑人物的音容笑貌?
  只是,凡有利的东西,都会使人过分耽溺其中,不知节制,而把它的好处变成了坏处。
  社会大众常苛责电视,说他们的节目不够好。我却觉得这已经够好了。如果再好,我们更不知要怎样的被电视牵着鼻子走了。因为即使节目再不好,大家也一样会傻愣愣地看。连自己最讨厌的广告,也会盯着看个不停,使自己都觉得奇怪呢!
  电视是现代生活中最有力的大众传播工具。它最具有登高一呼、万众响应的效果。
  君不见,电砚记者镜头一晃,晃到了北滨公路的蝙蝠洞,次日那附近就立刻车水马龙,交通为之阻塞,蝙蝠为之遭殃,附近地皮也为之涨价呢!

  电视有使大家同时注意同一件事的效果。棒球队在美国比赛,电视要转播,到了那个时间,街上会像过年一样,行人稀少,都回家看电视去了。不爱看棒球的人都不由自主地要跟着大家看。因为反正你也办不了事,而且第二天大家见了面,每个人都谈棒球,你如果没看,就插不上嘴,为怕被冷落在一旁,只得跟大家一致行动。
  现代人经常都有全体一致的话题。这话题是由各种大众传播工具所提供。你不能漏掉这些话题,否则你会立刻被认为是“跟不上时代”。现代人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共存共荣。所以共同的话题非常重要。它使你在与人交往的时候灵活而热络,能和人“谈得来”。如果你对大家共同的话题一概不知,就只有坐冷板凳了。
  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尽管我看电视的时间不多,却还是对电视上的一切相当熟稔。
  某天,我步行经过仁爱路,迎面走来一位女士,圆圆的脸,十分友善。她见我对她注目,就朝我微笑,我说:
  “嗳,我在哪儿见过你呀?”
  她说:“哎呀!电视上啦!我也见过你啦!你到我们公司来过,是不是?”
  两人相对大笑,从此成了有实际来往的朋反。
  你能不说这是电视带来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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