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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 - 第八章 我只是讨厌屈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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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四六年,胡适在北大的演讲中说:“你们要争独立,不要争自由。”
  我初看不明白。
  他解释:“你们说要争自由,自由是针对外面朿缚而言的,独立是你们自己的事,给你自由而不独立,仍是奴隶。独立要不盲从,不受欺骗,不依赖门户,不依赖别人,这就是独立的精神。”
  北京郊区曾经发生过政府与居民的剧烈冲突,这里要建亚洲最大的垃圾焚烧厂,居民认为一定会产生严重污染,双方座谈时,脸都扭到一边,“剑拔弩张”。
  “沟通不可能么?”我问。
  居民代表黄小山说:“政府就要建,我们就不让建。不管是谁,总说这个‘就’字,‘就’要怎么怎么着,那就没任何调和余地了。”
  他组织居民举牌子在博览会门口示威,站在第一排,他头发是朋克式的,两边秃着,头上一丛染得像个鸡冠花,很好认。他听见警察悠悠地说“就是那个黄毛”,他在雨里浑身都抖,“不知道激动还是害怕”。在里面待了一夜,出来他换种方式,把“论垃圾为什么不能焚烧”的材料不停向各级政府递交,电视台组织辩论场场到。
  政府的专家在辩论赛上认识他之后,请他参加去日本的考察团,“这个人,路上见着姑娘漂亮就使劲看,目不转睛。他很真诚,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不高兴的时候就骂。‘真’的人好交往,没有偏激和成见。”
  日本国土面积小,百分之九十的垃圾靠焚烧,东京的厂子就建在市中心,进去参观要换拖鞋,他看明白了,垃圾焚烧的技术百年来已经很稳定,“重要的不是烧不烧,而是烧什么,怎么烧。”但小区居民在镜头里骂他‘说他“叛变”了’向着政府说话。
  他有点儿像小鱼,热锅上两边煎,但他说对抗不代表独立,“谁也不信谁,不买账,这不行,不能光服从,也不能光对抗,那只是个姿态。得有理由,有科学依据。批评政府,这事咱理直气壮,但也得反思自己,既然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是垃圾的产生者,也该反思我们自己应当做点什么。”他说现在的问题不是垃圾焚烧,而是中国百分之六十五都是湿垃圾,焚烧时如果达不到足够高温,就会释放二恶英。填埋也会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他自己花钱开始研究“垃圾甩干机”,想用这个技术来过滤垃圾的水分。“我是个混子德性,本来打算移民,现在我怎么也不走了,这是我的地儿,我就留在这儿,死磕了。说句抒情的话吧,我在哪儿,哪儿就是中国。”

  做这些节目时,常常会有人说:“不要往下做了吧,中国乱不起啊。”我理解这样的担忧,老郝和我在北京美丽园小区,曾见到过激烈的冲突。进小区时我吓了一跳,没见过这样的场面:整个小区挂满了红色标语和支持双方的不同颜色的旗子。很晚了,马路上都是人,挥着拳头,打着标语,有人喊:“杀死雷霞。”
  这些人都是住在这里的业主,雷霞是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她刚打赢了官司,让业主少掏物业费,但物业公司不执行法院判决,突然撤走,停电停水。有一部分业主说是业委会打官司才造成这个后果。他们围在马路上,向雷霞叫嚷。电视镜头一对着,几十人就围上来,把手里拿的纸几乎挥到雷霞的脸上,大声喊:“剥下他们的画皮。”
  雷霞不说话,手没有架在胸前,也没有放在兜里,站着听。
  面向她站在最前头的中年男子说:“你们凭什么打这个官司影响我们生活?我们愿意交这个钱,交得起,这是民意。”
  雷说:“这是一个集体,大多数人作出来的决定,少数人是要保留一点来服从的。这是一个公理。当时票箱表达的意见就是只有十票反对。九百多户投票,八百多户赞成,这不代表民意吗?”
  中年男子说他们当时没有投票,因为想让业主大会达不到半数而无效,人数最终过半后业委会官司打赢了,这些没投过票的人在马路上喊“打倒业委会”,业委会的杜平说:“真正的民主是在票箱里表达你的意见,而不是站在马路上。”

  但是,马路上的声音太大了。在我们的镜头里,反对业委会的人打支持者的耳光,有人下跪,有人游行,有人拉标语……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这样的场面,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事儿会怎么收场,不知道理性会不会在拳头面前落败。
  后来我发现,最终起作用的,是那些住在小区里,没有投过票,也没有反对过投票,原本与这两方都毫无瓜葛的人。
  他们被马路上的声音吵醒,渐渐加入议论,在家门口挂上支持其中一方的旗帜,聚在一起开会,建立小区论坛,在公告栏里,贴出自己的意见……而这些人,是以前并不关心公共事务,不想为两块钱的物业费花私人时间的人。
  我们采访了其中之一,他说:“以前不太感兴趣,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但这次一方面是觉得这么多人围攻一个人,感受比较深,也比较惭愧。我觉得不能再做沉默者,不去搭顺风车,大家都站出来表示自己的意见,用选票来决定我们的未来。”二〇〇六年的十月二十八号,美丽园进行了第五次业主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千三百七十八户,一千零九十四户投票,拄项决议的结果都是六百多对四百多票,最终决定业委会留任,用招投标程序选择新的物业公司,不再续聘原物业。这样的一个结果在很多人看来,徒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它唤醒的东西,带来了马路上最终的安宁。
  二〇〇八年,我在美国,正是他们总统大选前夜。华盛顿博物馆的黑人老保安知道我是记者时,突然说:“等一下。”他飞跑着拿了张报纸给我看:“看,黑人新郎被白人警察枪杀,我们要去游行。”
  “你们要求什么?”
  “建立黑人自己的国家。”
  我目瞪口呆:“不会吧?”他看我不信,说“你等等”,大街上随手叫了三组人,一个年轻的家庭,两个挂着耳机线的女孩,一对老年夫妻,都是黑人,“你们说,你们是不是想建立属于黑人的国家?”

  “当然。”六个人连迟疑都没有,“你可以到我们的街区去看一看,美国仍然是白人的国家,不是我们的。”
  “你们不是有奥巴马吗?”
  “他的脑子是白的。”老黑人说。
  那个带着孩子的年轻男人说着说着居然哭了,他说他的街区警察的对讲机里,黑人的代码,是“nonhumanbeing”。
  在这之前,我以为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和《民权法》已经顺利地把种族问题基本解决了,奥巴马一旦上台更是黑人的狂欢……这都是我的想象和从书中看来的概念。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劳永逸的答案,也没有完美的世界图式。认为一个人、一个概念、一次诉讼就可以彻底解决现实问题,如果不是无知,就是智力上的懒惰。但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上,还是有一个共有的规则存在。
  我问这个老黑人:“你们会选择暴力吗?”他说不会。“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只有智慧能。”
  “愤怒不也是一种力量吗?”
  “是,但是一种危险的力量。”
  “那为什么不选择这种力量?”
  “我们还有更好的方式。”他说,“我们有法律。”
  我们也有。
  采访郝劲松时,我问过他:“你以谁的名义在诉讼?”
  “公民。”
  “公民和普通百姓的概念区别是什么?”
  “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却不傲慢,对政治表示服从,却不卑躬屈膝。能积极地参与国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恶知道愤怒,我认为他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公民。”
  我问他最后一个问题:“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这个当时三十四岁的年轻人说:“我想要宪法赋予我的那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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