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今天我不愿面对自己 - 第一章(1)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一章
  我被传讯了。周四上午十点整。
  我总是经常被传讯:周二上午十点整,周六上午十点整,周三或者周一。几年就像一周似的,我感到惊讶的是,夏末一过,冬天又即将来临了。
  在去有轨电车的路上,结着白色浆果的灌木丛又从篱笆上垂挂下来了。像下面被缝上的珠光纽扣,也许一直长到地里,或者就像小馒头。对转动鸟嘴的白色鸟头来说,这些浆果太小了,但我还是忍不住想到白色鸟头。想得人直犯晕。我宁愿去想草地上那点点积雪,可一想到积雪,人就无望了,粉笔让人昏昏欲睡。
  有轨电车没有固定的行车时刻表。
  有轨电车尽管不是叶子质地很硬的杨树,但我还是觉得它在呼呼作响。车子已经启动了,今天它会马上将我带走。我本来打算让戴草帽的老人先上车。我到达车站的时候,他已经在那里等着了,谁知道他究竟等了多久。虽然他并不显得老弱,但像影子一样瘦长,驼背而且有气无力。他的裤子里没有屁股,没有髋部,只有鼓起来的膝盖。既然他偏偏在车门打开时往地上吐唾沫,我只好在他前面上车了。车里的座位差不多都空着,他眼睛在车厢里扫视了一遍,然后站住不动了。年龄这么大,却不觉得累,不是因为无法坐下来而站在那里。有时候人们听到老人们说道:到了墓地,有你躺着的时候呢。他们对此根本没有想到过死亡,他们说得也对。这种事永远不会跟着顺序走,也有小小年纪说走就走了的。只要不必站着,我总是会坐着。在座位上行驶,仿佛坐着走路一样。那个人打量了我一下,车厢空荡荡的,人们顿时感觉到了这一点。我没有闲聊时间,否则我倒想问问,我究竟有什么好看的。他才不会去想,是否他的观瞻打搅了我。外面,半座城市从我身旁走过,在树林和房屋之间不断地交替。人们说,老年人的感觉要比年轻人的更多。或许我也有一种感觉吧,所以今天我的手提包皮里放上了一条小毛巾、牙膏和牙刷。但我没带上手绢,因为我不想哭。保罗没有察觉到,当阿布今天有可能将我带到他办公室下面那个小房间时,我有多担心。我什么话也不跟他说,如果果真如此,恐怕他很快就会知道的。有轨电车开得很慢。老人草帽的带子脏兮兮的,可能是被汗渍或是雨水弄成这样的吧。阿布每次和我打招呼,总是用唾沫吻我的手。
  阿布少校将我的手举到他的指尖处,压住我的指甲,差点儿让我叫出声来。他用下唇吻我的手指,留出上唇和我说话。他总是以同样的方式吻我的手,但说话时却总是说不同的话:
  啊哟,你的眼睛今天发炎了。
  我觉得你长胡子了,在你这个年龄有点早了。
  嘿,你的小手今天冰凉,但愿不是循环系统出毛病吧。

  哎呀,你牙龈萎缩,好像你是你奶奶一样。
  我奶奶没有活到很老,我说,她还没到掉牙的年龄就走了。阿布想知道我奶奶的牙齿,所以才提及这个问题。
  女人知道自己今天该有怎样的外表。而且行吻手礼的时候,第一不能痛,第二不能湿,第三应该吻在手背上。至于吻手礼如何做,男人比女人知道得更清楚,阿布当然也是。他的整个身体散发出“艾薇儿”牌香水的味道,这是一种法国香水,我的公公,那个香水共产党员也使用这种香水。可我认识的所有其他人,并不购买这种香水。这种香水在黑市上的价格比商店里的一套西装还贵。或许这叫“九月”香水吧,这种树叶燃烧后带苦涩的有烟熏味的气味我可是不会搞混的。
  我坐在小桌子旁的时候,阿布注意到我在裙子上擦手指,我不仅是为了重新感受这些手指,而且也是为了擦掉上面的唾沫。他转动他的印章戒指,心满意足地微笑着。我也无所谓,唾沫是可以擦掉的,它们甚至还会自动晾干,而且没有毒。每个人的嘴里都有唾沫。其他人在人行道上吐唾沫,然后用鞋子踩掉,因为唾沫本来就不该出现在人行道上。阿布当然不会往人行道上吐唾沫,在这个人们不认识他的城市里,他扮演的是谦谦君子的角色。我的指甲很疼,但他还从没有把它们压到发紫的程度。它们重新活跃起来了,好像冰冷的双手突然有了温暖一样。我觉得如果我的眼前漆黑一片、脑子晕乎乎的,那才叫惨呢。假如感觉全身赤条条的,那就是耻辱啊,难道还能以别的言辞描述吗?只是,倘若这句话没什么好说的,倘若最好的话很糟,那又该怎么办呢?
  从今天凌晨三点开始,我就听到闹钟嘀嗒嘀嗒的声音:传讯,传讯,传讯厖保罗在睡梦中横踩整张床,突然抽搐了一下,动作迅猛至极,尽管没醒来,却把自己吓了一大跳。这是一种不良习惯。经他这么一折腾,我也睡不着觉了。我醒着,知道只有闭上眼睛才能重新入睡。可我没有闭眼。我常常荒废了我的睡眠,必须重新学习如何入睡。这个做起来轻而易举,或者根本做不到。到了凌晨,万物都已沉睡,连猫狗也只是在垃圾周围溜达到半夜就歇脚了。要是知道自己睡不着觉,那么与其徒劳地闭着眼睛,还不如在黑漆漆的房间里想着那些亮堂堂的事情更轻松些呢。想到大雪纷飞,白雪皑皑的树干,白色的屋子,许多的风沙——我喜欢想到天明,常常就这样将时间消磨掉了。今天早上,我照例可以想到向日葵,并且也如愿以偿了,可是忘记我十点整被传讯,对此我无能为力。自从闹钟响起“传讯”、“传讯”、“传讯”的嘀嗒声以来,我不得不首先想到阿布少校,之后才会想到保罗和我自己。今天,保罗抽搐的时候,我已经醒来。当窗户灰暗的时候,我在天花板上看到了阿布的大嘴巴,和下面那排牙齿后面的粉红色舌尖,听见了那个挖苦的声音:为什么你要失去控制能力呢,我们才刚刚开始呢。

  只有当我两三周不被传讯的时候,我才会被保罗的大腿弄醒。然后我就很高兴,证明我重新学会如何睡觉了。
  我重新学会睡觉后,每天早上都要问保罗:你做过什么梦了,可他一点儿都想不起来。我给他比画,他如何叉开脚趾乱踢乱蹬,迅速收回大腿,弯曲脚趾。我把桌子跟前的椅子拖到厨房间中央,坐下来,两条腿腾空,把整个动作演示了一遍。保罗不禁笑了起来,于是我说:
  你在笑你自己呢?!
  哦,是啊,可能我在梦中开着摩托车带你呢,他说。
  抽搐像是在向前飞奔的中途逃跑一样,我认为这是因为他喝酒的缘故。但我不这么说。我也不说黑夜带走了保罗大腿的摇摇晃晃。一定是这样的吧,它抓住他的膝盖,首先拉住他的脚趾,然后走进漆黑的房间里。而且是在凌晨,那时城市开始为自己沉睡,并且踏进外面大街那黑的夜色中。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保罗醒来的时候不可能笔直站着的。如果夜夺走了每个人的酒瘾,那么到凌晨时分,它肯定会酩酊大醉了。城里喝酒的人太多了。
  刚过四点,下面商业大街的送货车已经到了。它们打破了宁静,发出隆隆声响,这种小卡车装货不多,几个箱子里装着面包皮、牛奶和蔬菜,很多箱子里装着白酒。如果下面的饭菜没有,女人和孩子们还能够勉强接受,排的长队顿时散去,人们纷纷回家。可是,如果没有了酒,男人们便开始诅咒生活,拔出匕首。店员尽管在劝说他们,可只有到了酒馆外,他们才肯罢手。他们四处寻找着,在城里游荡。由于找不到白酒喝,第一拨人开始斗殴起来,第二拨人因为烂醉如泥,也开始斗殴了。
  这种白酒生长在喀尔巴阡山和干燥的丘陵地带之间。那里因为有李子树生长,那些小村庄几近被隐没了。森林葱茏,到了夏末成了一片蓝色,枝丫弯曲。白酒的名字和丘陵的名字相近,可没有人使用标签上的名字。它根本不需要名字,国内就这一种白酒,大家都根据标签上的图片给它取名:两棵李子树。男人们对这两棵相依相偎的李子树的熟悉程度,正如女人们之于圣母马利亚和圣子耶稣一样。据说李子代表的是酒鬼和酒瓶之间的挚爱。在我的眼里,这两棵相依相偎的李子树更多地像是结婚照,而不是圣母马利亚和耶稣。在教堂的任何照片中,孩子的头不可能和母亲的头一样高。孩子额头靠在圣母的脸颊上,他的脸颊靠在她的脖子上,他的下巴靠在她的胸脯上。此外,酒鬼和酒瓶之间的关系,就好比结婚照上的夫妇一样,他们毁灭彼此,可又不放开彼此。

  和保罗的结婚照上,我既没有佩戴鲜花,也没有身披婚纱。爱情在我的眼里重新闪闪发光,可我是第二次在照片上结婚。我们的脸颊就像两棵李子树一样相依相偎。自从保罗开始酗酒以来,我们的结婚照就是预言。保罗在城里的各个酒馆里喝酒至深夜,我总是担心他再也回不了家了,我长久地注视着挂在墙上的结婚照,直至目光开始迷离。我们的脸变得模糊不清了,我们脸颊的位置变了,我们的脸颊之间有了一点儿缝隙。绝大多数情况下,保罗的脸颊和我的分隔开了,仿佛他是深夜回家的。可他回来了,保罗还依然回家,甚至在发生那次事故后同样如此。
  有时候,送货车送来了波兰的野牛草伏特加,那种甜酸相加的黄色伏特加。这种酒总是最先被卖掉。每只酒瓶里都有一根长长的禾秆淹没在酒里,倒酒的时候禾秆会抖动不停,但从不会倒出来。酒鬼们说:
  野牛草在酒瓶里,就像灵魂在身体里,所以它保护灵魂。
  嘴巴里那种神魂颠倒的滋味和脑子里那种蠢蠢欲动的酒瘾,都在于因为有了这样一种信仰。酒鬼打开酒瓶,杯子里听到倒酒时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第一口酒流进脖子里。灵魂始终在颤抖,它从不会倒下,也从不会离开身体,它开始受到保护。保罗也在保护着自己的灵魂,随便哪一天都不必说自己的生活是无法抓住的。或许没有我他会很好,可我们喜欢在一起。白酒夺走白天的光阴,夜晚赶走酒瘾。当我每天大清早还不得不去服装厂的时候,我就知道工人们说的话了:人通过那些小轮子给缝纫机的传动装置加润滑油,通过脖子给人的大腿加润滑油。
  那时,我和保罗每天五点整开着摩托车上班。我们看到商店前面的送货车,那些司机、搬运箱子的人、店员和月亮。此刻,我听到的只有嘈杂的声响,我没有到窗口去看,也没有去看月亮。我还知道,月亮就像一只鹅蛋离开城市到天的一边去了,而在天的另外一边,太阳正冉冉升起。这一点没有任何变化,在我认识保罗以及步行到有轨电车之前,也是如此。天上有没有美丽动人的东西,地上有没有禁止人们仰望的法律,我在人行道上不好说。应该允许人们从日子中找点乐子,免得日子在厂里变得讨厌。因为我总是看不厌,我冻得够呛,并非因为我穿得太单薄。月亮这时候不见踪影了,到了城市的尽头不知道该往哪儿去了。天亮的时候,天空必须放开大地。大街在地面上陡峭地跑上跑下。有轨电车车厢宛如灯火通明的房间,来来回回地行驶。
或许您还会喜欢:
飘(乱世佳人)
作者:佚名
章节:81 人气:0
摘要:生平简介1900年11月8日,玛格丽特-米切尔出生于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的一个律师家庭。她的父亲曾经是亚特兰大市的历史学会主席。在南北战争期间,亚特兰大曾于1864年落入北方军将领舒尔曼之手。后来,这便成了亚特兰大居民热衷的话题。自孩提时起,玛格丽特就时时听到她父亲与朋友们,甚至居民之间谈论南北战争。当26岁的玛格丽特决定创作一部有关南北战争的小说时,亚特兰大自然就成了小说的背景。 [点击阅读]
飞鸟集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泰戈尔1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straybirdsofsummercometomywindowtosingandflyaway.andyellowleavesofautumn,whichhavenosongs,flutterandfalltherewithasign.2世界上的一队小小的漂泊者呀,请留下你们的足印在我的文字里。 [点击阅读]
饥饿游戏1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0
摘要:我睡醒的时候,床的另外半边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试探一下波丽姆留在被子里的余温,结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单,她准是又做了噩梦,爬到妈妈被窝里去了。嗯,准没错。今天是收获节。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里挺亮,正好看得见他们。小妹妹波丽姆侧身躺着,偎在妈妈怀里,她们的脸紧挨在一块儿。睡着的时候,妈妈看上去要年轻些,脸上尽管还是一样疲倦,可已经不那么憔悴了。 [点击阅读]
饥饿游戏2燃烧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0
摘要:壶中茶水的热气早已散发到冰冷的空气中,可我双手仍紧紧地握着茶壶。我的肌肉因为冷而绷得紧紧的。此时如果有一群野狗来袭击,我肯定来不及爬到树上,就会遭到野狗的撕咬。我应该站起来,活动一下僵硬的四肢,可我却坐着,像顽石一样一动不动。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周围的树丛已隐隐显露出轮廓。我不能和太阳搏斗,只能看着它一点点地把我拖入白昼,而即将到来的这一天是几个月来我一直所惧怕的。 [点击阅读]
饥饿游戏3嘲笑鸟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我低头俯视着自己的鞋子,一层细密的灰尘正缓缓地落在磨旧的皮革上。此时,我正站在原来放着我和妹妹波丽姆的床铺的地方,旁边不远是放饭桌的地方。烟囱已经塌了,烧得焦黑的碎砖头堆成了一堆,靠这个我还勉强能认得出原来房间的位置,不然的话,在这茫茫灰海中,我靠什么来辨认方向?十二区的一切几乎已荡然无存。一个月以前,凯匹特的火焰炸弹摧毁了“夹缝地带”贫苦矿工的房子、镇子里的商店,甚至司法大楼。 [点击阅读]
首相绑架案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我正站在波洛房间的窗户旁悠闲地望着下面的大街。“奇怪呀!”我突然脱口而出。“怎么啦,我的朋友?”波洛端坐在他舒适的摇椅里,语调平静地问。“波洛,请推求如下事实!——位年轻女人衣着华贵——头戴时髦的帽子,身穿富丽的裘皮大衣。她正慢慢地走过来。边走边看两旁的房子。二个男子和一个中年女人正盯捎尾随着她,而她一无所知。突然又来了一个男孩在她身后指指点点,打着手势。 [点击阅读]
马丁伊登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0
摘要:那人用弹簧锁钥匙开门走了进去,后面跟着一个年轻人。年轻人笨拙地脱下了便帽。他穿一身粗布衣服,带着海洋的咸味。来到这宽阔的大汀他显然感到拘束,连帽子也不知道怎么处置。正想塞进外衣口袋,那人却接了过去。接得自然,一声不响,那笨拙的青年心里不禁感激,“他明白我,”他心想,“他会帮我到底的。 [点击阅读]
马普尔小姐探案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0
摘要:马普尔小姐的故事——我亲爱的,我想我没告诉过你们——你,雷蒙德,还有你,琼——有关几年前发生的一桩奇特的小案子。不管怎样,我不想让人们觉得我很自负——当然了,我也知道和你们年轻人比起来我根本算不上聪明——雷蒙德会写那些关于令人讨厌的男男女女们的非常现代的书——琼会画那些出众的图画,上面全是一些四四方方的人,身上有的地方非常奇怪地凸了出来——你们都很聪明,我亲爱的, [点击阅读]
骗局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骗局》简介:陨石、冰架、空军一号、三角洲部队、性丑闻、政治黑幕……美国悬疑惊悚小说大师丹·布朗凭借高超地想象将这些元素有机的糅合在《骗局》中。整个故事围绕着一起科学大骗局展开,讲述了48小时内美国政界发生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小说以一桩神秘的谋杀案开篇:在人迹罕见的北极圈,加拿大地质学家查尔斯·布罗菲和他的几只北极狗被两个彪形大汉劫持到一架军用直升机上。 [点击阅读]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我知道有这么一则已为人所共知的铁事,它的大意是:一位年轻作家决心要把他的故事的开头写得独具一格、有声有色,想借此引起那些读腻了声色犬马之类文章的编辑们的注意,便写下了如下的句子:“‘该死!’公爵夫人说道。”真怪,我这故事的开头倒也是同一个形式.只不过说这句话的女士不是一位公爵夫人罢了。那是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巴黎刚办完了一些事务,正乘着早车回伦敦去。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