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饥饿游戏1 - 第一篇 贡品 第二章 希望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曾经有一次,我凝神屏气在树上等候猎物经过,可我却睡着了,背朝地从十英尺高的树上掉下来。那一摔,好像把我肺里的每一丝气体都从身体里挤压了出来,我拼命挣扎着,呼气,吸气,呼气,吸气……
  而此时,我的感觉正是如此,我试图回忆怎样呼吸,我说不出话来,这个名字在我的脑子里回荡着,我完全被震蒙了,身体瘫软,一阵晕眩,这时一个“夹缝地带”的男孩子赶紧扶住了我。
  一定是哪里弄错了,这不可能。波丽姆的名字可是夹在上千的纸条里啊!她被抽中的可能性那么小,我甚至不用去担心。我不是已为她做了一切?我领食品券,不愿让她遭遇同样的事?一张纸条,上千张纸条中的一张。她被抽中的几率很小啊。可这都没用。
  远处,人群中传来不满的低语,像以往一样大家认为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被抽中有失公平。这时我看到了波丽姆从我身旁走过,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紧握的双拳垂在身体两侧,她身体僵直,步履艰难,走向台子。我看到她的衬衫又松了,像鸭尾一样从裙子里耷拉出来。正是这个不引人注目的细微之处,才使我猛然间回过神来。
  “波丽姆!”我用沙哑的声音喊着,胳膊腿能听我使唤了。“波丽姆!”不需要在人群中挤,其他的孩子已经给我让出一条道,直通到台子。波丽姆刚要上台时,我追上了她,手臂一挥,把她推到身后。
  “我要做志愿者!”我喘着粗气说,“我自愿做‘贡品’!”
  台上有些混乱。十二区在几十年的时间里都没有志愿者,这项规定都快被遗忘了。按规定,如果一个孩子,无论男孩或女孩,名字被抽到,另一个候选男孩或女孩可以代替他或她。在另外一些区,在收获节仪式上被选中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有不少人甘愿为此冒生命危险,自愿参赛的程序非常复杂。可在十二区,“贡品”跟“尸体”几乎是同义词,志愿者也因而绝迹。
  “太好了!”艾菲·特琳奇说道,“可我认为,介绍完抽中者,又出现了志愿者,这有点小小的问题。可如果真有人自愿,那我们……唔……”她的话音停止了,自己对此也不太肯定。
  “这有什么关系吗?”市长说。他看着我,脸上带着痛苦的表情。他不大认识我,也许只是隐隐约约知道一点。我是那个卖草莓的女孩,他女儿也许偶尔提起过我。五年前,这个女孩与她的妈妈和妹妹依偎在一起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把这个家中的长女介绍给大家,并颁发给她一枚勇敢者奖章,这枚奖章是奖励给她的爸爸——那个在矿难中被炸死的人。他记起这些了吗?
  “有什么问题吗?”他又粗声问道,“让她到前边来。”
  波丽姆在我身后歇斯底里地喊叫着。她用那瘦瘦的胳膊像钳子似的抱着我,“不,凯特尼斯!不,你不能去!”
  “波丽姆,放开我。”我厉声说道。她这么做让我很难过,我不想哭。仪式当晚播放的节目中,每个人都会看到我的泪水,我会被认定为容易打败的目标,显露出人性脆弱的一面,我不会让任何人得到这种满足。“放开!”
  我觉得身后有人在拽她。我回头一看,盖尔已经把她提溜起来,她还在挥动着手臂。“你去吧,猫薄荷。”他说,强忍住不让自己的声音颤抖。他把波丽姆抱到妈妈那里,我乘此机会爬上台子。
  “啊,真是太棒了!”艾菲·特琳奇大声说道,“这正是饥饿游戏的精神!”她很高兴终于在一个区发生了一点特别的事。
  “你叫什么名字?”
  我忍住内心的紧张。“凯特尼斯·伊夫迪恩。”我说。
  “那个女孩一定是你的妹妹吧。不想让她夺走所有的名誉,对吧?来吧,各位,让我们给最新产生的‘贡品’以最热烈的掌声!”艾菲·特琳奇用激动的声音说道。
  出于对十二区永久名誉的维护,没有一个人鼓掌,甚至连那些平常对人最漠不关心的赌徒都没有鼓掌。或许他们在黑市认识了我,或许认识我爸爸,或许见过帕莱——那个人见人爱的女孩。此时,没有掌声,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人们以最大胆的方式表达着内心的不满。台下一片寂静。这表明他们不同意,也不会宽恕凯匹特人的所作所为。这一切都是错的。

  这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至少我没有想到,因为我觉得十二区是一个不会给我关爱的地方。但从我踏上台子的那一刻起,变化就发生了,此刻,我成了备受珍爱的人。开始是一个人,然后又一个,最后几乎所有的人都举起左手,他们将中间三个手指放在嘴唇上,之后又指向我。这是我们区古老的手势,它已经很少使用了,只有在葬礼上才会偶尔见到。它意味着感谢、意味着崇敬、意味着向所爱的人说再见。
  这回我真的要哭出来了,但幸好黑密斯此时跌跌撞撞地走过来,向我表示祝贺。
  “你瞧,你瞧她有多棒!”他大声喊着,用一只胳膊搂住我的臂膀,他的块头可真不小。“我喜欢她!”他满口酒气,看来好久没洗澡了,浑身散发出臭味。
  “她太有……”他一时想不起合适的词语,“胆量了。”他不无夸张地说道,“她比你强!”
  他松开我冲向前台,指着一台摄像机大喊:“她比你强!”
  他是在对观众讲话,还是趁醉奚落凯匹特?我永远不得而知。他刚要再张嘴说话时,就一头栽到台下,摔得不省人事。
  他确实令人作呕,可我也应感谢他。每台摄像机都兴冲冲地把镜头对准他,我正好省得用我沙哑的小嗓门发话了,也趁机镇静下来。我把手放在身后,眺望着远处。我看到了今早和盖尔一起爬过的小山。霎时,我心中产生了一种渴望……离开这里……到山林里去……但是,我知道我没有跑是对的,否则谁又会为波丽姆去当志愿者呢?
  黑密斯被放在担架上飞速抬走了,艾菲·特琳奇再次转起了玻璃球。
  “这是多么令人激动的一天啊!”她一边理着明显歪到右边的假发,一边娇声地说着,“但更令人激动的时刻到了,我们的男‘贡品’即将产生!”
  显然为了让她松弛的假发保持原位,她用一只手扶着头发,另一只手伸到放男孩名单的玻璃球里。她把摸到的第一个纸条拿了出来,之后快速走回讲席台,念出了名字,我甚至没有时间为盖尔祈祷。
  “皮塔·麦拉克。”
  皮塔·麦拉克!
  “噢,不,”我想,“不要是他。”我虽然没跟他说过话,但我知道这个名字,皮塔·麦拉克。
  不,今天的形势对我不利。
  他走上台来,我看着他。中等身材、健壮结实、浅黄色的头发垂在前额。这一刻带给他的震动仍写在他的脸上,看得出他在竭尽全力保持镇静,但他蓝色的眼睛里还是透着惊恐不安,这样子我在捕猎时经常看到。他强装镇定,走上台子,站在自己的位置上。
  艾菲·特琳奇问是否有志愿者,但无人走向前来。
  他有两个哥哥,我知道,我在面包皮房见过他们,但其中一个哥哥也远远超过做志愿者的年龄,另一个不情愿。这是通常的情况。多数人在收获节仪式上为家人所做的牺牲到此为止。我是特例。
  市长开始读那冗长乏味的《叛逆者条约》——这是硬性要求,但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为什么选中他?”我想。我试图说服自己这没什么关系。皮塔·麦拉克和我并不是朋友,甚至算不上邻居。我们没有说过话,真正的接触是在几年前。他也许已经忘了,可我没忘,而且我知道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那是在我们的日子过得最艰难的时候,爸爸三个月前在矿难中去世了,那是在一月份,也是我有生之年遇到的最寒冷的一个月。失去他后的麻木感已过去了,代之而起的是时时涌起的痛楚,这痛楚以加倍的力量袭击我,使我常难以抑制地哭泣。“你在哪儿啊?”我的心在流泪,“你到哪儿去了?”然而,我永远得不到回答。
  区里给了我们一点钱作为对他死亡的赔偿,这些钱够我们花一个月的。在这个月里,我们一直担心妈妈什么时候才会出去找工作,可她什么也没做,她只是整日坐在椅子里,多数时候盖着毯子蜷缩在床上,眼睛茫然地望着远方。有时,她也会动一动,好像要办什么急事,可最终又陷入原来的状态。无论波丽姆怎样哀求也无法打动她。
  我感到很恐惧,我想妈妈已经被囚禁在哀愁的黑暗世界里,当时我所知道的一切就是不仅失去了爸爸,也失去了妈妈。那时我十一岁,波丽姆只有七岁,我便挑起了家庭的重担,我别无选择。我把吃的从市场买回来,尽量做得好吃些,我也竭尽全力让自己和波丽姆的样子还能见人,因为如果有人知道妈妈不能再照顾我们了,区里就会有人把我们从她那儿带走,送到社区福利院。

  我在学校里经常能看到福利院的孩子。他们的痛苦哀愁、脸上印着愤怒的掌痕、因绝望而佝偻着身躯,这一切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永远都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在波丽姆的身上。
  波丽姆是那样的娇小而乖巧,只要我哭,她也会不明不白地跟着哭起来;我们上学前,她总会给妈妈梳好头、编好辫子;她还常去擦干净爸爸的刮胡镜,因为他讨厌“夹缝地带”满天飞的灰尘。可在福利院,她会像虫子一样被踩死。所以家里再困难,我仍保守着秘密。
  钱慢慢花完了,我们也快要饿死了。没有别的办法,我对自己说只要能坚持到五月,只要到五月八号,我就满十二岁了,就可以拿到食品券,得到珍贵的谷物和油,也就可以养活我们自己了。只不过距离五月八号还有几个星期,到那时我们肯定已经饿死了。
  挨饿在十二区是家常便饭。谁没见过那些挨饿的人?没法干活的老人、姊妹众多无力养活的孩子、在矿上受伤的人,他们被迫流落街头。不知哪天,坐靠在墙边,身体已经僵直,或者躺在“牧场”死去。常有人家传来嚎啕的哭声。那些治安警会来收尸,他们谎称这些人得了流感、传染病或者肺炎。饥饿永远不会是官方承认的死因,可这欺骗不了任何人。
  我在一个婬雨绵绵、冷风刺骨的下午遇到了皮塔·麦拉克,那时我去公共集市,想拿波丽姆的一些破旧的婴儿服换点吃的,可我的东西无人问津。尽管以前跟爸爸一起去过几次矿井附近,可独自一人来到这满地石子、荒蛮崎岖的地方仍感到很害怕。我身上穿着爸爸的猎装,雨水已把它完全打湿,我感到彻骨的寒冷。三天来,我们只喝热水,吃一点我在橱柜角找到的干冷的薄荷叶。集市闭市的时候,我冻得浑身发抖,衣服包皮裹也掉在泥地里。我不敢去捡,怕一头栽到地上就再也起不来了。再说,反正那些衣服也没人要。
  我不能回家,回去面对妈妈直勾勾的眼神和妹妹深陷的脸颊、干裂的嘴唇;我不能踏进那屋门,屋子里冒着呛人的黑烟,家里的煤用完了,我只能从林子边捡些湿柴火用。我已全然无望!
  我在商店后边泥地里踽踽独行。这些商店把东西卖给城里最有钱的人,商人就住在楼上,我实际上是在他们的后院走。我记得当时的花园还没种上春季植物,有一两只羊被圈在圈里,一只湿淋淋的狗弓着背被绑在柱子上。
  任何偷盗行为在十二区都是被禁止的,偷盗者会被处死。我脑中突然闪过这样的念头,也许在垃圾里可以找到点吃的,这没人管。也许在肉铺能找到些剩骨头,或者在杂货店找到些烂菜,没人会吃这些东西,但我家人已经饿极了,她们可以吃。可真不走运,垃圾桶刚倒光。
  经过面包皮房时,刚出炉的面包皮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使我一阵晕眩。烤炉就在后院,金色的火苗散发出浓浓的暖意,涌出敞开的厨房门外,一股暖流和面包皮的香味掠过,我像是受到催眠,迷糊晕眩;可阴冷的湿雨像冰凉的手指,打在我的脸上,迫使我恢复了意识。我掀开垃圾桶的盖子,里面空空如也,太无情了。
  这时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冲我尖叫起来,我抬起头,看到面包皮师的老婆在冲我喊,叫我赶快走开,不然就叫治安警来,她还说看到“夹缝地带”的野孩子在她家的垃圾桶里乱扒真让她恶心。这些粗话一声声地敲打着我,可我却无力反抗。我小心翼翼地把垃圾桶的盖子盖上,一边向后退,这时我看到了他,一个金黄头发的小男孩从他妈妈的背后探出头看着我。我在学校见过他,他和我同年级,可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他经常和城里的洋孩子在一起,我又怎么可能知道他叫什么呢?这时,他妈妈回到面包皮房,嘴里还在嘟囔着。我朝他家的猪圈后走去,到猪圈另一侧的一棵老苹果树下,无力地靠在树干上,他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我。一想到要空手而归,我突然坚持不住了,膝盖酸软,颓然瘫倒在树下。实在承受不了了,我太疲倦、太虚弱、太难受了。“让他们去叫治安警,把我送到福利院吧。”我想,“或者干脆让我死在这儿,死在这雨里。”

  这时,面包皮房里一阵嘈杂,我听到那个女人又叫了起来,还隐约听到了打骂声,我正在纳闷发生了什么事,却听到有人从泥地里朝我走来。我暗想:“这一定是她,她要拿棍子把我赶走。”可来的人不是她,是那个男孩,他的臂弯里抱着两大块面包皮,面包皮准是掉到了火里,外皮被烧得焦黑。
  他的妈妈仍在喊着:“拿去喂猪,你这蠢货,体面的客人才不会买这烧焦的面包皮!”
  他开始把煳面包皮大块大块地撕下来,扔到猪槽里。面包皮店前门脸的铃铛响起来,他妈妈赶紧跑过去支应客人。
  那男孩再也没朝我这边看一眼,可我却在死死地盯着他,是因为他手里的面包皮和脸上的伤痕。她用什么东西打的他呀?
  我的父母从没打过我,我甚至不能想象他们打我。男孩又朝面包皮店看了一眼,好像要确认一下是否有人,他的注意力又回到猪的身上,接着朝我这边扔了一大块面包皮,很快又扔了另一块,他的这个动作很麻利。之后他又深一脚浅一脚地跑回面包皮房,关上了身后的厨房门。
  我看着面包皮,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面包皮太好了,除了有点煳,它完美无比。他是让我拿的吗?准是。面包皮就扔在我的脚下。趁着没人看见我赶快把面包皮塞进衣服里,把衣服在身上使劲裹了裹,赶快走开了。面包皮的热气烫着我的皮肤,我裹得益发紧了,我把这命根子紧紧搂在怀里。
  我赶到家的时候,面包皮已有些凉了,可里面还是热的。我把面包皮放在桌子上,波丽姆伸手上来要撕掉一块。可我让她坐下,等妈妈一起来。我倒了热茶,刮掉煳了的地方,然后把面包皮切成片。我们一片一片,吃掉了整个面包皮。这面包皮太好吃了,里面撒满了葡萄干和果仁。
  我脱下衣服慢慢在火边烤干,爬进被窝,坠人了甜甜的梦乡。第二天,回想起这事时,我突然觉得也许那男孩是故意把面包皮烧焦的。他明知自己会挨罚,却把面包皮掉到火里,然后拿给我。可我觉得这么想也许不对。面包皮应该是不小心掉到火里的,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他甚至都不认识我。
  可就算这样,给我面包皮也是一片好意,被发现了肯定会挨打的。我无法解释他的行为。
  我们吃了点面包皮片就上学去了。春天好像一夜之间就到来了。暖暖的风,白白的云。在学校大厅,我和那个男孩擦肩而过,他的脸已经肿起来了,眼眶是黑的。他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并没有注意到我。可下午当我接上波丽姆准备回家时,却看到他在操场对面看着我。我们的目光只相遇了一秒钟,然后他迅速扭过头去。我也窘迫地垂下了眼帘。就在那一刻,我看到了春天的第一朵蒲公英。我思绪飞扬,想起了和爸爸一起在林子里度过的时光,突然灵机一动,找到了让我们活下去的好办法。
  直到今天,我仍无法忘却对这个男孩的感念。皮塔·麦拉克,他给了我们面包皮和希望;蒲公英,提醒我们还没有死亡。在学校的走廊里,我不止一次地见过他,我们目光的交错也不过是一闪而过。我觉得亏欠他什么,而我不喜欢欠别人的。如果我以某种方式谢过了他,现在心里也就不会这么矛盾了。我确实也想过一两次,可机会总是没出现。而现在,我再也没有机会了。我们即将被投入竞技场,决一死战。我怎样在那种地方向他致谢呢?不管怎么说,割断他的喉咙和以诚相待是相背离的啊。
  市长沉闷的讲话终于结束了,他示意我和皮塔握手。他的手结实而温暖,就像那面包皮。他直视我的眼睛,握住我的手。他握得很紧,在我看来这也许表明他很坚定,可也许只是紧张地抽搐。继而我们转身面对观众,帕纳姆国歌响起。
  “好吧,”我想,“我们共二十四个人。很可能在我杀他前,别人就已经把他杀死了。”
  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这种几率也不十分可靠。
或许您还会喜欢:
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