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霍桑短篇作品选 - 08 彼得戈德思韦特的财宝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08 彼得戈德思韦特的财宝
  “这么说,彼得,这事你连考虑一下都不干?”约翰·布朗先生说着,一面把紧身长外套扣在胖得恰到好处的身子上,戴好手套,“你真不肯照我说的价,把这座摇摇欲堕的旧房子连同它底下和四周的地皮卖给我?”
  “那个价不行,再加两倍也不行”,面目憔悴,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彼得·戈德思韦特回答。“布朗先生,实话说,你必须另找地方盖你的砖楼,心甘情愿让我的房子跟着它眼下的主人。明年夏天,我打算在旧房的地下室上面再盖一座漂亮的新房子。”
  “呸,彼得!”布朗先生拉开厨房门,“还是好好造一座空中楼阁吧,那儿的地皮比地球上便宜得多,更甭提无须破费砖头灰浆钱了。那号基础对你的大厦才坚固呐。可我的房子要的是咱俩脚下这玩意儿,所以咱俩各得其所。再商量商量怎么样?”
  “还是我先头那句话,布朗先生,”彼得·戈德思韦特答道。“至于空中楼阁嘛,我要盖的还没那么宏伟,不过大概会挺结实,布朗先生,就跟你这么急着要取代我旧房的那种下层干货店、裁缝铺,上层律师事务所的气派砖楼一个样。”
  “那钱呢,彼得,呃?”布朗先生边走边有些冒火地问。
  “那玩意儿,我想你随便就能从哪家银行兑支票吧!”
  约翰·布朗与彼得·戈德思韦特二、三十年前在商界是出名的合伙人,开办着戈德思韦特暨布朗公司。可是这种合作关系很快就完蛋了,因为双方生来意见相左。打那以后,约翰·布朗就与其他许许多多约翰·布朗一样,费尽心机,埋头苦干,结果生意兴隆,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一位约翰·布朗。可是彼得·戈德思韦特恰恰相反,他的宏伟计划倒不少,本该把全国的硬币纸币统统赚进自己钱箱,到头来却成了个肘部打补丁的穷汉。他与他从前合伙人之间的差别可以简单记录在案。布朗从不指望运气,可总是吉星高照;而彼得把运气视为一切项目的首要条件却老是时乖运舛。财力尚济之时,他的投机买卖规模还挺不小,但近年来主要限于捣弄彩票这类小本生意。有一回,他还跑到南部采金冒险,结果傻乎乎地把自己弄得更加山穷水尽。而其他人,不消说,都一把把往口袋里塞着当地的块金。最近,他又开销了祖产中的一两千美元,购买墨西哥的股票,于是成为一个省的业主。然而,就他自己能弄清楚的而言,这地方位于他也许花同样一笔钱就能买下整整一座王国的地方——远在云端咧。寻找这块宝贝不动产归来,彼得直落得形销骨立,破衣烂衫。回到新英格兰,连玉米地里的稻草人都冲着他点头。
  “那不过是给风吹的罢了。”彼得道。不,彼得,稻草人这是招呼自家兄弟呐!
  到咱们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彼得全部可见收入连支付这座他住的旧房子的房产税都不够了。这是幢锈迹斑斑,青苔遍布,有许多尖顶的木头房子。这种房子在许多老镇随处可见。上层比下层凸出一截,对周围的新房子怒目而视。这座祖传旧宅坐落在市中心,本可以给彼得带来一大笔进项,但明智的他自有不肯出手的道理,不论公开拍卖还是私下交易。彼得与他的出生地似乎果真休戚与共。他从前常常濒临破产,现在也如此,但他从未被迫把房子押给债主们。于是他就在这儿跟坏运气长相厮守,直到有一天好运来临。
  当时,就在他的厨房,有着一星之火可以驱赶11月黄昏寒气的唯一房间里,彼得接待了如今腰缠万贯的前合伙人。谈话快结束时,彼得低头扫一眼自己的衣裳,颇有些难为情,这衣裳跟戈德思韦特暨布朗公司的年头一样长啦。上身是件颜色混杂的紧身外套,底色褪尽,两肘各打一块补钉。里头一件绒毛磨光的黑上衣,有几颗金丝钮扣已被不同形状的钮扣所代替。最后,尽管他还不缺一条灰色的裤子,可这东西真破,并且由于主人常常守在惨淡的炉火旁,膝盖以下都烤成了褐色。彼得本人与他的漂亮衣裳倒十分相配,花白头发,眼窝凹陷,面色苍白,瘦骨嶙峋。他正是那种好高骛远,耽于空想,到头来既不能以此类无益废物填饱肚皮,又吞不下实实在在东西的人。不过,尽管如此,这个傻头傻脑的笨蛋彼得·戈德思韦特,若将自己的想象力花在做诗这类逍遥自在的事情上,而不听任这魔鬼在他生意上捣乱作恶的话,说不定已成为世上一个光彩夺目的人物。说到底,他不是个坏人,而是个孩子般天真、诚实正直、生就的绅士,与任何生活缺乏规律、境况艰难窘迫的人能做到的一样。
  彼得站在壁炉前高低不平的砖地上,环顾愁眉苦脸的老厨房。两只眼睛开始发出从不长久背离他的热情光芒。他举起一只手,攥紧拳头,用力一击炉子上方被火熏黑的护墙板。
  “时候到啦!”他道,“有这么一笔财宝在手,再做穷鬼可太傻啦。明儿一早就从顶楼开始,不把这房子拆掉绝不罢休!”
  壁炉边的座位上,坐着位矮小的老妇人,活像黑幽幽山洞里的巫婆,正补着为彼得的脚丫子抵挡霜冻的两双长袜中的一双。脚跟烂得没法儿再补,她就从一条旧法兰绒裙子上剪下一块布,补成新后跟。塔比莎·波特是位老姑娘,六十多岁了,其中的五十五年就坐在这炉边的同一只座位上,也就是自打彼得的父亲将她从济贫院领出来开始。除了彼得,她一无亲友,而彼得也只有塔比莎这个朋友。只要彼得脑袋上面还有庇护,塔比莎就知道自己该在哪里藏身;倘若主人无家可归,她就会拉着他的手回她的老家——济贫院去。她疼爱他,必要时,会把自己仅有的一口食物让给他吃,用自己的衬裙为他蔽体。不过,塔比莎是个怪老婆子,虽从不传染彼得的疯疯癫癫,却对他的胡思乱想愚蠢行为习以为常,把它们一律看作理所当然的事。听到他吓人地声言要拆房子,她处之泰然地抬起头:
  “彼得先生,厨房最好留到最后拆。”
  “统统拆掉,越快越好。”彼得道,“住在这幢冰冰凉黑漆漆,又透风又熏人,吱吱嘎嘎,哼哼唧唧,凄凄惨惨的破房子里,我都腻死啦。等咱们搬进漂亮的新砖房,我人都会年轻些。但愿上帝保佑,明年秋天这个时候咱们就能如愿以偿啦。你会在向阳的一面有个房间,老塔比莎,家具摆设都要尽量照你自己的意思办。”
  “俺会像喜欢这间厨房一样喜欢它的,”塔比莎应道,“不过,要等壁炉边也熏得像这么黑,俺才会觉得像在家里。那只怕这百把年办不到喽。彼得先生,您又打算在这新房上花多少钱?”
  “花钱算什么?”彼得神气活现。“难道我那七十年前去世,跟我同名的曾叔祖父,彼得·戈德思韦特给我留下的钱,还不够盖上二十座这样的房子么?”
  “俺不能说他没有,彼得先生。”塔比莎穿着针。
  塔比莎完全明白彼得说的是一大笔财宝,据说藏在地下室还是墙壁中,要不就在地板下头哪个秘密的壁橱里,抑或哪个隐蔽的角落。这笔财宝,据传,是从前的一位彼得·戈德思韦特攒起来的。此人的个性似乎与咱们故事中的这位彼得惊人相似,与他一样,也是个不切实际的空想家,一门心思满车满斗地堆积黄金,而不肯一块钱一块钱地积蓄。跟这位小彼得一样他的诸多计划也几乎毫无例外地逐一失败,若不是最后一次大功告成,只怕他那瘦筋筋灰溜溜的身上连件衣服连条裤子都剩不下了。至于他大发横财的买卖到底怎么回事,众说纷纭。这个说,老彼得是靠炼金术造的黄金;那个说他是靠妖术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变跑的;第三个说得更不着边际,什么魔鬼让他自由出入古老的地方金库。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某个秘密障碍阻挡了他享用自己的财富,而且他有意要瞒过自己的继承人,或无论如何到死也没把藏宝的地方说出来。眼前这位彼得的父亲对这件事信以为真,曾将地下室挖了个底儿朝天。彼得自己也认为传说板上钉钉,毫无疑问,所以重重困难之中也总是怀抱一点安慰,觉得万一所有别的财源全都告罄,还可以拆了这座旧宅发笔大财。然而,除非他对这个金光灿灿的故事心存疑窦,就很难解释他为何让这祖传旧宅留了这么久,因为他还从未发现祖先的财富有多得连自己的保险箱都放不下的时候。但眼下危机到了,若再稍稍推迟搜寻,这房子就会从直系传人的手里溜掉,那大堆的金子也会随之而去,埋在它藏身之地,直到古老的墙壁坍圮,听任下一代陌生人把它找到。
  “对!”彼得·戈德思韦特又叫一声,“明天就动手。”
  他越琢磨越觉得有成功把握。他生性开朗乐观,即使已步入人生秋季,也常与风华少年相比。被光明的前景所鼓舞,他在厨房里蹦来蹦去,活像个淘气的妖精。精瘦的四肢动作滑稽,挨饿的五官表情丰富。不,岂止这些,心血一来潮,他抓住塔比莎的双手,带着她跳起舞来,从这头跳到那头,直到老太太风湿痛的怪相把他逗得哈哈大笑。笑声在大大小小的房间里回响,仿佛彼得同时在所有的屋子发出笑声。最后,他猛地往上一蹦,脱离了咱们的视野,跃入笼罩在厨房顶部的烟雾中,接着又平安地落到地上,尽量恢复身体重心。

  “明儿天一亮,”他又说一遍,端灯回房睡觉,“我就要瞧瞧这堆财宝是不是藏在顶楼墙壁里了。”
  “咱们没柴烧啦,彼得先生,”塔比莎还在因方才的体操气喘如牛,“立等你把房子拆掉,俺就用碎木板生堆火。”
  是夜,彼得·戈德思韦特可真做了一场好梦!有阵子,他用一把沉手的大钥匙在开启一张铁门,跟墓穴的门差不多。可打开一瞧,整整一地窖的金币,堆得就像谷仓里黄澄澄的玉米一样。还有镂花高脚杯呀、盖碗呀、托盘呀、餐盘呀、盘盖呀,全是金的或镀银的。此外还有项链啊等等珠宝,虽说因地窖的潮气有些颜色发暗,却值钱得不得了。所有人们无法找回的财宝,不论埋在地下还是葬于海底,彼得统统在这个藏宝地找到啦。不久,他就回到旧宅,还跟从前一样穷。门口却受到一个人的欢迎,此人皮包骨头,头发花白,简直就是他自己的影子,只是衣服式样更老派罢了。不过,老宅虽未失去从前造形,却变成了一座金银宝殿。地板、墙壁、天花板,银光闪闪;房门、窗框、屋檐、栏杆、楼梯台阶,金光四射;椅子纯银,配着金座;高脚衣橱金子做成,四条银腿;床架纯银,毯子金丝织成,床单银线制造。看来整幢房子已被点金术改变,因为还保留着彼得依然记得的一切标志,只是变成金的银的,不再是木头的了。小时候刻在木头门柱上的姓名缩写,如今深深留在金柱上。彼得真成了大福大乐之人。可惜眼睛老捣乱,不论何时一回头,这富丽堂皇的大厦就会黯然失色,变回昨日的肮脏阴暗。
  彼得一早起身,操起早就搁在床边的斧子、锤子和锯子,直奔顶楼。天刚蒙蒙亮,冰冷斑驳的阳光通过几乎不透明的圆形天窗照了进来。道德说教家在顶楼里可能为自己纯理论不实际的智慧找到一大把主题,这是个堆放过去岁月破烂的地方。逝去的时髦,陈年的零碎,一切只对一代人有价值的东西,一等这代人进坟墓就被扔进顶楼。不为保存,只为少碍事。彼得发现一摞摞变黄发霉的账簿,羊皮纸封面。早已过世入土的债主们在上头记下了也已过世入土的欠债人姓名。墨水如今褪色难辨,只怕他们生着青苔的碑文都比这个更清楚。他发现一些虫蛀的旧衣服,千疮百孔,不然他就会穿上身。这儿有把无鞘生锈的剑,不是战剑,是绅士们随身佩戴的法式小轻剑。这种剑从不离鞘,除非剑鞘遗失。这儿有二十多种不同的手杖,可惜没有带金头的;还有五花八门的鞋扣,却没有银制的,也不曾镶宝石。有只大箱子装满了鞋,高跟尖头鞋。一只架子上堆了无数药瓶,净是半瓶半瓶的古老药品。另一半为彼得的祖先效劳之后,剩下来的就从死人的房间直接送到这里。无须开列永远也不会参加拍卖的物件清单,这儿还有一块穿衣镜的碎片,灰尘仆仆,镜面模糊,使上述一切破烂看起来更凄惨。彼得起先不知道还有块镜子,乍一发现自己朦胧的身影,险些以为祖上那位彼得·戈德思韦特回来了呢,不是来帮忙就是来阻碍他寻宝的。那一刻,他心头闪过一个怪念头,自己就是那个藏宝的彼得,应该知道把它藏在了何处。可是,怎么就不可理喻地搞忘了呢?“喂,彼得先生,”塔比莎在顶楼楼梯上叫道,“房子拆得够烧壶茶了吧?”
  “还没呐,老塔比莎,”彼得回答,“不过马上就成——你瞧好啦。”
  话未落音,他就抡开斧头,用力砍起来。灰尘飞扬,木板碎裂,眨眼工夫老太婆就有了一围裙碎木头。
  “咱们过冬的柴火可拣了个便宜。”塔比莎道。
  好事就此开头。彼得朝眼前的一切下了手。朝托梁和屋架乒乓乱砍,拔出大铁钉,扯下木板条,热热闹闹,从早晨一直折腾到晚上。不过他留神不去碰外墙,好不让邻居疑心里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从没有任何幻想让彼得比现在更开心,虽说回回幻想不停就开心不止。说到底,彼得·戈德思韦特的天性中也许有着某种东西,能为它所造成的一切外部不幸带来内心的补偿。就算他衣衫褴褛,甚至忍饥挨饿,眼看就要被彻底毁灭,可只有他的肉体遭受磨难,而蓬勃向上的心灵却沐浴着光明前程的阳光。他生性年轻,生活方式也趋向于青春长驻。头发白了算个啥,皱纹滚滚,疾病缠身都不足挂齿。不错,他长相是老些,憔悴衰老的身材也颇令人不愉快,衣着就更甭提了。但真正的彼得,骨子里的彼得还年轻哩,初出茅庐,充满抱负。每次被新的火种一点,他那消耗殆尽的青春就会死灰复燃。此刻这青春又在欢腾雀跃了。活了这么久——不太久,正当年罢——还是个易动感情的光棍汉,心怀温馨又温柔的梦想。打定主意,一找到财宝,他就马上出发求爱,定要赢得城里最美丽的姑娘。什么样的心肠能抵挡得住他的进攻?快乐的彼得·戈德思韦特!
  每天晚上——因为彼得早已不去从前的消闲处了:保险公司啊,报刊阅览室啊,书店啊;还因为私人聚会也很少请他光临——他便和塔比莎和和美美地坐在炉火旁。这儿总是堆着他一天辛苦拆下的大堆废料。炉子的底层垫上一根大大的红橡木底柴,这东西足有上百年未挨雨淋未受潮气,但烧起来仍旧嘶嘶作响,两头直冒热气,像是才从树上砍下来一两星期。紧挨它的是些大柴棍,结结实实,又黑又沉,已失去腐朽的本性,牢不可破,除非丢进火里,就烧得如同通红滚烫的铁棍。在这个稳当的基座上,塔比莎再架上轻柴,是些门格板、雕花架之类的碎片,一点就着,跟干草似的,腾起一股耀眼火光,窜进宽敞的烟道,照亮烟炱覆盖的四壁,简直能一眼看到烟囱口。同时,厨房里的反光会被逐出蛛网悬垂的角落,离开头顶黑黝黝的横梁,被赶到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去。而彼得呐,笑容满面,真像个快活佬。塔比莎则一副乐享晚年的神气。这一切当然都意味着只要房子拆完,主人便福星高照了。
  干枯的松柴噼啪燃烧,仿佛幻想中毛瑟枪在打着点射。彼得就坐着看啊,听啊,满心欢喜。然而,短暂的光亮与噼噼啪啪的声音,会被暗红的火光,实在的温暖,深沉如歌的燃烧声取代,它们将会持续整夜。这时候,彼得就变得话多起来。一天晚上,他第一百次逗引塔比莎再讲些他曾叔祖父的新鲜事。
  “你在这个炉边座上都坐了五十五年啦,老塔比莎,肯定听说过好多他的事,”彼得道,“你不是跟我说过,头回到这儿来的时候,就有个老太太坐在你如今坐的地方,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彼得·戈德思韦特的管家婆么?”
  “没错儿,彼得先生,”塔比莎回答,“她都快一百岁啦,常说跟老彼得·戈德思韦特一道在厨房的炉火边上,和和气气地待着——就跟你我现在差不多,彼得先生。”
  “那老家伙肯定跟我不止一处相像,”彼得自鸣得意,“不然绝不会变得那么阔。不过,我看他本可以把钱投得更是地方——丁点儿利息都没有!——只有安全妥当!——还得房子拆了才能到手!塔比莎,是什么原因使他藏得这么严实?”
  “因为他不能花掉,”塔比莎道,“只要他一开箱子,魔鬼就会从背后抓住他胳膊。那钱,人家都说,是魔鬼打自己腰包掏出来给彼得的。它要彼得给他这房子和地皮的契据,可彼得发誓不干。”
  “正跟我对老搭档约翰·布朗发誓一样。”彼得道,“不过这全是无稽之谈,塔比莎!我不信这事。”
  “呣,没准儿是假的,”塔比莎说,“因为乡亲们说老彼得的确把这房子让给魔鬼了,所以住在这里头的人才总是倒霉。还说老彼得一交出契据,箱盖就啪地开了,他赶紧抓了一大把金子。可是,嗨,你瞧!——抓到手的原来是把破布条。”
  “闭嘴,你这老傻瓜!”彼得气急败坏,“那全是地地道道的金畿尼,跟有英王头像的金畿尼一个样。这全部情景好像我还记得呐,是我还是老彼得,还是别的什么人,如何伸手一抓,就掏出一大把亮闪闪的金子。你说什么破布条,真是的!”
  老太婆的一个区区故事才不会使彼得·戈德思韦特泄气呐,一整夜他都沉睡于美梦之中。天亮醒来,心儿还欢喜地直跳。这可是过了孩提时代的人少有的福气。日复一日,他卖力地拆房,一刻也不闲着,除了吃饭时间,塔比莎叫他去享用猪肉或卷心菜,或别的这类她能弄到手还是上帝送给他们的食物。作为一个真正虔诚的人,彼得从不忘做饭前祷告,若食物不佳,祷告反而更认真,因为更需要上帝恩赐呀——他也从不忘感恩,因为即使饭菜不足果腹,食欲旺盛总比面对大餐肚子疼好得多。饭后他立刻回去干活儿,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老墙的尘雾之中,只是他弄出的乒乒乓乓还听得清清楚楚。一个人明白自己很能干,何等令人羡慕!什么都不能打扰彼得,除了心头那些幻想,既似模糊的回忆,又似朦胧的预感。他不时停下,斧头高举在空中,自言自语——“彼得·戈德思韦特,从前你可没这么大劈大砍过吧?”——或者“彼得,把房子全拆掉有必要么?再想想,没准儿想得起来藏宝的地方。”然而,几天,几星期过去了,什么重大发现也没有。有时候,倒有只把精瘦的灰老鼠探头瞧瞧这个精瘦的灰色汉子,纳闷老宅到底来了什么妖怪,从前一向平安无事的嘛。偶而,彼得也会为哪个耗子妈妈的悲痛而难过,人家刚把五、六只美丽温柔又纤弱的小耗子带到这个世界上,就眼睁睁瞧着它们给压死啦。然而,财宝还是踪影不见。

  到这时,彼得已坚定如命运,勤奋如时间了。顶楼已拆完,下到二层,忙着拆一间正房。这屋子从前是间富丽堂皇的卧室,据说荣幸地被达德利总督及许多其他贵宾用过。家具已荡然无存,剩下些颜色褪尽,破破烂烂的糊墙纸。不过,大片光秃秃的墙壁上装饰着些炭笔素描,主要是些人头侧面像,这些全是彼得年轻时天才的实例。把它们毁掉,比毁掉教堂墙壁上米开朗琪罗的壁画还更让人心疼。不过,其中一幅,最好的一幅,却使他感受异样。上面画的是一个破衣烂衫的汉子,半倚着一把铁锹,弯下瘦削的身子去看地上的一个洞,一只手还伸进去抓捞发现的东西。但是,紧挨在他背后,冒出一个头上长角,身上长尾巴,还有只偶蹄的怪物,一脸狰狞的笑容。
  “滚开,魔鬼!”彼得叫道,“人家应该得到金子!”
  扬起斧头,他朝长角者的脑袋狠狠劈去,不但消灭了它,连寻宝者也同归于尽,整个图像都魔术般消失不见。更有甚者,斧头砍破了墙上的灰浆和板条,露出一个洞。
  “哎唷,天哪,彼得先生,你是在跟魔鬼吵架吗?”塔比莎道。她正在找柴火好塞到茶壶底下。
  顾不上回答老太婆,彼得把墙又砸下一块,露出一只小壁柜还是小食橱来,就在壁炉边,齐胸高。里头啥也没有,除了一盏生满绿锈的铜灯,一张盖满灰尘的羊皮纸。彼得打量羊皮纸的时候,塔比莎抓起铜灯用围裙擦了起来。
  “擦也没用,塔比莎,”彼得道,“又不是阿拉亭的神灯①——
  ①典出《天方夜谭》,阿拉亭为一青年名,于偶然之间获得了一盏神灯。“阿拉亭的神灯”常用来比喻能满足一切愿望的东西。
  不过我看它倒象征好运,瞧这儿,塔比莎!”
  塔比莎接过羊皮纸,凑近鼻子,鼻子上头架着一副铁边眼镜。可刚一看,就咯咯地笑起来,双手撑住身子。
  “你甭想耍弄俺老婆子!”她嚷嚷着,“这是你自个儿写的,彼得先生!就跟你打墨西哥给俺写来的信一个样。”
  “字迹是挺像,”彼得再细看一番,“可你自己也明白,塔比莎,这个壁柜肯定在你还没来这家,我也还没出世之前,就用灰浆封起来了。不,这是老彼得·戈德思韦特的手迹。这一栏栏英镑啊,先令啊,便士啊,全是他写的数字,说明财富的数量。底下这行肯定写的是藏宝的地方,可是墨水不是褪色就是剥落,结果啥也看不清了,真可惜!”
  “嗨,这盏灯倒跟新的一样好,好歹算个安慰。”塔比莎说。
  “灯!”彼得心想,“这是在启发我找宝哪。”
  眼下,彼得不想接着干活儿,更想琢磨琢磨这个发现。塔比莎下楼后,他把羊皮纸细细钻研,站的地方靠近一只积满灰尘的前窗,阳光勉强将窗框的暗影投在地板上。彼得用力推开窗户,探头看看外面的大街。阳光照进旧宅,风儿虽柔和甚至略带暖意,迎面扑来,却犹如凉水泼在身上,他不由一个寒噤。
  正是一月解冻的头一天。白雪厚厚地压着屋顶,快快地化为无数水珠,反射着晶亮的阳光,在屋檐下滴答不停,好似夏日的一场阵雨。沿着大街,踏过的积雪又硬又板,如同白色大理石铺就,在春日般的气温下,仍不见变得潮润。彼得伸出脑袋,瞧见两三星期的冰封之后,城市虽未解冻,城里人却已被暖和的天气化开。他情不自禁快活起来——快活得叹了口气——但见川流不息的女人们在滑溜溜的人行道上一步一滑地走,红彤彤的脸蛋衬托着厚厚的兜头帽、筒形围巾、貂皮披肩,宛若玫瑰花盛开于一簇新叶之间。雪橇铃来来往往叮当响,有时报告从佛蒙特来了满载的雪橇,堆满冻小猪、冻羊,或许还有一两只冻鹿;有时雪撬上是位常来的买卖人,载的是鸡、鹅、火鸡之类仓前空场上活动的各色家禽;有时是位农夫和他妻子,进城来为的是坐雪撬兜兜风,买买东西,顺便也卖点儿鸡蛋和黄油。这一对坐的是架老式雪撬,伺奉主人总有二十个冬天,而二十个夏天则立在门边晒太阳。一会儿,是位绅士携太太掠过雪地,驾一辆乌蛤壳似的时髦小轿车。一会儿,是辆公共雪撬,布帘子撩过一边,好让阳光照进去,一路横冲直撞,在挡路的车辆中窜来窜去。一会儿,打街角拐过一架敞篷雪橇,样子就像带滑橇的诺亚方舟,一口气装得下五十个人,由十二匹马拉着飞跑。宽敞的雪橇上坐满快乐的姑娘和小伙,开心的孩子和老人,个个笑得合不拢嘴,不停地咭咭呱呱,时不时突然迸发一阵悠长欢快的呐喊,立刻招来观看者三声喝彩。而一帮淘气的小家伙就朝着欢乐的一群投掷雪球。雪橇冲过去,拐个弯不见了,那愉快的笑声依然远远传来。
  彼得从未领略过比这一切细微末节组成的更美的景象:灿烂的阳光,晶亮的水珠,晃眼的白雪,快活的人群,五花八门飞奔的车辆,叮叮当当欢快的铃声,真让人的心儿随之跳荡。看不到令人丧气的东西,除开这尖尖屋顶的老古董,彼得自己的破房子。它外表也许十分凄惨,既然里头正遭受一场可怕的蹂躏。彼得瑟缩的身影在凸出的二楼露出一半,倒与他的房子恰恰相配。
  “彼得!过得怎么样,老伙计?”彼得正把脑袋往里缩,街那边传过一声呼唤,“瞧这儿,彼得!”
  彼得一看,原来是老搭档约翰·布朗先生,正站在对面的人行道上,肥肥胖胖,舒舒坦坦,毛皮外套敞着怀,露出里头漂亮的上衣。他发声喊,把全城的注意力都引向了彼得的窗户,引向了窗前这个灰尘仆仆的稻草人。
  “我说,彼得,”布朗先生又叫了,“你到底在那儿折腾啥呢,回回路过都听见乒乒乓乓的?在修老房吧,我猜——给它翻新——唵?”
  “那只怕太迟喽,布朗先生。”彼得回答,“要翻新的话,就该里里外外从下到上都弄弄。”
  “让我来干这事不更好么?”布朗意味深长。
  “还没到时候!”彼得边说边赶紧关窗户,因为自寻宝以来就讨厌人们张大眼睛窥探。
  他缩了回去,为自己穷相毕露惭愧难当,可又为快到手的秘密宝藏得意洋洋。一丝傲慢的微笑照亮了彼得的面孔,恰似昏暗的阳光照在惨兮兮的屋内一样。他努力摆出祖先可能有的风度,想当初人家为几代子孙建造这么一座坚固的房子该有多得意呀。可是,被白雪刺得发花的眼睛瞧瞧屋子里,真是太暗淡太丧气啦,与方才见到的欢乐景象天差地别。朝大街匆匆一瞥便使他印象强烈,社交的种种乐趣与行业间的交易往来,使人间保持着欢乐与繁荣。而他却与世隔绝,埋头寻找着说不定只是幻影的东西,找的方式也会被多数人视为发疯。群居生活方式的一大好处就是,人人都按其他人的愿望来修正自己的意志,并使自己的行为与邻人同步,免得失于怪癖。彼得·戈德思韦特才只朝窗外看了一眼,就受到了这种影响。好一会儿,他直嘀咕到底有没有什么藏宝的箱子,既然如此,拆了房子只能确定它不存在又是否非常明智。
  但这种担心稍纵即逝。彼得,这个破坏者,又接着执行命运派给他的任务了,再没犹豫过,直到全部完成。寻宝中,碰上了许多老房子废墟上常见的东西,也有些东西不常见。看来最合目的的是一把生锈的钥匙,被塞在一道墙缝里,柄上还拴着块有缩写字母p·g的小木牌。另一大特殊发现是瓶酒,塞在一只旧烘炉内。家里有个传说,彼得的祖父在古老的法国战争中是位乐呵呵的军官,曾为当时尚未出世的酒鬼后代收藏了不少名酒。彼得不需要兴奋剂来维持希望,就把酒收起来好庆祝成功。他真捡到不少半便士,全是掉进地板缝里的。还有些西班牙硬币和一分为两半的六便士,肯定是爱情信物。另有一枚乔治三世加冕典礼的银质勋章。但是,老彼得·戈德思韦特的保险箱不是从一个角落飞到另一个角落,就是逃避小彼得的爪子,他要再找下去,非掘地三尺不行。

  咱们不必步步追循彼得的胜利进程,只消说一句彼得卖力得如同蒸汽机就成了。一个冬天他就干完了这房子从前所有居住者一百年才能干完一半的活计,尽管他们还有时间与自然力相助。除开厨房,所有房间都被拆空了。整幢房子只剩一架空壳——一具房子的幽灵——就跟戏院里画的房屋布景一样不实在,好比一大块完整的干酪皮,里头住过一只耗子,啃呀啃,啃得干酪空空如也。彼得就是这只耗子。
  彼得拆下来的东西全被塔比莎烧了。她聪明地寻思,反正房子没了,也用不着柴火取暖啦,节约就等于废话。所以,整幢房子也可以说是化作了一股烟雾,窜过厨房烟囱的大黑烟道,高高地飞入了云空。这与那种能突然弄得别人哑口无言的人的本事倒有异曲同工之妙。
  到了冬季的最后一日,开春头一天的交替之夜,每一条缝隙缺口统统搜遍了,除了厨房附近。这决定命运的夜晚真是恶劣,几小时前袭来的一场暴风雪眼下还在被劲道十足的飓风刮得天昏地暗。狂风吹打着旧宅,仿佛风王子亲自出马,在为彼得的劳作助上最后一臂之力。房架已被大大削弱,内部支撑也被拆除,若是一阵大风更猛烈地袭来,脆弱的墙壁和所有尖屋顶不一下子垮在主人脑瓜上,就堪称奇迹了。而这位主人呢,虽对危险满不在乎,却与这夜晚同样狂躁不安,或好似伴随狂风怒吼而发抖地窜上烟囱的火焰。
  “塔比莎,拿酒来!”他大叫,“我祖父芳醇的陈年老酒!
  咱们现在就喝!”
  塔比莎从炉边烟熏火燎的凳子上起身,将酒瓶搁在彼得跟前,紧挨着那盏古老的铜灯,这玩意儿也是他大闹旧宅的战利品。彼得把酒瓶举在眼前,透视酒液,只见厨房都罩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彩,金光笼罩着塔比莎和她的一头白发,寒伧的衣裳也变成了女王华丽的裙袍。这景象使他想起自己金色的梦。
  “彼得先生,”塔比莎道,“钱还没找到就喝酒么?”
  “钱已经找到啦!”彼得宣布,有点气势汹汹,“箱子就在我掌心里。今晚不用这把锈钥匙打开锁我就不睡觉。不过,咱们还是先喝一杯!”
  家里没有开塞钻,他就用老彼得·戈德思韦特的锈钥匙猛敲瓶颈,只一下就打掉了密封的瓶盖,然后斟满塔比莎从碗橱拿来的两只小瓷茶杯。陈年佳酿纯净晶莹,在杯中闪亮,现出杯底红色的花枝图案,比没倒酒时还清晰,厨房内顿时酒香四溢。
  “喝吧,塔比莎!”彼得道,“为那位把这好酒留给你我的好人干杯!为已故的彼得·戈德思韦特干杯!”
  “咱们是该记住他。”塔比莎边喝边说。
  经过多少悠悠岁月,又经历了多少人世沧桑,这瓶酒才积聚起它泡沫沸腾的欢乐,终于让这两位相依为命的朋友开怀畅饮!逝去岁月的部分欢乐为他们留存,如今在一团愉快的幻影中得到释放,在眼前的风雪与凄凉中尽情嬉戏。在他俩喝干这瓶酒之前,咱们不妨转而瞧瞧别处。
  巧得很,这个风雪交加的夜晚,炉内无烟煤熊熊燃烧,漂亮的客厅里暖气融融,约翰·布朗先生在他那把金属丝坐垫的扶手椅上却满心不安。他生来是个好人,每逢他人的不幸碰巧透过他自己兴旺发达的厚背心,直抵他心窝的时候,就表现得既仁慈又怜悯。今晚他把自己的老搭档彼得·戈德思韦特想了又想。上回造访时他住处的穷酸破败,他的异想天开,接踵而来的厄运,以及二人窗前搭讪时他那躁狂憔悴的面孔。
  “可怜的家伙!”约翰·布朗心想,“可怜又愚蠢的彼得·戈德思韦特!这么糟糕的冬天,看在老交情份上,我真该留神让他过得好点儿才是。”
  这些念头越来越强烈,于是顾不得天气险恶,他决心立刻动身去看彼得。冲动的力量真惊人,若是布朗已经习惯在风中听到自己想象的回声,那么暴风雪的每一阵啸叫都好似一声召唤,或本应是声召唤。对自己的主动善举惊诧不已,布朗裹上大衣,用长围巾短围巾包好耳朵和脖颈,层层设防之后,顶风冒雨出了门。但是风神之威到底占了上风,好不容易冲过彼得家门口的拐角,一阵狂风却把他刮了起来,给他脸朝下摔进雪堆。接着阵阵风雪又把他露在外头的身体埋了起来,看样子下次化冻之前,他简直毫无重见天日的希望。同时,他的帽子也被风儿刮跑,高高飞旋,去了遥远的地方,至今杳无音讯。
  然而,布朗先生拼命挣扎,到底从雪堆里刨出条路来,光着脑袋,顶着风雪,踉踉跄跄,扑向彼得的家门。这破房四处发出吱吱嘎嘎,哼哼唧唧,卡嗒卡嗒的声音,且摇摇晃晃,来势不祥。门敲得山响,里头的人也未必听得到。他于是顾不得礼节,径自入门,摸索着去厨房的路。
  就连到了那儿,他的私闯民宅也无人注意。彼得与塔比莎背对着门,正俯身向着一只大箱子,看来是刚从烟囱左边那个洞口还是密橱里拖出来的。凭借老太婆手里的灯,布朗看到这箱子用道道铁箍封得严严实实,又用许多铁皮铁钉加固,成为一只固若金汤的容器,好储藏百年财富,以备不时之需。彼得正朝锁孔插钥匙。
  “噢,塔比莎!”他声音激动得发颤,“我怎么受得了那光辉?那金子!——亮闪闪,亮闪闪的金子!我还记得那最后一眼,就在铁皮盖关上的一瞬间。打那时起,都过去七十年啦。它悄悄地发光,积攒着夺目光辉,就为现在这一刻的辉煌!它将如同正午的太阳照耀咱们!”
  “那就遮上你的眼睛吧,彼得先生!”塔比莎似乎比平日少些耐心。“不过,看在老天份上,快开锁吧!”
  双手同时使劲,彼得楞把锈钥匙塞进复杂的锈锁。布朗呢,也走拢来,把性急的面孔插到另外两个人中间,就在彼得掀开盖子的当口。可是,不见突如其来的光芒照亮厨房。
  “这是啥呀?”塔比莎边叫边整整眼镜,把灯凑近敞开的箱子。“老彼得·戈德思韦特攒下的破烂儿。”
  “的确如此,塔比。”布朗先生抓起一把宝贝道。
  哦,彼得找到的原来是一笔早已过时早已埋葬的财富,这东西的幽灵直吓得他差点儿没发疯!从前这貌似一笔数不清的钱财,足以买下整座城市,翻新所有街道。可惜,数目虽大却不会有任何心智健全的人愿拿一枚纯正的六便士来斢换。
  那么,说正经的,箱子里究竟是什么骗人的宝贝呢?嗨,就是那些老掉牙的地方公债券、国库券、土地票据、银行票据,诸如此类肥皂泡似的东西呀。从第一期开始,大约一个半世纪以前,直到独立战争前夕,面值上千镑的票据与羊皮纸便士混作一堆,且前者并不比后者更值钱。
  “这么说,这些就是老彼得·戈德思韦特的财宝啦?”约翰·布朗说。“你那同名字的人,彼得,真跟你差不离。地方货币贬值百分之五十或七十五时,他一下子就买进一大笔,指望会升值。听我祖父说过,老彼得还把这幢房子连同地皮一起押给了他父亲,好为自己的蠢计划凑足资金。可是货币不断贬值,到后来连当礼物送人也没人要了。这就是老彼得·戈德思韦特,跟小彼得一样,保险箱里存着数千镑,身上却连件像样的衣裳也没有。他太迷信货币的力量了。不过,没关系,彼得!建造空中楼阁正需要这号东西。”
  “房子要垮啦!”塔比莎惊呼。狂风把老宅摇晃得更凶猛。
  “让它垮好啦!”彼得抱起双肘,往箱子上一坐。
  “不,不,彼得老伙计,”约翰·布朗道,“我有供你和塔比莎住的房间,也有藏这宝箱的安全地窖。明天咱们就想办法就卖这座破房达成协议。不动产大大看涨,我可以给你个好价钱。”
  “而我,”彼得·戈德思韦特顿时精神大振,也有个投资赚大钱的计划。”
  “噢,至于这个,”约翰·布朗喃喃自语,“咱们必须向下届法庭提出申请,要一位监护人来管理现金。要是彼得硬要投资也行,就让他用老彼得的财宝再尽情大干一场吧。”
或许您还会喜欢:
生的定义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我现在正准备在世田谷市民大学讲演的讲演稿。主办单位指定的讲演内容是这样的:希望我把三年前在小樽召开的全北海道残疾儿童福利大会上讲的话继续讲下去。上次大会的讲演记录,业已以“为了和不可能‘亲切’相待的人斗争下去”为题出版发行了。于是我就把该文章重新读了一遍,考虑如何接着往下讲。(该文载《核之大火与“人的”呼声》一书,岩波书店出版。 [点击阅读]
看不见的城市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2
摘要:第一章马可·波罗描述他旅途上经过的城市的时候,忽必烈汗不一定完全相信他的每一句话,但是鞑靼皇帝听取这个威尼斯青年的报告,的确比听别些使者或考察员的报告更专心而且更有兴趣。在帝王的生活中,征服别人的土地而使版图不断扩大,除了带来骄傲之外,跟着又会感觉寂寞而又松弛,因为觉悟到不久便会放弃认识和了解新领土的念头。 [点击阅读]
科学怪人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2
摘要:你那时还觉得我的探险之旅会凶多吉少,但是现在看来开端良好、一帆风顺,你对此一定会深感宽慰吧。我是昨天抵达这里的,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写信给你,让我亲爱的姐姐放心,而且请你对我的探险事业增加成功的信心。我现在位于距离伦敦千里之遥的北方,当我漫步在圣彼得堡的街头,微风带着一丝寒气迎面而来,不觉令我精神一振,一种快意不禁涌上心头。 [点击阅读]
空幻之屋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星期五的早晨,六点十三分,露西.安格卡特尔睁开了她那蓝色的大眼睛,新的一天开始了。同往常一样,她立刻就完全清醒了,并且开始思考从她那活跃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头脑中冒出来的问题。她感到迫切需要同别人商量,于是想到了自己年轻的表妹米奇.哈德卡斯尔,昨天晚上才来到空幻庄园的年轻人。安格卡特尔夫人迅速地溜下床,往她那依然优雅的肩头披上一件便服后,就来到了米奇的房间。 [点击阅读]
茨威格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战争爆发前十年,我有一回在里维耶拉度假期,住在一所小公寓里。一天,饭桌上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渐渐转变成忿怒的争吵,几乎闹到结怨动武的地步,这真是万没料到的。世上的人大多数幻想能力十分迟钝,不论什么事情,若不直接牵涉到自己,若不象尖刺般狼狠地扎迸头脑里,他们决不会昂奋激动的,可是,一旦有点什么,哪怕十分微不足道,只要是明摆在眼前,直截了当地触动感觉,便立刻会使他们大动感情,往往超出应有的限度。 [点击阅读]
蝴蝶梦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影片从梦中的女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我'回忆往事开始。夜里,我又梦回曼陀丽。面对这堆被焚的中世纪建筑废墟,我又想起很多过去……那是从法国开始的。做为'陪伴'的我随范霍夫太太来到蒙特卡洛。一天,在海边我看到一个在陡崖边徘徊的男子。我以为他要投海,就叫出了声。他向我投来愤怒的一瞥。我知道我想错了,他可真是一个怪人。很巧,他竟同我们住在同一个饭店里。 [点击阅读]
质数的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追忆似水年华
作者:佚名
章节:129 人气:2
摘要:《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 [点击阅读]
邦斯舅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一谈及巴尔扎克,人们首先会想到他的《高老头》、《欧叶妮·格朗台》、《幻灭》,而《邦斯舅舅》恐怕就要稍逊一筹了。然而,我们却读到了也许会令中国读者意外的评论。安德烈·纪德曾这样写道:“这也许是巴尔扎克众多杰作中我最喜欢的一部;不管怎么说,它是我阅读最勤的一部……我欣喜、迷醉……”他还写道:“不同凡响的《邦斯舅舅》,我先后读了三、四遍,现在我可以离开巴尔扎克了,因为再也没有比这本书更精彩的作品了。 [点击阅读]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1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