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荒岛夺命案 - 第32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从托宾葡萄园开车到“发现者登陆处”,通常只需二十分钟,因为暴风雨却花了一个小时。路上到处是树枝,暴雨猛击着挡风玻璃;虽然才下午五点钟,我不得不开着车灯慢慢地蠕行。狂风不时地使得吉普车偏离方向。
  贝思打开收音机,天气预报说暴风雨尚未升级为飓风,不过快了。“贾斯珀”仍以每小时十五英里的速度向北推进,风暴边锋距长岛海岸约七十英里,风暴经过大西洋洋面时的湿度和强度均很大。我评论道:“这些家伙要吓倒所有人。”
  “我父亲说一九三八年九月的一场赡风彻底毁坏了长岛大片地区。”
  “我父亲也谈过,老年人就会夸张。”
  贝思换个话题说:“如果托宾在家,我来对付他。”
  “行。”
  “说真的,约翰,你得照我的方法办。这并不是要我们在破案时相互妥协。”
  “我们已经做了。不要老想着能完美地破案子。”
  她没有回答。我试图打通自己的留言机,但电话响个不停。
  我说:“我屋里的电力已经中断了。”
  “很可能此前就已全断了。”
  “真可怕,我想我开始喜欢腿风了。”
  “是热带风暴。”
  “对,一样喜欢。”
  我忽然打算今晚不回曼哈顿,也就不准备参加必须出席的会面了。这样一来,我的工作会有大麻烦,但我意识到自己并不在意。
  我又想到爱玛,要是她还活着我的生活会幸福得多。唠叨了这么多乡村和城镇生活,我实际上描绘的是自己和爱玛-怀特斯通一起生活的情景,钓鱼、游泳、收集夜壶,或者人们外出时常有的活动。我又想到眼下在北福克地区的所有关系都已结束——琼恩姨妈死了;哈里大叔正在卖地;我和麦克斯也不能再恢复过去的任何关系;戈登夫妇也死了;现在爱玛又离我而去。此外曼哈顿的情况看上去也不妙。我盯着贝思-彭罗斯看了看。
  意识到我在看她,贝思也回头看我。四目对视,她说:“暴风雨过后,天空很美。”
  “不错。”我点点头。
  不幸的是,“发现者登陆处”附近的地区有很多古树。有几棵大树倒伏在路上和草坪上,又花了十五分钟转来转去,才到达托宾的别墅。
  锻铁的大门关着。贝思说:“我去看看是不是锁着。”为了节省时间,我把车子开了进去。
  贝思说:“你为什么不看看能否把自己的肾腺素指数降低一下?”
  “我在努力呢。”
  沿着长长的车道往上开时,我看到不久前举行晚会的那片草坪现在满是断技残叶,还有垃圾罐,草坪上的设施和各种破碎物。
  草坪尽头的海湾正惊涛骇浪,大浪冲击着沙砾海滩,甚至冲上草坪。托宾的船坞保持完好,但停放游艇的地方却丢失了许多木瓦。我说声:“好笑。”
  “什么?”
  “他那艘游艇不见了。”
  贝恩说:“那一定停在哪个无水船位上。这样的天气晚上不会有人出海。”
  “对。”
  车道上看不到车辆,房子也是一片漆黑。我开向双车车库,那是一间在房子后边的独立单间。我转向右边把车开进库门。库门有一部分已经损坏。透过挡风玻璃向外看,前面白色“保时捷”车顶上有一块车门碎片,车库的另一边停着辆福特布伦科轿车。我对贝思说:“这儿有两辆车——狗娘养的大概在家。”
  “我来对付他。”
  “当然。”我把吉普转过来开向屋子后面,穿过后草坪,停在天井中间,周围有一堆被风刮来的草坪设施。
  我带着消防斧下了吉普,贝思前去按门铃。我们站在门檐下,可无人应声,我当即用斧子打开门。贝思说:“约翰,看在上帝的分上,冷静一点。”
  我们走进厨房,里面断了电,又黑又静,我对贝思说:“瞄准这个门。”
  我走进大厅,朝楼上喊道,“托宾先生!”没人回答。“弗雷德里克,你在家吗?嗨,伙伴!”我可要削掉你的鸟头。
  这时头顶上的木板吱吱作晌,我丢下斧子,抽出手枪,四步并作一步地跃上楼梯。我转过楼梯的栏柱,靠近发出响声的地方。“举起双手!我是警察,警察!”我叫道。
  听到一间卧室里有响声,我冲进去刚好见到卫生间的门关上了。推开门,一个妇女尖叫两声,约有五十岁,很可能是管家。“托宾先生在哪儿?”我问她。

  她只是双手捂着脸。
  “托宾先生在哪里?”
  这时贝思来到卧室,从我身边擦过,扶着妇女的手臂说:“没事,我们是警察。”接着引她走出卫生间,坐到床上。
  经过一分钟的亲切交谈,我们得知她叫爱娃,英语讲得不好,托宾不在家。
  贝思对她说:“他的车子都在车库里。”
  “他回来后又走了。”
  “去哪儿?”贝思问她。
  “开船走了。”
  “船?”
  “对。”
  “什么时候?有多久?”
  “时间不长。”爱娃说。
  “你肯定吗?”贝思又问。
  “对,我看着他走的。”她指指窗户外面,“船从那开走的。”
  “独自一个人?”
  “是的。”
  我对爱娃说:“站到窗户边来。”
  她站起来走到窗边。
  我说:“那船——朝哪边开的?哪条路?”我挥着双手示意道。
  她指着左边说:“那边。”
  我看看海湾,显然那艘“金秋”号赛艇从停船处向东开走了,但水面上除了海浪什么也看不到。
  贝思问我:“他为什么要开船出去?”
  我答道:“或许去处理杀人凶器。”
  “我觉得他可以选好一些的天气。”她又转向爱娃问道,“他走了有多久?十分钟?还是二十分钟?”“也许有十分钟,也许不止。”
  “往哪儿去了?”爱娃耸耸肩,“他说今晚就回来;叫我待在这儿不要怕,可我感到害怕。”
  “只是一场热带风暴。”我提醒她。
  贝思拉着爱娃的手领她到卧室外面,然后下楼进了厨房。我跟在她们后面,贝思对她说:“你必须待在底楼,远离窗户,知道吗?”
  爱娃点点头。
  贝思又说:“找出蜡烛、火柴和一手电筒。如果你害怕,就去地下室,好吗?”
  爱娃点点头,起身去橱柜里取蜡烛。
  贝思想了会,问我:“这种天气他会去哪儿?”
  我说:“他应该在酒厂设法保护好自己的产业,但他不会乘船去那儿的。”我对爱娃说,“你亲眼见到他上船的吗?是吗?”
  “对,我看见他上了船。”
  “他带什么东西吗?”我做了下手势,“手里提着?”
  “有。”
  “什么?”
  对此爱娃却闭口不想回答。
  贝思问:“他带了什么?”
  “枪。”
  “枪?”
  “对,大而长的枪。”
  “来福枪?”贝思做出瞄准的姿势。
  “对,来福枪。”她伸出两个手指说:“两枝。”
  贝思和我对视了一眼。
  爱娃又说:“还有挖地工具。”这回轮到她做手势了,是挖地的动作。“挖掘。”
  “铁铲?”
  “对,铁铲,从车库里拿的。”
  我思索片刻又问爱娃:“盒子吗?带的是大盒子吗?”
  她耸耸肩。
  贝思对我说:“你怎么想?”
  我说:“嗯,我觉得托宾不会带着两枝来福枪和一杆铁铲去钓鱼。”我对爱娃说,“钥匙,钥匙在哪儿?”
  她把我们带到墙上的电话机边,电话旁边是个钥匙板。托宾这个强迫性洁癖狂把所有的钥匙都用绳子分别串好。我发觉克里斯工艺游艇的钥匙不见了,但“方程式303”的钥匙还在。
  当我正在考虑自己下一步的大胆行动时,爱娃说:“下楼,去地窖。”
  我们都朝她看着,爱娃指着厨房尽头的一扇门说:“他下了楼,楼下有东西。”
  贝思和我彼此看了看。
  显然,托宾先生并非完美的雇主,爱娃乐于有机会将他供出来——尽管我看到她眼中的恐惧,这种恐惧比飓风更令她害怕。我肯定如果不是因为会在自己家里发现死尸而有所顾忌的话,托宾可能早已除掉了爱娃。
  我走到门口转动把手,门被锁着。我刚抽出消防斧要砸,贝思说:“等一等!这样做我们需要有充足的理由。”
  我问爱娃:“你同意我们搜查吗?”
  “请便。”
  “谢谢。”我抡起钢斧砸向门把,把手穿门面过。打开门我发现一条狭窄黑暗的楼梯通向地下室。我对贝思说:“你随时可以离开。”

  这位行事规矩的女士仿佛此刻才恍然大悟,认识到我俩都陷得很深,或许还可能触犯任何本应避免的法令。她从爱娃处拿个手电筒递给我说,“大英雄,你在前面,我掩护。”
  “好。”我先走进去,一手拿电筒一手提消防斧,贝思拿着她的九毫米手枪跟在后面。
  这是一个很老的地窖,长宽不到七英尺,底部和地板都是石头做的。初看上去好像没多少东西——储藏东西大潮湿,即便作洗衣房也显得很阴森恐怖。里面基本设施大概只有一个火炉和供应热水的容器,我猜不出爱娃提醒我们来找什么。
  这时电简光停在地窖尽头的长砖墙上,我们向墙壁靠近。这个砖制灰泥墙比古老的石制底座建得新,而且正好把地窖前后一分为二。这墙也是通向上面旧式橡树柄木的惟一途径。
  墙的正中间是一扇雕制精美的橡树门。我的电简光扫射到门上的一块黄铜牌子,上面写着“爵爷的私人酒窖。”
  这位“爵爷”缺少幽默感,所以我猜测这块招牌应是一位仰慕者赠送的礼物,甚至可能是爱玛。
  贝思低语道:“我们进去吗?”
  我答道:“搜捕原则规定门没锁就可以进。”我递给她电简,又试试黄铜大把手。但门是锁着的,我看到把手上有个黄铜匙孔,便说,“没上锁,只是卡住了。”我朝着匙孔挥动斧子,橡树门被砍破,可仍没打开。我又猛敲几下才将它打开。
  门一转开贝思就关上电筒,我俩都背靠砖墙,持枪分立在门两侧。
  我大声叫道:“警察!举起双手出来!”
  没有回答。
  我把斧子扔进门的另一侧,落在地上发出金属的撞击声,没有人开枪。
  我对贝思说:“你先进去,今年我已经中过弹。”
  “谢谢,”她蹲下身子说,“我走右边。”她迅速穿门面过,我跟在后面,靠到左边。我俩举着枪蹲在那儿一动不动。
  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感觉起来这间屋比地窖其它部分凉爽得多,可能也干燥些。我又大叫道,“警察!举起手来。”
  又等了半分钟,贝思打开电筒,在屋里绕了一圈,照到一排酒桶架子。她接着在屋里搜寻,中间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两根烛台和一些烛座,还有几包火柴。于是我点亮近十根蜡烛,酒窖里烛光闪烁,在酒瓶上摇曳不定。
  可以想见地窖里到处是木架。木制板条箱和硬纸板做的酒盒子,成雄地散放着,有些盖子打开着,有些则贴着封条。摇篮架上放着六桶葡萄酒,且都装着水龙头。墙上的耐热有机玻璃包着冰箱的线圈,窖顶看上去像雪松一般。粗糙的石制地板上用混凝土铺盖了一层平滑的板瓦石。我对贝思说:“我把两瓶葡萄酒放在厨房的柜子里。”
  贝思从我手上接过电筒仔细察看其中一个架子土布满灰尘的酒瓶,说:“这些是优质的法国葡萄酒。”
  我回答道:“他很可能把自己的东西藏在车库里。”
  她的电筒光照到地窖底部的墙边,几打纸板盒子垛在一起。贝思说:“他的东西有一些在这儿,酒桶上有他贴的标签。”
  “对。”
  我们在四周摸索了片刻,发现一个柜子里放着眼镜、瓶塞起子、纸巾之类的东西,还有四处可见的温度计,都标识着华氏六十度。
  最后,我说:“爱娃想告诉我们什么?”
  贝思耸耸肩。
  我看着烛光中的贝思,她也回头看我。她说:“也许我们应该看看那些板条箱和盒子。”
  “或许应该。”
  于是我们开始搬动木箱和纸板盒。其中几箱破开后只有葡萄酒。贝思问道,“我们在找什么呀?”
  “我也不清楚,肯定不是酒。”
  在两堵墙相交的角落里,也有一堆托宾葡萄园的酒盒子,全都标着“金秋”字号。我走过去,开始把它们扔到两张酒桶架子中间的过道里去。玻璃破碎的响声和葡萄酒的味道顿时充斥了整个地窖。
  贝思又说:“你不必砸毁这些好酒,冷静一点,把盒子给我。”
  我没有理她,“把路让出来。”
  把最后一排盒子扔掉后,我看到角落里酒盒中间不是酒的东西,事实上是个铝制的装冰的箱子,借着烛光我仔细凝视着。

  贝思走到我身边,手中的电筒照在箱子上。她问道:“这就是你说过的东西?戈登夫妇船上的铝箱?”
  “当然看上去像,但只是个极其平常的箱子。除非有他们的指纹否则无从确证。而且我确信这上面不会有指纹。”我补充道:“我猜这就是人们以为用来盛干冰和炭疽病菌的箱子。”
  “现在仍有可能,”她接着说:“我并非完全在觅购宝藏之类的财物。”
  我说:“对,我希望刑侦人员能从擦拭过的铝盒上提取到指纹。”我转身朝门走去,准备离开。
  “等等。你不准备……我是说……”
  “打开它?你疯了?破坏证据?我们甚至不属于这儿。没有一张搜查——”
  “住口!”
  “什么?”
  “打开这个该死的箱子——不,拿着这个,我来开。”她把电筒递给我,蹲在箱子前面,箱子正好夹在两排酒盒中间。“给我一个手绢或其它东西。”
  我把手绢递给她,贝恩捏着手绢打开弹簧锁,揭开密合的盖子。
  我一直用电筒照着箱子,以为能见到黄金珠宝,但就在箱盖子完全开启前看到的却是一个人的头盖骨,正扭头盯着我们呢。贝思吓得尖叫一声,跳后一步,盖子又合上了。她站到离箱子几英尺处屏住呼吸,指着箱子,足足有一秒钟没有出声。后来才说,“你看见了吗?”
  “看见了,那家伙死了。”
  “为什么……?什么……?”
  我蹲到箱子边说:“手绢。”她递了过来,我又打开箱盖,用手电简照遍大铝箱的每个角落,看见头盖骨周围还有些骨头,而这个头盖骨的每个眼窝里都塞着铜币,带着厚厚的一层铜绿。
  贝思也蹲到我旁边,手扶我的肩膀以求身体平衡或心理上的放松。她恢复平静后说:“这是骷髅的一部分,一个小孩的。”
  “不是,一个小个子成人,那时人都长得矮小。你见过十七世纪的床吗?我就睡过一次。”
  “上帝……怎么会有一具骷髅……?那其它的是什么?”
  我伸到箱子里取出一些没人乐意碰的东西,又拿到电筒光下辨认。“腐烂的木头,”我终于认出骨头下面是一些朽木。进一步观察,发现黄铜的箱边布满了黄铜绿,铁钉大部分已生锈,还有一块烂布。
  尚未漂白的骨头棕色中透着徽红,上面粘着的泥土还没有脱落,表明这些骨头没有被放进棺材;但在土里埋了很长时间。
  我又在盛冰的箱子里摸索了半天,发现一只上锈的铁挂锁和四枚金币,我把后者递给贝思。
  我站在那儿,用手绢擦擦手说:“这就是奇德上校的宝藏。”
  她看着手里的四枚金币说:“这个?”
  “这只是一小部分。这儿看到的也只是一木箱的小部分,我估计是强行打开盖子后取出的几样东西。木箱子就是用那块正在腐烂的防水油布或帐篷包着的,约有一年光景,但不会有三百年。”
  贝思指指头盖骨问我:“那是谁?”
  “我猜那就是守宝人,有时候人们也把判了刑的罪犯、土著人、奴隶或者某个不幸的家伙杀死后扔到箱顶上,那时人们相信死人的鬼魂不会安息,便会把盗墓的人驱走。”
  “你怎么知道这些?”
  “书上读的,”我又补充道,“对于那些不迷信的人或者看到别人埋了东西,或者见到新挖的土印,如果去发掘,首先看到的便是一具死尸,挖的人可能会认为只是一口坟。怎么样,聪明吧?”
  “我想是够聪明的,它会阻止我继续挖下去。”
  我俩又在酒窖里站了片刻,陷人深思之中。铝箱里的东西并不好闻,所以我俯下身关上箱盖。我对贝思说,“我估计有人打算把这个东西和黄金珍宝一道在某时某地予以展出。”
  她盯着手中的四枚金币又问我:“可是那些宝藏在哪儿呢?”
  “要是骨头能讲话,相信它会告诉我们。”
  “为什么他的眼里有硬币呢?”
  “和某种迷信观点有关。”
  贝思瞥了我一眼又说:“好,算你说对了。祝贺你杰出的侦探工作。”
  “谢谢,”我说,“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吧。”
或许您还会喜欢:
暗店街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一我的过去,一片朦胧……那天晚上,在一家咖啡馆的露天座位上,我只不过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而已。当时,我正在等着雨停,——那场雨很大它从我同于特分手的那个时候起,就倾泻下来了。几个小时前,我和于特在事务所①里见了最后一次面,那时,他虽象以往一样在笨重的写字台后面坐着,不过穿着大衣。因此,一眼就可以看出,他将要离去了。我坐在他的对面,坐在通常给顾客预备的皮扶手椅里。 [点击阅读]
暗藏杀机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一九一五年五月七日下午两点,卢西塔尼亚号客轮接连被两枚鱼雷击中,正迅速下沉。船员以最快的速度放下救生艇。妇女和儿童排队等着上救生艇。有的妇女绝望地紧紧抱住丈夫,有的孩子拼命地抓住他们的父亲,另外一些妇女把孩子紧紧搂在怀里。一位女孩独自站在一旁,她很年轻,还不到十八岁。看上去她并不害怕,她看着前方,眼神既严肃又坚定。“请原谅。”旁边一位男人的声音吓了她一跳并使她转过身来。 [点击阅读]
暮光之城1:暮色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序幕我从未多想我将如何死去,虽然在过去的几个月我有足够的理由去思考这个问题,但是即使我有想过,也从未想到死亡将如此地降临。我屏息静气地望着房间的另一头,远远地凝视着猎人那深邃的眼眸,而他则以愉快的目光回应我。这无疑是一个不错的死法,死在别人——我钟爱的人的家里。甚至可以说轰轰烈烈。这应该算是死得其所。我知道如果我没有来福克斯的话,此刻也就不必面对死亡。但是,尽管我害怕,也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 [点击阅读]
暮光之城3:月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谨以此书献给我的丈夫,潘乔感谢你的耐心、关爱、友谊和幽默感以及心甘情愿在外就餐也感谢我的孩子们,加布、塞斯及艾利感谢你们使我体验了那种人们甘愿随时为之付出生命的爱火与冰①有人说世界将终结于火,有人说是冰。从我尝过的欲望之果我赞同倾向于火之说。但若它非得两度沉沦,我想我对仇恨了解也够多可以说要是去毁灭,冰也不错,应该也行。 [点击阅读]
暮光之城5:午夜阳光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每天的这个时候,我总是祈祷自己可以入睡。高中——或者称为炼狱更为恰当!如果有什么方式能够弥补我的罪过,那恐怕就是我读高中的记录了。这种厌烦感不是我曾经体会过的,每一天看上去都要比前一天更加极度无聊。也许这就是我睡眠的方式——如果说,睡眠的含义就是在变幻的时期内处于呆滞状态的话。我凝视着食堂角落水泥墙上的裂纹,想象着它们所呈现的花纹其实并不存在。 [点击阅读]
最优美的散文
作者:佚名
章节:93 人气:0
摘要:冬日漫步(1)[美国]亨利·大卫·梭罗亨利·大卫·梭罗(1817—1862),博物学家、散文家、超验现实主义作家。生于美国康科德,毕业于剑桥大学。他是一名虔诚的超验主义信徒,并用毕生的实践来体验这一思想,曾隐居家乡的瓦尔登湖长达两年之久,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其代表作《瓦尔登悍又名《乎散记》,是他隐居生活的真实记录。 [点击阅读]
最先登上月球的人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0
摘要:最先登上月球的人--一、结识卡沃尔先生一、结识卡沃尔先生最近,我在商业投机上遭到了丢人的失败,我把它归咎于我的运气,而不是我的能力。但一个债权人拼命逼我还债,最后,我认为除了写剧本出售外,没别的出路了。于是我来到利姆,租了间小平房,置备了几件家具,便开始舞文弄墨。毫无疑问,如果谁需要清静,那么利姆正是这样一个地方。这地方在海边,附近还有一大片沼泽。从我工作时挨着的窗户望去,可以看见一片山峰。 [点击阅读]
最后的明星晚宴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0
摘要:浅见光彦十二月中旬打电话约野泽光子出来,照例把见面地点定在平冢亭。平冢亭位于浅见和野泽两家之间,是平冢神社的茶馆。据说神社供举的神是源义家,至于为什么叫平冢神社,个中缘由浅见也不清楚。浅见的母亲雪江寡妇很喜欢吃平冢亭的饭团,所以母亲觉得不舒服的时候,浅见必定会买一些饭团作为礼物带同家。浅见和光子在平冢亭会面,并非出于什么特别的考虑,而且饭团店门前的氛围也不适合表白爱意。对此,光子也心领神会。 [点击阅读]
最后的莫希干人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0
摘要: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初,美国才开始摆脱对英国文学的依附,真正诞生了美国的民族文学。而书写这个文学《独立宣言》的代表人物,是欧文和库柏,他们同为美国民族文学的先驱者和奠基人,欧文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而库柏则是“美国小说的鼻祖”。库柏的长篇小说《间谍》(一八二一),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蜚声世界文坛的小说。他的代表作边疆五部曲《皮裹腿故事集》,影响更为广远;而《最后的莫希干人》则为其中最出色的一部。 [点击阅读]
最后致意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我从笔记本的记载里发现,那是一八九二年三月底之前的一个寒风凛冽的日子。我们正坐着吃午饭,福尔摩斯接到了一份电报,并随手给了回电。他一语未发,但是看来心中有事,因为他随后站在炉火前面,脸上现出沉思的神色,抽着烟斗,不时瞧着那份电报。突然他转过身来对着我,眼里显出诡秘的神色。“华生,我想,我们必须把你看作是一位文学家,"他说。“怪诞这个词你怎么解释的?”“奇怪——异常,"我回答。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