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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以南 太阳以西 -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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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我还在有腿疾的女性方面有过一次非常奇特的经历。那时我已二十八。但由于事情过于奇特,至今我都难以弄明白那到底意味什么。
  我在年末喧闹拥挤的涩谷街头见到一位同岛本跛得一模一样的女性。她身穿偏长的红色大衣,腋下夹一个黑色漆皮手袋,左手腕戴一个手镯样的银色手表。她身上的东西看上去十分高级。我在另一侧路面行走,偶然瞧见她后,立即穿过马路。路上人头攒动,不知从哪里冒出这么多人来,不过追她倒没花多少时间,因为她腿不灵便,走不了那么快。那抬腿的方式同我记忆中的岛本实在像极了——她也像岛本那样左腿以稍稍划圆的姿势拖着。我跟在她后头,入迷地看着那被长筒袜包皮裹住的匀称动人的腿描绘出优美的曲线。那是唯有经过成年累月训练的复杂技术才能产生的优美。
  我稍离开一点儿跟在她后面走了一阵子。配合她的步调(即以同人群流速相反的速度)行走并非易事。我不时打量橱窗或停下来装作搜摸风衣口袋的样子来调整行速。她戴一副黑皮手套,没拿手袋的那只手提一只商店里的红纸袋。尽管是阴沉沉的冬日,但她仍戴着大大的太阳镜。从她身后我能看到的,只有梳得整整齐齐的秀发(在肩那里向外卷起,卷得非常雅致),和给人以柔软暖和之感的红大衣后背。不消说,我很想确认她是不是岛本。要确认并不难,绕到前面好好看一眼即可。问题在于倘若是岛本,那时我该说什么呢?该怎样表现呢?何况,她还记得我吗?我需要做出判断的时间。我必须调整呼吸、清理思绪、端正姿态。
  我在注意不让自己超过她的情况下紧随不舍。这时间里她一次也没回头,一次也没止步,甚至没有斜视,只是朝某个目的地径自行进不止。如果不看她左腿的移动而仅看其上身,肯定谁都看不出她腿有毛病,无非走路速度较普通人慢几拍而已。越看她走路的样子,我越是想岛本,走法真的可以说是一个葫芦分出的两个瓢。
  女子穿过拥挤的涩谷站前,一步不停地沿坡路朝青山方向走去。到了坡路,脚步就更慢了。她已走了相当远的距离,坐出租车都不算近,即使腿没毛病的人走起来也够吃力的,可是她拖着一条腿持续行走不止。我拉开适当距离跟在后面。她依然一次也没回头,一次也没止步,甚至橱窗都没扫一眼。拿手袋的手同提纸袋的手换了几次。但除此之外,她始终以同一姿势同一步调前进。
  一会儿,她躲开大街的人群,走进侧道。看来她对这一带相当熟悉。从繁华大街往里跨进一步,便是幽静的住宅地段。由于人少了,我更注意保持好距离跟上。
  总共跟她走了大约四十分钟。在行人稀少的路段走一阵子,拐过几个路口,重新走上热闹的青山大街。但这回她几乎不在人群中走,就像早已打定主意似的,毫不迟疑地径直走进一家咖啡馆。那是一家西式糕点店经营的不大的咖啡馆。出于慎重,我在附近转了十分钟后才进去。

  进去马上找到了她。里面热气扑人,但她仍身穿大衣,背对门口坐着。那件看上去相当昂贵的红大衣实在醒目。我坐在尽头处的桌旁,要了杯咖啡,然后拿起手边一份报纸,装作看报的样子若无其事地观察她的动静。她桌上放着一只咖啡杯,但依我观察,她一次也没碰那杯子。除一次从手袋里取出香烟用打火机点燃,此外再无别的动作,只是静静坐在那里打量窗外景致。看上去既像纯粹的歇息,又像在考虑什么要紧事。我喝着咖啡,翻来覆去地看报上的同一则报道。
  过了好半天,她像下定什么决心似的霍然离座,朝我这张餐桌走来。由于其动作过于突如其来,我的心脏差点儿停止跳动。但不是来我这里。她从我桌旁走过,直接去了门旁的电话那里,继而投入零币,拨动号码。
  电话离我座位不太远,但由于周围人声嘈杂,加之音响在大声放圣诞歌,没办法听清她的说话声。电话打了很久,她桌上放的咖啡一碰没碰地凉在了那里。通过我旁边时,我从正面看了她的面孔,可还是不能断定她就是岛本。妆化得相当浓,而且近半边脸给大太阳镜遮了,眉毛被眉笔描得甚是分明,涂得又红又窄的嘴唇咬得紧紧的。毕竟我最后一次见岛本时双方都才十二岁,已是十五年前的事了。脸形多少让我隐约记起岛本少女时代的面影,但说是毫不相关的别人似乎也未尝不可。我所看清的只是她是脸形端庄的二三十岁女性,身穿值钱的衣服,而且腿有毛病。
  我坐在座位上冒出汗来,汗出得贴身衬衣都湿透了。我脱去风衣,又向女侍要了一杯咖啡。我问自己“你到底在干什么?”我是因为丢了手套来涩谷买新手套的,而发现这女子后,便走火入魔似的一路跟踪而来。按正常想法,理应直接问一句“对不起,您是岛本吗?”这样最为直截了当。可是我不愿意那样,只是默默地尾随其后,现在已经到了无法返回的地步。
  打完电话,她直接折回自己的座位,然后背对着我坐下,一动不动地眼望窗外景物。女侍走到她身边,问凉了的咖啡可不可以撤去。声音我没听见,估计是那么问的。她回头点了下头,好像又要了一杯。但新端来的咖啡她依然没动。我一边不时抬眼打量一下她的动静,一边继续装作看报的样子。她几次把手腕举到面前,看一眼图形银色手表。估计她在等谁。
  我心想这恐怕是最后的机会了。等那个谁来了,我就可能永远失去向她搭话的机会。然而我又无论如何都无法从椅子上起身。不要紧,我说服自己,还不要紧的,不急。
  这样相安无事地过去了十五至二十分钟。她一直在眼望外面的街道,之后忽然静静站起,挟起手袋,另一只手提起商店的纸袋。看来她已对等人不抱希望,或者本来就不是等人。看准她在收款机前付罢款走出门去,我也急忙站起,付了款朝她追去。眼见红色大衣从人群中穿过,我拨开人流朝她的方向冲去。

  她扬手叫出租车。片刻,一辆出租车闪烁着方向指示灯靠上路旁。必须打招呼了!钻上出租车就完了。不料刚朝那边跨步,马上有人抓住我的臂肘,力气大得惊人。痛并不痛,但力气之大使我透不过气。回头一看,一个中年男子正看着我的脸。
  对方比我矮五公分左右,但体格十分壮实,年龄大概四十五六,身穿决灰色大衣,脖子上围着开司米围巾,一看就知都是高档货。头发整齐地分开,架一副玳瑁框眼镜。看来经常运动,脸晒得恰到好处,想必滑雪来着,或者打网球也有可能。我想起同样晒成这个样子的喜欢打网球的泉的父亲。估计是正规公司身处高位的人,或是高级官员,这一点看其眼睛即可了然——那是习惯向许多人下达命令的眼神。
  “不喝杯咖啡?”他声音平静地说。
  我眼睛仍在追逐红大衣女子。她一边弯腰钻进出租车,一边从太阳镜里朝这边扫了一眼。我觉得她至少瞧见了这边的场景。出租车车门随后关上,她的身姿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她消失后,剩下我同那奇妙男子两人。
  “不多占用时间。”男子说,语调几乎感觉不出起伏。看上去他一未生气,二未激动,简直就像为谁顶住门扇似的稳稳抓着我的臂肘,脸上毫无表情。“边喝咖啡边说吧!”
  当然我也可以直接走开,就说自己不想喝什么咖啡,也没话跟你说,首先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对不起我有急事。然而我一声不响地盯着他的脸看,继而点下头,照他说的再次走进刚才的咖啡馆。可能是我害怕他握力中包皮含的什么,我从中感觉到了类似奇异的一贯性的东西。那握力既不放松,又不加强,如机器一般准确地紧抓住我不放。我无法判断如果拒绝的话此人到底会对我采取怎样的态度。
  但害怕之余,好奇心多少也是有的,想知道往下他究竟要对我说什么话,对此颇有兴致。那或许会带给我关于那个女子的某种信息。在女子消失的现在,这男子说不定将成为连接女子和我的唯一通道。何况毕竟在咖啡馆,总不至于对我动武。
  我和男子隔桌对坐。女侍来之前两人都一言未发。我们隔着桌子目不转睛地对视。随后,男子要了两杯咖啡。
  “你为什么一直跟在她后面呢?”男子用足够客气的语调问我。
  我默然不答。
  他以没有表情的眼神紧紧盯视我。“你从涩谷开始就紧跟不放,”男子说,“跟了那么长时间,任凭谁都要发觉的。”
  我什么也投说。料想是女子意识到我在跟她,进咖啡馆打电话把这男子叫来了。

  “不想说,不说也无所谓。你就是不说我也完全晓得怎么回事。”男子大约有些激动,但语调全然不失客气与平静。
  “我可以干出几种事来。”男子说,“不骗你,想干就干得出。”
  往下他便只是盯住我的脸,意思像是说不再解释也该明白吧。我依旧闷声不响。
  “不过这次不想扩大事态,不想挑起无谓的风波。明白吗?仅此一次。”说着,他把放在桌面上的右手插进大衣口袋。从中掏出一个白信封,左手则一直置于桌面。是个工作信封,没有任何特征,雪白雪白。“所以只管默默收下。想必你也不过是受人之托,作为我也想尽量息事宁人。多余的话希望你一句也别说。你今天没有看见任何特殊情形,也没遇见我,明白了吗?若是我知道你说了多余的话,上天入地我也会找出你算账。所以盯梢的事请到此为止。双方都不愿意节外生枝吧?不是吗?”
  如此说罢,对方朝我递出信封,就势站起,旋即一把抓起账单,大踏步离去。我目瞪口呆,依然坐在那里半天没动,之后拿起桌面上放的信封往里窥看:万元钞十张,一道摺也没有的崭新的万元钞。我口中沙拉沙拉发干。我把信封揣入风衣袋,走出咖啡馆。出门环视四周,确认哪里也没有那男子后,拦出租车返回涩谷。
  便是这么一件事。
  我仍保留着那个装有十万元的信封,就那样藏在抽屉里没动。遇到不眠之夜,我时常想起他的脸,就好像每当发生什么事,不吉利的预言便浮上脑际。那男子到底是谁呢?还有,那女子是不是岛本?
  事后我就此事件设想了几种答案,那类似没有谜底的谜语。设想完了又将其推翻,如此反复多次。那男子是她的情夫,把我当成了她丈夫雇用的摸底私人侦探之类——这是最具说服力的设想。而且那男子企图用钱收买我封我的口,或者以为我在跟踪前目睹了两人在一家旅馆幽会也未可知。这种可能性是充分存在的,二来也合乎逻辑。然而我还是无法打心眼里认同这个假设。其中有几点疑问:
  他说想干就干得出的几种事究竟是哪种事呢?为什么他抓我手臂的方式那么奇特呢?为什么那女子明知我跟踪却不坐出租车呢?乘出租车当场就可把我甩掉。为什么那男子在没弄清我是何人阶情况下就满不在乎地递出十万之多的日元呢?
  怎么想都是难解之谜。有时我甚至怀疑那一事件统统是自己幻觉的产物,是自己头脑中捏造出来的,或者是做了一个活龙活现的长梦、而梦披上现实的外衣紧紧贴在我的脑际。然而实有其事。因为抽屉中实实在在有白色信封,信封里又装着十张万元钞。这无疑是一切乃已然发生之事的物证——实有其事。我不时把那信封放在桌面上盯视。完全实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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