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怪钟 - 第二十三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柯林-蓝姆的叙述
  我投宿的旅馆是破旧的,就在警察局附近。他们卖有一种烧烤食品,而唯一值得一提的也只有这一样菜,还有,当然价钱便宜。
  第二天早上十点,我打电话给加文狄希社,说我需要一位速记打字小姐,速记我的信并重打一份商业合同。我的姓名是道格拉斯-威瑞比,住在卡兰敦旅馆(愈是简陋的旅馆名字愈是耀眼)。雪拉-威伯小姐有空吗?我有个朋友说她很有效率。
  我运气不错。雪拉能够立即过来,但她十二点有约。我说我能让她在十二点钟之前把工作做完,因为我自己也有一个约会。
  “道格拉斯-威瑞比先生听你吩咐。”我说。
  “电话是你打的?”
  “是的”“你不能做这种事。”她看起来很愤慨。
  “为什么不能?我打算向加文狄希社付费的。我将你宝贵且昂贵的时间用在街对面的咖啡店里,而非让你记述令人厌烦的书函,这跟她们有何关系?来吧,让我们找个安宁的环境喝杯清静的咖啡。”
  金凤花咖啡屋凭它那强烈耀眼的黄,真是各副其实的“金凤花”、无论是桌围、椅垫、一杯子和碟子,都是清一色的淡黄。
  我点了两份咖啡和圆饼。
  女侍走后,我们隔着桌子对视。
  “好吗?雪拉”“什么意思——我好吗?”
  她的眼睛下有两片黑圈,看起来紫胜于蓝。
  “你这一阵子吃了不少的苦吧?”
  “是的——不——我不知道。我以为你走了。”
  “是的,但我回来了。”
  “为什么?”
  “你知道为什么。”
  她的眼睛垂视下来。
  “我怕他。”她足足有一分钟没有说话,那是好长的一段时间。”
  “你怕谁?”
  “你的那个朋友——那个探长。他以为……他以为我杀了那个人,也杀死了伊娜……”
  “噢,他就是那种样子,”我向她打气地说,“他办起案子,仿佛每个人都是嫌疑犯一样。”
  “不,柯林。不是那样子的、你想说些话使我打起精神,没有用的。从一开始,他便认定我和命案有瓜葛。”
  “好女孩,并无对你不利的证据啊!只是因为那天你在场,因为有人设计……”
  她打断我的话。
  “他认为是我自己设计的。他认为这一切是一个捏造的故事。他认为伊娜一定知道了什么。他以为伊娜认出是我在电话中假借佩玛-小姐的声音。”
  “那是你的声音吗?”我问。
  “不,当然个是。我没打那电话。我一直是跟你这样说的。”
  “听着,雪拉,”我说,“不论你对别人怎么说,你都要跟我说实话。”

  “那么你是不相信我的话。”
  “不,我相信。那天你也许自己也不知何故打了那通电话。
  也许有人要你这么做,告诉你说这是开玩笑,后来你吓着了,你既然已经说谎,只有继续说下去。是不是这样子?”
  “不,不,不!我到底要对你说多少次?”
  “这个没关系,雪拉,只是有些事你一直没告诉我。我要你信任我。如果哈卡斯特握有一些对你不利的事实,某些他没有对我提起的——”
  她再度打断我的话。
  “你期望他什么都告诉你?”
  “呃,他没有理由不告诉我。我们所干的几乎是相同的行业。”
  就在这时候,女侍端上咖啡和圆饼。咖啡的味道谈得仿佛最近流行的貂皮衣的色泽。
  “我不知道你和警察有何关系。”雪拉一边说,一边慢慢搅动杯里的咖啡。
  “我不是警察,我干的完全是不一样的另一行。我要说的是,如果狄克知道你的事而不告诉我的话,一定有其特殊的理由。那是因为他认为我对你有兴趣。啊,我是对你有兴趣,而且不止于此。我是‘为’你,雪拉,不论你做了什么事。那天你从屋子里冲出来。吓得要死。你真的给吓着了。你不是装的,你那样子绝对无法装出来。”
  “我是吓着了!我真的吓死了。”
  “你是不是只因为发现尸体而吓着了?还是因为别的事?”
  “哪里还会有什么别的?”
  我攒足勇气。
  “你为什么要偷走那只铸有‘Rosemary’字样的钟?”
  “什么意思?我为什么要偷它?”
  “我在问你为什么。”
  “我从未碰过它。”
  “你后来又回到屋里,因为你说把手套给忘了。那天你并未戴手套啊。九月的好天气。我从未见你戴过手套。你那时候回到屋里;偷走了那只钟。不要想瞒我。是你拿的,是不是?”
  她沉默半晌,捣碎了盘子里的圆饼。
  “好吧,”她以几乎耳语的声音悄悄地说;“好吧,是我偷的。我拿起来后立即放在手提袋里,然后再走出去。
  “你为何耍那么做?”
  “因为我的名字——‘Rosemary’——那是我的名字。”
  “你的名字叫‘Rosemary’,不是雪拉?”
  “两者都是。”
  “就只因为这个?因为钟上的字和你的名字一样?”
  她听到我并不相信,但仍然坚持。
  “我跟你说过,我吓着了。”
  我瞪着她。雪拉是“我的”女孩——我要的女孩——教终身梦想的女孩。但我不能欺骗自己。雪拉撒谎。而且恐怕要永远成为一个说谎的人。那是她求生存的方法——口齿伶俐,直接而容易地否认。那是孩子的武器——而她恐怕永远也甩脱不掉。如果我要雪拉,我便得接受她的一切——眼前我下定决心攻击。只有这个方法。

  “那是你的时钟,是不是?”我说,“它是属于你的?”
  她喘了一口气。
  “你怎么知道?”
  “告诉我吧。”
  故事慌慌张张地崩塌了下来。这只钟差不多跟她跟了一辈子。她在六岁之前一直用的是罗丝玛莉这个名字——但她厌憎它,坚持人家叫她雪拉……近来这只钟很是不顺。她把它带着,想拿到打字社附近的一家钟表店去修理,但给弄丢了——
  也许是在公车上,或是中午吃三明治的牛奶铺。
  “这事发生在威尔布朗姆胡同十九号命案之前多久?”
  她想,大概一星期。她并不觉得十分懊恼,因为这只钟实在是老了,走起来并不准。真该买只新的。
  “起先我并没有去注意,”她说,“当我走进客厅里,我并没有注意到。而后我发现了尸体。我浑身瘫痪。我在摸过他后站起身来,愕在那儿,而我的钟在靠近壁炉的一张桌上正面对着我——我的钟——我的手上又是沾着血——然后她走进来了,我吓得忘掉了一切。因为她就要踩到了他。而——
  于是——我便猝然惊叫。夺门而逃——当时我只想到这个。”
  我点点头。
  “后来呢?”
  “我开始想。她说她没有打电话找我,那么会是谁呢?是谁把我骗到那里,并把我的钟摆在那儿?我——我便说我掉了手套——然后把它塞进我的皮包里。我想我——真笨。”
  “你所做的再也没有比这更傻了,”我告诉她说,“在某些方面。雪拉,你实在一点道理也没有。”
  _“但是有人要陷害我。那张明信片。一定是知道我偷走了钟的人寄来的。明信片上——那栋建筑物。如果我父亲是个犯人。
  “你对你父母的了解有多少?”
  “我很小的时候,我父母因为发生意外而丧生。这是我姑妈告诉我的,她一直跟我这样说。但她从来不曾对我说过他们的事(从来没有。有时候,我问过她一两次。两次所说的都不一样。所以我知道,这中间一定有问题。”
  “所以。我想我父亲也许犯过罪——甚而是个杀人犯。或者,犯罪的人是我母亲。如果别人对你谈起你的双亲,徐非有什么特别的理占——有什么特别可怕的事不要你知道,否则不会说你的双亲死了,或者不愿告诉你他们的事。”
  “这一切都只是你个人的猜测而已,也许事情很简单,你只是个私生子而且。”
  “这点我也想过,人们有时候把这种事瞒着孩子,不让他们知道,实在愚蠢之极。其实不如把事实公开,反而要好得多。时代不同了,这种事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然而整个问题是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件事背后的真相。为何给我取名罗丝玛莉?它并个是家族的名字。它是缅怀或记忆的意思,不是吗?”

  “它可能是个好的意思。”我指明道。
  “是的,可能……但我不觉得如此。总之,自从那天探长问了我一些问题之后,我开始想,为何有人要设计我到那里?
  教我到那里碰上一个死人?或者是那已死的人要我到那里和他相见?难道,他是——我的父亲,他要我为他做什么事?于是,来了一个人将他杀死了。或者,从一开始那个人便处心积虑要陷害我为凶手?噢,我方寸已失,我好害怕。总之,不知何故,事情总是对着我来。把我骗到那儿,一个死人,钟上有我的名字——罗丝玛莉——然而钟本来不在那里。我心里惶恐,所以做出了你所说的笨事。”
  我对着她摇摇头。
  “你读了太多的恐怖侦探小说,或者是说这类作品打字打得太多。”我责备她说,“伊娜?你知道她的心事有什么事吗?
  她每天和你在办公室见面,为何却又跑到你家要和你说话?”
  “我一点也不知道。她不可能以为我和凶手有什么关系。
  不可能的。”
  “会不会她偶尔听到了什么,而产生了误会?”
  “没有的,我告诉你,没有的!”
  我心里怀疑。我禁不往怀疑……甚至就在这一刻,我不相信雪拉是在说实话。
  “你有没有敌人?怀恨的年轻人,嫉妒的女孩子,或是某个心理不太平衡而有可能找你麻烦的人?”
  我自己听着自己的声音都觉得没什么信心。
  “当然没有。”
  事情就是这样。即使现在我对于那只钟也不确然。这故事可真玄。四点十三分,这数字有什么意义呢?明信片上除了这数字,还写着“记住”两个字,为什么呢?除非它们对发信人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我叹了一声,付清帐,起身。
  “不要担心。”我说。(那是英语或者任何其他语言里最愚昧的话。)“柯林-蓝姆私人服务社将尽职到底。你会没事的,我们将会结婚,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我知道,如果就此打住,让那浪漫作为休止符,一定要好多了,然而我实在压抑不下柯林-蓝姆的好奇,于是添加了一句;“那只钟你到底如何处理了,藏在抽屉里?”
  她沉默片刻,然后说;“我把它扔进了隔壁的垃圾箱。”
  我听了不禁讶然。干净俐落!真亏她想得出来。也许,我低估了雪拉。
或许您还会喜欢:
24个比利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序言本书叙述的是一则真实故事──威廉.密里根是美国史上第一位犯下重罪,结果却获判无罪的嫌犯,因为他是一位多重人格分裂者。他不像精神病或一般小说上所记载的其他多重人格病患一样使用杜撰的假名,从被逮捕到被控诉开始,他一直都是争论性的公众人物。他的面孔出现在各报章杂志的头版和封面上,心智检查的结果不仅出现在夜间电视新闻节目,更成了报纸的头条新闻,迅速传遍全世界。 [点击阅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茨威格(1881-1942),奥地利著名作家、文艺评论家。1881年生于维也纳一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剧照(20张)个富裕的犹太工厂主家庭。青年时代在维也纳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1904年后任《新自由报》编辑。后去西欧、北非、印度、美洲等地游历。在法国结识维尔哈伦、罗曼·罗兰、罗丹等人,受到他们的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发表反战剧本《耶雷米亚》。 [点击阅读]
七钟面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第一章早起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 [点击阅读]
人间失格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人间失格》(又名《丧失为人的资格》)日本著名小说家太宰治最具影响力的小说作品,发表于1948年,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纤细的自传体中透露出极致的颓废,毁灭式的绝笔之作。太宰治巧妙地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藉由叶藏的独白,窥探太宰治的内心世界,一个“充满了可耻的一生”。在发表这部作品的同年,太宰治就自杀身亡。 [点击阅读]
你在天堂里遇见的五个人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结局(1)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字叫爱迪的人,故事从结尾处爱迪死在阳光下开始。从结尾开始讲一个故事,似乎颇为奇怪。但是,所有的结尾亦是开端。我们只是当时不知道而已。爱迪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小时,像大部分其它时间一样,是在“红宝石码头”——壮观的灰色大海边上的一个游乐场里度过的。 [点击阅读]
假戏成真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接听电话的是波洛的能干秘书李蒙小姐。她把速记簿摆到一边去,拎起话筒,平淡的说,“屈拉法加8137。”赫邱里-波洛躺回直立的椅背上,闭起双眼。他的手指在桌缘上轻敲着,脑子里继续构思着原先正在口述的信文的优美段落。李蒙小姐手掩话筒,低声问说:“你要不要接听德文郡纳瑟坎伯打来的叫人电话?”波洛皱起眉头。这个地名对他毫无意义。“打电话的人叫什么名字?”他谨慎地问。李蒙小姐对着话筒讲话。 [点击阅读]
冰与火之歌5
作者:佚名
章节:73 人气:2
摘要:人味在夜空中飘荡。狼灵停在一棵树下,嗅了嗅,灰棕色毛皮上洒满了斑驳阴影。松林的风为他送来人味,里面混合着更淡的狐狸、兔子、海豹、鹿,甚至狼的气味。其实这些东西的气味也是人味:旧皮的臭气,死亡和酸败的气息,且被更浓烈的烟、血和腐物的味道所覆盖。只有人类才会剥取其他动物的毛皮毛发,穿戴起来。狼灵不怕人,就和狼一样。他腹中充满饥饿与仇恨,于是他发出一声低吼,呼唤他的独眼兄弟,呼唤他的狡猾小妹。 [点击阅读]
南回归线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南回归线》作为亨利·米勒自传式罗曼史的重要作品,主要叙述和描写了亨利·米勒早年在纽约的生活经历,以及与此有关的种种感想、联想、遐想和幻想。亨利·米勒在书中描写的一次次性*冲动构成了一部性*狂想曲,而他的性*狂想曲又是他批判西方文化、重建自我的非道德化倾向的一部分。 [点击阅读]
南非洲历险记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南非洲历险记--第一章在奥兰治河边第一章在奥兰治河边1854年2月27日,有两个人躺在奥兰治河边一棵高大的垂柳下,一边闲谈一边全神贯注地观察着河面。这条被荷兰殖民者称作格鲁特河,被土著霍顿督人称作加列普的奥兰治河,可以与非洲大陆的三大动脉:尼罗河、尼日尔河和赞比西河相提并论。像这三大河流一样,它也有自己的高水位、急流和瀑布。 [点击阅读]
印第安酋长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亲爱的读者,你知道,“青角”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吗?无论用在谁身上,这个词都损人、气人到极点,它指的是触角。“青”就是青,“角”就是触角。因此“青角”是个刚到这个国家(指美国),缺乏经验,尚显稚嫩的人,如果他不想惹人嫌,就得小心翼翼地探出他的触角。我当初也是这么一个“青角”。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