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芙蓉锦 - 章节:红锦万萼,情铸姝女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章节:红锦万萼,情铸姝女
  秦承煜专门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来到贺家,贺家的别墅就在半山上,山路上种植着许多松枫柏木,又有成片的杜鹃花,如火一般绽放着,但现在还不是贺家热闹的时间,所以整栋别墅都静悄悄的,前面的院子里是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石子铺的小路从草坪里延伸出来,直通到大理石台阶下面。
  门房将他领进在客厅里,不一会儿就有丫环笑嘻嘻地送茶来,他赶紧说,“我是来还你们贺兰小姐书的。”但那丫环却什么也不说,依然笑嘻嘻地走了,临了扔下一句,“你再等会儿,我们太太昨天出去跳舞,回来得晚,但也就快起床了。”
  秦承煜看了看挂在墙上的钟,时针指向下午两点。
  秦承煜坐在那里没多久,就看到梅姨妈下楼来了,她穿着件鸡心领软缎睡衣,露出一大片雪白的胸脯,走起路来摇摇曳曳,轻盈无声,手里还拿着一柄团扇,扇柄上拴着杏黄的穗子,秦承煜站起来,他简直不知道该把自己的视线放在什么地方,把头低了下去,垂着眼睛道:“梅太太。”
  梅姨妈那目光电光石火一般,眨眼就把秦承煜从头扫到脚,她想难道就是他送给了贺兰那件披风?那披风十分华丽,想来他也确实能拿得出来,这位“太子爷”来邯平也没几日光景,贺兰也不过是那天招待招待了他,竟能对贺兰出手如此阔绰,难道是真成了男女朋友,但这也未免太快了些,打闪电么?
  秦承煜被审视得浑身不自在,将那一本《哈姆雷特》拿出来,双手放在茶几上,道:“这是贺兰小姐借我的书,我看完了,特意来送还。”梅姨妈往那书上扫了一眼,却将那团扇往书上轻轻地敲了敲,道:“我那天忘了问了,秦公子才从国外学成归来,不知道学的是什么?”
  秦承煜垂着眼睛,客气道:“我在国外学建筑。”
  梅姨妈便又拿着团扇挡着嘴,目光雪亮,咯咯一笑道:“秦大帅的儿子竟是学建筑的,真是滑稽。”秦承煜被她这样嘲弄,先是微微一怔,却也不愠不恼,还是诚恳地道:“这没什么滑稽的,我倒想在邯平找个工作,凭着自己的心力做些好事,总比躲在父辈的福荫下做纨绔子弟好。”
  梅姨妈又笑道:“依你所说,你还要一个人闯出一番事业来喽。”
  秦承煜面容谦和,淡淡地道:“那也未为不可。”
  梅姨妈那脸上的笑容便就一停,抬眸又重新将秦承煜看了一遍,半晌一笑道:“贺兰今天在家,你要还书就自己亲自去吧。”她拿起团扇站起来,朝着厅外道:“巧珍。”巧珍应声进来,梅姨妈道:“小姐呢?”
  巧珍道:“小姐在后园子玩新买的照相机呢。”
  梅姨妈便道:“这孩子有点新东西就留不住,非玩坏了不可,你把这位秦先生领过去见小姐。”巧珍应了,上前道:“秦先生,请这边走。”秦承煜便先向着梅姨妈礼貌地点了下头,跟着巧珍走了。
  贺兰因前几天新得了一个照相机,姨妈特意给她买的,她自然是欢呼雀跃,玩得放不开手去,才不过几天就已经用了整整一抽屉的胶卷,这会儿正是芙蓉盛放的季节,花园里四处美不胜收,她从上午就在花园里转悠,见了什么都要拍一拍,噜噜像是小尾巴一样跟在她的身后,忽听到巧珍道:“小姐,有客人找你。”
  贺兰玩兴未尽,拿着照相机回头道:“是凤妮么?”一回头却看到了秦承煜,她那眼睛眨了眨,长睫毛忽闪忽闪的,愣了片刻,这才恍然大悟地道:“哦,是你呀,你是秦……秦……”她想了半天想不出来后面两个字,还是他先笑着说了,“我是秦承煜。”继而又道:“我拿走你一本书,早知道你忘了,我就不还回来了。”

  贺兰往他手上看了一眼,笑道:“那书呢?”秦承煜这才意识到自己竟是两手空空,原来是把书放在了厅里忘了拿出来,不禁双手一摊,自嘲地笑道:“在厅里坐了一会儿,就忘在那里了。”
  贺兰扑哧笑道:“好罢,反正那书的扉页上写着我的名字呢,丢不了,你总是把书还到我家里了。”秦承煜微微一笑,贺兰道:“你请坐。”承煜便就坐下来,就有一个丫鬟从里面走出来送果子汁和桃酥等物,又向着秦承煜道:“太太说,请秦公子留下来吃饭,厨房里已经准备下了。”秦承煜忙站起来道:“不用麻烦了,我这就回去。”
  贺兰嫣然一笑,清脆地道:“你就不用推辞了,定是你什么地方投了我姨妈的缘,姨妈才留你的。”秦承煜见她那盈盈一笑间,眸光明净闪亮,波光流转,恍如春风拂面一般,令人心中透畅欢愉无比,久久不愿移开目光,他也知道这样直视十分唐突,控制着将目光挪到一边去,贺兰因为一卷片子还没有拍完,正在捉摸着还要拍点什么,随口道:“你现在还是住在督军府吧?”承煜笑道:“现在是住在督军府没错,不过我正准备在邯平找房子搬出来,过几天大概会找一个学校去教书。”
  贺兰笑道:“那好啊,你最好到我们学校来,我们学校最喜欢聘请你们这些留过洋的人当老师了。”承煜闻听此言,却是一怔,半晌笑道:“我还以为你会说大帅的儿子怎么不去做军政之类的话。”
  贺兰道:“谁规定大帅的儿子就要做军政了,若是按这种说法,强盗的儿子就非要做强盗么,小偷的儿子偏要做小偷?”她说话的时候依然透过照相机的镜头去对焦一朵盛放的芙蓉花,身后却半天没有声音,她觉得奇怪,回过头来就望见秦承煜正看着自己,便很讶异地道:“你看着我干什么?我脸上有东西?”
  秦承煜察觉到自己的失态,忙笑道:“没有,是你说这话让我真高兴,我本无意军政,却被逼要子承父业,做些违背本心的事情……”贺兰笑道:“那也怪你自己太过犹豫,若你本心是好的,那么只要你不喜欢,就没人逼得了你。”
  秦承煜听闻此话,果然是句句说到他心上,这几日纠缠在心里的阴霾竟就烟消云散了,心中更感到十分熨帖,不禁从心底里松了一口气,笑道:“贺兰小姐这一番话,便犹如醍醐灌顶,总算是让我下了最后的决心了。”
  贺兰嫣然一笑,“那你要感谢我,帮我一个忙。”她把相机匣子递给秦承煜,“给我和噜噜拍一张照片,要快一点,噜噜最不乖了,总是乱动。”她将雪白的噜噜抱在怀里,一双眼睛笑成了月牙的形状,依然澄若秋水,楚楚动人,长而黑的眼睫毛是温柔的蝶翼,美丽的面孔上流露出的是一种明媚耀眼如流火般灿烂的笑容,光芒四射。
  他按下快门,镁光灯一闪而过,他觉得自己的眼前闪过一道白光,那甜蜜明媚的笑容仿佛不是印在了相机里的胶卷上,而是烙刻在了他的脑海里,她笑着道:“谢谢你。”他轻轻地“嗯”了一声,心却控制不住地怦怦直跳起来。

  督军府南厅的西偏院致和斋就是参谋长高仲祺办公的地方,分里外两间,里间是一个休息用的暖阁,高仲祺在暖阁里歇了一个午觉,睁开眼睛就看到稀疏的阳光顺着百叶窗透进来,他翻了个身,朝着外面道:“几点了?”
  在外面当值的正是许重智,立即道:“报告参谋长,两点钟了,到宪兵队去约的时间是三点钟,参谋长午觉睡得晚,再躺会儿吧。”
  高仲祺却就起来了,将挂在衣架上的戎装外套拿下来穿在身上,走出办公室去,许重智忙跟着走出来,就见高仲祺站在屋檐下拿烟,赶紧划了洋火送上去,高仲祺点着了烟,就见根伯从承煜住的院子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沓子医书要找个阳光充足的地方晾晒。
  这根伯是秦家老奴,一直照顾着承煜,高仲祺顺口道:“你们主仆二人倒是好兴致,大中午的忙乎着晒书。”根伯捧着一沓子书慢腾腾地走着,他年岁大了,头发花白,一笑起来脸上的皱纹都聚在了一起,乐呵呵地道:“我们大少爷不在,才下午的时候就拿了一本书说是要去送还给朋友,走了好一会儿了。”
  高仲祺的目光停留在石板一侧的芭蕉上,淡淡道:“什么书?”
  根伯依然呵呵地笑着,“我也不认得,上面划了些圆圈圈的洋文,一看就是本外国书。”他搬完了这一批书,又转身回去。许重智见高仲祺默不作声地站在屋檐下,脸上的神情竟有些冷峻的味道,不一会儿就转到了办公室里面去,接着就是摇电话的声音,那门半掩着,许重智站在外面,却听了个清清楚楚。
  没多久高仲祺又从办公室里走出来,已经全副武装,许重智听了那个电话,这会儿有些闹不清楚去向,又不好备车,不得已问道:“去宪兵队的事儿,是要推到明天?”
  高仲祺看了他一眼,冷冷道:“我让你往后推了?”
  许重智一怔,脱口道:“可是参谋长不是刚打电话约了贺小姐……”他这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多嘴了,慌地住了口,高仲祺却已然走了出去,只有那冷淡的声音传了回来,“备车,去宪兵队。”
  正是下午两点多钟,秦承煜还在贺家园子里坐着,那园子里阳光极好,开着极盛的芙蓉和山茶花,又有蔷薇架结成的花洞,蜜蜂嗡嗡地围着蔷薇架飞舞,他用小茶匙搅动着白瓷杯里的咖啡,就听得身后那乳白色的百叶门一掀,门上挂着的铃铛丁零作响,贺兰已经蹦蹦跳跳地从里面出来,她穿着金漆木屐子,这样欢快地迈步走,那木屐子竟飞了出去,她哈哈一笑,又单腿跳着去把那木屐子捡了回来穿上。
  秦承煜看她这个样子,都不禁好笑道:“怎么接了一个电话就高兴成这个样子?”
  贺兰雀跃地道:“我要出门啦,就不陪你了。”秦承煜一怔,那脸上的笑容也就默默地消失了,心里竟是十分地失落,然而还是站起来勉强笑道:“那我也走了。”
  贺兰连连摆手道:“这可不行,我姨妈留你吃晚饭,你就这么走了,我姨妈肯定以为是我把你给赶走了,一准要骂我。”她这样说完,很悄悄地向秦承煜小声道:“我还想托你帮帮我的忙,姨妈要是问你我去哪里了,你就说我去同学家里了,要晚些回来,不然光我一个人说她是不信的,行不行?”
  她微仰着面孔,那脸上是极灿烂的笑容,眸光明亮,很期待地看着秦承煜,叫人无论如何都没法子拒绝,甘心情愿地随着她的心意,秦承煜微微垂下眼眸,竟不敢直视她脸上的笑容,默默道:“行。”

  贺兰立即笑逐颜开,“你这人真好,我就知道你会答应。”
  她说完这些,又兴冲冲地叫着巧珍道:“巧珍,巧珍,帮我来挑衣服。”巧珍正在喂噜噜吃刚摘下来的小果子,听得贺兰叫她,便跑过来道:“小姐要出去么?上次穿的那个葱绿色的旗袍十分好看,咱们今天还穿那个吧。”
  贺兰道:“那个旗袍穿在身上把我捆得像根黄瓜似的,难看死了,我还是要穿洋装裙子。”
  她们主仆二人一面嬉笑着一面走进别墅里去,秦承煜看着她就这么走了,一个人站了片刻,才回身重新坐在白圆桌前,那桌上的咖啡依然香醇极了,然而他望着满园子的美景,周围依然是蝶舞蜂飞,然而他默默地低下头看着那杯咖啡,再也没有那样好的心情了。
  天渐渐地晚了,遥望邯江如秋练玉带,在山脚下蜿蜒而去,四下里一片苍茫之色,贺兰迷迷糊糊地从睡梦中醒来,才意识到自己竟然趴在矮桌上睡着了,却也在这里等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了。
  外面传来茶楼老板的敲门声,“贺小姐,我给您添一盘茶果子吧。”那茶楼老板在邯平也是个极有来头的,贺兰经常与高仲祺到这茶楼来,对于贺兰早已经十分熟悉,再兼上有高仲祺这一层关系,对于贺兰,更是十二分地恭敬加小心,贺兰无聊极了,趴在桌子上朝着外面道:“我不吃了,你拿走吧。”
  那茶楼老板也就走了,贺兰伸手将矮桌上的罩着杏子红绸罩的小灯打开,那屋子亮了起来,将贺兰的影子打在了雪白的墙壁上。这茶楼风格古朴自然,屋子另外一侧还放着书案,上面摆放着笔墨纸砚之物,也不过是为了应景好看罢了,平日里来这里休憩的达官显贵却是极少去碰的。
  贺兰等得实在无聊,便走过去自己研了磨,把一张生宣铺在桌上,然而拿起毛笔蘸了墨,却不知道往那雪白的纸上写什么,愣了好半天,终于下笔,本就是为了解解寂寞,这一写下去可就没完没了,倒好像是发泄等了一下午的怨气一般,连着写了许多张。
  可没多久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一听就知道肯定是他到了,他身边向来都有许多亲近的侍从官紧随左右,紧接着就有人把门打开,正是高仲祺走进来,一进来却就看见了她,先是松了一口气,接着笑道:“我真怕你走了。”
  贺兰把手中的毛笔一丢,拍了拍手,漫不经心地道:“正是呢,这天也晚了,我该走了。”她转身就要走,高仲祺却仿佛没听到她那一句话,直接走到书案前道:“写什么呢?这么厚一沓。”贺兰的脸登时就红了,赶紧回身去抢,“哎,不许你看。”
  高仲祺却早就把那些写好的生宣拿到手里,一张张看下去,那唇间就露出一抹微笑来,贺兰急得直跺脚,就要到他手里去抢,他却就势一把把她抱在怀里,手里还拿着那一沓宣纸,低头看着她羞红的面孔,温柔地一笑,轻声道:“你也知道不好意思,把我的名字写得这样难看。”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了,大家慢慢看,我去回复上一章的留言,大家看完请给我留个话吧,你们的评论就是我发文的动力,因为我知道有人在看,我就会很高兴很兴奋,谢谢你们~~
  明天晚上继续更新。
或许您还会喜欢:
王小波《红拂夜奔》
作者:王小波
章节:15 人气:0
摘要:这本书里将要谈到的是有趣,其实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我能记住自己读过的每一本有趣的书,而无趣的书则连书名都不会记得。但是不仅是我,大家都快要忘记有趣是什么了。我以为有趣像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照我的理解,马尔库塞(HerbertMarcuse)在他卓越的著作《单向度的人》里,也表达过相同的看法。 [点击阅读]
王朔《过把瘾就死》
作者:王朔
章节:15 人气:0
摘要:杜梅就像一件兵器,一柄关羽关老爷手中的那种极为华丽锋利无比的大刀——这是她给我留下的难以磨灭的印象。她向我提出结婚申请时,我们已经做了半年毫不含糊的朋友。其间经过无数的考验,最无耻最肆无忌惮的挑拨者也放弃了离间我们关系的企图。可以说这种关系是牢不可破和坚如磐石的,就像没有及时换药的伤口纱布和血痂粘在一起一样,任何揭开它的小心翼翼的行为都将引起撕皮裂肉的痛楚。 [点击阅读]
生死晶黄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我应该讲一个故事了。我很早就想讲这个故事了。故事原本细小,如一个微长的果核,在我内心的一个角落,置放在最偏僻的荒野,被冷落得月深年久,就要枯腐的时候,毛茸茸的霉白冷不凡泛起绿来,它的季风日渐转暖起来,风中冬眠的树木像伸过懒腰的孩子,挺拔起来,鼓胀起来。一切都像一条干涸的河流,忽然又有了涓涓细水。这一枚几近枯腐的核儿,在风中、水中及时地胀裂开来了。 [点击阅读]
白客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不管是一摸二摸还是三摸,孔若君都出类拔萃名列前茅。但愿不要有人一看到“摸”字就发生龌龊的联想,特别是“摸”和数字连在一起更容易引起伪道学家的佯愤。如今上过学的人都知道一摸二摸三摸是重大考试前校方对学生应试水平进行摸底的简称,全称应为第一次摸底第二次摸底第三次摸底,简称一摸二摸三摸。 [点击阅读]
皮皮鲁传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终于有一天,在一座图书馆里,男孩子和女孩子都不满意啦!他们想,男孩子和女孩子的头发不一样,穿的衣服不一样,说话的声音也不一样,可为什么看的书一样呢?他们一不满意,可不得了啦!一个个嘴噘得老高,脸涨得通红,把半边天都烧鼹了。消防队发现北边的天烧红了,开着救火车赶来,可是到了现场一看,哪有什么火,原来是孩子们生气呢。后来,图书馆的阿姨把我叫去。 [点击阅读]
看见
作者:佚名
章节:111 人气:0
摘要:十年前,当陈虻问我如果做新闻关心什么时,我说关心新闻中的人——这一句话,把我推到今天。话很普通,只是一句常识,做起这份工作才发觉它何等不易,“人”常常被有意无意忽略,被无知和偏见遮蔽,被概念化,被模式化,这些思维就埋在无意识之下。无意识是如此之深,以至于常常看不见他人,对自己也熟视无睹。要想“看见”,就要从蒙昧中睁开眼来。这才是最困难的地方,因为蒙昧就是我自身,像石头一样成了心里的坝。 [点击阅读]
神犬奇兵
作者:佚名
章节:164 人气:0
摘要:“幽灵犬”的传说“夜歌!回来!回来!”中国人民解放军K军区第863师侦察连长白正林趴在战壕前被炸得满是弹坑的草坡上,泪流满面地大叫,“回来啊!”月光下,战壕外沿撒满了亮晶晶的弹壳、弹片,草地上散着数不清的手榴弹拉火环。白正林的军裤已经被鲜血染透,他的右手还死死抓着胸前的“光荣弹”。 [点击阅读]
等一个人咖啡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0
摘要:现在的我,手里的汤匙正胡乱搅拌着浮在咖啡上的奶晕。金属与马克杯的瓷缘合奏出没有章法的敲击声。叮叮叮当,当叮当叮。就好像我现在的心情,没有节奏,却很想表达些什么。明明就像经年累月的拼图游戏,不管散落在地上的碎片有多少,持之以恒,总是能逐一捡拾回来,砌成原来完整的样貌。总会到那一刻的。然而我还是很激动。因为我发现,记忆的拼图不是死的。记忆是逐渐累加,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于是碎片一直拼凑不完。 [点击阅读]
筑草为城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筑草为城》是一部学者化的艺术长卷,一部茶叶世家的兴衰史。王旭烽是十年心血一杯茶,果然是杯龙井极品。《筑草为城》为《茶之三部曲》第三部。故事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写至世纪末,描述杭家人在经历了抗日战争的血雨腥风之后又迎来了文化大革命这一动荡的历史时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杭家人经历各种考验,体现出前所未有的顽强生命力和追求自由的独立人格精神。小说飘散出浓郁的茶文化浸润的气息。 [点击阅读]
纸醉金迷
作者:佚名
章节:72 人气:0
摘要:民国三十四年春季,黔南反攻成功。接着盟军在菲律宾的逐步进展,大家都相信"最后胜利必属于我"这句话,百分之百可以兑现。本来这张支票,已是在七年前所开的,反正是认为一张画饼,于今兑现有期了,那份儿乐观,比初接这张支票时候的忧疑心情,不知道相距几千万里,大后方是充满了一番喜气。但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也有人在报上看到胜利消息频来,反是增加几分不快的。最显明的例子,就是游击商人。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