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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里的春天 - 第三章 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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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第二节
  轻巧的舢板顺着水流滑进了塘河,于而龙就把桨挂起来,摸出雪茄,点燃了。那香馥的烟味,提起他的精神,可以有优裕的工夫,无需旁顾地集中想些什么了。因为舢板像识途老马一样,顺着塘河往三王庄驶去,往芦花的坟墓处驶去,他用不着操心了。
  塘河像一匹不甚驯顺的快马,急速地穿湖而过,形成一条奇特的湖中之河。他望着河湖之间那隐隐约约的分界线,怎么也忘不了三十多年前,那个觉醒了的,但是偏执的芦花,用那斩钉截铁的语言说:
  “要依我的性子,一个不饶,老的少的,统统杀光!”她从怀里抽出磨得雪亮的柴刀,啪地拍在船舱底板上。
  船舱里挤坐着的十几位石湖首义者都吓了一跳。
  赵亮赶忙缓和空气,笑着说:“芦花,我们不是麻皮阿六,杀人绑票;我们是共产党,党是由政策管着的,可不能由着性子胡来。我们是去高门楼借枪抗日,不是去搞清算斗争。”
  芦花指着河湖之间的分水线,劝说着赵亮:“高门楼和咱们渔家船家,是两股搅不到一块去的水。老赵大哥,你要指望着他们哪,就好比指望着猫不吃腥,黄鼠狼对鸡发善心一样,等到石湖见底吧!”
  等到石湖见底,是于而龙家乡的一句谚语,意味着永无可能。
  是不是太绝对了呢?于而龙后来并不赞同芦花那种偏颇的观点,僵直的态度,过分的警惕,和不必要的狭隘,他常为王纬宇辩护:“好好赖赖,考验了好几年么!”
  芦花摇头。
  “你总得有点什么说道!”
  她说:“二龙,我应许过赵亮的话,说到做到,至死不变;要我相信他,当做自己人,你死心吧,我下辈子都办不到。”
  于而龙始终无法说服他固执的妻子。
  那一船石湖最早打起红旗的渔民,马上就要到三王庄了,赵亮在讲明团结抗日的大道理以后,对芦花说:“听我的,芦花,把你的柴刀,留在船上吧!”他知道她在大旗杆上被抽打的苦痛,在陈庄大街上被欺凌的屈辱,她的仇恨,也同石湖的底一样深,一把刀捏在手里,那会忍不住要往仇人脖子上砍去的。
  她保证地说:“你放心,我不能杀他。”他,就是王纬宇,高门楼的二少爷,从北平回来的历史系大学生,当时决定要把他争取过来共同抗日。
  “说话算话?”赵亮盯着她。
  她然诺地点了点头。
  芦花一辈子恪守她的诺言,一手指头都不曾碰他,而且不止一次,在战斗中救过他的命;但始终对他冷冰冰地,从不讲一句多余的话。她和他之间,壁立着一道无形的墙,像塘河与石湖一样,有着无法逾越的界限。
  “芦花,你叫人家怎么放手工作?”
  “我碍着他什么了么?二龙。”
  “知识分子,比较敏感,叫人家伤心的。”
  芦花声音低沉下来:“你怎么不问问我,我伤心不?”
  游击队长现在清清楚楚地记起来了……
  他的小小舢板变成了那种摇橹的篷船,橹声咿呀地朝三王庄那棵银杏树驶去。舱里坐着十多个石湖上的起义者。其中有七八个是和于二龙一样,都是几个月前,被高门楼一张告示,永远驱逐出境的三王庄人。他们,由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所以报仇雪恨的心情要急切些。
  别的村庄的参加者,此时此刻,心里有点忐忑不安。——原谅他们吧!天生的英雄豪杰是书本上吹出来的,谁迈出决定性的一步,总会产生瞬间的迟疑。但于二龙性格火爆,他一般有话,肚里是藏不住的,向赵亮埋怨:“悔不该带他们来的,看吧,到上阵的时候,非屙一裤裆屎不可。”
  “头回拉了稀,二回就不屙了,共产党从来不单枪匹马打江山。”
  船就要靠岸了,舱里的空气益发紧张,说是胆怯,说是恐惧都不算过分。这是人类对于全然不知的事物,必定会产生的心理状态,是丝毫不以为奇的。爱说实话的老林哥事后承认:“头一回爬上三王庄的岸,那两条腿都不听使唤了,说瞎话让老天劈我,我直是哆嗦,直打飘,像喝多了绿豆烧似的……”但是,历史潮流推涌着这帮渔花子走上舞台,退却是不可能的了。
  于二龙压低嗓门鼓动着大伙:“别害怕,别怯场,高门楼那十几个看家护院的,全是纸糊的灯笼,外边光。咱们一对一,也能拼出个高低,要紧的是别泄气。王经宇带人带船进省里去了,不会有人从陈庄来救他们,看他肥油篓子敢不乖乖交枪抗日!”
  “可别小瞧那些个看家狗——”老林哥永远是现实主义者:“一个个膀大腰圆,怕不是他们的对手。”
  “还没动手,先怯了三分。”
  “是这么个道理吗!二龙,人家吃的是正经粮食,咱们咽的是谷糠野菜,人是铁,饭是钢啊!……”老林哥当事务长的才华,从最早创业时期就展现出来了。
  于二龙后悔不如把他的小子石头带来,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孩子,比尽惦着肚皮的老子强。出发前,他争着上船,央告着:“二叔,带我去吧!”
  “不行,动刀动枪,万一有个失闪,谁顾得了你!”
  “我保管不碍手碍脚。”
  于二龙说不行,那是毫无转圜余地的,老林嫂捉住孩子的手:“小石头,你别给二叔添乱去!”那孩子圆瞪着双眼,一声不吭地走了。
  船靠了岸,石湖上的第一名女战士先跳了上去。
  “上,快!”她回头招呼,这时,庄上的狗已汪汪地叫成一片。
  那七八个坚定的三王庄人,被撵出村庄好久,一窝蜂地拥上岸来。
  好像长年流浪在外乡的游子,尽管故土并无特别留恋之处,但一旦回乡,照旧也会产生一些激动:“回来了,故乡故土啊!”虽然故乡板着面孔,并不欢迎。
  老林哥蹒跚地爬上岸,跌跌撞撞,差点摔了一跤,招呼那些后悔跟随的外村人:“还打什么退堂鼓,跟着上吧!”于二龙一看那几位稳坐不动,两眼马上冒了火。“强扭的瓜不甜,上杆子不是买卖,你们”赵亮在黑处捅了他一拳,才把那些难听的话咽住,没吐出口。
  但是,谁也想不到,一条稚嫩的嗓子,从前舱板下喊出声来:“他们不去,我去。”
  “小石头!”芦花惊喜地叫着,从岸上扭回头来。
  “姑姑,等等我!”只见前舱的盖板活动了,蛰伏在舱里的小石头钻了出来,一对漆亮的眼睛在黑夜里闪闪发光。
  老林哥直晃脑袋,他从来不会给孩子发脾气:“又不是赶庙会,你凑什么热闹?石头!”
  “我跟你们一块干!”
  “干?干什么呀?”赵亮笑着问。
  他自然答复不了,歪着脑袋想了会子:“就干你们干的事,就是,就是,……对,就是打高门楼。”

  “走吧,走吧!”赵亮就着孩子的话,回到船上,拉着那几个迟疑的起义者:“站脚助威,壮壮声势,也是好的吗!”他们被赵亮强拉硬拽地上了岸。
  一行起义的奴隶,在三王庄沿湖长街上,朝高门楼走去,光脚板踩着石板路,发出啪啪的声响,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一个闷热的夜晚,乡亲们被他们的脚步声惊醒了。
  “谁们?”这是三王庄的一句土话,谁的复数语式,书本上向来不见的。
  渔花子敢挺直腰杆在庄上大摇大摆,在三王庄历史上是破天荒的,多少年来保持着高门楼的一统局面,开始由他们几个异端给破坏了。
  “不是二龙吗?啊!芦花!还有好几个被撵走的小伙子咧……”
  整个村子在半夜里被惊动起来,鸡笼鸭栏也发出凄凄惶惶不安的动静;高门楼马上得到情报,来不及请示刚抽了大烟安睡的王敬堂,和不知去向的王纬宇,就在黑漆大门上,加上了一根笆斗粗的顶门杠,落下门闩里的消息,闭关自守,向陈庄呼救了。
  渔民们的第一次出征,现在回想起来,于而龙觉得多少有点儿戏,要是高门楼稍微有点警惕,有他们以后表现出来的毒辣阴险,十几个渔民,根本不堪一击,甚至到不了高门楼的台阶前,就被打跑了。大概作为革命与反革命两个阵营的初次交锋,都同样地缺乏斗争经验。只是通过长期对垒以后,才相互长了学问,摸到一些门径。
  高门楼没敢应战的主要原因,是被夸大了的敌情吓倒了。传话人说:“于二龙带着一船人来了。”一船人,是个很难弄确切的数字概念,到底是多少?要是心毒手辣的王经宇在,他准会下令开枪,但现在那些看家护院的,都面面相觑。有的说应该动家伙,养兵千日,用在一时;有的说可千万别开火,你有枪,难保于二龙会空着手?咱们谁长两个脑袋,犯不着卖命。
  其实起义者手无寸铁,多么轻率冒失的进攻呀!
  高门楼门前的两只石狮,虎视眈眈地瞪着不速之客,门里的狗吠成一团,于二龙伸出拳头,望了芦花一眼,便用力地擂那黑漆大门。
  “嘭,嘭,嘭……”
  可以听到里面又顶上一根门杠,看样子,肥油篓子已被惊醒,而且发了话,任凭敲门砸锁,死活不开。等陈庄区公所派兵来了再说。
  谁都知道,高门楼像中世纪的城堡,关上大门,不同人们来往,三年两年照样逍遥自在,有吃有喝不发愁的。人们至今还传说一九三年,也就是民国十九年的特大洪水,高门楼开仓济贫,施舍给灾民们吃的那些发霉的陈仓烂米,那些哈喇长醭的腌鱼腊肉,识得几个字的乡亲,都被腊肉皮板上盖着的辛亥,壬子等年号印章吓呆了,细细推算一下,那该是民国初年的东西了。于二龙和那时刚刚漂泊来的芦花,都有幸吃到过他们诞生以前的食品,真是口福不浅。可水退以后,为了感激高门楼的无量功德,他们曾经付出过多少无偿劳动呵!
  上帝——如果有的话,在给渔民们一个富饶丰盛的石湖同时,又给了一张高门楼吃人大嘴。人们在湖上远远看去,那黑漆大门,真像贪吃不厌的无底洞,所以石湖的水常满,渔民的苦没完。
  “除非石湖见底!”人们抱怨自己永无出头之日,痛恨无休无止的勒索盘剥,诅咒老天的不幸安排。然而到了一九三七年的夏天,石湖水不那么平稳了。看,于二龙,只不过是个蝼蚁般的小人物,竟然也叉着腰站在高门楼前,盘算着该怎样攻打进去。
  他眼睛一亮,芦花在暗里立刻瞧出了那闪烁的光彩,以往他每回从湖底钻出来,挥去满头的水,眼里光灿灿地,准是摸到了一条大鱼,现在,他肯定有了主意了。
  王敬堂失算了,他那中过举的祖先给他留下来一条祸根。在前清,谁家中得举人,有资格立根旗杆,虽然已是民国,但旗杆仍旧是高门楼骄傲的象征。如今,这无上光荣、威震石湖的旗杆,却给于二龙造成突破的战机。
  他往竖立旗杆的石座一蹦,两腿一挟旗杆,这个石湖上驶船挂帆的能手,在别人眼里,似乎不大费劲,松快自如地往顶端攀去。
  紧跟着他是一个矮小细弱的身影,像热带丛林里的猱猿那样,轻捷地、如履平地的飕飕蹿到于二龙身边,围着看热闹的乡亲,竟有忍不住为之喝彩的。
  “叔!”他轻轻地唤了一声。
  “石头!”在旗杆顶端,他搂住了这个才十岁的孩子,于二龙的心里觉得热烘烘地。“怕吗?”
  小石头摇摇头。
  想起跟他一起跳进院子里去的孩子,于而龙的心又不能平静了。
  像流星一样,稍露光华,瞬即消逝的小石头,倘能活到今天,也该有五十岁了,可他,永远以一个小石头的孩子模样,留在他妈妈的脑海里,留在游击队长叔叔的脑海里。
  小石头,小石头……
  他真想冲着石湖,呼喊最早同他一起战斗过的小伙伴。
  ……站在高门楼屋顶上的于二龙,喊了一声:“跟着我,石头!”说着朝天井里跳了下去,他们俩,就像一块投进狼群里的肉,那伙高门楼豢养的打手,恨不能生吞活剥了两个胆敢冒犯尊严的臭渔花子。
  “打,给我往死里打!”
  他瞥见廊檐下站着一个瘦高挑儿,在发出号令,声音不很响亮,但是口气非常决断,犹如铁锤砸在砧子上一样短促有力。
  于是打手像疯了似的扑上来,于二龙和小石头背抵背地同他们搏斗厮打,一边朝大门口接近。从天井到门廊,只是一步之遥,但是在比打手还凶的恶狗,比恶狗还野的打手重重包皮围圈里,想挪动一只脚都万分困难。于二龙急中生智,喊了一声:“小石头,你快钻出去,我拉手榴弹跟他们王八蛋拼了。”
  “二叔,你——”小石头喊着。
  “别管我,快。”他搡了孩子一把,然后假装把手探进怀里,这时候,除了几条不懂人话的恶狗,继续狺狺狂吠外,那些怕死惜命的奴才,豁拉一下往四处散开。于二龙跳出重围,小石头早蹿到门边,把两根门杠拽倒,但他不懂得机关消息,那门闩怎么也拉不开。
  “过来一个把门打开,要不,咱们谁也别想好看。”
  “是,是,你别拉弦,我们开,我们开!”
  大门刚刚拉开一道缝,赵亮、芦花和同志们就蜂拥地挤了进来,还有一些胆子大的庄上人,也跟在后面来凑热闹。
  “反啦,反啦,你们干什么?半夜三更,来打扰老爷。”一个狗腿子,横着枪大声吆喝。
  于二龙把他拨拉到一边:“甭拿烧火棍吓唬,要怕它就不登门了。”
  “你们打算——”
  “找王敬堂谈点事。”
  “老爷睡了。”
  “睡了也不是死了,去把他叫起来。”

  他刚转身,于二龙和他们一群人也随之而进,在一连三间装着镶花玻璃扇的大厅前,从来不敢进高门楼的穷苦渔民,竟指名道姓地大声喊着:“王敬堂,你看看,是谁回来了?”
  在高门楼里,直呼老爷大名,简直如同触犯天条,亵渎神灵。
  一个打着光脚的渔花子,竟敢踏在花厅的瓷砖上吆五喝六,那还了得。
  王敬堂,石湖首户,县太尊都要卑让三分的大人物,气得发昏过去,吩咐两边的仆役:“给我掌嘴!”
  但他话音尚未落地,于二龙一个箭步蹿了进来,满屋里那些铜锡器皿,玻璃屏风,相框衣镜,灯伞挂钟所发出的光亮,使得在黑暗里战斗了半天,气还喘不均匀的年轻渔民怔了一会儿。然而,躺在藤榻上的王敬堂,使他定下神来。
  “看谁掌谁的嘴,王敬堂!”
  他一手揪住他的夏布汗3,把那摊肥肉从鸦片灯旁提起,足足有两百多斤分量,他也不知从哪来的神力,王敬堂并不比打谷场上的石碌碡轻多少。
  忽然,从屏风后边闪出一个人来,瘦瘦的个子,高高的身挑,文质彬彬地说:“放下手来,有话慢讲,用不着动武。”话说得慢吞吞地,但那是相当自信,带有命令的口吻。
  那是一个闷热的夏夜,于而龙记得很清楚,热得令人烦躁不安,闷得连脑壳都快迸裂。远处,滚动着隆隆的,不绝于耳的低沉的雷鸣;近处,在高门楼院墙外面,一个妇女在凄厉地叫喊,那是妈妈为她的孩子叫魂:“……回家来吧,孩子,回来吧,听见妈妈在叫你吗?回来吧,孩子,快回来吧……”
  是的,该回来啦,在这群奴隶的心胸里,作为一个真正的人,那种有着最起码的尊严,能像人一样生活的灵魂,应该回来啦!
  王纬宇,穿着派力斯长衫,挽起的袖口,是雪白的杭纺褂子,戴着一副金丝克罗咪的眼镜。于二龙打量了一眼,跟刚才在廊檐下发令往死打的那个人,有点相似,但又不尽相同。现在他不是那种无情狠毒的口吻,而是婉转地说:“都是一个庄上的人,有什么不能好好讲的呢?”
  于二龙把王敬堂扔了回去,虎生生地盯着王纬宇:“那好,咱们把话摊开,谈谈。”
  王纬宇才不怯阵,一个渔花子再跳,最后,也得落在舱板上:“过去家父对列位有些处置失当之处,驱逐你们出了庄子,流落外乡,受了几天苦,委屈了众人,从现在起,可以收回成命,大家回庄来安居乐业,不好吗?”
  那时于二龙胸无点墨,王纬宇的酸文假醋,并不完全听懂,但大致意思是明白的,回答着说:“用不着,脚长在自己腿上,我愿意走就走,我愿意来就来,那张屁告示不顶用的。”
  “那么列位光临舍下的来意——”
  “你是个读书人,大学生,日本鬼子打到什么地方,该比我们明白。今儿我们来,是来朝府上借枪打鬼子,保家乡。”
  “哦!借枪?”他惊诧地反问,这是他不曾料及的。
  “说借是客气,该是物归原主。”
  王纬宇笑了笑,他需要延宕一步,以便思谋对策:“这话我倒想请教请教。”
  赵亮向前迈出一步:“就你们高门楼一个鱼税卡子,收了打鱼人家多少自卫捐?”老林哥在人群里嘟哝:“我们从湖里打上一条鱼,这捐那税,还能剩个啥,吮鱼尾巴都没份啦!”
  王纬宇做出一副光棍模样:“大家既有爱国热忱,我们也应鼎力协助,只不过,枪支弹药,一向由家兄经手,等他从省里办事回来,咱们再议好不好?”
  “少说废话——”芦花从人群里挤出来,逼近王纬宇:“你给大伙说个明白,借,还是不借?”
  “大姐,我难道说过不借二字吗?你,你——”他显然不大愿意正面接触那火一般的眼光。“你,用不着发这大火。”
  赵亮趁此机会向他宣传了党的抗日救国纲领,他自然是听不进去的,冷笑一声:“共产党的主张,鄙人略知一二,关于借枪的事,我可以替家兄做主,只要他回陈庄,我去把枪给列位取来,如何?”
  于二龙一拍那红木八仙桌,震得几个茶碗都跳起来:“到时候就怕你做不了他的主,倒是他要做你的主呢!”
  这句话实在戳王纬宇的肺管子,他脸一红,但旋即镇定下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枪支弹药都在区公所,我拿什么借呢?”
  于二龙哼了一声,指着那几个持枪的家丁:“他们身上背的什么?”
  “那是我们家自己的。”王纬宇不以为然。
  “我们就借它!”
  王纬宇脸沉了下来:“咱们先礼后兵,我们已经答应你们,再要蛮不讲理的话,我王纬宇也不是好欺侮的。”
  于二龙大喝一声:“下枪!”
  王纬宇也吼了出来:“谁敢动一动,就开枪!”一眨眼间,花厅里的空气紧张起来。
  只见那位复仇之神芦花,一个箭步跳到藤榻上,踢倒了烟灯,碰翻了烟枪,抽出那把亮晶晶的柴刀,像机枪点发似的,从她嘴里迸出话来:“要枪,要命,你们挑吧!”
  王敬堂一生养尊处优惯了,从来不曾被人这样粗暴对待过,刚才经于二龙一抓一搡,气还没有喘匀,哪想到一个女人,一个他视为妖逆的下贱女人,竟然高踞在他的头上。而且伸出来一只脚,一只女渔花子的脚,踩在自己身上,真是天大的晦气,永远也洗不净的邪秽。他马上想到可以辟邪的《太上感应篇》和《易经》,想叫佣人们赶紧找来。但一看那女人手里明晃晃的凶器,和那一脸杀气,他吓坏了,连忙闭上了眼睛,有气无力地叫了声:“老二!”王纬宇咬咬牙,横下心:“好吧,不能让你们空手回去,给他们一杆枪——”他向那些看家护院的吩咐着。
  “二先生,你可太大方啦!”于二龙嘿嘿冷笑。“我们不是朝你讨饭来的,三文两文就想把人打发走。你就痛快地发个话吧!让他们乖乖地把枪交了,省得动手动脚麻烦。你别指望区公所保安队会来搭救你们,他们都跟着你老哥串州逛府去啦,小快班也开走啦,余下的虾兵蟹将,慢腾腾地摇着船来,只怕日头都老高了吧!”
  王纬宇看着站在他面前的渔花子,完全上不得台盘的乡巴佬,一个根本看不在眼里的微末之人,居然说出话来,句句落地有声。再看那个眼睁睁要杀人的女人,他知道,她要一刀砍下去,手是决不会发抖的。于是,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把手一挥,服了输。啊,石湖上的奴隶,穷苦的渔花子,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武器。
  愈离三王庄近,水面上的一切对于而龙来讲,也愈加熟悉亲切,东一片翠绿的芦苇,他曾经捡过螺蛳蚌蛤的,西一片青葱的荷叶,他年年都要挖野生莲藕充饥的。哦,远方是连绵不断的湖心岛屿,那是和敌人捉迷藏的战场,近处是迷宫一样的浅污土墩,却是芦花采撷野菜的场合。如今,这些墩子上种满了各式各样的菜蔬,猛乍看去,类似镶花嵌刻的什锦图案,绽放的菜花,是鹅黄色的,稚嫩的苜蓿,是姹紫色的,肥厚的蔓菁,是碧蓝色的,繁密的慈菇,是翠绿色的,呵,真是五彩缤纷,是那样的赏心悦目。春天的大地,确实像善于梳妆的姑娘,懂得怎样把自己打扮得更好看些。

  他凝望着这些熟悉的场景,突然间,好像戏台上的机关布景迅速转换似的,那个穿着派力斯长衫的王纬宇,变成了石湖支队的一员,正全身蹲在碧绿的湖水里,露出一个也学会顽皮嬉闹的脑袋,给游击队员们讲宋代苏轼的一首绝句,那些只会打渔捞虾的队员,根本弄不懂什么“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是个啥意思?
  原来在刚刚结束的一场战斗中,他那支老套筒不知怎么搞的炸了膛,总算幸运,他机灵地躲过这场灾难,只是倒霉,裤子剐了几个大窟窿。一般讲,裤子有洞,在小腿部分,无伤大雅,大腿往上,任何部位都是见不得人的。那时的石湖支队,是创业初期的艰苦岁月,滚来滚去一身皮,没有替换衣服。王纬宇自不例外;他只得光屁股蹲在湖水里,靠湖水替他遮丑,把衣服丢到岸上,央求游击队当时惟一的女性,给他缝补。他那金丝克罗咪眼镜镜架早断了,也无法去配,只好用线绳拴在耳朵上,那样子,是相当狼狈的。他也学会了骂大街:“妈的x,要不是老套筒炸膛,我还真体会不出苏东坡诗的意境呢!”
  芦花停下针线来,问他:“怪谁?”
  王纬宇不服气地:“怪我吗?这支老掉牙的步枪!”
  芦花说:“其实还是怪你,那是你们家的枪,就是你让那些手下人交出来的枪。”
  “是吗?是吗?”他不相信地说。
  “你当时要说话算话,你哥回来把好枪拿来换,就不至于今天蹲在水里当鸭子了。”
  王纬宇放纵地大笑起来,笑声在水面上震出碎细的波纹:“芦花,芦花,那回借枪,要是你手里那把明晃晃的刀,在我死去的老头子身上,哪怕划上一个小口子,出点血,那拿走的就不是几支旧家伙,而是十支崭新的,没开过膛的中正式,还有一挺蜡油封得好好的加拿大轻机枪,都在我老头子那张藤榻下面摆着咧!……”
  ——想不到,我们,还有赵亮同志,到底叫他给骗住了,谁知道,王纬宇现在还骗我什么呢?
  蓦地里,在迷宫般的湖中墩子间,不知在哪个角落,传来了一声清脆悦耳的女性语音。
  “是谁在划船呀?麻烦过来搭我两步!”
  于而龙陡然间想起石湖上关于水鬼的传说,老年人总是告诫好奇的孩子,孤身一人在湖上的时候,千万别去贸贸然答应别人的呼喊,因为水鬼会变化成个漂亮的姐儿,或者装作受气的委屈媳妇,来诱惑,来狐魅,使人失足落水淹死,然后水鬼就可以找个替身脱生。于而龙自然不相信鬼神,但习惯养成了他不爱答应,而是把舢板绕了几个弯,才找到喊叫搭船的女客。
  一眼就把她认出来了,虽然她站在密密的桑林里,新叶如拳,尚未张开,所以清清楚楚透过枝条看到她的背影,那套合体的服装,可着腰肢,显得娉娉婷婷的样子,一下子标明了她是谁,原来是昨天下午的老相识了。她正踮起脚寻找听不见桨声的小船,直到于而龙轻轻咳了一声,招呼着她:“上船吧,姑娘!”才惊了一跳地车转身来。
  她先喊了一声“老大爷”,穿过桑林,双手拨开那些枝条,忍不住自己扑哧笑了,什么老大爷,鼎鼎大名的游击队长,一个她拿不准该是怎样对待的人:“哦,是你——”
  在金黄色的朝曦映照下,于而龙仔细地端详着那张迷人的脸,有一点野性的魅力,洋溢着青春的热情。于而龙越来越觉得在哪里曾经认识过她似的,而绝不是昨天下午。
  “又见面了!”
  她脸上的表情在迅速地变换着:高兴,欣喜,诧异,惊愕,呆愣,最后,又很快回复到昨天下午分手时,那种淡淡的,外交辞令中的“友好”面容。她笑了笑,露出一嘴整齐的明灿灿的牙,从那丰满的嘴唇里,吐出几个敬谢不敏的词,使于而龙惊讶。
  “谢谢你,我用不着了。”
  她下到湖滩,把在水里泡着的一些测试仪器捞起来,打算往回绕原路走了。
  简直奇怪,分明躲着自己,于而龙也实在捉摸不出她是个什么性格?“怎么?怕我吃了你?”
  激将法起了作用,她站住了,用一种怨恨的眼光瞟着他:“你以为我怕吗?好,那就麻烦你,送我到那边的墩子上去。”
  她上来舢板,便把脸别了过去,看对面那姹紫嫣红开满豌豆花的土墩,一路上谁也不想说话,只听桨声乃,水声汩汩。于而龙想着她是谁?我怎么觉得眼熟?然而,脑海是空白的,任什么也找寻不出来。可是,也就算是奇怪了,就连这姑娘那一头漆黑乌亮,密致秀丽的头发,丝毫不亚于他那画家女儿的动人长发,也好像应该能从记忆里找出点蛛丝马迹的,但是,想不出任何印象来。
  一直快到她的目的地,才回过脸来问:“你这是要去三王庄的?”
  “当然啦!”
  “看得出你是个不大肯罢休的人!”
  “什么意思?”于而龙一惊,难道这个女孩子有一双慧眼能穿透人心?
  她微微一笑:“随便说说,我看你这两天没完没了地在湖上划船,大概总想干些什么吧?”她那怪秀媚的两眼盯着他,眉毛挑了起来,似乎像把钻子,想钻透他的内心奥秘,那眼神既有疑虑,也有探索,而且有着许多想说的话。然而她咬住嘴唇,用那多少是玩世不恭的神态,来控制自己激动的心灵。
  于而龙自然不会把来意告诉她的,便说:“今天,昨天,我也在湖面上碰见你,看起来,你够辛苦的。”
  她低沉地说:“能不付出一些代价吗?”
  “我是喜欢鱼的,和它打了多少年的交道,看到你这样为鱼奔走,想尽办法来挽救,真叫人钦佩——”
  “不是挽救鱼,而是挽救自己,支队长!”
  于而龙听愣了,以为她是开玩笑,然而她是一本正经的样子,简直无法相信,犹如小娃娃学说成年人的语言似的,她会说出如此沉重的话:“真有意思!”他把舢板靠上了墩子。
  她向他审慎地一笑,并不那么轻松地说:“一点也不夸张,我是在赎罪!”说着,跳上了墩子,头也不回地,袅袅娜娜地,朝那繁花似锦的早豌豆田里走过去。
  一个年轻魅人的姑娘,有什么罪可赎的呢?于而龙不由得沉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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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还很少专门的艺术博物馆。你去过天安门前的中国历史博物馆吗?如果你对那些史实并不十分熟悉,那么,作一次美的巡礼又如何呢?那人面含鱼的彩陶盆,那古色斑斓的青铜器,那琳琅满目的汉代工艺品,那秀骨清像的北朝雕塑,那笔走龙蛇的晋唐书法,那道不尽说不完的宋元山水画,还有那些著名的诗人作家们屈原、陶潜、李白、杜甫、曹雪芹...... [点击阅读]
致青春
作者:佚名
章节:179 人气:0
摘要:9月10日,南国的盛夏,烈日炎炎。大学新鲜人郑微憋红了一张脸,和出租车司机一起将她的两个大皮箱半拖半拽从车尾箱里卸了下来。她轻轻抬头用手背擦汗,透过树叶间隙直射下来的、耀眼的阳光让她眼前短暂的一黑,突然的高温让她有些不适应。她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掏了掏,翻出了出门前妈妈给她备下的零钱,递给身边的出租车司机,笑眯眯地说道:“谢谢啊,叔叔。 [点击阅读]
花田半亩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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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们教的中文,是主张从良好情怀的心里发芽的中文。这样的一颗心,田维无疑是有的。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她目光里那一种超乎她年龄的沉静,对于我们都意味着些什么了。经常与死神波澜不惊地对视的人,是了不起的人。田维作为中文女学子,之所以对汉字心怀庄重,我以为也许还是基于这样的想法——要写,就认认真真地写。而且,当成一次宝贵的机会来对待。这令我不但愀然,亦以肃然,遂起敬。 [点击阅读]
莎菲女士的日记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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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二月二十四今天又刮风!天还没亮,就被风刮醒了。伙计又跑进来生火炉。我知道,这是怎样都不能再睡得着了的,我也知道,不起来,便会头昏,睡在被窝里是太爱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上去。医生说顶好能多睡,多吃,莫看书,莫想事,偏这就不能,夜晚总得到两三点才能睡着,天不亮又醒了。象这样刮风天,真不能不令人想到许多使人焦躁的事。 [点击阅读]
莫言《会唱歌的墙》
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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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一次去青岛之前,实际上我已经对青岛很熟悉。距今三十年前,正是人民公社的鼎盛时期。全村人分成了几个小队,集中在一起劳动,虽然穷,但的确很欢乐。其中一个女的,名字叫做方兰花的,其夫在青岛当兵,开小吉普的,据说是海军的陆战队,穿灰色的军装,很是神气。青岛离我们家不远,这个当兵的经常开着小吉普回来,把方兰花拉去住。方兰花回来,与我们一起干活时,就把她在青岛见到的好光景、吃到的好东西说给我们听。 [点击阅读]
莫言《天堂蒜薹之歌》
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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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莫言十九年前,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件极具爆炸性的事件——数千农民因为切身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自发地聚集起来,包皮皮围了县政府,砸了办公设备,酿成了震惊全国的蒜薹事件——促使我放下正在创作着的家族小说,用了三十五天的时间,写出了这部义愤填膺的长篇小说。在初版的卷首,我曾经杜撰了一段斯大林语录:小说家总是想远离政治,小说却自己逼十近了政治。 [点击阅读]
莫言《檀香刑》
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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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俺公爹头戴着红缨子瓜皮小帽、穿着长袍马褂、手捻着佛珠在院子里晃来晃去时,八成似一个告老还乡的员外郎,九成似一个子孙满堂的老太爷。 [点击阅读]
莫言《生死疲劳》
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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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 [点击阅读]
莫言《红蝗》
作者: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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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二天凌晨太阳出土前约有十至十五分钟光景,我行走在一片尚未开垦的荒地上。初夏老春,残冬和初春的记忆淡漠。荒地上杂草丛生,草黑绿、结实、枯瘦。轻盈的薄雾迅速消逝着。尽管有雾,但空气还是异常干燥。当一只穿着牛皮凉鞋和另一只穿着羊皮凉鞋的脚无情地践踏着生命力极端顽强的野草时,我在心里思念着一个刚刚打过我两个耳光的女人。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