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在线阅读·第二十四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嗯,离叁点一刻还有一个小时,还是再煮杯曼巴咖啡吧!
  我知道他那时一定也会上线,我不想让他失望,更不想让我失望 :P
  小雯说这叫制约反应,她说我已经没救了 :~
  制约就制约吧!反正我心甘情愿 :)
  嗯,该用第二人称的“你” 而非第叁人称的“他”了。因为我决定让你分享我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
  你果然如我预期般地在叁点一刻上线,看来你也被我制约了! :)
  只可惜我们下午还得去看电影,不然我们又可以像从前般聊到天亮。赶快睡吧!我可不想让你看到我憔悴的模样 :~
  我在中午12点左右醒来,先洗个澡吧!对女孩子而言,饭可以不吃,澡不可不洗:P
  我哼着歌,那使我想起开学那天在工学院路上的轻舞 :)
  然而当我穿上衣服时,我却看到了我右手臂上的红斑,我愣愣地看着那处红斑,全身彷佛被冻僵。在解冻后的那一刹那,我蹲在浴室里,哭了起来。
  原来过去这叁个多月以来,我只能在网路里FlyinDance,并不能在现实生活中轻舞飞扬。所以我决定听妈的话,回到台北,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擦乾了眼泪,待会你就来了。
  今天我们要去看电影呢!应该要愉快的,可是为什么要挑铁达尼号呢?我对悲剧一向是没有抵抗力的啊!今天的天气很好,台南的天气一向如此,我把脸蛋藏在你的身后,毕竟我已经没有本钱再晒一点太阳了。即使今天的阳光只是轻轻柔柔的。

  坐在你的机车后座,我可以看到你耳后泛起的红潮,痞子,其实我和你一样,耳根也会发烫。然而这只有拂过我耳畔的风可以看见,而你绕啊绕的,好像在找停车位,但我知道,你只是想让我多待在你身后一会。我用发夹绑了个马尾,那是因为小雯说我脸型的弧线很迷人。所以我不想让我的长发遮住我的脸。痞子,我希望让你永远记住我现在最美丽的模样,因为过了今天,我也许就不再美丽了。
  在排队买票时,我最接近你的时候。甚至希望我们就这样一直排下去,买不到票也没关系,我的右手臂不时地碰触到你的左手臂,感觉到我右手臂上的红斑正在冷笑着,南台戏院内,终於克制不住我自己,我突然发觉我就像Titanic一样,将沉没在冰冷的海底,爱的Jack 你又该如何呢? hate? help? hold?
  痞子,你并不浪漫,你不是那种会被虚构的爱情故事所感动的人。除了Jack说了那句:
  “Rose, listen to me.. Listen... Winning that ticket was the best thing that ever happened to me.. It brought me to you... And I`m thankful, Rose... I`m thankful...”

  这时我才看到你坐直身子,牵动了一下眉间和嘴角。痞子,你知道吗?我也有同感,你提醒我电影散场了,没错,属於我的电影已经散场。但属於你的人生还是得继续。
  痞子,不是吗?
  但我还是想自私地保留一些跟你有关的东西,我要你在票根上签名,痞子,你好笨。
  那是我认输的表示,我心里希望你签下你的本名,这样我以后的思念才会更具体,如果还有“以后”的话,而且我才会更加确定,你并不只是存活在网路上。
  痞子,我终於可以走在Dolce Vita的香水雨中,谢谢你让我体会“甜蜜的日子”的真谛,但很抱歉 再见的话我说不出口。
  而且既然从网路的mail开始,就应该以网路的mail结束。距离我第一次mail给你的日子,也已经有叁个多月了。时间似乎不算短,但也不能以长来形容,我们之间的故事是由我起头的,所以也要由我来结束。
  这叫“解铃还需系铃人” 也叫“有始有终”。痞子, 这次我的成语用得对吗?
  也许正如你所说的,网路虽然迅速,但并不完美。我可以很快地寄给你我的思念,却无法附上泪滴。嗯,天快亮了。待会再寄给你最后一封mail后,我就该走了。现在的你,应该正在熟睡吧!

  看完她的mail,我的心情又像是坐了一次云霄飞车..但这次更紧张刺激..因为这台飞车还差点出轨..我从她的日记里,发现了隐藏在她聪明慧黠的谈吐下..竟然同样也有颗柔情细腻的心..我不禁想着..当初她在写日记时..会想到日后有别人来阅读她的心吗?..或者只是以网路世界里的她为发信人.. 而以现实生活中的她为收信人?..又或者是相反呢?..
  连续两个星期..我习惯以自我催眠的方式..去面对每个想起她的清晨与黄昏,白天与黑夜。我不断地告诉我自己..她只能在虚幻的网路里 FlyinDance..并不能在现实生活中轻舞飞扬..希望能去掉这种锥心刺骨的悸动。我也不断地去逃避..逃避pc..逃避任何与咖啡色*有关的东西..把自己放纵在书海中..隐藏在人群里..希望能逃避这种刻骨铭心的感觉。但我还是失败了...
  因为锥心刺骨和刻骨铭心,都有骨和心。除非我昧着良心..除非我不认识刻在骨头上的那些字..我的催眠术才会成功。但我却是个识字且有良心的人... 原来我并非不思念她..我只是忘了那股思念所带来的激动而已..就像我不是不呼吸..我只是忘了我一直在呼吸而已..呼吸可以暂时摒息,但却无法不继续。
  所以..我决定去找小雯碰碰运气..
或许您还会喜欢:
潘金莲逃离西门镇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刘街是那样一个处境,在耙耧山脉的一道川地里,借着公路带来的繁华,就有人在路边设摊摆点。因为方圆数十里的农民,日常赶集要到山外的乡里,于是,在四十六岁的村长庆的呼吁下,给有关部门送去了许多花生、核桃,政府就下了一纸批文,刘村正式更名为刘街,成了耙耧山中的一个集贸中心。 [点击阅读]
火蓝刀锋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这是一个漆黑的夜晚,万籁俱寂。忽然,两道雪白的光线划破了被黑暗凝固成一团的空间。光线下有隐约的海浪翻滚,一片汪洋大海上,两艘海军巡逻舰艇正破浪而来。舰艇上的指挥室内,站在液晶屏幕前向大家做介绍的是海军上校武钢。旁边一个目光炯炯的精干小伙子,手里正玩弄着一把火蓝匕首,转动间刀刃寒光毕现。此人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龙百川。 [点击阅读]
狼烟北平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2
摘要:南横街黑窑厂“同和”车行的车夫文三儿在酒馆里和二顺子喝得有些高了,正在满嘴跑舌头。文三儿的酒瘾大,一天不喝就浑身难受,可真要喝起来又喝不了多少,顶多三两,一过四两就麻烦了。他通常是二两酒一下肚,脾气立马见长,瞅谁都不顺眼。若是四两酒下肚,情况就会恶化,他谁也不尿,逮谁和谁撸胳膊挽袖子,很有些英雄气概。 [点击阅读]
白客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2
摘要:不管是一摸二摸还是三摸,孔若君都出类拔萃名列前茅。但愿不要有人一看到“摸”字就发生龌龊的联想,特别是“摸”和数字连在一起更容易引起伪道学家的佯愤。如今上过学的人都知道一摸二摸三摸是重大考试前校方对学生应试水平进行摸底的简称,全称应为第一次摸底第二次摸底第三次摸底,简称一摸二摸三摸。 [点击阅读]
等一个人咖啡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现在的我,手里的汤匙正胡乱搅拌着浮在咖啡上的奶晕。金属与马克杯的瓷缘合奏出没有章法的敲击声。叮叮叮当,当叮当叮。就好像我现在的心情,没有节奏,却很想表达些什么。明明就像经年累月的拼图游戏,不管散落在地上的碎片有多少,持之以恒,总是能逐一捡拾回来,砌成原来完整的样貌。总会到那一刻的。然而我还是很激动。因为我发现,记忆的拼图不是死的。记忆是逐渐累加,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于是碎片一直拼凑不完。 [点击阅读]
美的历程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中国还很少专门的艺术博物馆。你去过天安门前的中国历史博物馆吗?如果你对那些史实并不十分熟悉,那么,作一次美的巡礼又如何呢?那人面含鱼的彩陶盆,那古色斑斓的青铜器,那琳琅满目的汉代工艺品,那秀骨清像的北朝雕塑,那笔走龙蛇的晋唐书法,那道不尽说不完的宋元山水画,还有那些著名的诗人作家们屈原、陶潜、李白、杜甫、曹雪芹...... [点击阅读]
莎菲女士的日记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2
摘要:十二月二十四今天又刮风!天还没亮,就被风刮醒了。伙计又跑进来生火炉。我知道,这是怎样都不能再睡得着了的,我也知道,不起来,便会头昏,睡在被窝里是太爱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上去。医生说顶好能多睡,多吃,莫看书,莫想事,偏这就不能,夜晚总得到两三点才能睡着,天不亮又醒了。象这样刮风天,真不能不令人想到许多使人焦躁的事。 [点击阅读]
莫言《会唱歌的墙》
作者:莫言
章节:31 人气:2
摘要:第一次去青岛之前,实际上我已经对青岛很熟悉。距今三十年前,正是人民公社的鼎盛时期。全村人分成了几个小队,集中在一起劳动,虽然穷,但的确很欢乐。其中一个女的,名字叫做方兰花的,其夫在青岛当兵,开小吉普的,据说是海军的陆战队,穿灰色的军装,很是神气。青岛离我们家不远,这个当兵的经常开着小吉普回来,把方兰花拉去住。方兰花回来,与我们一起干活时,就把她在青岛见到的好光景、吃到的好东西说给我们听。 [点击阅读]
莫言《红树林》
作者:莫言
章节:10 人气:2
摘要:那天深夜里,她开车来到海边的秘密别墅。刚刚被暴雨冲洗过的路面泛着一片水光,路上空无一人,远处传来海水的咆哮声。她习惯赤着脚开快车,红色凌志好像一条发疯的鲨鱼向前冲刺,车轮溅起了一片片水花。她这样开车让我感到胆战心惊。林岚,其实你不必这样;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你其实不必这样。我低声地劝告着她。轿车猛拐弯,如同卡通片里一匹莽撞的兽,夸张地急刹在别墅大门前。 [点击阅读]
莫言《红高粱家族》
作者:莫言
章节:60 人气:2
摘要: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十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