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地精传奇 - 第十五章 新的战争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在那次远航后一年,大陆太平无事。我十八岁,当了五年富足的国王。我整天坐在王位上享受着美食,观看着日出日落,我的同胞则与人类进行着更深层的交流。
  噩梦降临前的日子总是最美好的,不过这次噩梦找上的是人类而不是我们地精。
  恶魔开始入侵阿克里亚王国,只用了一个月,阿克里亚王国就灭亡了。大灾变的谣言再一次被提起,在人类看来,这已经不是前兆而是大灾变的开始。国联体倾巢而出,把所有能派的都派出去了,奥德大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战争开始了。
  一位人类将军的回忆录记载了他看到的一切:
  冲锋前夕,一种怪异的气氛在军队中漫延着,轻松与紧张的心情互相纠缠在一起。当吹锋的号角响起时,鼓舞士气的喊杀声也没有平常那么响亮。即使那是恶魔,但也没有多少人能狠下心。
  第一波的冲锋十分顺利,冲锋的士兵毫无损伤地冲到了恶魔的面前。在刀剑的挥舞下,红色、蓝色、绿色的血液在空中飞溅,战斗因为恶魔毫不抵抗而轻松很多,它们就像是羔羊一般任凭我们杀戮。
  很快,第一波士兵的士气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挥舞刀剑的动作变成无力懒散,这好像并不是一场战争,只是普通的军营训练。我转过头,看到了统帅的脸上露出十分尴尬的表情,他挥了挥手,第二波第三波一齐冲了出去,看起来他想要一口气击溃那些恶魔。
  我们像锋利的刀子一下子切入了恶魔的阵形,天上的飞行虫与飞龙兽部队从高处扔下魔法爆蛋,在滚滚的黑烟中,似乎一切都轻而易举,没有人会想到我们已经掉进了恶魔的陷阱。
  鲜血从黑烟中喷出,那是我们士兵的血,每个人都惊讶地张望着,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敌人在哪?”混乱在瞬间如瘟疫一般扩散,因为士兵发现同伴的刀剑正向他们砍来。将军们对突如其来的混乱束手无策,不知是谁下了命令,冲锋的士兵开始在混乱中撤退。为了防止更大规模的混乱,手持坚盾的步兵筑起了三道坚固的防线,撤退部队的锋头突然开始进攻,他们怎么看都像是临阵叛乱的士兵。悲剧开始了,搏杀变成人类对人类,空军在接到命令后咬着牙将魔法爆蛋投入了人群,为了保命,一场真正的叛乱开始了。
  那场战争的结果是国联体遭受了惨败,在接下来几个月的作战中,人类对于恶魔的变形能力毫无办法。当庞大的军队开始后撤时,奥德大陆沦陷了整整三分之一。恶魔占领了城市,人类遭到了无情的追杀。恶魔并不需要奴隶或是仆人,他们只需要土地,沦陷区中的地精与兽人也开始逃难,我的地精王国成为了他们的首选之地,毕竟莫林是惟一一个在沦陷区中却没有沦陷的国家。
  二一零年的春天已悄悄地降临,但放眼望去莫林依旧是一片荒芜。在这受到饥饿眷顾的国家里,一切可以食用的东西都消失得一干二净。荒芜令我讨厌,如果连地精都开始讨厌,那情况糟糕之极。

  那些好像刚从坟地中穿过的风到处肆虐着,它们卷起了一阵阵的沙尘。原先的河流现在如同将死的蛇一般,沙尘使它变得更加混沌,总之一切就像梦中的景象。是的,是绝对的噩梦,我们现在无法洗澡了。
  “史莱姆,可恨!绿龙……”我站在高处咬牙切齿地低声咆哮着,那条绿龙现在居然不见了,关键时刻他总是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将整个平原尽收眼底,看着一片荒芜,青筋从脑袋上暴起。
  “粮食,金币,我,一定拿回来。”我试着让语调尽量仁慈,然而,却无法掩饰夹杂其中的愤怒。
  风又刮了起来。污黑的披风在风中上下翻飞着,混杂着各种颜色的铠甲上,一些不知名的黑色小虫正四下流窜。身下的坐骑同样全身披挂,两只竖起的大耳朵正努力驱赶着蚊虫,并不时发出“啊呜啊呜”的怒吼。
  如果有人类在场,他一定会形容说地精墨绿色的瞳孔仿佛燃起了火焰,耀眼的光芒狂乱地跳动着。不过,那确实是火焰。
  “混蛋,谁放烟火!时间不对……惩罚!”我相信我那恼怒的语调足以震撼每一个地精。我是一名地精,但我也还是国王,如果没有史莱姆,我的战甲不会如此狼狈肮脏,我也不会挨饿。
  “士兵!”我高声喊着,拉动缰绳回过身去。
  我的身后是两千五百名地精骑士,同样污黑的披风,同样的皮甲,同样咧着的绿色的厚嘴唇。我可以看到他们的欲望在空中肆虐着,毛驴蹄下的尘被不停地掘起,成片的驴叫令我们的耳朵难以忍受,可是矮种马已经全部被吃光了。
  我在行军方阵前纵驴疾驰,大声地喊着:“金币,食物,洗澡水,前进!”坐骑的蹄下不时扬起阵阵尘土。接受训话的骑士们用手中的长枪互相敲击着,他们的心会因为那欲望而熊熊地燃烧。
  “好,士兵。”看着这支充满欲望的军队,我的嘴角露出了微笑,“前进,向米亚!”
  我的军队开始动了,我回望一眼身后的莫林,然后再度凝视着眼前,那模糊而充满绿色的地平线。
  “食物,洗澡水!”我呼唤着这美好的事物,我想我的语调中一定饱含着眷恋,“我,最强的,来了。得到,一定。”脸上的表情在那一瞬间变得夸张,我那绿色的皮肤上因兴奋而出现了微红,心脏因兴奋而跳得更快,呼吸也变得急促了起来,瞳孔中布满了血丝。
  “我,最强的,来了!”
  在地精骑士的催动下,毛驴长嘶一声,为了吃到悬在眼前的干瘪的红萝卜,飞奔了起来。
  一股缠绕着欲望、贪婪和复仇气息的绿色波浪向前涌去……

  “即使是食人魔的地穴,也好过史莱姆的阿卡多。”这是人类常说的一句话。阿卡多这个用许多塔状建筑围成的史莱姆之城,到处沾糊糊的,一种腐败的气味充斥其中。城中多藏着史莱姆抢来的大量的财富,恶劣的环境与身处占领区腹地,距离成为了阿卡多的天然屏障,当然在奥德大陆上惟一不惧怕这点的就只有我们地精了。
  阿卡多的史莱姆首领自入住以来从来没想到,居然有生物胆敢入侵这里。但当半夜,阿卡多的警报响起时,它一定连抱怨的时间都没有。
  我们地精已经破城了。
  一整棵树制成的破城车以摧枯拉朽的力量一下子将薄木的城门撞个稀烂,我们的坐骑早已适应了恶劣的环境,面对阿卡多的气味,它们毫不在意。骑在毛驴背上的地精骑士在冰冷的夜晚,叫嚷着掠过城门守卫的尸体。绿色的潮水正以无法阻挡的姿态,迅速向着全城的要害侵袭着。
  最前面的先锋手中都持着长达三米的长枪,锯齿状的钢制枪头令其重量剧增。然而,在欲望面前不知疲倦为何物的地精骑士,却能不停地挥动那致命的武器,锋利的尖端依靠着巨大的惯性贯穿了一个又一个的血肉之躯。前胸和后背都被开出大洞的尸体就这样挂在乌黑的骑枪上,一路拖出腥味浓重的轨迹,而死者那扭曲而充满痛苦的表情,更增添了入侵者的恐怖。
  “第十四个……”我用得意的语气数着,墨绿色的瞳孔扫了一眼还在抽搐着的敌人,天知道这小猫一般大的圆呼呼的东西是如何打败人类的。一个清脆的声响,过后我的长枪折断了——史莱姆的体液将长枪腐蚀了。
  在月亮的映照下,我看见更多史莱姆向我涌来,它们身上的红纹清晰可辨。粘糊糊的液体向我喷来,有许多准确地击中了我的眼睛。它们认为我失去视力的时候,跳跃着向我扑来。柔软的肉块在空中迸裂,我顺手拔出的大棒轻易将那些脆弱的东西击个粉碎。人类常说他们比地精优秀,但此刻我相信地精要比人类优秀得多——我们除了眼皮,还有两层眼膜,这些都是在恶劣的环境中进化而来的。
  攻击无效开始让那些红纹史莱姆惊恐起来,在一瞬间它们汇聚到一起,三个一身血色的人形开始慢慢地从地上站起,它们手中的长枪像有生命似的不断伸长,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它们完全地成形了。史莱姆形成的战士仔细观察着我,他们缓步前进并谨慎地保持好与同伴间的距离。
  “冲锋!”史莱姆竟然用人类的语言喊了起来,三个史莱姆战士立刻将长枪平举着冲了过来,我认得这是标准的骑士突刺,攻击面窄小,但威力却强大无比。我是国王,但也是地精,地精有地精的反应。我举起大棒高叫着做出了一个准备向前冲锋的姿势,然后以流畅无比的动作显示着我的仁慈,绝不会有地精会去攻击比自己多的敌人。

  三柄红色的长枪如同令地精厌恶的长蛇一般,死死地咬住我,史莱姆为什么不懂得显示仁慈呢?突然几道火飞向了史莱姆形成的战士,那是地精的烟火。
  当烟火击中史莱姆战士的刹那,红色的战士崩溃了,被火烧到的红纹史莱姆急速地燃烧了起来,埋伏在两边塔上的绿纹史莱姆从空中落下,它们向着火中的红纹史莱姆喷吐着沾液,但下一瞬间,大量涌出的地精步兵就将史莱姆击个粉碎。我转过身子,大棒带着呼啸砸向了那些独立的部分,一片红色飞向了两边的塔状建筑。
  那一晚上史莱姆拼命抵抗着,当阿卡多的外城区全数失陷时残存的史莱姆都聚集到了内城,它们在内城构筑了新的防线试图拖延到天亮,但一切已经晚了。巷战中个体战斗力十分重要,在强大的欲望与执念的作用下,地精骑士与地精战士的战斗力远远超过了史莱姆战士。在那无情而疯狂的突进下,史莱姆人类的士兵没有任何反击的余地,只能任凭宰割,那些塔状建筑很快就被史莱姆的血染上了各种颜色。
  感受到饥饿的地精疯狂地冲进每一座塔状建筑,在众多的建筑中,有一座最为高大最为华丽。强大的力量裹带着足以令人类惊讶的执念,整扇碍事的红木门一下子化为了碎片,绿色的潮水没有半点滞留,呼啸着冲了进去。
  一个有我们一半高的金色史莱姆不安地蹦跳着,那占身体三分之一的眼睛惊恐地注意着逼近的绿潮。在它准备跳开前,许多的手已将它抓住。
  “金钱!拿出,不然死!”一个持剑的地精骑士说道。
  我一把将那骑士推开,双手揪着那金色的史莱姆摇晃着说道:“食物,洗澡水,衣服!”尽管我用了人类的话言,但我不知道那个大史莱姆是不是能听得懂,它只是可怜巴巴地眨着大眼睛,发出“劈卟劈卟”的响声。“出去,用火烤,试试看!”我挥了挥手,立即有几个饿得发疯的地精欣喜地将那胖胖的史莱姆拖出了房间,我们地精对吃的并不挑剔。
  史莱姆是什么?人类说它是恶魔,但对我们地精来说它可以成为一种新的食物。被烤熟后的金色史莱姆香味四溢,肉质酥脆无比。当阿卡多四处升起火堆时,没有哪个人类能想到,拯救奥德大陆,竟是由地精的肚子开始。
  当阳光再度升起时,阿卡多最高的塔尖上绘有史莱姆图案的旗子已被扯去,取而代之的是另一面有着绿色底料和金色花纹的旗帜。旗帜的四角分别绣着金币、食物、澡盆和衣服,而中央则是由长枪与弓弩所拱卫的一根大棒,象征着在地精王国中至高无上的权力之棒。
或许您还会喜欢:
寻羊冒险记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星期三下午的郊游从报纸上偶然得知她的死讯的一个朋友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他在听筒旁缓缓读了一家晨报的这则报道。报道文字很一般,大约是刚出大学校门的记者写的见习性文字。某月某日某街角某司机压死了某人。该司机因业务过失致死之嫌正接受审查。听起来竟如杂志扉页登载的一首短诗。“葬礼在哪里举行?”我问。“这——不知道。”他说,“问题首先是:那孩子有家什么的吗?”她当然也有家。 [点击阅读]
小城风云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基思-兰德里在前线服役二十五年之后踏上了归途,他驾驶着他的萨伯900型轿车①,从宾夕法尼亚大街转入宪法大街一直往西,沿着草地广场②朝弗吉尼亚方向行驶,开过了波托马克河上的罗斯福大桥。他从汽车的后视镜中瞥见了林肯纪念堂,向它挥了挥手,然后顺着66号国道继续往西开,离开了首都华盛顿。 [点击阅读]
小老鼠斯图亚特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向北,再向北,直到永远——译者序“我希望从现在起一直向北走,直到生命的结束。”“一个人在路上也可能遇到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修理工说。“是的,我知道,”斯图亚特回答。——《小老鼠斯图亚特》不管朝什么方向走行路,只要是你自己想要的方向,就该一直走下去,直到生命的结束。斯图亚特是这样想的,怀特是这样想的。我也是。不过,行路可能是枯燥的,艰难的,甚至是危险的。但行路也是有趣的,有意义的。 [点击阅读]
小逻辑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为了适应我的哲学讲演的听众对一种教本的需要起见,我愿意让这个对于哲学全部轮廓的提纲,比我原来所预计的更早一些出版问世。本书因限于纲要的性质,不仅未能依照理念的内容予以详尽发挥,而且又特别紧缩了关于理念的系统推演的发挥。而系统的推演必定包皮含有我们在别的科学里所了解的证明,而且这种证明是一个够得上称为科学的哲学所必不可缺少的。 [点击阅读]
小酒店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卢贡——马卡尔家族》应当是由20部小说组成。1896年此套系列小说的总体计划业已确定,我极其严格地遵守了这一计划。到了该写《小酒店》的时候,我亦如写作其他几部小说一样①完成了创作;按既定的方案,我丝毫也未停顿。这件事也赋予我力量,因为我正向确定的目标迈进。①《小酒店》是《卢贡——马卡尔家族》系列小说的第七部。前六部小说在此之前均已如期发表。 [点击阅读]
小银和我
作者:佚名
章节:142 人气:0
摘要:——和希梅内斯的《小银和我》严文井许多年以前,在西班牙某一个小乡村里,有一头小毛驴,名叫小银。它像个小男孩,天真、好奇而又调皮。它喜欢美,甚至还会唱几支简短的咏叹调。它有自己的语言,足以充分表达它的喜悦、欢乐、沮丧或者失望。有一天,它悄悄咽了气。世界上从此缺少了它的声音,好像它从来就没有出生过一样。这件事说起来真有些叫人忧伤,因此西班牙诗人希梅内斯为它写了一百多首诗。每首都在哭泣,每首又都在微笑。 [点击阅读]
少女的港湾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这是在盛大的入学典礼结束后不久的某一天。学生们从四面八方的走廊上涌向钟声响彻的校园里。奔跑着嬉戏作乐的声音;在樱花树下的长凳上阅读某本小书的人;玩着捉迷藏游戏的快活人群;漫无目的地并肩散步的人们。新入校的一年级学生们热热闹闹地从下面的运动场走了上来。看样子是刚上完了体操课,她们全都脱掉了外衣,小脸蛋儿红通通的。高年级学生们俨然一副遴选美丽花朵的眼神,埋伏在树木的浓荫下,或是走廊的转弯处。 [点击阅读]
尼罗河上的惨案
作者:佚名
章节:4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1)“林内特·里奇维!”“就是她!”伯纳比先生说。这位先生是“三王冠”旅馆的老板。他用手肘推推他的同伴。这两个人乡巴佬似的睁大眼睛盯着,嘴巴微微张开。一辆深红色的劳斯莱斯停在邮局门口。一个女孩跳下汽车,她没戴帽子,穿一件看起来很普通(只是看起来)的上衣。 [点击阅读]
尼罗河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42 人气:0
摘要:01“林娜·黎吉薇”“这就是她!”三冠地主波纳比先生说道。他以肘轻轻触了同伴一下。两人同时睁大圆眼,微张嘴唇,看着眼前的景象。一辆巨型的猩红色罗斯·罗伊司恰恰停在当地邮局的正门口。车里跳出一位少女,她没有戴帽,身着一件式样简单大方的罩袍;发色金黄,个性坦率而专断;是美而敦—下渥德地区罕见的俏丽女郎。迈着快捷而令人生畏的步伐,她走进邮局。“这就是她!”波纳比先生又说了一遍。 [点击阅读]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坐在桌旁早餐,他除了时常彻夜不眠之外,早晨总是起得很晚的。我站在壁炉前的小地毯上,拿起了昨晚那位客人遗忘的手杖。这是一根很精致而又沉重的手杖,顶端有个疙疸;这种木料产于槟榔屿,名叫槟榔子木。紧挨顶端的下面是一圈很宽的银箍,宽度约有一英寸。上刻“送给皇家外科医学院学士杰姆士·摩梯末,C.C.H.的朋友们赠”,还刻有“一八八四年”。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