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德伯家的苔丝 - 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第十三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苔丝·德北菲尔德从她那个冒牌本家回来了这件事,已经四处传说开了,如果说在一英里方圆的地面上使用传说这个词不算太大的话。午后时分,马洛特村里有几个年轻的姑娘,从前是苔丝的小学同学和朋友,一起来看望她,她们来的时候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她们浆洗过熨平了的最好的衣服,因为她们认为,苔丝是一个胜利归来的卓越征服者,她们要做她的客人;她们在屋里坐成一圈,带着好奇的心情看着她。因为和她恋爱的正是那位据说隔了31代的堂兄德贝维尔先生,一个并不完全是本地的绅士,而他作为猎艳能手和负心汉子的名声已经四下传播开来,开始超越特兰里奇的本地边界,由于这种令人害怕的情形,这也使她们所认定的苔丝的地位,同在毫无危险中的地位相比,就具有了更大的吸引力。
  她们对她抱有浓厚的兴趣,所以当苔丝一转过身去,一些年轻一些的姑娘就小声议论起来——
  “她多么漂亮呀,那件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她显得更漂亮了!我相信它花了一大笔钱,并且还是他送的礼物。”
  苔丝站在屋子的角落处,正在从碗橱里往外拿茶具,没有听见这些评论。
  要是她听见了这些评论,她也许很快就会把她的朋友们对这件事的误会改正过来。但是她的母亲却听见了,琼简单的虚荣心在高攀一门婚事的希望落空以后,因此就到女儿被人追求这件事上去寻求感情上的满足。总的说来,她感觉到了满足,即使这种短暂和有限的胜利会影响到她女儿的名声;但是她最终也许还是要嫁给他的,她看见她们羡慕她的女儿,心里头高兴,就热情地请她们留下来吃茶。
  她们的闲聊、她们的欢笑、她们的善意影射,尤其是她们闪烁其词的妒意,也使苔丝在精神上复活了;而且随着晚上时间的流逝,苔丝也渐渐地被她们的兴奋情趣感染了,差不多变得快活起来。她脸上像大理石一样僵硬的表情消失了,走路时的脚步也有些像往日那样蹦蹦跳跳了,她容光焕发,全身显现出青春的美丽风采。

  有时候,尽管她满腹心事,但是她回答她们的问题时也会带上一种高人一等的神气,好像承认她在情场上的经验,的确是有些让人羡慕的。不过同罗伯特·骚斯①说的“同她自己的毁灭恋爱”这句话比起来,她还相差得很远,因此她的幻想也只是像一道闪电,一闪就消失了;冷静的理智恢复了,嘲笑她一阵阵出现的弱点;在她暂时出现的骄傲里,有一种可怕的东西谴责了她,于是她又变得没精打采起来。
  ①罗伯特·骚斯(Robert South,1634-1716),英国神学家。
  第二天早晨的黎明是令人沮丧的,它已经不是礼拜天了,而是礼拜一了;漂亮的衣眼已经收藏起来,欢笑的客人已经离去,苔丝醒了,孤单地躺在她过去睡觉的床上,比她更年轻的几个天真的小孩子,躺在她的周围,轻轻地呼吸着。她回家带来的激动和引起的兴趣已经不见了,她只是看见她的面前有一条漫长的冷酷的大道,她在大道上独自跋涉,没有人帮助,也没有人同情。紧接着她的情绪就可怕地低落下来,恨不得让自己躲避到坟墓里去。
  过了几个星期苔丝才恢复过来,有勇气抛头露面,敢在一个礼拜天早晨到教堂里去。她喜欢听唱圣歌——而且是过去的那种圣歌——还喜欢听那些古老的圣诗,喜欢跟着一起唱晨祷的颂歌。她生来就喜爱音乐,那是她那位喜欢唱民歌的母亲遗传给她的,她这种爱好使最简单的音乐也具有了一种力量,有时候差不多能把她的心从胸膛里给掏出来。
  为了自己的缘故,她既要尽可能地避免引起别人的注意,也要避免年轻的男子向她献殷勤,所以她一直到了教堂的钟声开始敲响的时候才动身,并且在走廊下面找了一个后排座位坐下,那儿靠近杂物间,只有老头儿老太婆才在那儿坐,那儿还放有一堆挖掘坟墓的工具,里面还竖有一个棺材架子。

  教区居民三三两两地走进教堂,一排排坐在她的前面,他们低着头在那儿坐了一刻钟的时间,似乎是在祈祷,但是他们并没有祈祷;后来他们又坐直了,四处张望起来。唱圣歌的时候,选的恰巧是她喜爱的一首——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①——不过她不知道那首圣歌叫什么名字,虽然她心里很想知道。她心里想,虽然她无法用语言把心里想法准确地表达出来,但是觉得一个作曲家的力量有多么地神奇,像她这样一个姑娘,从来没有听到过他的名字,一点儿也不知道他的性*格,而他被埋在坟墓中,却能够带领她在一组充满感情的圣歌里,体会到最初只有他自己才体会到的感情。
  ①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the old double chat“Longdon”),理查德·朗敦(1730-1803)是英国风琴家和作曲家,曾为《旧约·诗篇》作曲。
  在礼拜进行的过程中,先前扭头张望的那些人又把头扭了过来;后来他们看见她在那儿,就互相窃窃私语起来。她知道他们低声谈论的是什么,就开始伤心起来,觉得她再也不能到教堂里来了。
  同过去相比,她和几个弟妹们一起共用的寝室,就成了她常常避难的地方了。就在这间寝室里,就在茅屋再下几平方英尺的地方,她看见窗外没有尽头的凄风、苦雨、飞雪,看见无数的灿烂夕阳,看见一个又一个圆月。她就这样把自己禁锢在寝室里,到了后来,差不多所有的人都以为她已经离开这里了。
  在这期间,苔丝唯一的活动是在天色*黄昏以后;她走出屋外,来到树林里,那时候她似乎才不感到孤独。她知道怎样抓住傍晚时分极短的那个时刻,那时候,光明和黑暗恰到好处地得到平衡,白昼的拘束和黑夜的紧张相互得到中和,留下来的只是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只是在那个时候,活着的苦恼才被减少到最小的可能程度。她并不害怕黑夜;她唯一的念头就是避开人类——或者不如说是被称作世界的冷酷的生命群体,它作为整体是如此令人可怕,而作为个体却又不那样令人害怕,甚至是可怜的。

  她在这些孤寂的山上和小谷里悄悄走着,每走到一地,她就同周围的环境融为了一体。她那躲躲闪闪的柔弱身体,也变成了那片景物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有时候,她的离奇幻想会强化周围的自然程序,直到它们似乎变成她的历史中的一部分。它们岂止是变成了她的历史的一部分,简直就是她自己的历史;因为世界只是一种心理现象,表面看起来像什么,它实际上就是什么。午夜的冷风和寒气,在冬天树枝上还紧紧包裹着的苞芽和树皮中间呜咽着,变成了苦苦责备苔丝的言语。下雨的天气,就是她心灵中模糊的道德神灵对她的软弱所表达的不可挽救的悲伤,对于这个道德神灵,她既不能明确地把它归入她在童年时代信仰的上帝那一类里去,也弄不清楚它是其它的什么东西。
  苔丝在一堆混乱不堪的传统习俗上建立起自己的性*格,头脑里充满了对她毫不同情的形体和声音,把自己紧紧包围起来,但是,这只不过是她幻想中的可怜的错误的创造而已——是她无故感到害怕的道德魔怪的迷雾。和实际世界格格不入的正是这些道德魔怪,不是苔丝自己。她在鸟儿熟睡的树篱中漫游的时候,看见野兔在月光下的草地上蹦来跳去,或者,她在野鸡栖息的树枝下站着的时候,她都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罪恶的化身,被人侵犯了清白的领域。所有的时候,她一直要在没有不同的地方区分出不同来。她自己感到矛盾的地方,其实十分和谐。她被动地破坏了的只是一条已经被人接受了的社会律条,而不是为环境所认同的社会律条,可是她却把自己想象成这个环境中的一个不伦不类的人。
或许您还会喜欢:
高老头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第一章伏盖公寓一个夫家姓伏盖,娘家姓龚弗冷的老妇人,四十年来在巴黎开着一所兼包皮容饭的公寓,坐落在拉丁区与圣·玛梭城关之间的圣·日内维新街上。大家称为伏盖家的这所寄宿舍,男女老少,一律招留,从来没有为了风化问题受过飞短流长的攻击,可是三十年间也不曾有姑娘们寄宿;而且非要家庭给曲生活费少得可怜,才能使一个青年男子住到这儿来。 [点击阅读]
魔戒第一部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天下精灵铸三戒,地底矮人得七戒,寿定凡人持九戒,魔多妖境暗影伏,闇王坐拥至尊戒。至尊戒,驭众戒;至尊戒,寻众戒,魔戒至尊引众戒,禁锢众戒黑暗中,魔多妖境暗影伏。※※※当袋底洞的比尔博·巴金斯先生宣布不久后会为自己一百一十一岁大寿举行盛大宴会时,哈比屯的居民都兴奋的议论纷纷。比尔博不但非常富有,更是个特立独行的奇人。 [点击阅读]
魔戒第三部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在首部曲《魔戒远征队》中,记述了灰袍甘道夫发现哈比人佛罗多所拥有的戒指,其实正是至尊魔戒,统御所有权能之戒的魔戒之王。因此,佛罗多和伙伴们从夏尔一路被魔多的黑骑士追杀,最后,在伊利雅德的游侠亚拉冈的帮助下,他们终于克服万难,逃到了瑞文戴尔的爱隆居所。爱隆在该处慎重地举行了一场会议,决定将魔戒摧毁,佛罗多也被指派为魔戒持有者。 [点击阅读]
魔戒第二部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这是魔戒三部曲的第二部分。在首部曲“魔戒现身”中,记述了灰袍甘道夫发现哈比人佛罗多所拥有的戒指其实正是至尊魔戒,统御所有权能之戒的魔戒之王。因此,佛罗多和伙伴们从夏尔一路被魔多的黑骑士追杀,最后,在伊利雅德的游侠亚拉冈的帮助下,他们终于克服万难,逃到了瑞文戴尔的爱隆居所去。爱隆在该处慎重的举行了一场会议,决定将魔戒摧毁;佛罗多也被指派为魔戒的持有者。 [点击阅读]
魔手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0
摘要:我经常回想起收到第一封匿名信的那个早晨。信是早餐时分送来的,当时,时间对我来说过得非常慢,所以我做任何事都是慢条斯理,不慌不忙。我慢吞吞地拿起信,发现是本地寄出的,地址是用打字机打的。除了这封信之外,另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显然地帐单,另一封看得出是我那个无聊的堂兄写来的,所以我先看手上的这封。现在回想起来,乔安娜和我会对那封信特别感兴趣,倒是有点奇怪。 [点击阅读]
魔沼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0
摘要:你干得汗流满面,才能维持可怜生计,长年劳动,精疲力竭,如今死神召唤着你。这用古法文写成的四行诗,题在霍尔拜因①的一幅版画下面,朴实中蕴含着深沉的忧愁。这幅版画描绘一个农夫扶着犁把犁田。广袤的原野伸展到远方,在那边可以看到一些可怜的木板屋,太阳沉落到山丘后面。这是一天艰辛劳动的结尾。农夫虽然年老,却很粗壮,衣衫褴褛。他往前赶的四匹套在一起的马儿瘦骨嶙峋,有气没力;犁刀铲进高低不平的坚硬的泥土里。 [点击阅读]
魔法神刀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威尔拉着他母亲的手说:“快点,来吧……”但他的母亲畏缩不前,她还是害怕。威尔在暮色中打量着这条狭长的街道,街边是成排的房子,房前是小花园和方形篱笆,阳光在房子一侧的窗户上闪耀着,却将另一侧置于一片阴影之中。没有多少时间了,人们现在大概正在吃晚饭,周围很快就会出现别的孩子,会注意到他们,议论纷纷地盯着他们看。等待很危险,但他所能做的还是像往常那样劝她。 [点击阅读]
魔牙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1九月四日。重宗祐下午两点准时离开银行。银行座落在新宿第一百货大楼对面,位居繁华街道一角。重宗徒步朝歌舞伎町走去。他是去歌舞伎町那家叫吉野的餐厅出席定期的银行支店长会议的。这种宴会带有和睦的性质。聚会下午七时才开始。现在的时间尚早,重宗便拐进了一家电动弹子游艺室。他每月都要玩几次这种电子游戏。虽然他十分喜爱这项游乐,但怕别人笑话。 [点击阅读]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麦田的守望者》简介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