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达芬奇密码 - 《达芬奇密码》第四十七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坐在装甲车那光线昏暗的货舱里就像在小房间里关禁闭一样。兰登极力克制自己的焦急,这种感觉太熟悉了,每次他被关起来时,都会有这种感觉。韦尔内说要把我们送到一个远离城市的安全的地带。那是什么地方呢?有多远呀? 长时间盘腿而坐的姿势使兰登的双腿都僵硬了。他换了个姿势,疼得向后一仰,感觉血又重新流回到了下半身。他仍然紧紧抱着那个从银行里拯救出来的奇异宝贝。 “我想我们已经上了高速公路。”索菲轻声说。 兰登也有同感。装甲车爬上银行的坡道后,停了老大一会儿,让人捏了一把汗。然后,车又左右迂回地前行了一两分钟,现在则好像在全速前进。防弹轮胎在乎坦的公路上转动,发出“轰隆隆”的声响。兰登又将注意力转到怀中的紫檀木盒子上。他把这宝贝盒子放在车厢地板上,打开包皮裹在外面的夹克衫,取出盒子,拉到自己面前。索菲转身,靠到他身边。兰登突然觉得他俩就像挤在一起看圣诞礼物的孩子。 与暖色调的紫檀木盒子不同,嵌在上面的玫瑰是用浅色的木头——可能是白腊木——刻成的。玫瑰在昏暗的灯光下清晰可辨。玫瑰。整个军队、宗教组织和秘密团体都是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蔷薇十字会员。玫瑰十字社的骑士。 “来啊,打开。”索菲说。 兰登深吸了一口气,把手伸向盒盖,用欣赏的目光看了看精致的盒子,打开扣钩,掀开盖子。里面的东西露了出来。 兰登曾猜想过盒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可是现在看来,他原有的猜测都是错的。盒内厚厚的紫红色丝绸衬里上放着一个兰登根本就不认识的东西。 那是个光滑的白色大理石圆筒,有网球罐那么大,非常精致。它看上去远比普通的圆柱形石头复杂,因为它好像是由好几块小石头拼凑成的。一个精致的铜框里迭放着六个大理石圆盘,就像一个管状的万花筒、圆筒的两端也用大理石粘着,根本无法看到圆柱内部。因为听到过液体的声音,所以兰登推测这个圆筒应该是中空的。 圆筒不仅外形神秘,周围还雕刻着许多图案,这引起了兰登的极大兴趣。每个小圆盘上都雕刻着一系列精致的字母——这些字母组成了完整的字母表。这样的圆筒使兰登想起了儿时的一种玩具——一根木棍上穿着刻有字母的转筒,转筒一转,就能拼出不同的单词。 “不可思议,是吧?”索菲小声问道。 兰登抬起头,“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 索菲的眼睛闪闪发亮。“祖父过去特别喜欢制作这种东西。它是由达·芬奇发明的。” 即便在微弱的灯光下,索菲也能看到兰登脸上吃惊的表情。 “达·芬奇?”他又瞅了瞅那个圆筒,喃喃地说。 “是的。这叫做密码筒。祖父说,这个东西的设计图来自于达·芬奇的秘密日记。” “这有什么用呢?” 想起今晚发生的事情,索菲觉得自己的回答也许会包皮含一些有趣的暗示。“这是个宝库,是用来保存秘密信息的。” 兰登把眼睛睁得更大了。 索菲解释说,祖父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根据达·芬奇的发明制作模型。雅克·索尼埃是个很有天分的工匠,经常会在放满木料和金属的工作室里呆上半天。他喜爱模仿工匠大师——精通景泰蓝的各种制作工艺的费伯奇,和艺术感略逊一筹,但更注重实用性的列昂纳多·达·芬奇。 只要浏览一下达·芬奇的日记,就会明白为什么这个博学的人在以聪明睿智而闻名于世的同时,会因做事虎头蛇尾而名声狼藉。达·芬奇曾画了上千张设计图纸,但从来也没有把它们付诸实践。雅克·索尼埃的消遣之一就是把达·芬奇的突发奇想变成现实——他制作了时间机器、水泵、密码筒,甚至还做了一个完全用铰链连接的中世纪法国骑士的模型。那个模型骑士现在正骄傲地站在他办公室的桌上。这个模型是达·芬奇于1495年设计的。它以达·芬奇早年对解剖学和运动机能学的研究为基础,因此这个模型人有非常准确的关节和肌腱机构。根据设计,这个模型人可以坐起来,并能挥动手臂,还能转动脖子,同时张开下巴。在没看见这个密码筒之前,索菲还以为那个穿着盔甲的骑士是祖父的最佳作品。 “我小时候,他就给我做过一个这样的东西,”索菲说,“只是没有这么大,这么精美。” 兰登目不转睛地看着盒子:“我从没听说过密码筒。” 索菲完全可以理解他的反应。很少人研究达·芬奇那些纸上谈兵的发明,而且一些发明连名字都没有。“密码筒”这个名字可能也是祖父起的。这个名称还是很贴切的,因为这个装置是运用密码术来保存信息的。 虽然达·芬奇对密码学的研究鲜为人知,但索菲确信他确实是这方面的先锋人物。索菲的大学老师在演示电脑编写密码的方法时,曾高度赞扬了斯莫曼和史格涅尔等当代密码学家,但没有指出实际上是达·芬奇在几百年前就发明了最基本的公众密码的编写方法。当然,索菲的祖父早就跟她说过这些。 装甲车在公路上呼啸着疾驰。索菲解释道:“密码筒是达·芬奇为长途运送秘密情报而设计的。在那个没有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时代,人们要想把私人信息传递给远方朋友的话,就只能把要说的话写下来然后拜托信使送去。然而,如果送信人知道信里有重要信息,为了能赚更多的钱,就会把这个消息卖给发信者的敌人。” 历史上有许多著名人物都曾尝试利用密码来保护信息。朱利亚斯·凯萨设计过一个叫做“凯萨盒”的密码保护工具;苏格兰女王马路亚创造过一种换位密码,成功地将秘密报告从监狱里送了出去;著名的阿拉伯科学家阿布曾运用字母替换密码保护他的秘密。 然而,达·芬奇却避开了数学和密码学而采用了“机械”的方法来保护信息。他发明了密码筒——一个可以保护信件、地图、图表等任何东西的便携容器。一旦把秘密放进这个密码筒,那么就只有知道密码的人才能将它取出。 “我们需要密码。”索菲指着刻满字母的转盘说,“密码筒的工作原理跟自行车上的号码锁一样。如果你把这些转盘上的字母正确地排成一行,锁就打开了。这个密码筒有五个转盘。把它们转到正确的位置,整个圆筒就会自动打开了。” “那么里面呢?” “圆筒一打开,你就能看到中间有个隔层,隔层里可以放下一卷纸,你可以把秘密写在上面。” 兰登不解地问道:“你说你小时候祖父给你做过这些东西?” “是的,不过都比这个小。有几次是为了我的生日。他会给我一个密码筒,然后再让我猜一个谜语。谜底就是密码筒的密码。一旦我猜出谜底,就能打开密码筒找到生日卡片了。” “要找到生日卡片,还真得费一番功夫。” “不仅如此,卡片上总是写着另一个谜语或线索。祖父喜欢在房子周围精心地设计‘寻宝行动’,提供一连串的线索让我去寻找真正的礼物。每次的寻宝行动都是对个性和品德的测试,以确保我有资格得到那个礼物,而且每次的测验都不简单。” 兰登转头用怀疑的眼神打量着这个装置。“但是,为什么不把它撬开呢?或者干脆把它砸开?这金属看上去不算结实,大理石也不硬。” 索菲笑道:“达·芬奇那么聪明,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呢。如果你把它强行打开,里面的信息会自动销毁。看。”索菲把手伸进盒子,小心翼翼地拿起那个圆筒。“放进去的任何信息都要先写在一张草质纸卷上。” “不是羊皮纸?” 索菲摇摇头。“草质的纸张。我知道羊皮纸更耐用,而且在那个年代更普遍。但是必须得用草质的纸张,而且越薄越好。” “接着说。” “把草质纸张放进密码筒的隔层之前,得先把它绕在一个玻璃小瓶上。”她敲了一下密码筒,筒里的液体汩汩作响。“瓶里是液体。” “什么液体?” 索菲笑道:“醋。” 兰登愣了一会儿,然后点头称赞:“聪明。” 醋和草质纸张,索菲想。如果有人强行打开密码器,就会弄破玻璃瓶,瓶里的醋就会迅速溶解草质纸张。等密码筒被打开的时候,那卷纸早已化作了一团纸浆。 “正如你所见,”索菲说,“得到秘密的唯一方法就是要知道一个正确的五位数密码。这上面有五个转盘,每个转盘上有26个字母,那可能作为密码的数字就有26的5次方……”她迅速地估算,“约有1,200万个。” “这么说来,”兰登边说,边琢磨着那1,200万种可能的排列。“你认为里面藏着什么秘密呢?” “不管是什么,显然祖父非常想保守这个秘密。”她合上盖子看着那朵五瓣玫瑰,突然愣住了。“你刚才说这个玫瑰是圣杯的标志?” “一点没错。对隐修会来说,五瓣玫瑰就意味着圣杯。” 索菲皱起眉头:“那就太奇怪了,因为祖父一直对我说玫瑰代表着‘秘密’。过去他在家里打秘密的电话,不想让我打搅时,总是在他办公室门上挂一朵玫瑰。他让我也学他这么做。祖父会说:‘宝贝,当我们需要独处的时候,与其把对方锁在门外,倒不如在自己的门上挂一朵代表秘密的玫瑰。这样我们就会学会尊重和信任对方。’要知道,在门上挂玫瑰可是古罗马人的习俗哪。” 兰登说道:“罗马人开会时在门上挂玫瑰表示会议需要保密。与会者明白凡是在挂玫瑰的会议上通报的内容都是机密的。” 兰登又继续解释说,玫瑰暗示着秘密并不是隐修会把它作为圣杯的标志的唯一原因。一种最古老的玫瑰——五瓣玫瑰——呈对称的五边形,就像维纳斯女神指路的明星,这样玫瑰在形状上就与“女性气质”产生了关联。而且,玫瑰还代表了“正确的方向”。罗盘可以为旅客导航,而“玫瑰线”,也就是地图上的经线也可以帮助人们确定方位。因此,玫瑰从多个层面上代表着圣杯的特质——秘密、女性气质、指引方向——就像指引人们寻求真理的明星。 兰登说完,突然僵在了那里。 “罗伯特,你没事吧?” 兰登死死地盯着紫檀木的盒子。“五瓣玫瑰,”他的喉咙突然哽住了,险上闪过一丝疑惑。“这不可能。” “什么?” 兰登慢慢抬起头,轻声说道:“在玫瑰标记下面,这个密码筒……我想我知道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模仿犯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0
摘要:1996年9月12日。直到事情过去很久以后,塚田真一还能从头到尾想起自己那天早上的每一个活动。那时在想些什么,起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散步常走的小道上看到了什么,和谁擦肩而过,公园的花坛开着什么样的花等等这样的细节仍然历历在目。把所有事情的细节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这种习惯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养成的。每天经历的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像拍照片一样详细地留存在记忆中。 [点击阅读]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1块8毛7,就这么些钱,其中六毛是一分一分的铜板,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在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硬赖来的,每次闹得脸发臊,深感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实在丢人现眼。德拉反复数了三次,还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除了扑倒在那破旧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显然别无他途。德拉这样做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尤以抽噎占统治地位。 [点击阅读]
歌剧魅影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歌剧魅影作者:卡斯顿·勒鲁引子:这本奇书异著讲述的是作者如何追踪调查,最后终于证实歌剧幽灵并非子虚乌有的经过。歌剧幽灵的确存在,而非如人们长期以来所臆测的只是艺术家的奇想,剧院经理的迷信,或者是芭蕾舞团女演员、她们的老母亲、剧院女工、衣帽间和门房职员这些人凭空捏造的谣传。是的,它也曾有血有肉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虽然只是个影子而已。 [点击阅读]
此夜绵绵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终了也就是开始”……这句话我常常听见人家说。听起来挺不错的——但它真正的意思是什么?假如有这么一处地方,一个人可以用手指头指下去说道:“那天一切一切都是打从这开始的吗?就在这么个时候,这么个地点,有了这么回事吗?”或许,我的遭遇开始时,在“乔治与孽龙”公司的墙上,见到了那份贴着的出售海报,说要拍卖高贵邸宅“古堡”,列出了面积多少公顷、多少平方米的细目,还有“古堡”极其理想的图片, [点击阅读]
死亡之犬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1我第一次知道这件事情,是从美国报社的通讯记者威廉-皮-瑞安那儿听来的。就在他准备回纽约的前夕,我和他在伦敦一起吃饭,碰巧我告诉了他,次日我要到福尔布里奇去。他抬起头来,尖叫一声:“福尔布里奇?在康沃尔的福尔布里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在康沃尔有一个福尔布里奇了。人们总觉得福尔布里奇在汉普郡。所以瑞安的话引起了我的好奇。“是的,”我说道,“你也知道那个地方?”他仅仅回答说,他讨厌那个地方。 [点击阅读]
死亡区域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0
摘要:约翰·史密斯大学毕业时,已经完全忘记了1953年1月那天他在冰上重重地摔了一跤的事。实际上,他高中毕业时已不太记得那件事了。而他的母亲和父亲则根本不知道有那么一回事。那天,他们在杜尔海姆一个结冰的水塘上溜冰,大一点的男孩们用两个土豆筐做球门,在打曲棍球,小一些的孩子则很笨拙可笑地在水塘边缘溜冰,水塘角落处有两个橡胶轮胎在呼呼地烧着,冒出黑烟,几个家长坐在旁边,看着他们的孩子,那时还没有摩托雪车, [点击阅读]
死亡约会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怎样,非把她杀掉不行吧?”这句话流进寂静的暗夜,在附近回响片刻,旋即在黑暗中向死海消逝。赫邱里·白罗手搁窗环上,迟疑了一阵。随即双眉紧皱,猛然关起窗子,仿佛要把有害的夜气全部关在外头一样,白罗自幼就相信,外头的空气最好不要让它流进房间,尤其夜晚的空气对身体更是有害。放下窗帘,紧紧挡住窗户,他向床铺走去,微微一笑。 [点击阅读]
死亡终局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这本书的故事是发生在公元前二○○○年埃及尼罗河西岸的底比斯,时间和地点对这个故事来说都是附带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无妨,但是由于这个故事的人物和情节、灵感是来自纽约市立艺术馆埃及探险队一九二○年至一九二一年间在勒克瑟对岸的一个石墓里所发现,并由巴帝斯坎.顾恩教授翻译发表在艺术馆公报上的埃及第十一王朝的两、三封信,所以我还是以这种方式写出。 [点击阅读]
死亡绿皮书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碍…”美也子不知不觉地小声叫了起来(这本书,好像在哪里见过!)。这是专门陈列古典文学、学术专著之类的书架。进书店的时候,虽说多少带有一线期待,可是会有这样心如雀跃的感觉,却是万万没有想到。美也子每次出门旅行的时候,都要去当地的书店逛逛。地方上的书店,几乎全部都只卖新版的书刊杂志和图书。 [点击阅读]
死亡草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0
摘要:“不解之谜。”雷蒙德-韦思特吐出一圈烟云,用一种自我欣赏,不紧不慢的腔调重复道:“不解之谜呀。”他很满意地环顾着四周。这房子已经有些年头了,屋顶的房梁已经变黑。房间里陈设着属于那个年代的家具,做工考究。雷蒙德-韦斯特露出了赞许的目光。作为一名作家,他喜欢完美。他在简姑姑的房间里总能找到那种舒适的感觉,因为她把房间布置得很有个性。他一眼望过去,她直直地坐在壁炉边祖父留下来的那把椅子上。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