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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第五十二章 丹妮莉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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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情的蓝天,没有一丝云彩。砖块很快会被骄阳烤热,丹妮心想,斗技士的凉鞋会踩在烫人的沙子上。
  姬琪解下丹妮肩上的丝袍,伊丽扶她进水池。旭日光芒在水面闪耀,与柿子树影参差交映。“即便重开竞技场,陛下有必要亲自出席吗?”为女王洗头时,弥桑黛问。
  “一半的弥林人会到场来看我,小甜心。”
  “陛下,”弥桑黛说,“恕小人冒犯,一半的弥林人会到场观看流血与死亡。”
  她说得没错,女王知道,但我无可奈何。
  丹妮很快把自己洗得前所未有的干净。她走出水池,水花轻溅,水顺着双腿流下,水珠挂满胸前。太阳爬上天空,她的人民很快便会聚集。她宁愿在芬芳的池水中泡上一整天,品尝银盘里的冰冻水果,梦想红门大宅,但一位女王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国家。
  姬琪拿来软毛巾帮她擦干。“卡丽熙,您今天想穿哪条托卡长袍?”伊丽问。
  “黄丝那条。”兔女王不能不戴兔耳朵。黄丝清亮凉爽,而竞技场里今天一定会热开锅。红沙会烧透那些将死之人的鞋底。“外罩红色面纱。”面纱能阻挡风沙吹进嘴,红色则能掩盖喷溅的血点。
  姬琪为丹妮梳拢头发,伊丽涂画女王的指甲,她们一边做一边欢快地谈论竞技比赛。弥桑黛随后出现,“陛下。国王嘱咐您穿戴好后去见他。昆廷王子带着多恩人求见,希望您能允许他们说几句。”
  今天没一件顺心事。“改日吧。”
  大金字塔底层,巴利斯坦爵士等在一架华丽的敞开式步辇旁,周围围满兽面军。祖父爵士,丹妮想。他虽年事已高,披挂上丹妮赠与的铠甲仍显得高大俊朗。“陛下,您若派无垢者护卫,我会更安心。”西茨达拉去向他的表亲致意时,老骑士说,“半数兽面军是未经训练的自由民。”剩下一半是忠诚堪忧的弥林人。这话他没说出口。赛尔弥不信任弥林人,即便对圆颅党也不例外。
  “若不加以锻炼,他们永远都是这样。”
  “面具能隐藏很多东西,陛下。那位带猫头鹰面具的人与昨天和前天守卫您的可是同一人?我们如何知晓?”
  “如果连我自己都不信任兽面军,谈何让弥林人信任他们?在面具之下,他们都是正直的勇士,我将性命交托在他们手中。”丹妮朝他微笑,“你多虑了,爵士先生。有你在我身边保护,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我只是个老人,陛下。”
  “壮汉贝沃斯也会跟在我身边。”
  “如您所言。”巴利斯坦爵士压低声音,“陛下,我们照您的命令放走了那女人梅里丝。她走之前坚持要见您,我代您跟她谈过。她声称褴衣亲王从一开始就打算率风吹团弃暗投明,因此她才被派来与您私下接触,但多恩人在她表明来意前就揭穿了他们的身份,背叛了他们。”
  尔虞我诈,女王疲惫地想,永无休止。“你信几成,爵士?”“几乎不信,陛下,但她是这么说的。”
  “必要时,他们会投奔我们么?”
  “她说会,但有代价。”
  “给他们。”弥林需要实实在在的铁家伙,不是中看不中用的金子。
  “褴衣亲王不要钱,陛下,梅里丝说他想要潘托斯。”
  “潘托斯?”她眯起眼睛,“我怎么给他潘托斯?潘托斯在半个世界之外。”
  “梅里丝说他愿意等,直到我们进军维斯特洛。”
  若我永不进军呢?“潘托斯属于潘托斯人,况且伊利里欧总督在潘托斯。是他安排我与卓戈卡奥结婚,还送我龙蛋当结婚礼物,你、贝沃斯和格罗莱也是他送来。我欠他太多太多,不能恩将仇报,将他的城市送给佣兵。不行。”
  巴利斯坦爵士低下头,“陛下英明。”
  “今天真是个黄道吉日,吾爱!”丹妮回到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身旁时,他评论,然后扶丹妮坐上并排放着两张高大王座的步辇。
  “对你来说或是黄道吉日,对那些日落前就要死去的人却未必如此。”
  “凡人皆有一死。”西茨达拉道,“但并非所有人都能死得光荣,死时耳畔回响着全城人的欢呼。”他向门旁的士兵举起一只手,“开门。”
  大金字塔前是个彩砖广场,热浪从砖块缝隙中氤氲上升。到处是人。有些坐轿子和步辇,有些骑驴,更多的徒步。十人中有九人向西,沿宽阔的砖路走向达兹纳克的竞技场。他们看到步辇从金字塔中出现,欢呼声便即响起,并迅速蔓延到整个广场。真奇特,女王想,他们在我钉死一百六十三名伟主大人的地方向我欢呼。
  一面大鼓走在王家队列前方,清出道路。每敲一下鼓,一位身穿磨亮铜片上衣的圆颅党传令官便会高喊让人群让开。嘭!“来了!”嘭!“让路!”嘭!“女王!”嘭!“国王!”嘭!大鼓后四队兽面军并排前进,有的持短棍,有的拿仪仗,统统穿着百褶裙、皮凉鞋和多彩方格拼接斗篷,颜色匹配弥林的彩砖。他们的面具在太阳下闪烁,野猪、公牛、老鹰、苍鹭、狮子、老虎、熊、吐芯的蛇和丑陋的蜥蜴。
  不爱骑马的壮汉贝沃斯穿镶钉背心走在最前面,疤痕累累的肚皮一步一颤。伊丽和姬琪骑马跟随,旁边还有阿戈和拉卡洛,然后是坐在华丽的轿子上、头上有一顶遮阳华盖的瑞茨纳克。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骑在丹妮身侧,盔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长披风从肩膀垂下,白如枯骨,他左臂绑了一面白色大盾。后面稍远些跟着多恩王子昆廷·马泰尔及其两名同伴。
  队列沿长长的砖街缓缓前行。嘭!“来了!”嘭!“我们的女王。我们的国王。”嘭!“回避。”
  丹妮听见侍女们在她身后争论,打赌谁会赢得今天最后的对决。姬琪中意“巨人”格鲁尔,那家伙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更像头公牛,甚至鼻子上还穿青铜环;伊丽则认定碎骨者贝拉科沃的连枷会击垮巨人。我的侍女是多斯拉克人,她告诉自己,卡拉萨以杀戮为荣。她嫁给卓戈卡奥那日,婚宴上亚拉克弯刀决死拼争,有的人宴饮交欢,有的人殒命当场。生死在马王们眼中依稀平常,他们认为鲜血可以祝福婚姻。
  她的再婚不久也将浸染在鲜血中。何等幸福啊。
  嘭!嘭!嘭!嘭!嘭!嘭!鼓声比之前加快,突然变得焦躁不耐。队伍停在粉白的帕尔金字塔和绿黑的纳千金字塔间,巴利斯坦爵士抽出长剑。
  丹妮转身。“为何停下?”
  西茨达拉站起来。“路堵住了。”
  一顶轿子翻在路心,一名轿夫热晕在砖地上。“帮帮他。”丹妮下令,“扶他去街边,别让人踩着他。给他食物和水,他看起来好像饿了两周。”

  巴利斯坦爵士不安地环顾左右。周围露台上站满吉斯卡利人,冷漠无情地注视着下方。“陛下,不能停。这可能是陷阱,鹰身女妖之子——”
  “——已被驯服。”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宣称,“女王陛下已接受我作她的国王和伴侣,他们怎敢再伤她?快照我甜美的女王吩咐,去帮助那人。”他微笑着握住丹妮的手。
  兽面军遵令上前救人,丹妮看着他们忙碌。“那些轿夫在我来以前是奴隶。我解放了他们,轿子却没变轻。”
  “没错,”西茨达拉说,“但这些人现在抬轿有报酬。您来以前,倒下那人身边会站着监工,挥舞鞭子抽烂他的背。现在有人帮助他。”
  确实。一名戴野猪面具的兽面军递给那苦命轿夫一袋水。“或许我该对这小小的胜利心存感激。”女王道。
  “不积跬步,无以行千里。齐心协力,我俩将造就新弥林。”道路终于清开,“我们走?”
  她除了点头还能怎样?不积跬步,无以行千里。但我要行到哪里去呢?
  达兹纳克的竞技场门前耸立着两尊高大的青铜战士雕像,正做殊死搏杀,一位挥舞长剑,另一位手握战斧。雕塑家准确地描绘出他们相互击杀的瞬间,青铜兵器和身体在空中形成拱门。
  致命的艺术,丹妮想。
  她曾在露台上多次眺望竞技场。小的竞技场像点在弥林脸上的麻子,大的则像红肿流脓的疮。但这座无与伦比。丹妮和她的夫君穿过青铜雕像,“壮汉”贝沃斯和巴利斯坦爵士左右护送,他们出现在一个巨大的砖碗顶上,下面环绕着一圈圈长凳,每一圈颜色都不同。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引她下去,经过黑色、紫色、蓝色、绿色、白色、黄色、橙色,最后到红色,那里的猩红砖块与下面的沙子同色。周围小贩在叫卖狗肉香肠、烤洋葱及签串狗胎,不过丹妮不需要这些,西茨达拉已在包皮厢备下几壶冰酒和凉水,外加无花果、大枣、甜瓜、石榴、核桃、青椒和一大碗蜂蜜蝗虫。“壮汉”贝沃斯见状大吼:“蝗虫!”一把抓过碗,大把大把地嚼。
  “那是美味,”西茨达拉推荐,“您尝尝吧,吾爱。它们先用香辛料腌制,然后挂上蜂蜜,又甜又辣。”
  “难怪贝沃斯满头大汗。”丹妮说,“我吃无花果和大枣就够了。”
  格拉茨旦·卡拉勒在对面正襟危坐,周围是穿各种颜色长袍的圣女们,只有她一人着绿袍。弥林的伟主大人们占据了红色和橙色长凳。女人罩面纱,男人则把头发梳成长角、手掌和矛尖形状。西茨达拉那些来自古老的洛拉克家族的亲戚偏爱紫色、靛蓝和淡紫色托卡长袍,帕尔家人则穿粉白条纹袍子。渊凯的代表都穿黄袍,坐满了国王包皮厢旁的包皮厢,带着各自的奴隶和仆人。身份略低的弥林人坐在上层,没法与杀戮超近距离接触。黑色和紫色的长凳最高,离沙地也最远,挤满了自由民和其他平民。丹妮发现佣兵也被安排在那里,团长坐在普通士兵当中。她看到棕人本皮革般的脸,还有血胡子火红的胡须和长辫。
  她夫君站起来,高举双手。“伟主大人们!女王陛下今日莅临,向诸位——她的子民们——展示她的慈爱。蒙其天恩准许,我为你们献上致命的艺术!弥林人!让丹妮莉丝女王听到你们的爱戴!”
  一万只喉咙吼出爱戴,然后两万只,然后所有人。他们喊的不是她那没几个人拼得出来的名字,而是“母亲!”——在消亡的古吉斯语里,这个词叫“弥莎!”他们捶胸顿足地狂喊:“弥莎!弥莎!弥莎!”直到整座竞技场都在颤抖。丹妮任声浪将自己席卷。
  我不是你们的母亲,她想喊回去,我是你们奴隶的母亲,是你们饕餮蜂蜜蝗虫时、死在这片沙地上的男孩们的母亲。瑞茨纳克倾身附耳:“圣上,请听,他们多爱戴您!”
  不,她知道,他们爱的是致命的艺术。欢呼声衰退时,她任自己坐下。尽管包皮厢在阴凉处,她仍觉头疼。“姬琪,”她喊,“方便的话,给我倒点水。嗓子干死了。”
  “克拉兹会拿到首杀荣誉。”西茨达拉告诉她,“没有比他更好的战士。”
  “壮汉贝沃斯比他好。”壮汉贝沃斯坚称。
  克拉兹是弥林下等人出身,身材高挑,生了一头直立的红黑头发,越往外越稀疏。他的对手是乌木色皮肤的盛夏群岛枪兵。枪兵的刺击起先限制了克拉兹,但等他的短剑攻入长枪圈内,就只剩下屠杀。竞技结束后,克拉兹将黑人的心剜出来,血淋淋地举过头顶,猛咬一口。
  “克拉兹认为勇者的心脏让他强大,”西茨达拉说。姬琪低声赞同。丹妮曾吃下公马的心脏,来给未出世的孩子力量……但巫魔女将雷哥谋害在子宫里时,这毫无用处。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她是第一次,乔拉是第二次,“棕人”本·普棱是第三次。再没有背叛了吗?
  “啊,”西茨达拉开心地说,“斑猫上场了。看那动作,我的女王,他是一首会走路的诗。”
  西茨达拉为这首会走路的诗挑选的对手和格鲁尔一般高,跟贝沃斯一样壮,但行动迟缓。斑猫挑断他脚筋时,离丹妮的包皮厢只六尺之遥。那人双膝跪倒,斑猫一脚踩在他背上,用手绕过他脑袋,将喉咙对耳切开。红沙饱饮鲜血,微风是他的遗言。人们赞许地欢呼雀跃。
  “打得糟糕,死得干脆。”壮汉贝沃斯评价,“壮汉贝沃斯讨厌尖叫的死人。”他已吃光蜂蜜蝗虫,打个饱嗝,灌下一口酒。
  白肤的魁尔斯人,黑肤的盛夏群岛人,古铜色皮肤的多斯拉克人,蓝胡子的泰洛西人,羊人,鸠格斯奈人,阴郁的布拉佛斯人,来自索斯罗斯丛林、皮肤带斑纹的半人半兽的家伙——都从天涯海角赶到达兹纳克的竞技场赴死。“此人很有前途,甜心。”西茨达拉指的是一名里斯少年,长长的金发随风飘舞……但他的对手一把抓住他头发,拽倒这孩子,掏了他的心。他死时的容颜比握剑时更年轻。“他是个孩子,”丹妮说,“只是个孩子。”
  “他十六岁了,”西茨达拉坚持,“已是成年男子,有权选择为金钱和荣耀以命相搏。遵照我温柔的女王睿智的命令,达兹纳克的竞技场今日不许有孩子死去。”
  另一个小小的胜利。或许我无法改善这个民族,她告诉自己,至少能让他们少造些孽。丹妮莉丝本想将女人间的竞技也废止,但黑发巴尔塞娜抗议说她有权像男人那样以命相搏。女王也想禁止那些让残废、侏儒、老人用切肉刀、火把和锤子互殴的搞笑滑稽竞技(人们认为战士越无能,竞技越开怀),但西茨达拉说,若她能和人民一同开怀大笑,人民会更爱戴她,并辩称说若无滑稽竞技,残废、侏儒和老人都会饿死。于是丹妮妥协了。

  按习俗,被定罪的罪犯会被赶进竞技场。丹妮同意遵循这项习俗,但只针对特定的犯人。“杀人犯、强姦犯及所有坚持使用奴隶的人可以送去战斗,小偷或欠债者不行。”
  斗兽仍被允许。丹妮看到一头大象迅速解决掉六匹红狼。一头公牛和一头熊作势均力敌的殊死拼斗,双双疲劳而死。“肉不会浪费。”西茨达拉解释,“屠夫会把兽尸炖成鲜汤,进入命运之门的饥民都能分一杯羹。”
  “这是良法。”丹妮说。这里的良法委实难得。“我们必须确保它延续。”
  斗兽后是化装比武,六个步兵对抗六名骑手。步兵装备盾牌和长剑,骑手装备亚拉克弯刀;地上假装骑士的人穿锁甲,而马上假装多斯拉克人的没盔甲。起初骑兵似乎占优,他们踩翻两名对手,还割下另一人的耳朵,但很快幸存的骑士攻击马匹,骑手们一个接一个跌下来被杀。这让姬琪十分不满。“那不是真正的卡拉萨。”她说。
  “希望这些尸体不会炖成鲜汤。”尸体被抬走时,丹妮说。
  “马尸会下锅,”西茨达拉说,“人当然不会。”
  “马肉和洋葱使人强壮。”壮汉贝沃斯道。
  接下来是今天第一场滑稽比武,由两名娱乐侏儒进行长枪比试。这两名侏儒是一位西茨达拉邀请来的渊凯将领提供的。一人骑猎狗,一人骑母猪。他们的木盔甲新上了漆,一个画着篡夺者劳勃·拜拉席恩的雄鹿,另一个是兰尼斯特的金狮,这明显是为了讨好丹妮。他们滑稽的动作很快让贝沃斯放声大笑,但丹妮微笑得颇为勉强。红甲侏儒被撞下鞍子后,沿沙地追他的猪,骑狗的侏儒则在后面追他,并用木剑打他屁股。丹妮说,“真是幽默愉快的表演,可……”
  “别着急,甜心,”西茨达拉说,“快放狮子了。”
  丹妮莉丝狐疑地看着他,“狮子?”
  “三头狮子,给侏儒一个惊喜。”
  她皱起眉头,“侏儒只有木剑木甲,怎打得过狮子?”
  “大概很难,”西茨达拉说,“说不定他们有绝招呢。不过我猜他们会尖叫狂奔,试图爬出竞技场。这才是真正的幽默表演。”
  丹妮不乐意。“我不许这样。”
  “温柔的女王啊,您不会让您的人民失望吧。”
  “你对我发誓战士都是成年人,且自愿为金子和荣耀以命相搏。这些侏儒不会自愿用木剑对决狮子。马上叫停。马上。”
  国王嘴唇紧抿。有一瞬间,丹妮觉得他温和的双眼里闪过一丝怒火。“遵命。”西茨达拉示意竞技场主。“别放狮子。”场主握着鞭子小跑过来后,西茨达拉说。
  “圣主,一头都不放?那还有什么乐趣?”
  “我的女王有令,不许伤害侏儒。”
  “观众会不满的。”
  “那就让巴尔塞娜上场,平息不满。”
  “圣上明鉴。”场主甩响鞭子,高喊命令。两名侏儒及他们的猪和狗一起被赶下场,观众发出不满的嘘声,朝他们扔石头和烂水果。
  待到黑发巴尔塞娜大步走上沙地,人们又欢呼起来。她是个高大的黑肤女人,除了腰布和凉鞋全身赤裸,虽然年届三十,动作仍有黑豹般的致命优雅。“巴尔塞娜深受大众喜爱。”西茨达拉说。整座竞技场已被膨胀的欢呼声淹没,“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女人。”
  壮汉贝沃斯说:“和女孩打算不得勇敢,和壮汉贝沃斯打才是真勇士。”
  “她今天的对手是一头野猪。”西茨达拉说。
  是啊,丹妮心想,因为无论你花多少钱,也找不到一个女人做她对手。“她用的大概不是木剑吧?”
  这头野猪是个庞然大物,獠牙有成人前臂那么长,小眼睛火气冲天。丹妮不知杀死劳勃·拜拉席恩那头猪是否也如此凶残。恐怖的生物,恐怖的死亡。刹那间,她几乎为篡夺者感到悲伤。
  “巴尔塞娜身手敏捷。”瑞茨纳克说,“她将与野猪共舞,圣主,并在它擦身而过时下刀切割。您会欣赏到野猪倒下前全身浴血的盛景。”
  开局正如他描述。野猪向前冲刺,巴尔塞娜旋身避开,兵刃在阳光下泛着寒光。“她需要一支长矛,”巴尔塞娜飞身避开野兽的第二次冲刺时,巴利斯坦爵士说,“否则打不过野猪。”他听起来就跟达里奥常说的一样,像个苛责的老祖父。
  巴尔塞娜的兵刃开始见红,但野猪也停下脚步。它比公牛聪明,丹妮发现,它不会再盲目冲刺了。巴尔塞娜也意识到这点,于是她喊叫着,主动靠近野猪,匕首在双手抛来接去。野猪向后退却,她咒骂着砍它鼻子,试图激怒它……她成功了,但这回跳迟了半瞬,结果獠牙在她左腿开了一道从膝盖到裆下的大口子。
  三万只喉咙同声悲叹。巴尔塞娜丢掉匕首,压住腿上的伤口,想要跳开逃走。她没走出两步,野猪再度冲刺。丹妮别开脸。“这够勇敢吗?”当一声尖叫响彻沙地时,她问壮汉贝沃斯。
  “挑战野猪十分勇敢,但叫这么大声就不勇敢了。她叫得壮汉贝沃斯耳朵疼,”太监揉着大肚子,上面的白色旧疤纵横交错,“肚子也疼。”
  野猪把嘴拱进巴尔塞娜肚子里,要拽出内脏。这气味让女王难以承受。热气、苍蝇、人群的叫嚷……我没法呼吸。她扯开面纱,任其飘走,又开始脱托卡长袍。她解丝袍时,珍珠流苏发出轻柔的撞击声。
  “卡丽熙?”伊丽问,“您在做什么?”
  “摘兔耳朵。”十几名手握捕猪矛的人跑到沙地上,将野猪从尸体旁赶开,赶回兽栏。竞技场主也在其中,手握一把倒刺长鞭。当他向野猪挥鞭时,女王站了起来。“巴利斯坦爵士,能否护送我回宫?”
  西茨达拉迷惑不解。“还有很多节目呢。包皮括另一场滑稽比武,六个老女人打斗,外加三场决斗,最后压轴的是贝拉科沃和格鲁尔!”
  “贝拉科沃一定会赢,”伊丽宣称,“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姬琪则说,“贝拉科沃一定会死。”
  “要么这个死,要么那个死,”丹妮说,“活下来的总有一天也会被杀。重开竞技场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壮汉贝沃斯吃多了蝗虫。”贝沃斯的棕色大脸一副想吐的表情,“壮汉贝沃斯要牛奶。”

  西茨达拉没理太监。“圣主,弥林人来此庆祝我们结合。您听到了欢呼,您不能辜负他们的爱戴。”
  “他们为我的兔耳朵欢呼,不是为我。丈夫,带我离开这个屠宰场。”她听到野猪的鼻息,持矛人的呼喝,场主皮鞭炸响。
  “甜美的女王啊,现在不行。再待一会儿吧,再看一场滑稽比武和一场决斗。您只需闭上眼睛,没有人会发现。他们会盯着贝拉科沃和格鲁尔。现在若是——”
  一片阴影掠过他的脸。
  骚动和叫喊都停住了。一万个声音归于沉寂。每双眼睛都望向天空。暖风拂过丹妮的脸庞,透过怦
  怦心跳,她听见翅膀扇动。两名矛兵迅速逃走,场主却僵在原地。野猪回去继续拱食巴尔塞娜。壮汉贝沃斯哀号一声,滚下座位,跪倒在地。
  魔龙在众人之上盘旋,他是烈日当中的黑影。他一身黑鳞,两只双眼、犄角和脊背棘片是血红色。卓耿一直是三头龙中最大的,野外生活让他愈加伟岸,现在他翼展足有二十尺,色如黑玉。他掠过沙地上空时扇了下翅膀,好似一声霹雳。野猪抬起头,喷着鼻息……随后黑红夹杂的火焰吞没了他。三十尺外,丹妮也能感到熊熊热浪。野兽濒死的惨叫几乎和人一样。卓耿落在尸体旁,爪子陷进冒烟的肉。他开始进食,也不管那是巴尔塞娜还是野猪。
  “噢,众神啊,”瑞茨纳克哀嚎,“他在吃她!”总管捂住嘴,壮汉贝沃斯吐得稀里哗啦,西茨达拉·佐·洛拉克白皙的长脸上闪过古怪的神色——混合恐惧、贪欲和欣喜若狂——他舔了舔嘴唇。丹妮看见帕尔家的人涌上台阶,一边抓紧托卡长袍,却又在匆忙中被流苏绊倒。其他人纷纷跟进。有人跑了起来,你推我搡。但更多人呆坐原地。
  一个男人想当英雄。
  他是驱赶野猪回栏的矛兵之一,大抵喝多了,亦或发了疯,也可能旁观时爱上了黑发巴尔塞娜,甚至听过女孩哈茨雅的传言。再或者,他只想名留千古。只见他手握捕猪矛,向前冲去,脚下扬起红沙。周围座位中喊叫连连。卓耿抬起头,鲜血从齿间滴下。英雄跳上魔龙的脊,把铁矛尖刺入那鳞片覆盖的、长长的龙颈后端。
  丹妮和卓耿齐声尖叫。
  英雄全身压向长矛,矛尖刺得更深。卓耿弓起身,痛苦地嘶吼,尾巴四下抽打,头伸向长颈后端,黑色的翅膀完全展开。屠龙者一个失足,跌倒在沙地上。他挣扎着想起来,却被龙牙狠狠咬住前臂。“不!”人们只来得及喊出一个词,卓耿已拧下他胳膊,像狗甩老鼠一样甩开。
  “杀了它,”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命令其他矛兵,“杀了那野兽!”
  巴利斯坦爵士紧紧抓住她。“别看,陛下!”
  “放开我!”丹妮挣开他的手。翻过栏杆时,世界运转似乎变慢了,然后她落在竞技场中,掉了一只凉鞋。她开始奔跑,沙子挤进脚趾,温热粗糙。巴利斯坦爵士在她身后呼唤。“壮汉”贝沃斯还在吐。她跑得更快。
  矛兵们也在跑。有人握着长矛冲向龙,其他人扔掉武器,一哄而散。英雄倒在沙地上痉挛,鲜红的血从他肩上血肉模糊的断桩喷出。长矛还留在龙背上,随着龙翼拍打而摇晃,伤口腾起烟雾。眼看矛兵逼近,龙喷出黑焰,吞没了其中两人。他尾巴横扫,将从后悄悄靠近的场主扫成两半。另一人试图刺龙眼,却被龙咬住,顿时开膛破肚。弥林人尖叫着,咒骂着,嚎叫着。丹妮听见有人跑向她。“卓耿。”她不顾一切地高喊,“卓耿!”
  他转过头,齿间烟雾缭绕,血滴到地面,也化作缕缕青烟。他再次拍翅,掀起呛人的猩红沙暴。丹妮在这团火热的红云中跌跌撞撞,不住咳嗽。
  他张开嘴。
  “不,”她只来得及说出这个。不,不能吃我,你不认识我了吗?黑色的龙牙在离她脸庞只几寸的地方合上。他原本打算扯掉我的脑袋。沙子飞进眼里,她被场主的尸体绊倒,跌坐在地。
  卓耿厉声咆哮。吼声充斥整座竞技场,熔炉般的热风席卷而来。黑龙鳞片覆盖的长颈伸向她,他张开嘴,她能看到黑齿间的碎骨焦肉。他的双眼好似熔岩。我在注视地狱,却不敢转头,她从未如此确定过一件事,如果我跑开,他就会烧死我,吃了我。维斯特洛的修士说世间有七层地狱和七重天堂,但七大王国和那里的诸神对她而言遥不可及。丹妮不晓得,如果死在这里,大草原的多斯拉克马神会不会将她召入群星间的卡拉萨,让她与她的日和星并排骑在夜晚的国度?抑或愤怒的吉斯众神会派鹰身女妖锁住她的灵魂,令她永堕苦海?卓耿朝她的脸咆哮,吐息足以烫伤肌肤。巴利斯坦·赛尔弥在她右边大喊:“我!我在这里!看这里!我!”
  在卓耿闷燃的红色双眸中,丹妮看到自己的倒影。她太渺小、太脆弱、太无力又太恐惧。我不能让他看到我的恐惧。于是她在沙地上摸索,推开场主的尸体,抓到鞭子把柄。皮革温暖鲜活的触感让她鼓起一些勇气。卓耿再次咆哮,吼声差点让她扔掉鞭子。他的牙齿在她面前砰然合拢。
  丹妮拿鞭子抽他。“不!”她尖叫,用尽全身力气甩鞭。龙头向后一闪。“不!”她再次尖叫。“不!”倒刺扫过龙鼻,卓耿挺起身躯,双翼遮天蔽日。丹妮挥鞭来回抽打他布满鳞片的肚皮,直到手臂酸痛。细长的龙脖像弓一样弯起,伴着长长一声嘶吼,他向下喷出黑焰。丹妮屈身避开,挥着皮鞭高喊:“不,不,不,坐下!”他回应的咆哮中充满恐惧和愤怒,以及痛苦。他翅膀扇了一下,两下……
  ……然后收拢。魔龙发出最后一声嘶吼,肚子伏地。黑血从长矛刺破的伤口流出,滴在焦黑的沙地,化作烟雾。龙的血肉由火构成,她心想,我也一样。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跳上龙背,握住长矛拔出。矛尖半熔,铁头放出炙热的红光。丹妮扔开它,卓耿在下面扭动,积蓄力量,肌肉震颤。空中沙尘弥漫,丹妮无法观察,无法呼吸,无法思考。
  黑色的翅膀雷鸣般展开,腥红沙地陡然被抛在脚下。
  丹妮头晕目眩,不由得闭上眼睛。等她再睁眼,透过泪水和灰尘,她看到下方远处弥林人正涌上台阶,涌向街道。
  长鞭仍在她手中。她轻敲卓耿的脖子,喊道:“上升!”她另一只手抓着鳞片,手指乱抠以寻找着力点。卓耿宽大的黑翼拍打着空气,丹妮感到大腿间魔龙的灼热。很好,她心想,很好,现在,现在,就这样,就这样,带着我,带着我,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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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眼前是突兀林立的岩石群。多摩河上游的这片布满岩石的区域,地势险峻,令垂钓者望而却步。几年前,曾发现一女子被人推下悬崖赤裸裸地嵌陷在岩石缝中。岩石区怪石嶙峋、地势凶险,当初,调查现场的警官也是费尽周折才踏进这片岩石区域的。一个少女划破清澈的溪流浮出水面。十四五岁的样子,赤身倮体,一丝不挂。望着眼前的情景,垂钓者的两颊不由得痉挛起来。直到方才为止,在不断敲打、吞噬着岩石的激流中还不曾出现过任何物体。 [点击阅读]
今天我不愿面对自己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第一章我被传讯了。周四上午十点整。我总是经常被传讯:周二上午十点整,周六上午十点整,周三或者周一。几年就像一周似的,我感到惊讶的是,夏末一过,冬天又即将来临了。在去有轨电车的路上,结着白色浆果的灌木丛又从篱笆上垂挂下来了。像下面被缝上的珠光纽扣,也许一直长到地里,或者就像小馒头。对转动鸟嘴的白色鸟头来说,这些浆果太小了,但我还是忍不住想到白色鸟头。想得人直犯晕。 [点击阅读]
从地球到月球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在南北战争时期,美国马里兰州中部的巴尔的摩城成立了一个很有势力的新俱乐部。我们知道,当时在这些以造船、经商和机械制造为业的人们中间,军事才能是怎样蓬勃地发展起来的。许多普普通通的商人,也没有受到西点军校的训练,就跨出他们的柜台,摇身一变,当上了尉官、校官,甚至将军,过了不久,他们在“作战技术”上就和旧大陆的那些同行不相上下,同时也和他们一样,仗着大量的炮弹、金钱和生命,打了几次胜仗。 [点击阅读]
他们来到巴格达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0
摘要:一克罗斯毕上尉从银行里走出来,好象刚刚兑换完支票,发现自己存折上的钱比估计的还要多一些,因此满面春风,喜气溢于形色。克罗斯毕上尉看上去很自鸣得意,他就是这样一种人。他五短身材,粗壮结实,脸色红润,蓄着很短的带军人风度的小胡子,走起路来有点摇晃,衣着稍许有点惹人注目。他爱听有趣的故事,人们都很喜欢他。他愉快乐观,普普通通,待人和善,尚未结婚,没有什么超凡拔群之处。在东方,象克罗斯毕这样的人很多。 [点击阅读]
他杀的疑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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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早发现山桥启太郎死去的,是山桥的夫人佐代子。那天,山桥从早晨起就失去了踪影。其实,说“从早晨起”还不正确。山桥离开自己家的时候,是前一天晚上9点以后。他从公司下班回家,吃了晚饭以后,说有一些东西要写,便去了附近当作工作室的公寓里。山桥在学生时代起就喜欢写诗歌和小说,还亲自主恃着一份《同人》杂志,屡次在文艺类杂志的有奖征稿中人眩对他来说,写作几乎已经超越了纯兴趣的阶段。 [点击阅读]
以眨眼干杯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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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她有个大目的1以深蓝色的蓝宝石为中心,围绕镶嵌着一圈小小的钻石。把这些宝石连接到一起的,是灿灿发光的黄金。卖点在于其非凡的品质。项链、挂坠、耳环、再加上一对手镯,共计七千四百三十万日元。旁边是一条用红宝石、钻石和水晶组合而成的项链,二千八百万日元。耳环,一千万日元--双层玻璃的背后,仿佛就像是另一个世界。一颗小小的石头,其价格甚至要超过一个大活人。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它们是那样地耀眼夺目。 [点击阅读]
伊利亚特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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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荷马史诗》是希腊最早的一部史诗,包括《伊里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分,相传是由盲诗人荷马所作,实际上它产生于民间口头文学。伊里亚特(ΙΛΙΑΣ,Ilias,Iliad,又译《伊利昂记》,今译《伊利亚特》。)是古希腊盲诗人荷马(Homer,800BC-600BC)的叙事诗史诗。是重要的古希腊文学作品,也是整个西方的经典之一。 [点击阅读]
伊豆的舞女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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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道路变得曲曲折折的,眼看着就要到天城山的山顶了,正在这么想的时候,阵雨已经把从密的杉树林笼罩成白花花的一片,以惊人的速度从山脚下向我追来.那年我二十岁,头戴高等学校的学生帽,身穿藏青色碎白花纹的上衣,围着裙子,肩上挂着书包.我独自旅行到伊豆来,已经是第四天了.在修善寺温泉住了一夜,在汤岛温泉住了两夜,然后穿着高齿的木屐登上了天城山.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