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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第二十九章 戴佛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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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在阴暗的狼穴里,戴佛斯·席渥斯也觉察出这个清晨不太寻常。
  他被说话声吵醒,蹑手蹑脚爬到牢门前,但木板太厚,一句话也听不清。太阳出来了,加尔斯却没照例送来麦片粥给他吃,这让他有些惶恐。狼穴里的日子千篇一律,任何改变都是不祥之兆。或许今天我的死期已至,或许加尔斯正在磨刀石上磨着“卢小姐”。
  洋葱骑士忘不了威曼·曼德勒最后的命令。将这家伙带到狼穴,剁掉脑袋和双手,晚餐以前我要见到这两样东西。我发誓,看不到这走私贩的人头插在枪上、他满嘴谎言的口中塞进洋葱,我就一口晚饭也不吃。每晚入睡戴佛斯都想着这番话,每天早上他都被这番话吵醒。加尔斯则乐于提醒他这番话的真实性。他叫戴佛斯作“死鬼”,每天早上来送饭时总会说:“给,死鬼的麦片粥。”晚上则是:“吹蜡烛,死鬼。”
  有回加尔斯把他的女人们介绍给死鬼。“别看‘婊子’貌不惊人,”他把玩着一根冰冷的黑铁棒,“但烧红之后凑你老二上这么一下,包皮你哭爹喊娘。这是‘卢小姐’,只要威曼老爷一声令下,她就会砍掉你的脑袋和双手。”戴佛斯没见过比“卢小姐”更大、更锋利的斧头。据其他狱卒说,加尔斯整天打磨她。我不会求饶,戴佛斯决心已定。他会像骑士一样死去,唯一的愿望是先砍脑袋再砍双手。他希望,即便加尔斯也不会残忍到拒绝这个请求。
  隔着厚门传来的声音十分微弱。戴佛斯起身在牢房里踱步。这间牢房很大——有以前他在“黑贝丝号”上舱房的三倍大,甚至比萨拉多·桑恩在“瓦雷利亚人号”上的房间更大——说实话还挺舒适的,他怀疑以前是贵族的卧室。唯一的窗户虽然多年前就被砖块堵上了,但一面墙上的壁炉大得足够容纳水壶,角落里还有个小厕所。地板是用歪歪扭扭的木板拼接而成,木板很破旧,而他睡觉用的简陋小床生了霉。不管怎么说,这里的状况已经比戴佛斯预期的好得多。
  食物也比想象中好。通常,牢饭是稀粥、陈面包皮或烂肉,但这里的狱卒们却送来鲜鱼、刚出炉的面包皮、加香料的羊肉、芜菁、萝卜,甚至会有螃蟹。加尔斯对此并不情愿。“死鬼没道理比活人吃得好。”他不止一次地抱怨。除食物外,戴佛斯还有能在夜间御寒的毛皮、有生火用的木柴、有干净衣服,以及一只油腻的牛脂蜡烛。他索要纸、笔和墨水,提瑞第二天就给他拿来;他要书本来继续提升阅读能力,提瑞便给了他《七星圣经》。
  但再舒适的牢房毕竟仍是牢房。厚实的石墙隔绝了一切声音,他完全不了解外部世界。门是橡木和钢铁做的,始终紧锁着。天花板上垂下四条沉重的铁链,等哪天曼德勒大人决定用“婊子”收拾他的时候,他就会被吊在上头。也许就是今天。加尔斯下一次打开大门,带来的可能不是麦片粥。
  他肚子咕咕直叫,早餐时间肯定过了,食物却没送来。死不是最难受的,等死才是。在走私者生涯中,他几度被打入地牢,但牢里好歹有其他犯人,可以说说话,分享希望和恐惧。但在这里,狼穴之中,除了狱卒们,只有他戴佛斯·席渥斯一人。
  其实真正的地牢尚在狼穴地下——包皮括暗室、拷问室和巨大的黑老鼠肆虐的水牢。狱卒们说地牢目前空无一人。“这里只有咱们,洋葱。”巴提穆斯爵士告诉他。这个形容枯槁、脸上伤疤累累、还瞎了只眼睛的独腿骑士就是监狱总管。每当喝多了酒(巴提穆斯爵士几乎总是喝多了酒),他就会吹嘘自己当年如何在三叉戟河上救了威曼老爷一命,所以老爷才把狼穴赏给他打理。
  所谓的“咱们”包皮括一名戴佛斯从未谋面的厨子、六名驻扎在军营里的守卫、两名洗衣妇和两名照看犯人的狱卒。狱卒中,提瑞较小,年方十四,乃是那两位洗衣妇中某位的儿子;加尔斯年纪大,块头也大,秃了头,不爱说话,每天都穿着同一身油腻的皮夹克,脸上总带着怒气。
  干了这么多年走私者,戴佛斯·席渥斯颇能察言观色,他知道加尔斯这人心里有毛病。于是洋葱骑士在加尔斯面前缄默不语,而在提瑞或巴提穆斯身边才打开话匣子。他感谢他们送来食物,怂恿他们谈谈个人经历或未来打算,并礼貌地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他表现得很有耐心,所以他提出的一些小小要求——一盆水、一小块肥皂、一本书、更多的蜡烛——几乎全部得到了满足,而戴佛斯也适当地一一致谢。
  他们不会提及曼德勒伯爵、史坦尼斯国王或佛雷家族,但会说到许多别的事。提瑞长大后想出去打仗,在战争中赢得荣耀、当上骑士。他还喜欢说母亲的小话,他肯定他母亲同时跟两名守卫上床——这两名守卫站岗时间不同,所以互不知情,但总有一天会有人发现真相,并为此斗个你死我活。有些夜里,男孩会带着一袋酒来到牢房,要戴佛斯聊聊走私者的生活。
  巴提穆斯爵士跟男孩相反,他对外面的世界兴趣缺缺——事实上,自从一条腿被没人骑的坐骑踩断,又断送在学士的锯子下之后,他似乎对所有事情都失去了兴趣。但他慢慢喜欢上了狼穴,所以讲述的也全是狼穴漫长而血腥的历史。骑士告诉戴佛斯,狼穴比白港更古老,乃是古代的琼恩·史塔克王为抵御海上的掠袭者,而在白刃河口修建的。历史上诸位北境之王的幼子们、兄弟们、叔伯和表亲们,屡屡将此地作为居城,其中有些人又将城堡传给后代,由此诞生出史塔克家族的旁系——有一支灰史塔克坚持得最久,盘踞狼穴长达五个世纪,直到最后他们加入恐怖堡的叛乱,反抗临冬城的史塔克本家。
  灰史塔克家覆灭之后,城堡继续转手。菲林特家族占有了一个世纪,洛克家族占有了近两个世纪,后来临冬城又将史拉特、朗、霍尔特、阿什伍德等几家分封于此,以保障河道平安。三姐妹群岛的海盗曾一度夺取了狼穴,作为在北方的立足点。在临冬城和谷地争霸战争时期,老猎鹰奥斯古德·艾林围困过狼穴,他儿子鹰爪则烧毁了这里。当艾德利克·史塔克老国王老得无力保疆卫土时,石阶列岛的奴隶贩子们占领了狼穴,这里的黑石墙见证了那段历史:奴隶贩子将抓来的俘虏烙上火红的烙印,用鞭子摧残他们的意志,然后装船卖到海外。
  “紧接着,有一个漫长而残酷的冬天,”巴提穆斯爵士绘声绘色地描述禅述,“白刃河冻得严严实实,连河口都结了冰。寒风从北方呼啸而来,吹得奴隶贩子们畏畏缩缩地躲进了房子里,围着火堆挤成一团。他们不知道新任北境之王正趁着风雪发动奇袭。新王就是布兰登·史塔克,雪胡王艾德利克的曾孙,人称‘冰眼’。他夺回狼穴后,把奴隶贩子们扒光了,交给之前锁在地牢的奴隶们处理。据说那些被解放的奴隶掏出奴隶贩子们的肠子,挂在心树枝条上,作为向诸神的献祭——是向旧神哪,不是你们南方佬的新神。你们的七神哪懂得冬天的滋味,而冬天也不屑于点拨他们。”

  戴佛斯对此并无异议。就他在东海望的所见所感,冬天的滋味可没什么吸引力。“你们不也信仰新神吗?”他问独腿骑士。
  “我自个儿信仰旧神。”巴提穆斯爵士笑起来活像具骷髅,“我们家比曼德勒家来得早,很可能我的祖先曾亲手把那些肠子挂在树上。”
  “我从来不知道北方人有血祭心树的习俗。”
  “关于北境,你们南方佬不懂的事多着咧。”巴提穆斯爵士回答。
  他说得没错。戴佛斯坐到蜡烛旁,看着被囚期间他逐字逐句写下的信件。我做走私者比做骑士称职,他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做骑士比做国王之手称职,做国王之手又比做丈夫称职。非常抱歉,玛瑞亚,我深爱着你,请原谅我犯下的一切过错。史坦尼斯若是失败,我们的领地肯定会被没收,到那时请你带孩子们去布拉佛斯生活,并让他们念着我的好;史坦尼斯若登上铁王座,席渥斯家族将得到荣耀,就让戴冯留在宫中,他会协助你把其他孩子安插到贵族老爷们身边,当上侍酒、侍从,最终谋得骑士爵位。这是他能给她的最好的建议,他希望自己能更睿智一些。
  他给三个幸存的儿子也每人写了一封信,好让他们记得那个用四根指节换得他们出世的父亲。给史蒂芬和小史坦尼斯的信写得简短又生硬,说实在的,他对两个小儿子的了解,不如对那些在黑水河上被烧死、淹死的大孩子那么深;给戴冯的信要长一些。他告诉儿子,对其能当上国王的侍从,他感到万分骄傲。他又提醒儿子:你是长子了,要时刻记得保护母亲大人和弟弟们。请禀告陛下,我已尽全力,他的信如此结尾,使命未竟,我深表歉意。在君临城下黑水河上的冲天大火中,我丢了手指骨、丢了幸运符。
  戴佛斯缓缓地翻看信件,每一封都读了又读,犹豫着是否应该增删文字。他本以为一个将死之人会有很多话要说,但他实在写不出什么来。我这辈子过得并不赖,他试图安慰自己,我从跳蚤窝的小子一路升迁为国王之手,还学会了读写识字。
  他还在伏案读信,忽听见铁钥匙插进门锁里。半晌之后,牢门摇摇晃晃地打开。
  进门的却不是狱卒。这人高高瘦瘦,脸庞轮廓分明,一头灰棕色乱发,腰上挂了把剑,肩上用钢甲铁拳形状的沉重银扣扣了一件深红色披风。“席渥斯大人,”他开口道,“时间不多,请随我来。”
  戴佛斯警惕地看着陌生人。这个“请”字让他迷惑。对一个即将被处砍手砍头之刑的人如此礼貌,实在很奇怪。“你是谁?”
  “罗贝特·葛洛佛,很高兴跟您见面,大人。”
  “葛洛佛。你是深林堡领主。”
  “我哥哥盖伯特才是。说来这多亏了你的国王史坦尼斯,他帮我们赶走了窃居城堡的铁婊子,将深林堡归还合法的主人。你被监禁在这里时,外面发生了很多事,戴佛斯大人。卡林湾已经陷落,卢斯·波顿带着奈德·史塔克的小女儿回到了北境,佛雷家族还派出一支军队为他撑腰。波顿随后放出乌鸦,要整个北境的领主都到荒冢屯向他宣誓效忠,并交出人质……同时见证艾莉亚·史塔克与他的私生子拉姆斯·雪诺的婚礼,这场婚姻之后,波顿家族就可染指临冬城。好了,你要不要跟我走?”
  “我有选择吗呜,大人?跟你走,或是交给加尔斯和‘卢小姐’处理?”
  “卢小姐是谁?其中一个洗衣妇?”葛洛佛不耐烦了,“你跟我来,一切自有解释。”
  戴佛斯站起身。“如果我死了,恳请大人将我的家信送达。”“我保证办到……但你要死也不会死在我葛洛佛或是威曼大人手上。快走吧,随我来。”
  葛洛佛带他走过一个黑暗的大厅,下了一段磨旧的阶梯,穿过神木林——这里的心树长得如此纠结高大,以至于包皮裹了周围所有的橡树、榆树和桦树,苍白的粗壮枝条甚至挤进了墙壁和墙上的窗户。心树的树根有成年男子的腰部那么粗,树干宽阔无朋,使得早久以前刻上去的人脸显得肥胖而又怒气冲冲——打开一道生锈铁门,停下来点燃了一支火炬。等火炬烧得红旺,他又领戴佛斯下了更多阶梯,来到一个桶形天花板的地窖。地窖墙上全是水,凝结了许多白色的海盐,他们脚涉海水继续前进,穿过了许多地窖。这里有一排排狭小、潮湿、散发出恶臭的牢房,条件跟戴佛斯被关押的地方不可同日而语。地窖尽头是一面空白石墙,葛洛佛凑上去一推,前面就出现了一段狭长的隧道,隧道的阶梯向上。
  “我们到底在哪儿?”戴佛斯边走边问,话音在黑暗中轻轻回响。
  “我们在阶梯之下的阶梯——在城堡梯正下方,直上新堡。这是条密道,大人,这是为了防止你被外人发现,世人都以为你死了。”
  死鬼的麦片粥,戴佛斯边想边爬。
  阶梯尽头是另一面墙,但这次是抹灰的板条墙。墙后的房间温暖舒适,陈设了各式家具,地上铺有密尔地毯,桌上点着些蜂蜡蜡烛。戴佛斯听见不远处传来笛子和提琴的演奏声。一面墙上挂了张褪色的羊皮地图,描绘出北境地形。肥胖的白港伯爵威曼·曼德勒就坐在地图下方。
  “请坐,”曼德勒大人今天穿得富丽堂皇:浅蓝绿色天鹅绒外套,外套边沿、袖子和领口上都绣了金线,金质三叉戟搭扣将白貂皮披风扣住,“饿不饿?”
  “不饿,大人,你的狱卒为我提供了充足的食物。”
  “渴的话,这里有酒。”
  “我是来跟你谈判的,大人。国王指派我来,可不是陪你喝酒。”
  威曼伯爵叹了口气。“我待你很不公,这我知道。虽说我有我的苦衷……来,请坐,我请求你,坐下来喝几口,为我儿平安归来干杯。威里斯是我的长子和继承人,他现在回家了,你听到的就是欢迎宴会的声音。他们在人鱼宫里享用七鳃鳗派和鹿肉烤栗子,薇尔菲德在陪她的佛雷未婚夫跳舞,其他佛雷则举杯庆祝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透过音乐,戴佛斯听见了模糊的话语和杯盏交碰声。他什么也没说。
  “我刚从高位上下来。”威曼伯爵续道,“跟往常一样,我吃得太多,而白港路人皆知我肠胃不好。不出意外的话,对于我在厕所里待上很长时间,我们的佛雷朋友不会起疑。”他把自己的酒杯递过来。“给,喝吧,我不能再喝了。先请落座,我们时间有限,需要讨论的事情却很多。罗贝特,请你给首相大人倒酒好吗?戴佛斯大人,您不知道,您已经死了。”
  罗贝特·葛洛佛倒了满满一杯葡萄酒,拿给戴佛斯。他接过来嗅了嗅,喝了一口。“请问我是怎么死的呢?”
  “被斧头砍死的。你的人头和双手就挂在海豹门上,直面港口。你的人头现在已经腐烂了,好在我们把它插枪上之前,先用焦油泡过。据说食腐乌鸦和海鸟曾为你的眼睛大打出手。”
  戴佛斯不安地扭着身子。知道自己成了死人,感觉真诡异。

  “请问大人,那个替死鬼是谁?”
  “有关系吗?戴佛斯大人,您有一张平凡的脸——希望我说这话没冒犯到您——那人跟您肤色一致、鼻子形状一致、两只耳朵没有任何残缺、长长的胡子也很容易修剪成您的样式。您放心,我们对焦油处理的结果相当满意,而塞进他嘴里的洋葱进一步扭曲了面部特征。巴提穆斯爵士亲自动手,把他左手的指节切掉,就跟您的手一样。那家伙是个罪犯,如果能让大人您安心的话,我可以说,他这一死的意义比他一辈子的贡献加起来还大。大人,其实我对您毫无恶意,人鱼宫中那场表演全是做给我们的佛雷朋友看的。”
  “大人您真会演戏,”戴佛斯道,“您和您一家人把我完全骗过了。我还以为您的媳妇是真心要我死,而那小姑娘……”
  “薇拉,”威曼大人微笑道,“您看见她有多勇敢了吧?即便我威胁要拔了她的舌头,她还是坚持提醒我白港亏欠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恩情,那是永远也还不清的债。薇拉说的话全是发自内心,里雅夫人也一样——如果可以的话,也请您原谅她。她个胆小又愚蠢的女人,威里斯是她的命。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像龙骑士伊蒙王子或‘星眼’赛米恩那么伟大,也不是所有女人都能像我的薇拉和她姐姐薇尔菲德那么勇敢……薇尔菲德是知情的,但她磊落坦然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
  “和骗子打交道,正派人也不得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要我唯一幸存的儿子还是俘虏,我就不敢公然跟君临的朝廷作对。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给我的亲笔信中确认他手上握有威里斯。他告诉我,想要他毫发无伤地放人,我必须忏悔叛国罪行,代表白港降顺朝廷,宣布支持那小鬼国王对铁王座的权利……同时还要向他新近册封的北境守护卢斯·波顿屈膝;如果我拒绝,他就以叛国罪处死威里斯,白港则会遭到围攻和洗劫,我的家族将落得卡斯特梅的雷耶斯家族的下场。
  “我是个胖子,许多人据此认为我软弱愚昧,或许泰温·兰尼斯特也这么想。我派乌鸦回复他,宣称我儿子归来以后我才会开城屈膝,之前不行。泰温还没回复就死了,接着佛雷家的人带着文德尔的遗骨出现……口口声声说是来谈和、并缔结婚约的,但我在威里斯安全回家之前,不打算答应他们的任何要求;当然,他们也坚持在我证明忠诚之前,不会归还威里斯。事情就这么僵持不下,您的到来给了我了结此事的机会。我之所以在人鱼宫中粗暴地对待您,并把那颗头和那双手挂上海豹门都是有充分理由的。”
  “您冒着巨大的风险,大人,”戴佛斯道,“若是教佛雷家的人识破伪装……”
  “我根本没冒险。若是哪个佛雷非要爬上城门,检查那个嘴咬洋葱的罪犯,我可以把一切都怪罪到狱卒头上,然后拿出真正的你来平息怒火。”
  戴佛斯听得背脊发凉。“我明白了。”
  “希望如此。你说过,你也有儿子。”
  三个,戴佛斯心想,从前一共有七个。
  “我马上就要赶回宴会去继续招待我的佛雷朋友们。”曼德勒续道。“他们监视着我,爵士先生,日日夜夜监视着我,企图嗅出一星半点叛逆的迹象。你亲眼见过那个傲慢无礼的杰瑞爵士和他的侄子雷加——那假惺惺的蛆虫居然取了真龙的名字。比他们两个更可恶的是赛蒙,这家伙善于花钱钻营,已收买了我手下好几个仆人和两名骑士,他老婆的侍女居然跟我家弄臣上了床。如果史坦尼斯奇怪我为什么在回信里缄默不语,那是因为我连自家学士都信不过。席奥默头脑精明,但对我们家没有感情,你在大厅里已经听过他的发言了。本来学士们戴上颈链时就该放下地域之见,但我始终忘不了他是兰尼斯港的兰尼斯特,且自称跟凯岩城兰尼斯特家有远亲关系。总而言之,我身边不是敌人就是笑里藏刀的奸细,戴佛斯大人,他们像蟑螂一样污染了我的城市,每天晚上我都觉得他们在我身上爬。”胖子握手成拳,下巴上的肥肉不住颤抖,“我儿文德尔到孪河城作客,吃过瓦德侯爵的面包皮和盐,并把自己的剑和朋友们的剑一起挂在墙上,赤手空拳地赴宴。结果他们竟冷血地谋杀了他。这是谋杀!但愿佛雷家的人都被他们自己编造的无稽故事噎死!我跟杰瑞喝酒,与赛蒙说笑话,还把挚爱的孙女许配给雷加……但他们甭想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北境永不遗忘,戴佛斯大人,北境永不遗忘。现在我儿子回家了,戏也该演完了。”
  威曼大人话中有股寒气,让戴佛斯感到彻骨冰凉。“如果您寻求正义,大人,请您依靠史坦尼斯国王。世上没有比他更公正的人。”
  罗贝特·葛洛佛插话:“您的忠诚显示了您的荣誉,戴佛斯大人,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毕竟只是您的国王,不是我们的国王。”
  “你们的国王已经过世,”戴佛斯提醒两位北方贵族,“他和威曼大人的儿子一起,在红色婚礼上遭到谋杀。”
  “少狼主的确遇害了,”曼德勒同意,“但艾德大人不止有这么一个勇敢儿子。罗贝特,把那孩子带来。”
  “立刻就去,大人。”葛洛佛闪身出门。
  那孩子?莫非罗柏·史塔克的某个弟弟逃脱了临冬城之劫?莫非曼德勒还在城堡里藏了一位史塔克传人?再或是他找了个冒牌货?就他看来,北境人大概不在意真假……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却决不会跟冒牌货合作。
  然而罗贝特·葛洛佛带来的男孩显然不是史塔克家的人,连冒充的资格都没有。此人比少狼主被谋害的弟弟们大得多,约莫有十四五岁,而其眼睛显得比年龄更为成熟。他暗棕色蓬头下的脸庞有些凶狠,嘴巴宽、鼻子尖、下巴也尖。“你是谁?”戴佛斯问。
  男孩望向罗贝特·葛洛佛。“他是哑巴,但我们已经教会了他基本的书写。他学得很快。”葛洛佛从腰带上抽出一把匕首,递给男孩,“把你的名字写给席渥斯伯爵看。”
  房间里没有羊皮纸,于是男孩在墙上一根木梁柱上刻字。威……克……斯。写“斯”字的时候他倾身向前,刻得很用力。刻完后,他手一翻就把匕首甩到空中,又巧妙地接住,他得意洋洋地欣赏着自己的手艺。
  “威克斯是铁民,作为席恩·葛雷乔伊的侍从,跟随他去了临冬城。”葛洛佛坐下来,“史坦尼斯大人对临冬城事变了解多少?”
  戴佛斯回忆着他们听说的故事。“临冬城被史塔克大人从前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袭夺。葛雷乔伊杀害了史塔克家两名幼主,并把人头挂在城墙上。当北方人前来驱逐他时,他烧掉了整座城堡,男女老少都不放过,最终是波顿大人的私生子除掉了他。”
  “没有除掉。”葛洛佛说,“私生子把他抓回了恐怖堡,并在那里剥皮拷问。”
  威曼大人点头同意。“你听说的故事我们也都听过,里面的谎言就跟布丁里的葡萄干一样多。焚毁临冬城的不是别人,正是波顿的私生子——拉姆斯·雪诺,现在小鬼国王让他做了波顿。雪诺没杀光所有人,他留下了女人们,用绳子捆起来,押回恐怖堡开展追猎运动。”

  “追猎运动?”
  “他是个顶尖猎人,”威曼·曼德勒解释,“而女人是他最喜欢的猎物。他会扒光她们的衣服,在森林里释放她们。她们有半天时间逃跑,之后他会吹响号角,带猎狗前去追猎。曾有个别女人拼死逃离魔掌,向我们讲述了真相,但绝大多数人没那么幸运。拉姆斯抓到女人会先施暴再剥皮,尸体留给他的狗,人皮则带回恐怖堡作为战利品展示。如果对方让他的追猎运动比较有趣,他会在剥皮前先割喉咙;如果惹恼了他或是让他无聊,他就先剥皮。”
  戴佛斯听得脸色刷白。“诸神在上,世上怎会有这样的——”
  “邪恶存在于血统里,”罗贝特·葛洛佛道,“他是个因奸情而生的杂种。无论小鬼国王管他叫什么,他都是个雪诺。”
  “有哪个雪诺比他更黑心?”威曼大人接口,“拉姆斯用武力强迫寡妇下嫁,从而夺取了霍伍德大人的领地,婚后他便把新婚夫人锁进塔,并就此遗忘了她。据说她在饿得发狂时吞吃了自己的指头……而兰尼斯特的正义居然是把奈德·史塔克的小女儿送给这杀人凶手。”
  “波顿家的人一贯狡猾残酷,但这家伙实在是个人皮野兽。”葛洛佛评论。
  白港伯爵倾身向前。“佛雷家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谈论狼灵和易形者,拍着胸脯保证是罗柏·史塔克害了我的文德尔。他们怎能如此嚣张!他们明知北境不会相信这些谎话——不会真正相信——但他们认定只要把刀架在我们脖子上,我们就不敢反驳。卢斯·波顿对他在红色婚礼中扮演的角色撒了谎,正如他的私生子对临冬城的事撒了谎,但他们握有我儿子,所以我不得不吞下他们的狗屎,还要赞美狗屎的滋味。”
  “那现在呢,大人?”戴佛斯追问。
  他希望能听见威曼大人痛痛快快一句:现在我们将为史坦尼斯国王而战。但那胖子只诡异地一笑。“现在我要去参加婚礼咧。可大家都知道,我太胖,显而易见骑不了马。我小时候爱骑马,青年时代靠着马上本领在比武场上还略有建树,但那些日子早已过去,如今我这副身躯变成了比狼穴还难受的牢房。不管怎么说,我必须去,卢斯·波顿非见到我屈膝不可,他的甜言蜜语下透出的是赤裸裸的威胁。我得先坐船,再乘轿,带上一百名骑士和佛雷家的好朋友们。佛雷家的人是走海路来的,没带坐骑,所以我决定送他们每人一匹好马作为客礼。你们南方人也会送客人礼物吗?”
  “有时会,大人,当客人离开主人家的时候。”
  “那你或能理解我的想法。”威曼·曼德勒颤巍巍地站起身,“一年多来,我都在兴建战舰。你看到的只是一部分,更多的船被我隐藏在白刃河中。战争让我蒙受了惨重损失,但我麾下的骑兵仍多于颈泽以北任何一家诸侯。我的城墙十分牢靠,地窖里装满银子,老城和寡妇望唯我马首是瞻,我麾下的封臣还包皮括十几家小贵族和一百位有产骑士。总而言之,我可以为史坦尼斯国王带去白刃河东的全面支持,从寡妇望到公羊门到羊头山再到断枝河上游,所有人都听我号令。这一切,只消你跟我做一个交易。”
  “我可以把您的条件带给国王陛下,然而——”
  威曼伯爵打断他。“我只跟你做交易,与史坦尼斯无关。我需要的不是国王,而是走私者。”
  罗贝特·葛洛佛替他解释:“当初罗德利克·凯索爵士试图从席恩·葛雷乔伊的铁民手中夺回临冬城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到现在还没弄清楚。波顿的私生子宣称葛雷乔伊在谈判中谋杀了罗德利克爵士,威克斯否认这点,但他现在学会的词汇还不足以复述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在我们找到他之前,他已懂得表达‘是’和‘否’,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问对合适的问题。”
  “谋杀罗德利克爵士和临冬城众人的是私生子。”威曼大人道,“他把葛雷乔伊的铁民也杀了。威克斯看见他们屠杀那些跪地投降的人。我们问起他自己是如何脱险,他拿了一截粉笔,画了一棵有脸的树。”
  戴佛斯想了想。“旧神拯救了他?”
  “某种程度上是。他爬上心树,藏在枝叶间。波顿的人在神木林里来回搜了两次,杀光了找到的人,但没人想到上树。是这样吗,威克斯?”
  男孩又把葛洛佛的匕首翻面抛起,用手接住,点了点头。
  葛洛佛说:“他在树上躲了很久,人睡在枝叶间,一点不敢动弹。直到最后他听到下面传来说话声。”
  “死人在说话。”威曼·曼德勒道。
  威克斯伸出五根手指,用匕首轮流点了每根指头一下,然后收起四根指头,多点了一下剩下的那根。
  “六个人,”戴佛斯说,“一共六个人。”
  “其中有两个是奈德·史塔克被谋杀的儿子。”
  “哑巴怎能告诉您这个消息?”
  “他用粉笔画了出来。他画了两个男孩……带着两匹狼。”
  “这孩子是铁民,所以他不敢现身,”葛洛佛说,“但他把他们说的话都听在耳中。那六个人没在临冬城的废墟中多做逗留,其中四个走一路,另两个走另一路。威克斯悄悄跟上了人少的那一路,那一路包皮括一个女人和一个男孩。他一定是走在下风处,所以狼没闻出他的气味。”
  “他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威曼大人说。
  戴佛斯开始懂了。“您要那个男孩。”
  “卢斯·波顿握有艾德公爵的女儿,白港想要扳倒他,就得有奈德的儿子……以及冰原狼。狼会证明那孩子的身份,并撕破恐怖堡的谎言。这就是我的条件,戴佛斯大人,你去把我的封君偷渡回来,我则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为王。”
  戴佛斯·席渥斯本能地摸向喉头。指骨是他的幸运符,不知怎地,他觉得要完成威曼·曼德勒提出的交易,他需要格外的运气。指骨当然早不见了,他说:“您手下能人辈出,您有那么多骑士、领主和学士,要一个走私者来做什么?您的船也多得是。”
  “我有船,”威曼大人承认,“但船上的水手都是河民,或是从未驶出咬人湾的渔夫。要达成我的目标,我需要找一位能扬帆远航,能悄悄避开危险,不吸引多余关注的人。”
  “那男孩究竟在哪里?”戴佛斯觉得自己不会喜欢问题的答案,“您想让我去哪里,大人?”
  罗贝特·葛洛佛说:“威克斯,指给他看。”
  哑巴又抛了一下匕首,在空中接住,然后扔向墙上那张威曼伯爵的羊毛地图。匕首插进墙壁,兀自颤个不休,哑巴则咧嘴笑了。
  半晌间,戴佛斯好想让威曼·曼德勒将自己送回狼穴,继续面对爱讲故事的巴提穆斯爵士和珍爱着那些要命女人的加尔斯。狼穴里的犯人好歹有麦片粥可吃,而世上有个地方居民的早餐却是同类的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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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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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包法利夫人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荐语:未满十八岁请在家长指导下阅读本书。版本较好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周克希先生的译本。价廉物美,仅10元一本,现在最便宜最没有人看的恐怕就是这些名著了。【小说】--引言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因为不满意夫妻生活平淡无奇而和别人通|奸,最终因此身败名裂,服毒自杀的故事。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反物质飞船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CT是一种反物质,它也可以说成是物质的一种倒转的体现形式。对于地球来讲,CT是陌生的,但在太空中却存在着许多由它构成的流星、慧星和小行星。CT原子由带负电的原子核和带正电的电子组成。这是一种肉眼不能看见的差别,但也是一种致命的差别。CT物质看起来与普通的物质别无二致——只要二者不碰触到一起。一旦碰触发生,两种物质正好相反的电荷互相抵销,相反的粒子发生爆炸,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