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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第二十五章 风吹团员(昆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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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谣言如席卷营地的热风。她来了。她的大军已经出发。她南下直取渊凯,打算烧光这座城市、杀尽里面的人民,而我们要北上抵抗她。
  这消息是青蛙从稻草迪克那里打听到的,稻草迪克是从老骨头比尔那里听到的,而老骨头比尔又是从潘托斯人米利欧·密拉克斯那里听来,此人有个表弟是褴衣亲王的侍酒。“他老表在长官的帐篷里听卡戈亲口讲的。”稻草迪克吹嘘,“我们日落前就会出发,到时候你看是不是真的。”
  至少这部分基本是真的。不久后,褴衣亲王通过军官和军士层层传令:拔营、备鞍、把东西装上骡子,军团明日破晓前出发。
  “渊凯杂种们不会放咱进黄砖之城,唯恐咱搞了他们的女子。”生了对斜眼的密尔十字弓手巴奇——这名字的意思是扁豆——预测,“我们会在城下获得给养,甚至会获得一些精力充沛的新马,随后就会被赶过去与龙女王跳舞。到时候你可得跳快些哟,小青蛙,还要记得把主人的剑擦亮点,他很快就要用上它了。”
  在多恩领,昆廷·马泰尔是堂堂的亲王殿下,在瓦兰提斯他是商人的仆从,而在奴隶湾的岸边他成了青蛙,担任侍从,侍奉被佣兵们取了个新外号叫“愁肠”的大个子秃顶多恩骑士。风吹团的佣兵们习惯于互起外号,这些外号起得千奇百怪,而且随他们心血来潮而改变。他们叫他“青蛙”,是因为每当“大人物”下令时,他都跑得飞快。
  在风吹团里,即便团长也不会泄露真名。现存的自由佣兵团有许多是在瓦雷利亚末日浩劫后那个充斥着鲜血与混战的世纪里诞生的,更多的则是朝令夕改、随时可能解散。风吹团介于两者之间,它有三十年历史,三十年来一直由那位说话轻声细语、眼神哀伤忧郁的潘托斯贵族统领。此人自号褴衣亲王,一头银灰头发,一身银灰盔甲,但他褴褛破烂的披风是由许多种颜色的布料缝成,有蓝色、灰色、紫色、红色、金色、绿色、洋红、朱红和天蓝色,由于多年风吹日晒,布料均已褪色。稻草迪克跟大家讲过褴衣亲王的来历,说他二十三岁那年被潘托斯的总督们推举为统治亲王,而几小时前他们刚砍了上一任亲王的脑袋。褴衣亲王不接受任命,他挂上剑,骑上最好的坐骑,逃到了争议之地,再也没有回归故国。他加入过次子团、铁盾团和慕女团,最后和五个同伴一起组建了风吹团。六个创始人到今天只有他活着。
  青蛙不知这些故事里有多少真实成分。从瓦兰提斯签约加入风吹团至今,他都只能在远处遥望褴衣亲王,没有靠近的机会。毕竟多恩人是新手、是招募来挡箭的靶子,在二千人的团队中他们三个属于边缘人物,不受团长待见。“我不要当侍从,”当盖里斯·丁瓦特——在风吹团中他化名“多恩的杰罗德”,以便和“红背杰罗德”、“黑人杰罗德”区分。但大人物偶尔会说漏嘴,他只得给自己加上丁克这名字——提出这个伪装时,昆廷曾强烈抗议。“我在多恩赢得了马刺,我跟你一样是骑士。”
  但盖里斯终究是对的:他和阿奇都是昆廷的保镖,而跟在大人物身边昆廷显然会更安全。“阿奇是我们三人中最棒的战士,”丁瓦特指出,“我们必须确保你完成与龙女王结婚的任务。”
  不管结婚还是交战,我很快会面对她了。然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消息昆廷听得越多,他就越害怕彼此的见面。渊凯人说她用活人喂龙,用处女的热血洗澡,以保持皮肤光洁柔嫩。扁豆嘲笑这种说法,但强调说银女王的性欲特别强。“她手下有个佣兵团长来自命根子一尺长的家族,”他绘声绘色地说,“然而这么长的命根子还是满足不了她。她跟多斯拉克人混得太久,习惯于被种马骑,觉得男人不够威猛。”聪明的瓦兰提斯剑客“书本”平素终日埋首于古旧易碎的卷轴当中,他觉得龙女王不仅杀人不眨眼、还是个疯子。“她的卡奥为了让她做女王,不惜动手谋杀她哥哥,谁料她为了做卡丽熙又害死了卡奥。她施行血祭,说谎跟呼吸一样自然,翻脸比翻书还快。她撕毁条约、拷打使节……她跟她爹一样是个疯子,这是血脉决定的。”
  血脉决定的。维斯特洛人尽皆知,伊里斯二世是名副其实的疯王,他流放了两任首相、烧死了另一个。如果丹妮莉丝跟她父亲是一个模子打出来的,我还得娶她么?道朗亲王根本没同他讨论过这个话题。
  不管怎样,青蛙很庆幸能将阿斯塔波抛在身后。他目睹的红砖之城,乃是世上最接近地狱的地方。渊凯人已把碎裂的城门重新堵上,让一幕幕惨剧在城内自行上演,但之前骑过红砖街道时的所见所闻,已足以令昆廷·马泰尔终生被噩梦萦绕。尸体堵塞河流,披着烂袍子的女祭司被钉死在广场的木桩上,大群大群闪着油光的绿苍蝇密密麻麻覆盖了她的尸身。垂死的人在街上盲目地徘徊,沿途留下一摊摊血迹。孩童为争夺一锅没煮熟的小狗杀红了眼。阿斯塔波最后的自由王尖叫着被人脱光衣服,扔进竞技场让二十几条饿狗扑食。火,城里到处是火,直到现在只消闭上眼睛,他还能看见那冲天火势;火舌从比他毕生所见的任何城堡都更高大的金子砖塔中钻出来,一束束油腻的烟雾跟着盘旋升腾,犹如猖狂的黑色巨蛇。
  每当吹起南风,即便已离城三里扎营,他们还是能闻到浓烈的烟味。在摇摇欲坠的红砖城墙背后,阿斯塔波的大火虽得到了控制,但并未彻底熄灭。灰烬在微风中懒洋洋地飘散,犹如又大又脏的雪花。走吧,赶紧走吧。
  大人物持相同意见。“该上路了,”青蛙找到他时,他又在跟扁豆、书本和老骨头比尔玩骰子,而且又是输家。佣兵们都爱跟愁肠赌,他下注跟打架一样一往无前,胜算却比之差得太多。“取盔甲来,青蛙,你把锁子甲上的血迹擦干净没?”
  “擦干净了,爵士。”愁肠的锁甲又旧又沉,修来补去,历经岁月侵蚀。他的头盔、护喉、护胫、护手和东拼西凑的板甲也是这般陈旧。青蛙的装备稍好一些,盖里斯爵士的行头则比愁肠这套还破烂——这些装备就是武器师傅口中最典型的“佣兵装”。昆廷搞不清之前有多少人穿过这些盔甲,又有多少人穿着它们死去。在瓦兰提斯,他们放弃了自己的优良盔甲,一同抛弃的还有随身携带的黄金和各自的真名。来自世家豪门的富裕骑士不可能渡过狭海来作佣兵——除非是犯了重罪遭到流放。“我宁可当穷光蛋也不要扮罪犯。”盖里斯要他做选择时,昆廷如此宣布。
  撤营花去风吹团近一小时时间。“现在出发。”褴衣亲王骑在高大的灰色战马上,用字正腔圆的高等瓦雷利亚语朗声下令——高等瓦雷利亚语勉强可算是风吹团的通用语言。那战马的两条后腿边拖着无数布条,都是亲王格杀敌人后从敌人的罩袍上割的,想来亲王的披风也是这样缝成的吧!亲王已年过六旬,显得很苍老,但他在高高的马鞍上坐得又高又直,洪亮的嗓音更足以传遍战场的每个角落。“阿斯塔波不过是开胃菜,”他叫道,“弥林才是盛宴。”佣兵们歇斯底里地呐喊叫好,他们的长枪上瑟瑟飞舞着淡蓝色丝绸三角旗,而在最高点飞扬的是风吹团的标志——蓝白相间的燕尾旗。

  三个多恩人跟着同伴们一起喝彩,保持沉默势必引来不必要的注意。但当风吹团沿海岸大道、紧跟在血胡子的猫之团后面开拔北上后,青蛙来到多恩的杰罗德身边。“得赶快行动,”他用维斯特洛通用语说。团里没几个维斯特洛人,而且此刻都不在左近,“得赶快找机会逃。”
  “别在这儿讨论,”盖里斯装出在跟他开玩笑的样子,“晚上扎营后再谈。”
  走古吉斯卡利海岸大道的话,从阿斯塔波到渊凯约有一百里格,从渊凯到弥林又有五十里格。佣兵团有马,急行军六天就能到渊凯,按通常行军速度也只需八天;老吉斯派的几个军团由于是步行,要多花一半的时间;至于渊凯的奴兵……“有那样的将军当头儿,他们真该庆幸没被直接带进海里。”扁豆评论。
  渊凯人里的将军可不少,其中一位名叫亚克哈兹·佐·亚扎克的老英雄被委任为大元帅。不过风吹团的团员们都没见过此人的真面目,他总待在一架由四十个奴隶担着的大轿子里。
  大元帅手下的将领大家倒是见过,渊凯贵族就跟蟑螂一样繁多。他们中一半的人不是叫格哈兹旦,就是叫格拉兹旦、马兹达罕或格拉扎克——要把这些相似的吉斯卡利名一一区分开实在太难为佣兵们,所以在团里他们也都一一有了外号。
  最出名的是黄鲸鱼。这个超级大胖子,总是穿带金流苏的黄丝托卡长袍,他胖得没人帮助就站不起来,甚至控制不住排泄,所以身上永远有股尿骚味,无论抹多浓的香水都无法掩盖。传说他是渊凯首富,爱好收罗各种畸形怪胎,他的怪胎奴隶包皮括一位生了山羊蹄子山羊腿的男孩、一位长胡子的女子、一位从玛塔里斯搞来的双头怪及一位夜里为他暖床的双性人。“那家伙可神奇咧,既有那话儿又有那洞哟,”稻草迪克说得眉飞色舞,“前些年黄鲸鱼还养了个巨人,观赏巨人干奴隶女孩是他的余兴节目。现在巨人死了,听说他愿意付一大袋金子买个新的。”
  第二出名的是女将军。她骑坐在一匹红鬓毛的白骏马上,指挥着一百名魁梧的奴兵。这些奴兵都很年轻,是女将军亲自培育和训练出来的。他们身材精瘦、肌肉强健,除了裹腰布、黄披风和刻有春宫图的青铜长盾之外别无长物。他们的主人年纪不满十六岁,却得意洋洋地自命为渊凯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小鸽子其实比通常意义上的侏儒要高一些,青天白日下大家都可以把他跟后者区分开。可惜他偏要像巨人一样大摇大摆地走路,迈开肥胖的短腿,挺起圆滚滚的胸脯,雪上加霜的是,他麾下的士兵是风吹团的佣兵们见过最高的人,连其中的矮子都有七尺高,高的接近八尺。个中原因是这帮人本已长脸长腿,装饰华丽的盔甲上还绑了高跷,好让他们站得更高。他们身穿粉色珐琅鳞甲,头戴细盔,盔上饰有尖锐的铁制鸟嘴和随风摇摆的粉色羽冠。他们的后臀上各挂了一把长曲剑,手上各握着一柄与他们等高的长矛,长矛两端都有树叶形状的利刃。
  “小鸽子配种繁殖出这窝大鸽子。”稻草迪克告诉大家,“他从世界各地收购高个奴隶,并让他们交配,生出的高个子后代编入这支‘苍鹭军’。他的理想是有朝一日能省掉高跷。”
  “不如放刑台上把人拉长得了。”大人物没好气地建议。
  盖里斯·丁瓦特笑道:“好可怕哟,粉甲粉毛的高跷战士,有比这更可怕的吗?他们来追我的话,我怕是会笑得尿裤子。”
  “都说苍鹭是有王家风范的动物。”老骨头比尔说。
  “单腿站立吃青蛙就叫王家风范?”
  “苍鹭的胆子可小了。”大人物语带不屑地插嘴,“有回我跟丁克和克莱图斯去打猎,在浅滩里发现一群苍鹭在饱餐蝌蚪、小鱼之类的。啊,看着是挺威风,可一见猎鹰掠过,它们吓得好像碰上了龙,纷纷仓皇逃命,动静之大,搞得我的马把我掀了下来。克莱图斯搭箭射下来一只,尝起来像鸭子,但油脂太少不好吃。”
  不过小鸽子和他的苍鹭军比起被佣兵团称为叮当大人的傻瓜三兄弟来,又成了小巫见大巫。渊凯的奴兵上次对阵龙女王的无垢者时溃不成军,于是叮当大人们煞费苦心想出应对之策:把奴兵十人一组用铁链栓起来,手腕连手腕,脚踝连脚踝。“这帮可怜虫要不一起跑,要不一个也跑不掉,”“稻草”迪克呵呵笑着描述,“即便一起跑,也跑不了多快。”
  “这帮浑人走得也慢,”扁豆抱怨,“十里格外就能听见铁链声。”
  这只是一长串滑稽的渊凯将领的代表,除之还有摇屁股大将、烂醉征服者、兽舍掌管、布丁脸、兔子、战车手和香水英雄等人。有的只带了二十个兵,有的却带了两百甚至两千人,都是他们自己装备训练的奴兵。这些人个个家财万贯、狂妄无比,统统自封为将军,除了亚克哈兹·佐·亚扎克谁也不服。他们瞧不起佣兵,自己却为行军路上谁先谁后的问题吵个不停。
  这会儿风吹团才行军三里,渊凯军就被抛开二里半。“一群惹人厌的尿黄傻瓜,”扁豆咒道,“他们甚至想不明白暴鸦团和次子团为啥会倒向龙女王。”
  “依他们的脑子,当然觉得就是钱啦,”书本说,“否则干吗付我们这么多?”
  “金钱固然妙,保命更重要。”扁豆道,“在阿斯塔波,我们已跟跛子跳过一回舞。等到在战场上面对无垢者,难道还要再跳一次?”
  “我们在阿斯塔波跟无垢者交手了。”大人物指出。
  “但没跟‘真正的’无垢者打过。拿屠夫的切肉刀割掉男孩的蛋蛋、再递给他一顶尖刺盔并不能让男孩摇身一变成为无垢者。真正的无垢者是龙女王麾下的成品,他们是不会因为你放了个屁就落荒而逃的。”
  “除了他们,还有龙。”稻草迪克边说边扫视天空,仿佛一提起龙,就可能引发飞来横祸。“孩子们,都把剑磨利点,真正的战斗在等着我们。”
  真正的战斗,青蛙边想边反胃。阿斯塔波城下的战斗对他来说够真实了,虽然其他佣兵觉得不带劲。“这叫屠杀,不叫战斗。”战后,有人听见战士诗人丹佐·德汉如此断言。丹佐是风吹团里的队长,身经百战,而青蛙只在训练场和比武场上打过,所以他觉得老兵的说法应该是正确的吧。

  至少一开始像是真正的战斗。他还记得黎明时分被大人物踢醒后,那种浑身紧绷的感觉。“快穿盔甲,懒虫,”大人物笼罩在他身前,大吼大叫,“屠夫国王带兵杀出城了。快起来,除非你想当他案板上的肉!”
  “屠夫国王死了。”青蛙抵抗着睡意。他们从古瓦兰提斯乘船到此,刚下船听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屠夫国王的死讯。又一个叫克莱昂的人接任国王,但其在位十分短暂。如今阿斯塔波由一名妓女和一个疯狂的理发师分治,他们的支持者在街上混战。
  “也许他们散播假消息,”大人物回答,“也许又一位屠夫当了国王,也说不定就是头一个屠夫从坟墓里尖叫着复活、要拿渊凯人开刀咧。少他妈废话,青蛙,快穿盔甲!”帐篷里一共睡了十名佣兵,他们都迅速起身,匆忙穿好马裤和靴子,把长锁甲当头套下,系牢胸甲,绑紧护胫和护臂,最后拿起头盔、盾牌和剑带。跟往常一样,盖里斯头一个穿戴整齐,阿奇次之,然后他俩一起帮助昆廷。
  三百码外,阿斯塔波新造的无垢者们自城门蜂拥而出,在开裂的红砖城墙下排好阵型,曙光闪烁在他们的尖刺青铜盔和长矛矛尖上。
  三个多恩人离开帐篷,飞快地朝拴马的地方跑去。要开战了。自会走路起,昆廷就一直在学习如何使用长矛、利剑和盾牌,但此刻他脑海忽然一片空白。战士,请让我勇敢起来,青蛙祈祷。远方战鼓擂响:咚咚咚咚咚咚。大人物给他指出屠夫国王的所在。只见那人十分高大,穿一身青铜鳞甲直挺挺地骑在一匹披甲战马上,晨光照耀下显得勇不可当。战斗开始前,盖里斯悄然骑到他身旁,“不管发生什么,跟紧阿奇。一定要记得,你是我们中唯一能娶到那女孩、完成任务的人。”话音刚落,阿斯塔波人便开始进军。
  不管死活,总之屠夫国王打了贤主大人们一个措手不及。当无垢者挺起长矛向前推进时,渊凯将领们还在慌慌张张地扣托卡长袍,忙乱集结手下训练不佳的奴兵。若非盟军和被他们鄙视的佣兵出力,渊凯人当天必遭惨败——眼见情况危急,风吹团和猫之团在几分钟之内悉数上马,轰隆隆地朝阿斯塔波人的侧翼发起冲锋;新吉斯人的一个军团从营地另一头穿过渊凯人的阵地紧急赶到,顶住无垢者,与他们短兵相接。
  剩下的就是屠杀,屠夫国王把刀拿反了方向。卡戈单刀直入,骑着胯下那匹大马,从国王身边的保镖中冲杀过去,用那柄瓦雷利亚钢制的亚拉克弯刀,将伟大的克莱昂从肩膀到屁股一刀劈成两半。青蛙没有亲眼见证这一壮举,但目击者都说克莱昂的青铜甲像丝绸一样被轻易切开,冒出令人窒息的恶臭和无数蠕动的蛆虫。克莱昂终究是死了,却又被绝望的阿斯塔波人从坟墓里挖出来,塞进盔甲,绑在马上,以为新组建的无垢者部队增添信心。
  当克莱昂的尸体倒下时,所谓的“无垢者”果然士气崩溃,抛下长矛和盾牌,掉头逃跑,然而阿斯塔波的城门却在他们身后紧紧关闭。青蛙参与了随之而来的无情屠戮。风吹团一路踏过恐慌的太监们,他紧跟在大人物的马屁股后面,左劈右砍。他们的楔形纵队犹如锋利的矛尖直接穿透了敌阵,到另一边褴衣亲王又重新整队,组织第二次冲杀。直到这第二次冲锋时,青蛙方才平复心情,好好瞧了瞧那些尖刺青铜盔下的脸。他意识到绝大多数敌人都没他大。不过是些哭喊着妈妈的小男生,他心里这么想,手上却杀人不停。离开战场时,他剑上沾满了鲜血,胳膊酸痛得抬不起来。
  这不算是真正的战斗,他提醒自己,真正的战斗很快就要到来。而我们必须在那之前逃营,否则就会站在错误的一边参战。
  当晚,风吹团在奴隶湾海边安营扎寨。青蛙抽到头一班守夜的签,被派去看守马匹。日落后不久,盖里斯来找他,半轮月亮映照在海面上。
  “你该把大人物也叫来。”昆廷说。
  “他跟老骨头比尔耍得正欢,怕是今天就要输光银子了咧。”盖里斯笑道,“别管他,他会照我们安排的去做,虽然他不见得喜欢。”
  “我也不喜欢。”昆廷深感不安。在人满为患的船上承受风浪颠簸,吃爬满象鼻虫的硬面包皮,喝黑漆漆的朗姆酒直到烂醉如泥,睡在发霉的稻草堆上鼻孔充斥着同伴的体臭……这些遭遇当他在瓦兰提斯签下合约、承诺为褴衣亲王效命一年时已有心理准备。苦虽苦,却是冒险生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他告诫自己要坚持、忍耐。
  但背叛却是另一回事。渊凯人付钱雇他们从古瓦兰提斯远渡重洋过来、为黄砖之城而战,现在这几个多恩人却要临阵脱逃、做变色龙,这是对同伴们赤裸裸的背叛。加入风吹团昆廷纵是万般无奈,但毕竟签下了合约,又跟佣兵同伴们一起用餐、喝酒、战斗、分享故事——虽然对方的语言他大半不懂,而他一遍又一遍地讲着编造的故事,作为去弥林的船票。
  这个法子不太荣誉。早在商人之屋,盖里斯就警告过他。
  “丹妮莉丝可能正领军南下,逼近渊凯城。”他们在马匹间行走,昆廷说。
  “不,”盖里斯道,“这种可能性不大。类似谣言传了不止一两回。阿斯塔波人信心满满地期待丹妮莉丝带着她的龙来为他们解围,结果她无动于衷。她现在也不会来。”
  “我们并不知道实情,至少无法确定。无论如何,我不能跟我的求爱对象交手,我们必须脱身。”
  “到渊凯城下再说。”盖里斯比画着周围的丘陵地,“这是渊凯人的地盘,没人会庇护三个逃营者。而渊凯以北是无主之地,行动方便得多。”
  他说得没错,尽管如此,昆廷还是无法打消心中的疑惑。“大人物交了太多朋友,他明知我们早晚得开溜去见丹妮莉丝,但要他抛弃并肩作战的战友,一定很不乐意。如果我们等待太久,以至于在开战前夜才动身的话,他是不会走的。这点你跟我一样清楚。”
  “不论什么时候动身,终究是逃营,”盖里斯争辩,“褴衣亲王决不宽恕逃兵。他会派人追捕,到时候咱们就只能祈求七神保佑了。被抓住的话,幸运的结局是切掉一只脚以防我们再逃营;倒霉的下场则是扔给‘美女’梅里丝料理。”
  这个名字让昆廷踌躇,他惧怕美女梅里丝。这个维斯特洛女人比他还高,差一拇指就到六尺。她干佣兵干了二十年,无论外表内心,哪里还有半点美的迹象?
  盖里斯抓住他胳膊。“再等等。多等几天。我们已经穿越半个世界,多忍耐几里路又有什么关系?等到了渊凯城北,机会会出现的。”
  “如你所说,”青蛙犹豫地答应……然而不知怎的,诸神这回听见了他的祈祷,很快就把机会奉上。

  那是两天后的事。修夫·亨格福德骑马来到他们的营火边,叫道:“多恩人,团长召见。”
  “他找哪位?”盖里斯问,“我们都是多恩人。”
  “那你们统统都去。”亨格福德素来一张苦脸,嘴里没好话。他残了一只手——作为曾经的军团财务官,他被褴衣亲王逮住中饱私囊,于是割掉三根手指,降为军士。
  怎么回事?到目前为止,青蛙觉得团长连他们的存在都不清楚。不过亨格福德已打马回头,没法多问了。他们只能叫上大人物,遵令前去大帐。“什么都别承认,做好动手的准备。”昆廷叮嘱同伴们。
  “我随时做好了准备。”大人物说。
  当多恩人来到褴衣亲王那顶巨大的厚帆布灰帐篷——他自诩这是他的帆布城堡——时,里面已挤满了人。昆廷花了一点时间才意识到被召来的人都来自七大王国,或至少自称拥有维斯特洛血统。都是流亡者或流亡者的子孙后代。据稻草迪克说,团里共有六十个维斯特洛人,现下有二十多位就在这个帐篷里,包皮括迪克自己、修夫·亨格福德、美女梅里丝、金发刘易斯·兰斯特——他是团里最好的弓箭手。
  丹佐·德汉也在场,他身旁站着高大的卡戈。现在佣兵们改口叫他“屠尸手”卡戈,但不敢当面这么叫,因为他暴躁易怒,动不动就会操起那柄狠毒的黑色弯刀——世上有几百柄瓦雷利亚长剑,但瓦雷利亚亚拉克弯刀却屈指可数。
  丹佐·德汉和卡戈并非维斯特洛人,但他俩是褴衣亲王最信任的队长,是亲王的左膀右臂。一定有什么大事发生。
  开口的是褴衣亲王本人。“亚克哈兹刚传下军令。”他讲述道,“现在的情况是剩余的阿斯塔波人不愿在地洞里多待了,毕竟城内除了尸体什么也没留下。他们成群结队地涌出城,为数好几百,或许好几千,个个又饿又病。渊凯人当然不乐意让这批人靠近黄砖之城,所以命我们前去处理,拉网搜捕,把他们赶回阿斯塔波或赶往北边的弥林。如果龙女王愿意接待,那敢情好,这帮人不但是多余的嘴巴,其中还有一半染上了血瘟。”
  “渊凯比弥林近得多,”修夫·亨格福德指出,“他们不听话怎么办,大人?”
  “我不是要大家备好剑和枪么,修夫?最好把弓箭也带上。记得不可靠近染上瘟疫的人。我决定派出半数人马去附近的丘陵地执行这个任务,这些人将分成五十个巡逻队,每队二十人。血胡子接到了同样的命令,猫之团也要参加。”
  大伙儿面面相觑,有几个人还低声唠叨了几句。眼下风吹团和猫之团虽然都接受了渊凯的合约,但一年前他们还在争议之地捉对厮杀,结下不少仇怨。猫之团团长血胡子是个大嗓门的蛮汉,嗜杀成性,曾毫不掩饰地叫嚣要干掉“披一身破烂披风的糟老头”。
  “稻草”迪克清清喉咙,“不好意思,大人,我注意到在这里集合的人都来自七大王国。大人您的组团思想从不是将团员按血统或语言组合,这次为什么要把我们安排成一队呢?”
  “问得好。你们先向东骑行,深入丘陵地,再绕过渊凯城,直取弥林。路上如果遇见阿斯塔波人,赶往北边或直接杀掉……这并非你们的使命,你们的使命是避开黄砖之城,去找龙女王的巡逻队。次子团或暴鸦团都行。找到就加入他们。”
  “加入他们?”私生子欧森·石东爵士问,“您要我们当变色龙?”
  “是的。”褴衣亲王回答。
  昆廷·马泰尔差点笑出声。诸神真是太疯狂了。
  他身边的维斯特洛人不安地扭着身子。有人直勾勾地盯着酒杯,好像能从中发掘答案。修夫·亨格福德皱起眉头。“您觉得龙女王会收下我们……”
  “她会。”
  “……即便她收下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们是间谍?刺客?信使?您打算改旗易帜么?”
  卡戈怒目而视,“这得由亲王殿下决定,亨格福德,你只需乖乖照办。”
  “是,我是殿下忠诚的部属。”亨格福德赶紧举起只剩两根指头的手掌表示。
  “咱们别兜圈子了。”战士诗人丹佐·德汉开口,“渊凯人的状况太糟糕,风吹团既然参战,就一定要站在胜利者一边。亲王殿下的意思是多留条后路。”
  “梅里丝是你们的队长,”褴衣亲王宣布,“她明白我的意图……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大概更容易接受女人。”
  昆廷回头瞥了美女梅里丝一眼,刚好对上对方冷漠死寂的目光,不禁打了个哆嗦。这安排可不妙。
  稻草迪克仍不信服,“那女孩不是傻瓜,不会就这么轻信我们,即便我们带上梅里丝。该死,最让人不放心的就是梅里丝。我跟她干过好多回,但一句知心话也没说过哟。”他咧嘴而笑,帐篷里却没有人跟着笑。美女梅里丝的表情则恐怖至极。
  “你没想明白,迪克。”褴衣亲王说,“你们都是维斯特洛人,因此也都算是她的朋友。你们说她的家乡话、敬拜她的神灵。至于动机嘛,你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我手下吃了点亏。迪克,团里没有人挨过我那么多鞭子,亮出你的背就是证明;修夫被我砍下三根指头;梅里丝被半个团的人强暴过——不是我们这个团,但没必要让她知道;至于林地的威尔,你本身就是个坏透了的种;欧森爵士怪我不该派他兄弟去伤心领;路西法爵士耿耿于怀的是被卡戈抢走的奴隶女孩。”
  “他跟她上过床就该把她还给我,”路西法·朗抱怨,“他没道理杀她。”
  “她长得丑,”卡戈说,“理由足够了。”
  褴衣亲王毫不在意他们两人。“维伯,你一心惦记着在维斯特洛失去的土地;兰斯特,我杀了你心爱的男孩;至于三个多恩人,你们觉得上当受骗。我在瓦兰提斯答应过丰厚的掠获,结果在阿斯塔波大家没搞到多少值钱家什,其中我还赚了大头。”
  “这话说得不差。”欧森爵士道。
  “最好的谎言里往往包皮含有许多真相,”褴衣亲王续道,“你们每个人都有充足的理由背叛我。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知道佣兵都是反复无常的,她麾下的次子团和暴鸦团以前也拿过渊凯人的钱,但当局势不妙时,却毫不犹豫地倒向她。”
  “我们何时动身?”刘易斯·兰斯特问。
  “立即出发。路上特别留心猫之团和长枪团,除了在这个帐篷里的,没有人知道你们逃营的真实目的。如果过早暴露行藏,你们会被当成逃营犯处斩足之刑,甚至被当成变色龙开膛破肚。”
  三个多恩人一言不发地离开了大帐。二十个操通用语的同伴,昆廷满腹思量,想找个地方说悄悄话都难。
  但大人物在他背上猛拍一掌:“真是天助多恩,让我们踏上寻龙之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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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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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情人 杜拉斯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一个与昆德拉、村上春树和张爱玲并列的小资读者、时尚标志的女作家,一个富有传奇人生经历、惊世骇俗叛逆性格、五色斑斓爱情的艺术家,一个堪称当代法国文化骄傲的作家,一个引导世界文学时尚的作家……《情人》系杜拉斯代表作之一,自传性质的小说,获一九八四年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 [点击阅读]
末代教父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2
摘要:与圣迪奥家族的那场决战过了一年之后,就在棕榈主日①那一天,唐-多米尼科-克莱里库齐奥为自家的两个婴儿举行洗礼仪式,并做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项决定。他邀请了美国最显赫的家族头目,还有拉斯维加斯华厦大酒店的业主艾尔弗雷德-格罗内韦尔特,以及在美国开创了庞大的毒品企业的戴维-雷德费洛。这些人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他的合伙人。①棕榈主日:指复活节前的礼拜日。 [点击阅读]
查太莱夫人的情人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因为坊间出现了好几种《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的偷印版,所以我现在决意在法国印行这种六十法郎的廉价的大众版,我希望这一来定可满足欧洲大陆读者的要求了。但是,偷印家们——至少在美国——是猖厥的。真版的第一版书从佛罗伦斯寄到美国不到一月,在纽约业已有第一版的偷印版出卖了。这种偷印版与原版第一版,拿来卖给不存疑心的读者。 [点击阅读]
老妇还乡
作者:佚名
章节:3 人气:2
摘要:正文第一幕火车站一阵报时钟声后,幕徐徐升起。接着就看到“居仑”两字。显然,这是北京处隐约可见的小城的名称,一片破烂、败落的景象。车站大楼同样破败不堪,墙上标出有的州通车,有的州不通;还贴着一张破烂不堪的列车时刻表,车站还包括一间发黑的信号室,一扇门上写着:禁止入内。在北京中间是一条通往车站的马路,样子可怜得很,它也只是用笔勾勒出来。 [点击阅读]
荆棘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考琳·麦卡洛,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惠灵顿。她曾从事过多种工作——旅游业、图书馆、教书;后来终于成了一名神经病理学家,曾就学于美国耶鲁大学。她的第一部小说是《蒂姆》,而《荆棘鸟》则构思了四年,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方始动笔。此书一发表,作者便一举成名。作者是位多才多艺的人,喜欢摄影、音乐、绘画、服装裁剪等。她现定居于美国。 [点击阅读]
荡魂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由霸空港起飞的定期航班,于午后四时抵达东京羽田机场,羽田机场一片嘈杂,寺田绫子找到了机场大厅的公用电话亭。绫子身上带着拍摄完毕的胶卷,这种胶卷为深海摄影专用的胶卷,目前,只能在东洋冲印所冲印,绫子要找的冲洗师正巧不在,她只得提上行李朝单轨电车站走去。赶回调布市的私宅已是夜间了,这是一栋小巧别致的商品住宅。绫子走进房间后,立即打开所有的窗户,房间已紧闭了十来天,里面残留着夏天的湿气。 [点击阅读]
解忧杂货店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导读这就是东野圭吾的本事东野圭吾小说普及性之所以这么高,几乎等于畅销书保证,一个不能不提的因素,即他的作品并非只有谜团,只是卖弄诡计;一个更重要的元素,即他过人的说故事能力,以及很有温度的文字书写;身为作家,强项一堆,难怪东野的创作总是多元又量产。 [点击阅读]
闪灵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记不得哪位哲人曾经这样说过:对艺术而言,人类的两种基本欲望只需极小的代价便可以挑动起来,那就是恐惧与性欲。对后者,非本文所涉及的话题,姑且略去。但是把恐惧带进我们的生活,却真的不难。最简单的方法:你可以躲在暗处,出奇不意地向某个路过此地的人大吼一声,你的目的就能达到。当然,前提是他不知道你要玩这个游戏。换句话说,就是对他要保证两个字——悬念。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