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冰与火之歌5 - 第八章 提利昂(三)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他独自醒来,轿子已经停了。
  伊利里欧摊开身子睡觉的地方,只剩一堆被压扁的垫子。侏儒觉得喉咙干燥。他梦见……梦见什么?不记得了。
  轿外有群人正用他听不懂的语言交谈。提利昂摆腿跨过帘布,跳到地上,发现伊利里欧总督在跟两位骑马的人交涉。那两个人都穿旧皮衫,披深棕色羊毛斗篷。他们的长剑收在鞘里,胖子看起来也不像是受到胁迫的样子。
  “我要撒尿,”侏儒宣布。他蹒跚着走下大道,解开马裤,就着一丛荆棘解决内急,尿了很长时间才尽兴。
  “至少他撒尿的本事不赖,”一个骑马的人说。
  提利昂把那话儿抖干净,一路走回来。“撒尿是我最不出彩的特长,见过我拉屎你就不会这样说了。”他转向伊利里欧总督,“这两位可是你的熟人,总督阁下?瞧他们一身土匪装扮,我真想操起斧头来保护您咧!”
  “操斧头?”两个骑手中块头较大的大声重复道,他是个有蓬乱胡子和蓬松橙发的壮汉。“听见没,哈尔顿?这矮冬瓜敢向咱们挑战!”
  壮汉的同伴年长些,修面整洁,有一张苦行僧式的、棱角分明的脸孔。他把头发拢起来,用绳子绑在脑后。“越是不起眼的人越是会虚张声势,吹嘘自己的勇气,”他声称,“我怀疑他连只鸭子都打不过。”
  提利昂耸耸肩,“先把鸭子拿来。”
  “你眼前不就是一只?”骑手瞥了眼同伴。
  壮汉霍地抽出长柄剑,“达克①在此!你这把不知天高地厚的尿壶。”
  诸神在上,原来如此。“我以为指的是小鸭子。”
  壮汉笑声如雷,“听见没,哈尔顿?他只敢对付小鸭子!”
  “安静的鸭子更好,”那个叫哈尔顿的人用冰冷的灰色眼眸审视了提利昂一番,然后转回去对伊利里欧说,“箱子呢?”
  “骡队驮着呢。”
  “骡子太慢了。我们带了驮马来,得赶紧换上去。达克,这差事交给你。”
  “为什么当差的总是达克?”壮汉回剑入鞘,“你都干了啥,哈尔顿?我跟你,谁才是骑士啊?”说归说,他还是拍马朝骡队跑去。
  “孩子近况如何?”箱子被换到马上时,伊利里欧问。提利昂数到箱子一共六只,橡木制,用铁扣锁上。达克很轻松地就把它们举起来,扛在一边肩膀上。
  “已经长得跟格里芬一般高了,三天前他刚把达克打翻进马槽里。”
  “我才没被打翻!我只是表演下逗他玩而已。”
  “那我该祝贺你的演技啰,”哈尔顿道,“连我都被唬过了。”
  “有只箱子里装了给孩子的礼物。是姜糖,他最喜欢吃。”伊利里欧的语调听起来怪异地伤感。“我本以为可以随你们去葛·多荷,在你们顺流而下之前举办一场盛大的送别宴会……”
  “大人,我们没时间举办宴会,”哈尔顿打断,“格里芬的意思是等我们赶回去就立刻动身。从下游传来的没一条好消息。多斯拉克人在匕首湖北出现,那是老莫索卡奥的先头部队,而哲科卡奥就跟在后头。两个卡拉萨同时穿过了科霍尔森林。”
  胖子对此嗤之以鼻,“哲科每隔三、四年就会来找科霍尔人的麻烦,科霍尔人会客客气气地送出一大笔金子,好让他回家。至于莫索嘛,他的卡拉萨就跟他一样老迈,而且人数一年比一年少。真正有实力的——”
  “——是波诺卡奥,”哈尔顿替他说完,“如果传闻属实,莫索和哲科正是被波诺驱赶而来。我们最后收到的报告声称波诺的部众接近了赛荷鲁江的源头,浩浩荡荡足有三万人。格里芬决不愿冒沿洛恩河南下时撞上渡河的波诺的风险。”哈尔顿瞥瞥提利昂,“这侏儒骑马的工夫比得上撒尿吗?”
  “那当然了,”提利昂抢在奶酪贩子前头回答,“不过你最好给这侏儒准备一副特殊的鞍子和一匹好脾气的马。还有,这侏儒自己长着嘴巴。”
  “确实长了张臭嘴。我叫哈尔顿,是小团队里的医师,人送外号‘赛学士’。我的同伴是达克爵士。”
  “是罗利爵士!”壮汉叫道,“罗利·达克菲。任何骑士都能册封骑士,所以格里芬册封了我。你叫什么,矮冬瓜?”
  伊里利欧连忙接口:“他叫耶罗。”
  耶罗?听起来像给猴子起的名。更糟的是,这是个潘托斯名字,而白痴也看得出提利昂并非潘托斯人。“在潘托斯我是耶罗,”他赶紧补充,以防露馅,“但我妈管我叫胡戈·希山。”
  “你到底是个小国王还是个小杂种呢?”哈尔顿追问。
  提利昂知道自己在这位“赛学士”面前得小心谨慎。“全天下的侏儒,在他们父亲眼里都跟私生子没两样。”
  “说得好。那么胡戈·希山先生,再回答我一个问题:请问镜盾萨文是如何杀死恶龙乌拉克斯的?”
  “他把盾牌举在面前,使得乌拉克斯只看见了自己的倒影,直到萨文的长矛戳进它眼里。”
  哈尔顿不为所动,“这故事连达克都知道。你能告诉我在血龙狂舞时期,哪个骑士企图用同样的把戏来对付瓦格哈尔?”
  提利昂咧嘴一笑,“拜伦·史文爵士。结果他被活活烤死……不过那条龙是叙拉克斯,并非瓦格哈尔。”
  “恐怕你错了。慕昆学士所著的《血龙狂舞真史》中记载——”
  “——此书中确实记载为瓦格哈尔,但那是慕昆国师的笔误。拜伦爵士的侍从亲眼目睹了主人丧命,此后写信描述给爵士的女儿听。在信中,他写明龙是叙拉克斯,是雷妮拉骑乘的母龙,这比慕昆的版本要可信得多。试想,史文身为边疆地的骑士,而统领边疆地的风息堡支持伊耿。瓦格哈尔当时由伊耿之弟伊蒙德王子骑乘,史文又怎么可能去杀它呢?”

  哈尔顿噘起嘴,“别从马背上摔下来就好,否则你就自己滚回潘托斯去吧。正常人还是侏儒,‘含羞少女号’都不会多等。”
  “含羞的少女是我除了放荡妞之外最喜欢的货色。告诉我,你知道妓女都上哪儿去了吗?”
  “我像是会召妓的人吗?”
  达克大声嘲笑:“他不敢!莱摩儿知道了会要他祈祷个够!哦,那孩子会跟他同去,然后格里芬会把他命根子切下来塞进他喉咙里!”
  “没关系嘛,”提利昂道,“反正学士不需要命根子。”
  “但哈尔顿只是‘赛学士’。”
  “你似乎很欣赏这个侏儒,达克,”哈尔顿说,“既然如此,你带他走吧。”说完他拍马扬长而去。
  达克又花了点工夫才把伊利里欧的箱子绑定在三匹驮马上。哈尔顿已不见踪影,但达克似乎并不担心。他翻身上马,一把抓住提利昂的领子,将其拎到身前。“抱紧鞍桥就万事大吉。我这坐骑步子很稳,而巨龙大道就跟处女的屁股一样光滑。”罗利爵士用右手控制缰绳,左手抓紧马皮带,踢马快速前进。
  “一路顺风,”伊利里欧在他们身后叫唤,“告诉那孩子,我很遗憾不能参加他的婚礼,但我会在维斯特洛与你们会合的。以我最亲爱的西拉的手的名义,我发誓。”
  提利昂·兰尼斯特回头看了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最后一眼,总督大人一身锦袍站在轿边,耷拉着肥厚的肩膀。尘土飞扬,奶酪贩子的身影竟显得逐渐渺小起来。
  骑过四分之一里后,达克追上了赛学士哈尔顿,随后他们并排前行。提利昂紧抓住高高的鞍桥,两条短腿被极不舒服地分开,他心知肚明等待自己的将是无穷尽的水疱、淤伤和抽筋的折磨。
  “你觉得匕首湖的水盗会怎么料理小矮人?”哈尔顿边骑边说。
  “炖矮冬瓜汤?”达克提出。
  “不洗澡的乌霍最麻烦,”哈尔顿披露,“光那身味道就臭死人。”
  提利昂听了耸耸肩,“幸好我没鼻子。”
  哈尔顿朝他浅笑道:“要是撞上‘巫婆之齿号’的柯拉大姐,你身上的其他部位也会不保哦。她外号残酷的柯拉,带着一船美貌绝伦的年轻处女,会把抓住的男人统统Yan掉。”
  “真可怕,我想尿裤子了。”
  “你敢!”达克沉着脸警告。
  “悉听尊令,我就先憋着。等碰到这位柯拉大姐,我打算找件裙子穿上,告诉她我乃君临城内的头牌胡子美女——瑟曦是也。”
  这话把达克逗乐了,哈尔顿说:“好个下流小丑,耶罗,我听说裹尸布大王愿意满足任何能博他一笑的人一个愿望。或许这位灰王陛下会把你收去装点他的石宫哦。”
  达克不安地看着同伴,“这玩笑开不得。我们就快到洛恩河了,他会听见的。”
  “为了鸭子的忠告,”哈尔顿道,“我向你道歉,耶罗。你不至于吓得面无人色吧,我只是说说而已。悲伤领亲王的灰吻是不会轻易送出的。”
  灰吻。单单这个词就足以让他浑身寒毛直竖。对提利昂·兰尼斯特而言,死并不可怕,但灰鳞病是另一码事。裹尸布大王不过是又一个故事,他告诉自己,不比传说中在凯岩城出没的机灵的兰恩的鬼魂更真实。即便如此,他仍旧闭上了嘴巴。
  达克并没留意侏儒突来的沉默,而是讲起了自己的故事。他说他爹是苦桥的武器师傅,他是伴着钢铁敲打声长大的,也打小练剑习武。他的块头和技巧很快吸引了老卡斯威男爵的注意,男爵提拔他加入守卫队,但他有更远大的志向。他眼看着卡斯威软弱的儿子成为侍酒、侍从,最后当上骑士。“不过是个弱不禁风、脸细身子瘦的小杂毛,就因为他老爹生了四个女儿却只有他这么个儿子,便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容不得半点顶撞。说实话,其他侍从在场子里连一根汗毛都不敢碰他。”
  “你不是那样的孬种,对吧?”故事的结局提利昂已猜出个七七八八。
  “我十六岁命名日时,我爹做了一把长剑送我。”达克道,“洛伦特对这把剑爱不释手,便抢了去,我那该死的老爸连一个字都不敢吭。于是我亲自找上门,洛伦特当面告诉我:我的手生来就不配提剑,只配拿锤子。我气不过,回家拿了锤子过来打他。我打断了他两条胳膊和半数肋骨,然后连夜逃出河湾地,渡过狭海,加入了黄金团。起初我做为学徒干了几年铁匠活,后来哈利·斯崔克兰爵士收我当了他的侍从。再后来格里芬从上游传话下来,说他需要可靠的人来训练他儿子,哈利便派了我去。”
  “格里芬册封你为骑士。”
  “那是一年之后的事了。”
  赛学士哈尔顿浅笑道:“你何不跟你的小朋友解释清楚,你是怎么得到这姓氏②的?”
  “骑士的意义不止是一个姓氏!”壮汉坚称,“好吧,他册封我的地方在一片空地,我抬头看见了一堆鸭子,所以……不准笑,我说了不准笑!”
  日落时,他们离开大道,在一个古石井旁荒草蔓生的院子里歇息。提利昂跳来跳去,以舒缓酥麻的腿筋,达克与哈尔顿则去喂马喝水。顽强的棕色杂草和小树不仅从鹅卵石间的缝隙里挤出来,还覆盖了周围的石墙——那原本该是一座大宅。照料好马之后,骑手们共享了一顿包皮括咸猪肉和冷白豆的简陋晚餐,并用麦酒送下肚。提利昂发现经历了与伊利里欧的暴饮暴食,简单的晚饭倒是种可喜的转变。“你们拿的这些箱子,”他边吃边评论,“我起初以为装的是收买黄金团的金子,直到我看见罗利爵士把箱子扛在肩上。若箱内装的是钱,不可能如此轻松。”
  “不过是套盔甲,”达克耸耸肩。

  “还有衣服,”哈尔顿插话,“为各种盛大场合准备的宫廷服装,包皮括上好的羊毛衣、天鹅绒服饰、丝披风等等。去见女王陛下可不能丢分……也不能空手去。总督阁下贴心地为我们准备了合适的礼品。”
  月亮出来后,他们又回到马背上,在群星指引下缓步东行。古老的瓦雷利亚大道在前方闪烁,犹如森林与山谷间一条长长的白银缎带。此情此景,竟令提利昂·兰尼斯特感到了几许平和。“长腿洛马斯所言非虚,这条大道的确是个奇迹。”
  “长腿洛马斯?”达克疑惑地问。
  “一位死了很久的作家,”哈尔顿解释,“他毕生周游世界,写下两本书《奇迹》和《人造奇迹》,书中详叙了他的游历。”
  “我小时候,我的一位叔叔把这两本书送给了我,”提利昂道,“我爱不释手,一直把它们读烂。”
  “‘天神实现了七大奇迹,人类却营造了九个’”赛学士引用书中名言,“人类真是不够虔诚,居然比神还要多造两个。瓦雷利亚的石头路就在‘长腿’列出的九大奇迹之列,我记得是第五大奇迹。”
  “是第四大奇迹,”提利昂纠正,他童年时代把这十六个奇迹背得可谓滚瓜烂熟。每逢宴会,吉利安叔叔就要他在桌边背诵。我不是特喜欢表演吗?站在端盘子的仆人中间,每个人都盯着我看,我可以向大家证明自己是个多么聪明的小恶魔!后来的许多年里,他一直幻想能踏上“长腿”的征途,周游列国,见证奇迹。
  不过在他十六岁命名日到来的十天前,泰温公爵粉碎了侏儒儿子的幻想。那天,提利昂说他要学叔叔们十六岁时的样,去造访九大自由贸易城邦。“我的兄弟们不会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父亲回应,“也不会娶个妓女。”提利昂提醒对方,自己再过十天就成年了,按习俗将可以自由行动。泰温公爵答道:“没有人是自由的。孩童和傻瓜才向往自由。想走可以,你可以穿上杂色衣、倒立着行走来取悦香料爵爷和奶酪贩子们。不过路费你自己掏,而且永远不要想回来。”眼见男孩的倔强态度被打消,父亲又补充道:“既然你闲不住,就去做点有用的事。”于是提利昂的成年礼是清扫凯岩城内所有阴沟水槽。也许他是想我掉进去淹死吧。如果是那样的话,泰温大概很失望,因为排水沟从没像提利昂负责清扫时那么通畅过。
  给我一杯美酒,冲去泰温大人的滋味,一袋美酒就更好了。
  他们整夜骑行赶路,提利昂断断续续地犯困,就着鞍桥打盹儿,又毫无征兆地惊醒。他不时往旁边滑,但罗利爵士总能及时出手,把他捞回来。到了早晨,侏儒的脚已酸痛不堪,屁股更如着了火一样。
  他们又骑了一天,才赶到葛·多荷的旧址,这座古城坐落在河边。“这就是传奇的洛恩河啊?”提利昂在小山上凝视着和缓的绿色河流说。
  “这只是小洛恩河而已,”达克纠正。
  “河如其名,”其实这河倒不算太小,但三叉戟河三条支流中最小的也有它的两倍宽,而每一条的流速都比它快。至于河边的城市,更是毫不起眼。从史书中提利昂已知葛·多荷本非大城,只是美丽出众,翠绿与繁花映衬,运河和喷泉纵横。直到被战火呑噬,直到魔龙降临。一千年后的今天,运河中只剩芦苇和淤泥,喷泉池里的一摊摊死水则成了蚊蝇滋生的温床。寺庙与宫殿的残垣碎石散乱一地,唯有盘根错节的老柳树在河边荒地上愈发茂盛了。
  废墟中依旧有人居住,当地人在野草丛中辟了些小菜园。听到从古瓦雷利亚大道上传来的铁蹄声,他们大多赶紧逃回了平时居住的山洞,只有少数几个胆大的站在日头下,用呆滞、漠然的目光瞅着过路客。一个浑身赤裸、膝盖以下全是泥巴的女孩目不转睛地盯着提利昂。她一定没见过侏儒,他明白,更别提没鼻子的侏儒了。于是他伸伸舌头,扮了个鬼脸,把女孩吓哭了。
  “你干什么?”达克质问。
  “献上飞吻呢。我吻上哪个女孩儿,她就准得哭,百发百中。”
  大道在纠结的柳树丛中忽然告终,他们沿河岸向北又骑行了一小段,直到穿出树丛,来到一个古旧的石码头。码头已有一半陷进水里,高高的褐色野草几乎把它给埋了。“达克!”有人高叫道,“哈尔顿!”提利昂将头歪到一边,只见一个男孩站在一间低矮木屋的房顶上,挥舞着一顶宽边大草帽。这是个细瘦精悍的孩子,身材匀称,一头暗蓝色头发。侏儒认为他有十五、十六岁,至少相去不远。
  那木屋原来就是“含羞少女号”的船舱。这是艘摇摇欲坠的单桅撑蒿船,横梁宽吃水浅,适合在窄小的溪流和沙洲间穿梭。一位平凡的少女,提利昂心想,但往往最丑的在床上最饥渴。往返于多恩领河流的撑篙船几乎都漆了明亮色彩,精雕细刻,这位少女却不一样。她被漆成土灰色,而且油漆已然斑驳起皮;她那巨大的主舵同样朴实无华,简单得没有任何装饰。她就像是在泥巴里滚过的下贱胚子,他心想,这样安排当然是有意为之。
  达克也高叫回应,他胯下的母马一路涉过浅滩,踩倒无数芦苇。对面的男孩从船舱跳下甲板,“含羞少女号”上其他的乘客也于此刻现身:一对像是洛伊拿人的年长夫妇站在舵边,一位披柔软白袍的清秀修女走出船舱,从眼睛旁拨开一缕暗褐色头发。
  还有格里芬,谁也不会错过格里芬。“别嚷嚷了,”他说。河面顿时肃静。
  这家伙很难对付,提利昂当即意识到。
  格里芬的斗篷乃是用洛伊拿红狼的兽皮和头皮制成,在斗篷下他穿用铁环扣紧的棕色皮衣。他修剪整洁的脸看起来也似乎是皮革制,而他的眼角边已有了皱纹。虽然他跟他儿子一样是蓝发,但发根却是红的,眉毛红得更显眼。他臀上悬了一把长剑和一把匕首。对于达克和哈尔顿的平安返回,即便他有欣喜之意,也丝毫没流露出来。但他没有掩饰看到提利昂的不快,“一个侏儒?这是怎么回事?”

  “我知道,你指望看到一大轮奶酪。”提利昂转向小格里芬,露出最无辜的微笑,“染蓝发在泰洛西挺时尚,但在维斯特洛,男孩会朝你丢石头,女孩会指着你的脸嘲笑你。”
  那孩子吓了一跳,“我妈是泰洛西淑女,我染头发是为了怀念她。”
  “这家伙究竟是谁?”格里芬严厉地问。
  哈尔顿道,“伊利里欧专门写了信跟你解释。”
  “立刻拿给我看。把侏儒带去我的舱房。”
  我不喜欢他的眼睛,提利昂坐在昏暗的舱房,看着这位佣兵坐在他对面读信时,心里这么想。两人间只隔了一张划痕累累的板条桌,桌上有只牛油蜡烛。那是一对冰蓝、冷酷、淡色的眼睛,侏儒不喜欢淡色的眼睛,因为泰温公爵就有一双淡绿色中闪烁着金黄的眸子。
  他静静地观察。这佣兵会读信已说明了很多问题。有几个在刀尖上舔血的佣兵能做到这点呢?他的嘴唇几乎一动也不动。提利昂进一步意识到。
  格里芬终于从羊皮纸上抬起头来,眯起那对淡蓝色的眼睛,“泰温·兰尼斯特死了?死在你手中?”
  “死在我手指上,瞧,就这根指头,”提利昂伸出一根手指给格里芬瞻仰,“泰温公爵当时蹲下如厕,我正好用十字弓射穿他的肚皮。我看他究竟能不能拉出黄金来——遗憾的是,他做不到,我正愁没金子花咧!从前,我还害死了我老妈,噢,别忘了我外甥乔佛里,我在他婚宴上下毒,亲眼看着他窒息而死。奶酪贩子是不是把这部分漏掉了?为了取悦女王陛下,我准备把我老哥老姐统统加进谋杀名单里。”
  “取悦她?伊利里欧失去理智了吗?陛下拿一个坦承自己犯下弑君和弑亲兽行的恶棍何用?”
  问得好,提利昂心想,但他说出口的却是:“被我谋杀的国王霸占过她的王座,而我背叛狮子的行为,已经让女王陛下从中获益。”他挠挠烂鼻子,“别担心,我不杀你,你又不是我家人。可以把奶酪贩子的信给我瞧瞧吗?我很高兴能亲自拜读关于自己的事。”格里芬不仅忽视他的请求,还把信放到烛焰上,眼看着羊皮纸焦黑、卷曲、灰飞烟灭。“坦格利安家和兰尼斯特家之间有血仇,你为何支持丹妮莉丝女王的事业?”
  “为了金钱与荣耀,”侏儒欢快地声明,“噢,还为了报仇。只消见到我老姐,你就会恍然大悟了。”
  “我很明白仇恨的滋味。”格里芬说话的腔调,让提利昂意识到他是认真的。这个人终日以仇恨为食,以仇恨为衣,度过了多少岁月。
  “我们总算是找到共同点了,爵士先生。”
  “我不是骑士。”
  你不仅说谎,而且说得很差劲。真是缺心眼儿啊,大人。“达克爵士说是你册封他的。”
  “达克多嘴。”
  “鸭子会说话,已经很了不起了咧。好吧,格里芬,你不是骑士,而我是胡戈·希山,一只小怪物,你的小怪物——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向你保证,我只想做龙女王的忠仆。”
  “那你如何服侍她?”
  “当然是用舌头啦,”他伸出舌头,舔过一根又一根手指。
  “我可以为女王陛下分析我亲爱的老姐的思考方式——如果那能叫思考的话;我可以指导她手下的将领如何在战场上打败我老哥詹姆;我知道七国之中哪些诸侯勇敢,哪些诸侯懦弱,哪些对王室忠诚,哪些可以被收买。总而言之,我可以为她带来更多盟友。此外,在龙的方面我是行家,不知比你家‘赛学士’强出多少。我还很有趣哦,而且我吃得不多。你就把我当成你的私家小恶魔好了。”
  格里芬掂量片刻,“听好了,侏儒,你是我的团队里最卑贱的一分子。管住舌头,乖乖听话,否则有你好受的。”
  是,父亲,提利昂差点脱口而出。“是,大人。”
  “我不是大人。”
  说谎。“把它当作我的恭维吧,朋友。”
  “我也不是你的朋友。”
  不是骑士,不是大人,也不是朋友。“太可惜了。”
  “省省你的毒舌。我最多把你带到瓦兰提斯,若你态度忠顺、又确有所长,到时候可以留下来,尽心竭力为女王效命。若你敢制造麻烦,我随时可能把你撵出去。”
  是吗?是要把我沉到洛伊拿河底,让鱼儿享用我的烂鼻子喽?“Valar dohaeris。”
  “睡甲板还是货舱,随你挑。耶利亚会为你准备床具。”
  “她真是太好心了。”提利昂蹒跚着鞠了一躬,走到舱房门口,又回过头。“找到女王陛下后,如果我们发现关于龙的事只是水手们醉后胡言乱语,该怎么办呢?毕竟,这个疯狂的世界充满了各种荒唐故事,你瞧,有古灵精怪,有幽灵尸鬼,有美人鱼,岩地精,长翅膀的马,长翅膀的猪,还有……长翅膀的狮子③?”
  格里芬皱眉怒视他。“我郑重警告过你了,兰尼斯特,管住你的舌头,否则有你好受的。我们在这里做的事,既关系着国家命运,也关系着大伙儿的身家性命和家族荣誉。这不是你拿来随便找乐子的游戏。”
  当然不是,提利昂心想,这是权力的游戏。“如您所愿,船长阁下,”他喃喃地说着,又鞠了一躬。
  注释:
  ①“达克”(Duck)意为鸭子。
  ②“达克菲”意为鸭子之地。
  ③“格里芬”意为狮鹫,指长翅膀的狮子。
或许您还会喜欢:
猜火车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4
摘要:欧文·威尔士,苏格兰著名作家,曾凭借《猜火车》一书被称为“药物时代的桂冠诗人”。这本书因为真实描绘苏格兰地区的下层人民生活而成名,其在1996年改编成电影,更是成为经典。一九五八年出生于爱丁堡雷斯市,他是个广受赞誉的苏格兰小说家,《猜火车》是他第一部,也是最著名的作品。 [点击阅读]
恶意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5
摘要:事件之章野野口修的笔记一事情发生在四月十六日、星期二。那天下午三点半我从家里出发,前往日高邦彦的住处。日高家距离我住的地方仅隔一站电车的路程,到达车站改搭巴士,再走上一小段路的时间,大约二十分钟到了。平常就算没什么事,我也常到日高家走走,不过那天却是有特别的事要办。这么说好了,要是错过那天,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点击阅读]
苏菲的世界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话说我对哲学产生兴趣是在研一时的自然辩证法课堂上。那是位颇为娘娘腔的老教授,本行研究人脑和意识,业余时间教授自然辩证法和自然科学史。不像其他政治课老师只晓得照本宣科,这老头有相当牛逼的学术基础,从古希腊哲学的朴素唯物主义,讲到近现代一系列科学危机,一贯而至,娓娓道来,一面精彩轻松的讲解着各种科学定律,一面逐步揭开科学背后的思辨踪影;当然作为一位老右愤, [点击阅读]
午夜凶铃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2
摘要:?19月5日晚上10点49分横滨数栋14层公寓和三溪园住宅区的北端紧紧相邻,这些新建的公寓已经有很多人入住。每一栋公寓有将近100户住家,算是人口相当密集了。但是,公寓里的住户们不相往来,彼此也不认识,只有在夜里窗子透出灯光时,才让人意识到这里有人居住。在南边,工厂的照明灯投射在漆黑的海面上,静静地拉出一道长影。工厂的外墙上交缠着无数管线,令人联想到人体内错综复杂的血管。 [点击阅读]
幻夜
作者:佚名
章节:82 人气:2
摘要:昏暗的工厂里,机床的黑影排成一排。那样子让雅也想到夜晚的墓地。不过,老爸要进入的坟墓并没有如此气派。黑影们看上去就像失去了主人的忠实奴仆。它们也许正和雅也怀着同样的心情,静静地迎接这个夜晚。雅也把盛着酒的茶碗送到嘴边。茶碗的边缘有个小缺口,正好碰在嘴唇上。喝干后,他叹了口气。旁边伸过一个酒瓶,把酒倒入他的空茶碗里。“以后在各方面都会有困难,但不要气馁,加把劲儿吧。“舅舅俊郎说。 [点击阅读]
五十度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67 人气:2
摘要:E L James is a TV executive, wife, and mother of two, based in West London. Since early childhood, she dreamt of writing stories that readers would fall in love with, but put those dreams on hold to focus on her family and her career. She finally plucked up the courage to put pen to paper with her first novel, Fifty Shades of Grey. [点击阅读]
血火大地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第一章绿林恶魔1没有风,天黑以后,气温还未降下来。空气的湿度很大,蚊子叮咬着人粘糊糊的肌肤。在巴西偏僻内地长大的日本姑娘水野直子,已经习惯了蚊子和毒虫,对蚊虫的毒素已产生了免疫力,即使受到它们叮咬也没什么反应。如果对它们神经过敏的话,在这里简直无法生活。一阵巨大的声音把直子惊醒。她从粗糙的木床上坐起时,那声音变成了狂吼和怒号。 [点击阅读]
源氏物语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源氏物语》是日本的一部古典名著,对于日本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誉为日本文学的高峰。《源氏物语》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所以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在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的同时,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源氏物语》偏又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源氏物语》全书,仅百万字,涉及三代历时七十余年,书中人物有四百多位。 [点击阅读]
龙纹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这事每年都会发生,几乎成了惯例,而今天是他八十二岁生日。当花照例送达时,他拆开包皮装纸,拿起话筒打电话给退休后便搬到达拉纳省锡利扬湖的侦查警司莫瑞尔。他们不只同年,还是同日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说是一种讽刺。这位老警官正端着咖啡,坐等电话。“东西到了。”“今年是什么花?”“不知道是哪一种,我得去问人。是白色的。”“没有信吧,我猜。”“只有花。框也和去年一样,自己做的。”“邮戳呢?”“斯德哥尔摩。 [点击阅读]
双城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