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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序幕 六形人(瓦拉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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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味在夜空中飘荡。
  狼灵停在一棵树下,嗅了嗅,灰棕色毛皮上洒满了斑驳阴影。松林的风为他送来人味,里面混合着更淡的狐狸、兔子、海豹、鹿,甚至狼的气味。其实这些东西的气味也是人味:旧皮的臭气,死亡和酸败的气息,且被更浓烈的烟、血和腐物的味道所覆盖。只有人类才会剥取其他动物的毛皮毛发,穿戴起来。
  狼灵不怕人,就和狼一样。他腹中充满饥饿与仇恨,于是他发出一声低吼,呼唤他的独眼兄弟,呼唤他的狡猾小妹。他在林间奔跑时,族群的同胞紧跟在后。他们都闻到了气味。奔跑时,他也能透过他们的眼睛看出去,看到奔跑在前的自己。群狼透过长长的灰下巴喷出温暖的白色蒸气。他们的爪子结了冰,像石头一样硬。狩猎开始了,猎物就在前方。血,狼灵心想,肉。
  落单的人类是脆弱的。尽管人类身材巨大、体格强壮,有双锐利的好眼睛,但他们耳朵不灵,鼻子也不灵。不过,虽然鹿、麋鹿乃至兔子跑得更快,熊和野猪的战斗力更强,但结成族群的人类却最危险。狼群靠近猎物时,狼灵听到了幼崽的哭嚎,听到昨晚的积雪在粗糙的人爪子下碎裂,还听到人类的硬皮和灰色长爪碰撞的叮当声。
  那是剑,他心中有个声音在说,那是矛。
  树上长出了冰齿,从光秃秃的灰色枝条上垂下。独眼闯过灌木丛,溅起一阵雪。他的族群同胞紧跟在后。他们冲上一座山,冲下一道坡,来到前方的树林——人类就在那里。其中一个是母的。她抱在胸前的毛皮包皮裹装了她的幼崽。把她留在最后,一个声音低语道,男的更危险。那些男人冲他们咆哮呐喊,但狼灵能嗅出他们的恐惧。有个人拿着跟他一样高的木齿。他把木齿朝狼灵丢来,但由于手在发抖,木齿飞得太高。
  下一秒,狼群已扑了上去。
  他的独眼兄弟把扔木腿的人撞倒在雪堆里,趁对方挣扎时撕开了他的喉咙。他的妹妹窜到另一个男人背后,偷袭成功。现在只剩下母的和她的幼崽。
  她也有支牙,骨头做的小玩意儿,但当狼灵的牙齿咬住她的大腿时,她扔掉了这个。她倒下去,还用双臂护住吵闹的幼崽。她那身毛皮底下皮包皮骨头,但奶子里全是奶。最美味的是幼崽。狼把最美味的部分留给他的兄弟吃。在屠杀现场,狼群大快朵颐,冻雪凝成了粉红和鲜红色。
  几里格外,在一栋有泥巴稻草墙、茅草屋顶和一个烟孔的单间硬泥地房屋里,瓦拉米尔浑身颤抖地咳嗽,舔了舔嘴唇。他双眼血红,嘴唇开裂,喉咙极度干燥。尽管他浮肿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热血和脂肪的味道却充盈在他嘴里。美味的孩子肉,他心里想着小肿,人肉。难道他堕落得如此之深、以至于贪恋人肉了吗?他几乎能听见哈根在冲他咆哮:“人可以吃野兽,野兽也可以吃人,但人若吃人,就变成了孽畜。”
  孽畜,是的,这几乎成了哈根的口头禅,孽畜,孽畜,孽畜。吃人肉是孽畜。占据狼的身体与狼交配是孽畜。夺取其他人类的身体更是孽畜中的孽畜。哈根是个弱者,惧怕自己拥有的能力,而我撕碎了他的第二次生命,令他哭叫着孤单地死去。瓦拉米尔吞食了他的心脏。他教会了我太多太多,最后一样就是人肉的滋味。
  当然,实际上是狼干的。他从没用人类的牙齿吃过人肉。但他不应嫉妒他的族群,狼群就跟他本人一样形容憔悴,饥寒交迫,而那些猎物……两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怀抱里的婴儿,他们从战败中逃离,却逃向了死亡。不,反正他们过不多久也会死,要么因为严寒,要么因为饥饿。这样死更加干净利落。这是慈悲。
  “慈悲,”他大声说。干燥的喉头发出的声音也极为干涩,但能听见人类的声音真的很好,即便这是自己的声音。空气潮湿发霉,地面又冷又硬,火堆发出的烟比热多。他尽最大可能靠近火焰,不断咳嗽不断发抖,体侧的伤口阵阵抽痛。鲜血把他马裤膝盖以上的部分完全浸透了,又凝结成干硬的褐色血痂。
  大蓟警告过他伤势可能演变至此。“我已尽力帮你缝合伤口,”她说,“但你必须好好休息,让伤口自己长好,否则会再度撕裂的。”
  大蓟是他最后的同伴,一名像老树根一样顽强的矛妇,她风蚀的脸上长了个疣子、且爬满皱纹。其他人陆陆续续抛弃了他。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掉队或是去前方搜刮,实际上是逃回了自己的村子,或逃向乳河,或逃向艰难堡,或在森林里孤独地死去。瓦拉米尔不清楚他们的下场,也不想知道。我本该抓住机会占据他们中的某个。那对双胞胎之一,或是疤脸大汉,或是红发少年。但他害怕,害怕被人识破,害怕遭人围殴。哈根的警告也仍然在他脑海里徘徊。犹豫中,机会就这么失去了。
  战斗结束后,几千人逃进了森林,他们又饿又怕,只想摆脱长城下的大屠杀。有人提出要返回被自己抛弃的家园,有人想重整旗鼓再攻打长城,但大多数人茫然失措,不知该去哪儿,也不知该做什么。纵然他们摆脱了黑斗篷的乌鸦和灰铁衣的骑士,但更残酷的敌人始终不离不休。他们每天都扔下更多尸体,饿死,冻死,或是病死,甚至在这些曾一同追随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攻打长城的同胞兄弟里,也开始了自相残杀。
  曼斯完了,幸存者们绝望地互相转告,曼斯被俘,曼斯死了。“哈犸被杀,曼斯被捉走,其他首领狼狈逃窜,抛弃了我们。”大蓟给他缝伤口时声称,“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这些‘英勇’的掠袭者都上哪儿去了?”
  她不认得我,瓦拉米尔这才意识到,有什么好奇怪的?没了野兽的他看起来哪像个大人物。我是“六形人”瓦拉米尔,我跟曼斯·雷德同桌吃饭。他十岁时给自己起了瓦拉米尔这样一个名字。一个适合领主的名字,一个适合歌谣传唱的名字,一个伟大的、令人畏惧的名字。然而他依旧像受惊的兔子一样从乌鸦面前逃开,可怕的瓦拉米尔大人最终成了懦夫。他不能让矛妇知道这个,所以他告诉她他叫哈根。事后他疑惑自己为何偏偏挑中这个名字。我吃了他的心、喝了他的血,但他仍然纠缠着我。
  逃亡途中某日,有个人骑着憔悴的白马从林子里跑出来,呼吁大家赶往乳河,说是哭泣者正在那里集结战士,计划杀过头骨桥,占领影子塔。很多人随他去了,但更多的人没去。后来,又有个穿戴毛皮和琥珀饰品、面色阴沉的战士在篝火间走动,敦促所有的幸存者前往北方,到瑟恩的峡谷避难。瓦拉米尔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要跑去瑟恩人自己都觉得不安全、不想再待了的地方,但总之有几百人去了。还有几百人追随森林女巫,那女巫声称自己预见有舰队会从南方赶来搭救自由民。“我们得去海边,”鼹鼠妈妈宣称,于是她和她的追随者们向东而行。
  瓦拉米尔若是够强壮,也会随他们去。然而冰冷的灰海实在太遥远,他心知自己到不了。他已死过九次,但这一次将是真正的死亡。松鼠皮斗篷,他怨恨地想,为一张松鼠皮斗篷就捅我。

  斗篷的主人已死,她的后脑勺被撞成一团掺着骨头渣子的红泥,但她的斗篷实在温暖厚实。当时正是大雪天,瓦拉米尔又把所有的斗篷都丢在了长城,连同睡觉盖的兽皮、羊毛内衣、绵羊皮靴、毛皮镶边的手套,贮藏的蜜酒与食物,从睡过的女人头上取下的发束,乃至曼斯送他的黄金臂环。这些他统统丢在了营地,一样也没带。我燃烧,死亡,然后我逃了。我被痛苦和恐惧折磨得几乎发了疯。这份记忆依旧让他感到羞耻,但逃跑的不止他一个。其他人也逃了,成群结队地落荒而逃。战斗失败了。骑士们来了,他们身穿坚不可摧的盔甲,杀掉每一个敢于抵抗的人。不逃就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要逃离死亡可没那么简单,所以瓦拉米尔在森林里撞见那个死女人之后,立刻跪下来剥她的斗篷,一点也没注意她的孩子。直到那男孩从藏身之处猛扑出来,将一把长长的骨匕首捅进他体侧,并从他攫紧的手指间扯走那件斗篷。“那是他娘的斗篷,”男孩逃走后,大蓟向他解释,“是他娘的。他看见你抢劫她……”
  “她已经死了,”瓦拉米尔说。她的骨针刺穿皮肉,他不禁一缩。“别人砸碎了她的脑袋。乌鸦干的。”
  “不是乌鸦,是硬足民。我瞧见了。”她用针把伤口缝好。“真是一伙野蛮人。现在谁来约束他们呢?”没有人了。如果曼斯死去,自由民就全完了。瑟恩人、巨人、硬足民、牙齿如锉刀的穴居人,驾着骨制战车的西海岸人……大家全完了——连乌鸦也不例外。他们或许还不知道,但到头来,那帮黑衣杂种会跟所有人一起死。因为大敌已临。
  哈根粗嘎的嗓音又回荡在他脑海。“你会死上十几回,孩子,每回都很痛苦……但当真正的死亡到来时,你反而会重生。大家都说,第二次生命更单纯也更甜美。”
  六形人瓦拉米尔很快就能知道真相了。从混浊的烟气中他能闻到死亡的味道,他把手伸进衣服里触摸伤口,更能觉察到真正的死亡正向他走来。他体内冰凉,冻彻骨髓。刺骨的严寒将把他带走。
  讽刺的是,他上一次死亡却是由于火。我被点着了。一开始在惶恐中,他以为是长城上的弓箭手用火箭射中了他……但火焰是从内部冒出来的,吞噬了他。那种痛苦……
  瓦拉米尔死过九回。一次被长矛戳死,一次被熊咬破喉咙,一次是生下死产的幼崽时失血过多。他六岁时被父亲的斧子劈开头颅,死了第一回。但哪回都没体验过这样五内俱焚的痛苦。肚肠首先起火,火沿着翅膀燃烧,吞噬了他。他挣扎着企图飞离,却惊恐地发现拍打翅膀反而让火势更旺。前一刻他还翱翔在长城之上,用鹰眼监视下方人们的一举一动;后一刻他的心脏已被烈火烧成黑炭。他的精魂号叫着缩回了自己的身体。他短暂地发了疯。这份记忆令他战栗不已。
  他这才注意到火堆已熄。
  只剩烧焦的灰黑木头,余烬中有几点火星。它还在冒烟,只是需要加柴。瓦拉米尔咬紧牙关忍住痛,爬到大蓟去打猎前为他收集的那堆断枝边,抓了几根木条投进灰烬。“着啊,”他沙哑地哀告,“烧啊。”他冲余烬吹气,并向统治森林、山丘和原野的无名神祇发出了一声无言的祈祷。
  诸神没有回应。过了一会儿,连烟都没了。小屋正变得越来越冷。瓦拉米尔没有打火石,没有火绒,也没有干燥的引火物。单靠他自己,绝无办法重新点火。“大蓟,”他嘶声叫嚷,声音充满痛苦,“大蓟!”
  她下巴尖、鼻子平,一边脸颊生了颗带四根黑毛的疣子——这是张丑陋、坚韧的脸,却也是他现在最渴望在小屋门口看到的脸。我应该在她离开前就占据她。她到底去了多久?两天?三天?瓦拉米尔弄不清。小屋里总是很黑,而他又总是迷迷糊糊,搞不清外头是白天还是晚上。“等着,”她说,“我会带吃的回来。”于是他就像白痴一样等着,回想着哈根、小肿和他漫长的一生里犯下的其他无数过错。昼夜交替,大蓟始终没回来。她不会回来了。瓦拉米尔怀疑自己暴露了身份。也许她看透了我的打算?或是我在高热之梦中说漏了嘴?
  孽畜,哈根的话声再度响起。好像他就在这里、在这个屋子里。“她不过是个丑陋的矛妇,”瓦拉米尔辩解,“而我是个伟人。我是瓦拉米尔,狼灵和易形者,她活下去而我死了,这不公平。”没有回答。没有人。大蓟已经走了。她抛弃了他,正如其他所有人一样。
  正如他母亲。她为小肿哭泣,却从未为我掉眼泪。那天早上,父亲把他从床上抓起来交给哈根时,她甚至没看他一眼。他被拖进森林,一路尖叫、踢打,直到父亲给了他一巴掌,叫他安静。“让你的同类料理你吧。”父亲把他丢到哈根脚边,扔下这么一句狠话。
  他没说错,瓦拉米尔颤抖着想,哈根教会了我太多东西。他教我如何打猎捕鱼,如何处理动物尸体,如何剔除鱼骨,如何在林间穿行。他还教会我狼灵之道和易形者的秘密,虽然我的天赋远在他之上。
  多年后,他动身寻找父母,打算要他们知道当年的小瘤已长成伟大的六形人瓦拉米尔,然而双亲皆已死去又被火化了。树归树,溪归溪。石归石,地归地。尘归尘,土归土。小肿死的那天,森林女巫就是这样对他母亲说的。然而小瘤不想化为尘土。这个男孩梦想有朝一日诗人们会传颂他的事迹,少女们会渴望他的亲吻。长大以后,我要当塞外之王,小瘤暗暗发誓。他没能达成这个目标,但也相去不远。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众人敬畏的对象,身为曼斯·雷德的左右手,骑在十三尺高的雪熊背上参战,还驱使着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都怪曼斯,我不该听他鼓惑。当初我该用熊爪把他撕成碎片。
  被曼斯收服以前,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个土霸王。他霸占了哈根从前的居所,一个由苔藓、泥巴和粗木搭建的大厅。周围十几个村庄向他进贡面包皮、盐和苹果酒,献上果园的水果和菜园的蔬菜。肉他自己搞,而想要女人时,他派出自己的影子山猫去尾随。凡是他看得上眼的姑娘都会乖乖上他的床。没错,许多女人是流着泪来的,但这没关系。瓦拉米尔会把自己的种子给她们,并留下她们一束头发作为纪念,然后将她们遣走。时不时,村里会派出手执长矛的英雄,前来杀死野兽,解救自己的妹妹、情人或女儿。这些家伙被他统统干掉了,但他从未伤害过女人,甚至让她们中的许多人怀上了孩子。一帮小兔崽子,跟小瘤一样弱小,但没一个有天赋。
  恐慌驱使瓦拉米尔站起身,他感到天旋地转。他按住体侧不断滴出的血珠,踉跄着挪到门口,一把掀开门上蒙的那块褴褛兽皮,发现面前是堵白墙。好大的雪啊。难怪里面这么黑这么多烟雾。积雪把小屋给埋了。
  他用力推雪,雪往两边分,那么柔软湿润。门外的夜晚犹如白色寒神降临:苍白的薄云围绕在银月周围,一千颗星星冷冰冰地注视大地。他可以看见其他被积雪掩埋的小屋在雪地中的隆起,前方则浮现出一棵身披冰霜铠甲的鱼梁木的暗淡形影。南边和西边的丘陵已化为一片广袤的白色原野,除了吹雪,没有旁的动静。“大蓟,”瓦拉米尔虚弱地叫喊,不知她走了多远,“大蓟。女人。你在哪里?”

  遥远处,一匹狼回以嗥叫。
  瓦拉米尔不禁浑身颤抖。他像小瘤熟悉母亲的声音一样熟悉这嗥叫声。那是独眼。是他那三匹狼中最大、最老、最威猛的。潜行更瘦、更快、更年轻,而狡猾狼如其名,但他们两个都生活在对独眼的恐惧中。那匹老狼无所畏惧,手段残酷野蛮。
  在鹰体内死亡的同时,瓦拉米尔也失去了对其他野兽的控制。影子山猫逃进森林,雪熊开始胡乱攻击周围,在被长矛刺穿前一共把四个人撕成了碎片。不过它最想收拾的是瓦拉米尔——这头母熊对他恨之入骨,每次他占据它的身体或是骑到它背上,它都怒不可遏。
  然而狼对他来说不一样……
  他们是我的兄弟。我的族群。多少个寒夜里,他和他的狼相依而眠,他们毛茸茸的身躯挤在他周围,为他保暖。等我死后,他们会享用我的血肉,仅留下骨头去迎接春天的融雪。这个念头让他感到怪异的欣慰。一直以来,都是他的狼为他寻来猎获,他死后让他们分享尸体似乎是唯一合适的回报。他的第二次生命,或许将以吞食自己温热的尸体开始。
  狗是最容易建立联系的野兽,因为它们跟人类最亲,几乎就是人类。占据狗的身体如同套上旧靴子——套的次数越多,皮革就越软。靴子是为脚打制,狗则最称项圈,即便是无形的项圈。要占据狼的身体则困难得多。人类可以与狼为友,乃至摧残狼的意志,但没有人能驯服狼的野性。“狼和女人都是男人一生的伴侣,”哈根常说,“找到你的真命天子,就可以相伴到死。跟你结合的狼将成为你的一部分,你的一部分也会成为狼。人和狼都将发生改变。”
  这位猎人说,其他野兽最好别碰。猫虚荣薄情,随时可能背叛;鹿和麋鹿是天生的猎物,若是占据它们的身体太久,勇士也会变懦夫。至于熊、野猪、獾、黄鼠狼……哈根根本不予考虑,“有的形态跟人类格格不入,小子,你决不会喜欢变成那个样子。”按照哈根的说法,鸟类又是其中最糟糕的。“人必须脚踏实地,若在云间逗留太久,或许就不想下来了,从此生活在虚空中。我认识一些喜欢占据老鹰、猫头鹰和乌鸦身体的易形者,即便回到本体内,他们也总是忧郁地呆坐着仰望那该死的蓝天。”
  并非所有易形者都这么想。小瘤十岁那年,哈根带他去参加了一次易形者的聚会。与会者大多是狼灵,与狼结合,但也有其他更为陌生、奇妙的易形者:波罗区跟他的野猪长得太像,缺的只是两颗獠牙;欧瑞尔带着他的鹰;荆棘带着影子山猫(看到它的第一眼,小瘤就想拥有自己的影子山猫了);还有山羊女吉赛拉……
  然而他们的天赋都没有六形人瓦拉米尔强,连高大严峻、双手刚硬如石的哈根也做不到。瓦拉米尔生生把他从灰皮体内赶走,抢走了他的灰皮,猎人最终哭泣着死去。你没有第二次生命啦,老头。当时的瓦拉米尔还是“三形人”,灰皮成了第四形,但老狼虚弱得很,又几乎掉光了牙齿,很快便随哈根去了。
  如今的瓦拉米尔可以占据任何野兽,令它们屈从他的意志,让它们的身体成为他的身体。无论狗还是狼,熊或者獾……
  包皮括大蓟,他心想。
  哈根会说这是孽畜的行为、是最黑暗的罪行,但哈根已死,被吞食后又被烧掉;曼斯同样会诅咒他,然而曼斯要不是死了要不就是被抓了。没人会知道这件事。从今以后,我会以矛妇大蓟的身份活着,而六形人瓦拉米尔将永远消失。放弃这具身躯,他也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天赋,可以预料,他将失去狼群,作为一个脸长疣子、骨瘦如柴的女人度过余生……但他至少能活下来。只要她回来。只要到时候我还有力气占据她。
  瓦拉米尔感到又一阵眩晕袭来,这才发现自己已跪倒在地,双手被雪掩埋。他抓起一把雪,塞进嘴里,雪在蓬乱的胡须和干裂的嘴唇上摩擦,他急切地吸进里面的潮气。但雪水过于冰冷,几乎不能下咽,他意识到自己实在烧得厉害。
  融雪让他更饿。他需要食物,不是水。雪停了,风却越刮越大,冰晶飘散,打在他脸上。他挣扎着向前去,体侧的伤口一次又一次被撕裂,呼吸则成为一团参差不齐的白云。他终于走到鱼梁木前,找到一根长得可以当拐棍的断枝。他沉重地倚着它,拖着脚步朝最近的小屋行去。或许村民们逃亡时遗留下什么……一袋苹果,几片干肉,任何能让他支撑到大蓟回来的都好。
  他几乎就要走到了,拐棍却在这当口被他压断。他倒在地上。
  他只能四肢摊开,任凭鲜血染红雪地,究竟过了多久,瓦拉米尔并不清楚。雪会埋葬我。这是种平和的死法。他们说到最后你会感到温暖,暖洋洋地昏睡过去。能再感到温暖,实在是太棒了,尽管想到再也不可能见到曼斯·雷德经常歌颂的长城之外的温暖土地、青绿之地,他又感到丝丝悲哀。“塞外的世界没有你我这种人的容身之地。”哈根曾说,“自由民对易形者是又敬又怕,但长城以南的下跪之人会猎捕我们,把我们像猪一样地宰杀掉。”
  警告我的是你,瓦拉米尔心想,但带我去看东海望的也是你。当时他还不满十岁,哈根用十几串琥珀和堆得老高的一雪橇兽皮交换了六袋葡萄酒,一块盐巴和一把铜壶。在东海望做交易比黑城堡方便,因为那里有船,船会卸下来自海外神奇土地的货物。乌鸦们将猎人哈根视为朋友,很重视他带来的长城之外的消息。有的乌鸦知道他是个易形者,但对此避而不谈。正是在东海望,小男孩埋下了去温暖南方的梦想种子。
  雪花,正在瓦拉米尔的额头上融化。这比烈火焚身要好多了。让我就此睡去、长眠不醒、开始第二次生命吧。他的狼靠近了,他能感觉到他们,他完全可以就此放弃这具虚弱的肉体,成为一匹狼,在夜幕下打猎,并对月嗥叫。狼灵成为真正的狼。不过,哪匹好呢?
  狡猾显然不够格。瓦拉米尔经常干出被哈根称之为孽畜的行为,即当狡猾被独眼骑时,占据她的身体。不过要他当一辈子婊子,他可不干,除非是别无选择。潜行作为年轻的雄性,更适合他……但独眼更高大凶猛,而每当狡猾发情时占有她的也总是独眼。
  “据说你会忘记一切。”哈根在丧命的几星期前曾告诉他,“当人类的躯体死去后,易形者的精魂可以在动物体内存活,但记忆会一天天迅速消退,那只野兽会变得越来越不像狼灵,越来越回归本性。终有一天,人的痕迹不复存在,只有野兽存留。”
  瓦拉米尔知道猎人说的是真话。占有欧瑞尔的鹰后,他能感觉到那位易形者在对他咆哮。欧瑞尔被变色龙琼恩·雪诺所害,他对凶手的恨意之深,竟令瓦拉米尔也不由自主地痛恨起那狼灵男孩——是的,当他看到巨大的白色冰原狼悄无声息地跟在雪诺身边,他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易形者之间总能互相感应。曼斯应该准许我占据那匹冰原狼,那样的话我将获得帝王般辉煌的第二次生命。毫无疑问,他可以做到这件事。雪诺的天赋虽然强大,但年轻又未经训练,尚在对抗自己本应引以为豪的本性。

  鱼梁木苍白树干上的红眼睛朝下瞪着他。诸神正在审判我。瓦拉米尔又发起抖来。他做过很多坏事,恐怖的事。他偷过东西,杀过人,也强暴过人。他饱餐人类的血肉,舔过从将死之人被撕开的喉咙里喷出的火热鲜血。他曾在林间跟踪敌人,并趁对方睡觉时扑上去,扯出他们肚子里的肠子,将躯体在泥巴地上撕成碎片。他们的肉好美味啊。“那是野兽干的,不是我,”他嘶哑地争辩,“那都是你们赐予我的天赋。”
  诸神没有回答。他的呼吸在空气中凝成苍白的迷雾,他能感到胡子结了冰。六形人瓦拉米尔闭上双眼。
  他又梦见那个古老的梦。海边的小屋,三只吠叫的狗,还有一位妇人的眼泪。
  小肿。她为小肿哭泣,却没为我掉眼泪。
  小瘤的降世早了一月,生来体弱多病,大家都以为他活不长。他妈直等他快满四岁才为他正式命名,那太迟了。村里人都习惯了叫他小瘤——他还是妈妈肚里的一团肉时,姐姐米哈就这样叫他了。米哈也是照这样给小肿取名字的。小瘤的弟弟出生正当时,生得又红又胖、很是活泼。他贪婪地吮吸着母亲的奶水、母亲则决定让他继承父亲的名字。不过小肿没活到那一天,他死在二岁那年,命名日之前三天。当时我六岁。
  “你的小宝贝跟诸神在一起了,”森林女巫告诉哭泣的母亲,“他再也不会受伤害,再也不会饿肚子,再也不会伤心。诸神把他带回了大地,带回了森林。诸神与我们同在,他们活在岩石和溪流中,飞鸟和走兽间。你的小肿加入了他们。他就是世界,世界就是他。”
  老女人的话犹如一把尖刀刺穿了小瘤。小肿知道。他正看着我呢。小肿知道。小瘤没法逃避,也没法再藏进妈妈的裙子里,更没法带着狗儿们远走高飞、躲开父亲的怒火。狗儿们。断尾、嗅探和咆哮。三条好狗。我的朋友。
  父亲发现这些狗在小肿的尸体旁嗅来嗅去,他没法断定是哪条狗干的好事,所以操起斧子把三条狗都宰了。父亲的手颤抖得那么厉害,以至于挥了两斧才放倒嗅探,四斧才弄死咆哮。浓烈的血味在空气中散发,垂死狗儿的哀鸣不忍卒闻,但当父亲呼唤时,断尾还是听话地过去了。他是最老的一条狗,长年累月的驯服压倒了本能的恐惧。当小瘤潜入它的身体时,一切都晚了。
  不,父亲,求求你,他想叫喊,但狗说不来人话,狗嘴里吐出的只是一串可怜的哀号。父亲只一斧就把老狗的脑袋劈成两半,屋子里的男孩无法遏制地尖叫起来。所以他们都知道了。两天后,父亲将他拖进森林。父亲带着斧子,小瘤原以为是要像对付狗那样对付他,结果父亲把他丢给了哈根。
  瓦拉米尔忽然醒来,身体在猛烈摇晃。“起来,”一个声音尖叫道,“快起来,我们得赶紧逃命。有几百只那种东西。”雪为他盖上了一床僵硬的白毯。好冷。他试图移动,却发现手被冻在了地上。他用力挣脱,扯破了几处皮。“起来,”她再度尖叫,“它们来了。”
  大蓟回来找他了。她抓住他的肩膀摇晃,朝他当面吼叫。瓦拉米尔能闻到她的呼吸,被冻得麻木的脸颊也能感觉到她的温暖。就是现在,他心想,现在下手,否则只有死。
  于是他唤回体内残存的全部力量,逃离自己的身躯,强行闯入她的身体。
  大蓟挺直身子,放声尖叫。
  孽畜。这是她的声音,他的声音,还是哈根的声音?他不知道。她的手指松开了他的旧躯体,一任其倒进雪堆。矛妇剧烈地扭动、惨嚎着。影子山猫曾狂野地反抗他,雪熊更是为了自由而几乎发疯,朝树木、岩石和空气乱抓乱打,但这次是最糟糕的。“出去,出去!”他听见她的嘴巴吼道。她的身躯跌跌撞撞地倒下又站起,她的手像筛糠一样发抖,她的腿扭来扭去、好似跳着一曲怪诞的舞。这期间,他和她的精魂进行着殊死搏斗。最终,她吸了满满一口冰冷的空气,留给瓦拉米尔半个心跳的时间好好享受这具年轻躯体的活力,接着她猛地一咬,鲜血便充盈了他的嘴巴。她伸出她的手抓向他的脸。他想把它们放下,但这双手不听使唤。她抠出了他的眼珠。孽畜,沉浸在热血、痛苦和疯狂之中的他,想起了这个形容。他张嘴叫嚷,她却把他们的舌头吐了出来。
  白色的世界旋转着坠落。片刻之间,他觉得自己进入了鱼梁木内,透过刻画出来的红眼睛看着一个垂死的男人在地上虚弱地挣扎,一个疯狂的女人在月光下跳着血腥的滑稽舞,她撕扯自己的衣服,脸上流下红色泪珠。接着这两个人都消失了,他正在上升,在融化,冷风吹走了他的精魂。他在雪地里,他在云团中,他是麻雀、是松鼠、是橡树。一只角鸮在他的树木间宁静地飞行,追逐一只野兔;瓦拉米尔就是那只角鸮,那只野兔,那些树。在冻土深处,蛆虫正在黑暗中盲目地挖掘,他也是它们。我就是森林,森林就是我。他欣喜若狂。一百只乌鸦感觉到他的存在,便振翅腾空,呱呱怪叫。一只巨大的麋鹿发出喇叭吹奏式的长鸣,惊动了背上的孩子们。一匹沉睡的冰原狼抬头咆哮。但在它们的下一次心跳前,他已掠过,他在寻找身体,寻找独眼、狡猾和潜行,寻找自己的族群。他的狼可以拯救他,他告诉自己。
  这是他身为人类的最后一个念头。
  真正的死亡来得很突然,他感到如波涛来袭般的寒冷,好似一头扎进结冻湖泊下的冰水。接着他发现自己已在月光照耀的雪地上游荡,他的族群紧跟在后。半个世界是黑的。是独眼,他意识到。他嗥叫了一声,狡猾和潜行跟着应和。
  狼群跑到丘顶才停住。大蓟,他回想起来,心中的一部分为失去的机会悲哀,另一部分则为他犯下的恶行悲哀。下面的世界结了冰。缕缕冰霜缓缓地沿鱼梁木向上爬行,竞相攀比。空旷的村庄已不再空旷,蓝眼幽灵行走在雪堆间。有的穿着破烂的褐色衣服,有的穿着黑衣服,还有的什么也没穿,那些东西的身体白得像雪。寒风在丘陵间叹息,带来浓重的气味:死肉,干血,散发出霉菌、腐物和屎尿味道的恶臭皮肤。狡猾发出一声咆哮,露出满口牙齿,颈毛直竖。它们不是人,不是猎物,它们不是。
  山丘下那些并非活物的东西正在移动。它们一个接一个抬起头,望向丘顶的三匹狼。最后抬头的是那个从前叫大蓟的东西。她穿着羊毛、毛皮和皮革,外面盖了厚厚一层闪耀着月光的白霜,移动时霜冻嘎吱破裂。她指尖垂下淡粉色冰柱,犹如以血凝成的十根尖刀。她没有眼球的眼窝闪烁着冰蓝光芒,为她丑陋的形体增添了一种怪诞的美。她在世时从未有过的美。
  她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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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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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夏目漱石,日本近代作家,生于江户的牛迂马场下横町(今东京都新宿区喜久井町)一个小吏家庭,是家中末子。夏目漱石在日本近代文学史上享有很高的地位,被称为“国民大作家”。代表作有《过了春分时节》《行人》《心》三部曲。 [点击阅读]
我的名字叫红
作者:佚名
章节:58 人气:0
摘要:如今我已是一个死人,成了一具躺在井底的死尸。尽管我已经死了很久,心脏也早已停止了跳动,但除了那个卑鄙的凶手之外没人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而他,那个混蛋,则听了听我是否还有呼吸,摸了摸我的脉搏以确信他是否已把我干掉,之后又朝我的肚子踹了一脚,把我扛到井边,搬起我的身子扔了下去。往下落时,我先前被他用石头砸烂了的脑袋摔裂开来;我的脸、我的额头和脸颊全都挤烂没了;我全身的骨头都散架了,满嘴都是鲜血。 [点击阅读]
我的爸爸是吸血鬼
作者:佚名
章节:81 人气:0
摘要:序幕那是萨瓦纳的一个凉爽春夜,我的母亲走在石子路上,木屐像马蹄似的敲得鹅卵石哒哒响。她穿过一片盛开的杜鹃,再穿过铁兰掩映下的小橡树丛,来到一片绿色空地,边上有一个咖啡馆。我父亲在铁桌旁的一张凳子上坐着,桌上摊了两个棋盘,父亲出了一个车,仰头瞥见了我母亲,手不小心碰到了一个兵,棋子倒在桌面,滑下来,滚到一旁的走道上去了。母亲弯下身子,捡起棋子交还给他。 [点击阅读]
战争与和平
作者:佚名
章节:361 人气:0
摘要:“啊,公爵,热那亚和卢加现在是波拿巴家族的领地,不过,我得事先对您说,如果您不对我说我们这里处于战争状态,如果您还敢袒护这个基督的敌人(我确乎相信,他是一个基督的敌人)的种种卑劣行径和他一手造成的灾祸,那么我就不再管您了。您就不再是我的朋友,您就不再是,如您所说的,我的忠实的奴隶。啊,您好,您好。我看我正在吓唬您了,请坐,讲给我听。 [点击阅读]
户隐传说杀人事件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没有想到拉动门栓时竟然发出惊人的响声,令男子吓了一大跳,好在风声掩去了这一声响,没有惊动房间里的人。从太阳落山的时候起就起风了。风儿摇动着树林里粗壮的树枝。整座山峦开始呼啸,呼啸声掠过屋子的屋顶。已经到了11月的月底,天空却刮起了在这季节里不可能出现的南风。据村子里的老人说,现在这个时候刮这样的风,不是一个好兆头。但愿这不是出事的征兆。对男子来说,就是靠着这风声,才使他在拉动门栓时没有被人发现。 [点击阅读]
手机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0
摘要:“脉冲”事件发生于十月一日下午东部标准时间三点零三分。这个名称显然不当,但在事情发生后的十小时内,大多数能够指出这个错误的科学家们要么死亡要么疯癫。无论如何,名称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影响。那天下午三点,一位籍籍无名的年轻人正意气风发地在波士顿的波伊斯顿大街上往东走。他名叫克雷顿·里德尔,脸上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步伐也特别矫健。他左手提着一个艺术家的画夹,关上再拉上拉链就成了一个旅行箱。 [点击阅读]
拇指一竖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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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贝瑞福夫妇对坐在早餐桌前,他们和普通的夫妇没什么不同,这时候,全英格兰至少有好几百对像他们这样上了年纪的夫妻正在吃早餐,这一天,也是个很普通的日子——一星期七天之中,至少有五个这样的日子。天空阴沉沉的,看起来像是会下雨,不过谁也没把握。 [点击阅读]
拉贝日记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胡绳60年前,侵华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惨案,是日本法西斯在中国所犯严重罪行之一,是中国现代史上极其惨痛的一页。虽然日本当时当权者和以后当权者中的许多人竭力否认有这样的惨案,企图隐瞒事实真相,但事实就是事实,不断有身经这个惨案的人(包括当时的日本军人)提供了揭露惨案真相的材料。最近,江苏人民出版社和江苏教育出版社共同翻译出版了《拉贝日记》。 [点击阅读]
挪威的森林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编者语我们为什么选择村上春树?不是因为他连获日本文艺界的奖项:也不是因为他的作品高居日本畅销书榜首:更不是因为他的作品掀起年轻一代的抢购热潮,突破四百万部的销量!那么,为什么?答案是:他和他的作品带给我们思想的特异空间,而轻描淡写的日常生活片断唤起的生活气氛令我们有所共鸣。更重要的是他以六十年代的背景道出九十年代,甚至世世代代的年轻心声。 [点击阅读]
推销员之死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前言阿瑟·米勒,美国剧作家,1915年出生在纽约一个犹太人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一个时装商人,他在哈莱姆上小学,布鲁克林上中学,中学毕业以后工作了两年,后来进入密执根大学,大学期间开始戏剧创作,写了4部剧本,并两次获奖。他第一部在百老汇上演的剧作是《鸿运高照的人》(1944),成名作是1947年创作的《全是我的儿子》,作品获当年度的纽约剧评界奖。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