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冰与火之歌4 - (卷四)群鸦的盛宴(13)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到更多的血。”
  瓦里斯挣扎着坐起来。“您弟弟……如果小恶魔自黑牢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别人会一会过问的,你会有性——性命之忧……”
  “你的性命操在我手里。听着,我才不关心你那些小秘密,但若提利昂有个万一,你也活不长,我保证。”
  “啊,”太监吮着指头上的血。“您要我做一件可怕的事……要我放走谋害咱们好国王的元凶——小恶魔等等,难道您认为他是无辜的?”
  “管他有罪无罪,”詹姆一如既往,像个傻瓜似的回答道,“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这句话说出口是多么简单啊。
  但他从此之后就再没有睡过。弟弟仿佛正站在面前,火炬的光芒扫过丑陋的脸庞,侏儒的断鼻子下挂着笑脸。“你这可怜愚蠢残废瞎了眼的大傻瓜,”弟弟用 最怨毒的声音咆哮道,“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别人说我是怪物,没错!是我杀了你那十恶 不赦、罪有应得的乖儿子!”
  可他没说自己要去加害父亲,如果他说了,我一定会阻止他。成为弑亲者的应该是我,不是他。
  詹姆猜不透瓦里斯目前藏身何处。情报大臣狡诈成性,事发之后便没回过房间,翻遍红堡也没找到关于他的线索。也许他和提利昂一道扬帆出海,得以逃避尴尬的审问。如果是这样,那么此时两人多半已身处狭海之中,在高等舱房里对饮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了。
  或许弟弟把瓦里斯也杀了,并抛尸在城堡地底深处。城堡地下,尸体也许要若干年才会被人发现。詹姆曾亲率十几个卫兵带着火炬、绳索和灯笼下去,没日没 夜地探索蜿蜒曲折的通路、狭窄的爬行地道、隐藏的暗门、秘密阶梯和伸进无尽幽暗之中的天梯。若非这段经历,他都不晓得自己的残废竟是如此真实,男人一定得 有两只手,否则……否则连梯子都不好上,狭窄的走道也不好进——那句成语“手脚并用”可是大实话。最最可悲的是,别人能一手攀爬一手握火炬照明,而他做不 到,只好在漆黑一团中小心摸索。
  辛苦的结果为零。他们只在黑暗中找到灰尘和老鼠。还有龙,地底的龙。他记得龙口铁火盆的炭火放出晕黄的光,所在的温暖房间是六条隧道相交之处,地板 上磨损的红砖与黑砖拼出一幅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马赛克图案。我记得你,弑君者,这头怪兽仿佛低吼道,我一直在这里,等你下来,等你下来。这个钢铁般坚定 的声音詹姆是清楚的,它属于雷加,属于龙石岛亲王。
  他在红堡庭院里和雷加作别的那天,狂风呼啸。王太子披挂起那身著名的黑甲,胸前的红宝石组成三头龙家徽。“陛下,”詹姆恳请,“这回就让戴瑞或巴利斯坦爵士留下来守护国王,让我随您出征吧。他们的披风也和我的一样洁白。”

  雷加王子摇摇头,“我父王怕你父亲更甚于怕我们的亲戚劳勃。他要把你留在身边,以确保泰温公爵不生反心。目前气氛紧张,我可不敢把他的护身符带走。”
  詹姆只觉怒气冲上喉头,“我不是什么护身符!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
  “那你就该记得自己的职责,好好守护国王,”琼恩·戴瑞爵士斥道,“穿起白袍时,你发过誓。”
  雷加把手放在詹姆肩上。“等战争结束,我准备召开大议会,以求革新政事。这事我很久以前就有计划,可惜……嗯,尚未踏上的道路咱们先别议论。等我班师回朝,再作计议。”
  对他来说,这便是雷加王子的遗言。城门之外,一支大军等着雷加,男一支军队也于同时星夜向三叉戟河赶去。龙石岛亲王翻身上马,戴好高耸的黑头盔,奔向自己的毁灭。
  不过他的话确有先见之明。战争结束之后,政事确实“革新”了。“伊里斯以为把我留在身边就等于戴上了护身符,”他对父亲的尸体说,“真可笑,不是吗?”泰温大人似乎赞同儿子的意见,他的笑容更宽阔了——事实上,詹姆认为他很享受死亡。
  奇怪的是,他感觉不到悲伤。我的眼泪在哪里?我的怒火又在哪里?詹姆·兰尼斯特从不缺乏怒火。“父亲,”他告诉尸体,“是你教导我流泪乃是男人脆弱的标志,所以我不可能为你哭泣。”
  今天早晨有上千名贵族男女来到棺材前瞻仰,下午又来了数千百姓。他们衣着简朴,表情肃穆,但詹姆怀疑其中许多人心里面正在暗暗高兴,为首相的暴卒而 倍感痛快。即便在西境兰尼斯特自家的地盘上,泰温公爵与其说受人爱戴,不如说被大家尊敬,而君临人可没有忘记当年城破之日的大肆洗劫。
  所有的哀悼者中,派席尔国师最为伤感。“我曾为六位国王服务,”守灵的第二天夜里,他告诉詹姆,一边狐疑地嗅着味道,“但这里躺着的,却是我记忆之中最伟大的人物。泰温大人从未戴上王冠,但他绝对拥有王者风范。”
  没了胡子,派席尔看上去不只苍老,而且极为虚弱。剃光他的胡子真是提利昂所做过最残忍的事,詹姆心想,他自个儿很明白失去身体的一部分,尤其是最重 要的一部分是什么滋味。派席尔的胡子曾经非常壮观,白如新雪,柔如羔羊,完全遮盖了脸庞与下巴,直垂近腰。国师说话时喜欢捻胡子,这不仅给了他智者的外 貌,还掩盖了所有丑态:下巴上松垂的皮肤,扁平、缺牙的小嘴巴,数不清的疣子、皱纹与老年斑。虽然派席尔努力想把胡子长回来,可惜徒劳无功。从那虚弱的下 巴和褶皱的面孔上长回来的是短须和胡碴,如此稀疏,完全掩饰不了斑斑点点的粉色肌肤。

  “詹姆爵士,我这辈子见证过众多灾祸,”老人缓缓讲述,“战争,流血,谋杀……小时候我在旧镇求学,某年灰疫病来袭,夺去全城一半的人口和学城四分 之三的成员。海塔尔大人烧光了港口里的船只,紧闭城门,并严令麾下士兵杀掉所有企图逃离的人,无论男人、女人还是怀抱中的婴儿,概不例外。结果,当疫病最 终平息时,他却教他们杀了。就在他重开港口的那一天,他们把他从马上拖下来,割了喉咙,还杀了他年幼的儿子。那一天,旧镇的愚民们唾弃他的名讳,但昆顿· 海塔尔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你父亲正是这样的人,一个尽职尽责的大丈夫。”
  “所以他死后才对自己那么满意?”
  尸体的恶臭让派席尔双眼朦朦,“组织……组织枯死后,肌肉萎缩,牵起嘴唇。他没笑,他只是……死了,死了。”老人强忍泪水。“请原谅,我很疲累,告辞。”国师沉重地倚着拐杖,慢慢踱离圣堂。他也行将就木了,詹姆意识到,难怪瑟曦认为他是个废物。
  当然,在亲爱的老姐眼中,宫中一半的人不是废物就是叛徒,该铲除的不仅包皮括派席尔,还包皮括御林铁卫们、提利尔家、詹姆自己……甚至伊林·派恩爵士, 那个担任御前执法官的哑巴——由于职务关系,牢房出的事他脱不了干系,尽管没舌头的派恩向来把事务留给下人打点,但瑟曦认为提利昂的逃脱也是他的错。是我 干的,与他无关,詹姆差点对姐姐说出口,不过最终他答应的却是去盘问地牢长官,一位名叫雷纳佛·伟维水的驼背老人。
  “我这姓氏咋回事呢?大人您肯定觉得奇怪。”詹姆还未开问,对方便喋喋不休地解释,“其实,这是个古老的姓氏。我可没吹牛哟,咱血管里可流淌着王族 的血液。我的祖先是一名公主,我生下来没多久老爹就给我讲过这个故事。”从那斑斑点点的头颅和下巴上的花白胡须来看,伟维水的童年不知距今好几十年了。 “她是幽禁在处女居里的最漂亮的美人,‘海将军’奥肯菲大人被她迷得神魂颠倒,虽然自己结了婚,仍然与之偷情。后来为纪念奥肯菲大人在海上的功业,公主为 他们的私生子取名‘维水’,结果作儿子的日后成了一位伟大骑士,儿子的儿子也同样伟大——此人在‘维水’之前添了一个‘伟’字,以表示他自己并非出于私 生。所以您瞧,我身上也多少带有龙之血脉哟。”
  “啧啧,我懂了,你早不说清楚,我差点把你当成了征服者伊耿。”詹姆晓得,维水不过是黑水湾一带私生子的通用姓氏,“伟维水”一支多半只是从前的小骑士之流吧。“我有紧要事情,比研究你的族谱更紧要。”

  伟维水点点头,“囚犯失踪之事。”
  “还有失踪的狱卒。”
  “罗根,”老人替他说完,“下层看守。他负责第三层,也就是黑牢。”
  “讲讲他的情况。”詹姆不得不往下问。妈的,无聊的演戏。就算伟维水不晓得罗根的身份,詹姆本人对罗根是谁自然一清二楚。
  “头发蓬乱,不修边幅,声音嘶哑,其实,我不喜欢他,很不喜欢他。我刚来的时候,大概十二年前吧,罗根就已经在这里了,是由伊里斯王直接任命的。 哦,他很少来地牢,平时不知上哪儿鬼混去了。这些可疑情况在日常报告中,我都做过禀报,大人,我真的有所提醒,我以真龙血脉向您担保。”
  你敢再提什么真龙血脉,我就要挑几滴出来验个真切,詹姆心想。“这些报告提交给谁?”
  “有的提交给财政大臣,有的提交给情报总管。当然,监狱总管和御前执法官是都看过的,地牢里的事一直这么办。”伟维水挖挖鼻孔,“大人,每当需要他 时,罗根总是及时出现,从不怠慢。不过呢,黑牢几乎没用,在大人您的小兄弟被关押之前,我们这里曾短暂招待过派席尔大学士,之前还有叛徒史塔克公爵。另外 还有三个平民,史塔克公爵发配他们去当守夜人——说实话,我觉得放走那三个危险人物并非明智之举,但公爵的命令上白纸黑字那么写着,我也没办法。可以肯定 的是,这事儿我也写进了报告。”
  “两个睡着的狱卒是怎么回事?”
  “狱卒?”伟维水喷口鼻息,“说狱卒是抬举他们,称做看守还差不多。国库每年固定支付二十位看守的工资,大人,整整二十位,但在我当长官这十多年 里,看守的实际人数从没超过十二位。理论上,我们还应该拥有六位下层看守,三层地牢嘛,二人负责一层——结果现在总共只有三位。”
  “就你和另外两个?”
  伟维水又喷口鼻息,“我是地牢长官呢!大人,我比下层看守地位要高。喏,我负责记点人数,大人您不妨看看我制订的表格,所有数目都整理得清清楚 楚。”伟维水翻开面前那本皮面包皮装的大书。“目前,我们在第一层地牢关押了四名囚犯,第二层关押了一名,第三层则关押了大人您的弟弟。”老人皱皱眉头。 “他已经跑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其实,我应该把他的名字划去才对。”他提起一支鹅毛笔,正儿八经地削起来。
或许您还会喜欢:
阿甘正传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 [点击阅读]
马克吐温作品集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1868年在纽约采访州长竞选的素材写成的一篇政治讽刺小说。作者以夸张的漫画式的笔触,艺术地再现了美国社会中竞选的种种秽事丑闻,揭露了竞选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这篇小说以独立党候选人“我”的自白与大量的新闻、匿名信等引文的对照构成完整的故事,用犀利、夸张、含蓄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腐败政治的愤怒谴责。 [点击阅读]
魔山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一《魔山》是德国大文豪托马斯·曼震撼世界文坛的力作,是德国现代小说的里程碑。美国著名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对《魔山》的评价很高,他于一九三○年看了这部书后曾说:“我觉得《魔山》是整个欧洲生活的精髓。”确实,它不愧为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欧洲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九二九年托马斯·曼获诺贝尔文学奖,《魔山》起了决定性作用,这是评论界公认的事实。二关于托马斯·曼,我国读者并不陌生。 [点击阅读]
1973年的弹子球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喜欢听人讲陌生的地方,近乎病态地喜欢。有一段时间——10年前的事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逢人就问自己生身故乡和成长期间住过的地方的事。那个时代似乎极端缺乏愿意听人讲话那一类型的人,所以无论哪一个都对我讲得十分投入。甚至有素不相识的人在哪里听说我这个嗜好而特意跑来一吐为快。他们简直像往枯井里扔石子一样向我说各种各样——委实各种各样——的事,说罢全都心满意足地离去了。 [点击阅读]
24个比利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0
摘要:※※※※※序言本书叙述的是一则真实故事──威廉.密里根是美国史上第一位犯下重罪,结果却获判无罪的嫌犯,因为他是一位多重人格分裂者。他不像精神病或一般小说上所记载的其他多重人格病患一样使用杜撰的假名,从被逮捕到被控诉开始,他一直都是争论性的公众人物。他的面孔出现在各报章杂志的头版和封面上,心智检查的结果不仅出现在夜间电视新闻节目,更成了报纸的头条新闻,迅速传遍全世界。 [点击阅读]
ABC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0
摘要:在我的这本记叙性的书中,我摒弃了常规,仅仅以第一人称叙述了我亲自处理过的一些案件和勘查过的现场,而其它章节是以第三人称的方式写的。我希冀读者相信书中的情节是真实的。虽然在描述各种不同人物的思想及感情上过于细腻,可是我保证,这都是我当时精细的笔录。此外,我的朋友赫尔克里.波洛还亲自对它们进行过校对。 [点击阅读]
H庄园的一次午餐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0
摘要:“埃莉诺·凯瑟琳·卡莱尔,您被指控于本年七月二十七日杀害了玛丽·杰勒德。您是否承认自己是有罪的?”埃莉诺·卡莱尔笔直地站立着。她那傲然高昂的头、生气勃勃的蓝色眼睛使人惊讶。她的头发像煤炭一样乌黑。修剪应时的眉毛形成两条细线。法庭笼罩在一片沉闷而紧张的寂静中。 [点击阅读]
一个人的好天气
作者:佚名
章节:40 人气:0
摘要:正文第1节:春天(1)春天一个雨天,我来到了这个家。有间屋子的门楣上摆着一排漂亮的镜框,里面全是猫的照片。再往屋里一看,从左面墙开始,隔过中间窗户,一直转到右面墙的一半,又挂了快一圈儿猫的照片,我懒得去数多少张了。照片有黑白的,也有彩色的;有的猫不理睬我,有的猫死盯着我。整个房间就像个佛龛,令人窒息。我呆呆地站在门口。"这围脖真好看哪。 [点击阅读]
一朵桔梗花
作者:佚名
章节:37 人气:0
摘要:1.一串白藤花序幕花街上,点着常夜灯。如今,连一点痕迹都没有了,可是大正(注:日本年号,1911-1926)末年,在那个伸入濑户内海的小小港埠里,有一所即今是当时也使人觉得凄寂的风化区,名字就叫“常夜坡”。活了这么一把年纪,到如今还常常会想起那整晚点着的白花花、冷清清的灯光;奇异的是每次想起,它总是那么凄冷,了无生气。 [点击阅读]
万圣节前夜的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0
摘要:阿里阿德理-奥列弗夫人在朋友朱迪思-巴特勒家作客。一天德雷克夫人家准备给村里的孩子们开个晚会,奥列弗夫人便跟朋友一道前去帮忙。德雷克夫人家热闹非凡.女人们一个个精神抖擞,进进出出地搬着椅子、小桌子、花瓶什么的.还搬来许多老南瓜,有条不紊地放在选定的位置上。今天要举行的是万圣节前夜晚会,邀请了一群十至十七岁的孩子作客。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