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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3 - 第二十八章 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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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早上,她的新裙服终于完工,女仆们用冒着蒸汽的热水注满浴盆,为她全身上下努力刷洗,直到皮肤变红。瑟曦派出自己的贴身侍女替她修剪指甲,理发 梳洗,将她枣红的秀发做成轻柔的小卷儿搭在背上。这位侍女还带来太后最喜欢的十来种香精,珊莎从中选出一瓶甜腻浓烈的花露水,混合着一丝柠檬的味道。侍女 把香水倒在指尖,在她双耳、下巴和乳头上各一轻触。
  随后瑟曦带着女裁缝亲自到场,品评珊莎着装。内衣全是丝绸,裙服本身则由象牙色锦绣和银线编织,银色缎子镶边。当她放下胳膊,长袖快触到地板。这是 成年女人的衣服,不是小姑娘家的,对此她很确定。紧身胸衣的V 形开头几乎露到小腹,它由装饰繁复的密尔蕾丝织成,颜色是鸽子灰。裙子本身则又长又大,腰围极细,珊莎不得不屏住呼吸以便他们为她系紧缚带。
  她的新鞋子是浅灰色鹿皮拖鞋,缠在脚上,好似爱侣。“您真是太美了,小姐,”裁缝评论。
  “是吗?是吗?”珊莎格格娇笑,一边旋身雀跃,裙裾飞舞婆娑。“噢,噢!”她简直等不及要让维拉斯看到了!他会爱上我的,会的,一定会的……他一定会忘了临冬城,爱上我这个人。
  噢!
  瑟曦太后用批判的眼光仔细审视她。“我想,再加带珠宝比较合适。就用乔佛里送的月长石发网吧。”
  “是,陛下,”太后的侍女回答。
  看着发网挂在珊莎耳际,覆到脖子上,太后满意地点点头。“好,很好。诸神眷顾你呀,珊莎,将你造得这般美丽。把这么一位甜美纯真的女孩送给那个怪物,真叫人难以心安。”
  “怪物?什么怪物?”珊莎不懂。她指维拉斯?她怎么知道?除了她自己、玛格丽和荆棘女王,没人知道呀……噢,还有唐托斯知道,可他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丑啊!
  瑟曦·兰尼斯特没有回答。“把斗篷拿来,”她下令,女仆们便遵命行事——这是一件装饰着无数珍珠的白天鹅绒长斗篷,上面用银线绣有一只凶猛的冰原狼。珊莎只消看它一眼,便突然恐惧起来。“这是你家族的颜色,”瑟曦道,女仆们则用一根纤细的银链在她脖子上系紧斗篷。
  新娘斗篷。珊莎不由自主地伸手到喉咙,只想把这东西扯下来扔掉。
  “闭上嘴巴,你会更漂亮,珊莎,”瑟曦告诉她,“现在出发吧,修士正等着你呢,还有无数的婚礼嘉宾。”
  “不,”珊莎冲口而出,“不!”
  “为什么不?你寄养于王家,国王就是你的监护人。既然你哥哥犯上作乱,已被剥夺一切权利,陛下就有义务为你安排婚姻。你的丈夫是我弟弟提利昂。”
  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她满心作呕地想。我的弄臣骑士到底不是傻瓜,他没有骗我。
  珊莎从太后身边退开一步,“我不去。”我要嫁给维拉斯,我要成为高庭的夫人,求求你……“这难为了你,我很明白。想哭就哭吧,如果是我的话,非扯头发不可。他是个卑鄙、肮脏、恶心的小怪物,但你必须嫁给他。”
  “您不能强迫我结婚!”
  “我们当然能强迫你。你可以像个淑女一样,安静地去,念诵那些誓言;也可以挣扎、尖叫,成为马房小弟们的笑柄——最后结果都没差,你必须结婚,然后 上床。”太后打开门,马林·特兰爵士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穿着御林铁卫的全身鳞甲,正等在外面,“护送珊莎小姐去圣堂,”她吩咐,“如果她反抗,就拖 着走,但不准弄坏衣服,它花了不少钱。”
  珊莎拔腿就跑,没出一码就被瑟曦的侍女抓住。马林·特兰爵士恨恨瞪了她一眼,让她不禁畏缩,凯特布莱克则轻轻碰了碰她,道:“照陛下说的做,小可爱,一切没那么坏。冰原狼应该勇敢,不是吗?”
  勇敢。珊莎深吸一口气。是的,我是史塔克家的人,应该勇敢起来。人们全看着她,他们的表情和那天她在场子上被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剥衣服时的观众没两样。那天,正是小恶魔,正是这个她今天要嫁的男人救了她。至少,他没这帮人坏,她告诉自己。“我会安静地去。”
  瑟曦微笑,“我就知道你会。”
  她走了,但整个脑海模模糊糊,记不得如何离开房间,如何走下阶梯,如何穿过庭院,惟一的想法就是强迫自己一步、又一步。马林爵士和奥斯蒙爵士把她夹 在中间,他们身上的披风和她的新娘斗篷一般惨白,只是没有珠宝和冰原狼家徽。乔佛里在城堡圣堂外的阶梯上等她,他戴着王冠,一身绯红和金色的打扮,颇为耀 眼。“今天,我就是你的父亲,”他宣布。
  “不可能,”她反击,“你永远也不是。”
  他脸色一黑。“我当然是。作为你父亲的替身,我有权将你嫁给任何人。任何人!只需一句话,你就得和猪倌小弟拜堂,同他睡在猪圈里。”他的碧眼兴奋地闪光。“我也可以把你赏给伊林·派恩爵士,你觉得呢?”
  她的心一紧。“求求您,陛下,”她哀告,“如果……如果您曾经对我还有那么一点点的爱意,请不要让我嫁给您的——”
  “——舅舅?”提利昂·兰尼斯特穿过圣堂大门走出来。“陛下,”他对乔佛里说,“可否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和珊莎小姐单独谈谈?”
  国王起初想拒绝,但他母亲狠狠瞪了他一眼,于是他退开几步。
  提利昂穿一身装饰金色涡旋花纹的黑天鹅绒上衣,长靴为他增加了三寸身高,脖子系一条红宝石和狮子头的项链。但他脸上那道伤疤又红又可怕,鼻子更是丑陋不堪。“你真是太迷人了,珊莎,”他告诉她。
  “谢谢您,大人。”她想不出别的话。我应该赞他英俊吗?如果我这样讲,他会把我看成骗子还是傻瓜?她垂下头,什么也没说。
  “小姐,想到您被迫接受这次婚姻,如此突然,如此出乎意料,我感到非常遗憾。保守秘密是为了国家利益,这是我父亲大人的意思,为此他还不准我亲自前 来迎接您,很抱歉。”他踱步过来。“我明白,这次婚姻不合你的意,我也不勉强。不愿意的话,尽可以拒绝我,选择我堂弟兰赛尔爵士。这样如何?他年纪与你相 仿,长得也算不错。如果你觉得这样更好,只管开口,我决不阻拦。”

  我不要嫁给任何兰尼斯特家的人,她想对他说,我要维拉斯,我要高庭,我要我们的小狗和花船,我要我的艾德、布兰登和瑞肯。但唐托斯的话又突然回荡在 耳际:提利尔家的人和兰尼斯特完全是一丘之貉,毫无二致,他们盘算的是你的继承权。“您真是太好心了,大人,”她说,内心充满了绝望,“身为王家的被监护 人,我的责任就是听从国王陛下的指示。”
  他用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仔细审度她。“珊莎,我知道自己不是你们小姑娘家的梦中情人,”
  他轻柔地说,“但我也不是乔佛里。”
  “您不是,”她回答,“您一直对我很好,我记得的。”
  提利昂伸出一只指头短小的粗手。“那么,来吧,让我们履行我们的责任。”
  于是他们双手交握,由他把她领到婚礼祭坛前。修士站在天父和圣母之间,等着见证一对新人的结合。她看见唐托斯爵士穿着小丑的杂色服装,用又圆又大的 眼睛盯着她瞧。御林铁卫中,巴隆·史文爵士和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在,但没有洛拉斯爵士的身影。提利尔家的人统统缺席,她猛然间意识到。但婚礼的宾客和见 证人倒是不缺:太监瓦里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菲利普·福特爵士、波隆爵士、贾拉巴·梭尔,还有其他十来个显贵齐聚一堂。她看见咳嗽的盖尔斯伯爵,看见 正在吸奶的艾弥珊德伯爵夫人,还看见坦妲伯爵夫人那个怀孕的女儿正在莫名其妙地哭泣。
  她在哭啊,珊莎心想,等婚礼完毕,我就会和她一样了。
  对珊莎而言,整个仪式犹如在梦中进行。她温顺地完成了所有的一切。祷告、宣誓和歌颂,一百根长蜡烛在燃烧,一百道跳动的光线由她朦胧的泪眼看来,竟 成千万道花火飘摇。她裹着印有父亲纹章的衣服,没人注意到她在哭;又或者他们早看到了,只是假装不在意。在一片麻木中,换斗篷的时刻到了。
  作为国王,乔佛里代替了父亲艾德·史塔克公爵的位置。当他的手摸到她的肩膀,朝斗篷的钩扣伸去时,她僵硬得像根长枪。一只手扫过乳房,在上面捏了一下,接着她的新娘斗篷便解开了,乔佛里将其优雅而夸张地扫下,露齿而笑。
  他舅舅则没他这份从容。提利昂穿的新郎斗篷又厚又重,红天鹅绒上绣着无数狮子,边沿是金色缎子与红宝石。没人帮忙,没人搬来一把凳子,而新郎比新娘整整矮了一尺半。他走到她身后,珊莎感到他用力拉她的裙子。他要我跪下,想到这,她不禁面颊通红。事情不该这样的。
  她上千次梦见自己的婚礼,梦见自己的未婚夫强壮而挺拔,高高地站在面前,将自己的斗篷披在她肩膀,表示永远的守护。随后,他一边靠过来为她系钩扣,一边轻轻吻她。
  她感到第二次的拉扯,这次更急迫。我才不跪呢!反正没人在乎我的的感受。
  侏儒第三次拉她。而她顽固地撅起嘴巴,假装不去在意。身后,有人吃吃窃笑。是太后,她心想,不过是谁都没关系。到最后,所有人都笑了,其中乔佛里最为响亮。“唐托斯,你给我趴在地上,”国王命令,“我舅舅爬不到新娘子身上去呢。”
  结果她的夫君大人得站在弄臣背上为她系好代表兰尼斯特家族的绯红斗篷。
  珊莎转过身去,发现侏儒朝上瞪着她,嘴巴抿紧,脸庞就跟她身上的斗篷一般红。突然间,她为自己的顽固而羞愧,于是抚平裙子,跪在丈夫面前,让两人的头颅处于同一高度。“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愿你成为我的夫君和依靠。”
  “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侏儒嘶哑地念诵,“愿你成为我的妻子和连理。”他倾身向前,四片嘴唇在空中轻轻一触。
  他好丑啊。当他靠近时,珊莎想。他简直比猎狗还丑。
  修士将水晶高高举起,虹彩光芒照在他们脸上。“在此,在诸神和世人的见证下,”他朗声道,“我庄严宣布,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与史塔克家族的珊莎结为夫妻,从今以后,他们就是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直到永远。任何干舒他们婚姻的人,将受到无情的诅咒。”
  她咬紧嘴唇,才没有哭出来。
  婚宴在首相塔里的小厅召开,参加者约有五十,其中除了婚礼的见证人,还有兰尼斯特家族的封臣和盟友等。提利尔家的成员终于现身。玛格丽忧伤地看了她 一眼,荆棘女王由左手和右手扶持着进入,脸上的神情当她是具业已入土的死尸,而埃萝、雅兰和梅歌则装作不认识她。这就是我的朋友,珊莎苦涩地想。
  她的丈夫喝得多,吃得少。当有人上来送菜或恭贺时,他简短地点点头,此外大部分时间里,阴沉得像岩石一样。婚宴似乎没个完,珊莎半点胃口都没有。她 只盼这一切早早结束,却又害怕一切结束的时刻——因为那个时候,就要闹新房了。男人们会把她背向婚床,沿途脱个精光,大声喧哗粗鲁的玩笑,描述她今晚的遭 遇;而女人们会对提利昂作同样的事。人们玩够后,就让他俩赤身裸体地抱在一起,退到新房外看热闹,隔门叫嚣各种婬秽的语言。这是维斯特洛的婚俗,从小她就 觉得十分地好奇、兴奋和期待,如今却只感到恐惧。他们脱她衣服时她不会哭,可她明白一旦自己听到第一声婬荡的调笑,眼泪必定会不争气地流出来。
  听到乐师开始演奏,她胆怯将手放在提利昂的手上,“大人,我们是不是带领大家跳舞呢?”
  他嘴唇扭了扭,“我认为我们今天已经带给大家足够的娱乐了,你觉得呢?”
  “遵命,大人。”她抽手回去。
  于是,舞蹈改由乔佛里和玛格丽带领。这个怪物,怎能跳得如此优雅?珊莎忍不住想。她经常做白日梦,幻想自己如何在婚宴上雀跃跳舞,每双眼睛都注目她和她的白马王子。在梦中,人人脸上都洋溢着欢乐;而如今,竟连自己的丈夫也没有笑。
  客人们纷纷加入国王和他的未婚妻的行列。埃萝和她年轻的侍从未婚夫跳舞,梅歌与托曼王子跳舞。黑头发、大黑眼睛的密尔美女玛瑞魏斯夫人舞动得如此煽 情,吸引了厅内每个男人的目光。提利尔公爵夫妇跳得有条不紊。凯冯·兰尼斯特爵士邀请了提利尔公爵的的妹妹,洁娜·佛索威夫人。梅内狄斯·克连恩和被流放 的王子贾拉巴·梭尔一起下场,王子穿着一身夸张的羽毛服饰。瑟曦·兰尼斯特太后先和雷德温伯爵跳舞,随后与罗宛伯爵,最后又找到自己的父亲,首相大人跳得 流畅沉稳、不苟言笑。

  珊莎静静坐着,手放于膝,目睹太后又跳又笑,甩动金色的发卷。她好迷人,珊莎迟钝地想,我好恨她。于是她别过头去,去看月童和唐托斯跳舞。
  “珊莎夫人,”加兰·提利尔爵士走到高台下面,“能否有幸与您跳一曲?如果您夫君大人同意的话?”
  小恶魔大小不一的眼睛往中间一挤。“我的夫人想和谁跳就和谁跳。”
  或许应该留在丈夫身边,可她实在太想跳……而且,而且加兰爵士是玛格丽、维拉斯和百花骑士的兄弟。“爵士先生,看到您的容颜相貌,我才明白人们为何称您为‘勇武的’加兰。”她执起他的手,一边说。
  “夫人过誉。其实,这外号是我哥维拉斯起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我。”
  “保护您?”她不解地看着他。
  加兰爵士笑道:“当年我是个胖胖的小男孩,而我们有个叔叔就叫‘粗胖的’加尔斯。为避免我将来和他一样,维拉斯替我取了这个外号。起初他还恶作剧地 威胁我,要叫我‘贫血的’加兰,‘苦恼的’加兰和‘丑陋的’加兰呢。“想到这些甜美的玩笑,珊莎不由得微笑。她忽然荒谬地开心起来,感到未来毕竟还有希望 ——即便希望不大。她笑着,任由音乐引导自己,迷失在舞步中,迷失在笛子、竖琴和风笛的吹奏中,迷失在鼓点的节律中……舞蹈让他们接近,她时而倒进加兰爵 士怀里。“我夫人很关心您,”
  他悄悄地说。
  “莱昂妮夫人真是太好心了。请告诉她,我一切都好。”
  “一个出嫁的新娘应该不止是‘好’而已,”他语调温柔,“您看起来都快哭了。”
  “这是欢乐的眼泪,爵士先生。”
  “您的眼睛泄露了一切。”加兰爵士带她转了一圈,将她拉近。“夫人,我见过您看我弟弟的目光。洛拉斯既勇敢又英俊,是我们家里的骄傲……但您的小恶魔才是丈夫的料,请相信我,他比看上去要高大得多。”
  珊莎还不及回答,音乐的变换便将两人分开。这一次的舞伴是红面孔、汗水淋漓的梅斯·提利尔,接着是玛瑞魏斯伯爵,再下来是托曼王子。“我也想结婚,”胖胖的九岁小王子叫道,“我比我舅舅高呢!”
  “是啊,小家伙,”分开前珊莎告诉他。后来,凯冯爵士赞她美丽,贾拉巴·梭尔用她听不懂的盛夏群岛语言唧咕了半天,雷德温伯爵则祝愿她的婚姻快乐长久,并生出许多胖小子。再次换舞伴时,轮到她和乔佛里面对面。
  珊莎立时僵硬,但国王紧握住她的手,将她拉近。“不用这么悲伤,我舅舅的确又矮又丑,但你可以来陪我。”
  “你要和玛格丽结婚的!”
  “国王可以随心所欲。我父亲就和许多妓女睡过。从前有个伊耿国王也这么做——似乎是伊耿三世,或者四世——他有许多妓女和许多私生子。”他们随音乐旋转,乔佛里给了她湿湿的一吻。“只要我开口,我舅舅就会把你送到我床上。”
  珊莎拼命摇头,“不,他不会的。”
  “他当然会,否则我要他脑袋。从前那个伊耿国王就是这样,不管别人结没结婚,想要谁就要谁。”
  谢天谢地,换舞伴的时间又到了。可她的脚僵成了木头,随后的罗宛伯爵、塔拉德爵士和埃萝的侍从未婚夫定然以为她是个特别蹩脚的舞伴。最后她重新轮到加兰爵士,幸运的是,舞蹈就在这时结束。
  她的宽慰没有维持片刻,当乐声渐息,只听乔佛里大声嚷道:“闹新房的时间到了!让我们脱她的衣服,看看这头母狼怎么和我舅舅交配吧!”其他人纷纷高声附和。
  她的侏儒丈夫将目光缓缓地从酒杯间抬起来。“我不要闹新房。”
  乔佛里一把抓住珊莎的胳膊,“必须!这是我的命令!”
  小恶魔将匕首猛然插进桌子,握柄不住颤动。“很好,那你自己闹新房时就得装个假鸡巴去了,我会Yan了你,我发誓。”
  一阵骇然的沉默。珊莎想从乔佛里身边离开,但他握住不放,撕裂了她的袖子。没人听见,没人在意。只见瑟曦太后转向她的父亲,“您听见他的话了么?”
  泰温公爵站起身来,“闹新房的事,我们可以商量。但是,提利昂,我不许你口出狂言,舒及国王的人身安全。”
  她看见丈夫脸上青筋暴突。“我失言了,”他最后说,“这是个差劲的玩笑,陛下。”
  “你竟敢威胁要Yan割我!”乔佛里尖叫。
  “是啊,陛下,”提利昂说,“我好嫉妒您高贵的命根子,因为我自己的又短又小呢。”他邪恶地望着外甥,“噢,我又放肆了,请您别割了我舌头,否则我真不知该拿什么来满足您赐给我的娇妻哟。”
  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忍俊不禁,其他人也窃窃偷笑,只有乔佛里和泰温公爵没有表情。
  “陛下,”首相大人说,“您瞧瞧,我儿子醉得一塌糊涂。”
  “是的,”小恶魔承认,“但没有醉到不能上床的地步。”他跳下高台,粗鲁地夺过珊莎的手。
  “来吧,老婆,该我撞开你的城门啰。今晚,让我们好好玩城堡游戏。”
  珊莎羞红了脸,任侏儒带她走出小厅。我能有什么选择?提利昂走路的姿势简直就是古怪的蹒跚,尤其是像现在这般走得飞快的时候。诸神保佑,乔佛里或其他人没有跟上来。
  由于他们是新婚夫妇,因此特别腾出首相塔高层一间大卧室供他们使用。进房后,提利昂一脚将门踢上。“珊莎,餐具柜里有一壶上好的青亭岛金色葡萄酒,请给我倒一杯,行么?”

  “这样好吗,大人?”
  “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你瞧,我其实没有醉,但我真的想喝醉。”
  珊莎拿出两个杯子,一人倒满一杯。如果我也喝醉,会不会比较容易些?她坐在巨大的遮罩床边,狠狠吸了三口,喝掉半杯。酒是佳酿,但她紧张到品不出滋味,只觉头脑发晕。“您要我脱衣服吗,大人?”
  “提利昂。”他抬起头。“我叫提利昂,珊莎。”
  “提利昂。大人,您要我自己脱衣服,还是您帮我脱?”她又咽下一口酒。
  小恶魔转头不看她,“我头一次结婚时,由一个喝醉酒的修士主持,一群猪作见证。我和我老婆就用我们的证人来操办婚宴。泰莎喂我骨头,我从她手上舔油脂,吃饱喝足后,我们笑闹着滚到床上……”
  “您结过婚?抱歉,我……我忘了。”
  “你什么也没忘,因为我从没给人讲过。”
  “您夫人是谁,大人?”珊莎不由得好奇。
  “我的泰莎夫人,”他嘴唇扭曲,“来自西维费斯家族(注:Silverfist,意为一把银币),他们家族的纹章是染血床单上的一百零一枚钱币——一百枚银币和一枚金币。我们的婚姻非常短暂……对一个侏儒而言,这大概就是报应吧。”
  珊莎望着自己的手,什么也说不出来。
  “你多大了,珊莎?”过了一会儿,提利昂问。
  “十三岁,”她说,“还差半个月。”
  “诸神慈悲,”侏儒又灌了一大口酒。“好吧,说话也不会让你长大。那么,夫人,我们可以继续么?你愿意么?”
  “只要我丈夫开心,我什么都愿意。”
  听到这话,他似乎很生气。“你把礼貌当城墙,将自己藏在后面。”
  “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珊莎回答。这是茉丹修女经常的教诲。
  “我是你的丈夫。你应该把盔甲脱掉。”
  “您要我脱衣服吗?”
  “没错,”他推开酒杯,“我的父亲大人明令我必须完成这桩婚事。”
  她开始脱衣服,手不住颤抖,好象没有指头,只剩十根千疮百孔的木桩。最后她终于勉力解开扣子和衣带,任斗篷、裙服、腰带和衬裙滑到地上。接着脱内 衣,手臂和大腿都起了鸡皮疙瘩。她望向地板,羞得不敢看丈夫,等脱光后才扫了一眼,发现他正目不转睛地瞪着她瞧。碧眼里闪动着饥渴,黑眼里则是怒火。珊莎 说不准哪边更可怕。
  “你还是个孩子,”丈夫道。
  她用双手遮住乳房。“我有月事了。”
  “你还是个孩子,”他重复,“但我想要你。你害怕吗,珊莎?”
  “怕。”
  “我也害怕。我知道我很丑——”
  “不,我的夫君——”
  他站起来,“不用说慌,珊莎,我明白自己是个畸形儿,长得可怕又丑陋,身材矮小得不成比例,可是……”她听见他吞了吞口水,“……可是,只要在床 上,吹灭蜡烛,我就和其他男人一样强。吹灭蜡烛,我就是你的百花骑士。”他又灌下一口酒。“我很慷慨,对忠实于我的人,都会回报以忠实。你瞧,打起仗来我 不是懦夫,用起脑子也不差——至少,这点小聪明应该得到肯定吧。再说,我这个人还算温柔,温柔可不是我们兰尼斯特家族的禀性呢,但我知道自己能做到。
  我可以……我可以当你的好丈夫。”
  他和我一样害怕,珊莎终于明白。或许该对他好一点,但她实在做不到。在她心底,能感觉到的只有丝丝怜悯,而怜悯是欲望的毒药。他定定地望着她,期盼她说些什么,但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她只是浑身发抖地站着。
  当他清楚她不会给他任何答案时,提利昂·兰尼斯特一口喝干了所有的酒。“我明白了,”
  他痛苦地说,“上床吧,珊莎。我们必须履行责任。”
  她爬上羽床,觉察到他继续瞪着她。床边小桌上燃着一只加香料的蜂蜡烛,被单间撒了无数玫瑰花瓣。她牵起毯子,想盖住身体,只听丈夫道:“不。”
  她觉得很冷,但还是顺从了,同时闭上眼睛,静静地等待。过了片刻,她听见丈夫脱下鞋子,随后是脱衣服的沙沙声。当他跳上床,将手放到她乳房上时,珊 莎再次发起抖来。她紧紧闭上眼睛,每块肌肉都紧蹦,内心恐惧着即将发生的事。他会再摸她吗?会吻她么?我应该打开双腿吗?她不知该怎么做。
  “珊莎,”丈夫的手放开了,“请你睁开眼睛。”
  她必须顺从丈夫的,于是她睁开眼睛。只见对方裸着身子坐在她脚边,双腿交接的地方,又长又硬的男根从一丛粗厚的金毛丛中伸出来——那也是他全身上下惟一挺拔的地方。
  “夫人,”提利昂开口,“别误会,你真的非常可爱,可我……我做不到。唉,我父亲真是个混蛋!没关系,我们可以等,一月,一年,一个季节,无论多久。等你了解我、相信我的时候再做吧。”他笑笑,似乎想让她安心,可没鼻子的脸却更可怕和古怪了。
  看着他,珊莎告诉自己,看着自己的丈夫,好好了解他。茉丹修女说过,每个男人都有其可爱之处,去发现他的优点吧,努力观察。于是她瞧向丈夫矮短的双 腿、浮胀的额头、一碧一黑的眼睛和满头满脸的金发金须。好丑哦,连他的男根也一样,又大又长,脉络突出,带一个涨成深紫色的头。不对,不对,他哪有一点 美?我到底造了什么孽,上天要我嫁给他?
  “以我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小恶魔道,“我发誓,在你心甘情愿接受我之前,我决不碰你。”
  她鼓起所有勇气,望向丈夫那对大小不一的眼睛,“大人,如果我说永远也不行呢?”
  他嘴唇抽搐,好似她甩了他一巴掌。“永远也不行?”
  她脖子僵硬,连自己也不明白到底点头了没有。
  “原来如此,”他说,“原来如此,这就是诸神造妓女的原因罢。”他将粗短的指头握成拳,从床上爬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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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回顾我的文学生涯,从早期的写作起,我就把小说的舞台放在了位于日本列岛之一的四国岛中央、紧邻四国山脉分水岭北侧深邃的森林山谷里的那个小村落。我从生养我的村庄开始写起,最初,只能说是年轻作家头脑中的预感机能在起作用,我完全没有预料到这将会成为自己小说中一个大系列的一部分。这就是那篇题为《饲育》的短篇小说。 [点击阅读]
我弥留之际
作者:佚名
章节:59 人气:0
摘要:朱厄尔和我从地里走出来,在小路上走成单行。虽然我在他前面十五英尺,但是不管谁从棉花房里看我们,都可以看到朱厄尔那顶破旧的草帽比我那顶足足高出一个脑袋。小路笔直,像根铅垂线,被人的脚踩得光溜溜的,让七月的太阳一烤,硬得像砖。小路夹在一行行碧绿的中耕过的棉花当中,一直通到棉花地当中的棉花房,在那儿拐弯,以四个柔和的直角绕棉花房一周,又继续穿过棉花地,那也是脚踩出来的,很直,但是一点点看不清了。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