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冰与火之歌1 - 卷1:权力的游戏 Chapter10 提利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临冬城堡的巨石迷宫深处,传来一声狼嚎。嚎叫声在堡垒间悬荡,如同一面哀悼的旗帜。虽然图书馆里温暖舒适,提利昂听了却不禁从书堆里抬首,颤抖起来。狼嚎中有种神秘莫测的力量,将他硬生生自现实抽离,弃置于一片广寒的阴郁森林,浑身**,在恶狼追逐下亡命奔逃。当冰原狼的嚎叫声再度传来,提利昂终于忍不住阖上他正在读的书,那是一部探究季节更迭的百年古籍,出自某位早已长眠地下的老学士之手。他打了个呵欠,用手背微微掩住嘴巴。晨色自高窗缝里泄进图书馆,他的写字灯火光摇曳,灯油已尽。他又整夜没睡,然而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提利昂·兰尼斯特向来不是个需要大量睡眠的人。他挪动僵硬酸麻的双脚下了长凳,稍事按摩之后,跛着脚走到桌边。修士正趴在桌上,轻声打鼾,头枕在面前一本敞开的大书上。提利昂瞄瞄书名,原来是《伊萨穆尔国师传记》,难怪他会看到睡着。“柴尔,”他轻声唤道,年轻修士陡地惊醒,困惑地眨眨眼,象征他身份的水晶在银项链上晃动。“我去吃早餐,记得帮我把书放回架上。不过动作轻点,这些瓦雷利亚卷轴的羊皮纸很脆弱。伊弥顿的《战争兵器》是一部很稀有的书,我这辈子只看见你这份抄本。”柴尔还没完全清醒,朝他打了个大呵欠。提利昂耐着性子又重复了一遍,然后拍拍修士的肩膀,让他去工作。走出门外,提利昂深吸一口清晨的冷空气,接着费力地走下环绕藏书塔那一级级陡峭的螺旋梯。阶梯高窄,他的脚却短小畸形又扭曲。旭日还没高过临冬城城墙,但校场里已有不少人开始练习。桑铎·克里冈刺耳的声音传了过来:“那小子拖拖拉拉地还不断气,早点死了不挺干脆?”提利昂往下看,看到“猎狗”站在年轻的乔佛里身旁,周围簇拥着一群侍从。“至少他没吭半声,”王子说,“吵的是那只狼,吵得我昨晚快没法睡了。”克里冈的随从为他戴上黑甲头盔,他高大的身躯在硬土地上拉下长长的影子。“假如您高兴,我去叫那只东西闭嘴。”他透过打开的面罩说。这时他的随从将长剑递上,他试了试剑的重量,在清晨的冷空气里比划了几下。在他身后,广场上传来金属交击的声音。王子听了这主意似乎很高兴。“叫狗去杀狗!”他叫道,“反正临冬城里多的是狼,少它一条史塔克家也不会发现。”提利昂跳过最后一级阶梯,下到场子。“好外甥,真不好意思,”他说,“史塔克家的人会数数,不像某位王子,连六都算不到。”乔佛里至少知道脸红。“有声音,”桑铎道,他故意从面罩里向外瞧,左顾右盼地道,“莫非是空气中的精灵!”王子笑了,每次他的贴身护卫作假演戏,都能把他逗得咯咯笑。提利昂早就不以为意。“下面。”高大的桑铎往下瞟了一眼,然后假装刚发现似的道:“原来是提利昂小少爷,”他说,“请您原谅,我方才没见您站这儿呢。”“我现在没心情跟你计较,”提利昂转向他的外甥,“乔佛里,你快去拜见史塔克公爵和夫人,不然就晚了。你要向他们表达你的哀悼,请他们宽心。”乔佛里听罢立刻露出少不更事的暴躁脸色:“我请他们宽心有什么用?”“一点用都没有,”提利昂回答,“但这是应尽的礼数,不然大家会注意到你刻意缺席。”“那史塔克小孩算什么东西,”乔佛里说,“我可不想去听老女人哭哭啼啼。”提利昂·兰尼斯特踮起脚尖,狠狠地摔了侄子一个大耳光,男孩的脸颊立刻红肿起来。“你敢再说一句,”提利昂道,“我就再赏你一记耳光。”“我要去告诉妈妈!”乔佛里喊。提利昂又打了他一个巴掌,这下子他两边脸颊都一般通红了。“随你去跟她怎么说,”提利昂告诉他,“但你首先给我去乖乖拜见史塔克公爵夫妇,我要你在他们面前跪下,说你自己感到非常遗憾,说即便是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只要能让他们宽心,你都愿意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最后还要为他们献上你最虔诚的祝祷,你听懂了没有?听懂了没有?”男孩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但还是勉为其难地点点头,然后转身捂着脸颊,横冲直撞地跑离广场。提利昂目送他远去。一团黑影突然笼罩住他,他转过头,发现高大的克里冈正如同陡峭绝壁般阴恻恻地朝他逼近,煤烟色的黑甲宛如灿烂阳光中的污点。他已经放下了头盔上的面罩,面罩的形状是一只咧嘴咆哮的凶狠猎犬,令人怵目惊心,不过提利昂认为比起克里冈那张烧得稀烂的脸,这面罩已算美得太多。“大人,王子不会轻易忘记您刚才对他的举动的。”猎狗警告他,克里冈的声音从头盔里传来,原本的狞笑成了空洞的轰隆。“他记得最好,”提利昂·兰尼斯特回答,“哪天要是他忘了,你这条狗可要好好提醒他。”他环视广场,又问:“你知道我哥哥在哪儿?”“正与王后共进早餐。”“啊哈。”提利昂道,他半敷衍地朝桑铎·克里冈点头答谢,然后提起那双畸形的腿,尽全力快步离开,心里可怜今天首位与猎狗过招的骑士,那家伙正在气头上。客房的早餐室里摆了一桌冰冷而了无生气的餐点,詹姆、瑟曦和公主王子们坐在一起,低声交头接耳。“劳勃还没起床?”提利昂没等他们招呼,径自在餐桌前坐下。姐姐用那种打从他出生起便惯有的鄙视眼神瞟了他一眼:“国王根本没睡。他整晚和史塔克大人在一起,难过得心都快碎了。”“咱们的好劳勃那颗心倒是挺大的。”詹姆慵懒地微笑。提利昂很清楚哥哥那对凡事都蛮不在乎的个性,因此不想跟他计较。自己过去那段惨痛而漫长的童年岁月里,只有詹姆对他有过那么一丝感情和尊重,光为这一点,提利昂就不愿跟他计较任何事。侍者迎上前来。“我要面包皮,”提利昂告诉他,“两条这种小鱼,再配上一杯上好的黑啤酒。噢,还要几片培根,记得煎焦一点。”仆人鞠了个躬告退之后,提利昂转头面对他的兄姐。这对孪生兄妹今天都穿着深绿色的衣服,正好搭配他们眼瞳的颜色;金色的卷发呈现出时髦的波浪,金饰在他们的手腕、指间和颈项上闪闪发亮,两人看起来真像一个模子刻出的雕塑。提利昂不禁暗忖,若自己也有个双胞兄弟,不知会是什么样?不过想归想,他决定还是不要成真的好。每天在镜子前面对自己已经够糟,要再多出个长得和他一副德行的人,那还了得?这时托曼王子开口问:“舅舅,你知道布兰现在怎么样了?”“我昨晚经过病房时,”提利昂回答,“病情既没恶化也没好转,学士认为还有希望。”“我希望布兰登不要死。”托曼怯生生地说。他是个可爱的孩子,一点也不像他哥哥。不过话说回来,詹姆和提利昂两人也没什么共通之处。“史塔克大人有个哥哥也叫布兰登,”詹姆饶富兴味地说,“后来作人质被坦格利安家给杀了。看来这名字还真不吉利。”“呵,还不至于不吉利到那种程度啦。”提利昂道。此时侍者送来了餐点,他随即撕下一大块黑麦面包皮。瑟曦正满怀戒心地盯着他瞧。“你这话什么意思?”提利昂不怀好意地朝她笑笑:“没别的意思,只是恭祝托曼如愿以偿啰。老学士说那孩子活下来的机会很大,所以……”说完他啜了口啤酒。弥赛听了高兴得惊叫出声,托曼也露出腼腆的微笑,然而提利昂注意的却不是他俩的反应。詹姆和瑟曦交换眼神的时间不过一秒,但他可没错过。接着他姐姐低下头,视线垂到餐桌上。“老天真残忍。这些北方的神,竟让一个年幼的孩子苟延残喘,实在是太狠毒了。”“老学士具体是怎么说的?”詹姆问。提利昂咬了口培根,发出松脆的声响。他若有所思地嚼了一会儿方才开口:“他认为那孩子要死早就死了,不会这样拖了四天毫无动静。”“舅舅,布兰会好起来么?”小弥赛菈又问。她从母亲那里继承了所有的美貌,却丝毫没有半点瑟曦狠毒的性格。“小宝贝,他的背摔断了,”提利昂告诉她,“两只脚也都残废。他们现在喂他蜂蜜和开水,不然他会活活饿死。也许等他醒来之后,可以吃东西,但却一辈子都别想走路了。”“等他醒来,”瑟曦重复了一遍,“你觉得有可能?”“只有天上诸神知道,”提利昂答道,“老师傅只是揣测罢了。”他又咬了几口面包皮,“不过我敢说那孩子的狼是支持他活下去的原动力,它每天不分昼夜守在窗外,叫个不停,怎么赶也赶不走。老师傅说他们曾关上窗子,以为如此便能减少噪音,谁知布兰的情况却立刻恶化,后来他们打开窗户,他又转危为安。”王后颤声道:“那些动物古怪极了,”她说,“瞧那模样就很危险,我绝不准它们随我们回南方去。”詹姆道:“好姐姐,我看你是阻止不了的,它们和女孩可是形影不离呢。”提利昂开始吃他的烤鱼。“这么说你们很快就要动身了?”“我还嫌不够快。”瑟曦说。接着她突然皱眉,“‘我们’?那你呢?诸神在上,别跟我说你想留在这种鬼地方。”提利昂耸耸肩:“班扬·史塔克要带他哥哥的私生子返回守夜人军团,我打算跟他们一起走,好亲眼见识见识传说中的绝境长城。”詹姆笑道:“好弟弟,你可别玩得太高兴,也当起黑衣弟兄啦。”提利昂哈哈大笑:“呵,叫我打一辈子光棍?那怎么成,全国的妓女都会抗议的。放心,我不过是想爬上长城,对着世界的边缘撒泡尿罢了。”瑟曦霍地起身:“够了,别当着孩子们的面说这种粗话。托曼,弥赛菈,我们走。”她快步离开饭厅,仆人和孩子们簇拥在后。詹姆·兰尼斯特用他那双冰冷碧眼打量着他的弟弟:“如今史塔克的儿子生死未卜,我看他决计不会放心离开临冬城。”“如果劳勃下了命令,他肯定会走。”提利昂道,“而劳勃一定会命令他南下,反正史塔克大人对他儿子根本爱莫能助。”“他可以帮他早日解脱,”詹姆道,“如果是我儿子,我就会这么干,这才是为他好。”“亲爱的哥哥呀,我可不建议你把这话拿去对史塔克大人讲。”提利昂道,“他可不会了解你的好心肠哟。”“就算那孩子活下来,也成了跛子。恐怕连跛子都不如,根本就是个畸形的怪胎。我宁可干脆利落地死。”提利昂用耸肩来回应这番话,只是这个动作更突显出他的驼背。“畸形怪胎,”他说,“不是我多嘴,但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活着起码还能充满希望。”詹姆微笑道:“你这小恶魔还真心术不正,是吧?”“呵,那当然,”提利昂承认,“我真心希望那孩子活过来,不为别的,我想听听他还知道些什么。”哥哥的笑容像酸败的牛奶般突然僵住。“提利昂,我亲爱的好弟弟,”他阴阴地说,“有时候我还真不知道你站在哪一边。”提利昂满嘴都是面包皮和煎鱼,他灌了一大口黑啤酒把食物冲下肚,露出狼一般的笑容对詹姆笑笑:“唉,我最亲爱的詹姆哥哥呀,”他说,“你这话好伤我的心,你难道不知我最爱家人了吗?”
或许您还会喜欢:
夜城2·天使战争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圣犹大教堂是夜城唯一的教堂,我只有在生意需要的时候才会去。这间教堂距离到处都有敬神场所的上帝之街很远,独自耸立在一个极为安静的角落里,远离夜城一切华丽亮眼的霓虹。这是间不打广告的教堂,一间毫不在意路过的人们愿不愿意进入的教堂。它只是默默地待在原地,以防任何不时之需。圣犹大教堂以迷途圣人之名而建,是一幢非常非常古老的建筑,甚至可能比基督教本身还要古老。 [点击阅读]
夜城3·夜莺的叹息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夜城里任何形式的能量都有,不过想要在这里成为电力供货商的话,不但需要稳定的能量,还得要不受外界干扰才行。不管怎样,夜城中形形色色的霓虹灯光总是得要有电才能运作。身为一座大城市中的小城市,夜城拥有许多能量来源,包皮括某些不合法甚至不自然的能量,比方说活人血祭、囚禁神祇、折磨理智,甚至是吸收了能量力场的小型黑洞。还有一些十分浩瀚恐怖、诡异奇特的能量来源,以人类心智无法承受的方式运作。 [点击阅读]
夜城5·错过的旅途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夜城老是给人一种时间不够的感觉。你可以在这里买到所有东西,但就是买不到时间。由于我有许多事情要办,又有许多敌人在身后追赶,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地穿梭在夜城的街道之间。我很惊讶地发现来来往往的人潮都跟我保持一种比平常还要遥远的距离,看来若非我母亲的身分已经流传开来,就是大家都听说了当权者公开悬赏我的项上人头。为了避免卷入无妄之灾,于是众人纷纷及早走避。 [点击阅读]
夜城6·毒蛇的利齿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伦敦中心附近藏有一个可怕的秘密,有如毒蛇缠绕在其中:夜城。一个黑暗堕落的地方,一个大城市中的小城市,一个太阳从未照耀也永远不会照耀的所在。你可以在夜城中找到诸神、怪物,以及来自地底深处的灵体,如果他们没有先找上门来的话。欢愉与恐惧永远都在打折,不但价格低廉,也不会在橱柜中陈列太久。我是个在夜城出生的人,而打从三十几年前出生的那天开始,就不断有人想要置我于死地。我名叫约翰·泰勒,职业是私家侦探。 [点击阅读]
夜城7·地狱债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夜城,黑暗而又神秘的领域,位于伦敦市内。不论是诸神与怪物,还是人类与生灵,都会为了许多私密的理由来到这个病态的魔法境地,追求其他地方无法提供的梦想与梦魇。这里的一切都有标价,商品不会太过陈旧。想要召唤恶魔或是跟天使做爱?出卖自己的灵魂,或是别人的灵魂?想将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或是纯粹只是变得大不相同?夜城随时敞开双臂,面带微笑地等着满足你的需求。 [点击阅读]
夜行观览车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观览车,意指“摩天轮”。兴建期间,附近高级公寓发生惊人命案这群斜坡上的住户,都衷心期待摩天轮落成后,明天会更加闪耀……01晚上七点四十分——事情为什么会演变成这样呢?远藤真弓眼前的少女名叫彩花,这名字是她取的。少女一面高声嘶喊,一面挥手把书桌上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全扫落到地上。不对,手机、大头贴小册之类她喜欢的东西部避开了。 [点击阅读]
夜访吸血鬼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0
摘要:——代序姜秋霞安妮·赖斯是美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之一,她1941年出生在美国新奥尔良,1961年与诗人斯坦·赖斯结为伉俪,1964年获旧金山州立大学学士学位,1971年获加州大学硕士学位。她在成名之前做过多种工作:女招待、厨师、引座员等等,经历十分丰富,为她的写作奠定了充实的基础。 [点击阅读]
大师与玛格丽特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暮春的莫斯科。这一天,太阳已经平西,却还热得出奇。此时,牧首①湖畔出现了两个男人。身材矮小的那个穿一身浅灰色夏季西装,膘肥体壮,光着秃头,手里郑重其事地托着顶相当昂贵的礼帽,脸刮得精光,鼻梁上架着一副大得出奇的角质黑框眼镜。另一个很年轻,宽肩膀,棕黄头发乱蓬蓬的,脑后歪戴一顶方格鸭舌帽,上身着方格布料翻领牛仔衫,下身是条皱巴巴的自西眼裤,脚上穿一双黑色平底鞋。 [点击阅读]
大西洋底来的人
作者:佚名
章节:100 人气:0
摘要:阴云密布,狂风怒号,滔天的大浪冲击着海岸。海草、杂鱼、各种水生物被涌上海滩,在狂风中飘滚、颤动。一道嶙峋的峭壁在海边耸起,俯视着无边无际的滔滔大洋。一条破木船搁浅在岸边,孤零零地忍受着风浪的抽打。船上写着几行日文。孤船的旁边,一条被海浪选到沙滩上的小鲨鱼,发出刺耳的哀叫。在任暴的风浪里,野生的海带漂忽不走,有些在海浪里起伏深沉,有些被刮到海滩上,任凭酷热的蒸腾。 [点击阅读]
大西洋案件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珍-玻波小姐坐在窗前瞧着前面,好久以来她已不再欣赏这片原是茂密的花园。但是什么也没去做。雷库克的藉口总头头是道,不是天气太干燥,就是太潮湿,或是泥土泡了水。雷库克自己栽花种菜的原则很简单,泡几杯浓浓的甜茶做为提神用,秋天来时扫落叶,夏天时种植他喜爱的鼠尾草和紫苑花。凭良心说,他喜爱他的主人,也迁就他们的喜好,对于蔬菜他知道得很清楚,什么是上好的香薄荷或是甘蓝菜绝不会弄错。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