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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回归线 - 小说《北回归线》txt 第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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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从晴空中落下一封鲍里斯的来信,我已有好多个月没有见过他了。这是封奇怪的信,我并不想假装完全看明白了。
  “我们之间发生的事情,至少在我看来,是你触动了我,触动了我的生活。就是说,我仍活着,而我又快要死了。这样多愁善感了一阵我又经历了另一次洗礼,我又活了一回。我活着,这一回不凭借回忆往事,像我跟别人谈起的那样,不过我活着。”
  信就是这样开头的,没有问候的话,没有日期,没有地址,写在从空白笔记本上撕下来的格纸上,字写得很轻,字体华丽、潦草。“这就是为什么你同我非常亲近,不论你喜不喜欢我,在内心深处我倒认为你是恨我的。通过你我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我又看到了自己在死去,我快死了。除了死掉拉倒,还有点儿别的。这也许是我怕见到你的原因——也许你在我身上玩了鬼把戏,然后死了。如今事情发生得很快。”
  我站在石头旁边一行行读过去,这一番关于生死和事情发生得很快的空谈听起来像疯话。据我所看见的,什么也没有发生,除了报纸头版上登载的那些寻常灾祸。过去六个月来鲍里斯一直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躲在一间房租便宜的小屋里,或许同克朗斯塔特通过心灵感应术保持着联系。他讲到退却的防线和撤出的战区,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好像他正在一条战壕里向司令部写报告。也许他坐下写这封信时穿着常礼服,也许他搓了几回手,以前有顾客上门来租他的公寓时他常常那样。他又写道,“我想叫你自杀的原因是……”看到这儿我不禁大笑起来,以前在波勒兹别墅他常把一只手插进常礼服的后襟里踱来踱去,要不就是在克朗斯塔特那儿——不拘哪儿,只要有摆下一只桌子的地方就行——同时滔滔不绝地把这番生与死的废话说个够。必须承认我从来没有听懂过一个词,不过这场面倒也热闹。作为一个非犹太人,我自然对一个人脑袋里闪过的各种念头感兴趣。有时他会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那是被脑子里涌现的潮水般的念头弄得疲乏了。他的脚刚好碰到书架上,那儿放着柏拉图和斯宾诺莎的书,他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些书对我没有用。我要承认他把这些书渲染得很有意思,但是我根本不知道它们是讲什么的,有时我也会偷偷翻翻其中一卷,看看那些异想天开的思想是不是真是这些人自己的,因为鲍里斯总说这些观点是他们的,不过他的话与他们的思想联系不大,基本上不沾边,鲍里斯有他自己的独特说法,就是说,当我同他单独在一起时,不过一听克朗斯塔特讲话我就觉得是鲍里斯剽窃了他的高见。他俩谈论的是一种高等数学,不含一点血肉的东西,鬼魂般荒诞,抽象得可怕。待他们谈到死的事儿时才变得具体一些了。不管怎样,切肉刀和砍肉斧也得有一个柄。我非常喜欢参加那些讨论,生平第一次觉得死亡很吸引人,我是指所有带有不流血痛苦的、抽象的死亡。他们不时会因为我还活着恭维我,但是他们的恭维方式令我很窘迫,他们叫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并出现返祖现象的遗老、一条浪漫的破布、一个有情感的直立猿人。鲍里斯尤其从挖苦我中得到乐趣,他要我活着以便自己能随心所欲地死去。他看我、揶榆我的样子…杀的原因是当时我同你非常亲近,或许是再也不会有的那么亲近。我怕,我非常怕哪一天你会回来找我、死在我手上,那样一来一想到你,我就会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这是不能忍受的,为此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或许你能想象出他会说这种话!我自己却不清楚他怎么看待我,至少我本人显然纯粹只是一个观念,一个不吃食物生存下来的观念。鲍里斯向来不大重视吃饭问题,他企图用观念养活我,每一件事情都是观念,然而,当他打主意要把公寓租出去时却不忘在卫生间里放一只新脸盆。总之,他不想叫我死在他手上。他写道,“你必须做我的生命,直到最后。这是你可以接受我对你的看法的唯一办法。如你所见,因为你同某件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一道捆在我身上了,我想我永远也摆脱不了你,也不希望这样做。我死了,但我想要你活得一天比一天更兴旺。正是因为这一点,我向别人谈起你时总有点羞愧,这样熟悉地谈论自己总是不容易的。”
  也许你会以为他迫不急待地要见我,希望了解我正在做什么。错了,他在信中连一行也不曾提及具体的或个人的事情,除了这一番有关生死的话,除了这一小段战壕中写就的话,这一小股向每个人宣告战争仍在继续的毒气。有时我自问为什么被我吸引的人都是精神错乱的人、神经衰弱的人、神经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尤其是犹太人。一个健康的非犹太人身上准有某种叫犹太人激动的东西,就像他看到发酸的黑面包皮一样。比如说莫尔多夫,据鲍里斯和克朗斯塔特说,他自封为上帝了,这条小毒蛇毫无疑问在恨我,可他又离不开我。他定期跑来叫我侮辱一顿,对于他这像吃补药一样。起初我对他确实十分宽宏大度,不管怎样他在付钱叫我听他说。尽管我从未显出很同情的样子,我却明白涉及到一顿饭和一点儿零花钱时要免开尊口。
  过了不久,我发现他竟是这样一个受虐狂,于是便时时当面嘲弄他。这就像用鞭子抽他,使悲哀和忧伤伴着新迸发的活力一起涌泻了。也许我们之间一切都会和谐的,若不是他觉得保护塔尼亚是他的职责。塔尼亚是犹太人,这引出一个道德问题。他要我忠于克劳德,我必须承认对于这个女人我还是一往情深的。
  他有时还给我钱,叫我去跟她睡觉,直到他领悟到我只是一个不可救药的色*鬼为止。
  我提到塔尼亚是因为她刚从俄国回来,几天以前才回来。西尔维斯特仍留在后面去钻营一份工作,他已完全放弃了文学,又投身于那个新的乌托邦了。塔尼亚要我同她一起回去,最好回到克里米亚,去开始新的生活。那天我们在卡尔的房间里大喝了一气酒,商量这件事的可能性*。我想知道到了那儿我做什么谋生,比方说,能不能干校对员。塔尼亚说我不必担心干什么,只要我真心愿意去他们会替我找到一份工作的。我想显出热心的样子,结果却显得悲戚戚的。在俄国,人们可不想看到哭丧的脸,他们要你快活、热情、轻松、乐观,听起来那儿同美国一样。可我天生就缺乏这份热情,当然我没有对她说,可我暗自希望他们扔下我,让我回到自己的小职位上去,呆在那儿,直到战争爆发。这一套关于俄国的骗局略略使我有些不安,塔尼亚为此却很动感情,因而我们几个喝光了十几瓶便宜的红葡萄酒。卡尔像蟑螂一样蹦来蹦去,他身上的犹太血统足以使他因为俄国这样一个念头而欣喜若狂。除了叫我们结婚之外没有别的办法——立即结婚。他说,“结婚吧!你们不会损失什么!”然后他假装要去办一件小事,好叫我俩来个速战速决。塔尼亚也想干,可是俄国的事已牢牢地移植在她脑子里了,她便在对我唠叨中浪费完了这段时间,她的话使我有点恼火和不安。可我们必须考虑吃饭、去办公室了,于是我们在埃德加一基内林荫道上挤进一部出租车飞速驶走了,这儿距公墓很近。这时正是坐在敞篷汽车上穿过巴黎的好时辰,葡萄酒在肚子里翻来滚去更叫人觉得格外痛快。卡尔坐在我们对面的折迭座位上,脸红得像一棵甜菜。这个可怜的狗东西倒挺快活,想到他将在欧洲另一边过一种美妙的新生活了,同时他也有点儿怅然,这我看得出来。他并不真想离开巴黎,正如我也不想离开一样。巴黎对他并不好,同样,它对我、对任何人都不好,可是当你在这儿饱经磨难之后仍是巴黎使你留连忘返,你可以说它掌握住你了。它像一个害相思病的婊子,宁愿死也要拽着你。我看得出,他就是这样看待巴黎的。过塞纳河时他咧着嘴傻笑,四下里望望建筑物和塑像,仿佛是在梦中看到它们。对于我这也像一场梦,我把手伸进塔尼亚的胸口,拼命捏她的奶头,我留意到桥下的流水和驳船,还有圣母院,正像明信片上画的。我醉醺醺地自忖一个女人就是这样被奸污的,不过我仍很滑头,知道拿俄国、天堂或天下任何东西换我脑子里这些乱糟糟的念头我都不会换的。这是一个晴朗的下午,我独自在胡思乱想,很快我们就要把很多吃的塞进肚子,还有额外叫的一切好吃的、一些会淹没去俄国这件事情的上好浓甜酒。有了塔尼亚这样一个充满朝气的女人,他们一旦想到什么才不会管你怎样呢。放手让他们干,他们会在出租车上就扯下你的裤子。不过穿过街上来往的车辆还是很妙的,我们脸上涂着胭脂,肚子里的酒像-阴-沟一样发出汩汩的响声,尤其在我们猛地拐入拉菲特街之后。这条街的宽度恰好能容纳街尾那所小殿堂,上面是耶稣圣心,一座有外国情调、乱七八糟的建筑,这也是穿越你的醉酒状态、丢下你无助地在过去的日子里游泳的清晰明白的法国观念,这就是叫你在完全清醒而又不刺激神经的飘忽不定的梦幻中游泳。

  塔尼亚回来了、我有了稳定的工作、关于俄国的醉话、夜晚步行回家、盛夏的巴黎——生活似乎又昂起头来了,也许这就是为什么鲍里斯寄来的那类信令我觉得十分荒诞的原因。我几乎每天都在五点左右同塔尼亚会面,跟她一起喝一杯波尔图葡萄酒,她把这种酒叫作波尔图葡萄酒。我让她带我去以前从未到过的地方,去香榭丽舍大街附近的时髦酒吧,那儿的爵士乐声和姑娘低声吟唱声仿佛渗透进桃花心木的家具里去了。即使是去上厕所,这软绵绵的伤感旋律也在身边索绕,它通过排气扇飘进厕所,使生活变成虚幻,变成彩虹色*的泡沫。不知是因为西尔维斯特不在还是出于别的原因,塔尼亚现在觉得自由了,她的一举一动简直像天使一样。有一天她说,“我走之前你对我很不像样。你干吗要那样做?我从来没有做过伤害你的事,对吗?”我们在柔和的灯光照射下,在渗透那个地方的软绵绵餐室音乐声中变得易动感情了。快要到去上班的时间了,我们还没有吃饭,支票簿存根摊在我们面前——六法郎、四个半法郎、七法郎、两个半法郎——我机械地数着,同时在想自己会不会更乐意去当一个酒吧招待员。常常是这样——塔尼亚跟我说话,当她滔滔不绝地谈到俄国、未来、爱情这一类废话时,我会想到最不相干的事情上去,想到擦皮鞋、当厕所服务员。我尤其想到这个,因为她拉我去的那些下流场所很舒适,我从来不曾悟到我去的那些下流场所很舒适,我从来不曾悟到我会非常理智,也许会老、会驼背……不,我始终在想,未来不管怎样合情合理仍会处在这种环境中,同样的乐曲会灌进我脑子,酒杯碰在一起,每一个形状姣好的屁股后面会放出一道一码宽的香气,足以驱散生活中发出的臭气,甚至楼下厕所里的臭气。
  奇怪的是这个想法从未阻止我同塔尼亚踊跳到这些时髦酒吧里去。离开她当然是容易的,我常常领她来到办公室附近一所教堂的门廊上。我们站在黑暗中最后拥抱一回,她对我低声道,“老天,现在我该干什么?”她希望我扔掉工作,这样就可以白天黑夜都同她做*爱。她甚至不再去理会俄国了,只要我们在一起就行。可是我一离开她头脑就清醒了。从旋转门里进去后我听到的是另一种音乐,不那么缠绵,不过也很好听。香气也成了另外一种,不止一码宽,却无处不在,像是汗味和机器散发出的薄荷味。进门时我通常都喝得大醉,一进来便好像突然来到了海拔低的地方。我一般是一进来便直奔厕所,它使我振作起来。厕所里凉快些,要不就是流水声造成了这种错觉,厕所始终是一种冷灌洗疗法,而且是真正的。进去之前你必须经过一排正在脱衣服的法国人。哼!这些魔鬼身上发出了臭味,为此他们还拿高薪呢。他们站在那儿,脱掉了衣服,有的穿着长内衣、有些留着胡子,大多数人皮肤苍白,像血管中有铅的瘦老鼠。在厕所里你可以仔细看看他们无所事事时都想些什么,墙上涂满了图画和文字,都是诙谐可笑的猥亵玩艺儿,很容易看懂,总的来说挺好玩、引人喜爱。要在某些地方涂写准还需要一只梯子,我想,即使是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这样做也是值得的。
  有时我站在那儿撒尿,不禁想这些乱涂乱抹的东西会给那些时髦女人留下怎样的印象,我在香榭里舍大街看见她们进漂亮的厕所。如果她们能看到在这儿人们怎样看待一个屁股,不知道还会不会把屁股撅得那么高。在她们周围,无疑一切都是薄纱和天鹅绒的,要不就是她们从你身边赛卒走过时身上发出的好闻气味使你这样想。她们中有些人起初并不是高贵淑女,有些人摇头摆尾地走路只是在替她们的行当做广告。当她们独自呆着时,在自己的闺房里大声谈话时,也许口中也会说出一些奇怪的事情,因为她们所处的世界同每一个地方一样,发生的事情多半是屎尿垃圾,同任何一个垃圾桶一样脏,只是她们有幸能盖上桶盖。
  我说过,同塔尼亚一起度过的下午对我从未有过不好的影响,有时我喝酒喝得太多,只得把手指伸进喉咙里——因为看清样时不清醒是不行的。看出哪儿漏了一个逗点比复述尼采的哲学更需要精神集中。有时喝醉了你也可以很精明,可是在校对部精明是不合时宜的。日期、分数、分号——这些才是要紧的,而头脑发烧时这些东西是最难盯住的。我不时出些荒谬的错,若不是早就学会了如何舔老板的屁股,我准早就被解雇了。
  有一天我还接到楼上那个大人物的一封信,这个家伙高高在上,我甚至从来没有见过他。信上有几句挖苦我具有超凡智力的话,言辞间他明白无误地暗示我最好本分些、尽职尽责,否则会受到应有惩处的。老实说,这把我吓得屁滚尿流,从此说话时再也不敢用多音节的词了,实际上我一夜几乎都不开口。我扮演了一个高级白痴的角色*,这正是他们所要求的。为了奉承老板,我不时走到他面前礼貌地问他这个或那个词是什么意思。他喜欢我这一手,这家伙是个活字典、活时间表,不论他在工间休息时灌了多少啤酒,在某个日期或某个词的词义上你永远也难不倒他。而且他的工间休息时间全由他自个儿掌握,因为他要巡视自己主管的这个部门,他天生就是做这个工作的。唯一叫我懊悔的是我懂的太多,尽管我很小心谨慎还是不免暴露出来。

  假如我来上班时胳膊底下夹着一本书,我们这位老板准会看见,若是本好书他便会怨恨我。不过我从来没有有意做什么事情使他不快,我大喜欢这份工作了,绝不会把绞索往自己脖子上套。
  同一个与自己毫无共同之处的人交谈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即使只用单音节的词也会露馅。这个老板心里明白我对他讲的事情根本不感兴趣。然而不知道为什么,他非常喜欢驱走我的迷梦,并给我灌输各种日期和历史事件。我想,这就是他报复我的方法吧。
  结果我患了轻度神经官能症,一吸进新鲜空气便信口胡说。
  清早我们回蒙帕纳斯时,不论谈到的是什么话题,我都要尽快用消防水龙头往上面浇水,打断这个话题,以便让自己从变态的梦幻中解脱出来。我最喜欢谈谁也不懂的事情,我已经患了一种轻微的精神错乱,我想这种病叫作“模仿言语症”。一夜间校对的文稿标签都在我的舌尖上跳舞,达尔马提亚——我曾拿到为这个美丽的珠宝胜地做的广告。对了,达尔马提亚,你坐上火车,早上毛孔便出汗,葡萄绷破了皮。我能从这条壮观的林荫大道一直滔滔不绝地谈论达尔马提亚,一路谈到马萨林红衣主教的宫殿,只要我愿意还可以说下去。我连它在地图上的位置都搞不清楚,也从来不想搞清。可是在凌晨三点你身体疲乏不堪、衣服被汗水和广藿香浸透,手镯叮当响着从绞衣机里通过,这时伙伴们要我说的那些喝醉了啤酒后胡扯的事情都毫无意义——那些地理、服装,演讲、建筑之类的琐事。达尔马提亚是要在夜里某个时辰谈论的,那时交通警的锣已不响了,卢浮宫的庭院显得又美妙又荒谬可笑,使你想无缘无故地哭一场,这正是因为周围又美丽又静谧,那么空旷,与报纸头版和楼上掷骰子的人全然不一样。有达尔马提亚像一把冰冷的刀锋搁在颤动不已的神经上,我才得以体会途中那些最美妙的感觉。
  好笑的是我可以走遍全球,可是总想不到要去美国,对于我它比一块消失的大陆更浩渺、更遥远,我对消失的大陆尚存有某种神秘的向往,对美国却毫无感情。有时我也确曾思念莫娜,不是把她当作特定时间空间中的一个人去思念,而是抽象地、超然地思念,仿佛她已变成一大团云彩状的东西冉冉升到空中,这团东西遮住了过去。我不能使自己长时间地思念她,不然我就会从桥上跳下去的。真怪,我已对这种没有她在身边的生活习以为常了,但是只要想她一会儿便足以完全破坏我的满足,把我又推向悲惨的过去那个令人痛苦的-阴-沟里。
  七年来我不分昼夜四处游荡,心里始终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她。若是有一位基督徒像我忠于莫娜那样忠于上帝,今天我们每个人都早已成为耶稣基督了。我昼夜思念着她,甚至哄骗她时也是如此。有时,正在做其他事情,觉得自己完全忘却了这件事情时——也许正在拐过一个街角——我眼前会突然出现一个小广场几棵树和一只长椅,在这僻静的地方我们站着争吵,在这儿我们用刻薄的语言、争风吃醋的话题吵得对方发疯。我们总是拣一个僻静的地方,比方说吊刑广场清真寺外昏暗悲哀的街道,或是布尔特伊大道那个敞开的墓穴一带,那儿一到晚上十点钟便死一般寂静,使人联想到谋杀、自杀或任何可以创造人类戏剧遗迹的东西。当我意识到她走了,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一个巨大的空洞便打开了,我觉得自己在下跌、下跌,跌进幽深的空间中去。这比流泪还糟,比懊悔、创伤或悲哀更深刻,这是魔鬼撒旦被抛入的无底深渊,无法再爬上来,没有光线,没有人说话的声音,没有人手的触碰。
  夜晚穿过街道时我曾几千次想她回到我身边的一天会不会到来,我将渴望的目光全投向建筑物和雕像,我那么渴求、那么绝望地望着它们,到此时我的思想准已同这些建筑物和雕像融为一体了,它们一定浸透了我的痛苦。我也忍不住忆起我们肩并肩穿过这些现在浸透着我的梦想和渴望的悲哀、幽暗的街道时她什么也没有注意到,什么也没有感觉到,对于她这些街道同其他街道是一样的,只是略微脏一点儿,仅此而已。她不会记得在某一个角落我曾驻足捡起她的发夹,或是我俯身替她系鞋带时标明了她落脚的地方,它将会永远留在那儿,甚至在大教堂被毁坏、整个拉丁文明都永远被消灭后它仍将留在那儿。
  一天夜里沿着勒蒙街散步时一阵不寻常的痛苦和忧伤攫住了我,一些事情栩栩如生地展示在我面前。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因为我常常闷闷不乐地、绝望地在这条街上行走,还是因为我想起了一天夜里我们站在吕西安一埃广场时她说过的一句话。
  她说,“你为什么不带我去看看你写过的那个巴黎?”想起这话时我明白了,我忽然悟到根本不可能指给她看那个我已经了解的巴黎,那个区域未确定的巴黎,那个只是由于我的孤独和对她的渴求才存在的巴黎。这样一个巨大的巴黎!再探究它一遍会花去一个人的一生。只有我拥有打开它的钥匙,这个巴黎不适合游览,即使是抱着最好的意愿来旅游,只能在这个巴黎生活,每天必须体验它的一千种不同的折磨。这个巴黎像一个恶性*肿瘤在你体内长大,越长越大,直到吞噬掉你。
  跌跌撞撞地走过沐佛塔尔街,这些往事在脑子里转来转去,我又回想起以往的另一件怪事。那是一本导游手册,莫娜要我替她翻书页,因为封面太沉重,可我当时发现根本无法翻开。一点原因也没有,只是因为那时我一门心思都去想沙拉文,现在我正是在他的神圣管区内漫游——仍是一点儿原因也没有——我忆起有一天受到日复一日经过的那块招牌启发后我冲动地闯进奥尔菲拉公寓要求看看斯特林堡曾住过的房间。截至那时为止我还没有遇到很大不幸,尽管我已失去了所有的东西,也已尝过空着肚子在街上徘徊、提心吊胆地提防警察的滋味。那时我在巴黎还没有交上一个朋友,这种状况与其说令人沮丧倒不如说是使人茫然,不论我在这个世界上流浪到何处,最容易找到的莫过于一个朋友。不过实际上迄今为止我还没有遭遇什么太大的不幸,一个人的生活中可以没有朋友,正如他没有爱情甚至没有钱也可以生活下去,尽管人们认为钱是必不可少的。我发现,一个人可以只凭悲哀和痛苦在巴黎生活!这是一种苦涩的滋养品,或许对于某些人这是最好的滋养品。不管怎样,我还没有落到穷途末路的地步,我只是在同灾祸调情而已。我有充裕的时间,有闲情逸致去窥探别人的生活,去同已死去的传奇故事闹着玩。不论一件事物有多么肮脏,一旦塞进一本书里便显得令人惬意地遥远和陌生了。离开这个地方时我意识到自己唇边浮现出一丝讥讽的笑容,好像在对自己说,“别着急,奥尔菲拉公寓!”
  从那时起我当然明白在巴黎的每个疯子早晚都会发现一件事:并不存在为受磨难者预备的现成地狱。
  现在我好像有点儿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喜欢看斯特林堡的作品了,我看到她读完“有味道”的一段后抬起头来,眼睛里充满笑出来的泪水,她说,“你同他一样疯……你该受罚!”当她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受虐狂后,这位施虐狂是多么高兴啊!她还没咬自己,看看牙齿是否锋利。我刚刚认识她的那些日子里她浑身都是斯特林堡的味道,使我们聚到一起的是使斯特林堡沉迷于其中的纷乱飘忽的念头、两性*之间永恒的争斗和使斯堪的纳维亚的蠢极了的白痴喜欢的那种蜘蛛般的残忍。我们在死亡的舞会上相聚,我很快被吸进漩涡里,待再浮出水面我已辨认不出这个世界了。当我发现自己解脱时音乐已停止,盛宴已结束,我被剥得光光的……那天下午离开奥尔菲拉公寓后我去了图书馆,在恒河中沐寓沉思默想了一阵黄道十二宫,然后我便开始琢磨斯特林堡无情地描写的那个地狱的含义。这样细想着,我渐渐明白了神秘的远游——这位诗人飞越地球表面,然后又英勇地降到地球的核心,仿佛命中注定要在一出已失传的剧中再扮演角色*。这是在鲸鱼肚子里做一阵黑暗、可怕的居留;是试图解放自己的血腥挣扎;是要从过去的羁绊中脱身;是投射在异国海岸上的明亮、血迹斑斑的太阳。他和其他人(但盯拉伯雷、凡高等)为什么都来到巴黎对于我已不再是神秘的了。我明白了为什么正是这个巴黎吸引了那些受折磨、产生幻党的爱情狂人,我明白了为什么在这儿、在这个轮子的正中,一个人能够接受最离奇、最不切实际的理论,却又一点儿也不觉得它们古怪。一个人正是在这儿重读青年时代读过的书,每个谜都有了新的意义,每一根白头发都是一个谜。一个走在街上的人早就知道自己傻了、疯了,因为很明显这些冷漠、麻木的脸正是他的看守的面孔。在这儿所有的分界线都消失了,世界展现出它是一座疯狂的屠宰常单调的生活延伸到无限,出口紧紧关上了,逻辑在四处横行,血淋淋的刀在闪光。空气寒冷而污浊,语言则是《启示录》式的。到处都找不到一个标明出口的牌子,除了死亡之外没有什么好谈的。一条死胡同的末尾有一座绞刑架。

  巴黎,一座永恒的城市!它比罗马更久远,比尼尼微更壮观,它是世界的肚脐,人像一只漂到大洋中死一般寂静的软木塞,独自漂浮在这儿,在海洋的渣滓和船只残骸之中,无精打彩、毫无希望,连路过的哥伦布也不去注意他,文明的摇篮也就是扔全世界的腐肉的污水坑,就是尸体存放所,发臭的子宫把骨肉的血污包皮裹放在里面。
  大街是我的庇护所,谁也无法明白大街的魔力,直到他被迫在街上避难,直到他变成一根稻草被每一阵西风吹来吹去。冬季某一天走过一条街时看到一条被出卖的狗,这个人便会感动地落泪。街对面竖立着一个破烂的棚屋,像一座公墓一样令人快活,它自称是“免于坟墓宾馆”。这使人哈哈大笑,笑得要死,一直笑到他看到到处都有旅馆,为兔子、狗、虱子、皇帝、内阁部长、当铺老板和屠宰马的人建的旅馆,而且两家中就有一家是“未来旅馆”,这更叫人发歇斯底里。这么多未来旅馆!没有一家旅馆的名称中用了过去分词、用了虚拟式、用了连接词。
  一切都是古老的、可怖的,叫人笑得毛骨惊然,像牙龈脓肿,充满了未来气息。这未来的婬*荡湿疹使我沉醉了,我摇摇晃晃来到紫罗兰广场,花都是淡紫色*和蓝灰色*的,门框很低,只有侏儒和小妖精能挤进来。左拉的迟钝头盖骨上方的烟囱正在冒出纯焦炭,与此同时桑威奇斯教堂的圣母玛丽亚竖着包皮心菜样的耳朵倾听油箱咕咕的冒泡声,那是那些漂亮的臃肿蛤蟆蹲在路边发出的声响。
  我为什么会突然想起了温泉关?因为那天有个女人用屠宰场里《启示录》式的语言同她的小狗说话,而那条小母狗也懂得这个油腻腻的邋遢接生婆在说什么。这使我多么沮丧啊!甚至比看到在布尔街出售的呜咽的杂种狗更叫人难过,使我产生惋惜之情的并不是狗,而是巨大的铁栅栏——生锈的铁矛,它们仿佛把我和属于人的生活隔开了。在沃格端屠宰场(伊波阿格屠宰场)附近那条令人愉快的小胡同里,那儿叫作贝口海哨街,我看到有些地方有血迹。正如斯特林堡在疯狂中在奥尔菲拉公寓的铺地石中辨认出了凶兆,我漫无目的地走过这条溅满血污的泥泞小巷时记忆中破碎的往事纷纷散落,从我眼前零零散散地飘过,以最可怕的恶兆训诫我。我看到自己的血洒出来,洒在泥泞的道路上,就我所知准是从路的顶端洒起的。人像一个肮脏的小木乃伊投入这个世界,道路被血污弄得很滑,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每个人都在走他自己的路,纵使地球上果实多得成堆,也没有时间去采摘。人群摇摇晃晃地向出口的标志奔去,如此惊慌,如此拼命,体弱无助的人被踩在泥里,讼也听不见他们的呼号。
  我的人类世界已经死去,我在世界上是完全孤独的,大街是我的朋友,大街以悲哀、痛苦的语言向我倾诉,其中包皮含着人类的不幸、渴求,懊悔、失败和徒劳的努力。一天夜里,接到消息说莫娜生病了,快饿死了,我从布罗卡街的立交桥下走过,突然想起正是在这儿,在这条凹陷的街道的污秽和沉闷气氛中,莫娜靠在我身上用颤抖的声音恳求我答应永不离开她,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或许她是被对未来的预感吓坏了。才过了几天我便站在圣拉扎尔车站的站台上看着列车启动,这趟车将要把她载走,她把身子探出窗外,我在纽约同她道别时她也是这样。她脸上仍挂着悲伤的、难以捉摸的微笑,最后那一瞥如此意味深长,可那不过是一副面具、一副被茫然的笑容扭曲的面具。仅仅几天以前她还难舍难分地靠在我身上,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到现在仍不清楚,于是她自己决定上了火车并且带着忧伤、神秘的微笑望着我,这微笑使我困惑不解,这是不公平、不自然的笑,我一点儿也不明白。现在站在立交桥-阴-影里的是我,我伸手去拉她,我绝望地依在她身上,唇边挂着同样难以捉摸的笑,这是我罩在自己的悲伤之上的面具我可以站在这儿茫然地笑,不论我的祷告多么充满激*情,不论我多么焦急地盼望,我们之间隔着大洋——她将在那儿饿死,我却在这儿走过一条条街,热泪涔涔。
  嵌在街上的就是这一类的残酷,它透过墙缝盯着我们,恐吓我们,尤其是当我们突然对无名的恐惧做出反应时,当我们的心灵中突然侵入叫人发怵的惊慌时。正是它使街灯柱像鬼魂似地扭来扭去,使它们向我们招手,引诱我们走上前去听任它们死死抓住正是它使有些房子显得像一些秘密罪行的守护人,关闭的窗子又像看东西看得太多的眼睛眶。正是这种东西、这种嵌进街道的人为地貌使我突然看到头顶上方铭刻着“僵死的撒旦”时撒腿便跑。将要进入寺院时我看看到那儿写着“星期一、二接待肺结核病人,星期三、五接待梅毒病人”,这使我毛骨悚然。每一个地铁车站上都有咧嘴笑的骷髅用“谨防梅毒!”欢迎你。凡有墙壁的地方都贴着海报,上面画着有毒的蟹预报癌症的到来。不论你走到哪里,不论你碰到什么,都有癌症和梅毒。
  它写在天空上,它冒火花、跳跃,像一个凶兆。它已经咬食了我们的灵魂,我们只不过是月亮一样的无生命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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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夜城老是给人一种时间不够的感觉。你可以在这里买到所有东西,但就是买不到时间。由于我有许多事情要办,又有许多敌人在身后追赶,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地穿梭在夜城的街道之间。我很惊讶地发现来来往往的人潮都跟我保持一种比平常还要遥远的距离,看来若非我母亲的身分已经流传开来,就是大家都听说了当权者公开悬赏我的项上人头。为了避免卷入无妄之灾,于是众人纷纷及早走避。 [点击阅读]
夜城6·毒蛇的利齿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伦敦中心附近藏有一个可怕的秘密,有如毒蛇缠绕在其中:夜城。一个黑暗堕落的地方,一个大城市中的小城市,一个太阳从未照耀也永远不会照耀的所在。你可以在夜城中找到诸神、怪物,以及来自地底深处的灵体,如果他们没有先找上门来的话。欢愉与恐惧永远都在打折,不但价格低廉,也不会在橱柜中陈列太久。我是个在夜城出生的人,而打从三十几年前出生的那天开始,就不断有人想要置我于死地。我名叫约翰·泰勒,职业是私家侦探。 [点击阅读]
夜城7·地狱债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夜城,黑暗而又神秘的领域,位于伦敦市内。不论是诸神与怪物,还是人类与生灵,都会为了许多私密的理由来到这个病态的魔法境地,追求其他地方无法提供的梦想与梦魇。这里的一切都有标价,商品不会太过陈旧。想要召唤恶魔或是跟天使做爱?出卖自己的灵魂,或是别人的灵魂?想将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或是纯粹只是变得大不相同?夜城随时敞开双臂,面带微笑地等着满足你的需求。 [点击阅读]
夜行观览车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观览车,意指“摩天轮”。兴建期间,附近高级公寓发生惊人命案这群斜坡上的住户,都衷心期待摩天轮落成后,明天会更加闪耀……01晚上七点四十分——事情为什么会演变成这样呢?远藤真弓眼前的少女名叫彩花,这名字是她取的。少女一面高声嘶喊,一面挥手把书桌上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全扫落到地上。不对,手机、大头贴小册之类她喜欢的东西部避开了。 [点击阅读]
夜访吸血鬼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0
摘要:——代序姜秋霞安妮·赖斯是美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之一,她1941年出生在美国新奥尔良,1961年与诗人斯坦·赖斯结为伉俪,1964年获旧金山州立大学学士学位,1971年获加州大学硕士学位。她在成名之前做过多种工作:女招待、厨师、引座员等等,经历十分丰富,为她的写作奠定了充实的基础。 [点击阅读]
大师与玛格丽特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暮春的莫斯科。这一天,太阳已经平西,却还热得出奇。此时,牧首①湖畔出现了两个男人。身材矮小的那个穿一身浅灰色夏季西装,膘肥体壮,光着秃头,手里郑重其事地托着顶相当昂贵的礼帽,脸刮得精光,鼻梁上架着一副大得出奇的角质黑框眼镜。另一个很年轻,宽肩膀,棕黄头发乱蓬蓬的,脑后歪戴一顶方格鸭舌帽,上身着方格布料翻领牛仔衫,下身是条皱巴巴的自西眼裤,脚上穿一双黑色平底鞋。 [点击阅读]
大西洋底来的人
作者:佚名
章节:100 人气:0
摘要:阴云密布,狂风怒号,滔天的大浪冲击着海岸。海草、杂鱼、各种水生物被涌上海滩,在狂风中飘滚、颤动。一道嶙峋的峭壁在海边耸起,俯视着无边无际的滔滔大洋。一条破木船搁浅在岸边,孤零零地忍受着风浪的抽打。船上写着几行日文。孤船的旁边,一条被海浪选到沙滩上的小鲨鱼,发出刺耳的哀叫。在任暴的风浪里,野生的海带漂忽不走,有些在海浪里起伏深沉,有些被刮到海滩上,任凭酷热的蒸腾。 [点击阅读]
大西洋案件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珍-玻波小姐坐在窗前瞧着前面,好久以来她已不再欣赏这片原是茂密的花园。但是什么也没去做。雷库克的藉口总头头是道,不是天气太干燥,就是太潮湿,或是泥土泡了水。雷库克自己栽花种菜的原则很简单,泡几杯浓浓的甜茶做为提神用,秋天来时扫落叶,夏天时种植他喜爱的鼠尾草和紫苑花。凭良心说,他喜爱他的主人,也迁就他们的喜好,对于蔬菜他知道得很清楚,什么是上好的香薄荷或是甘蓝菜绝不会弄错。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