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八百万种死法 - 第三十一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我们上车,离开这座经过改装的消防站。我坐后座,钱斯戴顶司机帽开车。他在几条街外停下,把帽子放回前座的杂物箱。我则和他一起坐到前座。下班的车潮此时已差不多散尽,我们一路往曼哈顿疾驶,比先前沉默许多。我们此刻有点距离,仿佛是因为刚才的谈话超过我俩预期的亲密限度。
  前台没有留话。我上楼换了衣服正要出门又折回,从梳妆台拿出我的点三二手枪。带把我好像没法开火的手枪有必要吗?好像没有,但我还是把它放进口袋。
  我下楼买份报纸,然后也没多想就绕过拐角。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找张桌子坐下。我那张角落的老桌子。特里娜走过来,说声好久不见,我点了起司汉堡、一小碟沙拉,以及咖啡。
  她朝厨房走去,我脑子里突然闪过马提尼的影像,盛在高脚杯里纯净、干冽,冰凉。我可以看得见它,我可以闻到杜松子的味道。还有挤柠檬汁的强烈芳香。我可以感觉到一口喝光后的舒坦劲儿。
  耶稣啊,我想。
  喝酒的欲望走得跟来得一样快、我看八成是反射作用,是对阿姆斯特朗酒吧气氛的自然反应。长期以来我在这儿灌了不知道多少酒,上回烂醉被扫地出门,之后就连门槛也没再进过。
  我会想到喝酒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过这可不表示我真得叫一杯。
  我吃完晚餐、续杯咖啡。看完报纸,我付了账,留下小费,然后就到了该去圣保罗教堂的时间。
  见证词是“美国梦”的酒鬼版。演讲者是来自麻州沃彻斯特的穷人家的孩子,半工半读上完大学,一路爬到一家电视公司副总裁的职位,然后酗酒毁掉一切。他一路掉下来,沦落到在洛杉矶的珀欣广场灌酒度日。后来他加入匿名戒酒协会,生活才又恢复原样。
  如果我有办法专心听讲的话,一定很受鼓舞。只是我的思绪不断岔开。我想到桑妮的葬礼,想到钱斯讲过的话,我发现自己的念头不断在这案子上打转,一心要理出个头绪。
  去他的,东西全在那儿,我只是看的方法不对。
  讨论时间,我在轮到我发言以前离开。今晚我连名字都不想报上。我走回旅馆,努力克制一股想进阿姆斯特朗酒吧小坐的强烈欲望。
  我打给德金,他不在。我没留名便挂上电话,然后打到简的住处。
  没人接。嗯,她可能还在聚会。而且散会后,她习惯去喝咖啡,也许十一点后才能到家。
  我本来可以等到聚会结束,然后和大家一起喝咖啡。我现在还是可以加入他们。他们光顾的科布小店其实不远。
  我考虑一下还是算了,其实我并不真的想去。
  我拿起一本书,但看不下去。把书扔了,我脱下衣服,走进浴室,打开莲蓬头。可是老夭,我哪需要冲澡?我早上才冲过,而我,整天做过最费力的事就是看钱斯举重。我他妈的还去冲澡干嘛?
  我把水关掉,穿上衣服。—棒槌学堂·E书小组—
  耶稣基督。我觉得自己像是笼子里的狮子。我拿起听筒。
  本想打给钱斯,但你不能直接打给那娘子养的,你得先打到他的服务处,然后等他回电,我现在可没这心情。我打给简,她仍然不在,然后我打给德金。这回也没找到他,我决定还是不留话。

  也许他在第十大道那家店,和几个警察喝酒解闷。我想上那儿找他,然后突然悟到:我想找的不是德金,我想找的只是个堂皇的借口,可以让我光明正大地跨进酒吧大门,把脚搁在铜栏杆上。
  他们的吧台恐怕连铜栏杆都没有吧?我闭上眼,想回忆那地方的样子,过了一会儿一切全都回来了;溅出的酒味,还有走味的啤酒跟尿骚味,那种宾至如归的阴湿的酒馆气味。
  如果我去德金的地盘,我准定喝酒。如果我去法雷尔、波莉或者阿姆斯特朗的话,我也还是会喝。如果我待在房间里的话,会发疯;如果我疯得厉害的话,我会逃出那四堵墙,接着我会干出什么事?我会上酒吧,不管哪一家,然后喝酒。
  我逼着自己待在房里。我已经挨过第八天,没有理由挨不过第九天。我坐在那儿,不时看着手表,有时候整整一分钟过去我都没有看表。终于等到十一点,我下楼,招辆出租车。
  三十街和列克星敦大道交叉口的摩拉维亚教堂每天午夜都有聚会。大门在会前一个钟头打开,我到那儿找张椅子坐下,咖啡准备好时我斟了一杯。
  我没注意听人见证或者讨论。我只是坐在那里。让自己感觉安全。房里有很多最近决定洗心革面的人,很多人日子非常难过。要不他们这个时间跑来干嘛?
  有些人还没开始戒酒,其中一个被赶出会场,但其他人都没惹麻烦。只是一屋子想多挨一个钟头的可怜人。
  时间到了、我帮忙折起椅子,清理烟灰缸。旁边一个折椅子的人自我介绍说他叫凯文,问我戒了多久。我告诉他这是我的第九天。
  “了不起。”他说,“继续。”
  他们说话千篇一律。
  我出门,冲一辆驶过的出租车打个手势,但等他掉过头开始减速停车的时候,我又改了主意,挥手让他离开。他开走时发动机砰砰作响。
  我不想回去。
  我朝北穿过七条街到金的大楼,骗过那儿的门房,径直进入她的公寓,我知道里头有一整橱酒,但不会影响我。上回我得把“野火鸡”倒进水槽才安心,这回可没这需要。
  我到卧室翻遍她的珠宝,但没认真去找那绿戒指。我拿起她的象牙手镯。解下扣钩,套到手腕上试试大小。太小了。我从厨房取些纸巾,小心翼翼地把手镯包皮好,放进口袋。
  也许简会喜欢。我好几次想象她戴上它的模样——在她那间阁楼里,在葬礼上。
  如果她不喜欢,不戴就是了。
  我拿起话筒,电话还没切掉。我看这只是迟早的事。就像这公寓迟早得清干净。金的东西也得移走。不过目前一切照旧,仿佛她只是出门未归。
  我没拨号便挂上电话。三点左右,我脱下衣服,躺在她床上睡觉。我没更换床单,感觉上她的味道仍然隐约可闻,仿佛她与我同处一室。
  我并未因此辗转难眠,倒头就睡。

  醒来时,我浑身冷汗,深信不疑我在梦中破了案。只是忘了答案。我冲个澡,穿上衣服,离开那里。
  我旅馆有好几个留言,全是玛丽·卢·巴克打的。前一天晚上我走后不久她就打过来,另外几通是当天早上。
  我打过去时她说:“我找你好久,本想打到你女朋友那儿,只是想不起她姓什么。”
  “她的电话没登记。”而且我不在那儿,我想着,但是没讲。
  “我要找钱斯。”她继续说,“我想到你也许知道他在哪儿。”
  “昨晚七点左右我们就分手了。什么事?”
  “联络不上他。我知道的唯一办法就是打到他的服务处——”
  “我也一样。”
  “哦,我以为你可能有个特殊号码。”
  “只有服务处的。”—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打过。他一向回电的、我已经留了不知道多少口信,可是他一直没回。”
  “以前有过这样吗?”
  “没这么久过。我昨天下午开始找他。几点呢,十一点吧?到现在已经超过十七个钟头了。他不隔那么久都不打到服务处查问的。”
  我回想我们在他家里的谈话。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他有没有查询他的服务处呢?我想没有。
  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每半个钟头都会联络一次。
  “而且不只是我。”她说,“他也没打给弗兰。我问过她,她也在找他,但他却一直没回。”
  “唐娜呢?”
  “她在我这儿。我们都不想独处。呃,还有鲁比,我不知道鲁比在哪儿,她的电话没人接。”
  “她在旧金山。”
  “她在哪儿?”
  我大概跟她解释了一下,听见她转告给唐娜。
  “唐娜引述叶慈的诗,”她告诉我,“‘事事分崩离析,中心不再凝聚。’她引的诗我总算也能听懂一句。”
  “我试着找找钱斯。”
  “找到的话打给我?”
  “当然。”
  “唐娜打算待在我这儿,我们目前暂停接客,也不开门。我已经告诉门房不要让人上来。”
  “很好。”
  “我邀请弗兰到我这儿,可是她不肯。听起来她磕了很多药。我想再打个电话给她,这回不请了,我要命令她立刻过来。”
  “好主意。”
  “唐娜说三只小猪躲在砖房里,等着野狼下烟囱。我希望她还是只讲叶慈就够了。”
  我打到他的电话服务处,没用。他们很乐意为我传话,但不肯透露钱斯这一两天是否联络过他们。
  “我想他马上就会来电话,”一个女人告诉我,“你的留话我一定转达。”
  我打到布鲁克林询问处,拿到他绿点那儿的房子的号码。
  我拨了号。让它响了十二下。我记得他说过他已把电话里的铃挡拿掉了、只是觉得值得一试。
  我打到帕克贝尼特,非洲和大洋洲的艺术品与工艺品预定从两点开始拍卖。
  我冲了澡,刮个脸,吃了面包皮卷,喝杯咖啡,然后看报。
  《邮报》想了个法子把旅馆开膛手留在头版,但颇为牵强。布朗克斯区贝德弗德公园一带,有个男人用菜刀连刺他太太三下,然后报警自首。这类新闻通常最多只值报屁股的两小段文字,但《邮报》把它摆在头版,配上耸动的大字标题:“旅馆开膛手激发了他的灵感?”

  我去参加十二点半的聚会,两点过几分抵达帕克贝尼特。
  拍卖场不是原先展示拍卖品的房间,必须买张五元的拍卖目录才能入座。我表示我只不过想找个朋友,一边巡视房间。钱斯不在这里。
  除非买下目录,要不服务人员就不许我在那儿徘徊张望。
  想想和他争执倒不如买了省事,我只好掏出五块。结果名字被登记上去,也拿到个喊价号码。我不想登记,我不想要喊价号码,我不想要他妈的目录。
  我在那儿坐了差不多两个钟头,拍卖品一个接一个在铁锤声下完成交易。到两点半时,我差不多已经确定他不会出现,但我还是待在原位,因为我想不出有啥事可做。拍卖过程我不太注意,每隔几分钟就四处张望,寻找钱斯。贝宁王国的青铜像在三点四十分搬上台喊价,最后以六万五千块卖出,只比预估价略高一些。这是整个拍卖的高xdx潮,不少人在青铜像售出后立刻离开。我知道他不会来,但仍多待了几分钟,只是想理一下多日来我一直想理出的头绪。
  我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拿到所有的拼板,现在只剩如何拼的问题。
  金。金的戒指和金的貂皮短外套。Cojones.Maricon.毛巾。警告。考尔德伦。甜心·布卢。
  我起身离开,穿过大厅时,一张摆满过去拍卖目录的桌子抓住我的视线。我拿起一份今年春天的珠宝拍卖目录,信手翻阅,但一无所获。我把它放回原位,然后问大厅服务员,画廊是否有全职的珠宝专家。
  “可以找希尔奎斯特先生。”他说,然后告诉我该去哪个房间,该走哪个方向。
  希尔奎斯特先生的桌子上一无杂物,仿佛他已在那儿坐了一天,就为等我前去请教。我报上名字,告诉他我想知道一只翡翠的大概估价。他问我是否能看实物,我表示没带在身上。
  “得带来才行。”他解释,“宝石的价值得根据很多变数判断:大小、切割、颜色、亮度——”
  我把手插进口袋,碰到点三二手枪,拿出那片绿色玻璃。
  “大概这么大。”我说。他举起珠宝监定师的专用高倍放大镜,框到一只眼睛上,从我手里接过玻璃。他看了一眼,全身一僵,小心冀翼地把另一只眼睛定在我身上。
  “这不是翡翠。”他谨慎地说。好像在跟一个小孩——或是疯子讲话。
  “我知道,这是片玻璃。”
  “对。”
  “我讲的是那翡翠的大概尺寸。我是私人侦探,想知道一枚我看过、但目前行踪不明的戒指约值多少钱。”
  “噢。”他说,然后舒口气,“我刚刚还以为——”
  “我知道你以为什么。”
  他把放大镜从眼睛上拿下,摆在书桌前方:“坐上我这位子。”他说,“你就得任由大众摆布。你不能相信到我这儿来的那些人,他们给我看的东西,他们问的问题,”
或许您还会喜欢:
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