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八百万种死法 - 第十五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直接走回旅馆。酒铺都关门了,但酒吧仍在营业。我没太费力便走过那些大门,同时也抵制住假日饭店两侧第五十七大街街头妓女的召唤。我冲雅各布点点头,确认没有我的电话,然后便上楼了。
  自命清高的混蛋。你比我好不到哪儿去。他醉得厉害,酒鬼将自己暴露太多之后,便处于自卫式的好斗状态。他的话并不意味着什么。他可以对任何陪伴他的人说,或对着夜空说。然而,它们仍在我的脑海中回荡。
  我上了床,但无法入睡,就开灯起来,拿着笔记本坐在床沿。我浏览自己记的一些笔记,然后把我们在第十大道酒吧中的对话简要记上一、两句。另外又写上我的一些想法,像猫玩线团一样玩味着,直到思路越来越短,反复出现的都是同一个想法时,我只好放下笔记本,拿起先前买的一本平装书,但总是看不进去。我反复看同一篇章,就是不知所云。
  几个小时以来我第一次想要喝酒。我焦躁不安,想要有所改变。离旅馆三个店面远就有一个熟食店,冰箱里摆满啤酒,而啤酒不会让我醉得不省人事吧?
  我待在原地没动。钱斯没问我为何替他干活。德金认为赚钱是个合理动机。伊莱恩愿意相信我那样做是因为那是我的职业,就像她卖婬、上帝宽恕罪人一样。那也是事实,我确实需要钱,破案也是目前我所能做的唯一的事,那多少算是我的职业。
  但我还有一个动机,并可能是一个深层动机。寻找杀死金的凶手可以代替喝酒。哪怕是暂时的。
  我醒来时,阳光普照。等我淋浴完毕,刮好胡子来到街上时,太阳又不见了,它躲进了厚厚的云层。一整天太阳就这样忽隐忽现,就像掌管天气的家伙没安心本职一样。我吃了一顿简单的早餐,打了几个电话,然后走到银河旅馆。那个帮查尔斯·琼斯登记的职员没当班。我看过档案里他的询问笔录,并不真的指望能从他嘴里得知更多的东西。
  一位经理助理让我看了琼斯的登记卡。他在姓名栏上用印刷体写了“查尔斯·欧文斯·琼斯”,在签名栏上用印刷体写了“C·O·琼斯”,全用大写字母。我把这些指给经理助理看,他告诉我这种差异不足为奇。
  “人们在一栏里写上全名,在另一栏中用缩写,”他说,“两种都是合法的。”
  “但这不是签名。”
  “为什么不是?”
  “他用的是印刷体。”
  他耸耸肩。—棒槌学堂·E书小组—
  “有的人写什么都用印刷体,”他说,“这个家伙打电话预订房间,事先付了现金。在这种情况下,我想我的人不会去挑剔签名的问题。”
  我的重点并不在此。我留意的是,那个琼斯刻意避免留下笔迹样本,这很有趣。我看着他用印刷体写下的全名。我发现自己在想,查尔斯(ChaLles)前三个字母同钱斯(Chance)前三个字母相同。天知道那到底意味着什么?为何想方设法牵连自己的客户?
  我问他,我们的这位琼斯在过去的几个月是否光顾过这里。
  “这一年来都没有,”他向我保证,“我们把以前顾客登记的名字按照字母顺序输进了电脑,有一个警探查过这些信息。如果就那些的话——”
  “其他还有多少顾客用大写字母签名?”
  “我不知道。”
  “可以查看一下过去两三个月的登记卡吗?”
  “想找什么?”
  “看看哪些人像这个家伙一样用印刷体签名。”
  “噢,我看不可能,”他说,“你知道有多少卡得查吗?我们旅馆有六百三十五个间房,——先生”
  “斯卡德。”
  “斯卡德先生。一个月有一万八千多张登记卡。”
  “除非你们所有的客人都只住一晚。”
  “平均每人三晚。即便如此,一个月也有六千多张登记卡,两个月就是一万两千张。你知道要花多久才能看完一万两千张卡?”
  “一个人一小时大概可以看几千张,”我说,“因为他只需检查签名是否大写。大约几个钟头就够了。可以我来,也可以让你的几个职员来做。”
  他摇摇头。
  “这我无权决定,”他说,“真的不行。你是普通市民,不是警察。我虽然很想合作,不过我职权有限。如果警方正式提出要求的话——”
  “我知道我是在请你帮忙。”
  “如果这种忙我有权帮的话——”
  “我知道这有点强人所难,”我继续说,“占用你的时间,造成你的不便,我当然是要花钱补偿的。”

  要是在小一点的旅馆,这应该行得通,但在这儿,我是浪费时间。我觉得他甚至都没意识到我是在贿赂他。他反复说,如果警方下令的话,他很乐意帮忙。这回我没再坚持。我问他是不是可以复印琼斯的登记卡。
  “噢,我们这儿就有复印机,”他说,很高兴终于帮得上忙,“请等一下。”
  他拿了张复印件回来,我向他道谢,他问我还有别的事吗,他的语气显示他认为应该没有了。我说我想看看案发现场。
  “可是警方已经查过那儿了,”他说,“房间正在整修。地毯得换,你知道,墙也得重刷。”
  “我还是想看看。”
  “真的没什么可看的。我想今天那儿该有工人。油漆工已经走了,我想,不过地毯工人——”
  “我不会碍事的。”
  他把钥匙给我,让我自己上楼。我找到房间,庆幸自己的办案能力如此之强。
  门上了锁,地毯工看来是去吃午餐了,旧地毯已经移开,新地毯铺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部分还卷着待铺。我在那儿待了几分钟。正如经理助理所说,房里真的没什么可看,空空如也,既无家俱,又无金的半点痕迹。刷了新漆的墙壁闪闪发亮,浴室也光可鉴人。
  我像灵媒一样四处走动,企图用指尖获得一些感应,但即便有感应的话,我也没能感受到。窗口朝向市中心,视野被其它高大建筑切割成块。在两座建筑间的缝隙,我瞥见远处的世界贸易中心大楼。
  她有时间眺望窗外吗?杀死金之前或之后,琼斯先生曾经眺望过窗外吗?
  我乘地铁到市中心。火车是新到的那批,车厢内由黄、橘、褐搭配成悦目的图案,但涂鸦人已经把这些破坏无遗,所有的空间都布满他们难以辨认的讯息。
  我没看到有人抽烟。
  我在西四街下车,往南再往西走到莫顿街,弗兰·谢克特在此处一栋四层褐砂石建筑的顶楼上有间小公寓。
  我按了她的电铃,透过对讲机报上姓名,前厅的门嗡嗡作响地打开了。楼梯间充满各种味道——一楼的烤面包皮味,上去半层是猫味,顶楼明显是大麻烟味。
  我在想,你可以通过楼梯间的异味描绘出一座大楼的概况。
  弗兰在门口等我。淡棕色的卷曲短发围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她张着圆头鼻子、嘴唇上翘,鼓鼓的两颊就连花栗鼠都会羡慕不已。
  她说:“嗨,我是弗兰。你是马修吧。我可以叫你马修吗?”
  我说当然可以,于是她手搭上我的胳膊引我入房间。屋里大麻味道更加浓郁。这所公寓是处工作室。房间很大,一面墙凹进去构成一个小厨房。家俱包皮括一张帆布躺椅,有靠枕的沙发椅。几个塑料牛奶箱迭在一起,放书和衣服。还有一张大水床,上铺假毛皮床罩。水床上方的墙面挂了一幅室内场景的镶框海报,壁炉里冒出一个火车头。
  我谢绝喝酒,接受了一罐健怡可乐,拿着坐在了靠枕沙发上,发现它坐上去比看起来舒服。她坐帆布躺椅,想来也是坐着比看着舒服。
  “钱斯说你在办金的案子,”她说,“他要我把你想知道的都跟你讲。”
  她的声音有点像小女孩那样上气不接下气,听不出有多少是故意装出来的。我问她和金交情如何。
  “不太熟。我见过她几次。有时候钱斯会一次带两个女孩共进晚餐,或看表演。我想我大概每个人都见过。我只见过唐娜一次,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像是迷失在太空里。你见过她吗?”
  我摇摇头。—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喜欢桑妮。我不知道我们到底算不算是朋友,不过她是我唯一会打电话聊天的人,我每周打给她一、两次,或是她打过来,你知道,我们可以聊聊。”
  “但你从没给金打过电话?”
  “噢,没有。我连她的电话号码都没有。”
  她想了一下。
  “她眼睛很漂亮,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它们的颜色。”
  弗兰自己的眼睛也很大,眼仁介于棕和绿色之间。她的睫毛极长,我突然想到也许是假的。她身材矮小,用拉斯维加斯歌舞团的术语来说,就是所谓的“小马”体型。她穿了条褪色的李维斯牛仔裤,裤角卷起,高耸的胸部上紧紧套了件亮粉红色毛衣。
  她不知道金计划离开钱斯,并觉得这很有趣。
  “嗯,我可以理解,”她沉吟片刻后说,“他并不真的关心她,你知道。而你不会永远跟一个不关心你的男人待在一起。”
  “你为什么说他不关心她?”

  “很多小事可以看出来。有她在身边他很高兴,因为她不惹麻烦,又是摇钱树。不过他对她没感情。”
  “他对别的女孩有感情吗?”
  “对我是有,”她说。
  “别人呢?”
  “他喜欢桑妮。大家都喜欢桑妮,跟她在一起很有趣。我不知道他是否关心她。还有唐娜,我敢说他不在意唐娜,不过我看唐娜也不在意他。我想他们纯属生意关系。唐娜,我看唐娜谁都不在意。我看她根本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别人。”
  “鲁比呢?”
  “你见过她?”
  我没有。
  “嗯,你知道,她颇有异国风味,所以他喜欢。另外,玛丽·卢非常聪慧,他们一起听音乐会之类的狗屎,去林肯中心,听古典音乐,但那可不表示他对她有感情。”
  她开始咯咯笑起来,我问她为什么如此好笑。
  “噢,我才想到,我是典型的笨妓女,以为自己是皮条客的最爱。不过你知道吗?只有跟我在一起,他才能完全放松。他可以到这儿来,脱掉鞋子,胡思乱想。你知道什么是‘前世姻缘’吗?”
  “不知道。”
  “呃,跟轮回转世有些关系。不知道你信不信那个。”
  “从没想过。”
  “呃,我也不知道我到底信不信,但有时我觉得钱斯和我前世认识。不一定是情侣或夫妻之类的关系。我们可能是兄妹,要不他是我父亲或我是他母亲。我们甚至可能是同性,因为转世以后性别可能会变。我是说我们也许是姊妹之类的。真的,都有可能。”
  电话打断她的思路。她穿过房间去接听,背对着我,一手支在臀上。我听不到她的谈话。她说了一会儿,然后遮住话筒,转头看我。
  “马修,”她说,“我不想催你,但你知道我们大概还要谈多久吗?”
  “不会太久。”
  “那我可以约人一个小时后过来吗?”
  “没问题。”
  她转回身,讲完话,然后挂上。
  “我的一个老顾客,”她说,“他人真的很好。我跟他说一个钟头后来。”
  她又坐下来。我问她搭上钱斯以前,是否就住这公寓。她说她跟钱斯在一起已有两年零八个月,不,在那之前她和其他三个女孩合租切尔西一处较大的地方。是钱斯为她准备好这间公寓的,她只需搬进来就行。
  “我把家俱搬过来,”她说,“那张水床是这儿原有的。我把我原来的单人床扔了。那张玛格丽特的海报是我买的,面具是这儿的。”
  我没注意到面具,转过头才看到我身后的墙上挂了三个肃穆的黑檀木雕。
  “他很了解那类东西,”她说,“知道面具是哪个部落做的等等。这类事情他很在行。”
  我说这公寓不适合卖婬。她皱皱眉,一脸迷惑。
  “你这行大部分的女孩都住在有门房的建筑里,”我说,“有电梯等设备。”
  “噢,没错。我刚才没听懂你的意思。嗯,的确。”她欢快地笑了起来,“这儿是不一样,”她说,“来这儿的嫖客不认为自己是嫖客。”
  “怎么讲?”
  “他们自认为是我的朋友,”她解释道,“他们当我是爱吃迷幻药的格林威治村小姐,我正是,而他们则是我的朋友,也没错。我是说,他们来这儿是要快活一下,这是事实,但到按摩院去干可以更快更容易,直截了当,简单明了,懂吧?不过上这儿来,他们可以脱掉鞋子,吸点大麻,再说这儿又是格林威治村温馨性感的小公寓。我是说,你得爬三层楼梯上来,然后在水床上滚来滚去。我的意思是,我不是妓女,我是他们的女朋友。我不收费。他们给我钱是因为我得付房租,而且你知道,我只是一个一心想当演员的可怜的格林威治村小姐,但永远不会如愿以偿。我当不成演员,但并不在乎,我还是每周上两个早上的舞蹈课,每周四晚上跟埃德·科文斯上表演课,去年五月我还在瑞贝卡剧院演了三个周末的戏。我们演易卜生的《当我们死而复生》,你信不信,有三个嫖客去给我捧场呢?”
  她聊起那部戏,然后开始告诉我,她的顾客除了钱外还送她礼物。
  “我根本不必买酒。实际上,我把酒送人是因为我自己不喝酒。而且我已好几年没买大麻了。你知道谁手里的大麻最棒?华尔街那帮人。他们会买一盎司过来,我们吸一些,然后把剩下的给我。”
  她冲我忽闪着长睫毛。
  “我还挺喜欢抽的。”她说。
  “猜得出来。”

  “为什么?我看上去神志不清吗?”
  “味道。”
  “噢,对。我闻不到是因为我住这儿,但每次我出去后再回来时,哇!就像我一个有四只猫的朋友,她发誓说它们没有味道,但那味道能熏倒你。只是她已经习惯了。”
  她换个坐姿:“你抽吗,马修?”
  “不抽。”
  “你既不喝酒,又不吸大麻,真了不起。我给你再拿一罐健怡可乐?”
  “不,谢谢了。”
  “你肯定?呃,你介意我吸一点吗?放松放松。”
  “请便。”
  “因为那个客人要来,吸一点有助于培养情绪。”
  我说没关系。她从炉上的架子取下一塑料袋大麻,卷成烟卷,非常熟练。
  “他可能也想抽。”
  她说着,又卷了两根。她点上一支,把其他的放好,然后坐回到帆布躺椅。她一直吸着大麻烟卷,吞云吐雾之际聊起她的一生,最后把剩下的一小截大麻烟蒂熄掉,留待以后再吸。她的举止并未因吸大麻而有明显不同。也许她已经吸了一整天,我到的时候早就神思恍惚。也许吸毒并不能轻易让她失态,就像有些人喝酒也不怎么轻易露出醉态一样。
  我问钱斯来这儿时抽不抽,她听了颇觉好笑。
  “他从不喝酒,也不吸毒,跟你一样。对了,你是不是因此才认识他的?你们两个都在酒吧以外的地方打发时间?还是因为你们都不吸毒?”
  我设法把话题拉回到金的身上。如果钱斯不关心金,那弗兰是否认为金可能会跟别人约会?
  “他根本不在乎她,”她说,“你知道吗?我是他唯一的爱。”
  我现在可以感觉到她话里的大麻味。她的声音没变,但她的思维已跟着大麻转悠到别的地方了。
  “金是不是有了男朋友?”
  “我有男朋友,金有嫖客。其它女孩有的全是嫖客。”
  “如果金有什么特别的人——”
  “当然,我懂。有个不是嫖客的人,所以她才想和钱斯分手。你是这个意思吧?”
  “有这个可能。”
  “然后他就杀了她。”
  “钱斯吗?”
  “你疯了啊?钱斯根本没有在乎到了要杀她的地步。你知道找人代替她要花多长时间?妈的。”
  “你是说那男朋友杀了她。”
  “当然。”
  “为什么?”—棒槌学堂·E书小组—
  “因为他进退两难。她离开钱斯,准备从此跟他快快乐乐过日子,可他要这这些干什么?我是说他有老婆,有工作,有家庭,在斯卡斯代尔有栋房子——”
  “你怎么知道这些?”
  她叹口气:“我只是顺口胡说,宝贝。我只是在编故事。你明白吗?他是已婚男人,喜欢金。现在流行爱上妓女又叫她爱上你,那样的话你可以免费跟她上床,但你不想让人把你的生活搞得天翻地覆吧。她说,喂,我现在自由了,甩掉你的老婆,我们一起奔向夕阳吧,而那夕阳不过是他在乡村俱乐部阳台远远观赏的东西,他不想改变。接下来就是你所知道的了,她死了,他回到拉齐蒙特。”
  “一分钟前还是斯卡斯代尔呢。”
  “管它是哪儿。”
  “他会是谁呢?”
  “那个男朋友吗?不知道,谁都可能。”
  “是个嫖客?”
  “你不会爱上嫖客的。”
  “她会到哪儿会男人?她会见的男人会是哪一类呢?”
  她努力想着这个问题,然后耸耸肩放弃了。我们的谈话到这里后没再有任何进展。我用了一下她的电话,然后把我的名字和号码写在话机旁的便笺上。
  “如果你想到什么的话——”我说。
  “如果想到的话我会给你打电话的。要走了?确定不想再来罐可乐?”
  “不,谢谢。”
  “好吧,”她说。
  她走过来,用手背掩口懒洋洋打了一个哈欠,透过长长的睫毛看着我。
  “嘿,真的很高兴你能来这儿,”她说,“如果想要个伴儿的话,你知道,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好吗?只是过来聊聊。”
  “肯定会。”
  “我喜欢那样,”她轻声说,踮起脚尖,出乎意料之外地在我脸上吻了一下。
  “我真的很喜欢你,马修。”她说。
  下了一半楼梯时,我开始笑起来。她如此自然而然地露出妓女做派,道别时热情洋溢,多么精于此道。难怪那些股票经纪人不在乎爬楼梯,难怪他们去捧场看她表演。见鬼,她确实是演员,而且演技不赖。走过两条街,我还能感觉到她印在我脸上的那一吻。
或许您还会喜欢:
荒漠甘泉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0
摘要:《荒漠甘泉》1月1日“你们要过去得为业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润之地。是耶和华你神所眷顾的,从岁首到年终,耶和华你神的眼目时常看顾那地。”(申十一章十一至十二节)亲爱的读者,今天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境界上,前途茫然。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新年,等待我们经过。谁也不能预知在将来的路程中有什么遭遇,什么变迁,什么需要。 [点击阅读]
莫普拉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1846年①,当我在诺昂写《莫普拉》这部小说时,我记得,我刚刚为夫妇分居进行了辩护。在此之前,我曾同婚姻的弊端作过斗争,由于没有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也许让人以为我低估了婚姻的本质;然而在我看来,婚姻的道德原则恰恰是美好不过的——①原文如此,应为1836年。事实上,《莫普拉》这部小说由乔治-桑于1835年夏至1837年春写成,1837年4月至6月发表在《两世界杂志》上,同年出版单行本。 [点击阅读]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一我有十五年不到韦尔洛臬去了。今年秋末,为了到我的老友塞华尔的围场里打猎,我才重新去了一遭。那时候,他已经派人在韦尔洛臬重新盖好了他那座被普鲁士人破坏的古堡。我非常心爱那个地方,世上真有许多美妙的角落,教人看见就得到一种悦目的快感,使我们不由得想亲身领略一下它的美。 [点击阅读]
莫罗博士的岛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1887年2月1日,“虚荣女士”号与一艘弃船相撞而失踪,出事地点大约在南纬1度,西经107度。1888年1月5日,即出事后的第十一个月零四天,我的叔叔爱德华·普伦狄克被一艘小船救起。方位在南纬5度3分,西经1ol度。小船的名字字迹模糊,但据推测应当是失踪的“吐根”号上的。我叔叔是个普通绅士,在卡亚俄码头登上“虚荣女士”号开始海上旅行。出事后人们以为他淹死了。 [点击阅读]
董贝父子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0
摘要:我敢于大胆地相信,正确地观察人们的性格是一种罕见的才能(或习惯)。根据我的经验,我甚至发现,即使是正确地观察人们的面孔也决不是人们普遍都具有的才能(或习惯)。人们在判断中,两个极为寻常发生的错误就是把羞怯与自大混同——这确实是个很寻常的错误——,以及不了解固执的性格是在与它自身永远不断的斗争中存在的;这两种错误我想都是由于缺乏前一种才能(或习惯)所产生的。 [点击阅读]
葬礼之后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0
摘要:老蓝斯坎伯拖着蹒跚的脚步,一个房间接一个房间地,逐一拉起房里的百叶窗。他那粘湿的双眼,不时地望向窗外,挤出了满脸的皱纹。他们就快要从火葬场回来了。他老迈的脚步加快了些。窗子这么多。“思德比府邸”是一幢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哥德式大建筑。每个房间的窗帘都是豪华锦缎或天鹅绒,有些墙面上仍旧系挂着丝绸,尽管这些都已年久褪色。 [点击阅读]
蒙面女人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赫尔克里。波洛在他面前将信整齐地放成一摞。他拿起最上面的一封,琢磨了一会儿上面的地址,然后用放在早餐桌上的专用裁纸刀将信封背面纵向裁开,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在里面还有一个信封,用紫色的蜡仔细地封好,上面有“亲启保密”的字样。赫尔充里。波洛那鸡蛋形的脸上的眉毛向上扬了扬。他喃喃道;“耐心点,这就来了!”又一次用上了那把裁纸刀。这一次信封里出来了一封信-字迹颤巍巍的,又长又尖。好些字重重地画上了线。 [点击阅读]
蓝色特快上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0
摘要:将近子夜时分,一个人穿过协和广场(巴黎最大的广场,位于塞纳河右岸,城西北部。译注)。他虽然穿着贵重的皮毛大衣,还是不难使人看出他体弱多病,穷困潦倒。这个人长着一副老鼠的面孔。谁也不会认为这样一个身体虚弱的人在生活中会起什么作用。但正是他在世界的一个角落里发挥着他的作用。此时此刻,有一使命催他回家。但在回家之前,他还要做一件交易。而那一使命和这一交易是互不相干的。 [点击阅读]
蓝色长廊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男子已经意识朦胧。女子只能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周围的景物,或许刚才猛地受到了撞击,才失去了知觉。这一撞非同小可,驾驶座上已空无一人,车子正缓缓地向路边滑动,挡风玻璃的前端已接近没有护栏的路边。女子双眼模糊,她在潜意识里想到,男子曾经告诉过她这一带的悬崖有两百米深。如果车子照此滑落下去——而此时那位男子却困在副驾驶席上神志不清。 [点击阅读]
藏书房女尸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有些陈腐的词语只属于某些类型的小说。比如情节剧里的“秃头坏男爵”,侦探故事里的“藏书室里的尸体”。多年来我一直试图为人们熟知的主题作一些适当的改变。我为自己订立了条件:书里描写的藏书室必须属于非常正统、传统的那一类,而尸体则必须让人觉得悱恻不定、触目惊心。遵循这些原则,几年来出现在笔记本上的只有短短几行文字。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