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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读安徒生童话。嗯。童话。
记不得是第几次了。
第一次的时候还是个真正的小朋友。不识字。是妈妈讲给听的。
遇到喜欢的了,就会要求反反复复的讲。这些反复中应该有《碗豆上的公主》、《小意达的花》、《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拇指姑娘》、《海的女儿》、《野天鹅》因为里面有漂亮的公主,虽然不太懂得却也喜欢,但总是觉得暗暗的,听起来有点怕,听一次之后以后便跳过。
后来,认得字了,就自己看。小时候喜欢过的变的没那么有趣了。开始喜欢《打火匣》、《大克劳斯和小克劳斯》、《笨汉斯》。都是妈妈没有读过 的。也许她觉得这些有些不太像适合小孩子听的童话吧。哈哈,可是我总会自己看着看着就咯咯的笑出声来。这是多有趣多精采的故事啊。妈妈不会知道。
现在再重新读。发现居然没有变化。那三个傻乎乎的故事居然还是读起来让人觉得最过瘾的。
我想象那只忠心耿耿大眼怪在城里所有的门上画上十字。简直聪明死了。还有它们坐在餐桌上围着餐巾一本正经的样子。国王和王后坐在它们身旁。
小克劳斯磨擦马皮发出吱吱的声音,他骗那个好人说“他说我们不必再吃稀粥了,他已经变出一灶子烤肉、鱼和点心来了。”我就想象烤肉鱼的香气,觉得这真是相当美妙的一个晚上。
笨汉斯骑着他的公羊去娶美丽的公主。加油,我的平民王子。用泥巴做酱油烤出的乌鸦一定有叫花鸡一样的美味!
在读的时候,我一边高兴一边在想,安徒生童话真的是可以读一辈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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