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阿甘正传 - 第一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
  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不过,我可能比较接近智商三到七岁的低能儿,或甚至更好一点智商八到十二岁的智障;但是,我个人宁愿把自己当作是个半智,或是什么的——绝不是白痴——因为,别人一想到白痴,多半会把它想成蒙古症白痴——就是那种两个眼睛长得很近,而目嘴巴常常挂着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晤,我反应迟钝——这一点我同意;不过我可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得多,因为我脑子里想的东西跟旁人眼睛看见的有天地之别。比方说,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试着把它说出来或是写下来,它就变成果酱似的糊成一团。我举个例子解释给你听。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个人正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儿。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种,于是,他跟我说:阿甘,你想不想嫌点钱?我说:嗯,想,于是他派我去攒泥土。用独轮手推车搬了十一、二车的泥土,大热天里,推着车走遍大街小巷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当时我应该为工资这么低大闹一场,可是我却收下了那一块钱,嘴里只说得出一句谢谢之类的蠢话,然后走上街,手里拿着那张钞票——摺上,打开,摺上,觉得自己真橡个白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说真的,我对白痴略有所知。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得的学问,不过我真的读过这方面的东西——从那个叫什么杜耶奇耶夫斯基的家伙笔下的白痴,到李尔王的傻瓜,还有福克纳的白痴,班吉,甚至《杀死后舌鸟》里头的瑞德利——哦,他可是个严重的白痴。我最喜欢的是《人与鼠》里头的连尼。那些写文章的人多半说得对——因为他们写的白痴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嘿,这一点裁同意,随便哪个白痴都会同意。嘻嘻。
  我出生后,我妈妈给我取名福雷斯特,因为内战期间有个将军名叫纳森-贝福-福雷斯特。妈妈总说我们跟福雷斯特将军有什么亲戚关系。而且他是个伟人,她说,不过内战结束之后他创立了三K党,连我奶奶都说他们是一帮坏蛋。这一点我倒是会同意,因为我们这儿有个自称尊贵的狗屁还是什么的家伙,他在城里开了一家店卖枪,有一次,当时我大概十二岁左右,我经过那家店,从窗予往里望,他在店里吊了一根绞刑用的那种大大的绳环。他瞧见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后把绳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还吐出舌头等等来吓我。我吓得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车场的车子后面,直到有人报警把我送回家交给我妈。所以,不管福雷斯特将军有啥丰功伟绩、创立那个三K党的玩意可不是什么好心肠——随便哪个白痴都会这么告诉你。不管怎么说,我的名字就这么来的。
  我妈是个大好人。人人都这么说。我爸,他在我刚出生之后不久就死了,所以我从来不了解他。他在码头当装卸工,有一天,一台起重机从一艘联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网的香蕉,结果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断了,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压成煎饼。有一次我听到一些人在谈论那次意外——说当时情况惨不忍睹,半吨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烂,我个人不太喜欢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这个我倒是喜欢。
  我妈从联合水果公司领到了一点儿抚恤金,而且她还把我们的房子分租出去,所以我们的日子还过得去。我小时候,她总是把我关在屋里,免得其他小孩子骚扰我。夏天下午,天气热坏了,她会把我安顿在客厅里,拉乞窗帘,让房间略一点,凉快些,再给我弄杯柠檬汁。然后她就坐在那儿跟我聊天,就那么一直说个不停,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好像一般人跟猫狗说话那样,不过我也习惯了,而且满喜欢,因为她的声音让我觉得好安全又舒服。
  我成长期间,一开始她都准我出去跟大家玩,可是后来她发现他们是在捉弄我.有天他们在追我的时候,一个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好可怕的伤痕。那以后,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我就开始试着跟女孩子玩,但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她们都躲着我。

  妈妈认为念公立学校对我有益.因为也许这样会帮助我变得跟其他人一样,但是上了几天学之后,校方告诉蚂妈我不该跟大家一起上学。不过他们让我念完了一年级。有时候.老师在讲课,我坐在那儿,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总之.我开始看窗子外头的鸟、麻雀,还有在外头那棵大橡树上爬来爬去,一会儿又坐下的东西,老师就会走过来教训我一顿。有的时候,我会被-种很奇怪的感觉冲昏了头,大吼火叫,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里的长板凳上。其他孩子从来不跟我玩耍什么的;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嚎陶大哭,这样他们就可以嘲笑我一-只除了珍妮-可兰,起码她不会躲着我.有时候放了学她还让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
  可是第二年,他们安排我念另一种学校,我告诉你,那学校真古怪。就好像他们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统统集拢在一道,有跟我一样年纪的,有比我小的,还有大到十六、七岁的大男孩。他们都是各种程度的智障、疯痫病患,还有甚至不会自己上厕所吃东西的小孩。我大概是其中的佼佼者,
  有个胖胖的大块头,起码有十四岁左右,他患了一种病,发作起来会全身发抖,就好像坐电椅什么的。我们老师玛格丽特小姐每次都叫我陪他去上厕所.免得他做出什么怪举动。不过,他还是照做不误。我不知道要怎么拦阻他,所以,索性把自己锁在一间厕所里等他做完,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同学校待了大概五、六年。其实那个学校并不太坏他们会让我们用手指绘画,做些小东西,不过多半时间,他们只教我们怎么系鞋带啦,怎么做就不会把食物弄翻啦,不要发狂大叫大哭、把大便扔得到处都是等等。他的没教我们念书——除了认识路标记号,还有分辨男女厕所之类的。总之,学校里有那么多严重的傻瓜,要想教点别的东西其实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我认为这种学校的宗旨是免得我们惹别人烦。谁愿意让一群傻瓜在外头乱跑?这个道理连我都懂。
  快满十三岁,我开始发生一些极不寻常的事。第一,我开始长高。半年之内我长了六寸,我妈一天到晚得把我的裤子放长。再就是,我开始横着长。到了十六岁,我有二米二高.重两百四十二磅。我知道是这个缘故他们才带我去量体重。他们说简直无法相信。
  之后发生的事使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一天.我从傻瓜学校放学回家,悠悠哉哉走在街上,一辆汽车停在我旁边。那家伙叫我过去,问找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他,他又问我念什么学校,他从来都没在附近见过我。我告诉他那间傻瓜学校之后,他就问我有没有打过美式足球。我摇头。其实我大可告诉他我见过别人玩,只是他们从不让我玩。不过,我说过广我不太擅长跟人长时间谈话,所以我只点个头。那大概是开学两个星期的事。
  过了三天左右,他们把我从那间傻瓜学校弄出来。我妈妈在场,还有那天开汽车的人和两个打手型的人——我猜想这两个人在场的原因是以防万一我惹什么事。他们把我拍屉里的东西统统取出来,放进一个褐色纸袋里,然后叫我跟玛格丽特小姐说再见;突然之间她哭了起来,又用力搂抱我。过后.我跟所有的傻瓜说再见,她们流口水、抽筋,还用拳头敲桌子。然后我就走了。
  妈妈跟那个家伙坐前座我坐在后座两名打手中间,就好像电影里面警察带犯人进城的情形。只不过我们并不是进城。我们去新成立的高中。到了那儿,他们带我进校长办公室,妈妈和那个男人陪我一起进去,那两个打手在走廊上等。校长是个头发灰白的老头子,领带上有个污溃,裤子松垮垮的,看起来活像也是从傻瓜学校出来的。我们统统坐下,他开始解说一些事,又问我话,我只是点头,不过他们的目的是要我打美式足球。这个部分是我自己理解出来的。

  原来,坐汽车那个家伙是教练,名叫费拉斯。当天我没进教室,也没上课什么的,那个费拉斯教练带我到衣帽间,打手之一替我找来一套球衣,有垫肩啊那些玩意,还有一顶很棒的塑胶头盔,头盔前面有一块东西可以防止我的脸被压扁。唯一的问题是,他们找不到我能穿的球鞋,所以我只得穿自己的运动鞋,等他们订到球鞋再换。
  费拉斯教练和两名打手帮我穿上球衣,然后又帮我脱下,再穿上,反复十几二十次,直到我会自己穿脱为止。有一样配件我半天穿不好,就是护挡——因为我不觉得有什么理由婴穿它。晤,他们努力解释给我听,过后一名汀手对另一名说我是个笨蛋还是什么的。我猜想他以为我不懂他说什么,可是我懂,因为我特别留意这类屁话。倒不是因为这话会伤害我感情。嘿,别人曾经用过更恶劣的宇眼骂我。不过,我还是留意了。
  过了一阵子,一群孩子陆续走进衣帽间,取出他们的球具穿上。之后,我们全部都到外面,费拉斯教练召集大家,然后叫我站在大家面前介绍我。他说了一大堆屁话,我不太听得懂,因为我吓得半死,因为从来没有人当着一群陌生人介绍我。不论,后来有些人过来跟我握手,说他们欢迎我等等。之后,费拉斯教练吹了一声哨予,把我吓得魂都飞了,不过大家开始跳来跳去练习。
  接下来发生的事可以说是说来话长,不过,总而言之,我开始打美式足球。费拉斯教练和一名打手特别训练我,因为我不懂怎么打球,球队有一招阻挡对手的战术,他们尽力解说清楚,可是练习几次之后,大家似乎都厌烦了,因为我记不得我该怎么做了。
  尔后,他们又练习另一种叫做防守的动作;他们安排三个家伙挡在我前面,我应该突破他们,抓住带球的那个家伙。前半部分比较容易,因为我可以轻轻松松把那三个家伙推倒,可是他们不喜欢我抓住带球那家伙的动作,最后,他们要我去撞一棵大橡橡树十几二十次——体会一下那种感觉吧,我猜。可是过了一阵子,他们猜想我从那棵橡树身上已经学到一些东西之后,又叫我跟那三个家伙和拿球的家伙练习。他们发火了,因为我推开三名阻挡的人之后扑向拿球那家伙的动作不够狠毒。那天下午我挨了许多辱骂,可是练习完中之后我去见教练,告诉他我不愿扑倒带球那家伙.因为我怕会伤到他。教练说,不会伤到他,因为他穿了球衣,有保护。其实,我并不是那么怕伤到他,我怕的是他会生我的气,要是找不好好对待每个人.他们又会来迫打我。长话短说,我花了好一阵子工夫才弄清楚决窍。
  此外,我得上课。在傻瓜学校,我们其实没上过什么课,但是这所学校对课业认真多了。总之,不知怎么弄的,他们设法安排我上三堂自习课,这种课只要你坐在教室里,随你爱做什么都行;另外还有三堂课是一位女士教我识字。班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她人真好又漂亮,我不只一、两次对她动过邪念。她名叫韩德生小姐。
  可以说,我只喜欢午餐这堂课,不过我想这不能算是课。念傻瓜学校时,我妈都会给我弄份三明治、一份饼干和一个水果——除了香蕉以外——我都会带到学校。可是这所学校有间餐厅,有九、十样东西可吃,我老是难以决定要吃什么。我想一定有人说过什么,因为过了一星期左右,费拉斯教练叫我想吃什么尽管吃,说一切都打点了。太棒了!
  猜猜谁到我的自习教室?珍妮-可兰。她在走廊上过来跟我说,她记得小学一年级跟我同学。她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一头亮丽乌黑的头发,腿长长的,和一张漂亮的脸蛋,还有别的,我不敢讲。
  费拉斯教练并不满意球队的情况。他好像经常很不高兴,总是在吼叫。他也吼我。他们想方设法让我站在原地不动,只要阻止对方抓住我方带球的家伙,但是除非他们把球传到中线,否则这法子不管用。教练对我擒抱带球员的动作也不满意,我告诉你,我可花了不少时间在那棵橡树上。可是我怎么也没法子照他们要求的动作抱倒带球员。我心里有顾忌。

  过后,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把这一切也都改变了。当时我在餐厅里刚取了饭菜,走过去坐在珍妮-可兰旁边。我真不愿意说,不过她可以算是学校里我唯一半生不熟的朋友,而且跟她坐在一起的感觉真好。她大半时间不注意我,都跟别人聊天。我原先都跟球员们坐一起,可是他们的态度好像我是隐形人什么的。起码珍妮-可兰当作有我这么个人。但是过了一阵子,我开始留意到另外一个家伙也常出现,而且他开始拿我耍嘴皮子,说什么笨蛋好吗?之类的屁话。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两星期,我始终没吭声,但是后来我终于说了——到现在我还没法相信我说了那句话——我说:我不是笨蛋,那家伙一个劲儿瞪着我,然后哈哈大笑。珍妮-可兰就叫那家伙闭嘴,可是他拿了一纸瓶鲜奶倒在我大腿上,我跳起来鲍出去,因为我吓坏了。
  过了大概一天左右,那家伙在走廊上拦住我,说他会逮到我。我整天心惊胆颤,那天下午我走出教室要去体育馆,但是他走过来动手推我肩膀,叫我呆子等等,然后他揍我肚子。那一拳并不很疼,可是我哭了起来,转身就跑,我听到他跟在后面,还有其他人也在追我。我使出全力拚命跑向体育馆,越过足球练习场,突然我看见费拉斯教练坐在看台上,望着我。迫我的那些家伙停下来,掉头走了。费拉斯教练表情真奇异,他叫我立刻换球衣。过了一会儿,他走进衣帽间,手里拿着一张纸,纸上面了三种战术——三种!——叫我尽可能记牢。
  那天下午练球的时候,他把所有球员分成两队。突然间四分卫把球传给我,我应该沿着线的右端外侧奔向球门柱。他们统统开始追我,我立刻拼命跑——我闪过了七、八个人,他们才扑倒我。费拉斯教练开心极了;蹦蹦跳跳,又吼又叫,拍大家的背。我们以前跑过不少次,测验看看能跑多快,可是我被追的时候跑得快多了,我猜想。哪个白痴不会?
  总之,那以后我受欢迎多了,球员们开始对我比较好些。第一次赛球我吓坏了,可是他们把球传给我,我就拚命跑,两、三次达阵,大家对我前所未有的好。那所高中确实扭转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事;甚至使我喜欢带球跑,不过他们多半叫我绕着边线跑,因为我还是没法子做到在中央突破人墙,把人撞倒。一名打手说我是全世界块头最大的高中二分卫。我不认为他这是在夸奖我。
  除此而外,我跟韩德生小姐学习阅读进步不少。她给了我《汤姆历险记》和另外两本书,我记不得书名。我把它们带回家,统统读过,可是,接着她给我做了个测验,我的成绩不怎么样。不过我的确喜欢那几本书。
  过了一阵子,在餐厅用餐时又坐到珍妮-可兰旁边,好一段时间没再发生状况,可是后来有一天,是春天里,我放学回家,那个把牛奶倒在我腿上后又迫我的家伙又出现了。他弄了一根棍子,还骂我傻瓜、笨蛋之类的话。
  有些人在旁观,珍妮-可兰也在,当时我又正要打退堂鼓——可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做。那家伙拿棍子戳我肚子,我跟自个儿说,去它的,我抓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卯他的脑门,就这么一下就解决了问题,可以这么说。
  那天晚上我妈接到那家伙父母打来的电话,说我要是再碰他们儿子,他们就要报警把我关起来。我尽力跟妈妈解释,她说她了解,不过我看得出她担心。她告诉我,因为我现在块头太大,我得留心自己,因为我可能会伤到别人。我点头保证绝不会伤害任何人。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听到她在她房间独个儿哭。
  不过,卯那家伙脑袋的事,使我对打球的看法完全改变。第二天,我要求费拉斯教练让我直接带球鲍,他说好.结果我一口气撞倒了四、五个家伙,冲破重围,他们又再爬起来追我。那一年我入选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队。我简直无法置信。我生日那天,我妈送给我两双袜子和一件新衬衫。她的确存了些钱,给我买了一套新西装,要我穿着它去领取全州美式足球奖;那是我平生第一套西装。妈妈替我打上领带,我就这样出发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女人十日谈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十位年轻的女人,为活跃无聊的产房生活,十天内讲述了!”00个亲身经历的故事:初恋、引诱、遗弃、强||奸、复仇、婚外情的荒唐、性*生活的尴尬……在妙趣横生兼带苦涩酸楚的故事背后,则是前苏联社会的fu败、男人灵魂的丑陋、妇女处境的悲惨,以及她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热烈渴望和执着追求……这便是《女人十日谈》向读者展示的画面及其底蕴。 [点击阅读]
死光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2
摘要:中华读书报记者施诺一位当年出版斯蒂芬·金小说的编辑曾预言:“过不了多久,斯蒂芬·金在中国就会像在美国一样普及。”中国出版商认为这位给美国出版商带来巨额利润的畅销书作者也会给中国出版社带来利润,全国有5家出版社先后推出斯蒂芬·金,盗版书商也蜂拥而至,制作粗糙的盗版书在市场迅速露面。然而,令出版商失望的是,斯蒂芬·金并没有给中国出版商带来惊喜。它的销售业绩并不理想,没有出现预想中热卖的高xdx潮。 [点击阅读]
冰与火之歌3
作者:佚名
章节:81 人气:2
摘要:天灰灰的,冷得怕人,狗闻不到气味。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火才对。 [点击阅读]
厄兆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从前,但不是很久以前,有一个恶魔来到了缅因州的小镇罗克堡。他在1970年杀死了一个名叫爱尔玛·弗莱彻特的女服务员;在1971年,一个名叫波琳·图塔克尔的女人和一个叫切瑞尔·穆迪的初中生;1974年,一个叫卡洛尔·杜巴戈的可爱的小女孩;1975年,一个名叫艾塔·林戈得的教师;最后,在同一年的早冬,一个叫玛丽·凯特·汉德拉森的小学生。 [点击阅读]
大卫·科波菲尔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大卫·科波菲尔尚未来到人间,父亲就已去世,他在母亲及女仆辟果提的照管下长大。不久,母亲改嫁,后父摩德斯通凶狠贪婪,他把大卫看作累赘,婚前就把大卫送到辟果提的哥哥家里。辟果提是个正直善良的渔民,住在雅茅斯海边一座用破船改成的小屋里,与收养的一对孤儿(他妹妹的女儿爱弥丽和他弟弟的儿子海穆)相依为命,大卫和他们一起过着清苦和睦的生活。 [点击阅读]
傲慢与偏见
作者:佚名
章节:70 人气:2
摘要:简·奥斯汀(JaneAusten,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是英国著名女性*小说家,她的作品主要关注乡绅家庭女性*的婚姻和生活,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活泼风趣的文字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奥斯汀终身未婚,家道小康。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 [点击阅读]
北回归线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亨利·米勒(HenryMiller,1891年12月26日-1980年6月7日)男,美国“垮掉派”作家,是20世纪美国乃至世界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同时也是最富有个性*又极具争议的文学大师和业余画家,其阅历相当丰富,从事过多种职业,并潜心研究过禅宗、犹太教苦修派、星相学、浮世绘等稀奇古怪的学问,被公推为美国文坛“前无古人, [点击阅读]
古兰经
作者:佚名
章节:116 人气:2
摘要:《古兰经》概述《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经典,伊斯兰教徒认为它是安拉对先知穆罕默德所启示的真实语言,在穆罕默德死后汇集为书。《古兰经》的阿拉伯文在纯洁和优美上都无与伦比,在风格上是达到纯全的地步。为了在斋月诵读,《古兰经》分为30卷,一月中每天读1卷。但是《古兰经》主要划分单位却是长短不等的114章。《法蒂哈》即开端一章是简短的祈祷词,其他各章大致按长短次序排列;第二章最长;最后两三章最短。 [点击阅读]
基督山伯爵
作者:佚名
章节:130 人气:2
摘要:大仲马(1802-1870),法国十九世纪积极浪漫主义作家,杰出的通俗小说家。其祖父是侯爵德·拉·巴那特里,与黑奴结合生下其父,名亚历山大,受洗时用母姓仲马。大仲马三岁时父亲病故,二十岁只身闯荡巴黎,曾当过公爵的书记员、国民自卫军指挥官。拿破仑三世发动政变,他因为拥护共和而流亡。大仲马终生信守共和政见,一贯反对君主专政,憎恨复辟王朝,不满七月王朝,反对第二帝国。 [点击阅读]
好兵帅克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雅·哈谢克(1883~1923),捷克作家,有“捷克散文之父”之称。哈谢克是一个唐·吉诃德式的人物,单枪匹马向资产阶级社会挑战,同时,他又酗酒及至不能自拔。他一生写了上千篇短篇小说和小品,还写过剧本,大多是讽刺小说。哈谢克生于布拉格一穷苦教员家庭,13岁时父亲病故,上中学时因参加反对奥匈帝国的示威游行,多次遭拘留和逮捕。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