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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会唱歌的墙》 - 莫言《会唱歌的墙》第20节 狗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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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狗的悼文
  人与狗的关系由来日久。当人在洞穴里点着火堆御寒取暖、恐吓野兽时,狗也许还是围着火堆嚎叫着、伺机吃人的野牲口吧?等人进化到了半坡遗址所标志着的文明程度,狗就被驯化成了伏在火堆前、对围着火堆的野牲口狂吠的家牲口——由人的敌类变成了人的帮手了。仔细想起来,这不知道是狗的进化还是狗的退化?是狗的喜剧还是狗的悲剧?反正这种大概在山林里也没像虎豹熊狮那般威风过的野兽从此就堕落了呢还是文明了呢?——总归是也与人类一起,远离了山林,渐渐步入了庙堂。
  古往今来,关于狗的故事,层出不穷,难以胜数。救主的狗、帮闲的狗、复仇的狗、看家护院的狗、帮助猎人驱赶野兽的狗、与它们的表兄弟——狼——搏斗的狗,还有野性复发重归了山林的狗,还有经过了多少次、多少代的选优提纯、弄得基本不像狗的哈巴狗、狮子狗、腊皮狗、蝴蝶狗、蜜蜂狗、贵妃狗、西施狗……这些成了小姐太太们宠物的狗身价高贵、名目繁多,贵到数十万元一只,多到可以编一本比砖头还要厚的狗学大辞典。这些狗东西有时的确很可爱,在我吃饱了的时候。我并不反对养狗,有时甚至还能夸几句那狗——为了讨狗主人的喜欢——这小宝贝,多么可爱呀!——但要让我自己养这样一条宠物狗,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据说那些名狗们的膳食是由名厨料理的,某些世界名流的狗有专门的佣人侍候,还有奶妈——挑奶妈的标准比大地主刘文彩选奶妈还严格,刘文彩也不过是选那些年轻无病、奶水旺盛的即可,这些狗的奶妈们除了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面目清秀,气质高雅——这是一个名叫苟三枪的朋友告诉我的,不知真假,但这些狗东西难侍候之极确是真的。我们领导的太太养了一匹蝴蝶狗,每周都要让公务员给它洗三次热水澡,用进口洗发香波,洗完了要用电吹风吹干,然后还要撒上几十滴法国香水。这条狗的待遇真让我羡慕,它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啊!大如首都北京,能用进口香波每周洗上三次热水澡的人也不会超过一半,洗完了还能撒上几十滴巴黎香水的就更少,可见中国都市狗的生活水准大大超过了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准,什么时候老百姓能过上都市狗的日子,那么中国就进入"大康"社会了,不是"中康",更不是"小康"。这些话听起来好像有些阴阳怪气,似乎我在讥讽什么,其实绝无讥讽之意,实话好说实话难听罢了。
  就像人分三六九等一样,狗也分成了诸多层次。前边说的高级宠物狗,自然是一等第一,第二等的大概要数公安边防们驯养的警犬了。这些狗外貌威武雄壮,看起来让人胆寒,实际上也是非常厉害。我曾采访过一个警犬训导员,知道了警犬的血统十分讲究,一头纯种名犬的价格能把人吓一个跟头。价格昂贵,训练更不易,从前有人说国民党的空军飞行员是用黄金堆起来的,我们的警犬则是用人民币堆起来的。类似警犬立了军功、牺牲后隆重召开追悼大会的事在前苏联的文学作品中经常见到,中国大概也有这种事吧?
  当年我看《林海雪原》,看到李勇奇的表弟姜青山那匹名叫"赛虎"的猛犬竟能轻松地制服了两个荷枪实弹的土匪,我以为这是小说家的夸张,是为了衬托那位具有丰富山林经验、高超滑雪技能、枪法如神、行迹如侠客的姜青山的,现实生活中,一条狗,如何能制服两个人?何况还是两个荷枪实弹的土匪。后来又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那条名叫巴克的狗更是厉害,能在片刻之间咬死一群持枪的人,这就更难让我相信了。我认为地球上不存在这样的狗,巴克只能是个神话中的狗,与杨戬的哮天犬一样。
  但现在我已经相信了作家们的描写,狗,的确是比人厉害。为什么我的关于狗的认识发生了变化?因为:前天,我被我家那条饿得瘦骨伶仃的狗狠狠地咬了几口。隔着棉裤、毛裤、衬裤、两件毛衣,它的利齿,竟然使我的身上三处出血,一处青紫。假如是夏天,我想我已经丧命于狗牙之下,即使不死,肠子也要流出来了。狗实在是太可怕了。狗真要发了疯,人很难抵挡。这是我平生第一次遭狗咬,如同上了一堂深刻的阶级教育课似的触及灵魂,于是就写这篇狗牙交错的文章。
  听说我让狗咬了,父亲从乡下赶来看我。我说:"一条小瘦狗,想不到这么厉害!"我父亲说:"这条狗算不上厉害,日本鬼子那些狗才叫厉害呢!都是些纯种的大狼狗,牙是白的,眼是绿的,黑耳朵竖着,红舌头伸着,吃人肉吃得全身流油,个头巨大,像小牛犊似的,叫起来‘哐哐哐’的……为什么中国出了那么多的汉奸和顺民?一半是让日本鬼子打的,一半是让大狼狗吓的!"我的天哪,原来如此!
  农村人也养狗,"文革"期间口粮不足,农民家徒四壁,没什么可偷——关键还是口粮太少,所以,养狗的极少。——"文革"期间"忆苦思甜",还把养狗少当作新社会比旧社会好的一个标志——这几年,口粮多了,家财也多了,于是养狗的也多了。这几年农村盗贼如毛,没有条狗还真不行。现在农村的狗我想很可能是历史上最多的时候,养这些狗决不是为欣赏,而是为了防盗贼。但由于都是些劣种的土杂狗,胆小而且弱智,小偷来了,它们也就是瞎汪汪几声而已,所以尽管养着狗,也防不了盗贼。何况现在的小偷们都是高智商,精通狗学,研究出了十几种对付狗的办法,据说最有效的一种是烧好一个萝卜,扔给狗,狗以为来了羊肉包皮皮子,张口一咬,便把牙烫掉,失去了呐喊与搏斗的能力,于是小偷就可以堂皇入室了。即使不扔热萝卜,扔一块肥肉进去,堵住了狗嘴,它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了小偷们的同谋。不过小偷们一般不舍得扔肥肉,要扔就扔热萝卜。农村狗一般都吃不太饱,熬得很苦,容易被收买也是情理中的事,都市的狗,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见了香酥鸡都不抬头,想收买它们就比较困难。
  五年前,我妻子与女儿进县城居住,为了安全,也是为了添点动静热闹,我从朋友家要了一条刚出生不久的小狗,它的妈妈是条杂种狼犬,仅存一点狼的形象而已,决不是与狼交配而生。我把这小东西抱回来时,它可爱极了,一身茸茸毛,走路还跌跌撞撞的。它脑门子很高,看起来很有智慧。我女儿喜欢得不得了,竟然省出奶粉来喂它。我回了北京后,女儿来信说小狗渐渐长大,越来越不可爱了。它性情凶猛且口味高贵,把我妻子饲养的小油鸡吃掉不少,为了小鸡们的安全,只好在它的脖子上拴上了铁链,从此它就失去了自由。这条狗也是条苦命的狗,如果它不是被我抱走而是让一个干部或是农民企业家抱走,它保证可以长得像小牛一样大,但它不幸到了我家,刚开始还吃了几顿饱饭,后来就再也没吃饱过。它瘦得肋条根根突出,个头没长够就蹲住了。我们也没顾上给它盖个窝,一年四季,风霜雨雪,就让它露着天在墙根上蹲着。有几次整日暴雨,它在雨中疯狂地转着圈,追着自己的尾巴咬,眼珠子通红。我疑心这家伙疯了。后来转不动了,叫不动了,就缩成一团,浑身水淋淋的,像个老叫花子一样哼哼着,见到了我们,就发出哭一样的叫声,眼泪汪汪的,真是可怜极了。但肯定是不能把它放进屋子的:它满身泥水,腥气熏人,还有一身的跳蚤。我和妻子冒着雨给它搭了一个小棚子,但它竟然不懂得躲进去避雨。那个夜晚,在它的呻吟声里,我睡得很不安宁。它的生命力实在是顽强,太阳一出,抖搂掉身上的水,立刻又活蹦乱跳了。它的责任心强得有点可怕,在雨中,那般苦熬,但只要街上有点动静,它马上就忘记了自己的痛苦,拖着铁链子跳起来,狂叫不止,向主人示警。

  它在我家吃了很多苦,我心中很是歉疚。翻盖房子时,特意为它盖了一间小屋,从此,它遭受风吹雨打的生活结束了。它更加尽职地为我们看护着家院,街上过车,它跳叫;街上过小学生,它也跳叫;邻居夫妻打架,它也跳叫;如果有人敲响了我家的门环,它一蹦能有三尺高;如果有人打开我家的门走进院子,它就忘了脖子上拴着铁链,发疯似的冲向前去,在半空中被铁链顿得连翻几个跟头跌下来;爬起来它继续往前冲,屡跌屡起,直到客人进了屋子它才停下来,吭吭地咳嗽,吐白沫,让铁链子勒的。
  所有来过我家的人,都惊叹这条瘦狗的凶恶,都说从来没见过这般歇斯底里的狗,都说这条狗幸亏瘦弱,如果用肥肉喂胖了,那就不可想象有多么厉害了。我父亲却说:"肥鹰不拿兔子,胖狗不看家。"所有来我家的人都贴着墙根,胆战心惊地溜走,我每次都大声咋呼着迎送客人,生怕它挣脱了锁链。它先后挣断过三条铁链子,为了找一根不被它挣断的铁链,我和妻子在集上转了好多圈,终于在卖废铁的地方发现了一条,是起重机滑轮上使用的,就像《红灯记》里的李玉和赴刑场时戴的脚镣那样粗,有三米多长,十几斤重。我如获至宝,出价要买。那卖废铁的主儿听说我买了做狗链子时问:"天老爷爷,你们家养了条什么狗?"我当然没有必要告诉他我们家养了条什么狗。回家后我与妻子一起把这条粗大的铁链子给它换上,它低着头,好像很不习惯。但很快它就习惯了,它拖着沉重的铁链,一如既往地对着客人冲击着,铁链子在水泥地面上哗啦啦地响着,有点英勇悲壮的意思,令人浮想联翩。它耸着脖子上的毛,龇着雪白的牙,对来客满怀深仇,表现出一种特别能战斗、特别渴望战斗的精神。我和妻子每隔几天就去检查一次拴它的链子和捆它的脖圈,生怕它获得了自由身,误伤了人民群众。记得三年前它还没完全长大时,就挣开链子,把一个来给我送稿子的县委宣传部的小伙子咬伤了。那个小伙子与我说着话往外走,猛然间从星光下它蹿了过来,基本上赛过一道闪电,眨眼间就在那个小伙子脚脖子上咬了一口。那小伙子蹭地一下子就蹿上了我家的高达三米的平房,等我妻子拴好了狗,搬来梯子,他才惊魂未定地爬下来。他说:"天哪,我是怎么上的房?"以后这个小伙子来给我送稿子,都是站在我家院墙外边,把稿子扔进来,大喊:"我不进去了,莫老师!"现在它长大了,虽然瘦但战斗精神极强,如果挣脱了锁链,后果不堪设想。尤其是我女儿经常带她的同学来家做作业看小人书,那些小女孩,一个个都是家里的宝贝疙瘩,万一被恶犬咬了,那乱子可就闹大,赔上医疗费和无数的道歉事小,伤了人家的孩子怎么也弥补不了。所以我远在北京,心里总是不踏实,每次写信或是打电话,都不敢忘记叮嘱:千万拴紧我们的狗!
  据女儿说,有好几次链子开了,她和爷爷躲在屋子里不敢出来,一直等到她妈妈回来。说也怪,这条狗几乎对谁都龇牙,惟有对我妻子,却是异常地顺驯,一见她就摇尾俯身,恭敬得不得了,宛如太监见了皇后。她骂它,打它,踢它,它不龇牙,不瞪眼,老实得简直媚了。她开大门的声音它都能辨别出来,绝对不会错。我父亲说它不是听声,而是嗅味;我在一本书上也看到:狗的鼻子比人的鼻子灵光几十万倍。我虽然每年在家只有几个月,但它还是认识我的。有时我大着胆子给它喂食,它还对我摇摇尾巴表示感谢。有时甚至扑上来搂搂我的腿。但我的心里还是怯,绝不敢太靠近它,因为我知道这条狗跟我有距离。但我绝对没想到它竟会咬我,而且是那样的毫不留情。
  那天,我送一个前来查电表的电工出门,它突然挣脱了脖圈,把那条沉重的锁链弯弯曲曲地抛弃在地上。我女儿惊呼:"爸爸,狗!"狗已经蹿了过来,它的身体几乎紧贴着地面,见惯了它戴着锁链的形象,乍一见了没戴锁链的它,竟感到有一些陌生,好像不是我家的狗,而是一个别的野兽。运动员戴着沙袋训练,一旦解了沙袋,便如离弦之箭;我家的狗一直戴着铁链生活,一旦解脱了铁链,那速度比离弦箭还要快。我挺身而出,把电工挡在身后,并举起一只手,对着它挥舞着,嘴里大喊:"狗!"狗一口就咬住了我的左腿。我庆幸自己穿着棉裤,棉裤里还套着毛裤,它咬了我,也不一定咬得透。我认为它咬我一口就该罢休,没想到它竟然连续作战,松开我的左腿,又咬了我的右腿,然后耸身一跳,在我的肚皮上又咬了一口。这时候我才知道这家伙的可怕,这时候我才明白宣传部那个小伙子为什么能跳上三米高的房顶。伤口剧烈地疼痛起来,我一挥手,正好挥进它的嘴里,它顺便又给了我一口。幸好离门不远,我挣脱了它,与电工和我女儿跑进屋子,紧紧地插上门,吓得三魂丢了两魂半。解开衣服一看,三处出血,一处青紫。腹部伤得最重,原因是毛衣不如棉裤厚。如果我只穿着单衣……如果咬着电工……我想,真是不幸中之大幸!
  这时,大门还没有关,万一它跑到大街上去见人就咬怎么办?这条狗,自从进了我家的大门,还从来没有出去过,它可以听到邻居家狗的叫声,但从来没有见过面,它能认识自己的同类吗?
  妻子终于下班回来了,狗撒着欢儿迎接她,并且十分顺从地让她把铁链子重新拴到脖子上。
  下午,我去县防疫站购买了狂犬疫苗,到门诊部打了一针,医生说要连续打五针,戒酒、茶一个月。
  只因为一时冲动,咬了主人,它的末日就要来临了。
  我让妻子去打听一下,有没有人愿意要这条狗。妻子回来说,人家都说:连自己的主人都咬,谁敢要?但她厂里几个馋鬼愿意打死它吃肉。

  我的心立刻就软了。我想起了这条狗无比的忠诚,对我妻子。我想起这条狗在社会治安不好的情况下,给我妻子和女儿带来的安全感。我女儿在学校里听到了一些吓人的消息,夜里睡不着觉,我妻子就安慰她:"不怕,我们有狗。"它咬我,可能是一时糊涂吧?我决定还是留着它,给它脖子上再加一个脖圈,挣脱一个,还有一个。但那两个打狗的人已经来了。我妻子想了想,坚定地说:"不要了!"
  那是两个身穿黑皮夹克的中年人,每人提着一条麻绳子。一进院,狗就疯了似的对他们冲刺、叫嚣。我生怕他们当场动手,他们说不。他们让我妻子把那两条绳子拴到狗脖子上,由他们拉到厂里去再打。
  我女儿很难过,坐在桌前,打开了收音机。我把声音调大,怕狗垂死的声音刺激她。她坐在桌前,在低沉的箫声里,捂着脸哭了。
  奇怪的是它竟一声不吭地被我妻子拉出了大门,那两个男人跟在后边。这是它第一次出门,出去了,就永远回不来了。
  我心里也感到很难过,劝着女儿,说人家把狗牵去,放在食堂里养着,天天吃大鱼大肉,它是去享福了。她还是哭,我心里烦起来,就说:是爸爸要紧还是狗要紧?!
  她躺到床上,用被子蒙着头,不吃饭,我咋呼她,她不服。
  我妻子悄悄地跟我说,狗出门时,双膝跪着,望着她,那眼神真让人不好受。
  第二天,她回来说,那两个人拖它走,它死活不走,于是就在街上把它打死了。我问它反抗了没有,我妻子说没有,一点也没有。
  我许愿为女儿再去要一条善良的、漂亮的狗,但我的确很犹豫。人养狗,总要看到它的末日,即便它咬了你,打死它时你也要为它难过,这就是感情吧!
  现在,它早已变成了肥田的东西,构成它的物质重新回归了大自然,而且,由这些物质,重新组合成一条狗的机会再也不会有了,但它的短暂的一生,与我的家庭的一段历史纠葛在一起。它咬我那几口,会变成我的女儿对她的孩子讲述的一件趣事吧?也许。
  二狗的冤枉
  其实何止是狗有冤枉呢,大凡是被人驯化了的动物,都有诉不尽的冤枉,其中尤以狗的冤枉为最。譬如牛,为人拉犁耕田,为人吃草泌奶,提供皮肉骨骼,连粪便都要为人肥田或是取暖,冤得很,但人对牛的无私奉献和任劳任怨是赞赏的,并将牛的品格作为一种美德,用来褒扬那些勤勤恳恳、吃苦耐劳、不声不响的人。我初当兵那时,在部队里最容易入党、最有希望提干、最被领导喜欢的人,就是那些文化水平不高、但特能种菜抡大锤、特能起猪圈扫厕所的"老黄牛","革命的老黄牛"。有不革命的老黄牛吗?谁知道!而如果你是高中毕业生,嘴巴能说,笔头能写,即使你干起活来比那些"老黄牛"还要拼命,也不会得到多少好评。年终总结时,一顶"骄傲自满、缺乏实干精神"的帽子还是要戴到你的头上。对此我有亲身的经历、深刻的体会、满腹的牢骚。多少年来,我们的队伍里究竟提拔了多少"老黄牛"当军官,谁也没有统计过,但数量肯定很大。一旦那些"老黄牛"被提拔成小军官,多半"牛"性顿失,腐化堕落得比资产阶级还要快一些。他们的行为很有些为当"牛"的历史捞本儿似的。经过几十年的淘汰,这些"牛"们多半解甲归了田,但也有一些爬到了一定高度,靠着囫囵吞枣学来的那几百个汉字,靠着几十句部队"政治思想工作者"们挂在嘴上的空洞术语,统治着他管辖的部门。这些由"牛"变成的老虎,张口就是"觉悟"、"党性"、"组织原则"、"作风纪律"、"关怀培养",其实他自己也弄不明白这些话的真正含义,鹦鹉学舌,瞎叫而已。其实他满脑袋瓜子都是《官场现形记》中那个带着老婆给巡抚大人煮馄饨的小官儿的思维,他对下属颐指气使,对同级脸上带笑脚下使绊子,对上司呢?那就是一匹活生生的哈巴狗了——瞧,冤案出来了!
  人们喜欢用牛誉人,却用狗来骂人。难道狗对人类的贡献比牛小吗?不,一点也不小。据一个动物学专家说,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野兽,这也就是说,狗为人卖命的历史比牛马等牲畜都要早。在过去的千千万万年里,有多少狗帮助主人追捕到了多少野兽?多少狗把被主人击伤但还没死利索的多少飞禽走兽咬死叼到主人面前、换取一个鸟头或是一根兽骨?多少狗为主人放牧了多少牛羊?多少次把多少离群的牛羊撵回到主人的畜群里?多少狗为了保护主人的多少鹅棚鸭舍与多少前来偷食的恶狼刁狐进行了多少次生死搏斗?多少忠心耿耿的狗倒在狼的利齿下,为了主人的利益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多少狗多少次为了主人身负重伤、皮开肉绽、骨折筋断、血迹斑斑、痛得眼睛冒绿火儿嘴里直哼哼、主人无药医它它只能伸出舌头一下下地舔舐自己的伤口、主人还说断不了的狗腿、狗舌上有参、狗唾液能消炎为不给狗疗伤开脱自己?有多少次有多少狗为多少人通风报信于危难之中挽救了多少人的生命?有多少狗伴随着人开拓了多少新大陆?有多少狗拉着多少雪橇奔驰在冰天雪地的南极北极,夜里睡在雪窝里,每天只吃一条鱼?有多少狗多少次凭着灵敏的鼻子为多少主人侦破了多少杀人血案?有多少狗多少次凭着利齿、利爪和全身灵活强健的肌肉制止了犯罪、惩治了邪恶、伸张了正义?有多少狗一生忠心耿耿为主人看家护院保卫了主人的财产安全、安定了弱小者的心、壮了孤儿寡母的胆?有多少狗用自己可爱的、可笑的、稀奇古怪的相貌和体形安慰了多少青春少女、孤独老人、大亨巨贾、高官显要们寂寞或是空虚的心灵?有多少狗用自己丰满的皮毛温暖了多少流浪汉子的身体、伴他们度过多少个漫漫长夜?有多少狗将自己的尸体贡献出来、充填了多少不法之徒或是善良平民的肚腹?有多少狗肉的分子变成了多少人的多少细胞?有多少狗的皮毛变成了华美的皮帽子戴在了多少人的头上为他们抵御了多少次风雪?有多少张狗皮被做成了狗皮褥子垫在了多少人的床上?有多少根狗骨头被人熬成了胶又有多少根狗骨头被不法商人当成了虎骨卖给了人浸泡了多少瓶酒浆?……呵,狗啊!你对人的奉献一点也不比牛少,更不比马少,但几乎一句赞美之词也落不到你的头上。人们在骂人时,张口就是:狗!走狗!哈巴狗!狗东西!狗崽子!狗娘养的!狗日的!……猫对人的贡献远不如狗,猫讨好主人的本领决不比狗差甚至还过之,但谁又肯骂人为猫养的?——这种不公平的现象是什么时候、如何形成的?谁能谁又愿意告诉我呢?

  狗想:人,你们这些可怕的狗东西,你们实在是太难侍候了。我们凶了你们要打死我们;我们善了你们嫌我们没用还是要打死我们。你们天天叹息做人之难,但你们是否知道做狗更不易?上帝创造万物之初,狗和人都浑身长毛拖着一根尾巴,凭什么该你们统治我们而不该我们统治你们?我们不反抗是因为我们斗不过你们,你们发明了弓箭、猎枪和名目繁多的武器,我们只能俯首称臣。我们中的彻底的觉悟者,就是你们认为的"疯狗",其实它们很正常,它们为了恢复我们狗类的远古的光荣不惜咬人然后杀身成仁是我们狗中的烈士。它们之所以见人便咬,是它们已经认识到人类是我们的敌人。你们每打死一条"疯狗",在我们的狗心里就有一座巍峨的丰碑竖立起来。人啊,你们不要得意得太早了!当然,我们不否认,狗中确有道德败坏的败类,譬如其中一个就违犯造物的原则,公然地与它的女主人交媾,此例见于山东淄川人蒲松龄所著《聊斋志异》。但归根结底还是它的女主人引诱了它……外边又有什么声响?是不是小偷在撬主人的门户?是不是刺猬在咬主人的甜瓜?汪汪汪汪,虽然我在胡思乱想,但决不能忘记做狗的本分,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如果不深入狗的心灵,我做梦也想不到狗会有这样深的痛苦和这样痛苦的思想,它们什么都明白,但它们轻易不吐露心声。它们什么都知道,但它们揣着明白装糊涂。那一连串的汪汪汪里,包皮皮含着太多的矛盾,并不是简单的为主报警。
  话往回收一收:还是鲁迅深刻,还是鲁迅更辩证些。他虽然也骂人为"丧家的资产阶级的乏走狗",并且高举着"痛打落水狗"的旗帜,但他老先生又说他受伤之后,一声不吭,躲进荆榛丛中,舔舐自己的伤口。动物中大概只有狗才会舔舐疗伤,由此可见,先生对狗并不一概论之,他对狗的两面性或是对两种狗是区别对待的,前者是他憎恨的,后者是他效仿的。所以,我想,呼人为狗,在早,也许既无褒意也无贬意,到了后来,这种称谓才发生了变化,成了骂人的专用名词。
  但导师教导我们,所谓的纯粹只是相对而言,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狗也无完狗。称人为狗,一般情况下是恶意,但父母称自己的孩子为"小狗"、为"狗儿"时,不但无恶意,而是爱到溺的表现了。据说也有妻子呼丈夫为"狗狗"——张贤亮的《绿化树》中,马缨花称章永麟为"狗狗"——这是肉麻狎昵的称呼,是情深意笃的表现,这种情况一般应该发生在母性强大的女人身上,而事实证明,铁打的汉子,最需要的,也许正是这种扮演着母亲与情人的女人。我为一个名导写楚汉战争的剧本时,曾在气拔高山力盖世的项羽身上发现了这种情结,他之所以和虞姬难分难舍,极有可能他是一个大顽童而虞姬是一个母亲情人型的女人。
  绝对会一切如故,狗还是狗人还是人,狗还是要被人奴役着,狗还是要变成某些坏人的符号,文章改变不了千年的习惯,何况还是这等狗屁文章。
  我把你抱来,我把你养大,你咬我三口,我找人把你打死,我家的功大于过的狗啊,我用这两篇文章,覆着你的困惑不解的双眼,你安息吧!
  三狗的趣谈
  今年明明是鸡年,可我偏偏和狗干上了,连写数篇狗文,好像在欢度狗年。幸好时光如过隙白马,眨眼间狗年就在不远处向我们狂吠了。鸡年头上我被自家的狗咬伤,注射狂犬疫苗已过百日,除了身上留下几个紫红的疤痕,下雨阴天发痒外,别无什么感觉。据说狂犬病毒有潜伏期,百日过后尚无异常,看来发病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如果得狂犬病而死,倒也不失为一种别致的死法,可以让朋友们多一些话题。
  咬我的狼狗被处理之后,我便请求父亲给我女儿找条小狗。父亲对他这个最小的孙女的要求向来是有求必应,所以办得格外认真。老人号令一发,亲戚朋友立即分头去办,很快就落实了几户。这几户人家都有母狗怀着孕,说一等下了崽,让我们先挑。我大姐为了给我女儿要小狗,甚至不惜登了与她家关系不睦的人家的大门——那家的狗曾经咬了我大姐的小女儿——那家的女主人听说是我的女儿要小狗,答应得十分干脆,说没问题,一旦下了崽,一定留个最好的。
  就在这当儿,我女儿自己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条小狗。这是个灰灰绒绒的小家伙,十分可爱。我女儿说是条小公狗,但我发现它蹲着撒尿,而在我的印象里,小公狗都是三条腿站着、一条腿跷着撒尿的。我女儿硬说是条小公狗,那就小公狗吧,只要她喜欢,母狗说成公狗又有何妨。
  这条小狗一进家门,气氛顿时活泼了。女儿带着它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欢声笑语不绝。每天上学去,她都要跟小狗握"手"道别;放学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跟小狗握"手"寒暄。看到这些,我心里感到很欣慰。我在童年时饱受苦难,当时也没感到特别苦,回忆起来也是淡然如水,但我生怕女儿受苦,只要她高兴,我就欢喜。这世界将来是个什么样子谁也说不准,女儿这代人会不会像我们这代人一样遭受磨难?将来的事管不了,眼前的事能管就多管点。狗给孩子们带来欢乐,狗就万岁。写到这里,我对都市狗的不满也就锐减了。人家用香波给狗洗澡、用香水给狗洒毛,是人家有钱,是狗的福气,与我有什么关系?
  前几天在一个会上碰到了一个东北的作家,他说他一年多来在俄罗斯"挂职",大开了眼界。他讲了一大堆俄罗斯趣事给我们听,其中讲到了俄罗斯的狗。他说俄罗斯的狗品种繁多,有的狗怎么看也是只羊,但它的确是条狗。他说有很多来往于北京与莫斯科之间的狗倒爷,倒狗发了大财;不但发了财而且成了狗专家,对狗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他还说他在莫斯科时养过一条狗,名叫"拳击手",这条狗的模样就像一张人脸让拳击手迎面捣了一拳,什么模样,你自己去想象吧!他说俄罗斯的倒狗女们不但技巧非凡,而且对狗充满了感情。俄罗斯女人乳大,乳沟里能藏几条小狗。那些小狗都戴着呢绒小帽,像小孩子一样吃奶,当然不是吃俄罗斯女人的奶。俄罗斯女人们在腰里插一圈奶瓶,利用体温使奶瓶里的奶保持温度。在莫斯科——北京的国际列车上,俄罗斯倒狗女们从腰里摸出一只奶瓶,插在头戴呢绒小帽、藏在乳沟里的像小娃娃一样的小狗嘴里,小狗们就愉快地咂起奶来。这生动活泼的情景宛若在眼前,令我心里无限温馨。世界如此美好,俄罗斯女人真是可爱。我想到了《静静的顿河》里的婀克西妮娅——只有乳沟里能藏狗的女人中才能产生婀克西妮娅,也只有婀克西妮娅的后裔们才能在乳沟里藏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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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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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就在我插队的地方当医生。我在山下十四队,她在山上十五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那时我还不大认识她,只能说有一点知道。她要讨论的事是这祥的:虽然所有的人都说她是一个破鞋,但她以为自己不是的。因为破鞋偷汉,而她没有愉过汉。虽然她丈夫已经住了一年监狱,但她没有偷过汉。在此之前也未偷过汉。所以她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说她是破鞋。 [点击阅读]
阎连科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4
摘要:雨过天晴,昨天的雨水把青砖山墙洗得水汪汪的绿,连一星尘土也没有。中年男人距山墙一米远近急速下跌着,像一块巨石从沟崖朝着沟底落。他闻到了山墙上的清新浓烈扑鼻,还带着新砖出窑后的热暖味。一春三月天气很暖和,日头饼馍样烤在天上。五婶寒了一冬,见日光挤进屋里一丝,便恨不得把一个日头揽在怀里。他爹,五婶说,让我出去晒个暖儿吧。五叔说你好好睡着吧,满天下数你难侍候!五婶喉咙塞一下,就盯着房上的椽子看。 [点击阅读]
中国现代散文
作者:佚名
章节:294 人气:2
摘要:熟悉上海掌故的人,大概都知道城隍庙是中国的城隍,外国的资本。城隍庙是外国人拿出钱来建筑,而让中国人去烧香敬佛。到那里去的人,每天总是很多很多,目的也各自不同。有的带了子女,买了香烛,到菩萨面前求财乞福。有的却因为那里是一个百货杂陈,价钱特别公道的地方,去买便宜货。还有的,可说是闲得无聊,跑去散散心,喝喝茶,抽抽烟,吃吃瓜子。 [点击阅读]
国史大纲
作者:佚名
章节:73 人气:2
摘要:钱穆着商务印书馆修订本凡读本书请先具下列诸信念:一、当信任何一国之国民,尤其是自称知识在水平线以上之国民,对其本国已往历史,应该略有所知。(否则最多只算一有知识的人,不能算一有知识的国民。)二、所谓对其本国已往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否则只算知道了一些外国史,不得云对本国史有知识。 [点击阅读]
北京北京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一九九四年北京的一个夏夜,我说:“我要做个小说家,我欠老天十本长篇小说,长生不老的长篇小说,佛祖说见佛杀佛见祖日祖,我在小说里胡说八道,无法无天。我要娶个最心坎的姑娘,她奶大腰窄嘴小,她喜欢我拉着她的手,听我胡说八道,无法无天。我定了我要做的,我定了我要睡的,我就是一个中年人了,我就是国家的栋梁了。 [点击阅读]
美学散步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2
摘要:李泽厚八十二岁高龄的宗白华老先生的美学结集由我来作序,实在是惶恐之至:藐予小子,何敢赞一言!我在北京大学读书的时候,朱光潜、宗白华两位美学名家就都在学校里。但当时学校没有美学课,解放初年的社会政治气氛似乎还不可能把美学这样的学科提上日程。我记得当时连中国哲学史的课也没上过,教师们都在思想改造运动之后学习马列和俄文……。所以,我虽然早对美学有兴趣,却在学校里始终没有见过朱、宗二位。 [点击阅读]
倾城之恋
作者:张爱玲
章节:9 人气:3
摘要:娄家姊妹俩,一个叫二乔,一个叫四美,到祥云时装公司去试衣服。后天他们大哥结婚,就是她们俩做傧相。二乔问伙计:“新娘子来了没有?”伙计答道:“来了,在里面小房间里。”四美拉着二乔道:“二姊你看挂在那边的那块黄的,斜条的。”二乔道:“黄的你已经有一件了。”四美笑道:“还不趁着这个机会多做两件,这两天爸爸总不好意思跟人发脾气。”两人走过去把那件衣料搓搓捏捏,问了价钱,又问可掉色。 [点击阅读]
日光流年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嘭的一声,司马蓝要死了。司马蓝是村长,高寿到三十九岁,死亡哐当一下像瓦片样落到他头上,他就知道死是如期而至了。他将离开这鲜活生动的人世了。在耙耧山脉的深皱里,死亡自古至今偏爱着三姓村?,有人出门三日,回来可能就发现另一个人悄无声息地谢世了。出门半月或者一个月,倘若偶然一次没人死去,便会惊痴半晌,抬头望望西天,看日头是否从那儿出来了,是否成了蓝色或者绛紫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