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铁胆大侠魂 - 第54章恐怖的决斗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孙老先生谈到王怜花想将自己所著怜花宝典烧了的事,李寻欢不由问道:“他为什么想烧了它?”孙老先生道:“因为那上面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蛊、波斯传来的慑心术……”他叹息着接道:“这么样一本书若是落在不肖之徒的手里,后果岂非不堪设想?”李寻欢也叹道:“那的确是后患无穷。”孙老先生道:“但这是他一生心血所聚,他也不舍得将之毁于一旦,所以,他远赴海外之前,就将这本书交给了一个他认为最可靠的人。”听到这话,李寻欢对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已了解,也已猜到藏在兴云庄里的那本武功秘笈,就是怜花宝典。但还有几件事他想不通,试探着问道:“他将这本秘笈交给谁了?”孙老先生道:“交给了你!”李寻欢怔了怔,道:“我?”孙老先生笑了笑,道:“普天之下,除了小李探花外,还有谁是最可靠的人呢?”他接着又道:“他将这本怜花宝典交付给你,不但要你替他保存,还想要你替他找个天资高、心术好的弟子,作为他的衣钵传人。”李寻欢苦笑道:“但这件事我却连一点都不知道。”孙老先生道:“因为你那时恰巧出去了。”李寻欢沉思道:“十三年前……不错,那时我到关外去了一趟,回来时又遇伏受了重伤,若不是龙啸云仗义相救,我……”说到这里,他咽喉头似已被塞住,再也说不下去。这本是他这一生中最难忘怀的一件事。就因为这件事,他的一生才会改变──由幸福变为不幸!孙老先生道:“王怜花虽未见着你,却见到了林姑娘,那时他远游在即,沉大侠已在海口等着他,他自然不能停留,所以就将那怜花宝典交给了林姑娘。”男女之间的事,世上只怕很少人能比王怜花了解得更多了,他自然已看出林诗音和李寻欢之间的情感非比寻常。但林诗音为何从未将这件事向李寻欢提起?李寻欢迟疑着道:“这件事不知前辈是从哪里听到的?是不是很可靠?”孙老先生道:“绝对可靠。”孙小红忍不住插嘴道:“这件事就是我二叔说的,王老前辈到兴云庄……不,到李园去见林姑娘的时候,我二叔就在外面等着。”她叹息了一声,幽幽道:“自从那天之后,一直到现在,我二叔就从未离开过那地方一步!”李寻欢苦笑道:“难道他就是受了王怜花的托付,在那里监视着我?”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既然肯将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就绝不会对你不放心,只不过,他对你的武功还不大信任,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老二留在那里,到了必要时,也好助你一臂之力。”孙小红道:“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老前辈救过一命,他这人最是恩怨分明,王老前辈要他做的事,他的确可说是万死不辞。”孙老先生道:“但后来却在无意中听到林姑娘并没有将那怜花宝典转交给你,所以你出关之后,他更不放心,更不肯离开一步了。”李寻欢叹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孙二侠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只不过……”他盯着孙老先生,一字字道:“孙二侠又怎会知道林姑娘未曾将怜花宝典转交给我?这件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孙老先生长长吸了口烟,缓缓道:“连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李寻欢说不出话来了。他从来也未想到林诗音对他也有隐瞒着的事。孙老先生又道:“王怜花不但有杀人的本事,也有救人的手段,中年后医道更精,的确可说已有生死人,肉白骨的功力。”孙小红道:“龙小云是林姑娘的亲生儿子,一个做母亲的若是为了儿子确是不惜做任何事的,所以,我想……”她没有再说下去。她的意思李寻欢却已听懂──无论谁都应该听得懂的。林诗音一定已将那本怜花宝典传给了她的儿子,她一定将这本神奇的书保存了很多年,而且保存得很秘密。问题是,她为什么始终没有将这件事告诉他呢?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那天正在下雪。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间,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他一向喜欢建设,憎恶破坏。他热爱着生命。他总是一个人偷偷地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愉,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痛苦也一样。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雪人的脸是圆的。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氅的女孩子。猩红的风氅,比梅花还鲜艳。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红和白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让她生气。”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因为这小女孩已走了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你喜不喜欢替他装上对眼睛?”她喜欢,她点头。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齐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橘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陋巷。昨夜初雪。积雪已溶,地上泥泞没足。墙脚边当然也有些比较干的路,但李寻欢却情愿走在泥泞中,他喜欢一脚踏人泥泞中时那种软软的、暖暖的感觉。这往往能令他心情松弛。以前,他最憎恶泥泞,他情愿多绕个大圈子也不愿走过一小段泥泞的路。但现在,他才发觉泥泞也有泥泞的可爱之处──它默默地忍受着你的践踏,还是以它的潮湿和柔软来保护你的脚。世上有些人岂非也正和泥泞一样?他们一直在忍受着别人的侮辱和轻蔑,但他们却从无怨言,从不反击……这世上若没有泥泞,种子又怎会发芽?树木又怎会生根?它们不怨,不恨,就因为它们很了解自己的价值和贵重。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抬起头。墙是新近粉刷过的,孙驼子那小店的招牌却更残旧了。从这里看,看不到墙里的人。现在还是白天,当然也看不到墙里的灯。“到了晚上,小楼上那盏孤灯是否还在?”李寻欢忍不住又想起了他不愿想的事,这两年来,他总是坐在进门的那张桌子上等着那盏孤灯亮起。孙驼子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陪着。他从不开口,从不问。孙小红忽地长长叹了口气,幽幽道:“现在还没有到吃晚饭的时候,客人还不会上门,不知道二叔现在干什么?是不是又在抹桌子?”孙驼子并没有在抹桌子。他永远再也不能抹桌子了!桌子上有只手。手里还抓着块抹布,抓得很紧。小店的门本是关着的,敲门,没有回应,呼唤,也没有回应。孙小红比李寻欢更急,撞开门,就瞧见了这只手。一只已被齐腕砍了下来的手。孙小红一惊,冲过去,怔在桌子旁。那正是李寻欢两年来每天都在上面喝酒的桌子。李寻欢的脸色也已发青,他认得这只手,他比孙小红更熟悉,两年来,这只手已不知为他倒过多少次酒。他狂醉的时候,扶他回房去的就是这只手。他生病的时候,伺候他汤药的也正是这只手。现在,这只手却已变成了块干瘪了的死肉,血已凝结,筋已收缩,手指紧紧地抓着这块抹布,就像是在抓着自己的生命。他是不是正在抹桌子的时候被人砍断这只手的?桌子擦得很光,很干净。他在抹这张桌子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在想着李寻欢?李寻欢忽然觉得胸中一阵绞痛。孙小红目中的眼泪开始向外流,一字字道:“你知道这只手是谁的?”李寻欢沉重地点了点头。孙小红嗄声道:“他的人呢……他的人呢?……”她忽然冲了出去。没有人,小店里一个人都没有。孙小红再奔回来,李寻欢还是站在桌子前,眨也不眨地盯着这只手。死黑的手,四根手指都已嵌入抹布里,只有一根食指向前伸出,僵硬得就像是一截蜡,笔直指着前面的窗户。窗户是开着的。李寻欢抬起头,盯着这扇窗户。孙小红的目光也随着他瞧了过去,两人忽然同时掠出了窗子。窗外冷风刺骨,冷得连沟渠里的臭水都已结了冰。一条更小的巷子,比沟渠也宽不了多少,也许这根本不是条巷子,只不过是一条沟渠。沿着沟走,走到尽头,就是一道很窄的门,也不知是谁家的后门,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路。这本是条死巷。后门是虚掩着的,在推门的地方赫然有个暗赤色的掌印。用血染成的掌印。孙小红冲过去,突又顿住,慢慢地转回身,面对着李寻欢。她嘴唇已被咬得出血,盯着李寻欢道:“上官金虹也早已算准了你要到这里来。”李寻欢闭着嘴。孙小红道:“他知道你绝不会先到兴云庄去,因为你不愿再见到龙啸云,所以你心里无论多么急,也一定会先到二叔店里来瞧瞧。”李寻欢闭着嘴。孙小红道:“这一切,正都是为你设下的圈套。”李寻欢的嘴闭得更紧。孙小红道:“所以你绝不能走进这扇门。”李寻欢忽然道:“你呢?”孙小红咬着嘴唇,道:“我没关系,上官金虹并不急着要杀我。”李寻欢缓缓道:“所以你可以进去。”孙小红道:“我非进去不可。”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道:“看来你还不如上官金虹那么了解我。”孙小红道:“哦?”李寻欢淡淡道:“他苦心设下这圈套,就因为他知道我也是非进去不可的,就算有人已将我的两条腿砍断,我爬也要爬进去!”孙小红盯着他,热泪又忍不住要夺眶而出。她忽然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李寻欢,热泪沾湿了他憔悴的脸。她磨擦着他的脸,仿佛要以自己的眼泪来洗去他脸上的憔悴──世上若只有一样事能洗去人们的憔悴,那就是情人的泪。李寻欢僵硬的四肢渐渐柔软,终于也忍不住伸出手,抱住了她。他们抱得很紧。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拥抱──说不定也是最后一次!仿佛连阳光都不愿照耀沟渠,巷子里暗得就像是黄昏。门后面更暗。推开门,就有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扑鼻而来。是血腥气!然后,他们就听到一种奇异的声音,仿佛是野兽临死前的喘息,又仿佛是魔鬼在地狱中呐喊!声音正是从地下发出来的!地下正有十几个人,闭着嘴咬着牙,宛如野兽般在作殊死的搏斗!没有人开口,甚至连刀砍在身上也不肯开口。本来一共有二十七个人,现在已有九个倒了下去,剩下的十八个分成两边,占优势的一边人数远比另一边多出很多。他们有十三个人,都穿着暗黄色的衣服,用的大多数是江湖中极少见的外门兵刃,有个人手里用的竟是个铁打的算盘。另一边本有九个人,现在已只剩下五个,其中还有个是瞎子!还有条精赤着上身的大汉,他没有兵刃。他的人就是铁打的!寒光一闪,一柄鱼鳞刀砍在他左肩上,就像是砍在木头里,锐利的刀锋竟被他的肉夹住,嵌在他骨头里!黄衣人用力抽刀,不起,大汉的铁掌已击上了他胸膛,他仿佛已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砰”,他整个人都被打得飞了出去。但大汉的左臂也已无法抬起,忽然沉声道:“你们退,我挡住他们……快退!”没有人退,也没有人答话。本已倒在地上的一个人突然跃起,嘶声大呼道:“不能退,我们死也要把他带出去!”这是个地下室,终年都燃着灯。灯嵌在墙上,阴恻恻的灯光下,只见她竟是个女人,又高又大又胖的女人,一条刀疤从带着黑眼罩的眼睛直划到嘴角。她的右眼已瞎了,只剩下一只左眼,瞪着那大汉。这只眼睛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仇恨,仇恨……至死不解的仇恨。“女屠户”翁大娘!这大汉又是谁?难道是一别多年无消息的铁传甲!不错,的确是他!除了铁传甲外,谁有这么硬的骨头!翁大娘挣扎着,还想爬起来,盯着铁传甲,嗄声道:“这人是我们的,除了我们外,谁也不能动他一根手指,谁也不能……”“唰”,寒光又一闪,她再次倒下。这次她永远无法再站起来了!可是她剩下的那只眼睛还是瞪得很大,还是瞪着铁传甲。她死得既无痛苦,也无恐惧。因为她心里剩下的只有仇恨,除了仇恨外,她什么都感觉不到。铁传甲咬着牙,他身上又被刺了一剑,跺脚道:“你们真的不走?……你们若全都死了,又怎能将我带走?”瞎子忽然阴侧侧一笑,道:“我们全都死了,也要将你的鬼魂带走!”他武功虽然比有眼睛的人还可怕,但毕竟是个瞎子,交手时全凭着耳朵“听风辨位”。无论谁在动嘴的时候,耳朵都不会像平时那么灵的,他两句话还没有说完,前胸已被一柄虎头钩划破了道血口!钩再扬起,钩锋上已挂着条血淋淋的肉。血,肉!铁传甲几乎忍不住要呕吐。他也杀过人,但却绝不是凶手,他的骨头虽硬,心却是软的。现在,他几乎连手都软了,已无法再杀人。他忽然大声道:“我若是死在你们手上呢?”瞎子冷冷道:“这里的事本就和我们无关,我们本就是为了你来的。”另一人厉声道:“中原八义若不能亲手取你的命,死不瞑目!”这人满脸麻子,用的是一长一短两把刀,正是北派“阴阳刀”的唯一传人公孙雨。铁传甲忽然笑了,此时此刻,谁也不知道他为何而笑。他笑得实在有些令人毛骨悚然,大笑道:“原来你们只不过想亲手杀了我,这容易……”他反手一拳,击退了面前的黄衣人,身体突然向公孙雨冲了过去──对准公孙雨的刀锋冲了过去。公孙雨一惊,短刀已刺入了铁传甲的胸膛!铁传甲胸膛还在往前挺,牛一般喘息着,道:“现在……我的债总可还清了吧!你们还不走?”公孙雨的脸在扭曲,忽然狂吼一声,拔出了刀。鲜血雨点般溅在他胸膛上。他的吼声突然中断,扑地倒下,背脊上插着柄三尺花枪。枪头的红缨还在不停地颤抖。铁传甲也已倒下,还在重复着那句话。“我的债总算还清了……你们为何还不走?”他瞧着另一柄花枪已向他刺了下来,既不招架,也不闪避。
或许您还会喜欢:
《碧玉刀》
作者:古龙
章节:3 人气:4
摘要:(一)春天,江南。段玉正少年。马是名种的玉面青花骢,配着鲜明的、崭新的全副鞍辔。马鞍旁悬着柄白银吞口、黑鳖皮鞘、镶着七颗翡翠的刀,刀鞘轻敲着黄铜马蹬,发出一连串叮咚声响,就像是音乐。衣衫也是彩色鲜明的,很轻、很薄,剪裁得很合身.再配上特地从关外带来的小牛皮软马靴,温州"皮硝李"精制的乌梢马鞭,把手上还镶着粒比龙眼还大两分的明珠。现在正是暮春三月,江南草长,群莺乱飞的时候。 [点击阅读]
浣花洗剑录
作者:古龙
章节:62 人气:2
摘要:冷风如刀,云层厚重,渤海之滨,更是风涛险恶,远远望去,但见天水相连,黑压压一片,浪涛卷上岩石,有如泼墨一般。忽然间,一根船桅被浪头打上了岩石:"啪"的立刻折为数段,浪头落下时,海水中骇然竟似有对锐利之眼神闪了一闪,等到第二个浪头卷起、落下,这双眼神已离岸近了两尺,已可隐约看到他的面容。 [点击阅读]
《血海飘香》
作者:古龙
章节:27 人气:2
摘要: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这张短笺此刻就平铺在光亮的大理石桌面上,自粉红纱罩里透出来的烛光,将淡蓝的纸笺映成一种奇妙的浅紫色,也使那挺秀的字迹看来更飘逸潇洒,信上没有具名,却带郁金香的香气,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 [点击阅读]
剑花烟雨江南
作者:古龙
章节:7 人气:2
摘要:纤纤垂着头路过门槛,走上红毡,乌黑的发髻上横插着金钗。钗头的珠凤纹丝不动,她的脚步永远那么轻盈又那么稳重。她们是八个人同时走进来的,但大厅中所有的目光,却全都集中在她一个人身上。她知道,可是她的姿态却和她平时独自定在无人处时,完全没什么不同。纤纤的美丽和庄重,都同样被人赞赏和羡慕。案上红烛高燃,将一个全金寿字映得更灿烂辉煌,就像雷奇峰雷老太爷这一生一样。 [点击阅读]
三剑楼随笔
作者:金庸
章节:33 人气:2
摘要:国家不论大小,主权一律平等,这个概念是近代国际法的基础。然而在国际关系中,还是承认大国与小国之间是有区别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五大国一致的原则,就是在法理上承认大国权利的一个例子。近几个月来,这问题又讨论得热烈起来,我们最近见到一篇份量很重的长文,其中特别提到了反对大国沙文主义与小国民族主义的偏向。 [点击阅读]
倚天屠龙记
作者:金庸
章节:47 人气:2
摘要:“春游浩荡,是年年寒食,梨花时节。白锦无纹香烂漫,玉树琼苞堆雪。静夜沉沉,浮光霭霭,冷浸溶溶月。人间天上,烂银霞照通彻。浑似姑射真人,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万蕊参差谁信道,不与群芳同列。浩气清英,仙才卓荦,下土难分别。瑶台归去,洞天方看清绝。”作这一首《无俗念》词的,乃南宋末年一位武学名家,有道之士。此人姓丘,名处机,道号长春子,名列全真七子之一,是全真教中出类拔萃的人物。 [点击阅读]
圆月弯刀
作者:古龙
章节:33 人气:2
摘要:圆月月有圆有缺,我们现在要说的是圆月,因为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月圆的晚上。这天晚上的月比平时更美,美得神秘,美得凄凉,美得令人心碎。我们要说的这故事也一样,充满了神秘而美丽的吸引力,充满了美丽而神秘的幻想。在一些古老而神秘的传说中,据说每当月亮升起时,就会有一些精灵随着月光出现,花木的精灵,玉石的精灵,甚至连地下幽魂和鬼狐,都会出来,向圆月膜拜,吸收圆月的精华。 [点击阅读]
绝代双骄
作者:古龙
章节:132 人气:2
摘要:江湖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玉郎"江枫和燕南天这两人的名字;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绝无一人不想瞧瞧江枫的绝世风采和燕南天的绝代神功。只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世上绝没有一个少女能抵挡江枫的微微一笑,也绝没有一个英雄能抵挡燕南天的轻轻一剑!任何人都相信,燕南天的剑非但能在百万军中取主帅之首级,也能将一根头发分成两根,而江枫的笑,却可令少女的心碎。 [点击阅读]
月异星邪
作者:古龙
章节:17 人气:2
摘要:月华清美,碧空澄霁。皖南黄山,始信峰下的山崖巨石,被月色所洗,远远望去,直如青玉。草色如花,花色如琼,正是造物者灵秀的胜境。秋意虽已侵人,但晚风中仍无凛冽的寒气。山坡下陡然踱上一条人影,羽衣星冠,丰神冲夷,目光四周一转,忽地回首笑道:“孩子们,江南水秀山青,现在你们可知道了吧?若不是为师带你们离开捆柱一样的家,恐怕你们一辈子也无法领略这些仙境。”话声虽清朗,但细细听来,其中却有一种令人悚栗的寒意。 [点击阅读]
鸳鸯刀
作者:金庸
章节:7 人气:2
摘要:一四个劲装结束的汉子并肩而立,拦在当路!若是黑道上山寨的强人,不会只有四个,莫非在这黑沉沉的松林之中,暗中还埋伏下大批人手?如是剪径的小贼,见了这么声势浩大的镖队,远避之唯恐不及,哪敢这般大模大样的拦路挡道?难到竟是武林高手,冲著自己而来?凝神打量四人:最左一人短小精悍,下巴尖削,手中拿著一对峨眉钢刺。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