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云中歌 - 《云中歌》小说——第2章:怜芳草(2)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已经从家里跑出来好几日,云歌心中依然是满腹委屈。
  不明白一向宠她的爹爹和娘亲为什么没有把那个上门来提亲的人打出去,不但没有赶出去,听丫头说还招呼得十分周到。
  三哥更过份,不但不帮她拿主意,还对她十分不耐烦。
  三哥行事说话本就倨傲,当时更是一副巴望着她赶紧嫁人的样子。
  云歌满腹的委屈无人可说,又是气愤又是伤心,当夜就从家里跑了出来。
  人都跑了,看他们怎么办?要嫁他们自己去嫁,她反正绝对不会嫁。
  人人都以为她忘记了,爹爹和娘亲也肯定认为她忘记了,可是她没有忘。
  她很清楚地记得自己许过的诺言。
  当日领路后回家,爹爹和娘亲见到她脖子上的饰物,问她从何而来,她如实相告,却没有想到,爹爹和娘亲的神色都变得严肃。
  她惊怕下,约定和送鞋之事就未敢再告诉爹娘。
  娘亲把发绳收走,并且命她承诺,永不再想着去找陵哥哥玩。她哭闹着不肯答应,那是娘亲和爹爹第一次没有顺她的心意。
  最后娘亲禁不住她哭闹,虽然没有再逼她发誓不去找陵哥哥,可娘亲也无论如何不肯把发绳还给她。
  后来她偷偷去磨爹爹,想把发绳拿回,在她心中山崩于前都不会皱眉的爹爹居然轻叹了口气,对她说:“云儿,你娘亲是为了你好,不要让你娘亲担心。”
  虽然这么多年过去,陵哥哥的面容都已经模糊,可那个星空下的笑容却一直提醒着她,提醒着她许下的诺言。
  当她第一次从书籍中明白,原来女子送男子绣鞋是私定终身的意思,她心跳得快要蹦出胸膛,明明四周没有人,她却立即把书册合拢,好似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那一天,整日都精神恍惚,似愁似喜。晚上也睡不着觉,只能跑到屋顶上去看星星。
  天上璀璨的星光,一如那个夜晚,他暗沉如黑夜的眼睛中透出的点点光芒。
  在那个瞬间,她才真正明白他当日所说的话:“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他收下了,他已经给了他的承诺。
  云歌回忆着和陵哥哥相处的一点一滴,她从小到大唯一的朋友。
  躺在璀璨的星河下,想着长安城内的陵哥哥此时也可以看到这片星空,云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觉得他此时肯定也在望着漫天星斗,既静静回忆着他们之间的约定,又期许着重逢之日的喜悦。
  她心中的愁思渐去,一种很难言喻的欣喜渐增。

  躺在屋顶,对着天上的星星轻声说:“我记着呢!满天的星星都见证了我的诺言,我可不敢忘记。”
  从此后,云歌有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独自一人时,会不自禁地偷偷笑出来;怕冷清,喜热闹的她突然爱上了独处,常常一个人能望着星空发半夜的呆;会在听到顽童笑唱“娶媳妇,穿红衣”时,脸蓦然变红;还不愿意再穿任何红色的衣服,因为她暗暗觉得这个颜色是在某一天要穿给一个人看的。
  她一直计划着何时去找陵哥哥,本来还犯愁怎么和爹娘说去长安才能不引起他们的疑心,没有想到爹娘竟然想给她定亲,既然爹娘都不想再留着她了,那她索性就离家出走,正好去长安见陵哥哥。
  不过没有了发绳信物,不知道能否找到陵哥哥?见了陵哥哥,又该怎么解释呢?说他给自己的东西被娘亲没收了?
  ……
  云歌心中暗叹一声,先不要想这些,等到了长安再说吧!总会有办法。
  ***
  一路东行,云歌心中暗赞,难怪大汉会被赞誉为天朝,市井繁华确非一般国家可比,新奇的玩艺也比比皆是。
  但云歌自小见过无数珍玩异宝,父母兄长都是不系于外物的人,所以再珍罕希奇的东西,她也顶多就是多看一眼,于她而言都是身外之物。一路最留心的倒是最日常的吃。但凡听到哪个饭庄酒店的东西好吃,必定要去尝一尝。
  唉!爹爹。娘亲。哥哥都不要她了,她干吗还要为了他们学做菜呢?
  虽然心中满是郁闷,可自小到大的习惯哪里那么容易说改就改?
  云歌仍然禁不住每到一地方就一个个酒楼跑着。
  遇见上好的调味料也总是忍不住买一点揣在身上。
  满心哀怨中,会红着脸暗想,不做给三哥吃,可以做给陵哥哥吃。
  因为心中烦闷,她常扮了乞丐行路,既是存了好玩的心思,也是因为心中难过,存了和父母赌气的心思。只觉得自己越是落魄邋遢,似乎越能让父母难受,也才越能缓解自己心中的难受。
  云歌出门时,还是天寒地冻。一路游玩到长安城时,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
  刚到长安城外的少陵原,云歌就听闻七里香酒楼的酒很是有名,所以决定去尝一尝这个七里香怎么个香飘七里。
  还未到酒楼,就看到酒楼前围着不少人。云歌心中一喜,有热闹可以看呢!
  可看热闹,人人都很是喜欢,个个探着脖子往里挤,云歌跳了半天脚,也没有看到里面究竟是什么热闹。

  云歌看了看里八圈,外八圈围满的人,抿嘴一笑,从袋子里摸出昨日刚摘的鱼腥草,顺手揉碎,将汁液抹在手上,探着双手往人群里面挤。
  鱼腥草,顾名思义就知道味道很是不好闻。前面的人闻到异味,再瞅到云歌的邋遢样子,都皱着鼻子,骂骂咧咧地躲开。
  云歌一路顺风地占据了最佳视野,而且绝对再无人来挤她。
  她往嘴里面丢了一颗酸梅,拢起双手,瞪大眼睛,准备专心看戏。
  一个和云歌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子,容貌明丽,眉眼间颇有几分泼辣劲,此时正在叱骂一个年纪比她们略小的少年。女子一手握着扁担,一手拧着少年的耳朵,“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偷钱?”
  少年衣衫褴褛,身形很是单薄,被女子气势所吓,身子瑟瑟发抖,只是频频求饶,“许姐姐,你就看在我上无八十岁老母,下无八岁娇儿,孤零零一个人,饶了我这一次……”
  女子满面怒气,仍然不住口地骂着少年。一面骂着,一面还用扁担打了几下少年。
  少年的耳朵通红,看着好象马上就要被揪掉。失主想开口求情,却被女子的泼辣厉害吓住,只喃喃地说:“算了,算了!”
  云歌一路假扮乞丐,受了不少恶气和白眼,此时看到少年的样子,又听到孤零零一个人的字眼,立即起了同病相怜之情。
  正琢磨着如何解救少年,七里香的店主走了出来。因为人全挤在门口看热闹,影响了做生意,所以店主出来说了几句求情的话。
  那个女子好象和店主很熟,不好再生气,狠狠瞪了少年几眼,不甘愿地放他离去。
  女子把挑来的酒卖给店主后,仔细地把钱一枚枚数过,小心地收进怀中,拿着扁担离去。
  云歌眼睛骨碌碌几转,悄悄地尾随在女子身后。
  以为没有人留意,却不知道她在外面看热闹时,酒楼上,坐于窗边的一个戴着墨竹笠。遮去面容的锦衣男子一直在看她,此时看她离开,立即下了楼,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
  云歌跟着那个女子,行了一段路,待走到一个僻静小巷,看左右无人,正打算下手,忽闻一声“平君”,云歌做贼心虚,立即缩回了墙角后面。
  一个身材颀长,面容英俊的男子从远处走来。
  穿着洗得泛白的黑袍,脚上的鞋满是补丁,手里拎着一只毛几近光秃的鸡。
  他的穿着虽然寒酸落魄,人却没有丝毫寒酸气,行走间象一头狮子般慵懒随意。眼中隐隐透着高高在上的冷淡,可他脸上的笑容却满是开朗明快,流露着人间平凡升斗小民的卑微暖意。

  尊贵。卑微,冷淡。温暖,极其不调和的气质却在男子的隐明间融于一身。
  云歌气恼地瞪向拎着鸡的男子,心却立即漏跳了一拍。
  虽然举止笑容截然不同,可这双眼睛……好熟悉!
  即使在灿烂的阳光下,即使笑着,依然是暗影沉沉,冷意澹澹。可是云歌知道,如果这双眼睛也笑时,会比夜晚的星光更璀璨。
  那个叫平君的女子掏出藏在怀里的钱,数了一半,递给拎鸡的男子,“拿着!”
  男子不肯接受,“今日斗鸡,赢了钱。”
  “赢的钱还要还前几日的欠帐。这是卖酒富余的钱,我娘不会知道,你不用担心她会唠叨,再说……”平君扬眉一笑,从怀里掏了块玉佩出来,在男子眼前转悠了几下,又立即收好,“你的东西抵押在我这里,我还怕你将来不还我吗?我可会连本带利一块算。”
  男子扬声而笑,笑声爽朗。他再未推辞,接过钱,随手揣进怀里。又从平君手里拿过扁担,帮她拿着,两人低声笑语,一路并肩而行。
  云歌脑中一片迷茫,那块玉佩?那块玉佩!阳光下飞舞着的游龙和当日星光下的一模一样。
  她发了一会的怔,掏出随身所带的生姜块在眼睛上一抹,眼睛立即通红,眼泪也是扑簌簌直落。
  云歌快步跑着冲向前面并肩而行的两人,男子反应甚快,听到脚步声,立即回头,眼睛中满是戒备,可云歌已经撞在平君身上。
  男子握住云歌的胳膊,刚想斥责,可看到乞儿的大花脸上,一双泪花盈盈的点漆黑瞳,觉得莫名的几分亲切,要出口的话顿在了舌尖,手也松了劲。
  云歌立即抽回手,视线在他脸上一转,压着声音对平君说了句“对不起”,依旧跌跌撞撞地匆匆向前跑去。
  平君被云歌恰撞到胸部,本来一脸羞恼,可看到云歌的神情,顾不上生气,扬声叫道:“小兄弟,谁欺负你了?”话音未落,云歌的身影已经不见。
  男子立即反应过来:“平君,你快查查,丢东西了吗?”
  平君探手入怀,立即跺着脚,又是气,又是笑,又是着急,“居然有人敢太岁头上动土!刘病已,你这个少陵原的游侠头儿也有着道的一天呀!不是传闻这些人都是你的手下吗?”
或许您还会喜欢:
水晶般透明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在盛夏竟然会有这么好的天气!蓝蓝的天透明而清澈,云彩一大块一大块那么洁白,更幸运的是竟然会有风!好凉爽!好舒服!明哓溪深深吸上一大口气,觉得自己真是幸运,第一天到新学校上课,便遇到如此好天气,看来在这个新地方她一定生活得很开心。她快乐地走向她的新学校——仁德学院。 [点击阅读]
永恒之井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在人类与兽人爆发战争的一万年前,艾泽拉斯世界只有一块被无边的海洋包围的巨大陆地,这片大陆被称为卡利姆多。许多不同的种族和生物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与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在这块黑暗的大陆中心是一片充满神秘能量的湖泊,这片湖泊——它后来被称为永恒之井——是整个世界的魔法和自然能量的源泉,在从这个世界以外无边的黑暗中汲取能量的同时,永恒之井向整个世界源源不断地释放它的能量,为世界上形形色色的生物提供营养。 [点击阅读]
汤姆叔叔的小屋
作者:佚名
章节:49 人气:0
摘要:林肯总统说过:“构成那次巨大战争--南北战争导火线的,想不到竟是这位身材矮小的、可爱的夫人。她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伟大的胜利”。这本书就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也是第一部译成中文的美国小说。是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是美国历史上里程碑式的32本书之一。很久以前我就看过这本书,我被这本书深深得吸引住了。我为汤姆叔叔那悲惨的一生哭泣,同样的,汤姆叔叔的一生的写照就是全体黑人的缩影。 [点击阅读]
没拼过的青春,不值一过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全才学子、《天才知道》第二季总冠军邓楚涵青春励志图书首度问世分享无悔、无怨、无憾的校园奋斗故事和万千中学生一起,用拼搏和汗水谱写青春赞歌【内容简介】邓楚涵的人生履历,和他的脸一样完美无瑕,在看到他的那一刻,你会明白什么叫实力派偶像。他在智力上碾杀一切。《天才知道》中荣耀登顶,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学生竞赛冠军,同济大学全才学子,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他说,成功在于,当别人放弃时,你多忍了一分钟。 [点击阅读]
泡妞秘籍教程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0
摘要:心态篇1、女人爱钱是一种人的本性,这和对你真不真心没有必然的联系,我相信坐在“奔驰”内哭的女人一定比站在天桥底下笑的女人幸福!因为我只听过“贫穷夫妻百事哀”,但没听过“富贵夫妻百事哀”。2、要想泡到超爱的女人你必须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否则你最好自*解决。 [点击阅读]
活出全新的自己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分享我灵性成长的体悟二00七年五月,方智出版社发行了我的第一本著作《遇见未知的自己》,一晃眼,两年就过去了。这两年间,发生了很多改变,最大的改变就是:我在家庭主妇身分之外,又多了一个新的身分认同:畅销作家。至目前为止,《遇见未知的自己》在海峡两岸卖出了三十多万本,让很多人跌破眼镜。我也收到无数读者的来信,倾诉他们读书以后的心声,并且表达他们的感谢。而我自己,还是不断地在成长。 [点击阅读]
浪潮之巅
作者:佚名
章节:76 人气:0
摘要:1.百年帝国编者按:当吴军跟我谈起想写这个《浪潮之巅》系列的时候,心中吃了一惊也有很多感动。吃惊是因为在我的印象中,吴军是谷歌的研究员、是《数学之美》的作者、是一个科学家,很难想象关注学术领域的他对商业领域也有着自己的观察。感动是因为收到第一篇文章,通读下来,感觉这些故事编纂起来出一本书也不为过!但他却投给我们这个“小小”的黑板报。 [点击阅读]
海底两万里
作者:佚名
章节:62 人气:0
摘要:人们一定还记得1866年海上发生的一件离奇的、神秘的、无法解释的怪事。且不说当时哄动沿海居民和世界舆论的各种传闻,这里只说一般航海人员特别激动的心情。欧美的进出口商人、船长和船主、各国的海军官佐以及这两大洲的各国政府都非常注意这件事。这事大体是这样:不久以前,好些大船在海上碰见了一一个“庞然大物”,一个很长的物体,形状很像纺锤,有时发出磷光,它的体积比鲸鱼大得多,行动起来也比鲸鱼快得多。 [点击阅读]
淡定的人生不寂寞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0
摘要:“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对爱情的淡定。“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收藏起点点滴滴的心事,留到以后和你慢慢聊。”这是对婚姻的淡定。“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 [点击阅读]
潜伏在办公室第一季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内容简介《潜伏》并不仅仅是部谍战片,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职场教程……余则成的经历,有绝对的现实意义,他用亲身体验,教导我们如何在险恶的职场生存……作者将职场里的二十三条生存法则一一解读,加入案例和实际分析,完整地诠释职场上的潜规则……这里讲的,是别人从未说过的,是中国文化里不足为外人道的东西,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