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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照常升起 - 《太阳照常升起》全文阅读·第二部——第 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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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六日,星期日中午,节日庆祝活动“爆发”了。那种场面难以用别的字眼来形容。整整一天,人们从四乡络绎不绝地来到,但是他们和城里人杂处在一起,并不受人注目。烈日下的广场和平常日子一样安静。乡民们待在远离市中心的小酒店里。他们在那里喝酒,准备参加节日活动。他们从平原和山区新来乍到,需要逐渐地改变关于钱的价值观念。他们不能一下子就到那种东西贵的咖啡馆去。他们在小酒店里享用实惠的酒肴。钱的具体价值仍然是以劳动的时间和卖粮的数量来衡量的。以后等到狂欢时,他们就不在乎花多少钱,或者在什么地方花了。圣福明节庆祝活动开始的第一天,乡民们一清早就来到小巷里的小酒店。上午,我穿过几条街道到大教堂去望弥撒,一路上我都听见从敞开着门的酒店里传出他们的歌声。他们越来越兴奋。有很多人参加十一点钟的弥撒。圣福明节也是个宗教节日。我从大教堂走下山坡,顺着大街走到广场上的咖啡馆。这时是中午不到一点儿。罗伯特.科恩和比尔坐在一张桌子旁。大理石面餐桌和白色柳条椅已经撤走,换上铸铁桌子和简朴的折迭椅。咖啡馆象一艘清除了不必要的东西准备上阵的军舰。今天侍者不会让你清静地坐着看一上午报纸而不来问你要点什么酒菜。我刚一坐下,一名侍者就走了过来。“你们喝点什么?”我问比尔和罗伯特。“雪利酒,”科恩说。“Jerez,”我对侍者说。不等侍者把酒送来,一颗宣布节日庆祝活动开始的焰火弹在广场上腾空而起。焰火弹爆炸了,一团灰色的烟雾高悬在广场对面加雅瑞剧院上空。这团悬在空中的烟雾象枚开花的榴霰弹,正当我在观看,又升起一颗焰火弹,在灿烂的阳光里吐出缕缕青烟。它爆炸的时候,我看见耀眼的一闪,接着另一朵烟云出现了。就在这第二枚焰火弹爆炸的当儿,一分钟前还空荡荡的拱廊里,竟来了那么多人,以至侍者把酒瓶高举过头,好不容易才穿过人群,挤到我们桌旁。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广场,街上自远而近地传来吹奏簧管、横笛和击鼓的声音。他们在吹奏riau-riau舞曲,笛声尖细,鼓声咚咚,大人小孩跟在他们后面边走边舞。当笛声停息,他们全都在街上蹲下来,等到簧管和横笛再次尖锐地吹起来,呆板、单调、闷雷似的鼓声又敲起来,他们全都一跃而起,跳起舞来。你只看见他们的头和肩膀在人群里起伏。广场上有个人弯着腰在吹奏簧管,一群孩子跟在他身后吵吵嚷嚷,扯他的衣服。他走出广场,给跟在后面的孩子们吹奏簧管,打咖啡馆门前走过去,拐进小巷。在他边吹边走,孩子们跟在后面吵吵嚷嚷,扯着他的时候,我们看见他那一无表情的、长着麻子的脸庞。“他大概是本地的傻子,”比尔说。“我的上帝!看那边!”一群跳舞的人从街头过来了。街上跳舞的人挤得水泄不通,全都是男人。他们跟在自己的笛手和鼓手后面,随着拍子都在跳舞。他们是属于某个俱乐部的,全都穿着蓝工装,脖子上围着红领巾,并用两条长杆撑着一块大横幅。当他们被人群簇拥着走过来的时候,横幅随同他们的舞步上下舞动。横幅上涂写着:“美酒万岁!外宾万岁!”“哪儿有外宾呀?”罗伯特.科恩问。“我们就是呗,”比尔说。焰火弹一直不停地发射着。咖啡馆里座无虚席。广场上的人逐渐稀少起来,人群都挤到各家咖啡馆里去了。“勃莱特和迈克在哪儿?”比尔问。“我这就去找他们,”科恩说。“领他们上这儿来。”庆祝活动正式开始了。它将昼夜不停地持续七天。狂舞,纵酒,喧嚣,片刻不停。这一切只有在节日才能发生。最后,一切都变得宛如梦幻,好象随你怎么干都不会引起任何恶果似的。狂欢期间,考虑后果似乎是不合时宜的。在节期的全过程中,哪怕在片刻安静的时候,你都有这种感觉:必须喊着说话,才能让别人听清。关于你的一举一动,也都有同样的感觉。这就是狂欢活动,它持续整整七天。那天下午,举行了盛大的宗教。人们抬着圣福明像,从一个教堂到另一个教堂。世俗显要和宗教名流全都参加。人山人海,我们没法看到这些人物。整齐的队伍的前后都有一群跳riau-riau舞的人。有一伙穿黄衬衫的人在人群里忽上忽下地跳着。通向广场的每条街道和两边人行道上熙熙攘攘,我们只能从水泄不通的人群头顶上瞧见队伍里那些高大的巨像:有几尊雪茄店门前的木雕印第安人的模拟像,足有三十英尺高,几个摩尔人,一个国王和一个王后。这些模拟像都庄重地随着riau-riau舞曲旋转着,象在跳华尔兹。人群在一座礼拜堂门前停下,圣福明像和要人们鱼贯而入,把卫队和巨像留在门外,本来钻在模拟像肚子里跳舞的人就站在搁在地上的担架旁边,侏儒们手持特大气球,在人群里钻来钻去。我们走进礼拜堂,闻到一股香火味,人们鱼贯地走进去,但是勃莱特因为没有戴帽子,在门口就被拦住了,于是我们只得回出来,从礼拜堂顺着返城的大街走回去。街道两侧人行道边站满了人,他们站在老地方,等候队伍归来。一些跳舞的人站成一个圆圈,围着勃莱特跳起舞来。他们脖子上套着大串大串的白蒜头。他们搀着我和比尔的手臂,把我们拉进圆圈。比尔也开始跳起舞来。他们都在吟唱着。勃莱特也想跳舞,但是他们不让。他们要把她当作一尊偶像来围着她跳。歌曲以刺耳的riau-riau声结束。他们拥着我们,走进一家酒店。我们在柜台边站住了。他们让勃莱特坐在一个酒桶上。酒店里很暗,挤满了人,他们在唱歌,直着嗓门唱。在柜台后面,有人从酒桶的龙头放出一杯杯酒来。我放下酒钱,但是有个人捡起钱塞口我的口袋。“我想要一个皮酒袋,”比尔说。“街上有个地方卖,”我说。“我去买两个,”跳舞的人不肯让我出去。有三个人靠着勃莱特坐在高高的酒桶上,教她用酒袋喝酒。他们在她脖子上挂了一串蒜头。有个人硬是要塞给她一杯酒。有个人在教比尔唱一支歌。冲着他的耳朵唱。在比尔的背上打着拍子。我向他们说明我还要回来的。到了街上,我沿街寻找制作皮酒袋的作坊。人行道上挤满了人,许多商店已经上了铺板,我没法找到那家作坊。我注视着街道的两侧,一直走到教堂。这时,我向一个人打听,他拉住我的胳膊,领我到那个作坊去。铺板已经上好,但是门还开着。作坊里面散发出一股新上硝的皮革和热煤焦油的气味。有个人正往制好的酒袋上印花、酒袋成捆地挂在天花板上。他拿下一个,吹足了气,旋紧喷嘴的口子,然后纵身跳上酒袋。“瞧!一点不漏气。”“我还要一个。拿个大的。”他从屋梁上拿下一个能装一加仑,或许还不止一加仑的大酒袋。他对着袋口,鼓起两颊,把酒袋吹足气,然后手扶椅背,站在酒袋上。“你干什么用?拿到巴荣纳去卖掉?”“不。自己喝酒用。”他拍拍我的背脊。“是条男于汉!两个一共八比塞塔。最低价格。”在新皮袋上印花的那个人把印好的酒袋扔进大堆里,停下手来。“这是真的,,他说。“八比塞塔是便宜。”我付了钱,出来顺原道折园酒店。里面更暗了,而且非常拥挤。勃莱特和比尔不见了,有人说他们在里屋。柜上的女堂倌给我灌满了这两个皮酒袋。一个装了两公升。另一个装了五公升。装满两袋酒化了三比塞塔六十生丁。柜台前有个素不相识的人要替我付酒钱,不过最后还是我自己付的。要给我付酒钱的这个人就请我喝一杯酒。他不让我买酒请还他,却说想从我的新酒袋里喝一口嗽嗽嘴。他把容量为六公升的大酒袋倒过来,双手一挤,酒就丝丝地喷进他的嗓子眼。“好,”他说罢就把酒袋还给我。在里屋,勃莱特和比尔坐在琵琶酒桶上,被跳舞的人团团围住。他们人人都把手臂搭在别人肩膀上,人人都在唱歌。迈克和几个没有穿外衣的人坐在桌子边吃一碗洋葱醋烟金枪鱼。他们都在喝酒,用面包皮片蹭着碗里的食油和醋汁。“嗨,杰克。嗨!”迈克叫我。“过来。认识一下我这些朋友。我们正在来点小吃开胃哩。”迈克把我给在座的人作了介绍。他们向迈克自报姓名并叫人给我拿一把叉来。“别吃人家的东西,迈克,”勃莱特在酒桶那边喊道。“我不想把你们的饭菜都吃光,”当有人给我递叉子的时候,我说。“吃吧,”他说。“东西摆在这里干啥?”我旋开大酒袋上喷嘴的盖子,依次递给在座的人。每人伸直胳膊,把酒袋倒过来喝一口。在唱歌声中,我们听见门外经过的队伍吹奏的乐曲声。“是不是队伍过来啦?”迈克问。“没有的事,”有人说。“没啥。干了吧。把酒瓶举起来。”“他们在哪儿找到你的?”我问迈克。“有人带我来的,”迈克说。“他们说你们在这里。”“科恩在哪儿?”“他醉倒了,”勃莱特大声说。“有人把他安顿在什么地方了。”“在哪儿?”“我不知道。”“我们怎么能知道,”比尔说。“他大概死了。”“他没有死,”迈克说。“我知道他没有死。他只不过喝了茴香酒醉倒了。”在他说茴香酒这工夫,在座的有个人抬头望望,从外衣里面掏出一个酒瓶递给我。“不,”我说。“不喝了,谢谢!”“喝。喝。举起来!举起酒瓶来!”我喝了一口。这酒有甘草味,从嗓子眼一直热到肚子里。我感到胃里热呼呼的。“科恩到底在哪儿?”“我不知道,”迈克说。“我来问问。那位喝醉的伙伴在哪里?”他用西班牙语问。“你想看他?”“是的,”我说。“不是我,”迈克说。“这位先生想看。”给我喝茴香酒的人抹抹嘴唇,站起来。“走吧。”在一间里屋内,罗伯特.科恩安详地睡在几只酒桶上。屋里很暗,简直看不清他的脸。人家给他盖上一件外衣,迭起了另外一件外衣枕在他的头下面。他脖子上套着一个用蒜头拧成的大花环,直垂在胸前。“让他睡吧,”那人低声说。“他不要紧。”过了两个钟头,科恩露面了。他走进前屋,脖子上依然挂着那串蒜头。西班牙人看他进来都欢呼起来。科恩揉揉眼睛,咧嘴一笑。“我睡了一觉吧,”他说。“哦,哪儿的话,”勃莱特说。“你简直就是死过去了,”比尔说。“我们去不去用点晚餐?”科恩问。“你想吃?”“对。怎么啦?我饿了。”“吃那些蒜头吧,罗伯特,”迈克说。“嗨,把蒜头吃了。”科恩站着不动。他这一觉睡得酒意全消了。“我们吃饭去,”勃莱特说。“我得洗个澡。”“走吧,”比尔说。“我们把勃莱特转移到旅馆去。”我们同众人告别,同众人一一握手,然后出来。外面天黑了。“你们看现在几点钟?”科恩问。“已经是第二天了,”迈克说。“你睡了两天。”“不会,”科恩说。“几点钟?”“十点。”“我们喝得可不少。”“你的意思是我们喝得可不少。你睡着了。”在黑暗的街上走回旅馆的时候,我们看见广场上在放焰火。从通往广场的小巷望过去,广场上人头攒动,广场中央的人都在翩翩起舞。旅馆的这顿晚餐异常丰盛。这是第一顿节日饭菜,价钱贵一倍,多加了几道莱。饭后,我们出去玩儿。记得我曾决定打个通宵,第二天早晨六点好看牛群过街的情景,但是到四点钟左右我实在太困了,就睡下了。其他那些人一夜没睡。我自己的房间上着锁,我找不到钥匙,所以上楼去睡在科恩房间里的一张床上。街上的狂欢活动在夜间也没有停,但是我困得呼呼地睡着了。焰火呼的一声爆炸把我惊醒,这是城郊牛栏释放牛群的信号。牛群要奔驰着穿过街道到斗牛场去。我睡得很沉,醒来的时候以为晚了。我穿上科恩的外衣,走到阳台上。下面的小街空荡荡的。所有的阳台上都挤满了人。突然,从街头涌过来一群人。他们挤挤擦擦地跑着。他们经过旅馆门前,顺着小街向斗牛场跑去,后面跟着一伙人,跑得更急,随后有几个掉队的在拼命地跑。人群过后有一小段间隙,接着就是四蹄腾空、上下晃动脑袋的牛群了。它们的身影消失在拐角的地方。有个人摔倒在地,滚进沟里,一动不动地躺着。但是牛群没有理会,只顾往前跑去。它们成群地跑。牛群看不见了,斗牛场那边传来一阵狂叫声。叫声经久不息。最后有颗焰火弹啪的爆炸,说明牛群在斗牛场已经闯过人群,进入牛栏。我回到屋里,上床躺下。我刚才一直光着脚在石头阳台上站着。我知道我的伙伴一定都到了斗牛场。上了床,我又睡着了。科恩进屋把我吵醒。他动手脱衣服,走过去关上窗户,因为街对面房子的阳台上,有人正往我们屋里看。“那个场面你看见啦?”我问。“看见了。我们都在那边。”“有人受伤吗?”“有头牛在斗牛场冲进人群,挑倒了七八个人。”“勃莱特觉得怎么样?”“一切来得那么突然,不等人们骚动起来,事情就过去了。”“但愿我早点起来就好了。”“我们不知道你在哪里。我们到你房间去找过,但房门锁着。”“你们这一夜待在哪儿?”“我们在一个俱乐部里跳舞。”“我太困了,”我说。“我的上帝!我现在真困了,”科恩说。“这回事儿有个完没有?”“一星期内完不了。”比尔推开门,探进头来。“你在哪儿,杰克?”“我在阳台上看到牛群跑过。怎么样?”“真出色。”“你上哪儿去?”“睡觉去。”午前谁也没有起床。我们坐在摆在拱廊下的餐桌边用餐。城里到处是人。我们得等着才能弄到一张空桌。吃完饭我们赶到伊鲁涅咖啡馆。里面已经客满,离斗牛赛开始的时间越近,人就越多,桌边的人也坐得愈来愈挤。每天斗牛赛开始前,挤满人的室内总满是一片低沉的嗡嗡声。咖啡馆在平时不管怎么挤,也不会这样嘈杂。嗡嗡声持续不停,我们参加进去,成为其中的一部分。每场斗牛,我都订购六张票。其中三张是斗牛场看台的第一排座位,紧靠斗牛场围栏的头排座席,三张是斗牛场看台上位于出入口上方的座位,坐椅带木制靠背,位于圆形看台的半坡上。迈克认为勃莱特第一次看斗牛,最好坐在高处,科恩愿意陪他俩坐在一起。比尔和我准备坐在第一排,多余的一张票我给侍者去卖掉。比尔告诉科恩要注意什么,怎么看才不至于把注意力集中在马身上。比尔曾看过有一年的一系列斗牛赛。“我倒不担心会受不了。我只怕要感到乏味,”科恩说。“你是这么想的?”“牛抵了马之后,不要去看马,”我对勃莱特说。“注意牛的冲刺,看长矛手怎样设法避开牛的攻击,但是如果马受到了攻击,只要没有死,你就不要再看它。”“我有点儿紧张,”勃莱特说。“我担心能不能好好地从头看到尾。”“没事儿,马登场的那一段你看了会不舒服,别的就没啥了,而且马上场和每条牛的交锋只不过几分钟。如果看了不舒服,你不看好了。”“她不要紧,”迈克说。“我会照顾她的。”“我看你不会感到乏味的,”比尔说。“我回旅馆去取望远镜和酒袋,”我说。“回头见。别喝醉了。”“我陪你去,”比尔说。勃莱特向我们微笑。我们绕道顺着拱廊下面走,免得穿过广场挨晒。“那个科恩叫我烦透了,”比尔说。“他那种犹太人的傲气太过分了,居然认为看斗牛只会使他感到乏味。”“我们等会拿望远镜来观察他,”我说。“让他见鬼去吧!”“他粘在那儿不肯走了。”“我愿意他在那儿粘着。”在旅馆的楼梯上,我们碰见蒙托亚。“来,”蒙托亚说。“你们想见见佩德罗.罗梅罗吗?”“好啊,”比尔说。“我们去见他。”我们跟着蒙托亚走上一段楼梯,顺着走廊走去。“他在八号房间,”蒙托亚解释说。“他正在上装,准备出场。”蒙托亚敲敲门,把门推开。这是一间幽暗的房间,只有朝小巷的窗户透进一丝亮光。有两张床,用一扇修道院用的隔板隔开。开着电灯。小伙子穿着斗牛服,板着脸,笔直地站着。他的上衣搭在椅背上。人家快把他的腰带缠好了。他的黑发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他身穿白色亚麻布衬衫,他的随从给他缠好腰带,站起来退到一旁。佩德罗.罗梅罗点点头,当我们握手的时候,他显得心不在焉,非常端庄。蒙托亚说了几句我们是斗牛迷,我们祝愿他成功等等的话。罗梅罗听得非常认真,然后朝我转过身来。他是我平生所见最漂亮的翩翩少年。“你看斗牛去罗,”他用英语说。“你会讲英语,”我说,觉得自己象个傻子。”“不会,”他笑着回答。床上坐着三个人,其中之一向我们走来,问我们是否会语。“要不要我给你们翻译?你们有什么要问佩德罗.罗梅罗的?”我们道了谢。有什么好问的呢?这小伙十九岁,除了一名随从和三名帮闲的以外,没有旁人在场,再过二十分钟斗牛赛就要开始。我们祝愿他“Muchasuerte”,握握手就出来了。我们带上门的时候,他仍然站着,挺直而潇洒,孑然一身,独自同几名帮闲的待在屋里。“他是个好小伙,你们说呢?”蒙托亚问。“确实漂亮,”我说。“他长得就象个斗牛士,”蒙托亚说。“他有斗牛士的风度。”“他是个好小伙。”“我们马上会看见他在斗牛场上的风姿,”蒙托亚说。我们看见大皮酒袋在我房间里靠墙放着,就拿了它和望远镜,锁上门下得楼来。这场斗牛很精彩。我和比尔都为佩德罗.罗梅罗惊叹不已。蒙托亚坐在离开我们约莫有十个座位的地方。当罗梅罗杀死第一头牛之后,蒙托亚捉住我的目光,向我点头。这是一位真正的斗牛士。好长时间没有见过真正的斗牛士了。至于另外两位,一位很不错,另一位也还可以。别看罗梅罗对付的那两头牛不怎么厉害,但是谁都无法跟他相比。斗牛赛的过程中,我有好几次抬头用望远镜观察迈克、勃莱特和科恩。他们似乎一切正常。勃莱特看来并不激动。他们三人都探着身子趴在前面的混凝土栏杆上。“把望远镜给我使使,”比尔说。“科恩看上去感到乏味了吗?”我问。“这个犹太佬!”斗牛赛结束后,在斗牛场外面挤在人群里简直没法动弹。我们挤不出去,只好随着整个人流象冰川一样缓慢地向城里移动。我们的心情忐忑不安,就象每次看完斗牛一样,同时又很振奋,象平时看完一场精彩的斗牛一样。狂欢活动在继续。鼓声咚咚,笛声尖利,一伙伙起舞的人群随处冲破人流,各占一方。跳舞的人被人群团团围住,因此看不见他们那叫人眼花镣乱的复杂舞步。你只见他们的脑袋和肩膀在上上下下不停地闪现。我们终于挤出人群,走到咖啡馆。侍者给我们另外那几位留了座,我们俩每人叫了一杯苦艾酒,看着广场上的人群和跳舞的人。“你看这是什么舞蹈?”比尔问。“是一种霍达舞。”“这种舞蹈有各种跳法,”比尔说。“乐曲不一样,跳法也就不一样。”“舞姿非常优美。”我们面前有群男孩子在街上一块没人的地方跳舞,舞步错综复杂,脸色全神贯注。他们跳的时候,都望着地面。绳底鞋在路面上踢达作响。足尖相碰。脚跟相碰。拇趾球相碰。乐声戛然而止,这套舞步跟着结束,他们沿着大街翩翩远去。“咱们的同伙来了,”比尔说。他们正从马路对面走过来。“嗨,朋友们,”我说。“你们好,先生们!”勃莱特说。“给我们留座啦?太好了。”“嗨,”迈克说,“那个姓罗梅罗叫什么名儿的小伙真棒。我说得对不对?”“他多可爱啊,”勃莱特说。“穿着那条绿裤子。”“那条绿裤子勃莱特都看不够。”“嗨,明天我一定借你们的望远镜用一用。”“你觉得怎么样?”“精彩极了!没有说的。啊,真是大开眼界!”“马怎么样?”“没法不看它们。”“勃莱特看得出神了,”迈克说。“她是个了不起的娘们。”“它们确乎挨到了怪可怕的对待,”勃莱特说。“不过,我一直盯着看。”“你感觉还行?”“我一点没有感到惊慌。”“罗伯特.科恩不行了,”迈克插嘴说。“当时你的脸色发青罗伯特。”“第一匹马的遭遇确实叫我难受,”科恩说。“你没有感到乏味,是不是?”比尔问。科恩嘿嘿地笑。“是的。我没有感到乏味。希望你原谅我说过这种话。”“好吧,”比尔说,“只要你不感到乏味就好。”“他看上去并不感到乏味,”迈克说。“我当时以为他会呕吐起来。”“没到那个程度。只有一小会儿工夫。”“我以为他会呕吐的。你没感到乏味,是不是,罗伯特?”“别提了,迈克。我说过,我说这话都后悔了。”“他是这样,你们知道。他当时脸色铁青。”“哦,算了吧,迈克尔。”“第一次看斗牛你绝不应该感到乏味,罗伯特,”迈克说。“不然就糟了。”“哦,算了吧,迈克尔,”勃莱特说。“他说过勃莱特是个狂,”迈克说。“勃莱特可不是个狂。她只是个迷人的、健壮的娘们。”“你是个狂吗,勃莱特?”我问。“我希望不是。”“他说勃莱特是个狂,只不过因为她有个旺盛的好胃口。”“胃口不会老是那么好的。”比尔让迈克不再拿科恩当话题,开始谈别的事。侍者端来几杯苦艾酒。“你真的喜欢看斗牛?”比尔问科恩。“不,谈不上喜欢。我认为那是场精彩的表演。”“天哪,多好啊!真是大开眼界!”勃莱特说。“马儿上场的那一幕没有就好了,”科恩说。“马儿不重要,”比尔说,“不消多久,你就再也不会注意到有什么叫人难受的地方了。”“只是在一开头有点太刺激,”勃莱特说。“当牛向马冲去的时候,那一刹那我觉得很可怕。”“这些公牛都是优等的,”科恩说。“非常好的牛,”迈克说。“下次我想坐到下面去。”勃莱特喝着她杯中的苦艾酒。“她想在近处看看斗牛士,”迈克说。“他们值得一看,”勃莱特说。“那个罗梅罗还是个孩子哩。”“他是位非常漂亮的小伙,”我说。“我到他屋里去过,谁都没有他漂亮。”“你看他多大年纪?”“十九或者二十。”“想想看。”第二天的斗牛赛比第一天的精彩得多。勃莱特坐在第一排我和迈克的中间,比尔和科恩到上面去了。罗梅罗是这场的主角。我看勃莱特眼里没看到其他的斗牛士。除了那些顽固不化的行家,别人也是如此。全是罗梅罗的天下。另外还有两位斗牛士,但是都数不上。我坐在勃莱特身旁,给她解释斗牛是什么回事。我关照她,当牛向长矛手冲击的时候,要看牛而不要看马,叫她注意长矛手是怎样把长矛瞄准着刺进去的,这样才能看出点门道,才能琢磨出整个斗牛过程有一定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些不可名状的恐怖景象。我要她看罗梅罗怎样从倒下的马身边用斗篷把牛引开,怎样用斗篷把牛稳住,然后平稳而优雅地逗引牛转过身去,不使牛无谓地消耗体力。她看出罗梅罗避免用任何粗鲁的动作,保存牛的体力,以便等到他需要的时候作最后一击,不让它们气喘吁吁、烦躁不安,而是使它们一点点地垮下来。她还看出罗梅罗老是在牛身边靠得那么近,我就给她指出别的斗牛士常常耍花招,来给人一种他们靠得很近的样子。她明白,为什么她喜欢罗梅罗耍斗篷的功夫,为什么不喜欢别人的。罗梅罗从不故意扭摆身躯,他的动作总是那么直截了当、干净利落、从容自然。另外两位把身子象螺丝钻那样扭着,抬起胳膊时,等牛角擦过去以后才挨着牛的腹部,给人一种虚而不实的惊险印象。这种虚假的动作后来变得越来越糟,使人感觉很不愉快。罗梅罗的斗牛使人真正动情,因为他的动作保持绝对洗练,每次总是沉着冷静地让牛角紧靠身边擦过去。他不必强调牛角离他的身子多近。勃莱特看出有些动作紧靠着牛做很优美,如果和牛保持一点距离来做就很可笑。我告诉她,自从何塞利托去世之后,斗牛士都逐渐形成一套技巧,表面上故作惊险,以期造成扣人心弦的虚假效果,而实际上他们并不担风险。罗梅罗表演的是传统的技巧,就是通过身躯最大限度地暴露在牛面前来保持洗练的动作,他就是这样把牛控制住,使它觉得他是难以接近的,同时做好准备,给它以致命的一击。“他从来没有什么笨拙的动作,”勃莱特说。“除非他害怕了,”我说。“他永远不会害怕,”迈克说。“他懂得的东西太多了。”“他一开始就什么都懂。他从娘胎里带来的本领别人一辈子也学不到手。”“天啊,脸相多帅哪,”勃莱特说。“我看她爱上了这个斗牛的小伙罗,”迈克说。“我并不感到意外。”“行行好,杰克。不要跟她多说这小伙的事了。告诉她,这帮人怎样揍他们的老娘来着。”“再告诉我他们都是酒鬼。”“呀,真吓人,”迈克说。“整天喝得醉醺醺的,揍他们可怜的老娘过日子。”“他看来是会这样干的,”勃莱特说。“真的?”我说。有人用几头骡子套住死牛,接着鞭子啪啪地响,人们奔跑起来,于是骡子往前猛地使劲,一蹬后蹄,突然飞跑起来,那条死牛的一只牛角向上撅着,牛头耷拉在一旁,身子在沙地上划出一道光滑的沟痕,被拖出红色的大门。“下次出场的是最后一头牛。”“不会吧,”勃莱特说。她探身倚在栏杆上。罗梅罗挥舞手臂叫长矛手各就各位,然后一个立正,贴胸拿着斗篷,朝场子对面公牛上场的地方望去。散场以后,我们出来紧紧地挤在人群里。“看斗牛真累人,”勃莱特说。“我全身软得象团棉花。”“啊,你去喝一杯吧,”迈克说。第二天佩德罗.罗梅罗没有上场。尽是米乌拉公牛,这一场斗牛很是糟糕。第三天没有安排斗牛。但是狂欢活动仍然整天整夜地继续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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