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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楂树之恋 - 《山楂树之恋》电子书·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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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天,静秋跟教改小组的人到村东头去参观黑屋崖,这里是个大山洞,听说抗战期间曾经是抗日救国人员的藏身之地。但后来被汉奸告了密,日本鬼子包围了黑屋崖,二十多个藏在那里的伤员和村民被堵在里面。日本鬼子放火烧了那个山洞,跑出来的被乱枪打死了,没跑出来的就被烧死了。到现在还看得见被烟熏黑的洞壁。
  这是西村坪村史上最沉重的一页,教改小组的成员都听得热泪盈眶。参观完后,本来是吃饭时间,但大家说革命先烈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抛头颅,洒热血,牺牲了自己的生命,难道我们晚点吃饭都不行吗?于是大家顾不上吃饭,就开会讨论编写这一课的事情,一直到下午两点才散会。
  静秋回到大妈家,没看见老三,心想他肯定来过了,现在又回去上班了。她匆匆吃了点剩饭,就赶着写今天听到的东西。但是到了第二天中午,老三没有过来,静秋有点惶惑了,难道他昨天来了,发现我不在,就生气了,再也不来了?她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她哪里有那么大的本事,能让老三为她生气?
  跟着有好几天,老三都没有再出现。静秋开始失魂落魄了,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头,写东西也写不出来,吃饭也吃不好,老想着老三到底为什么不过来了。她想问问大妈他们,老三到哪里去了,但她不敢,唯恐别人误会她跟老三有什么。
  傍晚的时候,她带着欢欢做幌子,去工棚那里找老三。到了勘探队的工棚附近,没有听见手风琴声。她在那里流连了好一阵,但不敢到工棚里去打听老三的下落,只好怏怏地回来。后来,她实在忍不下去了,就旁敲侧击地问大妈:“欢欢刚才在问三爹这几天怎么没来……”
  大妈也很迷惑,说:“我也正在说老三怎么好几天没来了呢,怕是回去探亲去了吧。”
  静秋心里凉了半截,他探亲去了?他是不是已经结婚了?她从来没问过他结婚了没有,他也从来没提过他结婚了没有,长芳从来没说过他已经结婚了,但长芳也没说过他没结婚。他说他上高中了才遇到文化大革命,那他应该比她大六七岁,因为文化大革命开始的时候她才上小学二年级。如果不响应晚婚的号召,他恐怕也可以结婚了。想到他已经结婚了,她的心好难受,总觉得他骗了她一样。但她把这段时间的点点滴滴都拿出来想了一遍,又觉得他没骗她什么,两个人就是在一起聊聊写东西的事,没说什么别的,也没做什么别的。
  那个玻璃板下面有他一张照片,很小,一寸的,像是为办什么证件照的那种。没人的时候,静秋常常盯着那张照片出神。她觉得自从遇见他,她的无产阶级审美观已经完全彻底地被他改变了,她只爱看他那种脸型,他那种身材,他那种言谈举止,他那种微笑。什么黑红脸膛,什么铁塔一样的身材,统统都见鬼去了。
  但是他却不再露面了,难道他看出什么,所以躲起来了?她想到过段时间,她就会离开西村坪,就再也见不到他了。他只不过是几天不露面,她就这么难受,那以后永远见不到他了,她该怎么办?

  很多时候,一个人发现自己爱上了一个人,都是在跟他分别的时候,突然一下见不到那个人了,才知道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对那个人产生了很强的依恋。
  静秋只觉得害怕,这种依恋的心情,她还从来没有体验过,好像她在不知不觉之中就把自己的心放到了他的手上,现在就随他怎么处置了。他想让她的心发痛,只要捏一捏就成;他想让她的心快乐,只要一个微笑就行。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么不小心,明知道两个人是不同世界的人,怎么还会这样粗心大意地恋上了他。
  也许所有的女孩,特别是家里贫穷的女孩,都做过灰姑娘的梦,梦想有一天,一位英俊善良的王子爱上了自己,不嫌弃自己的贫穷,使自己脱离苦海,生活在幸福的天堂。但静秋不敢做这样的梦,她知道自己不是灰姑娘。灰姑娘穷虽穷,但她长得多美呀!而且灰姑娘的父母也不是地主分子或者历史反革命的子女。
  她想不出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老三喜欢,他一定是中午闲着没事,才到大妈家来玩一玩的。也许他就是书中说的那种花花公子,使点小手腕,把女孩子骗到手了,就在自己的“猎人日记”里记上一笔,算作自己的辉煌战绩,然后就出发到别处去骗别的女孩了。
  静秋觉得自己已经被老三骗了,因为她已经放不下他了,他肯定看出来了。也许这就是妈妈经常说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她想起《简·爱》里的一个情节。简爱为了让自己放弃对罗切斯特的爱,每天对着镜子说:“你是个相貌平平的姑娘,你不值得他爱,你永远不要忘记这一点。”静秋也想把镜子找出来,对自己说这句话,但她觉得那样就是承认自己爱上他了,但她连对自己也不敢承认这一点。她还是个高中生,人家那些毕业了的、工作了的,都还要提倡晚恋,更不用说还在读书的人了。她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学会忘记他,即使以后他回来了,我也不能再跟他接触了。
  她在自己写村史的本子的最后一页写了个决心书:“坚决同一切小资产阶级思想划清界限,全心全意学习、工作,编好教材,用实际行动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信任。”她只能写得含混一些,因为没有地方可以藏匿任何个人隐私。但她自己知道“小资产阶级思想”指的是什么。
  但过了几天,“小资产阶级思想”又出现了。那是一个下午,快五点了,静秋正在自己房间写东西,突然听见大妈欣喜的声音:“你回来了?是回去探亲了吧?”
  然后她听见那个令她心头发颤的声音说:“没有啊,我去二队那边了。”
  “欢欢问了你好多趟,我们都在念你呢。”
  静秋慌乱地想:还好,大妈没说我也问了好多次,都算在欢欢身上了。她听见那个小“替罪羊”在堂屋里欢快地跑来跑去,过了一会儿还拿来几颗糖给她,说是三爹给她吃的。她接过来,又全都给回小“替罪羊”,微笑着看他一下剥开两颗,塞到嘴里去,把两边的腮帮子胀得鼓鼓的。

  她克制着自己,坐在自己房间里不出去见老三。她听见他在跟大妈讲话,好像是说二队那边出了技术故障,他被叫过去解决什么问题去了,二队是在严家河下面的一个什么村子里。她舒了一口气,一下就忘记了自己的决心,只想看见他,跟他说几句话。她不得不把自己写的决心书翻出来,一遍遍地看,对自己说:静秋,考验你的时候到了,你说话要算数啊。于是她死死地坐在桌前不出去。
  过了一会儿,她听不见他的声音了,知道他已经走了,又后悔得不行,如果他又去别的什么地方,几天不过来,那她不是错过了今天这个难得的机会?她慌慌张张地站起来,想出去看看他往哪里走了,即使看见一个背影也可以让自己安心一下。她刚站起来,转过身,就看见他正斜靠在她房间的门框上看着她。
  “你——要到哪里去?”他问。
  “我去——后面一下。”
  屋后有个简陋的厕所,所以“去后面”就是上厕所的意思。他笑了一下,说:“去吧,不耽搁你,我在这儿等你。”
  她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他,觉得几天不见,他好像瘦了一样,两边脸颊陷了下去,下巴上的胡子冒了出来,她从来没看见过他这个样子,他的下巴总是刮得干干净净的。她担心地问:“你在那边——好累呀?”
  “不累呀,技术方面的事情,不用什么体力的。”他摸摸自己的脸,说,“瘦了吧?睡不好……”
  他一直盯着她看,盯得她心里发毛,心想我的脸颊是不是也陷下去了?她小声说:“怎么你去二队那边……也不告诉大妈一声呢?欢欢老问起你呢。”
  他仍然盯着她,也小声说:“那天走得很急,我没时间过来告诉你——们,后来在严家河等车的时候,我到邮局去告诉了老大,以为他回来时会告诉你们的,可能他忘了。以后不能指望别人,还是我自己过来告诉你一下。”
  静秋吓了一跳,他这是什么意思?他好像看穿了她的心思,知道她这些天在找他一样。她声明说:“你告诉我干什么?我管你——到哪里去?”
  “你不管我到哪里去,但我想告诉你我到哪里去了,不行吗?”他歪着头,有点不讲理地说。
  她窘得不知道说什么了,赶快跑到后面去了。在屋外站了一会儿,才又跑回来,看见他坐在她桌子跟前,正在翻看她写作用的本子。她抢上去,把本子合起来,嗔怪他:“怎么不经人家许可就看人家东西?”
  他微笑着,学她的口气问:“怎么不经人家许可就写人家?”
  她急了,分辩说:“我哪里写你了?我提了你的名,道了你的姓?我写的是……决心书。”
  他好奇地说:“我没说你写我呀,我是说你不经那些抗日英雄许可就写人家。你写我了?在哪里?这不是你写的村史吗?”

  静秋不知道他刚才看见她的决心书没有,很后悔说错了话,也许他刚才看见的是本子前面的村史。还好他没再追问,而是拿出一支新钢笔,说:“用这支笔写吧,老早就想给你买一支的,没机会出去。你那支漏水,你看你中指那里老是有块墨水印。”
  她想起他的确说过要买支笔给她。因为他老爱在衣服上面口袋那里插好几支笔,有一次她笑他:“你真是大知识分子,挂这么多钢笔。”
  他笑着说:“你没听说过?挂一支笔的是大学生,挂两支笔的是教授,挂三支笔的是——”他卖个关子,不说下去了。
  “是什么?挂三支笔的是什么?是作家?”
  “挂三支笔的是修钢笔的。”
  她听了,忍不住笑起来,问:“那你是个修钢笔的?”
  “嗯,喜欢鼓捣鼓捣小机件,修修钢笔手表闹钟什么的,手风琴也敢拆开了瞎鼓捣。不过你那支笔我拆开看过了,没法修了,要换东西,不如再买一支,等我有空出去给你买一支。你用这支笔,不怕把墨水弄到脸上了?你们女孩最怕丢这种人了。”
  她没说什么,因为她家穷,买不起新笔,这支旧笔还是别人给的。
  现在他把那支新笔递给她,问:“喜欢不喜欢这支笔?”
  静秋拿起那支笔,是支很漂亮的金星钢笔,太漂亮了,简直叫人舍不得往里面灌墨水。她想收下这支笔,再付钱给他,但她没钱,这次下乡预付的伙食费还是她妈妈问人借的,所以她把笔还给他:“我不要,我的笔还能写。”
  “为什么不要?你不喜欢?”他好像有点着急,“我买的时候就在想,也许你不喜欢黑色*的,但是这种样子的没别的颜色*。我觉得这种好,笔尖细细的,你写的字秀气,用这种细笔尖好。”他解释了一会儿,说,“你先用这支,我下次再给你买好看一点的。”
  “别——别,我不是嫌笔不好,是太……好了,很贵吧?”
  他仿佛舒了口气:“不贵,你喜欢就好。灌点墨水试一下?”他说着,就拿过墨水瓶,灌了墨水。他写字的时候,总爱在落笔前握着笔轻轻晃动一会儿,好像在想问题一样,然后就开始刷刷地写。
  他在她本子上写了一首诗,大意是说:从我遇见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在心里恳求你,如果生活是一条单行道,就请你从此走在我的前面,让我时时可以看见你;如果生活是一条双行道,就请你让我牵着你的手,穿行在茫茫人海里,永远不会走丢。
  她很喜欢这首诗,就问他:“这是谁的诗?”
  “我乱写的,算不上诗,想到什么就写下了。”
  那天,他一定要她收下那支笔,说如果她不肯收,他只好送到她组里去,告诉他们这是他为教改作的贡献,专门送给静秋写村史的。静秋怕他真的跑到组里去,搞得人人都知道,只好收下了,许诺说等以后挣了钱,就还钱给他。
  他说:“好,我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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