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请你帮我杀了她 - 第十八章 荒谬的名单 2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他点点头:“我明白。”
  “那就好,现在,你能不能帮我搞明白这个鬼软件到底应该怎么用?”
  他笑了。
  大概二十分钟以后,软件终于弄好了,我正犹豫着要不要留他吃晚饭,他却说他必须回餐厅工作了。他站在门口,转过身对着我,犹豫了一秒钟,然后抬起眉毛,又微微抬起手,我朝他走过去,他抱住了我。有那么一刻,我觉得自己被困住了,只想挣脱出来,但我克制住了。我只是把头埋在他胸前,呼吸着他衣服上的味道——那是一种混合着牛至、烤面包皮皮和大蒜的餐厅里的味道。可闻起来就像是和老朋友们一起吃的晚餐,就像是红酒与欢声笑语,就像是幸福的味道。
  他把头搁在我头发上,喃喃地说:“见到你真的很开心,安妮。”我点点头,慢慢松开了他的怀抱,我微眯着眼睛,努力不让眼泪流出来。后来,我在想,如果我留他吃晚餐,不知道他会不会答应,一想到如果他不答应怎么办,我就不再后悔没有留他了。我以前总是能迅速做出决定,自从我杀死了那个变态以后,我就总是处在犹豫之中。我还记得以前曾经在书上看到,如果你把一只鸟关在鸟笼里太久了,那么,当你把鸟笼打开的时候,那只鸟也不会马上飞走。我以前无法理解,但现在,我明白了。
  我把那变态杀死之后,躺在床上,渐渐睡着了,突然,胸口的抽痛让我醒过来——我还在分泌乳汁。我首先感觉到的就是手中拿着的钥匙。我睡觉的时候仍然紧紧攥着那串钥匙,手上都留下了印记。半睡半醒之间,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拿着钥匙,害怕那变态会看到,便赶紧松开手。钥匙掉到床上的咣当声让我猛地惊醒。他已经死了。是我把他杀死的。
  我很想上厕所,但我看了看表,还有十分钟才是我上厕所的规定时间。我还是去了,却怎么也尿不出来。十分钟之后,才尿了出来。
  我走回床上,小腿碰到了搭在篮子上的小毯子。我拿起毯子,把它捂在脸上,呼吸着上面孩子的最后一丝气息。我的女儿还在外面孤零零一个人。我必须找到她。
  我穿上一条白裙子,把一些布片用冷水打湿,塞进胸罩里,当做乳垫。我穿着拖鞋,走到河边,朝各个方向搜索着,直到树林或是悬崖挡住去路。远处任何一块小孩形状的大石头都会让我紧张地停止呼吸,走过去一看,又都不是。河流中间的一棵树上,有一捆布条,我刚一看到时,膝盖都开始颤抖,等我涉水过去,才发现不过是一堆破布。我到处找,也没有发现她的任何踪迹,我又检查了屋前那片空地的每一个角落,想找到泥土被翻动过的痕迹,什么也没找到。

  我甚至还把手插进小屋旁边菜园的泥地里——那个变态把她埋在我们种蔬菜的地方,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我还爬进小屋底下的架空层。还是什么都没有。我唯一还没有搜查的地方就是工棚了。
  整整一个上午,夏日的阳光都照射在小屋的铁皮屋顶上,我打开门,一股尸体腐烂的味道迎面扑来,让我觉得恶心。我从凳子上抓起一块还带有汽油味道的破布条,捂住鼻子。我集中注意力,只用嘴呼吸,然后踮着脚尖,从他的尸体旁边走过去。苍蝇盘旋在那块防水布的周围,发出的嗡嗡声响比发电机的声音还大。
  我双手颤抖着,翻着冰柜里的东西。她并不在冰柜里,工棚的架子上也只有一些电灯、电池、煤油、绳子之类的东西。我在地上找到一扇活板门,打开以后是一截通往地窖的楼梯,那下面潮湿阴冷的味道和上面死尸的腐臭相比,显得很清新。我在地窖里只找到一些罐头食品、家用品、急救药物,还有几个盒子和一个陈旧的咖啡罐。咖啡罐里是一卷钞票,用一根粉红色扎头发的橡皮筋捆着。我希望这橡皮筋不是某个曾经被他伤害的女孩子的。那卷钱并不多,所以,我猜,他应该还在别处藏了钱。我没有找到他的钱包皮皮,当我从他口袋里拿钥匙的时候,没有发现钱包皮皮,小屋的柜子里也都没有,不过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拿钱包皮皮。钥匙串上有一把钥匙和所有的锁都不合,我希望那是他的车钥匙,希望他的车就藏在附近某个地方,而他的钱包皮皮也放在车上。
  我在一个木头箱子里找到了一把来复枪、一支手枪,还有很多子弹。我看着这些东西。我从来没见过这把手枪,在他绑架我的那天,大概就是用这个来威胁我的。此刻,我还能感觉到抵在我后背的枪口,好像看到了他插在腰带上露出一截的枪柄。手枪和来复枪一比较,显得很小,但这两把枪我都很讨厌。一支打死了那只鸭子,一支把我带进了这个人间地狱的地方。我用手摸了摸后背枪口曾经抵过的地方。我关上木箱,把它推到了其他箱子后面。
  我每打开一个箱子,都害怕自己会找到孩子的尸体。但我把最后一个箱子打开,也只发现了我的黄色套裙以及所有我的照片和报纸广告。我把箱子打开时,闻到一丝香水的味道,我拿起那条柔软的裙子,捂在自己脸上。我又把外套穿起来,感觉很奇怪——就好像我是在穿死人的衣服。我把套裙放回箱子,拿起了那张我觉得是那变态从我办公室偷来的照片,然后走上楼梯,回到了屋外的阳光下。

  现在,我还没有搜过的地方就是周围的树林,我喝了点凉水,把一些巧克力棒、急救药物和一保温壶的热水塞进一个背包皮皮,这背包皮皮是我在地窖找到的。我刚准备出发,突然看到放在宝宝毯子旁边的我的那张照片和她的小枕头。我把它们都放进了背包皮皮里。
  我走进小屋右边的树林,没走几步,奔涌的河流声和欢快的鸟鸣声就都消失了,只听见自己踩在地上厚厚一层松针叶时的脚步声。那天下午,我在丛林里穿梭,挖开每一个小小的土丘,寻找着一丝丝腐臭的气味。我一般从小屋往树林深处走十五分钟,就不再走了,然后又以此为半径,向各个方向寻找。
  当我找遍了各个方向之后,发现树林边缘有一条狭窄的小路,通往树林更深的地方。路旁全是密密的白珠树和蕨类植物,偶尔,树干上还会有被砍过树枝的痕迹,但都已经不明显了,也正是通过这些痕迹,我才勉强辨别出了这条小路。有些杉树高耸入云,压根看不到树顶,树干的直径有好几米,树皮上长满了苔藓,这也就意味着,这片树林很潮湿。我现在的位置应该还在温哥华岛上。
  我最后一次看了看小屋,我祈祷着,如果真有天堂——希望我的女儿已经和我爸爸还有戴茜在一起了——我从来没有像那一刻强烈地希望天堂的存在。
  我沿着小路往前走,似乎看到前面远处的树林有一处出口,又走了五分钟,我已经从树林中走了出来,走到一条陈旧的沙石路上。路面坑坑洼洼,没有车轮胎的痕迹,估计已经荒废很久了。我又走了几步,右手边的路面出现了一个斜斜的下坡。
  我朝那个下坡走去,发现有一条小路从主路上岔开。我想,那变态藏车的地方一定离小屋不远,所以,我决定沿着这条岔路走。这条岔路也就一辆车的宽度,长满了杂草,如果开车经过,大概根本不会注意到。走着走着,这岔路拐了个弯,和主路平行了,两条路之间隔了大概六七米宽的一片树丛。
  走了很久,我突然看到一块小的白色骨头,我停下脚步,心跳仿佛也停止了。我仔细看着这块骨头,发觉它挺大的,不像是小孩的骨头,我继续走了几步,又差点踩到一具鹿的骨架上。
  我一直走到小路的尽头,尽头是一片已经枯死的灌木和树丛。地上,一片金属样的东西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我颤抖着双手把枯枝败叶扒开。在我面前的正是那辆棕色面包皮皮车。

  我搜了搜储物箱,既没有找到那变态的钱包皮皮,也没有找到他的任何证件,甚至连张地图都没有。我趴在座位中间,望了望黑漆漆的后车厢,发现有什么东西被揉成一团扔在了那里,我伸手拿过来。是一张灰色的毯子,是他绑架我的时候用过的。
  我手中粗糙的羊毛纤维加上车厢里的味道,这一切是那么熟悉。我吓得把毯子一扔,像是被火烧到一样,转身坐在座位上。我努力不去想车后厢曾经发生过的一切,而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如何启动汽车上。我转动钥匙。什么反应都没有。
  我屏住呼吸。拜托了,启动吧,拜托了,启动吧……我又转动钥匙。还是什么反应都没有。车里闷热无比,我已经满身大汗,我把裙子撩起来坐着,感觉腿都已经融化在了塑胶座椅上。我把头靠在滚烫的方向盘上,深吸了几口气,冷静下来,然后下车把发动机盖打开。我一眼就看到蓄电池的电线是断开的,我把它重新接上,系牢,然后又试着打了一次火。这一次,汽车立马就启动了,车上的收音机发出巨大的声音,开始播放乡村音乐。我已经太久太久没有听过音乐了,不由得笑了。我听到电台的主播在说,“……欢迎回到不受广告打扰的音乐时间”。我完全不知道听的是什么电台,我想换个台,但收音机上的旋钮也掉了。
  我把车掉了个头,沿着小路开回去,路上还压过了几棵小树苗,然后,我就开上了主路。很长一截都是下坡路,我慢慢地、小心地把车开下山。过了大概半个钟头,车开上了水泥路,又过了大概二十分钟,路也变得平坦起来。
  最后,我闻到了海水熟悉的味道,还有纸浆厂里的一股硫黄味,我来到了一个小镇上。我停在路口的红灯前,发现左边有一家咖啡店。培根的香味从开着的车窗里飘进来,我贪婪地呼吸着那股味道。那变态从来不准我吃培根,说是会让我长胖。
  我看着一个老人坐在窗户边,正拿着一片培根往嘴里塞,我的口水不由自主地就流了出来,他吃得很快,吃完一片又一片。我也想吃——我想要满满的一盘培根,其他什么都不要,只要一片又一片的培根——然后我会把每一片都细细咀嚼,享受那咸中又带一点点甜的肉汁。看那变态能拿我怎样。
  那老人把油乎乎的双手往衣服上擦了擦。那变态的声音就在我脑子里小声说道,你不是想长成一头猪吧,安妮?
  我把头转开了。街对面是一家警察局。
或许您还会喜欢:
沉船
作者:佚名
章节:62 人气:2
摘要:谁都不怀疑哈梅西是准能够通过法科考试的。执掌各大学的学术女神,一向都不断从她金色的莲座上,对他撒下无数的花瓣,赐给他各种奖章,并使他屡次获得奖学金。大家以为,考试完毕后,哈梅西一定要马上回家了,但他却似乎并不十分急于收拾他的行囊。他父亲曾写信给他,吩咐他立刻回去。他回信说,等到考试的结果一公布,他马上就动身。安那达先生的儿子卓健拉是哈梅西的同学,和他住在紧隔壁。 [点击阅读]
神秘岛
作者:佚名
章节:66 人气:2
摘要:《神秘岛》是凡尔纳著名三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和《神秘岛》)的最后一部。在这部中,他把前两部情节的线索都连结了起来。神秘岛》中,船长是一位神秘人物,一直在暗中帮助大家。后来由于神秘岛的火山活动,岩浆堵住了岩洞口,使潜艇无法离开。船长帮助大家逃离后,自己说什么也要坚持与陪伴了自己一生的潜艇和伙伴在一起。最终当然是永远地留在海底了尼摩船长本是印度的达卡王子。 [点击阅读]
福地
作者:佚名
章节:40 人气:2
摘要:海尔曼·布霍尔茨——德国人,罗兹某印染厂厂长卡罗尔·博罗维耶茨基(卡尔)——布霍尔茨印染厂经理莫雷茨·韦尔特(马乌雷齐)——布霍尔茨印染厂股东,博罗维耶茨基的好友马克斯·巴乌姆——博罗维耶茨基的好友布霍尔佐娃——布霍尔茨的妻子克诺尔——布霍尔茨的女婿马切克·维索茨基——布霍尔茨印染厂医生尤利乌什·古斯塔夫·哈梅施坦(哈梅尔)——布霍尔茨的私人医生什瓦尔茨——布霍尔茨印染厂公务员列昂·科恩——布霍尔 [点击阅读]
荒岛夺命案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一部优秀的通俗小说不仅应明白晓畅,紧密联系社会现实和群众生活,而且应该成为社会文化的窗口,使读者可以从中管窥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历史、法律等方方面面的情况。美国小说家内尔森-德米勒于一九九七年写出的《荒岛夺命案》正是这样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作者以其超凡的叙事才能,将金钱、法律、谋杀、爱情、正义与邪恶的斗争等融为一炉,演释出一部情节曲折、扣人心弦而又发人深思的侦探小说。 [点击阅读]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2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24个比利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序言本书叙述的是一则真实故事──威廉.密里根是美国史上第一位犯下重罪,结果却获判无罪的嫌犯,因为他是一位多重人格分裂者。他不像精神病或一般小说上所记载的其他多重人格病患一样使用杜撰的假名,从被逮捕到被控诉开始,他一直都是争论性的公众人物。他的面孔出现在各报章杂志的头版和封面上,心智检查的结果不仅出现在夜间电视新闻节目,更成了报纸的头条新闻,迅速传遍全世界。 [点击阅读]
东方快车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第一章一位重要的旅客叙利亚。一个冬天的早晨,五点钟。阿勒颇城的月台旁,停着一列火车,这列车在铁路指南上,堂而皇之地称为陶鲁斯快车。它由一节炊事车、一节义餐车、一节卧铺车厢和两节普通客车组成。在卧铺车厢门口的踏脚板旁,站着一个年轻的法国陆军中尉,他身着耀眼的军装,正和一个小个子谈话。这小个子连头带耳都用围巾里着,除了一个鼻尖通红的鼻子和两个往上翘的胡子尖外,什么也看不见。 [点击阅读]
你在天堂里遇见的五个人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结局(1)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字叫爱迪的人,故事从结尾处爱迪死在阳光下开始。从结尾开始讲一个故事,似乎颇为奇怪。但是,所有的结尾亦是开端。我们只是当时不知道而已。爱迪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小时,像大部分其它时间一样,是在“红宝石码头”——壮观的灰色大海边上的一个游乐场里度过的。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北回归线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亨利·米勒(HenryMiller,1891年12月26日-1980年6月7日)男,美国“垮掉派”作家,是20世纪美国乃至世界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同时也是最富有个性*又极具争议的文学大师和业余画家,其阅历相当丰富,从事过多种职业,并潜心研究过禅宗、犹太教苦修派、星相学、浮世绘等稀奇古怪的学问,被公推为美国文坛“前无古人,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