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你在高原 - 家族 第一章 2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2
  四十岁好像是人的一个坎儿。过了四十这条线,对好多事物的看法就要改变。比如我在这之前极其崇拜我的外祖父,而这之后主要是崇拜父亲。外祖父很早以前就死了,我没有见过;而父亲,我与他整整相处了五六年。父亲使我大失所望,一直到他死后很久都是这样。外祖父就不同了,没见过,只见过照片,只听外祖母反反复复地讲他;还有母亲,她总是深情地怀念自己的父亲。母亲常常叹息:啊,你要能长成你外祖父那样有本事的一个人就好了。
  我知道,我如果长成了那样一个人,不仅完成全家的嘱托不成问题,而且会是仪表堂堂。他高高的身材,浓眉大眼,说话声音洪亮,而且总是打扮得那么得体。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衣着,外祖父在穿戴方面从来都没落伍。他是一个注意仪表、非常精细和在意的人。我渐渐知道,这同时也表明了他爱着很多东西,非常非常爱:爱所谓的生活,爱人——他曾深深地爱着外祖母和别的人。
  到现在为止,我这一生有不少时间在探究着关于外祖父的秘密。因为对于我而言,这个人的魅力太大了,而且具有真正的神秘感。他的婚姻、爱情,来来去去好大一沓子事儿,最后还有死,都令我极为费解。
  在那个海滨城市里,大概没有人不知道曲府。那是文明和富有的代名词,最时新最光荣的一切总是与它连在一起。比如说,码头上通航了,白色的大轮船上下来的第一个人物是一个戴大檐帽子的人,他是船长——船长首先拜访的人家就是曲府。从黑色小轿车上下来的人、穿了长裙的美女、英国海关里搀着夫人走路的洋人,都少不了要到曲府去一趟。没有多少人议论它的发家史,因为在人们的记忆中,好像自从有了这座城市的那一天,它就富丽堂皇地坐落在这儿了。它的富裕以及某种权威性,是不必怀疑的一个老问题,是先于全城人的记忆而存在的一个事实。
  曲府中真正的核心人物,当时人们都知道是老爷。老爷就是曲予的父亲——外祖父曲予那时候刚满十八岁,正真诚而热烈地参与曲府及小城中的很多事务,却从来不被人重视。人们遇到什么事情只说:老爷怎么看?顶多加一句:老太太怎么看?老太太就是我的老姥姥了。

  曲予已经在省会读了六七年书,十八岁回到曲府,求学生涯正告一段落。要不要到更远的地方深造,他正犹豫。由于老爷的身体不太好,一年里招过二十余次名医,所以做儿子的也不宜远行。还有老太太,她在儿子离开后总是日夜思念,几次得病都是因为思念。曲予是一个独子,独子一走就带去了全部的母爱。“家里多么好,哪里还能比家里好?”她总是拉着儿子一双白皙的手这么说。
  家里真的太好了。曲予也许是最后一次从省会归来才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古老的府第经过一代代人的翻修改建,如今不仅保留了外观上轩敞的气度,而且内里也越来越讲究舒适了。一些厅堂已经换掉了红硬木家具,而代之皮面沙发;有了连接内室的卫生间,有了抽水马桶。当时全城除了英国人的海关,大概惟有曲府大院里会找到这类东西。
  曲予最喜欢的是府中那几棵白玉兰树。它们长得何等旺盛,开的花又大又早。当它们的香气弥漫在院子里时,曲予就有了深深的幸福感和某种莫名的冲动。他常在白玉兰下踱步。可惜围墙太高了,街道上的行人看不到一个英俊的少年在这儿走来走去——他背着手,脸色由于激动而微微发红。他穿了中山服,铜纽扣闪闪生辉。
  老太太点燃了小手炉,瞥着窗外,心绪好极了。她的屋子每年总要使用很长时间的小手炉,从秋末一直到初夏。她说这是生儿子时沾了凉水,结果一双手和胳膊特别怕冷。烦人的疾病与最美好的果实有了牵连,也就不算什么了。其实儿子曲予才是她一生中最好的一只小手炉。她伸手到旁边去取茶——她这些年喜欢上了一种加添桂圆和梅子的香茶——手一下碰到了变凉的杯子,脸立刻沉下来。她沉沉的脸是很吓人的,旁边那个细小的、蚊虫似的声音响了一下:老太太。她闭了闭眼。注水之后,热热的杯子递过来。她呷了一口,咳了咳。

  老太太旁边的姑娘叫闵葵,平常府里人只叫她葵子。葵子已经十九岁了,还大少爷一岁呢,可是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她长得又小又瘦,很像南方人;其实她是北方人,生在城北一百多公里的地方,是乡下。可能因为营养不良的关系,小时候没有长起身个儿。刚才她和老太太一样,也因为多看了踱步的少爷一眼,就耽搁了沏茶。她的心怦怦跳,黑漆漆的大眼垂着,再也不敢抬头了。
  葵子主要伺候老太太,余下的时间帮厨。她差不多一天到晚沉默寡言,走起路来都没有声息。她的全部都属于曲府,几乎从未想过将来有一天还会离开这个大院。她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了,只把老太太当成母亲——她到了深夜就这样想,因为已经没有母亲了。人总不能没有母亲啊。可是她多么害怕老太太。老太太那双清澈的美目洞察一切,还有黑得不可思议的一头乌发、长长的鼻中沟、红润得与年龄大不相称的嘴唇……所有这些都让她暗暗胆怯。
  她相信老太太吃过了传说中的仙桃,因而极有可能长命百岁。她记得十四五岁时,常常跑到城南的林子里玩,那里有看不完的有趣东西,比如各种野果、动物。她有一种奇怪的本领,能轻而易举地与那些动物沟通。谁不怕狐狸?可是一只长尾红狐有一次跑到离她一两尺远的地方,她清楚地看到了它隐隐的眉毛、那一双永远汪着清水的眼睛。红狐深藏的悲哀她一眼就记住了,惊讶了半天。这对于她是一个谜,即便不是谜也无从讲起。她与谁说说她在林中看到的一切呢?草獾顽皮地笑着,长耳兔在四周徘徊,刺猬大白天咳嗽,一只短耳鸮就沉沉地落在她头顶的一个枝桠上。它们总是这么围拢着瞅她,看她不紧不慢地往嘴里送野草莓、桑葚、酸枣和小沙果。它们一蹙一蹙的湿漉漉的鼻头闪闪发亮,很像深秋里成熟的坚果。她从春天开始到林子里来,一直玩到深秋。只有冬雪飘下来之后她才蜷在曲府老宅里,像一只冷暖自知的花猫。曲府里人人对她都好,特别是老爷,从来没有呵斥她一句。那个老太太啊,那个被全部的福分埋起来的女人哪,为什么那么令她害怕呢?

  忘不了十五岁的那年初冬,乡下母亲死去了。从此她就失去了最后的亲人,除了要牵挂曲府的人,她再也不想别的人。那个冬天她默默地把炭备下,劈好了柴,一个人往南走出城去,寻找那片家乡才有的林子。刚下了一场雪,枝桠上的悬冰偶尔落到身上。她记起母亲领她到林子里去的情景,泪水潸潸流下。这天她的泪水再也没有断过。四周有悄悄跑动的声音,她知道又是那些小动物出来窥视她了。她待住不走,盯着陷到雪中的双脚,那上面穿了一双紫色小花的高筒棉靴:这是老太太年轻时候穿过的,现在还有七成新呢。多么好的高筒靴。一只野鸽扑动了一下翅膀,接着哗啦啦跌落了一地碎冰,她惊得抬起头来。就在这时她发现了几株碧绿的黑松间隙有一棵矮矮的桃树——树上结了一只桃子。
  她差不多是一步扑了上去,惊喜得喊了一声。这桃子水灵灵红扑扑,上面一层绒毛都清晰可辨,香味把四周都环绕起来。它竟然一点也没有冻坏,而旁边的一切都被冰挂住了。她想到了什么,一颗心怦怦乱跳。如果早几个月,她会一刻不歇地赶回家,把它交给母亲……泪水哗哗地流,风一吹脸上刀割般疼。可是泪水再也不停歇了——哪里还有母亲呢?人的一生原来只有一个母亲啊。
  就这样,天黑以前,她双手捧着那只鲜红的、野外采来的冬桃,踏着厚厚的雪粉回到了曲府。她擦干眼泪,毫不犹豫地把它献给了老太太。
或许您还会喜欢:
牛棚杂忆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牛棚杂忆》写于一九九二年,为什么时隔六年,到了现在一九九八年才拿出来出版。这有点违反了写书的常规。读者会怀疑,其中必有个说法。读者的怀疑是对的,其中确有一个说法,而这个说法并不神秘,它仅仅出于个人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一点私心而已。我本来已经被“革命”小将—其实并不一定都小—在身上踏上了一千只脚,永世不得翻身了。 [点击阅读]
狼烟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0
摘要: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上午的颐和园门外,有两位大学生跳下了脚驴,跟两名赶驴的脚夫挥了挥手,说了声:“下午见!”就直奔票房,去打门票。两名脚夫将两头脚驴拴到不远处的绿柳浓荫下,从腰带上抽出七寸韭镰,到远处的青纱帐中,割了两大抱鲜嫩的青草,抱来喂驴。然后,二人又到小饭摊上打尖;匆匆吃了几卷煎饼卷大葱,喝了两大碗小米水饭,便又回到拴驴的柳荫下。 [点击阅读]
狼烟北平
作者:佚名
章节:35 人气:0
摘要:南横街黑窑厂“同和”车行的车夫文三儿在酒馆里和二顺子喝得有些高了,正在满嘴跑舌头。文三儿的酒瘾大,一天不喝就浑身难受,可真要喝起来又喝不了多少,顶多三两,一过四两就麻烦了。他通常是二两酒一下肚,脾气立马见长,瞅谁都不顺眼。若是四两酒下肚,情况就会恶化,他谁也不尿,逮谁和谁撸胳膊挽袖子,很有些英雄气概。 [点击阅读]
王小波《寻找无双》
作者:王小波
章节:15 人气:0
摘要:1建元年间,王仙客到长安城里找无双,据他自己说,无双是这副模样:矮矮的个子,圆圆的脸,穿着半截袖子的小褂子和半截裤管的半短裤,手脚都被太阳晒得黝黑,眉毛稀稀拉拉的。头上梳了两把小刷子,脚下蹬了一双塌拉板,走到哪里都是哗啦啦的响。就这个样子而言,可以说是莫辨男女。所以别人也不知道他来找谁。王仙客只好羞羞答答地补充说,那个无双虽然是个假小子样,但是小屁十股撅得很高,一望就知是个女孩子。 [点击阅读]
王小波《红拂夜奔》
作者:王小波
章节:15 人气:0
摘要:这本书里将要谈到的是有趣,其实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我能记住自己读过的每一本有趣的书,而无趣的书则连书名都不会记得。但是不仅是我,大家都快要忘记有趣是什么了。我以为有趣像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照我的理解,马尔库塞(HerbertMarcuse)在他卓越的著作《单向度的人》里,也表达过相同的看法。 [点击阅读]
生死晶黄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我应该讲一个故事了。我很早就想讲这个故事了。故事原本细小,如一个微长的果核,在我内心的一个角落,置放在最偏僻的荒野,被冷落得月深年久,就要枯腐的时候,毛茸茸的霉白冷不凡泛起绿来,它的季风日渐转暖起来,风中冬眠的树木像伸过懒腰的孩子,挺拔起来,鼓胀起来。一切都像一条干涸的河流,忽然又有了涓涓细水。这一枚几近枯腐的核儿,在风中、水中及时地胀裂开来了。 [点击阅读]
白客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不管是一摸二摸还是三摸,孔若君都出类拔萃名列前茅。但愿不要有人一看到“摸”字就发生龌龊的联想,特别是“摸”和数字连在一起更容易引起伪道学家的佯愤。如今上过学的人都知道一摸二摸三摸是重大考试前校方对学生应试水平进行摸底的简称,全称应为第一次摸底第二次摸底第三次摸底,简称一摸二摸三摸。 [点击阅读]
皮皮鲁传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终于有一天,在一座图书馆里,男孩子和女孩子都不满意啦!他们想,男孩子和女孩子的头发不一样,穿的衣服不一样,说话的声音也不一样,可为什么看的书一样呢?他们一不满意,可不得了啦!一个个嘴噘得老高,脸涨得通红,把半边天都烧鼹了。消防队发现北边的天烧红了,开着救火车赶来,可是到了现场一看,哪有什么火,原来是孩子们生气呢。后来,图书馆的阿姨把我叫去。 [点击阅读]
看见
作者:佚名
章节:111 人气:0
摘要:十年前,当陈虻问我如果做新闻关心什么时,我说关心新闻中的人——这一句话,把我推到今天。话很普通,只是一句常识,做起这份工作才发觉它何等不易,“人”常常被有意无意忽略,被无知和偏见遮蔽,被概念化,被模式化,这些思维就埋在无意识之下。无意识是如此之深,以至于常常看不见他人,对自己也熟视无睹。要想“看见”,就要从蒙昧中睁开眼来。这才是最困难的地方,因为蒙昧就是我自身,像石头一样成了心里的坝。 [点击阅读]
神犬奇兵
作者:佚名
章节:164 人气:0
摘要:“幽灵犬”的传说“夜歌!回来!回来!”中国人民解放军K军区第863师侦察连长白正林趴在战壕前被炸得满是弹坑的草坡上,泪流满面地大叫,“回来啊!”月光下,战壕外沿撒满了亮晶晶的弹壳、弹片,草地上散着数不清的手榴弹拉火环。白正林的军裤已经被鲜血染透,他的右手还死死抓着胸前的“光荣弹”。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