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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那片海 - Chapter 2眉目如画,色转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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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2眉目如画,色转皎然
  夕阳在天,人影在地,他白衫黑裤,笔直地站在那里,巍巍如孤松立,轩轩如朝霞举,眉目如画,色转皎然,几乎不像尘世中人。
  日过中天,阳光灼热,这方挨着屋子和院墙的角落却阴凉怡人、花香馥郁,难怪他能不哼不哈地在这里坐一早上。
  我叉腰站在他面前,面无表情地质问,“看够了吗?满意我们唱的大戏吗?”
  他没有吭声。
  我怒问:“你干吗一直躲在这里偷看?”
  他平静地说:“不是偷看,而是主人没有允许,不方便随意走动。”今天早上听他说话还很费力,这会儿听,虽然有点古怪的口音,但并不费力。
  我讥嘲:“难道我不允许你离开了吗?你怎么不离开?”
  “没有合适的机会。”
  我被他噎住了,一早上大戏连台,似乎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离开。我不甘心地问:“你干吗用……用一团花扔我?”
  “你不是也用花扔了我吗?”
  呵!够伶牙俐齿!我恼怒地瞪着他,他波澜不兴地看着我,平静的眼神中带着一点不在意的纵容,就像是汪洋大海不在意地纵容着江河在自己眼前翻腾。
  我越发恼怒起来,正要发作。
  突然,一阵风过,落花簌簌而下,犹如急雪。我不禁挥着手,左偏偏头、右侧侧头,他却静坐未动,专注地看着落花残蕊纷纷扬扬,飘过他的眉梢,落在他的襟前。
  蹁跹花影中,日光轻和温暖,他的眼眸却十分寂静冷漠,仿若无喜无悲、俯瞰众生的神,可是那深远专注的眼神里面明明又掠过惆怅的前尘旧梦。
  我不知不觉停下了动作,呆呆地看着他——
  就好像忽然之间,万物变得沉寂,漫天飞扬的落花都放慢了速度,整个天地只剩下了他慵懒而坐,静看着落花如雪、蹁跹飞舞。
  不过一瞬,他就察觉了我在看他,眸光一敛,盯向了我。
  和他的视线一撞,我回过神来,急忙移开了目光,莫名其妙地觉得心发虚、脸发烫,原本的恼怒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罢、罢、罢!自家伤心事,何苦迁怒他人?
  我意兴阑珊地说:“你现在可以离开了,时机绝对合适!”
  他一声没吭地站起,从我身边绕过,向外走去。
  我弯下身收拾他吃过的餐具,却看到几乎丝毫没动的粥碗和菜碟。我愣了一下,转过身,看到他正一步步向外走去,那么滑稽的打扮,还赤着双脚,可也许因为他身材高大挺拔,让人生不出一丝轻视。
  “喂——站住!”
  他停住了脚步,回身看着我,没有疑惑,也没有期待,面无表情、波澜不兴的样子。
  我问:“饭菜不合口?难道我做得很难吃?”
  他竟然丝毫没见外地点了下头。
  我简直、简直……要被他气死了!他这样……他这个鬼样,竟然敢嫌弃我做的饭,饿死他吧!
  我嫌弃地挥挥手说:“你走吧,走吧!”
  他转身,依旧是一步步地走着,不算慢,却也绝对不快,我忍不住盯着他的脚,想起了外面那条坑坑洼洼的石头路……
  “喂——站住!”
  他回身看着我,依旧是面无表情、波澜不兴的样子。
  我走到庭院中,把那双已经晒干的拖鞋拎起来,放到他脚前,“旧拖鞋,你要不嫌弃,拿去穿吧!”
  他盯着拖鞋看了一瞬,竟然难得地主动开口提了要求:“我想洗一下脚,可以吗?”
  “可……可以,跟我来!”
  我走到厨房拐角,把塑料软管递给他。拧开水龙头后,我不好意思盯着他洗脚,转身看着别处。
  不一会儿,听到他说:“好了。”
  我接过水管,关了水龙头,眼角的余光瞥到他干净的双脚,没有血色的苍白,一道道红色的伤痕格外刺眼。
  他穿上拖鞋,走了两步,看上去很合适。
  “谢谢。”
  “不用谢,一双不要的旧拖鞋而已。”
  他没再多言,向外走去。
  我盯着他的背影,突然又叫:“喂——站住!”
  他回过身,看着我,竟然还是那副面无表情、波澜不兴的样子。
  我犹豫了一下,赶在自己后悔前,混乱地问:“你从哪里来?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你现在有什么打算?你要联系亲人朋友,找人帮忙吗?我有电话,可以借给你用!你要是需要钱,我……我可以借你一点!”
  他沉默着没有说话,我竟然比他更紧张,急促地说:“江湖救急、不救贫,我借你的钱不会太多,最多够你回家的路费。”
  他淡淡地说:“只我一个。”
  他的话很简短,我却完全听懂了,只剩他一个,遇到困难时,没有亲人可以联系求助;受了委屈时,也没有一个避风港可以归去休息。我的眼睛有些发涩,又想哭的感觉。我深吸了口气,微笑着说:“你有手有脚,长这么大个头,总不会打算去做乞丐吧?总要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
  他想了想说:“是应该找一份工作。”
  我小心地问:“你的受教育程度,大学、中专、职高,或者学过什么手艺没?”
  “没有。”
  “没有?什么都没有?你长这么大总要学点什么吧!就算读书成绩不好,考不上学,也该学门手艺啊……”
  他面无表情、波澜不兴的沉默,却像是无声的鄙夷:我都说了没有,你还废话什么?
  我抓狂了,“你这些年都靠什么生活?难不成啃老?”
  他有点不悦地皱眉,“我靠自己的力量吃饭。”
  好吧!只要不是好吃懒做、作奸犯科,干体力活也是正当职业。我犹豫挣扎着,迟迟没有再说话,他也一点不着急,就那么安静地站在大太阳下,由着我理智和冲动打架。
  我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咬牙,足足考虑了十来分钟,才试探地问:“你愿意留在我这里打工吗?管吃管住,工资……看你的表现再定。”刚才挣扎时还觉得自己是活雷锋,结果最后发现自己本质上肯定是黄世仁。
  他沉默,我紧张,却不知道自己紧张个啥,这个海岛上工作机会有限,他现在落魄到此,难道不是应该他谄笑着抱我大腿吗?
  终于,他点了点头,“好!”
  我松了口气,愉快地说:“就这么说定了,只要你努力干活,我不会亏待你。我叫沉螺,螺可不是丝萝的萝,是海螺的螺,你叫什么名字?”

  他沉默了一瞬,才说:“吴居蓝。”
  经过简短的自我介绍,我和吴居蓝算是认识了,但接下来我们该做什么?似乎要签署劳动合同,但是,我都不给人家开工资,甚至做好了随时赶他走的打算,这个劳动合同……反正我是绝对不会先提出来的,他要骂奸商就奸商吧!
  两人面对面地沉默着,非常难得地,他主动开口问:“我该干些什么?”
  “什么?”我正沉浸在自己的小九九中,没反应过来。
  他说:“你让我为你工作,我需要做什么?”
  “哦!那个不着急,今天先把你安顿下来。”我打量着他,决定第一件事就是帮他去买几件衣服。
  “我现在要出门一趟,你和我一起……”话还没说完,我猛地闭上了嘴。
  理论上讲,他仍是陌生人,我不应该把他留在家里,但是,他这个样子,如果我带着他一起上街,我敢打保证不用半天,整个岛上就会传遍,说不定晚上就会有好事的人给爸爸打电话,我疯了才会那样做!
  我心思几转,一咬牙,斩钉截铁地说:“你留在家里!”
  我指指他之前坐过的地方,“你可以把藤椅搬出来,随便找地方坐。”
  我上了楼,一边换衣服,一边还在纠结自己的决定,把一个刚刚知道名字的陌生人留在家里,真的合适吗?不会等我回来,整个家都搬空了吧?
  纠结中,我翻箱倒柜,把现金、银行卡、身份证、户口簿,甚至我从来不戴的一条铂金钻石项链,全部塞进了手提袋里。这样子,屋子里剩下的不是旧衣服,就是旧家具了。就算他想要搬空,也不会太容易吧!
  关卧室门时,我想了想,去卫生间拿了我的梳子,小心地拿下一根夹在梳子缝里的头发,夹在门缝中。又依样画葫芦,把楼上三间卧室、楼下书房的门缝里都夹上了头发。
  这样,只要他打开了门,头发就会悄悄掉落。如此电视剧的手段是我十岁那年学会的,为了验证继母是否有偷看我的日记本,我特意把头发夹在日记本里,最后的事实证明她的确翻阅了,我和她大吵一架,结果还被她指责“小小年纪就心机很重”。
  我提着格外沉的手袋,走出了屋子,看到吴居蓝把藤椅搬到了主屋的屋檐下,正靠在藤椅上,看着院墙上开得轰轰烈烈的三角梅。我心里微微一动,娇艳的粉红色花朵和古老沧桑的青黑色石墙对比鲜明,形成了很独特的美,我也常常盯着看。
  我说:“厨房有水和吃的,自己去拿,虽然你很嫌弃我的厨艺,但也没必要饿死自己。”
  他微微一颔首,表示听到了。
  “那——我走了!很快回来!”关上院门的一瞬,我和他的目光正对,我是柔肠百转、纠结不已,他却是平静深邃,甚至带着一点点笑意,让我刹那间生出一种感觉,他看透了我的担忧,甚至被我的小家子气给逗乐了!
  我站在已经关上的院门前发呆,不可能!肯定是错觉,肯定又是光线角度的原因!
  这些年,岛上的旅游发展很快,灯笼街的服装店都投游客所好,以卖花上衣、花短裤为主,并不适合日常穿着。我又不敢去经常去的几家服装店,店主都认识我,我怕他们问我买给谁,只能去找陌生的店。
  逛了好几家,终于买到了吴居蓝能穿的衣服。我给他买了两件圆领短袖白T恤、两件格子长袖衬衣、两条短裤、两条长裤、一双人字拖。最后,我还红着脸、咬着牙给他买了两包皮皮三角内裤,一包皮皮三件,总共六件。
  真是作孽!我给爷爷都没有买过内裤,平生第一次挑选男人内裤,竟然不是给男朋友,而是给陌生男人!
  回家的路上,顺便买了一点菜。我拎着两大包皮皮东西,一边沿着老街坑坑洼洼的石头路走着,一边给自己做思想建设:等我回到家,发现他偷了东西跑了的话,也很正常,我就当破财免灾!这样的人越早认清越好!所以我今天的举动虽然有些鲁莽冲动,可也不失为一次精心布置的考验!
  走到院子门口,掏钥匙时,我的动作迟疑了,后退两步,仔细地打量着面前的院门。门紧紧地关着,地上只有落花和灰尘,看不出在我走后,是否有人提着东西从这里离开。
  我咬着唇,把钥匙插进了门锁,开锁时忐忑紧张的心情,让我想起了等待高考成绩时的感觉。
  刚打开院门,就看到了坐在屋檐下的他,我禁不住脸上涌起了笑意,脚步轻快地走到他面前,把一包皮皮衣服放在他脚边,“都是你的,我估摸着买的,你看看。”未等他回答,我转身进了厨房,把买的菜放进冰箱,“我买了一条活鱼,晚上蒸鱼吃。”用爷爷的话来说,蒸鱼虽然很考验厨师的火候,但最考验的是食材,只要鱼够好、够新鲜,火候稍差一点,也能很鲜美。
  洗完手,走出厨房,看到他正一件件翻看衣服,看完衣服裤子,他举起一包皮皮内裤仔细看着。我的脸有些烫,忙移开视线,匆匆走进客厅,大声说:“你去冲个澡吧,然后换上新买的衣服,万一不合适,我明天拿去换。用一楼的卫生间,换下来的衣服,你要还要就自己洗干净,要不要,就扔到垃圾桶里。”
  我站在一楼卫生间的门口,对他说:“这是卫生间,洗发水、沐浴露里面都有,我给你找两条干净的毛巾,你挑好要穿的衣服后,就可以洗澡了。”
  我正在橱柜里翻找毛巾,他走到我身后,问:“这是什么?”
  我一回身,看到他拿着一包皮皮打开的内裤,满脸认真地看着我。我的血直往脸上冲,几乎吼着说:“你说是什么?就算没读好书、不识字,上面也印着图案啊!”
  “怎么穿?”
  我咆哮:“怎么穿?你说怎么穿?当然是贴身穿在裤子里面了,难道你想像超人一样,内裤外穿,还是像蝙蝠侠一样,把内裤穿在头上?警告你,下次再开这么无聊的玩笑,我和你没完!”我气冲冲地把浴巾砸到他身上,疾步冲出了客厅。
  我站在院子里,咬牙切齿地发誓,以后绝对不再给非男朋友的男人买内裤!否则好心还被人拿去开玩笑!
  吹了一会儿风,才觉得脸上的滚烫退去了,我看看时间,差不多要做晚饭了,但是……还得看看他有没有资格留下来吃晚饭。
  我走进客厅,看卫生间的门紧关着,蹑着脚凑到门边听了一下,听到淅淅沥沥的水流声,看来正在洗澡。我忙跑去了书房,弯下腰仔细查看,发现我的头发仍夹在原来的地方。
  我直起身,立即上了二楼,四个卧室的门都仔细查看过,每根头发都还在原来的地方,别说掉落,连断裂都没有。很明显,我离开后,他没有企图进任何一个房间,一直老老实实地待在院子里。

  我咬着唇,慢慢地走下楼,凝视着紧闭的浴室门,唇边渐渐浮出了笑意,刚才被戏弄的恼怒消失了。只要不是坏人,偶尔有点讨厌的行为,也不是不能原谅。
  我做好了饭,吴居蓝竟然仍然没有洗完澡。我跑到浴室门口,听到水流声仍然在响,该不会晕倒在浴室里了吧?我用力敲门,“吴居蓝、吴居蓝!”
  水流声消失了,“马上就出来。”
  “没事,你慢慢来吧。”只要不是晕倒,洗久点,洗干净点,我绝对支持。
  我把藤桌和藤椅搬到庭院里放好,饭菜也都端上桌摆好,用一个纱罩罩住,防止飞蝇。等吴居蓝出来,就可以开饭了。
  这会儿天未黑,却已经不热,微风吹着很舒服。以前不刮风不下雨时我和爷爷都会在院子里吃饭。我坐在藤椅上,一边摇着蒲扇,一边微仰头,看着屋檐上的一角蓝天、几缕白云,四周没有车马喧哗,也没有嘈杂人声,只有风吹草木声和虫鸣声,熟悉的景致,熟悉的静谧,让我在伤感中竟然也感觉到了几分久违的惬意。
  感觉到阴影遮挡在眼前,我才惊觉吴居蓝已经站在了饭桌前。我漫不经心地看向他,却猛地一惊,手中的蒲扇掉在了地上。
  夕阳在天,人影在地,他白衫黑裤,笔直地站在那里,巍巍如孤松立,轩轩如朝霞举,眉目如画,色转皎然,几乎不像尘世中人。
  不知道他是早习惯我这种惊艳的目光,还是压根儿没留意到,泰然自若地坐了下来,“衣服很合身,谢谢。”
  “哦、哦……不客气,吃、吃饭吧!”我回过神来,借着捡扇子,掩饰尴尬,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过,这真是落魄地晕倒在我家门口的男人吗?他洗刷干净了竟然这么养眼?
  吴居蓝拿起筷子,先夹了一筷鱼肉。我一边吃饭,一边偷偷打量他——略长的头发整齐地垂在耳侧,脸不再是半遮半掩,全部露了出来,五官的形状并没变,但洗干净后,皮肤不再是干涩暗淡、营养不良的样子,变得白皙光洁,一下子衬得整个五官都有了神采,就好像蒙尘的宝珠被擦拭干净,终于露出了本来的光辉。
  桌上摆了一盘荤菜和两盘素菜,我发现吴居蓝都只尝了一筷,再没有夹第二筷。我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一个事实,他宁可只吃白米饭,也不吃我做的菜!我的怒气噌的一下蹿了上来,那两盘素菜就算了,为了蒸那条鱼,我可是一直盯着表,守在炉子旁,丝毫不敢分神。
  “你不吃菜,又觉得我做的菜很难吃?”
  他头都没抬,直白地“嗯”了一声。
  我恨恨地瞪着他,一直恨恨地瞪着他。
  他终于抬起了头,看着我,想了想说:“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没有关系。”
  什么?他在说什么?我需要他高高在上、宽宏大量地原谅我吗?我究竟做错了什么需要他宽恕?我被气得再不想和他说话,埋下头,一筷子下去,把半条鱼都夹进了自己碗里,你不吃,我吃!
  我秉持着自己一定要支持自己的想法,狠狠地吃着饭,吴居蓝早已经放了筷子,我依旧在狠命地吃,一直吃到再吃一口就要吐的境地。吴居蓝沉默地看着我,我恼火地说:“看什么看?没见过人饭量大啊!”
  他嘴角微扯,似乎带着一点笑意。
  我瞪着他说:“我做的饭,你去洗碗!”说完,我很想酷帅拽地站起来,扬长而去,给他留下一个潇洒如风的背影。但是,我一抬屁股,就发现吃得太撑,已经达到吃自助餐攻略的最高段位,需要扶墙出去的地步。我摇晃了两下,只能又狼狈地坐了回去。
  我拿起蒲扇,装腔作势地扇着,“外面挺凉快,我再坐会儿。”
  他说:“是需要坐一会儿。”
  未等我回嘴,他已经收拾了碗筷,走进厨房,只留我瞪着他潇洒如风的背影。
  我坐了一会儿,终是不放心,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进厨房,去看他洗碗。
  他没有加洗洁精,为了洗去油腻,只能用冒着热气的热水,还真不嫌烫!
  我打开水龙头放了点冷水,又拿起洗洁精,倒了几滴在水里,“以后找不到东西就问我。”
  他拿起洗洁精的瓶子看了一下说明书,不动声色地说:“好。”
  我说:“等洗完碗,把案台擦干净了,还有炉子,还有柜子,还有地,还有窗户,还有……”
  我摆出老板的姿态,提着一个个挑剔的要求,吴居蓝面无表情地简单应了声“好”。
  我们俩,一个指挥、一个动手,工作成果完全超出我的预料。他不但把案台炉子柜子擦得干干净净,连窗户和炉子周围的瓷砖都擦了个锃亮。我心里给他设置的这一关,他算满分通过。
  看看窗明几净的厨房,我对他有点好奇了。这人虽然挑剔毒舌,但做事认真、手脚勤快,不是好吃懒做的人,怎么会沦落到连双鞋子都没有的境地呢?
  打扫完厨房,吴居蓝非常自觉主动地去打扫他用过的卫生间。
  我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一边听着卫生间里时不时传来的水声,一边想着心事。
  爷爷是因为胃癌去世的,发现时已经是中晚期,他一直瞒着我们病情,直到最后实在瞒不住了,才被我们知道。当时,我正在北京的一家外企做财务工作,得知此事后立即办理了离职手续,带着所有行李,回到了海岛。
  爷爷没有反对我任性的决定,我也没有反对爷爷不愿住院做手术的决定,与其躺在医院被东割一刀西割一刀、全身插满管子,不如像个正常人一样,享受最后的时光。
  我们刻意地遗忘掉病痛,正常地生活着,养花种草、下棋品茶,天气好的时候,我们甚至会在码头摆摊、出海钓鱼,时光和以前没有任何差别,就好像离家的七年从没有存在过,我一直都留在海岛,只不过以前是他牵着我的手走路,如今是我扶着他的手走路。
  从辞职到现在,我已经有半年多没有工作,爸爸在为我的工作担忧,他肯定觉得我任性,丝毫不考虑将来。可他不知道,因为他没有承担起父亲的责任,我一直在考虑将来,也一直在为将来努力。
  爷爷生病前,甚至可以说我上大学时,我就想过,要回到海岛定居。只是衣食住行都需要钱,我已经花了爷爷不少的养老钱,不能再拖累他,为了“回家定居”的这个计划,我努力加班、努力赚钱,计划着等攒够了钱就回到海岛,租一套靠海的老房子,改造成咖啡馆,既可以照顾爷爷,又可以面朝大海,享受我的人生。可是,子欲养而亲不在,时光没有等我。

  如果我早知道爷爷会这么早走,如果我早点告诉爷爷我并不留恋大城市,也许……但是,世间没有早知道。
  正在自怨自艾,忽然听到吴居蓝说:“浴室打扫完了,你还有什么活要我干吗?”
  我抬起头,看到他从卫生间的方向朝我走过来,步履间,萧萧肃肃,一身廉价的白衫黑裤,却被他穿出了魏晋名士“飘如浮云、矫若惊龙”的气场。我忍不住盯着他看了一瞬,才说:“没什么活了,我带你参观一下你要生活的地方吧!”
  我站起身,夸张地张开双手,比画了一下,“如你所见,这是栋老房子,是沉家的老宅……”
  据爷爷说,老宅是他的爷爷年轻时冒险下海,采珠卖了钱后盖的。因为海岛实在太穷,三个姑奶奶远嫁、爷爷离家,老宅再没有人住,逐渐荒芜,屋檐上都长满了青苔。爷爷离开打捞局后,没有选择留在城市,而是回到家乡,把老宅整理出来,定居故土。
  不同于大陆上传统的土木结构,老宅是砖石结构,海岛居民就地取材,用青黑色的乱石砌墙,青灰色的瓦覆顶,盖成了敦实的房子,既不怕台风,也能防潮防蛀。
  老宅的主屋呈“7”字形,不过是横长、竖短。上下两层,楼下是两间大套房,一间是客厅,一间是书房,客厅在“7”字的横上,书房在“7”字的竖上,都非常宽敞。因为爷爷有风湿腿,上下楼不方便,书房后来也做了卧房用。
  上下楼的楼梯在“7”的拐角处,沿着楼梯上去,“7”的横上有两间屋子,“7”的竖上有两间屋子,都是带独立卫生间的卧房。靠近楼梯的两间卧房比较小,摆了一张双人床和几件简单的家具后,就没有什么多余的空间。这两间卧房算是客房,是为了方便爸爸他们回来小住。说起来,老宅能装修得这么“现代化”,还要感谢沉杨晖。沉杨晖六岁那年,回来后住不惯,哭着闹着一定要走。爷爷为了不委屈孙子,用了半年时间,请人做了一次大翻修,给老宅装了淋浴和抽水马桶。可其实,爸爸他们回来得很少,两三年才能回来住个两三天。
  两间大的卧房在“7”字的横、竖两头,有内外隔间,放了床、书架、书桌、藤沙发、藤椅后仍很宽敞。横上那一间曾是爷爷的卧室,竖上那一间是我的卧室。
  厨房是一间独立的石瓦平房,在主屋的左侧方,和主屋的“7”字构成了一个“门”字形。“门”字那一点的地方是一个花圃,那株至少一百岁高龄的公孙橘就在花圃中。听爷爷讲,他也不知道公孙橘究竟多少岁了,反正听他阿爸说,他小时就会从树上摘了橘仔挤出汁,用来蘸马鲛鱼吃。
  “门”字左边的竖头上,是一个长方形的花圃,紧靠院墙的地方种着龙船花和三角梅,靠着厨房的墙边有一个水龙头,用青石和水泥砌了排水沟,方便洗刷东西。“门”字右边的竖头上是一块空地,种着龙吐珠和九里香,正好在书房和我的卧室窗户外。“门”字中间是长方形的庭院,青黑色的石头铺地,零散地放着盆景,“门”字开口的方向就是院子正门。
  领着吴居蓝参观完所有房间后,我站在二楼客房的窗户边,俯瞰着整个院子,背对着吴居蓝说:“我打算开一家客栈,一个人肯定不行,这就是我为什么留下你的原因。”
  藏在心头的小秘密,第一次与人分享,我有些异样的激动,没忍住地说:“从回来的那天起,我就没打算离开了。不管北京再大、再繁华,都和我没有丝毫关系,我永远都像是寄人篱下的客人,这辈子我已经尝够了寄人篱下的滋味,就算过得穷一点,我也要待在自己家里。”
  话说出口后,我才觉得交浅言深,说得太多了,有点讪讪,我忙转移了话题,装出严肃的样子说:“老宅的地段不好,离海有点远,不会是游客的首选,所以我要以特色取胜,有了口碑后,自然会有客人慕名而来。以后,我就是客栈的老板,你就是客栈的服务生,我是靠脑子吃饭,你是靠体力吃饭,所以,所有的脏活、累活都由你来做……”我突然有点担心客栈还没开张就吓跑这个免费的伙计,又赶紧说:“当然,一个客栈而已,又不是建筑工地,也没什么很脏、很累的活,只要勤快一点就好了。”
  吴居蓝“嗯”了一声表示明白,“我住哪里?”
  我说:“就这间。”这是我几经思考做的决定,既然要开客栈,理论上讲,应该让他住在楼下的书房,楼上的房间作为客房出租。可是,我现在还没有做好准备,舍不得让别人住进爷爷住过的地方,只能让他住到楼上来。两间客房里,这间和我的卧室挨在一起,方便我“监视”他,毕竟他还是个陌生人。
  “这间房子我弟弟刚住过,床下的抽屉里有干净的床单、被罩、枕头套,你自己换上。卫生间你要想打扫,就自己打扫吧,抹布挂在洗手台前,消毒剂在洗手台下的柜子里。”
  “好。”吴居蓝爽快地答应了。
  “我今天累了,想早点睡,你也早点睡吧!等休息好了,我们还有很多活要做。”
  我替吴居蓝关好门,进了自己的卧房。
  连着几天没有休息好,今天早上又起得早,我的头有点昏沉,几乎迫不及待想爬上床休息,可是,隔壁还有个人。
  虽然他通过了今天下午的考验,但这世界上有一种人,白天看着衣冠楚楚,人模人样,到了晚上,就会变身。人心隔肚皮,谁知道吴居蓝是不是这样的人?
  我把门反锁好,搬了个方凳放在门后,方凳上倒放着一个啤酒瓶,只要半夜有人推门,啤酒瓶就会摔到地板上,我能立即醒来。
  枕头下放了一个小手电筒;枕头旁放着手机,报警电话设置成紧急呼叫,随时随地能以最快的速度拨打;床下放了一把西瓜刀。
  我想了想,似乎再没有遗漏,特意穿上一双厚棉袜,躺到了床上。虽然很不舒服,可电影里总会演一个女人危急时刻,不得不赤脚逃跑,以防万一,我觉得还是穿着袜子比较有安全感。
  刚开始,我一直抵抗着睡意,竖着耳朵听外面有没有异常的动静,可渐渐地,我被困意淹没,彻底昏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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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那一日,和以往的上千个日子一模一样。几声鸡鸣后,清水镇上渐渐地有了人语声。回春堂的老木赶早去杀羊的屠户高那里买羊肉。两个小伙计在前面忙碌,准备天大亮后就开门做生意。医师玟小六一手端着碗羊肉汤,一手拿着块饼,蹲在后院的门槛上,稀里哗啦地吃着。隔着青石台阶,是两亩半种着草药的坡地,沿着中间的青石路下去,是一条不宽的河。 [点击阅读]
长相思2诉衷情
作者:佚名
章节:131 人气:0
摘要:神农山位于中原腹地,风景优美,气势雄浑,共有九山两河二十八主峰,北与交通军事要塞泽州相连,南望富饶的燕川平原,东与天然屏障丹河守卫,西是著名的城池轵邑(ZhiYi)。轵邑曾是神农国的王都,在轩辕和神农的战争中受到重创,繁华烟消云散,百姓生活困顿。一百多年前,神农族的小祝融受黄帝委任,成为轵邑城主,掌管中原民生。他说服青丘涂山氏的太夫人,再次把轵邑作为涂山氏生意的中心。 [点击阅读]
长相思3思无涯
作者:佚名
章节:132 人气:0
摘要:请将我的眼剜去,让我血溅你衣,似枝头桃花,只要能令你眼中有我颛顼来小月顶看小夭时,小夭正坐在廊下绣香囊,黑色的锦缎,用金线绣出—朵朵小小的木樨花,一针一线十分精致,已经快要绣完。颛顼等她绣完最后一针,稀罕地问:“你怎么有性子做这些东西了?”小夭说:“一举两得。针法也是医技,可以用来缝合伤口,多练练,能让手指更灵活些,病人少受点苦。”“还有一得呢?”小夭笑说:“我打算绣好后,送给璟。 [点击阅读]
雨夜里的星星沙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早晨的阳光总是美好的,一点也不假。和煦的日光散发出柔和的金色,金色的花,金色的草,万物都笼罩在一片朦胧而又柔美的金色之中。空气中弥漫的花香气息充溢着整个旭初高中,清新飘逸。明晓溪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哈!舒服极了。最爱夏天,最爱阳光。可以吃棒棒的冰糕,可以穿凉快的衣服,如果一年四季都可以这样就好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在脸上漾开,她乐此不彼地拍拍手中的书。书呀书呀,你要是能变成冰淇淋就好了。 [点击阅读]
雾都孤儿
作者:佚名
章节:70 人气:0
摘要: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作者狄更斯(1812-1870),生于英国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海军小职员,10岁时,狄更斯全家被迫迁人债务人监狱,11岁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狄更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功。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