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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 - 《南回归线》电子书——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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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遇见玛拉大约是在瓦莱丝佳自杀前一周。那事件之前一两个星期是一场真正的恶梦。有一系列的突然死亡与同女人的奇怪遭遇。首先是保林娜·雅诺夫斯基,一个十六七岁的犹太小女孩,没有家,也没有亲戚朋友。她到办公室来找工作。已接近下班时间,我不忍心冷冰冰地拒绝她。因为某种理由,我心血来潮地想带她回家吃饭,如果可能的话,设法说服老婆让她住上一阵。她吸引我的地方是她对巴尔扎克的热情。回家路上她一直在同我谈论《幻灭》。电车挤得满满的,我们被紧紧地挤在一起,以致于我们谈论什么都没有区别了,因为我们两人都只想着一件事。我老婆见到我带着一个漂亮小妞站在门口,当然呆若木鸡。她以她那种冷冰冰的方式表现出礼貌和殷勤,但是我立即看出来,请求她把女孩留下来是没有用的。大概她能做的一切也就是坐着陪我们吃完饭。我们一吃完,她说了声“请原谅”,就看电影去了。女孩开始哭泣。我们仍然坐在桌子旁,盘子堆在我们面前。我走到她跟前,双臂搂住她。我真为她感到抱歉,不知对她如何是好。突然她双手搂住我的脖子,热烈地吻我。我们长时间站在那里,互相拥抱着,然后我对自己说不行,这是一种犯罪,而且,也许老婆根本就没有去看电影,也许她任何时候都会悄悄溜进来。我让那女孩振作起来,并说我们还是乘电车到什么地方去吧。我看到我孩子的存钱罐在壁炉架上,就把它拿到卫生间,悄悄把钱全掏出来。里面只有七角五分。我们坐上电车,来到海滨。最后我们找到一个没人的地方,一起躺在沙滩上。她歇斯底里般激*情奔放,除了做那种事以外没有什么事好做。我想她事后会责备我,但是她没有。我们在那里躺了一会儿,她又开始谈论巴尔扎克。似乎她有抱负自己也当个作家。我问她打算干什么。她说她一点儿也不知道。
  当我们起身离开时,她请求我把她送到公路上,说她想去克利夫兰或去某个地方。当我离开她,让她站在一个加油站前时,已过了午夜时分。她的钱包皮里大约有三角五分钱。当我出发往家走时,我开始诅咒我老婆,骂她是个卑鄙的婊子养的。我但愿我留在公路上无处可去的那个人是她。我知道,我回到家后,她连那个女孩的名字都不会提一下的。
  我回到家,她没有睡,正等着我。我以为她又要大闹一场但是没有,她等我是因为有奥洛克的重要口信,要我一回家就给他打电话,但是,我决定不打电话。我决定脱衣服睡觉。正当我舒舒服服躺下时,电话铃响了。是奥洛克。办公室有我一份电报——他想要知道,他是否该拆开念给我听。我说当然。电报的署名是莫妮卡。是从布法罗打来的。说她将在早晨带着她母亲的遗体到达中心车站。我谢过他,回到床上。老婆没问任何问题。我躺在那里苦苦思索该怎么办。如果我去车站接她,就意味着一切都要重新来一遍。我刚谢过我的星宿保佑我摆脱了莫妮卡,而现在她又要带着她母亲的遗体回来。眼泪与和解。不,我一定也不喜欢这个前景。假如我不露面呢?那会怎么样?周围总会有人来照料一具尸体。尤其是如果失去亲人的人是一位迷人的金发女郎,蓝眼睛里闪着火花。我很想知道,她是否会回去做她在餐馆的工作。要是她不懂希腊文和拉丁文,我就不会同她缠到一块儿去了,但是我的好奇心占了我的上风。而那时候她又那么一贫如洗,这也打动了我。要是她的手不发出油腻腻的味道,事情也许不会这么糟糕。那是美中不足之处——那双油腻腻的手。我记得我遇见她的第一个晚上,我们在公园里散步。她看上去令人陶醉,一副聪明伶俐的样子。这正是妇女开始穿短裙的时候,而她穿短裙更显优美。我常常一晚上又一晚上地去餐馆,就是为了看她走来走去,看她弯腰上菜或俯身拾起一把叉子。漂亮的大腿和迷人的眼睛加上一行关于荷马的奇妙的诗句,猪肉酸菜加上一首萨福的诗文、拉丁文变位、品达的颂歌,饭后甜食加上,也许,《鲁拜集》或《西纳拉》,但是油腻腻的手和市场对面寄宿公寓里那张邋遏的床——哟!我受不了。我越躲开她,她就变得越缠绵。写十页的情书,再加上《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的脚注,然后突然安静了,我由衷地暗自庆幸。不,我早晨不能去中心车站。我翻个身,沉睡过去。早晨我会让老婆给办公室打电话,说我病了。一个星期来我还没有生过勃—它正在接近我。
  中午我发现克伦斯基在办公室外面等我。他想让我同他一起吃午饭……他要我去见一个埃及姑娘。结果这个姑娘原来是个犹太人,但是她来自埃及,看上去像埃及人。她是一把好手,我们俩同时向她进攻。由于别人以为我病了,我就决定不回办公室,而去东区随便走走。克伦斯基回去掩护我。我们同姑娘握手,各走各的路。我直奔凉快的河边,几乎立刻忘记了这个女孩。我坐在一个码头边上,大腿悬在纵梁外边。一条驳船经过,装满了红砖。突然莫妮卡出现在我脑海中。正带着一具尸体到达中心车站的莫妮卡。一具离岸价的尸体。纽约!显得多么不谐调,多么可笑,我放声大笑起来。她怎么处理这尸体呢?
  她是将它寄存起来了呢,还是把它留在货场里了?她无疑在狠狠地大声诅咒我。我很想知道,如果她能想象我这样坐在码头边上,大腿悬在纵梁外边,她真的会有什么想法。尽管有微风从河上吹来,天气还是很闷热。我开始打瞌睡。当我迷糊过去时,保林娜出现在我脑海中。我想象她正举着手沿公路步行。她是一个勇敢的孩子,这是无疑的。有意思的是,她似乎不怕被人搞大肚子。也许她这样绝望,已经不在乎了。还有巴尔扎克!
  这也是十分不谐调的。为什么是巴尔扎克?嗨,那是她的事。无论如何她已有了足够的钱来买东西吃,直到她遇到另一个家伙。
  但是那样的一个孩子却在考虑成为一个作家!嘿,为什么不呢?
  每个人都有这样那样的幻想。莫妮卡也想要成为一个作家。每个人都在成为一个作家。一个作家!天哪,多么无用的职业!
  我打了个盹……当我醒来时,下身正勃起着。太阳好像热辣辣地晒进了我的裤裆。我站起来,在饮水泉那里洗了我的脸。
  天气还是那样闷热。沥青像沼泽地一样软,飞蝇在叮人,垃圾在-阴-沟里腐烂。我在运料车之间来回走,对周围的事物视而不见。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勃起着,老也下不去,但是心中又没有明确目标。只是在我回到第二大道的时候,我才突然想起一同吃午饭的那个埃及犹太女孩。我记得,她说过住在第十二街附近的俄国餐馆对面。但是我仍然不确切知道我想干什么。只是四处溜达溜达,消磨时间。然而我的双脚却把我拖向北面,走向第十四街。当我来到俄国餐馆对面时,我停了片刻,然后三级一跨地跑上楼梯。过道门开着。我爬上了几段楼梯,仔细察看门上的名字。她住在顶楼,她的名字底下还有一个男人的名字。我轻轻敲门,没人答应。我又敲得更响一点。这次我听到有人走动。然后有一个靠近门边的声音问是谁,同时门把转动起来。我把门推开,跌跌绊绊地进了漆黑一团的房间。我正好撞进她的怀抱,摸到她半敞开的和服底下光着身子。她一定是刚从熟睡中起来,还不大明白谁把她抱在怀里。当她明白是我的时候,她试着挣开,但是我紧紧抱住她,开始热烈地亲吻她,同时把她按倒在靠窗的躺椅上。她咕哝着什么,意思是说门没关,但是我不打算冒任何危险,让她溜出我的怀抱。于是我作了一个小小的迂回,使她一点儿一点儿地慢慢移向门边,让她用屁股把门推上。我用空着的一只手锁上门,然后把她挪到房间中央,用空着的那只手解开我的裤扣。她睡得迷迷糊糊,干这事就像一架自动机器。我也看得出来,她很喜欢在半睡半醒中干这事。唯一的问题是,要想知道如何让她再睡过去而不失去好好操一下的机会,这是很难的。我设法让她倒在躺椅上,她没有退缩,却欲火中烧起来,像鳝鱼一样扭来扭去。从我开始搞她的时候起,我想她一次也没有睁开过眼睛。我不断对自己说——“一次埃及式操法……一次埃及式操法”——为了不马上射精,我故意开始想莫妮卡拉到中心车站的那具尸体,想我在公路上留给保林娜的三角五分钱。那时候,砰!一声响亮的敲门声,她立即睁开眼睛,十分恐惧地望着我。我开始迅速抽身,可使我吃惊的是,她紧紧抓住我。“不要动,”她在我耳边小声说。“等等!”又一声响亮的敲门声,然后我听到克伦斯基的声音说:“是我,台尔玛……是我伊西。”当时我几乎大笑起来。我们又倒下,回到一种自然姿势中,她轻轻闭着眼睛,不想再醒过来。这是我一生中操得最出色*的一次。我想它会永远进行下去。无论什么时候我感到有射精危险,我就停下不动,想事情——例如想如果我有假期,我喜欢在哪里度假,或者想放在衣柜抽屉里的那些衬衫,想就在卧室床脚边的地毯上的补叮克伦斯基还站在门口——我可以听见他来回变换姿势。每次我意识到他站在那里,我就额外地给她多来几下子,她在半睡状态中作出响应,很有意思,好像她懂我用这种动作语言表达的意思。我不敢想她会在考虑些什么,要不然我就马上要|射|了。有时候我险些射精,但是我总有救险的妙方,这就是想莫妮卡和那具在中心火车站的尸体。一想到这些,我的意思是说,想到这些事的滑稽可笑,我就像冲了一次凉水澡一般。

  完事之后,她睁大眼睛望着我,好像她是第一次看到我。我没有话要对她说;我脑子里的唯一想法是尽可能快地离开。在我们梳洗时,我注意到门边地板上的一张纸条。这是克伦斯基留下的。他想要她在医院见他——他老婆刚被送去医院。我感到松了口气!这意味着我不用费什么事就可以离开了。
  第二天我接到克伦斯基一个电话。他老婆死在手术台上。那天晚上我回家吃饭;我们还坐在饭桌上吃饭时,门铃响了。克伦斯基站在大门那里,看上去绝对情绪消沉。我总是难以说出吊唁的话,对他说就绝对不可能了。我听我老婆说些同情的陈词滥调,我感到比往常更讨厌她。“让我们离开这里。”我说。
  我们在绝对的沉默中走了一会儿。到了公园那里,我们就走进去,直奔草地而去。雾气很重,连前面一码远的地方都看不清。当我们摸索着前行的时候,他突然呜咽起来。我停下来,把脸转开去。我认为他哭完时,才回头看他,他正带着一种古怪的微笑瞪着我。“真有趣,”他说,“接受死亡有多难哪!”我也微笑了,把我的手放到他肩膀上。“请继续,”我说,“一直说下去,不要郁积在胸中。”我们又开始散步,在草地上来来回回地走,就好像走在海底一般。雾气变得如此浓密,我几乎分辨不出他的容貌。他平静而又疯狂地谈论着。“我就知道事情会发生,”他说,“太美好了就不会长久。”她病倒前的夜里,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失去了身份。“我在黑暗中跟踉跄跄,叫着我自己的名字。我记得来到一座桥那里,朝水中看的时候,我看到我自己正在溺死。我一头扎到桥底下,当我浮出水面时,我看到叶塔漂浮在桥下。她死了。”然后他突然补充说:“昨天我敲门的时候,你在那里,是吗?我知道你在那里,我没法走开。我也知道叶塔快死了,我想要同她在一起,但是我害怕一个人去。”
  我一句话没说,他继续说下去。“我爱过的第一个女孩也是这样死的。我当时还是个小孩,无法摆脱痛苦。每天晚上我都到公墓去,坐在她墓边。人们以为我疯了。我猜想我也是疯了。昨天,当我站在门口的时候,这一切又回到我眼前。我又在特伦顿,在墓边,我爱的那个女孩子的妹妹站在我旁边。她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会发疯的。我暗想,我确实疯了,为了向我自己证明这一点,我决定做出疯狂的事情来,于是我对她说,我爱的不是她,是你,我把她拉到我身边,我们躺在那里互相亲吻,最后我操了她,就在墓边。我想,这件事把我治好了,因为我再也没有回到那里去过,再也没有想她——直到昨天,当我站在门口的时候。如果我昨天抓住你,我会把你掐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但是我好像觉得你打开了一座坟墓,你正在糟蹋我所爱女孩的尸体。那是疯了,不是吗?为什么今晚我要来见你呢?也许是因为你对我绝对无所谓……因为你不是犹太人,我可以对你说……因为你不在乎,而你是对的……你读过《天使的反叛》吗?”
  我们刚走到环绕公园的自行车道。大街上的灯火在雾中晃动。我好好看了他一眼,发现他已经神经错乱。我很想知道是否能让他笑。我也害怕,一旦他笑起来会收不祝于是我开始随便聊,先聊阿那托尔·法朗士,然后聊其他作家,最后,当我感到我抓不住他时,就突然把话题转到伊沃尔金将军,听到这话他笑了起来,这也不是一种笑,而是一种咯咯咯的声音,一种可怕的咯咯声,就像一只脑袋被放在案板上的公鸡发出来的。
  他笑得这样厉害,以致他不得不停住脚步,捂着肚子;眼泪从眼睛里流出来,在咯咯声之间,他发出撕碎心一般的可怕呜咽。
  “我知道你会为我好,”当最后的感情爆发过去之后,他脱口而出道:“我总是说你是一个婊子养的好人……你就是一个犹太杂种,只是你不知道而已……现在告诉我,你这个杂种,昨天怎么回事?你捅了她没有?我不是告诉过你,她是一把好手吗?你知道她跟谁同居吗?天哪,你没被抓住算是幸运。她正和一个俄国诗人同居——你也认识那小子。有一次在皇家咖啡馆我把你介绍给他过。最好不要让他听到风声。他会把你的脑浆打出来的……然后他会为此事写一首漂亮的诗,把它和一束玫瑰一起送给她。肯定的,我在斯台尔顿就认识他,那里是一个无zheng府主义者的聚居地。他老爷子是一个虚无主义者。全家都疯了。

  顺便说一下,你最好当心你自己。那一天我就想告诉你,可我没想到你动作这么快。你知道她也许有梅毒。我不是在吓唬你。
  我也是为你好才告诉你的……”
  这一场感情迸发似乎真的使他安静下来。他设法以他那种犹太人的拐弯抹角方式告诉我,他喜欢我。为此他必须首先破坏我周围的一切——老婆、工作、朋友、那个“黑婊子”(他这样称呼瓦莱丝佳),等等。“我想,有一天你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他说,“不过,”他恶毒地补充说,“你首先必须吃点儿苦头。我的意思是真正的吃苦,因为你还不知道这个词的涵义。
  你只认为你已经吃了苦。你必须首先恋爱。现在说那个黑婊子……你并不真的认为你爱她,是吗?你曾经好好看过她的屁股吗?我的意思是说,它是如何在扩展。五年后她看上去就会像珍妮大婶那样。你们俩将会是一对大胖子,身后领着一串黑小鬼在大街上走。天哪,我宁愿看见你娶一个犹太女孩。当然,你不会欣赏她,但是她会适合于你。你需要东西来稳住你。你正在分散你的精力。听着,你为什么带着所有这些你捡来的笨蛋杂种到处跑?你似乎有一种专捡不正常人的天才。你为什么不投身到有用的事情中去呢?你不适合那个工作——在某个地方你会成为大人物的,也许是一位劳工领袖……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但是你首先得摆脱你那个尖嘴猴腮的老婆。咄!我看她的时候,会啐她的脸。我不明白,像你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娶那样一条母狗?那是什么——是一对淌水的卵巢?听着,那就是你的毛勃—你脑袋瓜里装的只有性*……不,我也不是那个意思。你有脑子,你有激*情,你很热心……但是你不在乎你做的事或你碰到的事。如果你不是这样一个浪漫的杂种,我几乎会发誓你是犹太人。我就不同了——我从来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指望,但是你身上有——只是你太他妈的懒了,不把它表现出来。
  听着,有时候我听你说话时,我暗想——要是那家伙把它在纸上写下来就好了!嗨,你可以写一本书,让德莱塞那样的家伙抬不起头来。你不同于我认识的美国人;在某种程度上你不属于他们,这是一件他妈的好事。你也有儿点疯癫——我猜想你知道这一点。不过是一种好的疯癫。听着,十分钟以前,如果是别人那样同我说话,我会杀了他。我想我更喜欢你,因为你不试着给我任何同情。我很了解这一点,所以不会期待你的同情。如果你今晚说了一句假话,我真的会发疯。我知道这一点。
  我已经在边缘上了。当你开始谈伊沃尔金将军时,我差点儿认为我一切都完了。这就使我想到你身上有种东西……那是真正的狡猾!现在让我来告诉你一些事……如果你不马上振作起来,你就会发疯。你内心里有东西正在吞噬你。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但你不可能把它转移到我身上。我彻底了解你。我知道有东西在折磨你——不只是你老婆,也不是你的工作,甚至不是你认为你爱的那个黑婊子。有时候我认为你生错了时代。听着,我不想要你认为我崇拜你,但是你有我说的某种东西……如果你对自己再多一点点信心,你就会成为当今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
  你甚至不必当一个作家。就我所知,你可以成为一个耶稣基督。
  不要笑——我就是这个意思。你一点儿也不知道你自己的可能性*……除了你自己的欲|望,你对一切都是绝对盲目的。你不知道你要什么。你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你从来没有停下来想一想。你正在让人们把你耗荆你是一个他妈的傻瓜,白痴。如果我有十分之一你的能耐,我就会把世界翻个个儿。你认为那是疯了?嗯?那么,听我说……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这样清醒过。
  我今晚来见你的时候,我想我已经准备好要自杀了。我是否自杀没有多大区别。但是不管怎么说,我看不出现在自杀有什么意义。那不会让她起死回生。我生而不幸,无论我去哪里,似乎总要把灾难带去。不过我还不想就此罢休……我要先在世上做些好事。也许你听起来觉得这很傻,但这是真的。我愿意为别人做点儿事……”他突然停住,又用那种古怪的惨淡笑容看着我。这是一个绝望的犹太人的样子,在他身上,像他的整个民族一样,生命本能是如此强大,以致即使绝对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指望,他也无力自杀。那种绝望对我相当陌生。我暗想——要是我们能换张皮就好了!嘿,我会为了无足轻重的理由杀死自己!我老是在想,他甚至会不喜欢葬礼——他自己老婆的葬礼!天知道,我们参加过的葬礼都是够令人悲伤的事情,但是事后总是有一些食物和饮料,一些好意的下流玩笑,一些衷心的捧腹大笑。也许我大小,不懂得那些悲伤的方面,虽然我十分清楚地看到他们如何嚎叫和哭泣。对我来说,那从来没有多大意义,因为葬礼之后,大家坐在公墓旁边的啤酒花园里,总是有一种美好的欢乐气氛,尽管大家穿着黑衣服,戴着黑纱和花环。当时作为一个小孩子,我似乎觉得他们确实在设法同死者建立某种交流。
  某种像是埃及式的东西,在我回想起它来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
  从前我认为他们只是一帮伪君子,但他们不是。他们只是些愚蠢、健康的德国人,渴望生活。说来奇怪,死亡是他们知识范围之外的东西,因为如果你只是按照他们所说的来判断,你会想象死亡占据了他们的大量思想,但是实际上他们对它一无所知,甚至还没有,例如,犹太人知道得多。他们谈论来世的生活,但是他们从不真正相信。如果一个人因失去亲人而憔悴,他们便怀疑地看待那个人,就像你看待一个疯子那样。正如欢乐有界限一样,悲伤也有界限,这就是他们给我的印象,而在极限上,总有必须喂饱的肚皮——用林堡奶酪三明治、啤酒、居默尔香酒,如果手头有的话,还用火鸡腿。他们的眼泪流到他们的啤酒里,像小孩子一样。一分钟以后他们又喜笑颜开,笑死者性*格中的某个怪癖。甚至他们使用过去时的方法都对我有一种稀奇古怪的效果。死者才被埋下去一个小时,他们说起死者来——“他总是这样好脾气”——就好像心中的那个人死了已有千年,好像他是一个历史人物,或者是一个《尼伯龙根之歌》中的人物。事实是他死了,确确实实地永远死去了,而他们,那些活着的人,现在,而且永远离开了他,他们有今天还有明天要过,有衣服要洗,有饭要做,当下一个人倒下时,还有棺材要挑选,还要为遗嘱争吵,但是一切循着日常生活的常规,专门腾出时间来悲伤哀悯是有罪的,因为上帝(如果有上帝的话)注定生活是那个样子,我们世上的人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越过注定的苦乐界限是邪恶的。想要发疯更是大罪孽。他们有可怕的动物性*调节官能。如果真是动物性*的,倒是看上去很令人惊奇,可是目击这一切又很可怕。你终于会明白,这不过是德国人的麻木不仁,感觉迟钝,然而,比起犹太人的九头鸟式的悲哀来,我倒更喜欢德国人那种富有生气的胃。我实际上不可能为克伦斯基感到遗憾——我不得不为他的整个种族感到遗憾。他老婆的死只是他的灾难史中的一项,小事一桩。就如他自己说的那样,他生而不幸。他天生要看到事情出问题——因为五千年来事情一直在那个种族的血液中出问题。他们带着脸上那种深陷的绝望眼神来到世上,又将以同样的方式离开世界。他身后留下一股臭气——一种毒药,一种悲痛的呕吐。他们要设法带出这个世界的臭气正是他们自己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臭气。当我听他说话时,我思考了所有这一切。我内心感觉这样良好,这样纯洁,以至于我们分手时,在我走上一条旁街之后,我开始吹口哨并哼起歌来。接下去,我感到渴了,渴得要命,我用我最好的爱尔兰土腔对自己说——不用说,你现在应该喝上一点儿,我的小伙儿——我一边说着,一边踉踉跄跄地进到一个酒吧里,要了一大杯冒泡的啤酒,一个厚厚的汉堡包皮,里面夹了许多洋葱。我又喝了一杯啤酒,接下去喝了一口白兰地。我用我那种无动于衷的方式暗想——如果这可怜的杂种头脑不够正常,不喜欢他自己老婆的葬礼,那么我来为他参加。我越是考虑这事,就越变得快活。如果说有一点点悲伤或羡慕的话,那只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我不可能和她调换位置,这个可怜的犹太死鬼,因为死亡是像我这样一个流浪汉绝对理解不了的东西,而把它浪费在那些十分了解它,无论如何不需要它的人身上又太可惜。我变得他妈的如此陶醉于死的念头,以至于在我醉得不省人事时,我向上帝咕哝着,请他今夜杀死我。

  杀死我,上帝,让我知道那是怎么回事。我拼命想象那是什么样子的,拼命忘记那死鬼,连屁都挤出来了,可还是不成。我最多只能模仿临终时的疾声,但是这一来,我差点噎过气去,那时候我他妈的吓坏了,险些把屎屙在裤子里。不管怎么说,那不是死,那只是噎住了。死更像是我们在公园里经历的事情:两个人肩并肩地在雾中走,擦过树和灌木,一言不发。它是比姓氏本身更空洞的东西,然而却正常、宁静,如果你喜欢的话,还很高贵。它不是生活的继续,而是跃入黑暗中,绝无归来的可能,甚至作为一粒灰尘归来都不可能。而那是正常、美好的,我对自己说,因为,为什么一个人要回来呢?尝一次滋味就是永远尝了滋味——生或是死。只要你不下赌注,抛硬币的结果是正面向上,还是向下,都是没关系的。当然,被自己的唾沫噎住是很难堪的——这比任何其他事都讨厌。此外,人们不总是噎死的。有时候人们在睡眠中死去,平静得像一只小羊羔。他们说,上帝来把你们召集到他的怀抱里,然而,你停止了吸呼。
  究竟为什么人们想要永远不停地呼吸?任何必须没完没了做的事情都会是一种折磨。我们都是可怜的人类杂种,我们应该高兴某人想出了一条出路。对于去睡觉,我们不挑什么毛玻我们生命的三分之一是让我们像喝醉酒的大耗子一样打呼噜打掉的。那又怎么样呢?那是悲剧吗?那么好吧,就说是三分之三的醉酒大耗子般的睡眠吧。天哪,如果我们有辨别能力的话。我们会因为想到这个问题而高兴得手舞足蹈。我们都可能明天死在床上,没有疼痛,没有痛苦——如果我们有意识利用我们的医药的话。我们不想死,这就是我们的麻烦。这就是为什么在我们头脑里的疯狂垃圾箱中有上帝和整个射击比赛。伊沃尔金将军!那引出了他的咯咯声……以及一些干巴巴的呜咽。我不如说林堡奶酪好,但是伊沃尔金将军对他来说意味着某种东西……某种疯狂的东西。林堡奶酪会显得过于清醒,过于陈腐,然而,一切全都是从林堡奶酪中演变出来,打着他私人的牌号。这就是说,有某种风味,某种标签。所以当人们闻到它、尝到它时,就能认出它来。是什么东西使这个伊沃尔金将军成为林堡奶酪的呢?嘿,无论什么东西构成林堡奶酪,它就是X,因而是不可知的。那么因而呢?因而什么也不是……根本什么也不是。
  打转—要不然,就是跃入黑暗中,一去不返。
  当我脱掉我裤汊的时候,突然想起来那杂种告诉我的话。我看着它,它的样子一如既往,纯洁无暇。“不要告诉我你得了梅毒。”我说,把它握在手里,挤了一下,像是要看看是否有脓喷出。不,我想不会有多大危险染上梅毒的。我不是那类星宿的命。是的,淋病倒是有可能的。每个人在某个时候都会有淋病但不是梅毒!我知道,他要是能做到的话,他就会想让我患上梅毒,只是为了让我明白什么是痛苦。但是我不可能费心去使他满足。我天生是一个沉默的幸运家伙。我张大嘴巴。这么多讨厌的林堡奶酪。我暗想,管它有没有梅毒哩,只要她想干,我就会再扯一块奶酪,然后才罢休。可是她显然不想干了,背对着我。于是我就躺在那里,竖起那硬梆梆的玩艺儿顶着她,用心灵感应来干她。天哪,尽管她睡得很死,可她一定得到了感应,因为我进去时并没遇到什么麻烦,而且我不必看她那张一脸轻松的面孔。当我给她来了最后一下子的时候,我暗想——“好小伙儿,这便是林堡奶酪,现在你可以转过身去打呼噜了性*与死亡的赞美诗好像要永远唱下去。第二天下午,我在办公室接到老婆一个电话,说她的朋友阿琳刚被送到疯人院去。
  她们在加拿大的修道院上学时就是朋友,她们在那里学习音乐和**的艺术。她们那帮人我都一个个见过了,包皮括戴疝带的安托丽娜嬷嬷。她们都时常同安托丽娜嬷嬷做*爱。而有着巧克力奶油蛋糕脸蛋的阿琳并非这一帮人当中第一个去疯人院的。
  我不是说,这是**把她们送到那里去的,但无疑,修道院的环境与此有关。她们还未成熟的时候就都已经搞得乱七八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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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一章(1)“林内特·里奇维!”“就是她!”伯纳比先生说。这位先生是“三王冠”旅馆的老板。他用手肘推推他的同伴。这两个人乡巴佬似的睁大眼睛盯着,嘴巴微微张开。一辆深红色的劳斯莱斯停在邮局门口。一个女孩跳下汽车,她没戴帽子,穿一件看起来很普通(只是看起来)的上衣。 [点击阅读]
尼罗河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42 人气:0
摘要:01“林娜·黎吉薇”“这就是她!”三冠地主波纳比先生说道。他以肘轻轻触了同伴一下。两人同时睁大圆眼,微张嘴唇,看着眼前的景象。一辆巨型的猩红色罗斯·罗伊司恰恰停在当地邮局的正门口。车里跳出一位少女,她没有戴帽,身着一件式样简单大方的罩袍;发色金黄,个性坦率而专断;是美而敦—下渥德地区罕见的俏丽女郎。迈着快捷而令人生畏的步伐,她走进邮局。“这就是她!”波纳比先生又说了一遍。 [点击阅读]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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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坐在桌旁早餐,他除了时常彻夜不眠之外,早晨总是起得很晚的。我站在壁炉前的小地毯上,拿起了昨晚那位客人遗忘的手杖。这是一根很精致而又沉重的手杖,顶端有个疙疸;这种木料产于槟榔屿,名叫槟榔子木。紧挨顶端的下面是一圈很宽的银箍,宽度约有一英寸。上刻“送给皇家外科医学院学士杰姆士·摩梯末,C.C.H.的朋友们赠”,还刻有“一八八四年”。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