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麦田里的守望者 - 《麦田的守望者》在线阅读【第14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老孙妮走了以后,我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抽了两支烟。外面天已慢慢亮了。嘿,我心里很难过,我那时心里有多沮丧,你简直没法想象。我当时干了些什么呢,我开始大声跟艾里讲起话来。有时候我心情实在沮丧得厉害,就会这么办,我口口声声叫他回家取自行车去,到鲍比.法隆家门口来找我。我们在缅因的时候,就住在鲍比.法隆家附近——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嗯,那次是这么回事,有一天鲍比和我想骑自行车到塞德比哥湖去。我们自带午饭,还带着支汽枪——我们还都很小,以为用我们的汽枪可以打猎。嗯,艾里听见我们谈论这事,也要跟着去,我不肯答应。我告诉他说他还太小。此后每逢我心里十分沮丧,就会口口声声跟他说:“好吧。回家取你的自行车去,我在鲍比家门口等你。快去。”那倒不是我出去的时候总不带他一起去。我是带的。可是那一天我没带他去。他倒没生气——他从来不为什么事生气——可我只要心里十分沮丧,就老会想起这件事。
  最后,我脱掉衣服上床了。上床以后,我倒是想祷告什么的,可我祷告不出来。我真想祷告的时候,却往往祷告不出来。主要原因是我不信教。我喜欢耶酥什么的,可我对《圣经》里其他那些玩艺儿多半不感兴趣。就拿十二门徒来说吧,他们都叫我腻烦得要命,我老实告诉你说。耶稣死后,他们倒是挺不错,可耶稣活着的时候,他们起的作用,简直等于是在他的脑袋里打了个窟窿眼儿。他们只会泄他的气。在我看来《圣经》里的任何人物都要比十二门徒强。你如果要我说老实话,《圣经》里除了耶稣以外,我最最喜欢的要数那个疯子,就是住在坟墓里不断地拿石头砍自己的那个。这个可怜的杂种,我喜欢他要胜过那些门徒十倍。我在胡敦中学的时候,常常为这事跟住在走廊尽头那个叫作亚瑟.查尔兹的家伙争论个没完。老查尔兹是个教友会信徒,一天到晚在读《圣经》。他是个很不错的孩子,我很喜欢他,不过关于《圣经》里的许多事物,我始终没法跟他取得一致看法,尤其是那些门徒。他口口声声跟我说,我要是不喜欢那些门徒,也就是不喜欢耶稣本人。他说,既然是耶稣选择了那些门徒,你就应该喜欢他们。我说,我也知道是他选择了他们,不过他只是随便挑选的。我说,他没时间对每个人作仔细分析。我说,我毫无责备耶稣的意思。他之所以没时间,那也不能怪他。我记得我还问过老查尔兹,那个出卖耶酥的犹大自杀以后是不是进了地狱。查尔兹说当然啦。我就是在这一点上不能同意他的意见。我说,我可以跟他赌一千块钱,耶稣并没有将犹大打入地狱。我现在依旧愿意跟人打这个赌,只要我有一千块钱。我觉得任何一个门徒都会把犹大打入地狱——而且打得极快——不过我可以拿随便什么东西打赌,耶稣决不会这样做。老查尔兹说,我的问题在于从来不上教堂。他这话说的倒是有些对。我的确从来不上教堂。主要是,我父母信不同的教,家里的孩子也就什么教也不信了。你如果要我说实话,我可以老实告诉你说我甚至受不了那些牧师。就拿我念书的那些学校里的牧师来说吧,他们布道的时候,总装出那么一副神圣的嗓音。天哪,我真讨厌这个。我真他妈的看不出他们为什么不能用原来的嗓音讲道。

  她们一讲起道来,听去总是那么假。
  嗯,我上床以后,却怎么也祷告不出来。我只要一开始祷告,就会想起老孙妮怎样管我叫瘪三。
  最后,我在床上坐起来,又抽了支烟。那烟抽在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我自从离开潘西以后,差不多抽掉两包烟了。
  我正躺在床上抽烟,忽听得外面有人敲门。我很希望敲的不是我的房门,可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敲的正是我的房门。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可我的确知道得很清楚。我也知道是谁在敲门。我末卜先知。
  “谁敲门?”我说。我心里很害怕。我对这类事情一向很胆小。
  他们光是一个劲儿地敲门。越敲越响。
  最后我从床上起来,穿着睡衣裤去开门。我甚至都用不着开房间里的灯,因为天已经亮了。老孙妮和开电梯的王八毛里斯就站在门外。
  “怎么啦?有什么事?”我说。嘿,我的声音怎么抖得这样厉害。
  “没什么事,”老毛里斯说。“只要五块钱。”
  两个人里面只他一个人讲话。老孙妮只是张大了嘴站在他旁边。
  “我已经给她了。我给了她五块钱。你问她,”我说。嘿,我的声音直发抖。
  “要十块,先生。我跟你说好的。十块一次,十五块到中午。我跟你说好的。”
  “你不是跟我这么说的。你说五块一次。你说十五块到中午,不错,我清清楚楚地听你说——”“把门开大点儿,先生。”
  “干吗?”我说。天哪,我的那颗心差点儿从我嗓子眼里跳出来了。我真希望自己至少穿好了衣服,遇到这样的事,光穿着睡衣裤真是可怕。
  “咱们进去说,先生,”老毛里斯说着,用他的那只脏手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我他妈的差点儿倒栽了个跟斗——他是个魁伟的婊子养的。一转眼,他跟老孙妮两个都在房里了。瞧他们模样,就象这混帐地方是属于他们的。老孙妮坐在窗台上。老毛里斯就坐在那把大椅子上,解开了衣服领子——他还穿着那套开电梯的制服。嘿,我当时紧张极了。

  “好吧,先生,拿钱来吧。我还得回去干活儿呢。”
  “我已经跟你说过十遍啦,我不欠你一个子儿。我已经给了她五——”“别说废话啦,嗳。拿钱来吧。”
  “我嘛,干吗还要给她五块钱?”我说。我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你这不是在向我勒索!”
  老毛里斯把制服钮扣全都解开了。里面只有个衬衫假领,没穿衬衫什么的。他有个毛茸茸的又大又肥的肚子。“谁也不向谁勒索,”他说。“拿钱来吧,先生。”
  “没有。”
  他听了这话,就从椅子上起身向我走来。看他的样子,好象十分、十分疲倦或是十分、十分腻烦。天哪,我心里真是害怕。我好象把两臂交叉在胸前,我记得。我想,我当时要不是光穿着混帐的睡衣裤,情况怕不至于那么糟。
  “拿钱来吧,先生。”他一直走到我站着的地方。他只会说这么句话。“拿钱来吧,先生。”他真是个窝囊废。
  “没有。”
  “先生,你是不是一定要我给你点儿厉害看呢。我不愿那样做,不道看样子非那样做不成了。”
  他说。“你欠我们五块钱。”
  “我并不欠你们五块钱。”我说。“你要是动我一根汗毛,我就会大声叫喊。我会把旅馆里的人全都喊醒。我要叫警察。”我声音抖得象个杂种。
  “嚷吧。把你的混帐喉咙喊破吧。好极了,”老毛里斯说。“要你的父母知道你跟一个妓女在外面过夜吗?象你这样上等人?”他说话虽然下流,却很锋利。一点不假。
  “别捣乱啦。你要是当时说十块,情况就不同了。可你清清楚楚地——”“你到底给钱不给?”他把我直顶在那扇混帐门上。他简直是站在我上面,挺着他那个毛茸茸的脏肚子。
  “别捣乱啦。快给我滚出去,”我说。我依旧交叉着两臂。天哪,我真是个傻瓜蛋。
  这时孙妮头一次开口说话了。“嗨,毛里斯.要不要把他的皮夹子拿来?”她说。“就在那地方。”
  “好的,拿来吧。”
  “别动我的皮夹子!”
  “我已拿到了,”孙妮说着,拿了五块钱在我面前一扬。“瞧?我只拿你欠我的五块。我不是小偷。”
  我突然哭了起来。我真希望自己当时没哭,可我的确哭了起来。“不,你不是小偷,”我说。
  “你只是偷走了五块——”“住嘴,”老毛里斯说着,推了我一把。
  “别理他,随,”孙妮说。“走吧,酶。咱们拿到了他欠我的钱。咱们走吧,嗨。”

  “我来啦,”老毛里斯说,可他没动窝儿。
  “我要你来,毛里斯,嗨。别理他。”
  “是谁在出口伤人?”他说,装出极天真的样子,接着他用手指重重地在我的睡裤上弹了一下,疼得我要命。我对他说他是个混帐下流的窝囊废。
  “你说什么?”他说。他把手圈在耳后,象是个聋子似的。“你说什么?我是什么?”
  我还在哭。我是他妈的那么生气,那么紧张。
  “你是个下流的窝囊废,”我说。“你是个向人勒索的混帐窝囊废,再过两年,你就会成一个叫花子,在街上向人讨一毛钱喝咖啡。你那件肮脏破烂的大衣上面全是鼻涕,你还要——”我话没说完,他就揍了我一拳。我甚至都没想躲避。我只觉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
  我并没给打昏过去,因为我还记得自己怎样从地板上目送他们两个一起走出房间,还随手把门带上。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会儿,就象我跟斯特拉德莱塔打架时那样。只是,这一次我以为自己快要死了。我真的这样以为。我觉得自己好象掉在水里快要淹死似的。问题是,我的呼吸十分困难。最后我好容易站起来,得弯着腰捧着肚子向浴室走去。
  可我真是疯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是疯了。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开始幻想自己心窝里中了一颗子弹。老毛里斯开枪打了我。我现在是到浴室去喝一大口威士忌什么的,定一定神,好让自己真正下毒手。我幻想着自己从混帐的浴室里出来,已穿好了衣服,袋里放着一支自动手|枪,走起路来还晃晃悠悠的。我并不乘电梯,而是步行下楼。我用手扶住栏杆,嘴角里断断续续淌出一点血来。我就这样走下几层楼——用手捂着心窝,流得到处是血——随后我就按铃叫电梯。老毛里斯一打开电梯的门,看见我手里握着一支自动手|枪,就会害怕得朝着我高声尖叫起来,叫我别拿枪打他。可我还是开了枪。一连六枪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上。然后我把那支手|枪扔下电梯道——当然先把指印什么的全部擦干净了。随后我爬回自己房里,打电话叫琴来给我包扎心窝上的伤口。我想象自己怎样浑身淌着血,由琴拿着一支烟让我抽。
  那些混帐电影。它们真能害人。我不说瞎话。
  我在浴室里呆了约莫一个小时,洗了一个澡。
  随后我回到床上。我过了好一会儿才睡着——我甚至不觉得困——可我终于睡着了。我当时倒是真想自杀。我很想从窗口跳出去。我可能也真会那样做,要是我确实知道我一律到地上马上就会有人拿布把我盖起来。我不希望自己浑身是血的时候有一嘟噜傻瓜蛋伸长脖子看着我。
或许您还会喜欢:
最后的莫希干人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初,美国才开始摆脱对英国文学的依附,真正诞生了美国的民族文学。而书写这个文学《独立宣言》的代表人物,是欧文和库柏,他们同为美国民族文学的先驱者和奠基人,欧文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而库柏则是“美国小说的鼻祖”。库柏的长篇小说《间谍》(一八二一),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蜚声世界文坛的小说。他的代表作边疆五部曲《皮裹腿故事集》,影响更为广远;而《最后的莫希干人》则为其中最出色的一部。 [点击阅读]
死亡区域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2
摘要:约翰·史密斯大学毕业时,已经完全忘记了1953年1月那天他在冰上重重地摔了一跤的事。实际上,他高中毕业时已不太记得那件事了。而他的母亲和父亲则根本不知道有那么一回事。那天,他们在杜尔海姆一个结冰的水塘上溜冰,大一点的男孩们用两个土豆筐做球门,在打曲棍球,小一些的孩子则很笨拙可笑地在水塘边缘溜冰,水塘角落处有两个橡胶轮胎在呼呼地烧着,冒出黑烟,几个家长坐在旁边,看着他们的孩子,那时还没有摩托雪车, [点击阅读]
死亡终局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2
摘要:这本书的故事是发生在公元前二○○○年埃及尼罗河西岸的底比斯,时间和地点对这个故事来说都是附带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无妨,但是由于这个故事的人物和情节、灵感是来自纽约市立艺术馆埃及探险队一九二○年至一九二一年间在勒克瑟对岸的一个石墓里所发现,并由巴帝斯坎.顾恩教授翻译发表在艺术馆公报上的埃及第十一王朝的两、三封信,所以我还是以这种方式写出。 [点击阅读]
消失的地平线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烟头的火光渐渐暗了下来。我们也渐渐感觉到一种幻灭般的失落:老同学又相聚在一起,发现彼此之间比原来想象的少了许多共同语言,这使得我们有一些难过。现在卢瑟福在写小说,而维兰德在使馆当秘书。维兰德刚刚在特贝霍夫饭店请我们吃饭,我觉得气氛并不热烈,席间,他都保持着作为一个外交官在类似场合必须具有的镇静。 [点击阅读]
清洁女工之死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赫尔克里-波洛从维拉饭店出来,迈步朝索霍区走去。他竖起大衣领护住他的脖子,他这样做,与其说是一种需要,不如说是处于谨慎,因为这时的夜晚并不太冷。“不过,在我这种年龄,一个人还是别冒什么风险的好。”波洛习惯这样说。他心情愉快,两眼睡意朦胧。维拉饭店的蜗牛实在是美味极了,真是一个好地方,这个地道的小餐馆,这次总算是找对了。 [点击阅读]
猫知道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第一章“再把地图拿来给我看一看,悦子。”站在拐角处向左右两侧张望的哥哥说。我从提包皮中取出一张已经被翻看得满是皱纹的纸片。“说得倒轻巧,很不容易!牧村这家伙画的地图,怎么这么差劲!”哥哥一边嘟嚷着,一边用手背抹去额头顶的汗。就在这时,右边路程走过来一个人。这是一个穿着淡青色衬衫。夹着一半公文包皮的青年男子。 [点击阅读]
琥珀望远镜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猛兽们从深邃的山谷走来看着熟睡中的少女——威廉?布莱克紧挨着雪线有一个杜鹃花遮蔽的山谷,山谷里哗啦啦地流淌着一条乳白色的雪水融化而成的小溪,鸽子和红雀在巨大的松树间飞翔,在岩石和其下簇拥着的又直又硬的树叶间半遮半掩着一个洞。 [点击阅读]
癌病船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第一章处女航一父母及幼小的弟弟、妹妹,四个人正围着一个在梳妆的少女淌眼泪。这是一套两间的公寓住房。父母住一间,三个孩子住一间。当然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有一张桌子。孩子们每天在这狭小的房间里埋头苦读。大女儿夕雨子,已经十三岁了。但她却无法继续学习下去。她得了白血病。开始时觉得浑身无力,低烧不退。父母整天忙于自身的工作,无暇顾及自己孩子。父亲大月雄三,是个出租汽车司机。 [点击阅读]
直捣蜂窝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四月八日至十二日据估计,美国南北战争期间约有六百名妇女参战。她们女扮男装投身军旅。在这方面,好莱坞错过了文化史上重要的一章,又或者就意识形态而言,这段历史太难处理?历史学者经常努力研究那些不遵守性别分际的女性,然而没有其他议题比武装战斗更清楚地画出这条分际线。(直至今日,女性参与瑞典传统的麋鹿狩猎活动仍会引发争议。 [点击阅读]
睡美人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客栈的女人叮嘱江口老人说:请不要恶作剧,也不要把手指伸进昏睡的姑娘嘴里。看起来,这里称不上是一家旅馆。二楼大概只有两间客房,一间是江口和女人正在说话的八铺席宽的房间,以及贴邻的一间。狭窄的楼下,似乎没有客厅。这里没有挂出客栈的招牌。再说,这家的秘密恐怕也打不出这种招牌来吧。房子里静悄悄的。此刻,除了这个在上了锁的门前迎接江口老人之后还在说话的女人以外,别无其他人。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