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马丁伊登 - 第二十一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一个美丽的秋日来临了。暖洋洋世懒洋洋,季节快要变化所带来的平静令人提心吊胆。那是个加利福尼亚州的小阳春日子。太阳的光模糊朦胧,细细的风轻轻吹拂,却吹不醒沉睡的空气。紫红色的薄雾已不是水气,而是用彩色织成的鲛绡,在群山的沟壑里隐约藏匿。旧金山卧在山顶,有如一片模糊的烟霭。其间的海湾发一片融熔的金属的暗淡的光,海湾上的船只有的静静地旋泊,有的随着淡荡的潮水漂流。远处,塔马派斯山在金门旁巍巍矗立,在银色的雾震中依稀可见。西沉的夕阳下的金门是一脉淡金色的水道。再往外,缥缈浩瀚的太平洋升起在天际,驱赶着滚滚云团向大陆袭来,已在声势煊煊地发出寒冬的呼啸的第一道警报。
  夏季马上就会被抹掉,可她却恋恋不肯便走,还在群山里停留,在那里凋零萎谢,把她的丘壑染得越发红紫。现在她正用衰微的力气和过度的欢乐编织着烟霭的尸衣,要怀着不虚此生的平静的满足死去。马丁和露丝正在群山之间他们喜爱的丘陵项上并排坐着,两颗头俯在同一本书上。马丁正朗诵着一个女诗人的十四行诗,那女诗人对勃朗宁的爱是世上的男子绝少得到的。
  但那朗诵早已设精打采。他们周围正在消失的美大迷人。辉煌的一年是个全无怨尤的美丽的荡妇,她正在辉煌地死去。空气里弥漫着回忆中的狂欢与满足。那感觉进入了他们心里,情做而迷茫,削弱者意志,也给道德和理智蒙上一层烟霭,一层紫雾。马丁柔情脉脉,不时有股股热力通过全身。他的头跟她的头十分靠近,在幽灵样的清风吹过,把她的头发拣到他脸上时,他眼前的书页便荡漾起来。
  “我相信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读些什么。”有一次他找不到自己读的地方时,她说。
  他用燃烧的眼睛望着她,快要露出窘相,唇边却冒出了一句反驳的话。
  “我怕是你也不知道吧。刚才的十四行说的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她坦然地笑了,“已经忘了。咱们就别读了吧。今天天气真美!”
  “这是我们一段时间之内最后一次上山了呢,”他心情沉重地宣布,“海面上已酝酿着风暴。”
  书本从他手里滑落到地下。两人默默地闲坐着,用怀着幻梦却还看不见的眼睛望着幻梦样的海湾。露丝瞥了一眼他的脖子。她并没有偎依过去,只是被身外的某种力量吸引了去。那力量比地心引力还强,强大得有如命运。要偎过去只有一英寸距离,她全没有想就偎过去了。她的肩头挨着了他的肩头,轻得像蝴蝶点着花朵。对方的反应也同样轻微。她感到他的肩头靠着了自己,一阵震颤穿过她全身。已是她挪开身子的时候了,可她已成了个机器人,她的动作已不受意志支配——她感到一阵疯狂的迷醉,根本没想到控制或是压抑。他的手臂悄悄地伸到了她背后,搂住了她。一阵欢乐折磨着她,她等着。那手缓缓移动起来。她等着,不知等着什么,喘着气,嘴唇干涸,脉搏急跳,一种期待的狂热弥漫了她的血液。搂着她的手往上移动了,把她接了过去,温存地慢慢地搂了过去。她再也不能等待了。她发出一声疲劳的叹息,主动地,痉挛地,全不思考地靠到了他的胸脯上。他立即低下头去,他的嘴唇刚刚靠近,她的嘴唇早已迎了上来。

  这肯定就是爱情,在她获得瞬间的理智时,她想。要不是爱情,就太可耻了。只能是爱情。她爱这个搂着她、吻着她的男人。她扭了扭身子,对他靠得更紧了。过了一会,她突然激动地挣开了他部分的搂抱,伸出胳膊搂住了马丁·伊甸那被太阳晒黑了的脖子。爱情和欲望得到了满足,那感觉是那么美妙,她不禁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呻吟,然后放松了胳膊,半昏迷地躺在了他的怀里。
  两人没有说话,很久没有说话。他两次弯过身子亲她,她两次都用嘴唇羞答答迎接他的嘴唇,而且欢喜地往他怀里钻。她偎依着他,无法挪开。他坐着,用两条手臂半托着她,凝望着海湾那边巨大的城市的模糊形象——虽然看不见。这一回他脑子里只有光和色在脉动,没出现幻想,那光与色跟那天天气一样温暖,跟爱情一样火热。他向她俯过身去,她已在说话了。
  “你什么时候爱上我的?”她低声问。
  “从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在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就爱上你了。我爱得发狂,那以后更是越爱越狂,而现在是爱得最狂的时候,亲爱的。我差不多成了个狂人。我快活得脑袋都发晕了。”
  “我很高兴成了个女人了,马丁——亲爱的。”她长叹了一声,说。
  他一次又一次紧紧地拥抱她,然后问道:
  “你呢?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知道的?”
  “啊,我一直都知道,差不多从开始就知道。”
  “可我却像个编幅一样没看见!”他叫了起来,带着懊恼的调子。“我连做梦也没想到,直到刚才我——亲了你才算明白过来。”
  “我不是那个意思。”她哪开了一点,望着他。“我是说我差不多从开始就知道你在爱我。”
  “可你呢,你爱我吗?”他追问。
  “我是突然发现的。”她说得很慢,眼睛热烘烘的,闪动着,柔情脉脉,颊上升起了淡淡的红晕,经久不散。“我一直都不知道——是刚才你搂着我我才明白过来的。我从没有想过和你结婚,马丁,刚才以前都没想过。你是用什么办法让我爱上你的?”
  “我不知道,”他笑了起来,“办法只是爱吧。因为我太爱你,怕是连石头的心也能融化的,更不用说像你这样活生生的。会呼吸的女人的心了。”

  “这跟我想像中的爱情太不一样了。”她转换了话题。
  “你想像中的爱情是什么样的呢?”
  “我没想到它会是这样。”说时她望着他的眼睛,但随即低下了眼帘,说道,“你看,我就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样子。”
  他又想把她接过去,却只是让接着她的手臂微微动了一动——他怕自己大贪婪,这时他却感到她的身子依从了。她再一次倒进了他的怀里,嘴唇紧贴到他的嘴唇上。
  “我家的人会怎么说呢?”在一次停顿时她突然忧心忡忡地问道。
  “我不知道,若是想知道什么时候都可以问的,很容易。”
  “可要是妈妈不同意怎么办泥?我真害怕告诉她。”
  “我去跟她讲好了,”他自告奋勇说,“我觉得你妈妈不喜欢我,但我可以争取她。能争取到你的人是什么人都能争取到的。即使我们没有争取到——”
  “那怎么办?”
  “那有什么,我们仍然彼此相爱。不过,要争取你妈妈并不难,她太爱你。”
  “我可不愿意伤她的心,”露丝沉吟着说。
  他很想向她保证她妈妈不会那么容易就伤心的,却说道:“爱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
  “你知道不,马丁,你有时候真叫我害怕。我现在想起你和你的过去都还害怕呢。你一定要对我非常非常好。你要记住我毕竟还是个孩子,从来没有恋爱过。”
  “我也从来没有恋爱过。我们俩都是孩子。我们是最幸运的,因为彼此都是初恋。”
  “不可能!”她立即从他怀抱里激动地抽开了身子。“对你是不可能的。你当过水手,而我听说,水手是——是——”
  她犹豫了,没说出来。
  “水手都有个嗜好,在每个港口有个老婆,是么?”他提示道,“你是这个意思么?”
  “是的。”她低声答道。
  “可那并不是爱情,”他专断地说,“我去过许多港口,但在那个晚上第一次遇见你之前我一点也没有恋爱过。我跟你分手之后几乎被抓了起来你知道么?”
  “抓了起来?”
  “真的,警察还以为我喝醉了呢;我那时确实醉了——因为爱上了你。”
  “可你说我们还是孩子,而我说你不可能还是个孩子,我们离题了。”
  “我说了除了你之外我没有爱过任何人,”他回答,“你是我的初恋,头一个恋人。”
  “但你做过水手,”她反驳。
  “可那并不能说明我跟你不是初恋。”
  “你有过女人——别的女人——啊!”
  令马丁·伊甸极其意外的是,她忽然泪流满面,大哭起来。他用了许多亲吻和爱抚才叫她平静下去。在劝慰她时他一直想着吉卜林的诗句:“上校的夫人和无论什么贱女,说到底也同是血肉之躯。”①他认为这话不错;虽然他读过的小说曾给过他别的看法。那些小说应对他负责的看法是:上流社会只有靠正式求婚才能缔结婚姻,而在他出身的下层,姑娘和小伙子靠身体的接触而互相拥有是正常的事。但若要说上层社会的高雅人物也用同样的方式彼此追求,他就觉得难以想像了。可是小说错了,眼前就有一个证据。默不作声的接触和爱抚对工人阶级的姑娘有效,对高于工人阶级的姑娘也同样有效。她们毕竟也显血肉之躯,骨子里都是姐妹。他若是没忘记他的斯宾塞的话,对这些早就该知道了。在他拥抱着露丝、安慰着她的时候,便不禁想起上校的夫人和无论什么贱女说到底都很相像的话,感到非常安慰。这让露丝跟他更接近了,她不再高不可攀了。她那亲爱的身子也和任何人的身子一样,和他的身子一样。他们的婚姻再没了障碍。唯一的差异是阶级的差异,而阶级是外在的,可以摆脱.他曾读到一个从奴隶上升为罗马穿红着紫的人物的故事。既然如此,他也可以上升到露丝的地位。在她那纯贞、圣洁、有教养、和仙灵一样美丽的灵魂之下,她作为人的基本方面和丽齐·康诺利以及类似的姑娘并没有两样。她们可能做的事地也可能做。她可能爱,可能恨,说不定还可能歇斯底里;她肯定可能护忌,她现在就在他的怀抱里最后抽泣着,妒忌着呢——

  ①此句出自吉卜林的诗《夫人》(TheLadies,1896)。
  “而且,我比你大,”她突然说,睁开眼睛望着他,“大三岁。”
  “别闹了,你还是个孩子,要讲经验的话,我比你大四十岁,”他回答。
  事实上,就爱情而论,他们俩都是孩子,在表达爱情上也都幼稚,不成熟,尽管她脑子里塞满了从大学学来的知识,他也有满脑子科学的哲学思想和实实在在的生活经验。
  两人继续坐着,望着辉煌的景色逐渐暗淡,谈着情人们总要絮叨的情话。他们对爱情的奇迹,对把他们俩那样离奇地撮合到一起的命运感到惊奇,而且武断地认为他俩爱情之深沉是任句情侣也赶不上的。他们反反复复不疲倦地倾谈着对彼此的第一个印象,又全无希望他想准确分析彼此的感情,夸说着它的强烈。
  太阳落入了西边地平线上的云阵里,周围的天转成了玫瑰色的一片,连天顶也燃烧着同样的温暖色调。他们四面都是敦瑰色的光,她唱了起来:“再见吧,甜蜜的日子,”那光便泻满了他们全身。她偎在他的怀里,曼声唱着,她的手握在他手里,他俩的心握在彼此手里。
或许您还会喜欢:
人生的智慧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出版说明叔本华(1788-1860)是德国着名哲学家,唯意志主义和现代悲观主义创始人。自称“性格遗传自父亲,而智慧遗传自母亲”。他一生未婚,没有子女,以狗为伴。他于年写了《附录与补遗》一书,《人生的智慧》是该书中的一部分。在书中他以优雅的文体,格言式的笔触阐述了自己对人生的看法。《人生的智慧》使沉寂多年的叔本华一举成名。 [点击阅读]
人类群星闪耀时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作品简介StefanZweig斯蒂芬·茨威格茨威格于1881年出生在奥地利维也纳一个富裕的犹太工厂主家庭,青年时代曾在维也纳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获得博士学位。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起,茨威格便“以德语创作赢得了不让于英、法语作品的广泛声誉”。 [点击阅读]
人鱼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0
摘要:眼前是突兀林立的岩石群。多摩河上游的这片布满岩石的区域,地势险峻,令垂钓者望而却步。几年前,曾发现一女子被人推下悬崖赤裸裸地嵌陷在岩石缝中。岩石区怪石嶙峋、地势凶险,当初,调查现场的警官也是费尽周折才踏进这片岩石区域的。一个少女划破清澈的溪流浮出水面。十四五岁的样子,赤身倮体,一丝不挂。望着眼前的情景,垂钓者的两颊不由得痉挛起来。直到方才为止,在不断敲打、吞噬着岩石的激流中还不曾出现过任何物体。 [点击阅读]
今天我不愿面对自己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第一章我被传讯了。周四上午十点整。我总是经常被传讯:周二上午十点整,周六上午十点整,周三或者周一。几年就像一周似的,我感到惊讶的是,夏末一过,冬天又即将来临了。在去有轨电车的路上,结着白色浆果的灌木丛又从篱笆上垂挂下来了。像下面被缝上的珠光纽扣,也许一直长到地里,或者就像小馒头。对转动鸟嘴的白色鸟头来说,这些浆果太小了,但我还是忍不住想到白色鸟头。想得人直犯晕。 [点击阅读]
从地球到月球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在南北战争时期,美国马里兰州中部的巴尔的摩城成立了一个很有势力的新俱乐部。我们知道,当时在这些以造船、经商和机械制造为业的人们中间,军事才能是怎样蓬勃地发展起来的。许多普普通通的商人,也没有受到西点军校的训练,就跨出他们的柜台,摇身一变,当上了尉官、校官,甚至将军,过了不久,他们在“作战技术”上就和旧大陆的那些同行不相上下,同时也和他们一样,仗着大量的炮弹、金钱和生命,打了几次胜仗。 [点击阅读]
他们来到巴格达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0
摘要:一克罗斯毕上尉从银行里走出来,好象刚刚兑换完支票,发现自己存折上的钱比估计的还要多一些,因此满面春风,喜气溢于形色。克罗斯毕上尉看上去很自鸣得意,他就是这样一种人。他五短身材,粗壮结实,脸色红润,蓄着很短的带军人风度的小胡子,走起路来有点摇晃,衣着稍许有点惹人注目。他爱听有趣的故事,人们都很喜欢他。他愉快乐观,普普通通,待人和善,尚未结婚,没有什么超凡拔群之处。在东方,象克罗斯毕这样的人很多。 [点击阅读]
他杀的疑惑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最早发现山桥启太郎死去的,是山桥的夫人佐代子。那天,山桥从早晨起就失去了踪影。其实,说“从早晨起”还不正确。山桥离开自己家的时候,是前一天晚上9点以后。他从公司下班回家,吃了晚饭以后,说有一些东西要写,便去了附近当作工作室的公寓里。山桥在学生时代起就喜欢写诗歌和小说,还亲自主恃着一份《同人》杂志,屡次在文艺类杂志的有奖征稿中人眩对他来说,写作几乎已经超越了纯兴趣的阶段。 [点击阅读]
以眨眼干杯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0
摘要:她有个大目的1以深蓝色的蓝宝石为中心,围绕镶嵌着一圈小小的钻石。把这些宝石连接到一起的,是灿灿发光的黄金。卖点在于其非凡的品质。项链、挂坠、耳环、再加上一对手镯,共计七千四百三十万日元。旁边是一条用红宝石、钻石和水晶组合而成的项链,二千八百万日元。耳环,一千万日元--双层玻璃的背后,仿佛就像是另一个世界。一颗小小的石头,其价格甚至要超过一个大活人。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它们是那样地耀眼夺目。 [点击阅读]
伊利亚特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荷马史诗》是希腊最早的一部史诗,包括《伊里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分,相传是由盲诗人荷马所作,实际上它产生于民间口头文学。伊里亚特(ΙΛΙΑΣ,Ilias,Iliad,又译《伊利昂记》,今译《伊利亚特》。)是古希腊盲诗人荷马(Homer,800BC-600BC)的叙事诗史诗。是重要的古希腊文学作品,也是整个西方的经典之一。 [点击阅读]
伊豆的舞女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道路变得曲曲折折的,眼看着就要到天城山的山顶了,正在这么想的时候,阵雨已经把从密的杉树林笼罩成白花花的一片,以惊人的速度从山脚下向我追来.那年我二十岁,头戴高等学校的学生帽,身穿藏青色碎白花纹的上衣,围着裙子,肩上挂着书包.我独自旅行到伊豆来,已经是第四天了.在修善寺温泉住了一夜,在汤岛温泉住了两夜,然后穿着高齿的木屐登上了天城山.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