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y)(7)
用你喜欢的方式阅读你喜欢的小说
理想国 - 第一卷(2)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苏:你干嘛说这种话?
  色:因为在你想象中牧羊或牧牛的人把牛羊喂得又肥又壮是为牛羊的利益,而不是为他们自己或者他们主人的利益。
  你更以为各国的统治者当他们真正是统治者的时候,并不把自己的人民当作上面所说的牛羊;你并不认为他们日夜操心,是专为他们自己的利益。你离了解正义不正义,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简直还差十万八千里。因为你居然不了解:正义也好,正义的人也好,反正谁是强者,谁统治,它就为谁效劳,而不是为那些吃苦受罪的老百姓,和受使唤的人效劳。不正义正相反,专为管束那些老实正义的好人。老百姓给当官的效劳,用自己的效劳来使当官的快活,他们自己却一无所得。头脑简单的苏格拉底啊,难道你不该好好想想吗?正义的人跟不正义的人相比,总是处处吃亏。先拿做生意来说吧。正义者和不正义者合伙经营,到分红的时候,从来没见过正义的人多分到一点,他总是少分到一点。再看办公事吧。交税的时候,两个人收入相等,总是正义的人交得多,不正义的人交得少。等到有钱可拿,总是正义的人分文不得,不正义的人来个一扫而空。要是担任了公职,正义的人就算没有别的损失,他自己私人的事业也会因为无暇顾及,而弄得一团糟。他因为正义不肯损公肥私,也得罪亲朋好友,不肯为他们殉私情干坏事。而不正义的人恰好处处相反。我现在要讲的就是刚才所说的那种有本事捞大油水的人。你如愿弄明白,对于个人不正义比起正义来是多么的有利这一点,你就去想想这种人。如果举极端的例子,你就更容易明白了:最不正义的人就是最快乐的人;
  不愿意为非作歹的人也就是最吃亏苦恼的人。极端的不正义就是大窃国者的暴政,把别人的东西,不论是神圣的还是普通人的,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肆无忌惮巧取豪夺。平常人犯了错误,查出来以后,不但要受罚,而且名誉扫地,被人家认为大逆不道,当作强盗、拐子、诈骗犯、扒手。但是那些不仅掠夺人民的钱财、而且剥夺人民的身体和自由的人,不但没有恶名,反而被认为有福。受他们统治的人是这么说,所有听到他们干那些不正义勾当的人也是这么说。一般人之所以谴责不正义,并不是怕做不正义的事,而是怕吃不正义的亏。
  所以,苏格拉底,不正义的事只要干得大,是比正义更有力,更如意,更气派。所以象我一上来就说的:正义是为强者的利益服务的,而不正义对一个人自己有好处、有利益。
  〔色拉叙马霍斯好象澡堂里的伙计,把大桶的高谈阔论劈头盖脸浇下来,弄得我们满耳朵都是。他说完之后,打算扬长而去。但是在座的都不答应,要他留下来为他的主张辩护。我自己也恳求他。〕苏:高明的色拉叙马霍斯啊!承你的情发表了高见。究竟对不对,既没有充分证明,也未经充分反驳,可你就要走了。
  你以为你说的是件小事吗?它牵涉到每个人一生的道路问题——究竟做哪种人最为有利?
  色:你以为我不晓得这件事情的重要性吗?
  苏:你好象对我们漠不关心。我们由于没有你自称有的那些智慧,在做人的问题上,不知道怎么做才算好,怎么做算坏,可你对这个,一点儿也不放在心上。请你千万开导我们一下,你对我们大家做的好事,将来一定有好报的。不过,我可以把我自己的意见先告诉你,我可始终没让你说服。即使可以不加限制,为所欲为把不正义的事做到极点,我还是不相信不正义比正义更有益。我的朋友啊!让人家去多行不义,让人家去用骗术或强权干坏事吧。我可始终不信这样比正义更有利。也许不光是我一个人这样想,在座恐怕也有同意的。请你行行好事,开导开导我们,给我们充分证明:正义比不正义有益的想法确实是错的。
  色:你叫我怎么来说服你?我说的话你一句也听不进去。
  你让我还有什么办法?难道要我把这个道理塞进你的脑袋里去不成?
  苏:哎哟,不,不。不过,已经说过了的话请你不要更改。
  如果要更改,也请你正大光明地讲出来,可不要偷梁换柱地欺骗蒙混我们。色拉叙马霍斯,现在回想一下刚才的辩论,开头你对真正的医生下过定义,但是后来,你对牧羊人却认为没有必要下个严格的定义。你觉得只要把羊喂饱,就算是牧羊人,并不要为羊群着想,他象个好吃鬼一样,一心只想到羊肉的美味,或者象贩子一样,想的只是在羊身上赚钱。不过我认为,牧羊的技术当然在于尽善尽美地使羊群得到利益,因为技艺本身的完美,就在于名副其实地提供本身最完美的利益。我想我们也有必要承认同样的道理,那就是任何统治者当他真是统治者的时候,不论他照管的是公事还是私事,他总是要为受他照管的人着想的。你以为那些真正治理城邦的人,都很乐意干这种差事吗?
  色:不乐意干。这点我知道。
  苏:色拉叙马霍斯,这是为什么?你注意到没有,一般人都不愿意担任管理职务?他们要求报酬。理由是:他们任公职是为被统治者的利益,而不是为他们自己的利益。且请你回答我这个问题:各种技艺彼此不同,是不是因为它们各有独特的功能?我高明的朋友,请你可不要讲违心的话呀,否则我们就没法往下辩论了。
  色:是的,分别就在这里。
  苏:是不是它们各给了我们特殊的,而不是一样的利益,比如医术给我们健康,航海术使我们航程安全等等?
  色:当然是的。
  苏:是不是挣钱技术给我们钱?因为这是挣钱技术的功能。能不能说医术和航海术是同样的技术?如果照你提议的,严格地讲,一个舵手由于航海而身体健康了,是不是可以把他的航海术叫做医术呢?
  色:当然不行。
  苏:假如一个人在赚钱的过程中,身体变健康了,我想你也不会把赚钱的技术叫做医术的。
  色:当然不会。
  苏:如果一个人行医得到了报酬,你会不会把他的医术称之为挣钱技术呢?
  色:不会的。

  苏:行。我们不是已经取得了一致意见吗:每种技艺的利益都是特殊的?
  色:是的。
  苏:如果有一种利益是所有的匠人大家都享受的,那显然是因为大家运用了一种同样的而不是他们各自特有的技术。
  色:好象是这样的。
  苏:我们因此可以说匠人之得到报酬,是从他们在运用了自己特有的技术以外又运用了一种挣钱之术而得来的。
  〔色拉叙马霍斯勉强同意。〕苏:既然得到报酬的这种利益,并不是来自他本职的技术,严格地讲,就是:医术产生健康,而挣钱之术产生了报酬,其他各行各业莫不如此,——每种技艺尽其本职,使受照管的对象得到利益。但是如果匠人得不到报酬,他能从自己的本职技术得到利益吗?
  色:看来不能。
  苏:那么工作而得不到报酬,那对他自己不是确实没有利益吗?
  色:的确没有利益。
  苏:色拉叙马霍斯,事情到此清楚了。没有一种技艺或统治术,是为它本身的利益的,而是像我们已经讲过的,一切营运部署都是为了对象,求取对象(弱者)的利益,而不是求取强者的利益。所以我刚才说,没有人甘愿充当一个治人者去揽人家的是非。做了统治者,他就要报酬,因为在治理技术范围内,他拿出自己全部能力努力工作,都不是为自己,而是为所治理的对象。所以要人家愿意担任这种工作,就该给报酬,或者给名,或者给利;如果他不愿意干,就给予惩罚。
  格劳孔:苏格拉底,你这说的什么意思?名和利两种报酬我懂得,可你拿惩罚也当一种报酬,我可弄不明白。
  苏:你难道不懂得这种报酬可以使最优秀的人来当领导吗?你难道不晓得贪图名利被视为可耻,事实上也的确可耻吗?
  格:我晓得。
  苏:因此,好人就不肯为名为利来当官。他们不肯为了职务公开拿钱被人当佣人看待,更不肯假公济私,暗中舞弊,被人当作小偷。名誉也不能动其心,因为他们并没有野心。于是要他们愿意当官就只得用惩罚来强制了。这就怪不得大家看不起那些没有受到强迫,就自己想要当官的人。但最大的惩罚还是你不去管人,却让比你坏的人来管你了。我想象,好人怕这个惩罚,所以勉强出来。他们不是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而是迫不得已,实在找不到比他们更好的或同样好的人来担当这个责任。假如全国都是好人,大家会争着不当官,象现在大家争着要当官一样热烈。那时候才会看得出来,一个真正的治国者追求的不是他自己的利益,而是老百姓的利益。所以有识之士宁可受人之惠,也不愿多管闲事加惠于人。因此我绝对不能同意色拉叙马霍斯那个"正义是强者的利益"的说法。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以后再谈。不过他所说的,不正义的人生活总要比正义的人过得好,在我看来,这倒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格劳孔,你究竟站在哪一边,你觉得哪一边的话更有道理?
  格:我觉得正义的人生活得比较有益。
  苏:你刚才有没有听到色拉叙马霍斯说的关于不正义者的种种好处?
  格:我听到了,不过我不信。
  苏:那么我们要不要另外想个办法来说服他,让他相信他的说法是错的。
  格:当然要。
  苏:如果在他说完了之后,由我们来照他的样子,正面提出主张,叙述正义的好处,让他回答,我们来驳辩,然后两方面都把所说的好处各自汇总起来,作一个总的比较,这样就势必要一个公证人来作裁判;不过如果象我们刚才那样讨论,采用彼此互相承认的办法,那我们自己就既是辩护人又当公证人了。
  格:一点不错。
  苏:你喜欢哪一种方法?
  格:第二种。
  苏:那么色拉叙马霍斯,请你从头回答我。你不是说极端的不正义比极端的正义有利吗?
  色:我的确说过,并且我还说明过理由。
  苏:你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究竟怎样?你或许认为正义与不正义是一善一恶吧!
  色:这是明摆着的。
  苏:正义是善,不正义是恶?
  色:我的朋友,你真是一副好心肠。象我这样主张不正义有利,而正义有害的人,能说这种话吗?
  苏:那你怎么说呢?
  色:刚刚相反。
  苏:你说正义就是恶吗?
  色:不,我认为正义是天性忠厚,天真单纯。
  苏:那么你说不正义是天性刻薄吗?
  色:不是。我说它是精明的判断。
  苏:色拉叙马霍斯,你真的认为不正义是既明智又能得益吗?
  色:当然是的。至少那些能够征服许多城邦许多人民极端不正义者是如此。你或许以为我所说的不正义者指的是一些偷鸡摸狗之徒。不过即就是小偷小摸之徒吧,只要不被逮住,也自有其利益,虽然不能跟我刚才讲的窃国大盗相比。
  苏:我想我并没有误会你的意思。不过你把不正义归在美德与智慧这一类,把正义归在相反的一类,我不能不表示惊讶。
  色:我的确是这样分类的。
  苏:我的朋友,你说得这样死,不留回环的余地,叫人家怎么跟你说呢?如果你在断言不正义有利的同时,能象别人一样承认它是一种恶一种不道德,我们按照常理还能往下谈;
  但是现在很清楚,你想主张不正义是美好和坚强有力;我们一向归之于正义的所有属性你要将它们归之于不正义。你胆大包皮天,竟然把不正义归到道德和智慧一类了。
  色:你的感觉真是敏锐得了不起。
  苏:你怎么说都行。只要我觉得你说的是由衷之言,我决不畏缩、躲避,我决定继续思索,继续辩论下去。色拉叙马霍斯,我看你现在的确不是在开玩笑,而是在亮出自己的真思想。
  色:这是不是我的真思想,与你有什么相干?你能推翻这个说法吗?
  苏:说得不错。不过你肯不肯再回答我一个问题:你认为一个正义者会不会想胜过别个正义者?
  色:当然不会。否则他就不是现在的这个天真的好好先生了。
  苏:他会不会想胜过别的正义行为?
  色:不会。
  苏:他会不会想胜过不正义的人,会不会自认为这是正义的事?

  色:会的,而且还会想方设法做,不过他不会成功的。
  苏:成不成功不是我要问的。我要问的是,一个正义的人不想胜过别的正义者,但是他想胜过不正义者,是不是?
  色:是的。
  苏:那么不正义者又怎么样呢?他想不想胜过正义的人和正义的事呢?
  色:当然想。须知他是无论什么都想胜过的。
  苏:他要不要求胜过别的不正义的人和事,使自己得益最多?
  色:要求的。
  苏: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说了:正义者不要求胜过同类,而要求胜过异类。至于不正义则对同类异类都要求胜过。
  色:说得好极了。
  苏:于是不正义者当然就又聪明又好,正义者又笨又坏了。
  色:这也说得好。
  苏:那么,不义者与又聪明又好的人相类,正义者则和他们不相类,是不是?
  色:当然是的。性质相同的人相类,性质不同的人不相类。
  苏:那么同类的人是不是性质相同?
  色:怎么不是?
  苏:很好!色拉叙马霍斯,你能说有的人"是音乐的",有的人是"不音乐的"吗?
  色:能说。
  苏:哪个是"聪明的",哪个是"不聪明的"呢?
  色:"音乐的"那个当然是"聪明的","不音乐的"那个当然是"不聪明的"。
  苏:你能说一个人聪明之处就是好处,不聪明之处就是坏处吗?
  色:能说。
  苏:关于医生也能这么说吗?
  色:能。
  苏:你认为一个音乐家在调弦定音的时候,会有意在琴弦的松紧方面,胜过别的音乐家吗?
  色:未见得。
  苏:他有意要超过一个不是音乐家的人吗?
  色:必定的。
  苏:医生怎么样?在给病人规定饮食方面,他是不是想胜过别的医生及其医术呢?
  色:当然不要。
  苏:但是他想不想胜过一个不是医生的人呢?
  色:当然想。
  苏:让我们把知识和愚昧概括地讨论一下。你认为一个有知识的人,想要在言行方面超过别的有知识的人呢?还是有知识的人所言所行在同样的情况下,彼此相似呢?
  色:势必相似。
  苏:无知识的人怎么样?他想同时既胜过聪明人又胜过笨人吗?
  色:恐怕想的。
  苏:有知识的人聪明吗?
  色:聪明的。
  苏:聪明的人好吗?
  色:好的。
  苏:一个又聪明又好的人,不愿超过和自己同类的人,但愿超过跟自己不同类而且相反的人,是不是?
  色:大概是的。
  苏:但是一个又笨又坏的人反倒对同类和不同类的人都想超过,是不是?
  色:显然是的。
  苏:色拉叙马霍斯,你不是讲过不正义的人同时想要胜过同类和不同类的人吗?
  色:我讲过。
  苏:你不是也讲过,正义的人不愿超过同类而只愿超过不同类的人吗?
  色:是的。
  苏:那么正义者跟又聪明又好的人相类似,而不正义的人跟又笨又坏的人相类似,是不是?
  色:似乎是的。
  苏:我们不是同意过,两个相象的人性质是一样的吗?
  色:同意过。
  苏:那么现在明白了——正义的人又聪明又好,不正义的人又笨又坏。
  〔色拉叙马霍斯承认以上的话可并不象我现在写的这么容易,他非常勉强,一再顽抗。当时正值盛暑,他大汗淋漓浑身湿透,我从来没有看见他脸这么红过。我们同意正义是智慧与善,不正义是愚昧和恶以后,我就接着往下讲了。〕苏:这点算解决了。不过我们还说过,不正义是强有力。
  色拉叙马霍斯,你还记得吗?
  色:我还记得。可我并不满意你的说法。我有我自己的看法。但是我说了出来,肯定你要讲我大放厥词。所以现在要么让我随意地说,要么由你来问——我知道你指望我作答。但是不管你讲什么,我总是说:"好,好。"一面点点头或摇摇头。
  就象我们敷衍说故事的老太婆一样。
  苏:你不赞成的不要勉强同意。
  色:你又不让我讲话,一切听你的便了,你还想要什么?
  苏:不要什么。既然你打定了主意这么干,我愿意提问题。
  色:你问下去。
  苏:那我就来复述一下前面的问题,以便我们可以按部就班地继续研究正义和不正义的利弊问题。以前说过不正义比正义强而有力,但是现在既然已经证明正义是智慧与善,而不正义是愚昧无知。那么,显而易见,谁都能看出来,正义比不正义更强更有力。不过我不愿意这样马虎了事,我要这样问:你承不承认,世界上有不讲正义的城邦,用很不正义的手段去征服别的城邦,居然把许多城邦都置于自己的奴役之下这种事情呢?
  色:当然承认。尤其是最好也就是最不正义的城邦最容易做这种事情。
  苏:我懂,这是你的理论。不过我所要考虑的乃是,这个国家征服别的国家,它的势力靠不正义来维持呢,还是一定要靠正义来维持呢?
  色:如果你刚才那个"正义是智慧"的说法不错,正义是需要的。如果我的说法不错,那么不正义是需要的。
  苏:色拉叙马霍斯,我很高兴,你不光是点头摇头,而且还给了我极好的回答。
  色:为的是让你高兴。
  苏:我非常领情,还想请你再让我高兴一下,答复我这个问题:一个城邦,或者一支军队,或者一伙盗贼,或者任何集团,想要共同做违背正义的事,如果彼此相处毫无正义,你看会成功吗?
  色:肯定不成。
  苏:如果他们不用不正义的方法相处,结果会好一点吗?
  色:当然。
  苏:色拉叙马霍斯,这是因为不正义使得他们分裂、仇恨、争斗,而正义使他们友好、和谐,是不是?
  色:姑且这么说吧!我不愿意跟你为难。
  苏:不胜感激之至。不过请你告诉我,如果不正义能到处造成仇恨,那么不管在自由人,还是在奴隶当中,不正义是不是会使他们彼此仇恨,互相倾轧,不能一致行动呢?

  色:当然!
  苏:如果两个人之间存在不正义,他们岂不要吵架,反目成仇,并且成为正义者的公敌吗?
  色:会的。
  苏:我的高明的朋友啊!如果不正义发生在一个人身上,你以为这种不正义的能力会丧失呢,还是会照样保存呢?
  色:就算照样保存吧!
  苏:看来不正义似乎有这么一种力量:不论在国家、家庭、军队或者任何团体里面,不正义首先使他们不能一致行动,其次使他们自己彼此为敌,跟对立面为敌,并且也跟正义的人们为敌,是不是这样?
  色:确实是这样。
  苏:我想,不正义存在于个人同样会发挥它的全部本能:
  首先,使他本人自我矛盾,自相冲突,拿不出主见,不能行动;其次使他和自己为敌,并和正义者为敌,是不是?
  色:是的。
  苏:我的朋友啊!诸神是正义的吗?
  色:就算是的吧。
  苏:色拉叙马霍斯,那么不义者为诸神之敌,正义者为诸神之友。
  色:高谈阔论,听你的便。我不来反对你,使大家扫兴。
  苏:好事做到底,请你象刚才一样继续回答我吧!我们看到正义的人的确更聪明能干更好,而不正义的人根本不能合作。当我们说不正义者可以有坚强一致的行动,我们实在说得有点不对头。因为他们要是绝对违反正义,结果非内讧不可。
  他们残害敌人,而不至于自相残杀,还是因为他们之间多少还有点正义。就凭这么一点儿正义,才使他们做事好歹有点成果;而他们之间的不正义对他们的作恶也有相当的妨碍。因为绝对不正义的真正坏人,也就绝对做不出任何事情来。这就是我的看法,跟你原来所说的不同。
  我们现在再来讨论另一个问题,就是当初提出来的那个"正义者是否比不正义者生活过得更好更快乐"的问题。根据我们讲过的话,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我们应该慎重考虑,这并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个人该怎样采取正当的方式来生活的大事。
  色:请吧!
  苏:我正在考虑,请你告诉我,马有马的功能吗?
  色:有。
  苏:所谓马的功能,或者任何事物的功能,就是非它不能做,非它做不好的一种特有的能力。可不可以这样说?
  色:我不懂。
  苏:那么听着:你不用眼睛能看吗?
  色:当然不能。
  苏:你不用耳朵能听吗?
  色:不能。
  苏:那么,看和听是眼和耳的功能,我们可以这样说吗?
  色:当然可以。
  苏:我们能不能用短刀或凿子或其它家伙去剪葡萄籐?
  色:有什么不可以?
  苏:不过据我看,总不及专门为整枝用的剪刀来得便当。
  色:真的。
  苏:那么我们要不要说,修葡萄枝是剪刀的功能?
  色:要这么说。
  苏:我想你现在更加明白我刚才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的了:一个事物的功能是否就是那个事物特有的能力。
  色:我懂了,我赞成这个说法。
  苏:很好。你是不是认为每一事物,凡有一种功能,必有一种特定的德性?举刚才的例子来讲,我们说眼睛有一种功能,是不是?
  色:是的。
  苏:那么眼睛有一种德性吗?
  色:有。
  苏:耳朵是不是有一种功能?
  色:是的。
  苏:也有一种德性吗?
  色:有。
  苏:不论什么事物都能这么说吗?
  色:可以。
  苏:那么我问你:如果眼睛没有它特有的德性,只有它特有的缺陷,那么眼睛能发挥它的功能吗?
  色:怎么能呢?恐怕你的意思是指看不见,而不是指看得见。
  苏:广义的德性,我们现在不讨论。我的问题是:事物之所以能发挥它的功能,是不是由于它有特有的德性;之所以不能发挥它的功能,是不是由于有特有的缺陷?
  色:你说得对。
  苏:如果耳朵失掉它特有的德性,就不能发挥耳朵的功能了,是不是?
  色:是的。
  苏:这个说法可以应用到其它的事物吗?
  色:我想可以。
  苏:那么再考虑一点:人的心灵有没有一种非它不行的特有功能?譬如管理、指挥、计划等等?除心灵而外,我们不能把管理等等作为其他任何事物的特有功能吧?
  色:当然。
  苏:还有,生命呢?我们能说它是心灵的功能吗?
  色:再对也没有。
  苏:心灵也有德性吗?
  色:有。
  苏:色拉叙马霍斯,如果心灵失去了特有的德性,能不能很好地发挥心灵的功能?
  色:不能。
  苏:坏心灵的指挥管理一定坏,好心灵的指挥管理一定好,是不是?
  色:应该如此。
  苏:我们不是已经一致认为:正义是心灵的德性,不正义是心灵的邪恶吗?
  色:是的。
  苏:那么正义的心灵正义的人生活得好,不正义的人生活得坏,是不是?
  色:照你这么说,显然是的。
  苏:生活得好的人必定快乐,幸福;生活得不好的人,必定相反。
  色:诚然。
  苏:所以正义者是快乐的,不正义者是痛苦的。
  色:姑且这样说吧!
  苏:但是痛苦不是利益,快乐才是利益。
  色:是的。
  苏:高明的色拉叙马霍斯啊!那么不正义绝对不会比正义更有利了。
  色:苏格拉底呀!你就把这个当作朋迪斯节的盛宴吧!
  苏:我得感谢你,色拉叙马霍斯,因为你已经不再发火不再使我难堪了。不过你说的这顿盛宴我并没有好好享受——这要怪我自己。与你无关——我很象那些馋鬼一样,面前的菜还没有好好品味,又抢着去尝新端上来的菜了。我们离开了原来讨论的目标,对于什么是正义,还没有得出结论,我们就又去考虑它是邪恶与愚昧呢,还是智慧与道德的问题了;
  接着"不正义比正义更有利"的问题又突然发生。我情不自禁又探索了一番。现在到头来,对讨论的结果我还一无所获。因为我既然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也就无法知道正义是不是一种德性,也就无法知道正义者是痛苦还是快乐。
或许您还会喜欢:
模仿犯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0
摘要:1996年9月12日。直到事情过去很久以后,塚田真一还能从头到尾想起自己那天早上的每一个活动。那时在想些什么,起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散步常走的小道上看到了什么,和谁擦肩而过,公园的花坛开着什么样的花等等这样的细节仍然历历在目。把所有事情的细节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这种习惯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养成的。每天经历的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像拍照片一样详细地留存在记忆中。 [点击阅读]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1块8毛7,就这么些钱,其中六毛是一分一分的铜板,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在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硬赖来的,每次闹得脸发臊,深感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实在丢人现眼。德拉反复数了三次,还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除了扑倒在那破旧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显然别无他途。德拉这样做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尤以抽噎占统治地位。 [点击阅读]
歌剧魅影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歌剧魅影作者:卡斯顿·勒鲁引子:这本奇书异著讲述的是作者如何追踪调查,最后终于证实歌剧幽灵并非子虚乌有的经过。歌剧幽灵的确存在,而非如人们长期以来所臆测的只是艺术家的奇想,剧院经理的迷信,或者是芭蕾舞团女演员、她们的老母亲、剧院女工、衣帽间和门房职员这些人凭空捏造的谣传。是的,它也曾有血有肉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虽然只是个影子而已。 [点击阅读]
此夜绵绵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终了也就是开始”……这句话我常常听见人家说。听起来挺不错的——但它真正的意思是什么?假如有这么一处地方,一个人可以用手指头指下去说道:“那天一切一切都是打从这开始的吗?就在这么个时候,这么个地点,有了这么回事吗?”或许,我的遭遇开始时,在“乔治与孽龙”公司的墙上,见到了那份贴着的出售海报,说要拍卖高贵邸宅“古堡”,列出了面积多少公顷、多少平方米的细目,还有“古堡”极其理想的图片, [点击阅读]
死亡之犬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1我第一次知道这件事情,是从美国报社的通讯记者威廉-皮-瑞安那儿听来的。就在他准备回纽约的前夕,我和他在伦敦一起吃饭,碰巧我告诉了他,次日我要到福尔布里奇去。他抬起头来,尖叫一声:“福尔布里奇?在康沃尔的福尔布里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在康沃尔有一个福尔布里奇了。人们总觉得福尔布里奇在汉普郡。所以瑞安的话引起了我的好奇。“是的,”我说道,“你也知道那个地方?”他仅仅回答说,他讨厌那个地方。 [点击阅读]
死亡区域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0
摘要:约翰·史密斯大学毕业时,已经完全忘记了1953年1月那天他在冰上重重地摔了一跤的事。实际上,他高中毕业时已不太记得那件事了。而他的母亲和父亲则根本不知道有那么一回事。那天,他们在杜尔海姆一个结冰的水塘上溜冰,大一点的男孩们用两个土豆筐做球门,在打曲棍球,小一些的孩子则很笨拙可笑地在水塘边缘溜冰,水塘角落处有两个橡胶轮胎在呼呼地烧着,冒出黑烟,几个家长坐在旁边,看着他们的孩子,那时还没有摩托雪车, [点击阅读]
死亡约会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怎样,非把她杀掉不行吧?”这句话流进寂静的暗夜,在附近回响片刻,旋即在黑暗中向死海消逝。赫邱里·白罗手搁窗环上,迟疑了一阵。随即双眉紧皱,猛然关起窗子,仿佛要把有害的夜气全部关在外头一样,白罗自幼就相信,外头的空气最好不要让它流进房间,尤其夜晚的空气对身体更是有害。放下窗帘,紧紧挡住窗户,他向床铺走去,微微一笑。 [点击阅读]
死亡终局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这本书的故事是发生在公元前二○○○年埃及尼罗河西岸的底比斯,时间和地点对这个故事来说都是附带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无妨,但是由于这个故事的人物和情节、灵感是来自纽约市立艺术馆埃及探险队一九二○年至一九二一年间在勒克瑟对岸的一个石墓里所发现,并由巴帝斯坎.顾恩教授翻译发表在艺术馆公报上的埃及第十一王朝的两、三封信,所以我还是以这种方式写出。 [点击阅读]
死亡绿皮书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碍…”美也子不知不觉地小声叫了起来(这本书,好像在哪里见过!)。这是专门陈列古典文学、学术专著之类的书架。进书店的时候,虽说多少带有一线期待,可是会有这样心如雀跃的感觉,却是万万没有想到。美也子每次出门旅行的时候,都要去当地的书店逛逛。地方上的书店,几乎全部都只卖新版的书刊杂志和图书。 [点击阅读]
死亡草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0
摘要:“不解之谜。”雷蒙德-韦思特吐出一圈烟云,用一种自我欣赏,不紧不慢的腔调重复道:“不解之谜呀。”他很满意地环顾着四周。这房子已经有些年头了,屋顶的房梁已经变黑。房间里陈设着属于那个年代的家具,做工考究。雷蒙德-韦斯特露出了赞许的目光。作为一名作家,他喜欢完美。他在简姑姑的房间里总能找到那种舒适的感觉,因为她把房间布置得很有个性。他一眼望过去,她直直地坐在壁炉边祖父留下来的那把椅子上。 [点击阅读]